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务培训心得体会范本,银行财务人员心得体会(整理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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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银行财务培训心得体会范本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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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
重要提示
请保证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债权人予以说明。
为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或将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保证。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人与债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其他名称的业务。
▲▲1.2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额度使用申请书和其他名称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下同)中具体约定。
按照本合同第10.2(2)条、10.2(3)条、10.2(4)条和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主合同的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额度时的具体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按照第10.2(2)条、10.2(3)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在主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对于按照第10.2(4)条、10.2(5)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在第10.2(4)条、10.2(5)条约定的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
1.3按照本合同第10.2(2)条、10.2(3)条、10.2(4)条和10.2(5)条约定,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最高额保证的,适用本款以下约定。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全部主合同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的,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为主债权确定日。
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保证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债权人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1.4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的实际金额无论低于还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均不影响保证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保证责任
2.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2.4根据第10.2(1)条约定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根据第10.2(2)条、10.2(3)、10.2(4)及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对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主合同,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签订后将签署的主合同,保证人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订主合同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将自行联系债务人提供相关文件。
▲▲2.5根据第10.2(1)条约定提供保证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额、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人仅按原主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在主合同未变更的前提下,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人仍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根据第10.2(2)条、10.2(3)、10.2(4)及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合同额度金额、授信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条款,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对于第10.2(2)条及10.2(3)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额度金额或延长授信期限的,保证人仅对原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对于第10.2(4)及10.2(5)条,无论主合同发生何种变化,保证人对发生在第10.2(4)、10.2(5)条约定期间内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2.6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和/或赔偿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7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一项持续性保证,对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付款或清偿不应被视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被解除,保证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条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
3.1保证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3.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3保证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4保证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四条保证人的义务
4.1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款本金或债权人垫付款项或相应利息时,保证人应向债权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保证人同意:主合同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担保权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或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有权不分先后顺序地分别或同时向包括保证人在内的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主张部分或全部担保权利;债权人放弃或变更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权利、放弃或变更担保物权的权利顺位的,保证人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4.2保证人应配合债权人对其收入和资信情况(保证人为自然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债权人因贷后风险管理需要而要求的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4.3保证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应采取下列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4.4保证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保证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保证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9)保证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住所等联系方式(保证人为自然人的);
(10)保证人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
(11)保证人发生重大股权变更;
(12)保证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13)保证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4)保证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
4.5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且无条件地同意,在被担保债务被全部清偿之前,保证人不得对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任何权利或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因履行本合同而享有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赔偿的权利)。如果保证人因违反本条规定而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或主张,导致从债务人处收到任何款项,保证人应在收到时立即将该等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4.6在债务人足额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债务人如成为保证人的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保证人将立即通知债权人并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4.7保证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债权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4.8保证人保证,保证人及保证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债权人或债权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债权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保证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债权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债权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五条扣划约定
5.1保证人授权,债务人或保证人有到期应付的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扣划保证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5.2扣划后,债权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主合同号、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合同号、扣划金额、债务余额通知保证人。
5.3保证人清偿债务款项(包括保证人主动还款和债权人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保证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到期债务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及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担保函、出口保理等业务项下,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3)保证人有多笔债务(包括保证人在其他合同下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保证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债权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债权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保证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个人贷款项下,债务抵偿顺序按主合同约定。
5.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保证人有义务按债权人要求协助债权人办理。
第六条通知
6.1保证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保证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债权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债权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6.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任何通知,债权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债权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债权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保证人者为准。
(1)公告,以债权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保证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债权人最近所知的保证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债权人最近所知的保证人传真号码、保证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6.3保证人同意,除非债权人收到保证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保证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保证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债权人最近所知的保证人通讯地址的,以保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保证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保证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6.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保证人者为准。
