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调研(6篇)

来源:其他

实体经济调研篇1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参考文献:

[1]BelaBalassa1TheTheoryofEconomicIntegration,Allen&UnwinLondon,1962121

[2]樊莹.国际区域一体化的经济效应[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171

[3]MaurriceSchiff,L1AlanWinters.区域一体化与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41

[4]邓力平,陈涛.国际税收竞争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

[5]田青.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421

[6]董勤发.国际财政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14、7、12-141

[7]林品章.国际财政若干问题的研究[J].财政研究,1995,(1)1

[8]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佩吉·B·马斯格雷夫.财政理论与实践(第五版)[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603-6511

[9]崔满红.区域财政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11

[10]柳剑平,谭本艳.现行国际投资制度的缺陷及创新趋势分析[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5,(1)1

[11]郧文聚.从国际援助的发展看中国对非农业援助[J].西亚非洲,2000,(2)1

[12]李风华,郭畅.论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J].欧洲,2001,(2)1

[13]陈淑芬.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J].当代经理人,2005,(16)1

实体经济调研篇2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参考文献:

[1]belabalassa1thetheoryofeconomicintegration,allen&unwinlondon,1962121

[2]樊莹.国际区域一体化的经济效应[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171

[3]maurriceschiff,l1alanwinters.区域一体化与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41

[4]邓力平,陈涛.国际税收竞争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

[5]田青.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421

[6]董勤发.国际财政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14、7、12-141

[7]林品章.国际财政若干问题的研究[j].财政研究,1995,(1)1

[8]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佩吉·b·马斯格雷夫.财政理论与实践(第五版)[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603-6511

[9]崔满红.区域财政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11

[10]柳剑平,谭本艳.现行国际投资制度的缺陷及创新趋势分析[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5,(1)1

[11]郧文聚.从国际援助的发展看中国对非农业援助[j].西亚非洲,2000,(2)1

[12]李风华,郭畅.论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j].欧洲,2001,(2)1

[13]陈淑芬.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j].当代经理人,2005,(16)1

实体经济调研篇3

关键词: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F063.6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7-000-01

引言

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其研究方法还处于不断创新、完善之中,我们在进行民族经济学理论研究之前应该对其研究方法有系统的认知,并将这些研究方法运用到自己的研究之中,从而使自己的研究更加具有理论价值。学习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目的在于运用其做研究,这就要求我们在系统掌握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之后,要将其融会贯通于自己的理论研究之中。

一、科学理论思维方法

任何一门科学都具有自己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的深度、广度以及效率,同时也体现着本学科理论研究的特质和侧重点。事实上,一门学科的研究过程是否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其研究方法还处于不断创新、完善之中。但是,无论采取何种具体的研究方法都要以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作指导。因此要将科学的理论思其贯通于民族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方法创新等学科研究的全部过程中,以此来指导民族经济学这一学科的不断发展。

在对一门新兴学科进行研究方法探讨时,在结合本学科的具体特点的同时,还应该将研究方法加以分类。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结构层次可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即理论思维方法、基本方法和具体研究方法。传统的民族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突出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的观察与分析,由此而形成了传统民族学的研究特色。然而,传统民族学的研究方法与唯物辩证法是基本排斥的。只有将唯物辩证法这一科学理论思维作为民族经济学方法论的指导,才能使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更加趋于科学、完善。这是民族经济学对传统民族学研究方法的补充和发展。

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是由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严谨的思维方法。要想在理论思维中全面的把握事物及其事物的各个方面,就必须遵循从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要全面把握事物运动发展的整个历程,就必须遵循由简单到复杂以及从低级到高级的研究方法。将这两种方法辩证统一于理论研究中,才能达到科学理论思维的层次,从而也才能对民族经济学其他具体的研究方法具有指导意义。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是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中的指导方法,始终将这一研究方法贯穿到我们的理论研究、方法创新等全部研究过程中,才能保证民族经济学方法论的科学性,进而促进民族经济学这门学科不断地创新、发展。

二、田野调查方法

民族经济学是真正立足于中国的现实,紧密联系民族地区的田野调查的具体探讨。田野调查方法是在科学理论思维指导下的民族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任何理论均来自于实践,田野调查方法作为民族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就是要深入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进而通过实地的田野调查来进行理论研究。进行田野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民族地区的实地情况和掌握第一手资料。田野调查方法对于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田野调查方法有助于我们深入地了解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通过进行田野调查不仅能够增加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感性认识,更重要的是能为我们的理论研究提供详尽的资料。

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对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启示

