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现状(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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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现状篇1
[关键词]金融服务局,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
2006年1月,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以体现风险监管的理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效率性、计划性和系统性,促进寿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6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对保险业在防范风险的思路上提出了“三个转变”的要求。他指出,“逐步实现从以业务规模为基础的静态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监管转变;从以监管外力为动因的监管向以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管理为内在需求的监管转变;从结果性的事后监管向过程性的事前事中连续监管转变”。本文借鉴英国金融服务局(FinancialServiceAuthority,FAS)对寿险公司风险监管的措施,提出我国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的思路。
一、英国寿险公司风险监管措施
英国对保险业的监管方法主要着眼于对消费者公平、改善行业经营状况和灵活性主动性三个方面,由此形成了议会立法、金融服务局全面监管和保险同业工会自我管理相给合的保险监管体系。随着金融服务业的现代化,英国于2000年通过了《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案》,由FSA对金融业实施统一的监管。
对寿险公司的监管,FSA首先通过处理寿险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主要新产品的发展和分析寿险公司的财务状况来识别与评估存在的风险,并根据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及造成的预期影响来确定处理不同风险的优先顺序。在进行风险排序时,一般会考虑寿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众对寿险公司的认知程度、寿险公司的客户数和赔偿等因素,来决定要采取的监管措施,分配监管资源,最后使用相应的监管措施来消除上述风险。
(一)英国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
1.财务风险
包括资本金不足、责任准备金提存不足或不实、资金营运不当、虚列资产、坏账过多、重大亏损等。
2.业务风险
包括核保理赔不当、再保险安排不当、费用支出管理不当、业务成长过快等。
3.管理风险
包括相关辅助人员的管理、保险人的内控机制、相关专业人员的素质等。
(二)FSA对上述风险的监管
1.对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监测
考虑到保险监管的成本和可操作性,FSA现阶段在寿险业的监管上主要是以确保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作为监管的核心。在具体操作上主要从寿险公司的负债状况、资产状况、资本充足性监管、保险业务结构和业务增长速度对寿险公司盈余的影响、经营行为的重大变化和欺诈行为的出现五个方面进行监测。
非现场监管是实施日常保险监管的重要方式。保险监管部门通过检查保险公司的各类报表等资料来分析判断寿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偿付能力和业务情况。偿付能力监管是英国保险监管的重点和核心内容。其实施细则有:规定寿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构成、寿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保证金”的计算、寿险公司必须具有的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等。在这种监管模式下,所有英国寿险公司被要求每年完成并递交一份审计过的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报告。
另一方面,金融服务管理局除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管外,还使用其它工具和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主要包括:第一,对寿险公司所承保风险进行分类规定。即对于不同种类的风险进行分组,根据公认的会计准则,计算这些可能发生的理赔;第二,规定市场准人条件与资格;第三,信息公开要求。监管者要求寿险公司的高管层必须对其所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签字,并对隐瞒信息和误导监管者做出判断的高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第四,追踪寿险公司的业务以及审核公司过去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五,使用专业人员对寿险公司的经营数据进行复核。FSA建立了指定精算师制度,针对寿险公司可能出现的偿付能力不足问题普遍采用实时监控制度,而且FSA对指定精算师具有处罚权。
2.对处于不同风险等级的寿险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当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大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时,FSA认为其具有偿付能力,不予监管介入;当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小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但大于零时,FSA就认为其偿付能力有问题,需要监管介入,促其整改;当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小于零时,FSA认为其偿付能力不足,予以破产清算。
3.注意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的连接
(1)FSA要求寿险公司定期向其报送各项报表用以常规的检查。FSA首先利用一系列财务比率来检查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业务增长率、流动性、赢利性等,以发现早期的预警信号;其次,检查寿险公司其他可能存在风险的领域,如再保险是否充足和是否有额外的资本来源等。
(2)为了防止偿付能力不足问题的出现,监管部门有权要求可能存在偿付能力问题的寿险公司提供附加信息,与财务报告不同的是,这些附加信息不对外公开。这些附加要求的信息通常包括:季度财务报告、与关联方的交易或投资、精算师做出的精算报告、经营计划的改变和其他针对不同公司所要求的特殊信息。根据对这些信息分析的结果,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对公司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3)对于附加的信息存有疑问或认为该寿险公司存在风险隐患,FSA便与寿险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接触。与公司管理层的接触并非只是对寿险公司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查,而是为了给监管者提供一个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沟通的机会,监管者因此可以了解到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公司未来的计划。通过定期的接触,监管者能及时了解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发现一些报表中不能及时反映的信息,从而为处理寿险公司可能出现的偿付能力问题提供时间安排。
(4)如果在对寿险公司的非现场检查中发现其实际偿付能力额度小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则说明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这时,FSA有权对这类公司进行干预,以恢复其偿付能力。
二、我国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的思路
由于中国保险监管的历史较短,保险监管在理念、目标、思路以及监管实践等方面还存在尚待探索与处理的问题。我国的保险监管应当放开眼界,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成熟和成功的保险监管经验。
1.以偿付能力监管作为非现场监管的核心