▲▲第七条信息披露与保密
7.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保证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债权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保证人未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债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债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保证人另行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7.2保证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债权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保证人的信用信息。
7.3在本合同第7.1条和第7.2条规定的情形外,保证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保证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保证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7.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12.1条约定为准。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九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字;(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条担保的主合同
10.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
10.2本合同提供的担保适用以下第项约定:
(1)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名称:;
(2)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名称:;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大写金额):;
(3)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名称:;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大写金额):,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金余额是指以下任一或两项之和:
i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放且债务人尚未偿还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本金之和;
ii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开立且仍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金额之和以及债权人在前述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已垫付且债务人尚未偿付的金额之和。
(4)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5)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本金余额是指以下任一或两项之和:
i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放且债务人尚未偿还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本金之和;
ii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开立且仍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金额之和以及债权人在前述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已垫付且债务人尚未偿付的金额之和。
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保证人接收第六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移动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2.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7.3条。
12.2双方同意,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由“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法定(户籍)地址: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保证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债权人已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保证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本页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公章/签字)债权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
共有人声明条款(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
本人(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系保证人的配偶。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悉并同意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基于该保证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偿。
共有人签字:
推荐银行财务培训心得体会范本篇2
20__年一年来,财务部紧紧围绕机械集团公司年初职代会的工作中心,在为全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认真组织会计核算,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并通过加强财务制度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站在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的角度,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不断提高财务服务质量。
一、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会计核算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财务部全体人员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__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审核原始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从资金计划的安排,到结算中心的统一调拨、支付等等,每位会计人员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以实施新中大软件为契机,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
在经过两个月的__年度三套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后,财务部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着手进行了新中大2019年财务会计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对会计科目、核算项目、部门的设置,会计报表的格式等均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针对平时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设置“制造费用”明细科目,并按该科目的费用项目进行了明细核算、归集和分配,费用的具体开支情况现已一目了然;规范“应交税金”科目的核算,如对增值税明细项目的月末结转、个人所得税的科目统一、现金流量项目的规范化;对收下属分公司的管理费用由以前冲减管理费用改为冲减制造费用,这样使管理费用和销售毛利率的反映更为合理、恰当;在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编制了固定资产卡片类别代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新中大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的初始化工作。__集团总公司要求在今年4月份全面正式运行新中大财务软件,而本集团公司财务部在3月份就完全甩掉金蝶财务系统,正式运行新中大,结束了长达半年之久的两套财务软件同时运行的局面。目前新中大软件已正式与矿部相链接,并运行良好。
三、制订各项财务成本计划,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根据__集团司企字[__]117号文《关于下达〈__集团2019年多经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和__司字[__]8号文《关于下达__分公司多样化经营二00×暨一季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通知》,财务部对有关考核指标进行了分解,下发了__年财务计划和可控费用指标。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费用,实行刚性考核。财务部每一季度汇总可控费用的执行情况,于公司常务会上通报,针对每一季度电话费超支的部室、单位,按超支额扣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第一责任人的奖金;对于其他可控性费用也是实行指标考核,对于超支部分坚决不予核销。
四、资金调控有序,合理控制集团总体资金规模
上半年,随着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而__集团总公司销售价格制订相对迟缓,本集团公司资金一度吃紧。为此,财务部一方面及时与客户对账,加强销货款的及时回笼,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缓;另一方面,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与计划,合理地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并针对工商银行借款利率上浮的情况,选择相对利率更低的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以及通过向__集团总部结算中心临时借款,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这样,通过以资金为纽带的综合调控,促进了整个集团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财务部根据公司差旅费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行为、统一标准,制定了《__机械集团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务部制定了《__机械集团会计报告竞赛考评办法》,对各母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
平时财务部通过开展每周一次的交流会,解决上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周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会计行为,使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会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六、制定财务部各工作岗位职责,并进行自我评定
为明确财务部会计人员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制定了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同时要求各岗位会计人员根据本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岗位评述和认定,对各自的工作提出建议、作出打算,并对自己的岗位写出每月工作规程备忘录。这样,强化了各岗位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加强了内部核算监督,促进了各岗位的交流、合作与团结。
七、开展了以涉税业务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法规的自查活动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配合各级主管部门的稽查与审计工作,财务部组织了在本集团公司内的__年至__年的财务自查活动,对审计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了整改,事后进行了交流,提高了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
下半年,为实现本集团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总体发展目标,财务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
1、做好上半年和第三季度的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及时提出为实现本集团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财务控制可行性措施或建议。
配合__集团总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检查,加强非生产费用和可控费用的控制、执行力度,不能超支的绝不超支。
2、为更好地加强资金管理,统一调配,根据__集团总部结算中心的工作计划安排,做好本公司结算中心的统收统支和结算软件的培训与安装工作。
3、继续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如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考评办法等。
4、__集团总部财务处要求在全集团范围内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本公司是先行试点单位,因此财务部要积极配合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5、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工作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反映,以求得到及时解决。
并注重与__集团总部财务处、分部、本公司等各有关部室的沟通,更好地提高财务服务质量。
6、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结合会计人员考评办法,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
推荐银行财务培训心得体会范本篇3
各位领导:
您好!