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也可以运用经济学的方法论来指导民族经济学的发展,借鉴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来探讨民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可以使民族经济学的方法论不断得以丰富和创新,从而使民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更加系统化。

首先,明确主体。在做研究时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明确主体,明确主体就是明确研究者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的阶级都会根据其主体的需要通过其思想代表将本阶级的阶级利益和意识概括为政治经济学理论从而来表达本阶级的利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理论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来概括其阶级利益和意识,从而揭示资本主义的经济矛盾的。民族经济学也要明确以各民族有自主意识的劳动者为主体。其次,重视矛盾。矛盾是主体之间的联系,在研究矛盾时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抓住主要矛盾是辩证思维的关键,同时,在做研究时要体现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再次,概念运动。概念运动是《资本论》研究方法的核心,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写作中,以概念运动为核心,通过概念的规定、展开、改造和完善、转化等概念的运动来构造《资本论》的论述体系。民族经济学的研究也要注意概念的运动。概念体系的建立是民族经济学的形成的标志。概念是不断运动的,伴随着概念运动,概念体系也会随之不断进行演化。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学科不可能只是某一个学说的概念体系,而应该有若干个概念体系相互支撑和补充。研究就是要创新,就要在对既有和新的现象材料进行实证的基础上不断抽象,进而规定新概念,改造和完善旧概念,充实已有的概念体系,甚至创建新的体系。最后,构造体系。《资本论》的体系并不是杂乱无章,而是非常严谨的,马克思将概念按照从抽象到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来构造《资本论》的论述体系。在其论述体系中聚合了概念运动各个环节的研究成果,从而使《资本论》的逻辑思维更加严谨。对于民族经济学的研究而言,在进行理论研究时也要通过民族经济概念的运动来构造民族经济学的论述体系,使自己的研究有一个逻辑严谨、论述清晰的体系。

四、结语

我们在进行理论研究时,要在科学理论思维方法的指导下,加深对基本方法的理解,综合运用并借鉴民族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来不断丰富、创新民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并将这些研究方法应用于具体的理论研究中,从而为民族经济学这门学科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实体经济调研篇4

关键词:国民经济学历史沿革研究对象

国民经济学在西方国家可能是一门相对比较古老的学科,但它在我国则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学科。作为一门年轻的应用经济学学科,1998年,教育部对我国高校文科专业进行调整,正式将国民经济学列为应用经济学项下第一个二级学科。在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今天,全面而科学地分析国民经济学的内涵以及研究重点,不仅有助于提升研究成果,同时也能够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还能够为社会经济的分析与研究工作提供人才储备。我国国民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或者研究重点明显区别于西方国家的国民经济学,可以说国民经济学具有典型的国家属性。我国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包括,研究国民经济系统运行及其规律,进行国民经济战略与规划、体制改革、政策设计、宏观经济运行模型、国民经济监测预警与综合评价、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微观规制等方面。在经济新常态下,科学全面地研究国民经济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既能够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扎实的理论根据,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1国民经济学的历史沿革

在我国,国民经济学是一个相对比较年轻的学科,它明显区别于业已成熟的西方国民经济学,更多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特点。因此,在研究国民经济学的实践过程中,应该立足于我国特色,充分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以及现状等,科学开展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工作。虽然说我国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特殊属性,但其实在实践演变的过程中,国民经济学在中国的建立与发展很大程度上与苏联的“国民经济计划”(也有人称之为“国民经济计划学”)有一定的关系。因此,在研究我国国民经济学的历史沿革时,应该充分考量到苏联模式对其的影响和渗透,以便精准找到我国国民经济学的历史渊源。

1.1“苏联模式”对我国国民经济学初期发展的影响

苏联无论是经济实力、军事实力等都是可以直接抗衡英美国家的,同时十月革命后,苏联成为首个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在苏联经济发展与研究实践中,它的理论成果以及研究重点,势必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研究产生比较深刻且直观的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学在研究的初期阶段或者当我国学者起初关注这一研究领域时,或多或少都受到了“苏联模式”的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在苏联所取得的胜利是短暂的,同时社会主义经济在苏联中的发展也是极度不平衡,甚至有些想当然。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发展,需要建立在经济体制的完善、商品经济的发达、经济条件的优渥等各个方面。但苏联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具有深刻的“国家强制”的烙印,试图通过国家调控的方式,来迎合社会主义经济的平均与协调。这就使得国家计划在当时是调节社会劳动分配唯一的或主要的手段,这一模式主要是建立在将整个社会视作一个“大工厂”的基础上,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仅仅是其中的一个车间或某个零件。与此相对应的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经济体制一直以计划经济为主,由国家来进行经济资源的分配与调控。受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在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初期,也具有典型的计划经济烙印。如部分高校在研究过程中,设置了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和统计专业。若强调该阶段的国民经济学研究是其发展的初级阶段,那也只是以政治经济学为指导或以其为理论基础的部门经济学或应用经济学。

