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书心得(收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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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读书心得篇1

《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智慧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

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高中读书心得篇2

小时候的阿米尔一直在为了得到父亲的爱而苦苦奋斗,因为一场风筝大赛,他背叛了愿意为他付出生命的人。他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他逃之夭夭,或许他从来没有把哈桑当成朋友。后来他为了赎罪再次回到阿富汗,以他的形式来赎罪,洗刷他的罪行,还有爸爸的。

他虽然懦弱,但是他有责任心,他不顾一切把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带回美国。年幼时的他为了得到父亲的爱而用一些钞票来陷害哈桑,把他逐出家门;长大后的他把一些钞票塞在草席下面,为的是让那户穷人家过上好日子。因为长大了,他成熟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是二十六年前的事仍旧像刀子一样刻在他的心里,他不敢忘,也不能忘,他带着这种愧疚之心一直活着。二十六年前的事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去,而会越来越深。他一直清清楚楚地记得二十六年前发生过的每一个细节。

阿米尔在二十六年前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二十六年后他爸爸撒下的弥天大谎被他知道了,他不敢置信。哈桑是他的亲兄弟,他以前就在想:为什么爸爸对哈桑那么好,对他却不管不问的?为什么爸爸的心里永远都有哈桑?为什么哈桑的'生日爸爸记得清清楚楚?

“要不是我亲眼看着大夫把他从我老婆肚子里拉出来,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儿子。”

“哈桑哪儿都不去,他就在这儿陪着我们,他属于这儿。这里是他的家,我们是他的家人。以后别再问我这样的问题!”

同样是他的儿子,他对他们的态度却有两种。

在真相还没揭晓之前,爸爸在阿米尔眼里一向是高大的;在真相揭晓之后,爸爸在阿米尔心中高大的形象一瞬间倒塌了。他想不到爸爸竟会做出这样的事,震惊、恼怒等情绪挥之不去,二十六年了,这么多年来他到今天才发现他一直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下。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样说一点也不错,他们都背叛了愿意为他们付出生命的人。

他们一半好,一半坏。

不要背叛愿意为你付出生命的人,请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请珍惜你眼前的友情。

高中读书心得篇3

当今我们的社会,可以说是安居乐业。但在安徒生的童话里,却住着一位悲惨的小女孩。

当写到冬天她还穿着几件破烂衣服时,我们便可以感受到她的悲惨命运。试想,我们至少可以在冬天里穿着又厚又暖和的棉袄,踩着暖和的鞋子,喝着热乎乎的汤,对比之下,我们是何其幸福?当写到她还得在寒冷的大年夜里卖火柴,卖不出去爸爸就会打她。试问,那些吃的`穿的哪一样不是父母提供的?努力赚钱供你学习的人,又是谁呢?

当写到小女孩五次擦燃火柴,在幻觉中看见了好吃的烤鹅,温暖的火炉,美丽的圣诞树,还有她的奶奶,小女孩想要的只是食物,温暖,美好和慈祥的奶奶。而可是她得到的,却是相反的。而这一切,她只能在幻觉中看见。可是小女孩想要的这些东西,我们已经拥有,但是我们是否有珍惜呢?当写到“她们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飞到没有饥饿,寒冷和痛苦的地方去了。”小女孩终于去到了她理想的世界,没有饥饿,寒冷和痛苦,可是,最后结束她痛苦的,是死亡。

当写到小女孩微笑着死了的时候,我知道,她一定是很快乐的,因为她已经不再痛苦,也许死亡才是她的结局。小女孩微笑着,是应为她在那美好的幻觉中死去了......也许我们应该为小女孩的痛苦而叹气,可是,我们是否应该反思自己呢?

高中读书心得篇4

近期,我读了现代美国小说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

桑地亚哥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捕到一条鱼,他们全家饿得前心贴后背。但桑地亚哥毫不灰心,在第八十五天时照旧出海捕鱼。这次,他终于捕到了一条体长八十五尺,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桑地亚哥心中的快乐几乎无法用言语形容!他奋力与马林鱼格斗……终于,他用了两天的时间杀死了马林鱼,把它挂在船头。但是,有许多凶猛的鲨鱼来争夺桑地亚哥的战利品,桑地亚哥毫不惧怕,他英勇无畏承受了鲨鱼们的应战。但敌众我寡,桑地亚哥拼尽全力也没能保住他费尽周折捕来的马林鱼,被鲨鱼啃成一条骨架。

可我以为,桑地亚哥曾经赢了!这是多么圆满的失败啊!