“目前我国寿险监管主要依靠现场监管,这种监管方式既耗费大量的监管资源,而且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多,也难以提高监管效率。因此迫切需要加强非现场监管,并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将有限的现场监管资源用于有问题的保险公司(方力,2006)。”非现场监管,即指监管机构在采集、分析、处理寿险公司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监测、评估寿险公司风险状况,进行异动预警和分类监管的过程。在这种监管模式下,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规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来进行,而对保险费率、条款则不进行干预,寿险公司可以自由地根据自身实力来决定。这就要求加强对寿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监管,尤其是加强对保险准备金、资产的充足性与最低偿付能力差额的监管。寿险公司必须以特定的方式向政府提供有关情况,根据这些情况,监管机构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做出评价,没有满足偿付能力边际法规要求的寿险公司,将对其实施更严厉的监督直至取消其经营权。
2.完善我国保险监管法规体系
我国政府监管机构要制定完善的、与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的法规来规范寿险公司行为。同时,政府也应该制定有关法律,让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如,英国FSA成立之时,政府就提呈议会批准设立法案·,对FSA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规定。同时也规定,如果FSA错误的监管行为给被监管对象造成经济损失后,FSA必须依法进行赔偿。这种规定,既规范了FSA的监管权,又保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经营权,还有力地防止了FSA滥用监管权力干预保险公司自主经营的行为。
3.注重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和管理
先进的信息处理设备和信息管理技术在保险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监管机构应该做到:第一,根据非现场监管的需要,全面收集反映寿险公司经营和风险状况的信息,包括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第二,充分利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等各种信息渠道,逐步建立健全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收集体系。第三,充分利用已要求寿险公司报送的各种信息进行非现场监管。对于其他需要寿险公司报送的信息,中国保监会应明确的非现场监管信息采集要求,确定信息报送的时间、方式、内容、频率和保密要求。第四,督促寿险公司建立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寿险公司应对所报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同时,提供的财务信息资料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精算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或鉴证,必要时可以要求寿险公司提供补充材料,要求寿险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要求寿险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答复。例如,英国FSA专门成立技术委员会,对各寿险公司的信息管理提出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同时还要求各寿险公司要有替代方案,一旦信息设备出现问题,要有解决办法等。
4.加强财务监管与信息披露工作
财务监管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如英国保险监管是建立在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原则的基础之上,其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以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及预警系统值得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借鉴。
向社会公开寿险公司的信息越多,越能帮助投保人正确选择保险公司以转嫁风险,越能减少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通过社会的力量强化对寿险公司的监督,也有利于寿险公司加强自律。因此,首先,保险监管机构应该每年都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报送的保险监管报表,让凡是需要了解寿险公司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自行查阅。其次,在加强年度监管报表的同时,不定期地向寿险公司开出调查表,要求寿险公司如实报告。再次,保险监管机构应调集精兵强将,甚至借用社会力量,对寿险公司报送的报表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力争及早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把风险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也可以不定期地去寿险公司进行现场调研。
5.依赖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员实施监管
成功有序的监管离不开行业组织的自律配合,独立、有权威的行业组织将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行业组织在起到市场主体间联络、信息、技术咨询和共享服务等作用的同时,其最重要的角色是应在某种程度上独立充当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行业经营行为的仲裁者。监管机构应极力扶植此类半官方的行业组织的出现和成熟,以行业的自律担负起监管的辅助作用。如,英国的相关保险行业协会在寿险的非现场监管中起着积极的辅助作用。英国行业自律的主要机构有:英国的精算学会、劳合社理事会、英国经纪人委员会、保险推事局、保险人协会、寿险组织协会和个体保险仲裁服务公司等。其中精算师在保险监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6.建立内控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内部审计责任人制度,构建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管的互动机制
人寿保险现状篇2
关键词:寿险企业;创新;产品制度
一、寿险企业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信息技术
我国寿险业对保险信息技术进行不断的尝试,采取的主要形式就是开设保险网站,建立网络平台。目前主要有3类:一是独立的保险网。较有影响力的有易保网上保险广场、中国保险网等。二是各家保险公司为开发自己的保险业务而开设的保险网站如泰康在线,新华人寿等。三是一些专门的财经网站和综合网站开设的保险专栏,如21世纪、新浪、sohu等在财经类网页开辟的保险专栏。同时保险创新营销模式(电话直销)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使得电话中心规模更大,装备更先进,特别是数据分析技术的进步使保险公司更容易找到潜在的顾客,经营效率大幅度提高。目前国寿又率先开发了互联网营销员销售支持系统和中介短险销售系统,为公司营销员和中、小机构提供了便利。然而寿险业对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首先,寿险企业对信息化资金投入不足。近几年年保费收入成倍增长,2007年我国寿险企业年保费收入已经超过4000万,但其信息化投入资金不足保费收入的1%。其次,寿险企业缺乏大量的IT人才,投入不足还表现在对IT人才的引进。以中国人寿为例,从事IT工作职员占总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到2%。而国外寿险公司的这一比例高达20-30%。再次,寿险信息系统数据的标准建设滞后。直到2003年保监会才制定出《中国保险行业标准化管理规范》、《保险数据元目录》、《基础代码集》等一系列行业标准和规范。行业技术标准化的落后严重影响了保险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二)营销渠道
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的寿险营销中保险业务员仍是主力军。这种营销模式对寿险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有效地促进了寿险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国保险企业还开发了不少新兴销售渠道,如银行保险、网络保险、保险经纪、保险顾问、团体直销等。消费者也已经对这些新兴渠道都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兴趣。另外,电话保险和保险超市等消费者相对比较陌生的渠道,虽然现在市场份额较小,但发展速度不容忽视。虽然寿险营销渠道有不断扩大和完善的趋势,但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现在保险业务员仍是保险销售的主力军,但这种销售模式本身存在很多弊端。一方面,业务员流动性大,客户资源绝大部分都掌控在保险业务员手中,对此公司缺乏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市场竞争的加剧让企业盈利能力受到严重考验,各寿险公司不得不在削减成本上做文章,而对业务员的培训和产品销售模式的经营成本很难有下降空间。二是各种新兴渠道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如从银行购买保险得不到专业咨询服务、没有售后服务、产品种类太少,挑选余地小以及银行柜台销售人员误导客户等。网络保险则采取的是“鼠标+跑腿”的权宜之计,而且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及电子商务过程中法律问题(如网上安全、客户隐私保护、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等)将成为焦点。至于保险经纪业务,消费者对保险经纪人的认知度低,往往把其和保险人混为一谈。另外,大多数经纪公司以产险和团险为主,个人寿险业务在经纪渠道的发展还很不够。