1.2改革开放为国民经济学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改革开放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转折点。改革开放伟大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在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在逐步拓展经济发展格局的实践过程中,我国实行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科学原则,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受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我国高校也在国民经济学的研究与实践过程中,及时调整方向,以便迎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在国民经济学的研究过程中,我国高校积极把握社会发展契机,及时对传统教材进行了新编和修订,突出了“管理”二字,旨在培养应用型人才。在国民经济学的研究与实践过程中,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成果以及实践课程等纷纷被引入我国,它们先进的理念以及特色化的实践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政治经济学一直以来的“垄断”地位。在诸多学科、多元理念的夹击下,政治经济学也开始了某种变革,更加注重学科的细分,也产生了一些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学科。与此同时,我国国民经济学的研究也逐步消弭了政治经济学的影响。虽然从根源上来审视,二者仍存在一定的渊源,但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性质上,两者之间的差异化愈发明显。因此,在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实践过程中,国民经济学作为一个与社会经济同步的新型学科,它的特色和特点愈发体现,业已成为经济学科中最具特色的学科之一。

2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作为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的一种新型学科,国民经济学在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它的研究对象也越来越宽泛,它的研究内容也越来越多元。从性质上来分析,国民经济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新兴学科,它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因此,科学全面分析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遵循全面客观的原则,从整体上来予以把握,突出强调它的应用性。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国民经济系统是研究出发点

国民经济学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与实践特点,这决定了它与其他经济学的区别和差异,也体现它具备其他经济学难以比拟的优势。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出发点在于,它所真正研究和侧重关注的并不是某个部门、某个领域的宏观解释,也不是过分强调需求管理,而是真正立足于国民经济系统,旨在全面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特点,为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明确方向。国民经济系统是一个总体性、概括性、前瞻性的复合型系统,在研究实践中,需要站在全局视角下,以更加深远、更加开阔、更加广泛的视角来进行研究与分析,以便精准找到国民经济系统的发展脉络以及总体特点。我国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多元化的,同时它的研究视角也是比较宽泛的。正所谓“站得高看得远”这句话可以充分概括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此同时,科学分析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还可以从它的历史渊源上来进行分析与认证。国民经济学在初期发展阶段,它的研究重点是国家层面。但随着国民经济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它的研究重点也开始向“人民”倾斜。综上所述,国民经济学以国民经济系统为研究出发点,可以更加宏观、更加多元的视角来开展研究工作。

2.2国民经济系统运行规律是主要研究对象

在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实践中,它的研究对象实际上是充分考量与分析国民经济系统的主要运行方式以及内在的运行规律,这是它最主要的研究对象。国民经济系统是一个复合型的系统,具有多元化的内容,同时这一系统也相对比较宏观和宽泛。与此同时,国民经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与其他系统产生交互性的作用。尤其是在国际经济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我国国民经济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还容易受到国外诸多要素的影响。因此,通过国民经济学的深入研究与拓展,通过研究国民经济系统运行的方式以及内在规律,能够全面分析与把握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路径,进而找到优化与完善的方向,确保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而快速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它所追求的并不仅仅是经济总量的持续攀升以及经济成果的持续增长,它还关注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以及人民群众享受的经济福祉以及丰厚成果。从这点可以窥探出,国民经济系统稳定持续运行的基本立足点,在于全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国民经济学将国民经济系统运行以及规律作为研究对象,能够深刻分析与挖掘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诸多特点以及诸多制约因素,进而找到优化和协调的方向。

2.3国民经济管理是主要研究方向

在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经济总体发展成效明显,我国经济总体成果比较优良,但也不可否认,我国经济在长效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仍然潜伏着不可控的因素,一旦任由这类因素的扩大和肆虐,将严重扰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因此,在国民经济学的研究过程中,将国民经济管理作为主要研究方向,通过科学的国民经济目标管理、预期管理、风险管理等,能够加强国民经济发展形势的研判,能够提前落实可控性的发展机制,同时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优化国民经济的发展成效。特别是在世界经济总体形势不平稳的当今时代,国民经济系统作为一个复杂且庞大的系统,极容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基于科学的国民经济管理,在充分认知宏观调控的优势后,多措并举全面优化宏观调控的范畴,以更高视角、更前眼界来进行国民经济的分析与研判,确保国民经济系统整体运行平稳,确保国民经济整体迈上新台阶。

