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名著读后感300字(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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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名著读后感300字【篇1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著名杯具,它写了一对忠贞的恋人用他们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两个家族世仇的和解。
这是个异常感人的故事。在古代意大利的维洛那城里,有两个世仇大家族,蒙太古家和凯普莱特家。蒙太古的独子罗密欧在凯普莱特家的盛大舞会上,见到了主人的独生女,维洛那城最美丽的女孩朱丽叶。于是两人一见钟情。不顾家族的仇恨,坠入爱河。他们不顾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私定终身。最终因罗密欧失手杀人,被逐出维洛那城。朱丽叶为逃避家人安排的婚约,于是在好心的芝伦斯神父的帮忙下假死。偷偷回城的罗密欧不明白真相,为朱丽叶的死悲痛不已。便喝下毒药死在朱丽叶的身边。当朱丽叶醒过来时发现罗密欧已经死了,毅然用短剑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第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泪如雨下。罗密欧与朱丽叶那坚毅的感情,悲惨的结局,无不能够打动每一个人,正是他们那金子般善良,冰雪般纯洁的心把两个家族的世仇化解了,虽然他们为爱殉情,可是那段唯美的感情故事却传为佳话,永远流传在人间。
那个时候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小,在本该是最无忧无虑欢乐的花季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坦然应对死亡。罗密欧他们为捍卫感情在街上拼死搏斗,而那些旁观者只会煸风点火,不曾研究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情与自我无关又能够让自我从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何妨呢?那时的人们好无知,竟然为了一时私欲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他们可曾想过这对忠贞的恋人心里是怎样想的?父母不顾朱丽叶的感受就给她私定终身,不就是为了金钱,荣誉吗?不就是为了找个有钱的女婿出去风光吗?可是最终,他们最终觉醒了,和有着世仇的对方和解了,这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他们之间的那段情,是我所不能体会的。而我也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在一齐度过幸福的一天。
莎士比亚是用剧本形式展现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故事。所以我认为这本剧本能取得成功,最主要的因素是此书独特的语言魅力。而这独特的语言魅力是莎士比亚的剧本所特有的。譬如此剧中众多精妙的比喻,令读者一读就心领神会;众多的排比句,增强了语势,令读者身临其境……
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啊!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不能为了私心而剥夺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外国名著读后感300字【篇2
《高老头》中的面粉商高老头为了女儿的体面和种、种奢望,他倾其所有。可临终前,穷困潦倒的高老头却连女儿的面都没有见到。
书中的高老头是作者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把自己的全部情感都放在女儿身上。大女儿仰慕贵族,他让她成了雷斯托伯爵夫人;小女儿喜欢金钱,他让她成了银行家纽沁根的太太。最初他在女儿家里受到上宾待遇,随着他的钱财日益减少,他的地位也就每况愈下,最后竟被闭门不纳。他的遭遇表现了社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社会教育和社会风气败坏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的心灵,他在临终前才明白过来,她们爱的只是他的钱。他悲愤地喊出:“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读来令人心碎。
高老头是拜金主义的牺牲品。巴尔扎克以高老头的父爱,衬托出金钱败坏人心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他死前的长篇独白就是一份深沉有力的控诉书:“把父亲踩到脚下,国家不要亡了吗?”这是对现实社会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发出的愤怒谴责。
从古到今,在道德伦理面前,金钱与亲情的天平永远倾向亲情。然而,在社会____风气的影响下,一些人被金钱腐蚀,漠视亲情,甚至淡忘亲情,只顾一味地追求名、利、权、钱。对于父母的关爱,他们毫不在意;对于父母的询问,他们不予理睬;对于父母的健康,他们漠不关心。这样的人,用“丧心病狂”形容也不为过。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成了金钱的奴隶,那这个国家最终也会走向灭亡。
没有钱财的日子固然难熬,但缺少亲情的生活定会索然无味。在这方面,我们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某个时刻,自己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有没有某段时间,自己被权利蒙蔽了双眼?有没有某年某月,自己被名誉浑浊了心灵?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就是指在所有的美德中,孝敬父母是占第一位的。由此可见,无论时光的车轴怎样转动,无论时代变迁多快,亲情在人们内心永远是最重要的。
《高老头》通过其细腻的笔触深刻反映了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淋漓尽致地揭露了金钱统治作用和拜金主义的种、种罪恶,在艺术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同时,也给广大的读者们留下了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金钱与亲情,究竟哪个才更为重要?
