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的现实困境(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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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现实困境篇1
【关键词】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避税路径选择
当前,世界经济正在复苏,然而金融危机的阴霾似乎还没有真正走远。众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过金融危机的冲击,受到的创伤非常严重。由于生产成本激增、流动资金匮乏、融资困难加剧、外贸出口受阻,使得很多中小企业的经营出现了很大困难。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是摆在每一个中小企业面前重要而紧迫的课题。税收支出作为成本的一个重要内容会影响到企业的价值,因此中小企业如何通过合理的手段降低税收支出就显得非常重要。笔者认为,后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应坚持走税收筹划之道。
一、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赋税行为的影响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部分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甚至陷入频临停产、关门之困境,这对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区域经济和税收发展都会带来不可小觑的影响。经过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条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经营成本提高
后危机时代,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主要源自:1.原材料、动力涨价。2009年以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动力电、热力汽等价格几乎都在涨。2.财务费用增加。出口型企业,特别是出口欧美日澳等国的企业,受金融危机发生后,欧元、美元、日元、澳元持续贬值而人民币持续升值的影响,汇兑损失增加,企业财务费用大幅增加。
(二)定单、利润减少
后危机时代,欧美国家消费观念发生变化,消费心理趋于保守,国外市场需求萎缩,导致以之为出口地的中小企业定单锐减,生产能力过剩,利润严重滑坡。
(三)融资难、回款难、生存难
后危机时代,国内金融行业的信贷政策更加谨慎,已贷出去的款项急于收回,新的贷款条件更为苛刻;国外LIBOR利率上涨,外币融资业务受困。陷入融资困境,续贷不能、新贷无门、筹资无路窘境的企业十分普遍。
经过金融危机的冲击,市场风险加大,特别是对出口型中小企业而言往往是致命的。中小企业生产能力弱,客户少而相对固定,如果客户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威胁到中小企业的生存。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订单减少、生产能力过剩,只能以接小单、限产量、干干停停勉强维持。一些受危机影响较重的中小企业,甚至已进入全面停产期。虽然现已进入了后危机时代,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影响仍然深远。在此背景下,有些中小企业就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减轻税负的方式,减轻企业的负担。避税,甚至偷税、漏税的现象也较以前更为普遍。因此,笔者认为,中小企业更应分清楚“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区别,采用税收筹划的方式科学合理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坚持税收筹划之道的重要意义
“避税”与“税收筹划”都是减轻企业税负的两种途径,但两者之间存在根本性、原则性的区别。
(一)从概念本身视角进行的探析
税收筹划,也称节税或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自身经营、投资、筹资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地事前决策和规划,以达到少缴纳或推迟缴纳税款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从而使企业本身税负得以减轻。它是一种合情合理的巧妙纳税行为,而不是利用税法漏洞和措辞上的缺陷来减少税负,更不是违法的偷税行为,其要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
避税是指用非违法手段来减少税收负担。该词含有贬义,通常表示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活动的巧妙安排,钻税法上的漏洞或缺陷,谋取税收利益。避税只是使用非违法手段,而没有“合法避税”、“正确避税”或“非法避税”之说。
从理论上讲,税收筹划和避税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谋划、安排等特征,但两者合法程度存在差别:避税虽然不违法,但与税收立法的意图、税法的立法宗旨相悖;而税收筹划则完全符合。
(二)从性质内容视角进行的探析
税收政策具有选择性,其可选择性以税收政策的差别性为前提,没有差别的税收政策不可能有成功的税收筹划,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分析:
1.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税收政策差别普遍存在,这种差别不仅在税收分级立法的国家大量存在,即使在我国这样的统一立法的国家,税收制度中也大量存在特别区域(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等)与一般区域的税收政策差别,以及在统一税法条件下地区之间由于执法差别而导致的实际上的税收政策差别。这是我国利用地区税收政策差别开展地区间税收筹划的一个较为广阔的空间。
2.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税收法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利用税收法规的变化,相应调整生产经营决策,是税收筹划的一个方面。这也可称之为在同一税种里,利用税制要素上的政策差别进行的税收筹划。法律规定具有非单一性,任何一个税种税制要素,其政策均有不同程度的选择余地。
3.在国际之间,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存在着大量的不一致,甚至根本不同,所以存在利用国别税收政策差别在国际之间开展税收筹划的可能。
4.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实行多种税的复合税制,各税种之间由于一些立法技术上的原因,存在着税种之间开展税收筹划的可能,即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缴纳这种税变成缴纳那种税,以减轻税负。
但是,对于避税来说,则根本没有这种筹划思想,始终是想方设法寻找税法的漏洞、反常或措辞上的缺陷来减少企业的税负。