(三)顾客服务
我国寿险企业在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下进行的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等为其赢得了竞争优势。如新华人寿企业宗旨即立足服务、精益求精,为顾客提供多元化的保险产品和购买渠道为顾客服务,如柜面服务、网上服务、95567电话服务、VIP客户服务等。不仅如此它还举行了以“沟通、关爱”为主体的客户服务节,真诚地为顾客排忧解难,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可喜的是我国绝大多数寿险企业都以人为本,服务广大顾客。另外,大多数寿险企业虽然建立了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但是很多因素制约着寿险企业CRM的建设和运作效果。目前大多数寿险公司已经有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意识,并建立了相应的硬件设施,包括呼叫中心和数据仓库。然而仍然在不少问题影响保险客服的质量的提高。一是服务内容没有实现差异化。这会影响公司的形象塑造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二是以客户为中心流于形式。寿险企业客户意识、服务意识较淡薄,员工也没完全为客户着想。三是客户信息不充分而且分散。客户资料收集工作繁琐,客户信息不完全,集中度不高。四是缺乏对客户数据的挖掘和分析。目前大部分客户信息处于闲置状态,客户信息价值未完全被开发出来。五是缺乏对客户价值的有效评估。目前寿险企业以保费论英雄,未把最好的服务提供给最有价值的客户。
(四)产品制度
自从1999年平安率先推出6款利差返还型险种,之后中国人寿、泰康、新华、太平洋等寿险公司先后推出同类险种。2000年开始,各寿险公司又推出各种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短短几年时间里,新型寿险经历了从最初的热销到遭人冷落再到重新兴起的过程。2006年由于资本市场火爆以及加息等多方因素影响,多家保险公司都开始力推投连险提高业绩,投连险火爆销售。据统计,2007年1-10月投连产品保费收入300亿元,同比增长500%,占寿险保费收入的7.4%,在个别外资保险公司占比甚至达到80%以上。目前我国大多数寿险企业险种主要是投资连结险、分红型保险、保障型寿险、投资型保险、意外险、少儿险、养老保险、健康险、组合险等,其中新型寿险占据了险种的绝大部分,它成为了我国保险市场上的热销产品,在人身险保费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连年攀升(见表1)。我国寿险业的这一变革对于寿险公司以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影响是深远的。
但现今我国的资本市场很不发达,金融工具有限,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规模与灵活性均不够,加上各种法规在完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修正问题等,这会给寿险经营带来一定的困难,尤其是新型寿险对政策变化非常敏感,当政策法规及税收政策由发生变化时,可能对保险业务造成严重影响,从而降低其市场竞争力,造成大量的解约退保,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带来压力。另外,寿险消费者消费观念不成熟,承受风险的能力很有限。
二、寿险企业创新实现途径探讨
(一)寿险企业要积极引入信息化的先进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寿险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1、要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系统化。这要求寿险企业把握效益原则,综合考虑信息化的投入与产出,要让企业经营管理创新与信息化建设相互促进。从行业角度看,保监局与行业协会应当在信息化建设中扮演更好的沟通、协调和规则制定等角色,从而提升保险行业的创新能力。
2、要实现以电子商务应用为契机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保险公司必须不断调整结构,以便使公司的运营效率得到提高。管理者要对保险业务的进展实时监控,随时掌握企业的风险状况,为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电子商务系统开发的技术上,面向服务的架构技术正变得越来越流行,因此保险公司对公司的流程和服务体系应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业务流程的简化与优化。保险电子商务涉及到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因此要实行部门间的通力合作。
(二)创新应把巩固和稳定现有营销渠道发展作为大前提,同时允许多种销售渠道共同发展
1、加强个人营销渠道创新。一是创新增长思路,依靠人力素质的不断提高和人均绩效的增加来实现扩张的集约式增长模式;二是创新人才培养和考核模式,对人进行培训,提高其销售技能,考核指标从保费规模转变成业务结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完善中介营销渠道创新。要创新合作模式,如银保渠道的创新,要求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共同努力,要求保监会和行业组织更好的协调、沟通,不断完善营销渠道。
3、开展团体直销渠道创新。一是创新营利能力,通过推进员工福利计划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服务,提高团体直销渠道的营利能力;二是创新人才培养,努力培养职业化、专业化、具有丰富团体保险和员工福利知识的营销队伍。
4、不断整合营销渠道资源。一是建立渠道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客户资源、产品资源和销售队伍资源的共享;二是共同开发客户资源,银行和团体渠道客户资源可通过资源共享方式借助人队伍实现二次开发。
(三)不断加大寿险企业的服务内容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1、寿险企业应对服务内容进行创新,向市场提供富有公司特色的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要不断发展保险延伸业务,除了提供有关理财、医疗、养老、健康、意外等服务外,还可提供有关再就业、教育的服务,如开展联系出国留学、再教育咨询、协助教育信贷等内容的延伸服务。
2、寿险企业实施CRM在技术层面上的对策。建设数据仓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客户价值管理,区分价值大小不同的客户,从而选择最有价值的客户群。完善网络保险和客服中心的衔接机制,满足客户需求。
3、寿险企业实施CRM在管理层面上的对策。要大量引进IT人才来支持和应用CRM系统;对员工培训,转变其观念,提高其技能;绩效考核指标从保费规模转变成业务结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调整寿险产品定位,回归寿险保障功能,积极发展传统寿险产品
鉴于我国寿险业的发展阶段和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寿险公司把市场开拓的重点放在新型产品上,不仅隐含了巨大的财务风险,而且本身也是无视保障型传统寿险产品的巨大潜力,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将会危及到我国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寿险公司应从长计议,调整寿险产品定位,回归寿险保障功能,积极发展传统寿险产品,是我国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理性选择。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逐渐开放本国保险市场的条件下,寿险企业能否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过程中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寿险企业保险创新的水平和速度,寿险企业必须充分利用3-5年的过渡期,积极进行保险创新,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寿险企业应充分利用后发优势进行保险创新,运用新技术、新工具、新服务创造新市场,满足新需求。用创新推动发展,再由发展带动创新,循环往复从,使21世纪的我国寿险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潘国臣.保险企业创新能力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江生忠等.中国保险业改革与发展前沿问题[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3、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4、韩艳春.投资连结保险综述[J].保险研究,2002(5).