实体经济调研篇5

一、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1.调整对象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方面,学界形成了许多观点。按照前述发展历程的划分,各种观点大体可以分为“前诸论”和“新诸论”。“前诸论”主要有“纵横统一论”“、纵向论”“、企业法中心论”、“综合法论”、“经济行政法论”、“学科经济法论”等。“新诸论”主要有“国家协调说”“、需要国家干预说”“、管理说”“、国家调节说”、“增量利益关系说”等。总体来看,“前诸论”中有对经济法持否定态度的观点,而“新诸论”对经济法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已成共识。尽管曾有学者对经济法抱有怀疑或者否定的态度,但学者们的探索、交流与交锋推动了经济法学的发展,这是值得肯定的。各说虽然分析的角度与表述不尽相同,但实际上都反映了国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并统筹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平衡这条主线。

2.经济法的地位关于经济法是否独立的法律部门,学者们曾有过很多激烈的争论,其中尤以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为争论的焦点。80年代初期,大经济法主义和大民法主义相互排斥对方,不承认各自的独立性。此外,还有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争论,有学者认为经济法属于行政法的一个部门法,而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理论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对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及相互不可替代性,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在法学界基本成为共识,并已为国家立法机关采纳,在官方文件中多有体现。

3.经济法的体系80年代初,不少学者主张建立以计划法律制度为核心的经济法体系,《经济合同法》颁布后,所有的经济法学教科书都把这一法律规范作为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深化,学者们基本上抛弃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所形成的“大经济法主义”,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相对缩小,趋向科学合理。目前,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应该包括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与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基本没有异议,而对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是否属于经济法范围则尚有争议。此外,还有不少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这两大板块已不足够,有学者提出应当加上“企业发展法”这一板块,以更好体现与维护企业的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发展。

二、经济法的基本制度

1.主体制度经济法主体的确定与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密切相关。经过30年的发展,经济法主体理论从单纯强调政府的主体地位到以“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为分析框架。例如早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决策主体、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后来有学者提出经济法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社会中间主体和市场主体”。在视野方面,形成了两种界定经济法主体的方法,一是“行为界定法”,即根据主体的不同行为列举主体类型,如“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另一种是“身份界定法”,即根据主体不同的经济、政治或社会身份来列举主体类型,如“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2.行为制度

(1)宏观调控制度学界普遍认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十分必要的,宏观调控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过去学者们比较强调经济计划的宏观调节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整从过去的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调节方式转化为以计划、预算、价格、税收、利率等多种方式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济法学界对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不少见解和建议。学界对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主要围绕宏观调控基本理论和宏观调控立法两大部分,至今已经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和结构体系。在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方面,对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目标、采取的手段,宏观调控法调整的对象、原则、地位、体系等都有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很多观点。在宏观调控立法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研究。2001年3月召开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的议案”的小型研讨会,论证了制定《宏观调控法》的必要性,提出了关于《宏观调控法》框架的设计。其后,有学者提出了宏观调控基本法的专家建议稿。在宏观调控部门法方面,经济法学界的研究,填补了法学领域的空白,促进了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创制和完善。

(2)市场规制制度学界对市场监管的必要性、市场监管的对象、监管的原则,市场监管法的性质、地位、体系等作了深入的研究,基本认同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以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典型。竞争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经济法学界自80年代中期即开始引介国外的立法与学说,开展对竞争法的研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学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要性、目标、原则、立法宗旨、定义、调整范围、执法机构等问题都进行了探讨,为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后,学界开始关注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对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比较研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健全和完善提出建议。在反垄断法方面,反垄断理论研究的基本框架已确立,基本覆盖反垄断法中的主要问题和制度,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企业合并、行政垄断等。关于反垄断法的制定,反垄断法1994年就被列入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直到2007年8月才终于通过。十四年的立法历程,出现过很多的争论和反复。比如立法的时机是否成熟、如何看待和处理发展规模经济与反垄断的关系,反垄断法是否规定行政垄断的内容、采用何种规制模式、如何设置反垄断的执法机构等等,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最终学界的研究成果推动了《反垄断法》的出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在1993年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前,学者们主要致力于论证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制定全国统一性立法的必要性,提出要用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我国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实践中也出现了诸如王海打假、医疗纠纷等许多新问题。现阶段研究的热点问题包括消费者的概念、医疗纠纷的适用问题、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问题、新型消费方式的法律规制等等,学界提出了很多观点,取得了一定的共识,但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在产品质量法方面,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品概念、缺陷界定、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诉讼时效、抗辩事由、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近年来,产品责任的新发展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3)对外开放制度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制建设几乎与外贸事业发展同步,在对外贸易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学者保持了极大的关注,对对外贸易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取得、货物进出口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立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对外资法的研究也与我国引进外资的实践发展紧密结合,学界在外资的待遇、利用外资的形式、加入WTO对外资法的冲击等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90年代以来,在对外开放制度研究方面出现了新特点:结合复关和入世谈判,加强了对中国涉外经济法与WTO规则接轨问题的研究。这直接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制度的变革,为中国加入WTO在对外开放制度领域扫除了理论障碍

