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会议纪要(收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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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会议纪要范文篇1
一、议事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实际,依法行政,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实行厅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集体议事的基础上,由厅长集中各方面意见进行决策。
厅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厅长办公会议议事。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传达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根据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2.贯彻落实工委会议议定的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要决定,研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学校设置、招生就业、教师队伍建设、经费安排、项目建设、教育外事、工程审计、评优评先等各类教育行政重要事项;
3.研究决定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编制数额、人员调动、公务员录用、科级干部任免、考核奖惩、政纪处分、干部培训、出国出境、职工福利等重要事项;
4.研究解决涉及学校和师生权益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研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
5.研究加强厅自身建设问题;
6.其他需要提交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提出议题。议题通常由相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拟定初步方案,书面报分管厅长审核、厅长同意后提出。
2.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厅领导成员、相关处室之间充分酝酿沟通,最后由厅长决定是否提交会议研究。如在协调中有较大分歧,应继续研究协商,原则上不提交会议讨论。
3.准备材料。提交会议材料应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有的还需在征询专家、学者、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材料必须体现方方面面的观点和意见。提交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一般应打印20份。
4.提前通知。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参会人员。确实无法送达的,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
5.集体议事。会议先由分管厅长或有关职能处室介绍议题、初步意见和论证情况,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6.做出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厅长或受委托主持会议的副厅长做出决定。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厅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以厅办公室名义印发,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签发。重要的会议纪要,应报厅长签发。按政务公开要求,会议纪要应在一定范围公开,分送委厅领导、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根据需要报送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四、其他要求
1.会议组织。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视情安排。会议由厅长召集并主持;厅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厅长召集并主持。厅长、副厅长、驻厅监察专员、巡视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监察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会议记录。厅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秘书科长记录。每次会议均作规范、详细的记录,并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等。讨论中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应在记录中载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应及时归档。
3.特别程序。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决定的,厅班子成员可临时妥善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厅班子其他成员通报。
科研项目会议纪要范文篇2
一、中层干部会议制度
(一)目的和作用
及时布置各分管线上的工作,加强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衔接配合。
(二)参加对象
班子成员,管委会中层正、副职人员,需要时请有关科室人员或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参加。
(三)主要议题
1、各科室负责人、项目牵头人通报总结当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
2、沟通协调工作运行中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3、研究确定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4、部署有关紧急突发事件。
(四)会议程序
1、由办公室提前半天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若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各科室负责人要准备会议有关材料,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下步工作思路。
3、交流讨论各条线的工作近况和工作安排,并做好沟通与衔接。
4、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梳理好各科室提出的问题、建议以及需提交班子会议研究的事项。
(五)会议时间
一般每个月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
二、党风廉政会议
(一)参加对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议题
1、学习纪检系统的文件、传达会议精神。
2、通报近期典型违纪、政纪的案例。
3、根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分工计划,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4、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具体事项。
(三)会议时间
每季一次。
三、机关支部会议
(一)参加对象
机关全体党员。
(二)主要议题
1、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有关会议精神。
2、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
3、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4、讨论发展党员情况。
5、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会议时间
每月至少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四、全体人员会议
(一)参加对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议题
1、传达上级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
2、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组织交流。
3、通报近期各方面工作情况。
4、专题研究有关事项,广泛听取意见。
5、安排处理突发事件。
(三)会议时间
每月至少一次,一般在主任办公会议后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五、会议纪律
(一)以上会议是研究讨论交流开发区相关工作的重要会议,参加会议人员除因参加上级政府、乐清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
(二)参加会议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和不能公开的会议决定,对因违反会议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会议审议讨论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对标有“绝密”、“机密”、“秘密”或“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资料,会后即退回会务工作人员。
(三)会议参加人员,应于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了解议题情况。会上做好记录,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