人寿保险现状篇3
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比较狭窄。一是法定运用渠道比较少01998年以前,只有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有了新的规定,如可介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证券市场上的基金投资。二是保险资金实际运用渠道比较单薄,近十年来,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主要限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家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在证券市场上,保险公司只可进行基金投资,但这方面仍存在较大的距离。1998年10月,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保险公司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但由于相当数量的保险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够重视,有的保险公司甚至还没有开展国债业务,加上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本身也不够活跃,所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并没有得到多大幅度的提升。总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初级化和表面化。
2.利率连续调整使保险公司的资产面临较高的利率风险。由于中国正处于转型之中,宏观政策层面调整较多,对保险业的也较大。比如,近三年央行连续7次降息使我国寿险公司利差倒挂现象日趋严重。1997年底以前,我国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的利差已不小,平均亏损在4.22%—5.22%之间。而从1997年底银行连续降息,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已从7.8%下降到2.25%,而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也随之从8%—9%下降到现在的2.5%,现新单利差收益倒挂0.25%。如果没有相对高一点的保单利率,又无法吸引顾客投保。1998年底,寿险保单预定利率最高为9甲o,最低为4.5%,加权为7.8%,各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不到3甲e,显然存在严重的利差损问题。所以,单靠银行存款的利息已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新的投资领域来保证其支付保费的可能性。
3.保险资金运用中短期行为严重。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资金主要来源都是保费收入。人寿保险一般具有保险期限长(一般为30年到40年),安全性要求高等特点,因而现今这部分资金在我国比较适用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基础设施项目等。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为一年),对资金的运用要求流动性强,因而比较适用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率高的投资品种。然而,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而我国短期投资的投机性大,风险高,这种资金来源与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的效果。
4.保险资金存在着非收益性运用比重过大的问题。当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上出现偏差时,当保险资金无合适渠道进行投资时,一些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扩大成本占用的问题比较普遍。根源也在于无合适的投资渠道。
二、发达国家保险资金投资结构与运用比例的简要评析
由于各国经济环境、环境、环境的不同以及各国保险业的的背景差异,各国保险资金的运用都有其自身特点。
1.美国保险资金运用状况。美国保险业一般根据国内金融市场供求状况调整其持有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数量,相对而言政府公债和企事业债券比重较大,股票投资比重较小,但目前仍可达到保险业资产规模的10%左右。抵押贷款是美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传统业务,一度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基本维持在总资产的30%以上。只是在80年代以后,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量资金转移投向各类证券以达兼顾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之目的,这样抵押贷款的比例直线下降,目前还不足10%。二战以后,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在地产商或工商建造厂房、仓库、办公楼或购物中心等,资金需求急剧上升,美国保险业充分估计到该市场的投资价值,斥巨资进行不动产投资,其规模曾占总资产的6.7%。近年来,由于不动产投资风险较大,这方面的投资规模相对较低,一般维持在2—3甲o.在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在内的其他资金运用方面,一般所占比例极小,现金和存款是为了满足流动性的需求,保证保险金的偿还,所以,美国保险业对现金和存款的管理主要是以预计的现金流量为主要指标,防止流动性不足,同时避免资金闲置。
2.英国保险资金运用状况。英国保险业长期资金的运用与美国有显著的差异。由于英国政府对保险资金运用采取宽松的态度,致使英国保险资金运用在不动产和公司股票等产权投资所占比例要比美国高得多,接近60%,同时,政府债券持有比例也要大些,而抵押贷款和公司债券相对少得多。此外,英国保险业常常斥人短期资金平衡资产组合的流动性要求,斥人资金一般投于短期资产作为现金准备。
3.日本保险资金运用状况。由于经济传统不同,日本保险业资金运用偏向于商业贷款,贷款在各项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大,在80年代以前维持在50%以上,近十几年来虽然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30%左右。日本保险资金的证券化程度相对低于美国和英国,但近些年来呈上升趋势,到现在已达60%以上,财产保险业资产的证券化程度则较高。
综上所述,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运用的显著特点是资产证券化程度较高,尤其在英、美两国,财产险业的资产证券化率高达90%,寿险业也达80%以上。资产证券化程度高的第一个优点是资产的流动性强,能满足流动性的需要,同时,资产的收益性也得以兼顾,尤其是股票,收益一般要高于贷款和不动产投资,债券则更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第二个优点是资金闲置率维持在最低水平,这些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其现金和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仅为0.5—2%,其目的是支付日常支出和费用等。第三个优点是投资方式多样化,范围广范,这样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和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
三、我国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适宜性
由上可知,西方国家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资产政券化程度高,资金闲置少。我国寿险资金的运用应借鉴其成熟的经验。由于寿险业务经营时间长,使保费收取与给付之间存在时间差和规模差,再加上寿险所具有的稳定性和给付的可预见性,使得以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寿险公司的资本金组成的寿险资金用于长期投资成为可能。基础设施的投资特点与来自于传统固定利率的寿险产品的资金特点也正好吻合。
1.从单个项目投资规模来看。保险公司由于网点等条件的限制,不适于开展保单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零售金融业务,而应开展单笔资金运用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银行业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金额巨大,正好符合保险公司选择投资项目的要求。
2.从项目的还本付息周期来看。寿险业务具有长期储蓄的功能。在正常情况下,年轻人从参加工作到退休之前的缴费期可以长30年以上,寿险给付期一般也长达10年以上。所以寿险公司有大量的长期资金可用于投资。在不发生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长期利率总是高于短期利率。在保持一定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寿险公司应该尽可能地提高长期投资在其资金运用中的比例。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和还款周期普遍较长,一般在十年以上,有的甚至达到55年。这样长的投资期限让一般投资者望而生畏,但恰恰适合寿险资金运用的要求。