外国名著读后感300字【篇3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经过种、种磨难,他最终回到了自我的国家。读了这本书,我被书中所描述的一个个幻想国度里的每一种情景感染了,我有一种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的感觉,作者的想象力又极其丰富,令我又有一种进入科幻世界的享受。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一样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虽然有些作者表达的思想,我还不太理解,可是我很佩服书中主人公那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和“以德抱怨”、善待别人的处世态度,也让我懂得了要成功,不仅仅要有自信心,还要付出努力。我想,在我们的学习中不也应做到这些吗?
外国名著读后感300字【篇4
“等待和希望!”合上这本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传世名作——《基督山伯爵》,我脑中只剩下了这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它有如一把金光闪闪的钥匙,意味深长、价值无量,而又耐人细细咀嚼。
《基督山伯爵》讲述了主人公埃德蒙•唐代斯坎坷离奇的一生。唐代斯青年时是一名出色的水手。就在他即将当上船长、取得美满爱情之际,遭到嫉妒之人的暗算,蒙受不白之冤进了监狱。
这一呆就是十四年。越狱前唐代斯意外地获得了一笔巨大的财产,并回到了他的故乡,报答恩人。接着,他买下了基督山岛,成为伯爵,交下了许多名门贵族的朋友,终日娱乐,却在暗中打探情况,谋略计划。伯爵待到一切时机成熟,开始复仇。他不动声色而又暗中袭击,往日的仇人有的死、有的疯。而当他报最后一仇时,却大发善心放了仇敌。伯爵又把一切财产送给了恩人和穷人,从此带着义女远走高飞……
有一句古话叫做:“冤冤相报何时了。”的确,如果一个人总把每个小小的怨恨积在心中,并总是想着去复仇解恨,那么他的复仇计划何时才会消停呢?基督山伯爵遭人陷害在牢狱中度过了黑暗痛苦的十四年,最宝贵的青春以及幸福美满的生活由此埋葬,心中当然不知有多少仇恨。可他最后却也能驱走心中复仇的恶魔,到处行善。因为他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上帝会派使者完成这项光荣的使命。
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这样呢?有时小怨小恨或许只是命运和你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翻过这一页吧,让仇恨烟消云散,就像沙地上的字被风抚平一般,永远消失。但是恩惠却是需要我们去报答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事物,也要像刻在石头上的印记那样永不磨灭。
从今天开始吧,驱走心中复仇的恶魔,迎来心中感恩的天使,让心灵如初落的冰雪一般纯净、高洁……
外国名著读后感300字【篇5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是一个对书没有兴趣的人,一次偶然,让我有机会翻开了这本橙色封面的书,翻开了,就欲罢不能了。原本以为以这样一个有意境的题目命名的书,应该展示的是一幅唯美的画面,然而情况却完全相反,这是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读过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一个阿富汗少爷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之间的点点滴滴,也是阿米尔对哈桑从犯错到后悔再到去设法救赎过程的描述。书中的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特点,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哈桑、阿里、拉辛汗,他们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人性的闪光点。从阿里的身上,我看到一种忠诚的尽职尽责,这在哈桑身上也有同样的体现,他对阿米尔少爷的保护,甚至就算牺牲自己的生命也毫不犹豫,这似乎已经超越了忠诚这个词的界限,这是真正朋友之间的两肋插刀,又或许这是这份同父异母的兄弟之情的本能反应,无论是那种,都体现了哈桑的那种人性的光辉,一种无私的付出。
而在阿米尔一直为自己的怯懦,自己的自私而愧疚时,哈桑却早已原谅了他,没有再提起以前的事,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般,照片上的他依旧笑容灿烂。而这本书的主人公,也就是阿米尔,虽然他曾因为太过怯懦,太过自私而犯下一些可能永远弥补不了的错,但他却始终背负着这个罪责,说明他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在书的后半部分中,主要讲述了他救赎自己的过程,他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后,悔恨万分,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自己的侄子,这正是一种自我救赎的表现。
人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错了。书中有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人的一生难免会犯错,面对这些过错,我们不应逃避,而是试着去弥补,即使永远都弥补不了,但至少一些善行能让自己解脱一点,心安一点。这正是我从阿米尔身上学到的,故事的最后,阿米尔还在追逐那只人性的风筝。
读过《追风筝的人》,我从阿米尔身上学到要将罪行转化为善行,从哈桑身上,我学会了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也开始追逐起了那只能点缀我的生命,让其大放异彩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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