他固然没能保住马林鱼,但,他战役前毫不惧怕的本性,战役时英勇无畏的特性,战役后不灰心的性格,都表现得淋漓尽致!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在生活中,我们遇到艰难都能做到迎难而上吗?在敌众我们寡时都能做到毫不惧怕吗?在失败过后都能重新振奋起来吗?

不。我就做不到。在我学习奥数时,遇到标题很长的问题时,常常会被外表现象吓到,从而选择放弃。其实问题是很简单的.,我们是被它的外表现象所吓倒了。有一句话说得好,明知山有虎,倾向虎山行,所以任何的事情都是一样的,我们不能被艰难吓倒,我们要学习桑地亚哥的不畏艰难才行。

古人云:日暮途穷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自信心的去迎接应战,英勇无畏地与艰难奋抗。由于我置信胜利永远属于我们本人。

高中读书心得篇5

那是一条傍晚梦残的旧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沉淀了江楚流喷鼻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白发带,映着夕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顺,异于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了了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忘我的把你妆看,绿林陶冶成你的素雅,生成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汗青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代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漫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喷鼻”“东风拂槛露华浓”,这艳收留赛过冬季里贞傲的梅以及寺里的明肌喷鼻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往回应这春来的歌颂。帝王手中的御笔颤抖了。

大概这本来便是中唐的宿命,大概一方爱的曙光将要正在冷冬擦亮,大概这都是溟溟当中从未停止的拨动的命弦。宏伟的看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没有住她轻快的舞姿,以及浪漫季节的回眸一笑。已经再不了她的倩影。远往的车迹,回首回头回忆这宏伟的金殿,天培植星,月食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正在祭祀旷世的朱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悲凉,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多少段光隙。昨日的影象,是车如流水马如龙;昔日倒是伊人回去,今后阴阳。

宫阙里,照旧有已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正在一场浮华以后,寂静拜别。夜,真的很孤单,晚初的村落店,只要一声中断中断续续的幽咽,只要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喷鼻山雪,冷宫阙。竹涣散,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那个解——《永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没有爱全国。”

有人说:“她的具有使万万大众空空如也。”

有人说:“她是朱颜祸水。”

我漠然对于曰:“汗青非柔媚男子所主,众人只看到明皇蜕化正在漫舞飘飘的温顺乡里,却看没有到他本身的蜕化。”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究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永生殿里,大概只要一对于仙侣,正在昏暗中操琴,歌颂。

高中读书心得篇6

我无力地走在回家的小路上,沿途的小石子在我脚下奏起一首忧伤的歌,那是饱受世间沧桑的歌,余音袅袅,哀伤如我,只得做命运的傀儡,机械的迈动那两条好似灌了铅双腿,当然,我已也再无奔跑的勇气,只留下时光带给我的麻木。

轻叹一声,不禁感慨岁月无情,我似乎做了一个很长很美的梦,然而梦醒时分,我却已经长大。一只手轻轻抚上胸口,微弱的跳动声告诉我我还活着,可是千篇一律的生活早已让我迷失了自己,我慌乱的四处张望着,可是诺大的城市却熟悉的让我陌生。

一只“鸟”划破了天边的宁静,跃入我的眼睛,也撞入了我的心海,像一颗小石子掉进一片安静不动的海面,它的从天而降激出朵朵浪花,化作层层涟漪,好似点点星光,唤醒那遥远的记忆,我不禁痴了,醉了,仿佛云里雾里,不是梦是幻,只留下呆呆的我。

只见那只“鸟”扑棱棱的挥舞着巨大的羽翼,以风的速度向我俯瞰而来,带着丝丝不羁,又带着些许的`豪放,绝不受着风的拘束,远远远——天边!进进进——眼前!我静静的望着它从我头顶的那片天空中掠去,这时,我才有机会细细观察它!

这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人类的囚禁使它自由翱翔于蔚蓝的天空之上;这是一只有着自己独一无二思想的风筝,可以时刻掌握着自己命运的风筝,它把自己的命运之线紧紧的握在自己的手里,不受任何人的影响,本着我的命运我做主的态度而生活,可是风筝的生活却是我永远遥不可及的梦。它墨黑色的骨架缀上片片晶蓝,染上缕缕洁白,好似快于天相融合在了一起。当暖暖的阳光洒在它的身上,耀眼的金光使我无法去正视,然而它依旧在风的托付下缓缓前进着,并没有因为我的注视而停下它的脚步,但我却随它而飞。