3.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收益符合寿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优先的原则。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建设的期限一般为4至8年,产业寿命较长,运行维修费用相对较低,累积的利息较高。因此,基础设施建设一般都拥有长期稳定的收益。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例,尽管我国在20世纪末突破了1万公里,但该行业仍有较大的潜力。国家对公路建设的重视,使这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回报率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保障。
4.从投资风险来看,投资基础设施既没有获得纂利的可能,也没有血本无归的担心,偿还本息一般只是时间。这一风险低、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领域适合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等必须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机构参与。同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值增值功能有利于寿险公司控制通货膨胀风险。为保证未来的偿付能力,寿险公司一般要将一部分资金以存款和债券的形式存起来,但这两类投资都无法有效地抵御通货膨胀风险。2001年,寿险公司资产中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仍高达76.8%,这说明我国寿险资金运用十分重视安全性和流动性,使得寿险资金“保值有余,增值不足”,与发达国家的寿险资金的运用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而基础设施建设的回报串却能有效地弥补承保业务可能出现的亏损。因此,寿险公司将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投资将在总体上保证寿险资金风险分布的合理化。
利率降低对基础设施项目十分有利。由于投资额度大、期限长,基础设施项目的盈利能力对利率非常敏感。在1997年之前,国内资金紧张,贷款利率较高,高额的资金成本使得许多基础设施项目无法盈利。一些项目不得不使用利率相对较低的外资,被迫承担汇率风险。在连续七次降息之后,基础设施投资的成本大幅降低,盈利能力大幅提高。这是各银行信贷明显转向基础设施投资的原因之一。
5.允许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将有助于在加入WTO后提升中资寿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寿险公司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后,一方面增强了其资金实力,树立了可信赖的公众形象,也有利于寿险市场营销工作的开展。同时,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环节众多,寿险公司可以建立更加广范和更有利的客户,为拓展市场创造条件。这一点对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保险如何应对外国保险公司大量进入的局面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外,发展的宏观环境为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自1996年以来,政府一直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2001年初的“十五”计划订出未来五年(2001—2005)的投资率为35%,按照现有的数字,中国每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大约为6000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国家财政的压力确实很大。因此,除了国家财政和国有商业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外,还要鼓励其他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国外的养老基金和其他福利基金偏好追求安全性高的投资,非常看好中国能源、、通讯等基建项目。这些公共基金机构(包括人寿保险公司、退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能够提供长期固定利率的资金。据有关专家的,20世纪如年代前期,这些机构在通过资本市场为大型能源和交通项目融资方面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些项目的成功表明,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公共机构贷款者拥有的巨额资金,为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能源、运输、电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相当可观的资金(参见《1995年亚洲经济和基础设施》)。既然国外的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和实践中都已被证实是可行的,那么我国的寿险资金也理所当然应该在这方面有所贡献、有所作为。
四、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连接平台——基础设施项目信托计划
寿险公司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投资形式将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1.寿险公司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这种直接投资方式,即是指寿险公司直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直接从事项目的生产经营。采用这种方式,投资者将直接获取利润和承担风险责任,减少了中间环节。但从现有的市场和寿险公司的技术和人才条件来看,采取这种直接投资的方式风险较大,技术方面的要求较高,寿险公司还不具备相关的能力。以各寿险公司现有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还无法承担和应付由于直接投资所引发的一系列风险。限定上突破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2.债券模式。基础设施项目发行长期建设债券,允许寿险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平等参与购买。这种模式符合市场经济的规范,但其实施取决于基础设施投资体制的改革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更何况目前我国公司债券的市场规模还很小,新债券发行更是处于停滞状态。所以,操作的难度也比较大。
3.银保联合贷款模式。寿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参加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联合贷款。寿险公司通过这一模式可以分散投资于多个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但在向基础设施项目发放贷款的业务中,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在目前各商业银行均有数量可观的闲置资金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显然缺乏与寿险公司合作的动力。这一模式是否可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在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之间建立双赢的利益分配机制。
人寿保险现状篇4
关键词:寿险;模式;发展
中图分类号:F8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自加入世贸以来,外资寿险在我国发展非常迅速,从2000年到现在,有多家保险公司在我国北京、上海等金融发达的地区成立起来,而且年保费也在以超过百分之五十的速度增长。因为我国目前经济金融市场属于正在转轨的新兴市场,所以对于国外的发达国家具有相当大的吸引。然而,我们在对这些跨国的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它的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匮乏。因此,探究这些公司在不同制度、不同市场情况下的企业选择和营销手段,对于我国的寿险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的寿险的发展状况