3.责任制度学界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表述、定义、是否具有独立性、承担形式、构成要件、司法救济等方面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是:第一,要完善经济法的责任制度,使经济法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经济法责任具有独立性;第三,经济法责任具有公益性和形式上的复合性的特点,既包括传统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一些新的责任形式。

三、经济法的研究方法

实体经济调研篇6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张逸昕同志的著作《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研究》以“经济结构理论”和“区域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为依据,以系统科学方法论中的系统论、协同论等为手段,依托21世纪全球经济结构大调整的趋势,以改变系统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增强系统的功能,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为目标,对黑龙江省区域经济结构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其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对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研究的背景及现状进行了分析,接着对论文相关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在对经济结构理论深度剖析的基础上,构建了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研究的基本框架。其中阐释了经济结构系统的内涵、特征,明确了系统结构的构成要素,为以后的写作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对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的五个子系统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包括每个子系统的系统内部分析和系统间耦合分析、子系统发展水平的定量测度和促进各自功能发挥的方向判定。通过对子系统的实证研究,客观地总结出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一部分是主体部分。第三,从系统耦合机理出发,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中子系统间的耦合关系进行研究。根据系统动力学原理建立了经济结构运行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模型经过一致性检验和灵敏度检验,证明能够反映经济结构系统的一般行为。通过多元回归确定动力学模型中的参数,利用参数进行仿真,仿真结果表明,各个子系统的主要评价指标仿真值与实际值之间误差较小,模型能够反映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的整体变动情况。最后利用所建立模型对未来几年黑龙江省经济结构运行情况进行预测,同时对未来各子系统间的相互影响作用进行分析。这为今后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的调整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部分是核心部分。第四,在遵循指标体系设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基于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了一个多层次评价指标体系。应用主成分分析法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处理,得出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在考察期内总体发展水平呈上升趋势,符合区域结构发展在周期内进展交替与周期间跃升状态相统一规律的结论。最后,根据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提出了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优化的相应对策。黑龙江省应统筹考虑,系统谋划,把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结构调整、城乡结构调整、地区结构调整和投资结构调整五方面统筹结合起来,整体协同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未来发展阶段,要以投资结构调整为切入点,在继续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着重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适当加紧城乡与地区结构调整,使它们大体协调同步发展,产生“共振”效应。

经济结构问题既是经济学界研究的重点又是重要的现实问题,黑龙江省域经济目前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大跨度、深层次的结构革命。结构调整是现代经济增长的本质,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目前正处在由前一周期的衰退阶段向新发展周期的创新阶段转移的困难时期。当前黑龙江省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体制性和结构性的矛盾。经济结构性问题已严重影响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成为当前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中一个最为紧迫的任务。

该著作从系统科学的研究视角,在对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涵盖的基本内容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构建了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从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和投资结构五个子系统分别进行剖析,通过系统内部元素互动协同和系统间耦合分析,厘清各子系统内部及其间相互联系的功能障碍,最后利用运行机制分析和整体综合评价探寻相互配合的机理,从而发现调整方向并确定最终调整对策。著作中突出的学术创新点在于采用主分量分析和基于Prais-Winsten的广义最小二乘法,建立了度量不同所有制效率的函数模型。这是本文的一个探索性贡献。因为体制性问题一直是制约全省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另外文中基于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系统间的互作关系,建立了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利用参数仿真对未来5年的经济运行轨迹进行预测,对未来各个子系统间的相互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该著作运用系统理论,通过合理协调经济结构子系统间的同步运行轨迹,以实现区域经济“均衡”与“效率”间的匹配,有助于实现地区经济系统协同发展。其对所有制结构的研究有助于纾解黑龙江省域经济固有的体制,对实现体制转型具有现实意义,对产业结构的研究对加速黑龙江省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指导意义,而对城乡结构的研究对缩小黑龙江省农村与城市之间差距,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巨大的社会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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