我记得我五年前来到我们银行,现在是柜台上的新员工,所以在写辞职报告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真的非常复杂,我非常不愿意想到我要离开这个非常熟悉的职位和非常深情的家。但是有时候,我会因为一些因素让我们做出悲伤的决定。这次我是这样的。因为家庭的原因,我不得不选择辞去在银行的工作。
进入xx银行xx支行已经五年了。在这五年里,我从单身变成了一家人,变化很大。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得到了银行里每个人的很多关注和帮助。银行的培养和领导的关心,一直给了我很多锻炼,增加我的柜台工作经验,同事们也给了我无数的帮助。记得刚来我们银行的时候,对于柜台上的工作完全处于理论层面,工作经验接近于零。当时同事并没有嫌弃我影响大家的工作进度,同时也不影响工作。xx支行对我来说真的是一个很温暖的家庭。每个人都让我知道了互相帮助和芳香宽容意味着什么。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从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成长为我家庭的支柱。xx支行确实给了我无数的进步机会,我相信这将是我一生中不可磨灭的珍贵记忆。
我真的很喜欢银行的工作和柜员的岗位。我从来没有想过五年后离开。我甚至想过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银行担任管理职位。可是现在,我真的又要走了。我老婆的公司在外省新开了一家公司,所以被借调过来管理,很快就上任了。现在在外地工作,家里没人带孩子,家里父母大一些。带孩子也是个难题。于是我想了很久,决定辞掉这里的工作,在自己家里再找一份工作,这样就可以带孩子了。
我不会放弃银行的工作,因为我真的很热爱这份工作,所以我会努力继续在银行找工作。我相信xx银行给我的知识一定会给我很大的帮助,我坚信这一点。所以,我真的很抱歉,我辜负了银行的培养,辜负了领导的价值。我真的不能和银行一起前进,和这个大家庭里的每个人相处。真的很抱歉!