自1980年国内保险恢复以来,我国保险市场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到了今天,已经发展到了100多家。保险市场在中国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规模,特别是寿险市场,进入21世纪以后发展的尤为迅速。2002~2003年,由于拓展新的营销渠道和开展银行与业务使得年保费迅速提高。但由于2003年的增幅较高,所以2004年的增长幅度就显得不明显,经过了两年的调整,到了2006年才继续稳步的发展起来,增长速度达到了每年百分之四十以上的水平。但是发展迅速并不是说我国的寿险已经到了成熟阶段,在这期间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由于我国市场巨大,形成了粗放式的管理现象,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保险市场增长速度快,但仍处于寡头垄断的状况中
各区域的保险市场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仍然处于几家较大的保险公司掌握市场的现象,这样只是形成了初步的竞争局面,这种垄断式的局面对于中国寿险市场的发展非常不利。
2.我国保险也总量虽大,但是占我国生产总值的比例还非常小
自2008年以来我国的保费收入已经排进世界前十,但这是因我国的国情决定的,就保费占我国整体生产总值比例来看,还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世界平均水平为8.3%,而我国保费仅达到生产总值的3%。因此,我国的保险意识还有待提高。
3.我国保险市场在各地区分布不平衡
现阶段的保险公司机构总部依然是分布在金融市场比较发达地区,如上海、北京、沿海城市等,虽然各公司的分支机构已经遍布很多城市,但多以人口密集的城市为主。我国西部发展较慢,保险业发展也受到很大影响,这样不平衡的地域发展现象对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4.单一的销售经营模式
我国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还不是很高,销售经营模式都比较单一,产品结构简单,在这方面也缺乏专业型人才。
二、外资寿险公司在我国的发展模式
我们以比较典型的在华寿险公司着手,分别从它的进入模式、结构组织与营销战略进行简单的分析,然后在进行比较,找出它们的优点和缺点,以对我国的寿险市场发展提供借鉴。
1.进入模式
友邦是以独资的方式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它一直注重与我国的文化交流,利用在华的渊源关系成功进入了我国市场。在产品上,友邦的长期保险打破了我国保险产品单一的模式;在营销方式上,引进寿险人的模式,使用专业的管理人才,应用专业人寿保险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在品牌建设上,每年都赞助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重视与我国的文化交流以及慈善事业。因此,友邦保险是以独资的方式进入的我国市场可以说是由于我国当时的市场经济模式的要求,也是由企业的内部发展而决定的,而后友邦保险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也证明了这一选择是明智的。
2.友邦公司结构组织及策略
友邦保险在我国大陆是这的布局,直接在我国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设立了8家公司,其中5家分公司和3家支公司。与在我国的其他保险公司有所不同的是,这些分支公司机构都是各自为战的。具体的发展计划都是由分支公司自己决定,运营方式,人事财务管理都有分支公司各自决定。但业绩状况会上报于友邦保险在香港的总部。友邦保险是将整个公司的业务分割成了若干个地区独自运行,每个地区公司的情况直接汇报公司高层,但各地区的相应职能都是由地区全权负责。公司总部只保留整体的战略策划权力和控制权力,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各地区对地区内的所有活动具有充分的管理权力和控制权力。
3.营销策略
(1)由点到面,以上海作为发展中心,发展各个分支公司,对其进行资金投入和运作。(2)以培养人才为核心,走长远发展战略,对于员工的选择上重视文化只是高度,重视员工思想理念。(3)以期缴业务为主,建立寿险长期经营模式和理念。(4)把个人营销作为业务核心,实现个人业务创新。(5)把市场定位差异当做定位的突破点。(6)把医疗险和意外险作为切入点以保障型产品作为策略重点,理财型的产品作为辅助。
三、通过对比对我国寿险行业的启发
1.学习外资寿险公司进入我国市场的模式,尝试在海外设立分机构,在做到中外保险友好交流的同时传播我国的保险思想。
2.借鉴外资寿险的结构和管理方式,构建适合中国寿险的管理模式。
3.将“诚信”作为品牌建设的基础,融合外资寿险灵活多样的经营、销售方式。
4.重视人才的培养,为行业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四、总结
本文主要通过对外资寿险在我国的发展模式的分析,与我国的寿险行业进行简单的比较,分别从进入模式、营销战略和结构组织上作出合理判断,找出值得我国寿险行业借鉴之处,进而应用到我国的寿险行业当中,不断完善我国的寿险行业发展模式,促进我国保险行业全面发展,使我国保险行业能够紧跟国际保险行业的发展步伐。
参考文献:
[1]龚夏欣.在华外资寿险公司发展模式及比较分析[D].上海:上海大学,2009.
人寿保险现状篇5
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比较狭窄。一是法定运用渠道比较少01998年以前,只有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有了新的规定,如可介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证券市场上的基金投资。二是保险资金实际运用渠道比较单薄,近十年来,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主要限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家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在证券市场上,保险公司只可进行基金投资,但这方面仍存在较大的距离。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保险公司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但由于相当数量的保险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够重视,有的保险公司甚至还没有开展国债业务,加上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本身也不够活跃,所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并没有得到多大幅度的提升。总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初级化和表面化问题。
2.利率连续调整使保险公司的资产面临较高的利率风险。由于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之中,宏观政策层面调整较多,对保险业的影响也较大。比如,近三年央行连续7次降息使我国寿险公司利差倒挂现象日趋严重。1997年底以前,我国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的利差已不小,平均亏损在4.22%—5.22%之间。而从1997年底银行连续降息,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已从7.8%下降到2.25%,而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也随之从8%—9%下降到现在的2.5%,现新单利差收益倒挂0.25%。如果没有相对高一点的保单利率,又无法吸引顾客投保。1998年底,寿险保单预定利率最高为9甲o,最低为4.5%,加权为7.8%,各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不到3甲e,显然存在严重的利差损问题。所以,单靠银行存款的利息已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新的投资领域来保证其支付保费的可能性。
3.保险资金运用中短期行为严重。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资金主要来源都是保费收入。人寿保险一般具有保险期限长(一般为30年到40年),安全性要求高等特点,因而现今这部分资金在我国比较适用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基础设施项目等。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为一年),对资金的运用要求流动性强,因而比较适用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率高的投资品种。然而,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而我国短期投资的投机性大,风险高,这种资金来源与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的效果。
4.保险资金存在着非收益性运用比重过大的问题。当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上出现偏差时,当保险资金无合适渠道进行投资时,一些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扩大成本占用的问题比较普遍。根源也在于无合适的投资渠道。
