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入悖出,何足称道──“智取生辰纲”性质辩说(王振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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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入悖出,何足称道──“智取生辰纲”性质辩说(王振彦)

分析了参与劫取生辰纲人物的言行思想,了解了他们的动机愿望,那么这一事件所蕴含的实际意义也大致可以弄明白了。

首先应该肯定,《水浒》作者对于劫夺生辰纲事件及参与其中的人物抱以肯定的态度,赋予赞赏的笔墨,这实质上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是宣扬了“取其非有官皆盗,损彼盈余盗是公”的鲜明的是非观点,是作者对贪官污吏乃至赵宋王朝的统治的不满和否定,并且采用了“武器的批判”的方式。事实上,这一事件对蔡京等人的震动的确不小:首先是“梁中书听了大惊”,其次是“蔡太师看了(梁中书的报急家信)大惊”;接下来是济州府君、郓城县爷“听得大惊”,最后弄得封建官僚机构的上上下下人心惶惶,星夜驰檄,火速缉捕──作者的用意和这一事件所显示的客观效果,实质上是贯穿于《水浒》自始至终的,体现了作为封建社会进步文人的较为先进的思想。同时,这也正是“智取生辰纲”的故事乃至整部《水浒》几百年来所以流传下来为人津津乐道的真正原因。

但是,作为唯物论者,我们不能就此抓住一点无限上纲地乱加吹捧,不能脱离开作品的实际描写,为迎合某种社会现实的需要而采用贴政治标签、套用公式的庸俗社会学和形式主义的方法,从而不切实际地夸大这一事件的革命性。鲁迅先生就曾说过大意是这样的话:不能把《水浒》的反抗精神与现实的革命划等号。这可谓是较为辩证的说法了。

客观地说,劫夺生辰纲之举是促使晁盖等人投上梁山的根本契机。设若他们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真的从反抗统治阶级,反对贪官污吏的目的出发,他们的这次行动反而是立了大功哩。遗憾的是,他们的初衷丝毫没有去触及贪官、反抗政府的意思。而是出自人性原始的贪婪,冲着“一套富贵”,由一个地主财主,联络几个流民、闲汉,用顶风冒险、拦路抢劫的方式夺得个别贪官的若干财物以图自身的受用罢了。这与原来占着二龙山“聚集着四、五百人打家劫舍”的邓龙一伙,与扬子江上专靠摆渡而杀人谋生的“截江鬼”张旺、“油里鳅”孙五之流,与王伦时代的梁山泊强人可谓是雁行昆仲。从这一点说,晁盖等人甚至连常人心目中的江湖英雄都不配称得上。因为江湖英雄们的行为准则是仗义疏财、打富济贫。而他们的行为则纯是为财富而来。我们且看,劫取生辰纲以后,三阮兄弟“已得了财,自回石碣村去了,”白胜也把分得的金银埋在床底下,余下四人就住在晁盖庄上,整日在“葡萄树下吃酒。”他们哪里想到劫了富要去济贫呢?所以我们说,从梁中书到晁盖、吴用,从生辰纲的聚敛到散去,正应了《礼记·大学》里的一句话:“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意即用不正当的方法得来的财物也必然被别人用不正当的手段拿去,这哪里谈得上是革命,是“义劫”!不客气地说,这不过是一起地地道道的黑吃黑的行为而已。就连那被金圣叹称之为“义旗”的“不义之财,取之何碍”的口号,看似冠冕堂皇,也实在是一种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变态心理的外化。

同时,劫取生辰纲虽然也使封建官府受到一定程度的震动,但丝毫不能动摇赵官家的天下江山。因为贪官仍在,失落的十万二十万金银还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去聚敛。更何况,晁盖等人又哪里是真的仇恨官府,主动向官府进攻呢?果真如此,在麻醉了解送金银担的一干人后,何不将他们一刀一个解恨,最起码应该把属于走狗、走猫的提辖、都管、虞候们就地正法,以儆贪官,以儆效尤?相反,晁盖等人只是“将这十一担金银宝贝都装在车子内,遮盖好了,叫声‘聒噪’!”便逃之夭夭。笔者曾作过这样的设想:假如蔡太师,梁中书也如今天的贪官一样,失了财物不事声张,黄泥冈之事不会败露,官司不来勾捉,晁盖一伙怕不会一把火烧了庄院,上山落草的。因为有了“一世的指望”,他们尽可以坐吃坐喝,赌钱交游,哪里用得着明地里去做贼呢?这样,我们后来的一些善于附会的“革命”评论家们,就不会再用什么革命英雄的桂冠加在他们头上了。

这里,我们并非有意用现代的标准去衡量古代的农民革命,以致于把他们理想化。那当然是不科学的。但是也不能因此而降低了古代农民革命的原则,把任何类似于见财起意,趁伙打劫的行为都随意拔高为农民起义。尽管历史上无数次的农民起义由于受当时政治、经济等主要条件的制约,其形式可能是千差万别,我们不好用一个模式去硬套。但是,在看它是否代表了广大农民阶级的利益去反对封建社会,反对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这个根本原则上,却是不能随意迁就的。譬如今天的一个盗窃集团,用撬门别锁、剪径劫道的方式掠去了一个现代贪官因贪污或受贿得来的“不义之财”,其情境与劫夺生辰纲几乎雷同。对此,我们应该作出什么样的评论呢?难道也把他们等而上之,不与一般的穿窬者等同看待?这怕是一种有悖于当今道德的不经之论吧!

我国有句老话:“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这说法固然失于偏颇,近乎武断,但从认识劫夺生辰纲的性质上看,这句谣谚应该说是得其真义了。也许笔者杞人忧天:倘若晁盖、三阮等人的阴魂不散,借当今不法之徒而还魂,又有吴用这类点子多的人的蛊惑煽动,真的去打家劫舍,杀人越货,这该是我们的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吧!尤其是在提倡用传统的优秀的伦理道德教育青少年的今天,对于晁盖等人的此事此举,就更是不宜一味地盲目颂扬,而应该作必要的批判分析,否则,其消极影响将会给我们带来负面的效应,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选自《南都学坛》199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