(三)从伦理道德视角进行的探析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前,由于一直是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独立经济法人地位不肯定,节税显示不出其经济效益。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企业都必须以独立的经济法人身份参与市场竞争。税收筹划就日益显示出其客观必然性。
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政府在了解企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期,国家和各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税务部门也通过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转变纳税服务观念,从被动型纳税服务转向主动型纳税服务,主动了解纳税人遇到的困难,主动采取措施方法,帮助企业缓解金融危机下的压力,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也能够采用税收筹划而非避税的纳税方法减轻企业的税赋。
(四)从根本原则视角进行的探析
纳税筹划就是在合法的条件下,纳税人或其人在对政府制订的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的,选择其中最有利于本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避害趋利。然而,避税却不一样。它是一切以企业自身的利害关系为根本出发点,而无视国家、集体的利益,是自私自利的企业行为表现。避税始终是破坏性地利用税法,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其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损公肥私,影响甚至破坏市场规则。
三、后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减轻税负的最佳途径
当前,全球经济正在复苏,但是金融危机给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笔者认为,税收筹划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因此,在后危机时代,税收筹划仍是我国中小企业减轻税负的最佳途径。
(一)从中小企业角度分析,税收筹划是“智慧者的文明行为”
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通过税收筹划,精心安排其经营、投资、理财活动,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符合其追逐价值最大化的要求,能有效维护和增强其经济利益。而且,税收筹划被理解和实施的过程,实质就是我国中小企业纳税意识增强的过程,是中小企业在健康的税收文化引导下的一种文明活动。因此,税收筹划是“智慧者的文明行为”。
(二)从政府角度分析,税收筹划能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双赢”
就政府而言,税收杠杆作为一种利益调整和市场行为导向机制,其作用的基点是市场法人主体――企业,其宏观经济调控意图随着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而得到了实现。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资金缺乏,在行业中竞争力不强,特别是很多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制造业企业更是困境重重,迫切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加以扶持。因此,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出台了很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中小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减免;中小企业销售或转让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差额征收营业税;支持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符合条件的投资额可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
虽然国家让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会使税收收入暂时有所减少,但中小企业在税收杠杆引导下的良性经营活动必然会带来全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税源丰富了,税收收入自然将不断增长,从而增加社会公共福利,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环境,如此,便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企业在实现自身经济利益增长的同时,直接或间接地取得了宏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了“双赢”,因此,税收筹划仍是我国中小企业减轻税负的最佳途径。
主要参考文献:
[1]郭焰.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管理新理念[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0(1).
[2]黄董良.税收筹划的理论界定与实践方法[J].浙江财税与会计,2001(1).
双减政策的现实困境篇2
在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就业,为城市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而现存的城乡二元结构,让他们在城市中的生活、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其中之一,就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
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进步。如今,农民工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养老保险权益也可在不同地区及不同制度之间进行转移。
但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群体内部还存在诸多差异。与男性农民工相比,女性农民工不仅遭受城乡二元分割带来的不平等,还遭受着劳动市场中的性别歧视。
近年来,农民工的女性化趋势愈加明显,女性农民工占比达到36%。在这种“双重困境”下,女性农民工成为城市中不容忽视的弱势群体。
充分考虑女性农民工的特殊需求,逐步消除这种“双重困境”带来的不平等,是政府公共政策干预必须面对的挑战。同工不同酬
虽然市场歧视往往造成男性和女性的工资差异,但工资差异并不等同于市场歧视。
劳动市场的性别工资差异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男性和女性的生产能力不同而产生的报酬差异。这种能力的不同,主要由人力资本积累的性别差异造成,也称“市场前歧视”。与男性相比,女性的平均教育水平低、接受的技能培训少,在劳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二是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指男性和女性在生产能力相同、承担相同工作的条件下,却得到不同报酬的情况,即所谓“同工不同酬”。实证研究发现,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农民工群体中,性别歧视带来的工资差异占到了男女工资总差异的一半以上。