二、发达国家保险资金投资结构与运用比例的简要评析
由于各国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的不同以及各国保险业的发展的背景差异,各国保险资金的运用都有其自身特点。
1.美国保险资金运用状况。美国保险业一般根据国内金融市场供求状况调整其持有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数量,相对而言政府公债和企事业债券比重较大,股票投资比重较小,但目前仍可达到保险业资产规模的10%左右。抵押贷款是美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传统业务,一度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基本维持在总资产的30%以上。只是在80年代以后,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量资金转移投向各类证券以达兼顾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之目的,这样抵押贷款的比例直线下降,目前还不足10%。二战以后,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在地产商或工商企业建造厂房、仓库、办公楼或购物中心等,资金需求急剧上升,美国保险业充分估计到该市场的投资价值,斥巨资进行不动产投资,其规模曾占总资产的6.7%。近年来,由于不动产投资风险较大,这方面的投资规模相对较低,一般维持在2—3甲o.在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在内的其他资金运用方面,一般所占比例极小,现金和存款是为了满足流动性的需求,保证保险金的偿还,所以,美国保险业对现金和存款的管理主要是以预计的现金流量为主要指标,防止流动性不足,同时避免资金闲置。
2.英国保险资金运用状况。英国保险业长期资金的运用与美国有显著的差异。由于英国政府对保险资金运用采取宽松的态度,致使英国保险资金运用在不动产和公司股票等产权投资所占比例要比美国高得多,接近60%,同时,政府债券持有比例也要大些,而抵押贷款和公司债券相对少得多。此外,英国保险业常常斥人短期资金平衡资产组合的流动性要求,斥人资金一般投于短期资产作为现金准备。
3.日本保险资金运用状况。由于经济传统不同,日本保险业资金运用偏向于商业贷款,贷款在各项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大,在80年代以前维持在50%以上,近十几年来虽然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30%左右。日本保险资金的证券化程度相对低于美国和英国,但近些年来呈上升趋势,到现在已达60%以上,财产保险业资产的证券化程度则较高。
综上所述,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运用的显著特点是资产证券化程度较高,尤其在英、美两国,财产险业的资产证券化率高达90%,寿险业也达80%以上。资产证券化程度高的第一个优点是资产的流动性强,能满足流动性的需要,同时,资产的收益性也得以兼顾,尤其是股票,收益一般要高于贷款和不动产投资,债券则更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第二个优点是资金闲置率维持在最低水平,这些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其现金和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仅为0.5—2%,其目的是支付日常支出和费用等。第三个优点是投资方式多样化,范围广范,这样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和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
三、我国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适宜性分析
由上可知,西方国家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资产政券化程度高,资金闲置少。我国寿险资金的运用应借鉴其成熟的经验。由于寿险业务经营时间长,使保费收取与给付之间存在时间差和规模差,再加上寿险所具有的稳定性和给付的可预见性,使得以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寿险公司的资本金组成的寿险资金用于长期投资成为可能。基础设施的投资特点与来自于传统固定利率的寿险产品的资金特点也正好吻合。
1.从单个项目投资规模来看。保险公司由于网点等条件的限制,不适于开展保单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零售金融业务,而应开展单笔资金运用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银行业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金额巨大,正好符合保险公司选择投资项目的要求。
2.从项目的还本付息周期来看。寿险业务具有长期储蓄的功能。在正常情况下,年轻人从参加工作到退休之前的缴费期可以长30年以上,寿险给付期一般也长达10年以上。所以寿险公司有大量的长期资金可用于投资。在不发生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长期利率总是高于短期利率。在保持一定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寿险公司应该尽可能地提高长期投资在其资金运用中的比例。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和还款周期普遍较长,一般在十年以上,有的甚至达到55年。这样长的投资期限让一般投资者望而生畏,但恰恰适合寿险资金运用的要求。
3.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收益符合寿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优先的原则。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建设的期限一般为4至8年,产业寿命较长,运行维修费用相对较低,累积的利息较高。因此,基础设施建设一般都拥有长期稳定的收益。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例,尽管我国在20世纪末突破了1万公里,但该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国家对公路建设的重视,使这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回报率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保障。
4.从投资风险来看,投资基础设施既没有获得纂利的可能,也没有血本无归的担心,偿还本息一般只是时间问题。这一风险低、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领域适合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等必须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金融机构参与。同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值增值功能有利于寿险公司控制通货膨胀风险。为保证未来的偿付能力,寿险公司一般要将一部分资金以存款和债券的形式存起来,但这两类投资都无法有效地抵御通货膨胀风险。2001年,寿险公司资产中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仍高达76.8%,这说明我国寿险资金运用十分重视安全性和流动性,使得寿险资金“保值有余,增值不足”,与发达国家的寿险资金的运用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而基础设施建设的回报串却能有效地弥补承保业务可能出现的亏损。因此,寿险公司将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投资将在总体上保证寿险资金风险分布的合理化。
利率降低对基础设施项目十分有利。由于投资额度大、期限长,基础设施项目的盈利能力对利率非常敏感。在1997年之前,国内资金紧张,贷款利率较高,高额的资金成本使得许多基础设施项目无法盈利。一些项目不得不使用利率相对较低的外资,被迫承担汇率风险。在连续七次降息之后,基础设施投资的成本大幅降低,盈利能力大幅提高。这是各银行信贷明显转向基础设施投资的原因之一。
