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旅游规划案例(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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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规划案例范文篇1

关键词: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问题;对策

1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特殊性及其对于游客的特殊要求

1.1文化遗产类景区的特殊性

与自然遗产类旅游景区不同,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主要旅游吸引物是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遗存下来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简单地说,此类景区最吸引游客的地方是它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而非自然风光或其他因素。

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活动记录,它反映了特定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时期的人类生活状况,是人类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遗存环境的见证物,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有其重要的特性,即主题性,原真性,垄断性与不可再生性。

1.2文化遗产类景区对于游客的特殊要求

鉴于文化遗产类景区的特殊性,其对于游客也有着不同于其他类型景区的特殊要求,首先,文化遗产类景区有其自身特有的主题,展现给人们的是一定时期的人类真实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与文化,因而,其主要吸引的游客是希望了解这段史实的人。是以“文化”为主要目的而来的人。游客如若抱有“文化”以外其他更强的期望,恐怕是要败兴而归。此外,这个“文化”的目的,同时也要求游客有一定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知识,适当了解景区的文化背景,有助于游客在参观体验过程中收获更多,从而有更高的满意度。最后,文化遗产类景区所展示的都是真正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文物、建筑及遗址,一旦受到破坏将不可修复。这种不可再生性,也要求游客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在参观体验过程中尽量不对景区造成不良影响。

2我国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游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对于游客管理的目的已基本达成共识,主要有两个:一是减小对于资源及生态环境的破坏,二是提高游客的满意度。但结合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特殊性及其对游客的特殊要求,在现实的经营中,许多企业在游客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致使无法达到这两个预期目的。

2.1旺季游客量过大,景区资源破坏严重

众所周知,旅游具有季节性,淡旺季客流量有差异也极为正常。但是当控制不好这个差异度,尤其是当旺季游客量过大而超过景区承载力的时候,就会造成景区、游客及社区居民三方利益受损的局面。

客流量能带给景区丰厚的利益,但是如果超过了景区负荷,所造成的损失就不是经济利益所能衡量的了。因为一旦这些文化遗产受到破坏,将无法恢复原样,也许可以适当地修补,但是无论使用多么高超的技艺,其修补后的产物也再不是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而是一定程度上的“仿制品”,何况如敦煌壁画这样的文物,一经践踏,恐怕任谁也无力回天。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景区可持续发展的短视行为,最终损害的是景区自身,进一步说,损害的是整个人类及子孙后代的利益。

此外,过大的客流量也给游客自身和当地社区居民带来不良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高低与其周围的其他游客有着直接的关系。一个旅游团队活动带来的视线遮挡、声音干扰以及人员拥挤很可能影响另一个团队的活动和体验。而如果游客密度太大,这种影响则会更加负面。最后,社区居民这个常常被忽略的因素,在此也会因为过多的游客,受到较大干扰。游客量的增大意味着外来者的冲击力也随之增大。最终带来的是本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从而更多不合作等负而声音传来,这也同样制约了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2.2展示解说形式单调,体验性活动缺乏

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其“文化”与“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因此游客游览的重点是对其“文化”与“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解读,而现在的大多数文化遗产类景区,其展示形式仅限于文字,机械乏味。导游员讲解水平的参差不齐,也严重影响了游客对景区文化的感知。

在游客体验方面,笔者认为文化遗产类景区还有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现阶段,除了参观景区、拍照、购买工艺品以及用餐之外。游客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别的体验活动中,由于人们花了更多的时间用于拍照和参观,而非参与由景区组织的活动,景区文物古迹受到威胁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大佛”的脚被游人“抱”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除了景区没有做好保护工作以外,游客的注意力太过集中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另外,过少的体验项目,也无法满足游客的“文化”需求,游客游览过后除了照片收获甚少,文化遗产类景区也未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作用。

2.3对游客行为的引导方式不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

我国的很多景区,不仅指文化遗产类景区,都试图在游客行为上加以约束,以减少其对于景区资源的破坏。然而,这种游客行为管理却收效甚微。游客说明,公告牌等常常形同虚设,绝大多数游人在游览之前不会仔细阅读这类字数繁多的规则。然后在景区内部,“严禁”“罚款”的警示字样总是充斥着各个角落,这类语言刻板生硬,容易让游客产生反感。更有景区本身开发规划不利,缺少公共厕所和垃圾筒,又疏于清洁工作、垃圾满地,却反过来要求游客注意卫生,其效果可想而知。以上所述的强硬的管束方式和糟糕的景区氛围,使游客的行为更加难以控制,景区环境岌岌可危。