此外,数据测算表明,收入水平越高,女性农民工受到的市场歧视越大。虽然相比于低收入端的女性农民工,她们从事的职业可以带来较高水平的绝对收入,但同时,这些“高收入”女工也遭受着更为严重的性别歧视。这一现象被称作性别工资差异的“天花板效应”,即越是高收入的女性,遇到的职业发展困境和提高收入的障碍越是严重,好像被无形的天花板限制住了向上发展的机会。
市场上性别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女性承担了较多的生育、幼儿哺育及家庭照料等责任。这部分责任往往被市场和社会忽略,从而成为女性个人的成本。而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这些责任又是社会发展所必需的。
从这个角度看,女性个人承担了社会发展的成本。因此,性别保护的公共政策旨在对此做出补偿。
相比较而言,城镇女性职工性别保护的政策框架是有的,但女性农民工却因为其外来人口的身份被排斥在外,这也是导致农民工群体工资性别差异较为严重的原因。
就此而言,减轻乃至消除女性农民工的劳动市场歧视,首先需要将城镇女性职工能获得的各种性别保护与性别政策发展扩展到农民工群体,使她们能够在城市就业、工作和生活的同事也能够获得城市性别政策的覆盖。养老保险难受益
女性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和实际就业年限显著低于男性,这不仅阻碍了外来女工的自身发展与社会地位的提高,更是直接影响了她们的养老保险权益,导致该群体的老年贫困率居高不下。目前,养老金的发放模式或养老保险的受益模式与参保人的就业年限、在职期间的工资及收入水平息息相关。女性农民工不仅面临着女性普遍面临的问题,诸如就业年限短、工资收入低等导致的养老金水平低的问题,也因为城乡差别面临着特殊的障碍。
全国流动人口调查的数据测算表明,女性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平均就业年限低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规定。这意味着,即使她们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很难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无法拿到城镇职工的养老金,而只能拿到更低的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养老金。
此外,相当一部分女性农民工从事的是非正规就业,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主要覆盖群体是与企业有正式劳动合同的正规工人。因此,即使这些女性在城镇地区就业,在其就业期间也无法积累起有效的养老金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大量女性农民工“自愿”选择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这种“自愿”选择却是生活重压下的无奈之举。
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总缴费率为28%,其中雇主承担20%,个人承担8%。女性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处于较低水平,低于男性农民工,也显著低于城镇女职工,去除缴费部分后,几乎无法维持当期生活支出。如何破解“双重困境”?
那么,政策设计应当如何应对女性农民工的“双重困境”?
从长远来看,提升女性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积累、为她们提供高质量的技术培训,无疑是缩小性别工资差异、提高养老金水平、降低老年女性贫困率的主要措施。
而从现阶段工资差异的主要来源来看,当前政策干预应当着重于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消除,缩小性别保护政策实施的城乡差距,将女性农民工纳入城镇女职工的性别保护政策框架。
此外,在社会保障政策设计中,还应当考虑女性农民工由于性别差异和城乡差距而受损的养老保险权益。
综合以上考虑,较为可行的政策,一是针对农民工群体及其他城市低收入群体提供可及的幼儿照料服务。研究表明,由于缺少可供选择的幼儿照料服务,低收入女性往往难以解决幼儿照料与就业之间的冲突。
为女性农民工提供此项服务,将减轻她们照料幼儿的重担,大大降低就业和家庭劳动之间的冲突,提高她们的市场竞争能力。
第二,要切实提高农民工群体生育保险的覆盖率。生育保险不仅可以补偿女性农民工因生育及抚育幼儿带来的劳动力市场损失,减少性别工资差异,为女性生育期间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城镇就业的连续性,延长实际缴费时间,从而有利于她们的养老金权益积累。
当前生育保险是五个主要社会保险项目中覆盖率最低的一个,总的覆盖率只在30%左右,农民工群体的覆盖率更低,截至2014年只有7.8%。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女性农民工一旦遇到结婚、生育等事件,只能中断城镇就业,回到老家。从这个角度出发,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率将有效缓解女性农民工在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不利地位。
第三,考虑到现阶段男性和女性在就业时间、工资水平上的显著差异,应当建立普惠制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对全部居民,不分性别,提供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障。
与就业、收入和缴费相关联是当前大多数养老保险模式的特征,也是导致养老金性别差异的主要制度性原因。普惠制公共养老金不与就业、工资和收入关联,切断养老金待遇对就业年限、收入和缴费的联系,有利于养老金之间的性别平等,是养老保障的“安全网”。
普惠制的公共养老金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014年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实践中已经建立了。
双减政策的现实困境篇3
论文摘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密切相关。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深化进程中存在金融支持与市场化两种取向,由于受到双重目标的约束,国有商业银行在谋求两者之间的平衡时,偏重于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风险约束下的市场化取向只是处于渐进增强的过程。为此,以风险分担的形式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风险、并试图解决“惜贷”问题的政策进路缺乏实效,有必要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始于1999年,政策意图是为解决高校扩招所引发的大面积贫困生问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但从政策推行的实践看,效果并不理想,“惜贷”现象一直制约着政策的有效实施,实际获贷的学生覆盖面过窄,未能切实解决广大贫困生群体的经济困难。据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项俊波2007年3月在青海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启动仪式上所透露,以政策推行之初的1999年计,当年全国国家助学贷款余额仅400多万元。政策推行8年之后,到2007年3月末,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只有153.7亿元,累计受益学生仅200万左右,远未能覆盖到占全体大学生总数20%以上的贫困生群体。
