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收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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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范文篇1
[关键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全与完善,诚信已成为时代主流。征税人和纳税人愈加重视和强化诚信效应,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了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不断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国家税务总局在2003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对加强我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获得了社会上下的一致认可。然而,框架虽已搭好,要把制度落在实处,达到其制定初衷,任务远比这一办法的酝酿制定更为艰巨。
一、纳税信用等级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概念
1.纳税信用等级的概念。纳税信用等级,是税务机关依据专门的税收管理理念、标准,通过对遵守和履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在整个涉税过程中每个环节的信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同时依据纳税人一定时期的纳税表现,结合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以及纳税人其他社会诚信等情况,对纳税人的纳税信誉等级进行评审并赋予其相应的等级称号。评定的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2.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概念。纳税信用等级的评价,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主要从纳税人的直接纳税信誉、间接纳税信誉和其他社会诚信等因素考核。直接纳税信誉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间接纳税信誉主要包括账簿凭证管理、财务会计核算质量、财务会计人员的内部控制等;其他社会诚信主要包括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及民间组织等提供的关于纳税人社会诚信方面的情况。
3.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分级标准。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中,主要以税务登记情况(15分)、纳税申报情况(25分)、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5分)、税款缴纳情况(25分)、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处理情况(20分)几方面对企业纳税登记进行评定。
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考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另外根据具体情况还有一些具体规定,在此不作做述。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二、我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现状
1.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必要性。
(1)通过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价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一方面有助于各级税务机关完善税收执法程序,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加强队伍的建设,促进税务机关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执法,不断提高税收服务的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对不同信誉等级的纳税人分类管理,实行差别税收对待,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体制激励,促进诚信纳税。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建立合作、双赢、互信的新型征纳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2)有利于税务机关提高税收检查效率和节省税收成本。通过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价,可以集中有限的人力,加强对“D”类企业的严格控管,以便能更有效地堵塞漏洞,强化税收征管,实现依法治税;而对于纳税信誉等级高的企业,以服务为主,尽量减少这些企业的税收征管环节。从而,使税务检查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减少税务稽核工作选案的盲目性与税收成本,提高检查效率。
(3)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不仅要对纳税人有关纳税资料进行评定,而且还需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企业经济性质、生产流程、财务制度等诸方面,这样有助于税收部门加强对纳税企业的监控。再呢,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分析、审核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在此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从而弥补税收征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2.企业民众对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认识。在笔者所作的调查中,民众认为关于一个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审最重要的指标为企业会计核算健全程度。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提出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的四项要求,即要建立财务人员相互牵制制度、投资及资产处置的监督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内审制度。其次重视的就是企业管理阶层和会计人员的纳税意识和素质,这就要建立和完善税收服务体系为纳税人依法纳税创造良好的诚信软环境。纳税信誉等级制度的实施意味着税务机关在充分相信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自觉纳税的基础上,将工作由监督为主向管理服务为主转变。这样,税务机关的任务就相应转变为在纳税人纳税过程中,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3.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诚信原则作用机制和支撑保障条件还存在不足。纳税信誉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由于诚信原则作用机制存在目前较为封闭环境中,随着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人们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大。在行政力从约束向服务转变的同时,一些必需的法律、经济等管束方式还没有完全形成,这就导致了社会诚信原则作用机制和支撑保障条件的严重不足甚至缺位。
(2)纳税信誉等级评价还不能充分体现诚信的价值。纳税信誉等级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关键就是要体现诚信纳税的价值,尤其是经济价值。一是要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二是不同纳税信誉等级的纳税人要因信誉不同而付出不同的税收成本。虽然主管税务机关对不同纳税信誉等级的纳税人进行了分类管理,但由于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不能体现行业及规模的区别,因此不同的纳税信誉等级目前还不能带来更多经济利益的差别。