3对策分析

3.1多种手段相结合,调节景区客流量

客流量管理是游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合理的客流量控制将对之后的游客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旅游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景区经常伴随着“淡季吃不饱,旺季吃不了”的状况。而从长远来看,这种旺季的客流量过大对文化遗产资源所造成的破坏,对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尤为不利,笔者认为,针对文化遗产类景区游客量的管理应该做到“预防”与“治理”双管齐下。

第一,重视游客在进入旅游地前的管理,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笔者总结了一些事前调节客流量的方法,包括:调节景区淡旺季促销力度,合理定位目标市场,充分应用价格杠杆,积极利用大众传媒传播信息,与旅行社及其他旅游中介机构紧密合作等,景区经营者可以利用这些手段,尽量调控淡旺季客流,以减小旺季游客对文化遗产及社区居民的冲击,同时宽松适度的景区环境也有助于提高游客自身的满意度。

第二,做好游客到达旅游地后的“治理”工作,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事前管理对于游客量的调节有时并不尽如人意,仍会有过多游客到来,当游客到达景区后,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拒之门外,笔者把这部分工作分为游客进入景区之前和之后两部分。首先,在游客进入景区之前,经营者可以在其进入方式上做文章,如游客必须乘坐专用旅游车进入景区等,当然这种管理方式比较适用于规模较大的文化遗产类景区,对进入景区的游客量设定限额是必要的,同时,在景区外增建餐饮愉乐设施对于游客的排队管理和景区创收都有较好的作用,其次,游客进入景区后的管理工作则对于景区的规划布局有较高的要求,单行道的设置,游览规则的表述,路标、垃圾筒及公共厕所的设置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景区内还应更加注重对于游客体验项目的规划,以此转移游客的注意力,这个问题将在本部分的第二个标题下详细讨论。

综上,出于减少文化遗产承受的压力,降低游客间相互干扰度及其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经营者应尤其重视景区游客量的调节,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打“组合拳”,只有将游客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我们本来脆弱的文化遗产类旅游资源才有可能达到细水长流式地发展。

3.2增加游客体验项目的力度,将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景点展现、解说中

游客体验管理应受到文化遗产类景区的尤其重视,一直以来,景区的经营者一直忙于做景区美化等表面工作,而忽略了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游客的深入感知,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主打的是“文化牌”,然而,迄今为止,游客在景区的文化体验除了参观、照相以外,再进一步的恐怕也只有餐饮和购物,而许多餐饮和购物项目价格虚高使游客望而却步,无法真正达到游客体验的目的。

要使游客真正深入感知景区文化,需要对景区内现有餐饮、购物项目做进一步调整。经营者应该结合当地文化背景,对于餐饮、购物的内容、价格及服务进行合理定位,这样即有助于深入游客的文化体验,也有助于景区创收。此外,除了改良现有体验项目,还应该深入挖掘景区文化内涵,大量增加新的游客体验项目,如手工艺品制作等,使游客深入其中,提高景区的愉乐性。增加体验项目的力度。除了有助于提高游客的满意度之外,还能转移其注意力,游客把注意力分散到其他活动中,也就客观上减小了文物、建筑群或遗址的客流量,进而减少其所承受的压力,有助于资源的保护。

另外,针对前文提到的对于文物古迹展示解说形式单调的问题,笔者建议将现代科技手段嫁接到景区展示解说中来,现在一些景区已经引入了电子展示系统,游客可以通过触摸屏自助了解文物古迹概况。笔者认为,此类先进的展示方式可以在文化遗产类景区中大力推广。这种高科技的展示自身也是一个不错的游客体验项目。

景区旅游规划案例范文篇2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乡村旅游成为了旅游者喜欢的旅游方式,乡村成为旅游者新的旅游目的地。面对旅游人数的增加,乡村旅游为乡村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增长点,越来越多的乡村旅游开发项目被确立,需要对乡村旅游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开发。要避免开发模式雷同,没有特色的现象,首先要对乡村旅游规划的范畴和主体机构进行分析,不同的主体机构来承担不同的规划责任,根据乡村旅游规划的范畴来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