5.允许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将有助于在加入WTO后提升中资寿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寿险公司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后,一方面增强了其资金实力,树立了可信赖的公众形象,也有利于寿险市场营销工作的开展。同时,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环节众多,寿险公司可以建立更加广范和更有利的客户网络,为拓展市场创造条件。这一点对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保险如何应对外国保险公司大量进入的局面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外,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为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自1996年以来,政府一直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中国2001年初的“十五”计划订出未来五年(2001—2005)的投资率为35%,按照现有的数字计算,中国每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大约为6000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国家财政的压力确实很大。因此,除了国家财政和国有商业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外,还要鼓励其他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国外的养老基金和其他福利基金偏好追求安全性高的投资,非常看好中国能源、交通、通讯等基建项目。这些公共基金机构(包括人寿保险公司、退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能够提供长期固定利率的资金。据有关专家的研究,20世纪如年代前期,这些机构在通过资本市场为大型能源和交通项目融资方面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些项目的成功表明,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公共机构贷款者拥有的巨额资金,为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能源、运输、电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相当可观的资金(参见《1995年亚洲经济和基础设施》)。既然国外的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已被证实是可行的,那么我国的寿险资金也理所当然应该在这方面有所贡献、有所作为。
四、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连接平台——基础设施项目信托计划
寿险公司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投资形式将寿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1.寿险公司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这种直接投资方式,即是指寿险公司直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直接从事项目的生产经营。采用这种方式,投资者将直接获取利润和承担风险责任,减少了中间环节。但从现有的市场和寿险公司的技术和人才条件来看,采取这种直接投资的方式风险较大,技术方面的要求较高,寿险公司还不具备相关的能力。以目前各寿险公司现有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还无法承担和应付由于直接投资所引发的一系列风险。法律限定上突破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2.债券模式。基础设施项目发行长期建设债券,允许寿险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平等参与购买。这种模式符合市场经济的规范,但其实施取决于基础设施投资体制的改革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更何况目前我国公司债券的市场规模还很小,新债券发行更是处于停滞状态。所以,操作的难度也比较大。
3.银保联合贷款模式。寿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参加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联合贷款。寿险公司通过这一模式可以分散投资于多个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但在向基础设施项目发放贷款的业务中,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在目前各商业银行均有数量可观的闲置资金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显然缺乏与寿险公司合作的动力。这一模式是否可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在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之间建立双赢的利益分配机制。
人寿保险现状篇6
随着险企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披露,关于非上市险企的经营状况也逐渐露出端倪。据《投资者报》记者统计,截至11月3日,共有69家寿险公司披露了相关报告,其中27家险企亏损总金额达54.8亿元,42家险企盈利总计635亿元。
虽然各险企的盈利原因各不相同,但保费收入的提高及投资收益状况的良好均对公司净利润有所贡献。一些新型险企如前海人寿、华夏人寿、珠江人寿等也位列盈利险企之中,这些险企均以资产负债错配模式即利用理财险迅速做大规模保费起家,虽然饱受舆论争议及监管层的限制,但确实缩短了一部分险企的盈利周期。
此外,依然有三分之一的险企在今年前三季度并未实现盈利,除此之外,部分寿险现金流仍出现了问题。
前海人寿资产负债
错配模式
毫无疑问,前海人寿今年吸足了业内的眼球,不只是因为沸沸扬扬的“宝万之争”,更是源于其出色的业绩表现。
据前海人寿最新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高达65.5亿元,超去年全年31亿元净利润1倍,位居非上市保险公司首位。
公司自2012年成立之后,发展迅速,并且打破了寿险公司需要5~7年才能盈利的周期,在2014年即盈利1.3亿元,2015年、2016年净利润更是成倍增长。
作为新兴险企,前海人寿显然走得是一条资产负债错配之路,尽管这种模式饱受争议并遭到监管警示,但其依然从中获利匪浅。
在二级市场上,截至今年三季报,前海人寿共持有37家上市公司的重仓流通股,市值高达291亿元,但从投资的行业来看,比较分散,没有形成特别的投资偏好。最有名的投资莫过于万科,目前持股比例达3.17%,排名第五,由于万科股价走势表现强劲,给前海人寿的投资收益锦上添花。
近期,中海宏洋原执行董事刘军加盟了前海人寿,出任前海人寿副总经理一职,分管不动产投资业务板块,前海人寿方面曾对媒体表示,此次引进刘军是为整体提高公司不动产资产投资能力,下阶段前海人寿的房地产投资仍会有所推进。
新型险企抄捷径获利
同是2012年成立的珠江人寿今年也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表现,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盈利达4.36亿元,是去年全年0.42亿元净利润的近10倍。
珠江人寿方面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在严控风险的情况下,公司获得了较高的投资收益。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珠江人寿投资收益达25.72亿元,同比增长71%,收益率达6.53%,与上市险企水平相当。
与一般的上市险企不同,珠江人寿更热衷于实业投资,珠江人寿方面对《投资者报》记者介绍称,珠江人寿资金主要投向健康养老产业、教育、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领域。这也符合险资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要求。
与前海人寿相似,珠江人寿成立前几年也是以高利率的理财型产品吸引规模保费进入,直到2015年年末,公司的保护投资款新增交费达210亿元,占规模保费的比例高达99%。
但今年以来,这一比例不断下降,前三季度上述指标占比仅为44%,比例下降的原因,一方面是出于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也来源于公司战略主动,珠江人寿方面表示,在2015年实现盈利之后,公司已开始推动结构转型。
与前海人寿、珠江人寿类似的新型险企还有华夏人寿及安邦人寿,两者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分别达12亿元、53亿元,在采取粗放方式快速膨胀发展后,这些新型险企逐渐以投资收益实现快速盈利。
相对于传统险企来说,新型险企无疑是走了一条捷径,有险企失败,亏损数额达10亿元,但成功的也不在少数,成功的险企或许在投资风险控制及现金流管控上较为谨慎,但这样的发展也并非长久之策,最终还是要进行价值转型,目前华夏人寿已往价值方面发展。
险企亏损原因各异
在亏损的险企中,富德生命人寿继续以21.5亿元的亏损额居首位,其次是恒大人寿,亏损额高达12亿元,恒大人寿的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第三季度净现金流为负值,主要是投资现金流为负数,恒大人寿方面表示,虽然净现金流为负,但公司并非出现了流动性出口,9月底账面剩余资金仍有37.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银行系险企中银三星人寿的经营状况也并未因中国银行的入主而逐渐好转,仍是处于亏损状态。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银三星人寿亏损了0.74亿元,这已经是公司成立的第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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