一抹抹绚丽的色彩点缀着蓝蓝的天空,多彩的风筝小鸟凝成了我心中的一片美丽祥云,净化了我那颗染满世俗的心,以光带走了心中的暗,我仿佛重新回到了童年时无忧无虑、无拘无束、肆意快乐的日子,我欢呼着奔向纷飞的风筝,紧紧地追随着那道黑色身影,即使追不上,也要去尝试,纵然现在的我已被失败打击的遍体鳞伤,但我依旧忘不了那追逐的幸福,也许这就是痛并快乐着。小时候的我总是很喜欢不顾世人的眼光去追一只只斑斓的风筝,因为它们在我的心中便是一个个自由的梦,不受束缚的风筝让我向往做追风筝的人,它让我明白即使摔,也要摔地潇潇洒洒、了无遗憾。可现在呢?当初引以为傲的理想早已在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中不值一提,小小的梦想在岁月中不知不觉的破碎,只留下我一人在这黑暗深渊中瑟瑟发抖,只怕走错一步便万劫不复,我怕,我怕这无尽黑暗吞噬了我,我恨,我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迈出的勇气。我发了疯地追,拼了命地跑,可是却永远也跑不回过去,错过的,便永远错过了,在无法回头,就算痛苦,也只得忍泪前行,但我并不奢求什么,只希望那拍打着羽翼的风筝可以等我一下,因为,从明天起,我只愿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当初的放手使我不得不紧紧地抓住,错过的,终是错过的,而现在的,我绝不放手!

风筝消失在了天际,化作一缕白影,我消失在了路的尽头,成为了一个追风筝的人。从此,我的生命中就只有梦的世界,花的海洋,风筝的陪伴,因为当微风把鸟儿风筝扶上天际之时,我便明白,冬天已经离去,春天近在眼前,我追着风筝便此生无憾,只因拘束的心脱下软禁我们自由的锁链,从此天高任我飞!

高中读书心得篇7

读完《圆明园的毁灭》,我的眼角冒出了泪花,心中的怒火愤愤不平。心像被英法联军点着的那把火,熊熊燃烧着。

圆明园内有金碧辉煌的殿堂,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还有象征着田园风光的山乡村野。圆明园不仅建筑宏伟,还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上自先秦时代的青铜礼器,下至唐、宋、元、明、清历代的历史文物和奇珍异宝。所以,他又是当时世界上的博物馆、艺术馆。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了圆明园。他们把园内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居然让中国人帮忙搬走;实在运不走的,就任意砸碎、毁掉。为了销毁自己的罪证,放火在圆明园内。大火烧了三天三夜,不少人在大火中烧死了。留下来的只是几根残缺不全的石柱孤零零地立在那儿,诉说着当年屈辱的历史。

现在的中国可不一样了,发展速度非常快,从首次发射的人造卫星返回祖国大地,到刚刚发射出的`嫦娥三号,这都说明中国科技正在进步。从袁隆平爷爷发明的水稻杂交技术,到今天的太空蔬菜,这说明中国农业技术在进步。如果有其他国家想抢夺我国的奇珍异宝,想占据中国的土地。不怕,我们国家有足够的兵力和武器来对付敌人。

为了不让屈辱的历史不再重演,我们要团结起来,努力学习,长大了共同创造更美好的祖国,实现我们的强国之梦!

高中读书心得篇8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笛福。

主要讲了鲁宾逊不从父命,去海上远航,不幸流落荒岛,他以百折不挠的毅力,辛勤的劳动,不仅在荒岛上生存下来,而且改变了生活环境,开垦出种植园和牧场,盖起住所,还救起一个野人,起名“星期五”,后来他帮助船长夺回船只搭船回到英国。我喜欢这本书,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都把我深深吸引住了。鲁宾逊初到荒岛,认为自己一定会死。可是,慢慢的,他走遍荒岛,把可用资源收集起来,做成各种各样的东西,还捕了鹦鹉,小羊,制作陶器……他用自己的手,在荒岛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真不可思议!

在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主人公鲁宾逊啦!他靠自己的勇敢、机智在荒岛上生存了足足二十八年,虽然没有逃离荒岛,可他还是没有放弃,最后回到故乡。我呢,大小姐脾气,天知道如果我是鲁宾逊会怎样,我肯定是惊慌无助,就算生存了下来,我也会孤独而死的。所以,我最佩服的就是鲁宾逊了。

虽然他只是作者笔下的人物,可我还是不得不佩服他。现实中,能独立生活的人很少。我不能成为鲁宾逊那样的人,可是我也会努力成为一个自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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