一、乡村旅游规划的范畴分析

(一)空间范畴

1.单体区域空间。单体区域空间是指独立运作的单一经济体或组织。乡村旅游中的单体区域空间不以面积作为划分的标准。运营者能够自主运营属于自己的经济空间,例如,一个农家乐的经营者经营的场所就属于一个单体区域空间,经营者对这一空间具有控制权。具有共同特征的乡村旅游运营者形成的聚落也可作为单体区域空间,如一个村落,乡村的管理者对本区域空间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单体区域空间的经济体便于管理者的控制与开发,具有独立的特色,相同或不同特色的单体区域空间相互联系与共同协作可以形成一个独立的区域内乡村旅游空间。

2.跨区域空间。跨区域空间是指具有不同特征的单体乡村旅游空间并存的空间范畴,在跨区域空间内的乡村旅游区域之间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带动形成一个统一体。在跨区域空间中独立的单体区域乡村旅游项目各具特色,形成一个整体。在跨区域空间中,有多个管理者负责本区域的乡村旅游规划。

(二)资源范畴

1.共享型资源。单体区域空间和跨区域中间中共同享用的资源称为共享型资源,这些资源不隶属于某一个体。共享型资源是包括乡村旅游中的公共资源,如道路、水资源、电力资源、通讯资源、土地资源等等。共享型资源服务于本区域内所有乡村旅游项目,同时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独有型资源。独有型资源归属于某个体或组织,具有专利性、不可复制性的特点。独有型资源包括自然资源、技术资源、文化资源等等。例如:乡村旅游中的非物质遗产、技术性遗产、乡村经营者个人的创造与发明等。

(三)规划意图范畴

1.通过开发乡村旅游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保护。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的目的是进一步的保护与延续,但是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随着城市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某些乡村旅游资源正在逐渐的缩减,尤其是农牧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例如传统的民俗资源,随着乡村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这些资源正在消失。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就是要及时地对这些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在规划阶段、工程阶段、运营阶段都要坚持这样的原则。例如浙江永嘉就对本区域内的220个古村落按照“修旧如旧、修古如古”的要求,对已列入省级重点的历史文化村落,重点开展抢救性保护。

2.通过开发乡村旅游使当地农民脱贫致富。2016年9月9日至11日,国家旅游局在宁夏举办第二届全国全域旅游推进会提出了旅游扶贫上要有突破和旅游富民上要有突破。自2016年全域旅游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各省、市、县积极发展全域旅游。日前,国家旅游局首批262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以鼓励全国各地推进全域旅游融合创新发展,其目的之一是发展乡村旅游,让贫困地区的百姓脱贫致富。

二、乡村旅游规划的主体结构

(一)政府主持型

乡村旅游的核心管理主体是政府机构,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乡村旅游保护与开发的方案与措施。在规划乡村旅游的方案中,一级政府会利用政府的行政资源优势,组织专家,举办系列讲座,传播乡村旅游项目的重要性,介绍乡村旅游规划的示范成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使不同意见达成统一,通过立法、制定规章制度鼓励与规范乡村旅游的行为与活动。政府中也会有特殊的机构负责对乡村旅游项目的管理,限定乡村旅游项目规划的基本理念、达成目标、具体行动和最终评估。

(二)政府主导型

1.乡村旅游规划会由一些非政府组织来制定,但是非政府组织发育不完善,而公众对旅游规划的可持续意识不全面,因此由政府部门主导,公众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性规划。非政府组织通过创建论坛、沙龙等方式对乡村旅游开发项目进行讨论,与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进行协商与探讨,为政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与意见,并参与一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为了全面开发区域内乡村旅游的建设,政府部门会主导社区广泛参与的乡村旅游的开发与保护,举行不定期的民间讨论,引导公众对乡村旅游的热点问题有所关注,提高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在政府的主导下,区域内居民参与乡村旅游规划,对影响乡村旅游保护与开发的问题进行协调,政府广泛动员各界力量进行讨论,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

(三)投资商

投资商制定的乡村旅游规划侧重于项目开发规划和旅游产品规划,投资商可以委托旅游规划设计公司等机构来根据资源条件与投资商的要求制定旅游规划的设计方案。

(四)独立机构

专业的学术研究机构与咨询机构,如旅游规划设计院,负责对乡村旅游的开发条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审视,为研究制定规划方案提供学术咨询和支持;参与中长期规划效果评估,发挥外部评估作用;对影响乡村旅游的破坏行为与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并为乡村旅游的降低负面影响和杜绝破坏提供技术咨询。