我在此交流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20xx年x月xx日
推荐银行财务培训心得体会范本篇4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71006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乙方和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1.1贷款金额详见本合同第20.1条
第二条贷款用途及支付对象
2.1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本合同第20.9条约定的房屋。在贷款期间,甲方承诺本合
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2.2本合同项下支付对象为本合同丙方。
第三条贷款利率
3.1甲方可在浮动利率或阶段性固定利率方式中选择一种,详见本合同第20.2条。
3.2在贷款期限内,甲方如欲将浮动利率变更不阶段性固定利率,或将阶段性固定利率变更为阶段性固定利率,或将阶段性固定利率变更为浮动利率,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执行。
3.3执行阶段性固定利率未满一年的,不得将固定利率变更为浮动利率,执行固定利率满一年后,甲方申请将阶段性固定利率变更为援利率的,应按本合同第208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贷款期限
4.1贷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20.3条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5.1除非乙方豁免如下一项或几项条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前提是以下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5.1.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购房合同正本及有关资料和文件,并已足额支付首款;
5.1.2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5.1.3甲方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贷款和担保手续;
5.1.4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5.2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乙方在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后,甲方委托和授权乙方将贷款划入丙方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见第20.4条)。贷款从乙方账户划出即视为乙方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贷款划出日即为实际贷款发放日,乙方自此日起开始计收利息。
第六条贷款偿还
6.1甲方庆根据乙方有关贷款规定,在下述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20.5条。
6.1.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即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所有利息。
6.1.2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还贷款本息,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月数还款月数每月还款额=————————————————————(1+月利率)-1
6.1.3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结清,计算公式为: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还款月数
6.1.4按单周或双周等额本息还款法
6.1.5按单周或双周等额本金还款法
6.1.6等比递增还款法
6.1.7等比递减还款法
6.1.8等额比递增还款法
6.1.9等额递减还款法
6.1.10宽限期等额本息还款法
6.1.11宽限期等额本金还款法
6.2甲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20.5条)前,将当期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详见第20.6条),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数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时,甲方应及时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或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6.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足额归还贷款,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罚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详见第20.7条)。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加收罚息(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见第20.7条)。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包括罚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4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逾期利息(含罚息、复利)—逾期本金—当期利息—当期本金”的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如果甲方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乙方有权决定费用、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本金的清偿顺序,同时乙方有权承时从还账户中划收到期应付款项。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按乙方要求提前将不可撤销的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提交乙方。乙方经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贷款率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同意甲方申请的,甲方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7.2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具体约定利率合同第20.8条。
7.3经乙方同意,甲方设定自动提前还款的(阶段性固定利率房屋贷款以及约定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的除外),按自动提前还款约定执行,其体约定见本合同第20.8条。
第八条贷款担保
8.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甲方同意将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抵押给乙方,以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对甲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办妥乙方为抵押权入的抵押登记之前所产生的所有甲方应付款项,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8.2担保范围
8.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8.2.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8.2.3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抵押
9.1抵押特
本合同中的抵押特是指甲方向乙方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20.9条。
9.2抵押物共有人
本合同特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9.3甲方取得所有购房屋的所有权证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在本合同第20.11条约定的时限内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9.4抵押权的行使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权,并有权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清偿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9.4.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偿还到期应付贷款和/或其他应付款项;
9.4.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同,乙方宣布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9.5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9.5.1与甲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
9.5.2拍卖受偿;
9.5.3变卖受偿;
9.5.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9.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应资料,经甲方和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管。
9.7、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则抵押关系终止。
第十条保证
10.1保证方式
两方对息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抵押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持有之日止(“担保阶段”)甲方的所有应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在担保阶段内未能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和/或相关费用的,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两方承担保证责任,并有权从丙方在中信银行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划。
10.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担保阶段内甲方每期应付款项逾期之日起至担保阶段届满后两年。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保证提供的申请贷款文件是完整、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承诺将以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合同,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全面配合乙方的贷后管理工作。
推荐银行财务培训心得体会范本篇5
>尊敬的银行领导:
您好!
给您写这封信,是想提出离职。我决定创业。请原谅我告诉您这么仓促,事实上我下决心回广州,不过是前两天的事情。
在银行人事关系也单纯,这一年我工作得非常开心。我和同事之间也相处得很愉快,大家都成为了朋友。我知道,自己的离开可能会对银行的日常运作带来某些不便,但我相信影响不大。毕竟这么一年下来我在银行事业上并无什么作为,外面大把人可以顶替我的位置。您放心,我会将整个工作流程,以及文件夹的内容描述都详细写在清单上,以便下一任助理可以很快接手。
我骨子里原本是个不甘平凡的人,我不希望永远浑浑噩噩过日子,哪怕这份工作多么舒服也好,薪水多么高也好——我一定要在30岁这年开始自己的事业!这是我的决心,并且我也作出了这个决定,真心希望领导能理解我。
在您未找到下一任接手我工作的员工之前,我会认真做好我该做的事情,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