(3)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信息相对割裂,资料的完备、准确性问题已评定的税收信用信息仍处于地区分割和垄断的状态,没有形成全社会税收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价的基础是税务机关各部门各岗位在日管工作中整理形成的资料数据,以及纳税人及有关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数据,这些数据往往对纳税信用等级的准确评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缺乏系统的数据库,同时这些资料的真实性也很难保证,给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4)评定标准科学性不足。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仅仅按照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等五个部分为标准进行分值的评定,这样评定指标太笼统,没有考虑到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区域范围之间的差距和不可比性
三、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相关思考
1.细化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从目前情况来看,根据设置的五部分进行评分,虽然也有些具体的规定,但总的来说指标太笼统,缺乏依据。并且体现不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之间的等级差距。所以,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评分标准进行细分:
(1)注册资本或者企业资产。按照类型不同先将企业进行分类,在同类中再依据注册资本确定一个评比的范围。因为在不同类型之间,即便是同0类型在规模上都会存在差异,而这些却与企业的纳税信用没有必然的联系。
(2)不同区域等级的划分。可以建立国标、省标、市标、县标,可以层层上报评比,对各级企业都可以起到一个激励的作用。在各个层面都体现出信用的重要性,同时可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的力度,从基层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2.纳税信誉等级评价范围的思考。根据实际的调查报告数据证明,有82%参与调查的人认为,并不是全部的企业都进行等级评价,而是具有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评定更合理些。所谓的一定规模,并不是简单的以某一项指标作为划分标准,应该综合考虑。比如:销售额、所处同行业之间的专项比值等一系列指标。
3.关于评价的重点环节的一些思考。
(1)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应该建立并完善纳税信用档案数据库。在企业评价环节中,关于纳税人发票使用违章、假票抵扣、申报审核差错记录、故意偷漏税以及报送报表资料不齐全等企业的违章情况全部录入计算机,形成一个数据库作为今后评定的依据。
(2)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资料采集工作对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的重要作用,从现行的征管模式来看,征、管、查三分离。为此,其一,应该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岗位的配合;其二,加强与工商、银行、公安、海关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以获取纳税人最新数据。要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进行评定,有需要设置专门的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机构。主要负责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工作的资料收集、审核、检查和监督工作,最好可以单独存在,不受其他部门的牵制,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以及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范文篇2
一、前期推广基本情况
2010年4月27日,市局征管科配合天威科技公司技术人员完成了纳税服务评价管理系统后台操作系统安装及调试。4月28日对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主任、信息技术人员及征收员代表开展了系统操作培训,并下发了系统操作手册。4月29日至30日,市局征管科联合信息中心及天威公司技术人员完成了全市各级办税厅评价器的硬件安装。5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纳税服务评价系统试运行。
该系统主要从纳税人评价、业务表现、效率表现、考勤分数四个方面来对征收员进行考核,可以按月、季、半年、年进行自由考核,总分为100分,目前我局设定的是:纳税人评价占30%,业务表现占25%,效率表现占20%,考勤分数占25%。系统操作主要分为前台操作和后台操作,前台操作适用于征收员,后台操作可用于各级领导查询、系统管理员维护、办税厅主任管理、办税厅负责系统考核人员维护等。后台操作的各个用户组对应不同的用户名和密码,见《评价系统后台用户名列表》。
二、目前系统运行情况
试运行过程中,分别于5月5日及6月17日两次下发通知,督促各级办税服务厅认真按照评价系统要求进行操作,并收集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对《业务事项系统表》的修改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建议,多次对《业务事项系统表》进行修改完善。目前系统中共涉及25种涉税业务,基本涵盖了征管软件中前台的各项日常业务。6月22日,邀请天威科技周总来我市就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7个问题进行沟通,部分操作问题现场解决,对于部分无法现场解决的系统问题,天威公司也表示将在后期的系统升级中予以解决。
5-6月份的各项考核数据系统已自动生成,5月份,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所有征收员综合考核平均分为74.9分,其中:市办税厅77.7分,园区94.2分,余江77分,贵溪73.5分,龙虎山37.5分。6月份全市综合考核平均分略有增长,为76.6分,其中:市办税厅80分,余江92.9分,园区:85.9分,贵溪57分,龙虎山6月份没有分数记录。
纳税人评价情况总体较好,5-6月份全市纳税人评价满意度均超过99%,5月份全市纳税人评价满意度为99.67%,总评价人次:2731,其中:“很好”次数2577,“好”次数145,“一般”次数4,“差”次数1,“很差”次数4,未评价次数4。6月份全市纳税人评价满意度为99.41%,总评价人次:2733,其中:“很好”次数2537,“好”次数180,“一般”次数11,“差”次数1,“很差”次数4,未评价次数22。
目前,各单位征收员基本实现熟练操作服务评价管理系统,并逐步形成上班即进入评价系统打卡考勤的良好习惯,评价系统监督前台窗口纳税服务过程,为办税人员的内部考核评比提供依据,促进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的功能正逐步体现。
三、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1、员工休假只能批整数天数,不能批半天。
2、软件运行不稳定,有时处理业务时按键呈灰色不可选,而业务操作时限却在不停变化,可能造成业务超时。
3、部分快捷键如f6键与pos机划卡f6键相互有冲突。
4、后台系统管理员无法使用“数据分析”模块,提示“您未被授权查看该页”。
5、“员工考核”中所有模块,不能同时查看全市的考核情况,只能分办税服务厅查看。
6、运用步骤较繁琐,每受理一笔业务,征收员共需点击六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征收员的工作量,导致部分征收员在征收员业务繁忙时,会忘记使用或不愿意使用评价系统。受理一笔相关业务时相关步骤有:点击“欢迎光临”—选择业务办理—选择业务类型—确定——然后进入征管软件处理业务——结束当前办理——请评价——纳税人评价。
7、服务评价系统不能与征管软件进行数据对接,点击“选择业务类型”后软件不能直接调出征管软件的相应业务处理模块,操作不方便。也无法监控征收员业务量及业务效率的真实性。
8、个别办税服务点重视程度不高,应用不积极,如龙虎山风景区局办税服务点、余江县局锦北办税服务点、贵溪市局志光办税服务点、金屯办税服务点目前使用较少。
问题1-6:已反馈天威科技公司,该公司表示将在后期系统升级中一并解决。问题7:关于服务评价系统能否与征管软件进行数据对接问题,公司表示将与省局征管处及省局信息中心沟通,待省局信息中心开放征管软件数据接口方可实现。问题8:关于个别办税服务点重视程度不高,应用不积极问题,市局征管科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及软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