(五)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文件;收集企业相关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后反映给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为乡村旅游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促进企业与研究机构、公共部门建立联合关系;协助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成员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

三、乡村旅游规划主体机构的运作

(一)复合型运作

1.跨区域空间范畴的应用。在大众旅游时代的热潮中,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指出:“我国旅游要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具体要实现几方面转变:如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到综合目的地统筹发展转变,破除景点景区内外的体制壁垒和管理围墙,实现多规合一,实行公共服务一体化,旅游监管全覆盖;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的封闭式管理体制,向导游自由有序流动的开放式管理转变;从粗放低效旅游向精细高效旅游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融合发展方式转变;从旅游企业单打独享到社会共建共享转变等,最终实现从小旅游格局向大旅游格局转变。”

这就代表着我国旅游发展的方向,全域旅游成为我国开发旅游的新模式,这种跨区域空间范畴的旅游规划往往是由多个规划主体共同负责,就需要多种规划机构共同运作来完成。例如海南万宁在发展全域旅游时就借助自我的资源禀赋,借助美丽乡村建设,搭建起了以乡村旅游带动“全域旅游”的战略,在食、游、玩上做出了各种规划。

2.共享型资源范畴的应用。在乡村旅游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解决乡村道路中最后十公里的问题,道路的建设需要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方针政策保证乡村旅游的建设能够实现共享。因此,共享型资源需要政府的支持与保障,多为政府主持型与政府主导型模式。

3.乡村景观遗产保护意图的应用。对乡村景观遗产的保护措施往往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禁止在乡村旅游保护区内的非法搭建建筑物,乡村景观应保护原始景观和环境,大规模人为建筑物会改变乡村的原貌,也会破坏乡村的生态环境;将乡村景观遗产和遗址区与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设施与场所分离开,或通过高科技建设乡村景观的仿真场景,以便对乡村遗产和遗址的保护。乡村景观遗产的保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监管,同时对乡村景观遗产的保护需要专家的参与,才能提出更加科学地,具有持续性的规划方案。因此,乡村景观遗产保护的规划主体是复合型的,多元组织的,是在政府领导下,各规划主体共同发挥作用的主体。

4.旅游开发与农民脱贫致富。2016年8月11日,国家旅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制定了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在中央的号召之下,各级政府部门积极组织与实施乡村旅游项目的规划,提出各自的乡村旅游规范与发展方案。部分政府机构努力引进外资,利用本地的优势乡村旅游资源与投资方合作,共同开发本地旅游项目,投资方根据市场需求与资源特色建立相应的规划开发项目。通过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来规划开发乡村旅游的项目,往往是由政府主持或政府主导的规划模式。

(二)单体运作

1.单体旅游区域空间范畴。单体旅游区域拥有唯一的或相同特色的旅游资源,他们的规划是由主体管理者来制定。例如陕西袁家村,过去,在村党支部书记郭裕禄的带领下,袁家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成为陕西首个万元村,现在,在新一任村支书郭占武的带领下,袁家村人利用当地名胜古迹发展旅游产业,获得“中国十大美丽乡村”的称号,具有独特体验感的袁家村旅游模式又再次吸引我们的眼球,塑造了自己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袁家村模式。像农家乐这样的单体空间的内部规划也由经营者自身来规划设计。

2.自创型资源范畴。部分投资商具有自身的规划设计专利,拥有自创型资源,在开发乡村旅游时,他们负责自营体的规划与经营。

3.上级政府要求。在乡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的问题,如设施简陋,卫生状况不良;主体单一,盲目效仿,特色不强;经营不规范,恶性竞争;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服务水平不高,没有规范的服务准则等,

4.为了获得地方或国际机构的资助。乡村旅游规划中的乡村的景观遗产需要保护,行业协会往往承担起对乡村景观遗产的维护与监督工作,一些地方或国际机构会对这些遗产提供保护的基金或费用。

5.对特定问题进行解决。乡村旅游规划主体中的独立机构在解决特定问题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些独立机构往往是由一些各方面的专家组成,能够完成规划中的技术与文化背景的分析,更加专业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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