面对这样的困境,目前的政策进路集中于通过风险分担、以降低银行风险的举措来推动政策实施。2004年起设立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就是这一政策进路的体现。在当年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是根据‘风险分担’的原则,按当年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经办银行给予补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但是这一政策改进措施并未收到实效,在随后举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标中,各省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普遍缺乏竞标的积极性,不少省市出现流标的现象,以至仍然不得不借助行政手段甚至舆论压力来推动政策的落实。
从更为宏大的视角看,仅从银行风险这一维度,还不足以充分阐释国家助学贷款目前的困境所在。国有商业银行因巨额不良资产所引发的风险持续累积是不争的事实。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0年国家通过成立信达、华融、东方、长城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了总计1.3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但国有商业银行2001年年末不良资产比重仍达25.3%”[1]。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并未显著下降,大量信贷资金流向了效益不佳的国企及明显不具备偿还能力的高校。如果仅从市场化取向的风险控制角度看,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是不可能导致目前状况的发生的。相比较而言,总计仅153.7亿元的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可能引发的呆坏账风险,实在是极其有限。以风险分担作为推动助学贷款政策落实的主要政策进路,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不能有效竞合,有必要转换视角,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
一、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
金融深化概念是由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等人于20世纪70年代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制度进行系统研究后提出的。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机构高度国有化、金融市场滞后、政府过度干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金融抑制现象,为有效消除金融抑制现象,政府应放弃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过度干预,使市场机制特别是利率机制自由运行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国内有学者认为:“金融深化通常是指经济的货币化过程,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其实质就是在资金运动的领域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金融深化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一国的金融体制与该国的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刺激和相互制约的关系。”[2]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面临着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艰巨任务,金融在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对维持经济高速、稳定和持续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中国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间很短,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与之相对应,金融发展处于典型的审慎性金融深化进程中。金融深化的推进采取立足于国情的渐进方式,不同于东南亚及拉美国家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其中央政府和监管机构极为重视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为此,在金融体系中处于事实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市场化取向日渐增强,另一方面又受制于利率管制及行政干预,不能形成真正的利率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普遍存在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金融支持现象,进而成为促成国有商业银行政策偏好的根本原因。
1.受到双重目标约束,存在两种政策取向
尽管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实施在法律上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法人地位,确定了商业化的经营原则,但是由于审慎性金融深化进程的推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事实上是企业化改革与政府控制并存,银行在利润最大化与金融支持双重委托目标下运行,一方面存在市场化的风险约束取向,另一方面又存在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将金融资源配置到效益低下的国企(高校类似,下同)的金融支持倾向。
2.在两种政策取向间谋求平衡,但以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为甚
金融深化的推进使得传统财政性筹资渠道日渐萎缩,迫使国企及高校转向金融渠道融资。尽管不少国企经营难效益低、高校偿债能力弱,但是出于拉动投资、保障就业及维护稳定等政府意图,国有商业银行往往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将大量信贷资金配置给效益低下的国企及不具备偿债能力的高校,政策运用明显偏向于金融支持政策。市场化取向的风险约束机制虽然得以建立并逐步完善,但只是处于渐进增强的过程,不居于主导地位。
3.对金融支持政策的偏重导致利益相关体结盟倾向的形成
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是以中央政府事实上的“隐性担保”为前提。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充分就业的目的,不会让经营不善的国企轻易破产而引发大面积失业;国有商业银行则可以在不考虑国企投资项目风险的情况下,向经营不善的国企持续注资,同时获得了帮助国企解困的美誉;国企则得到了只借不还的实惠。即使国企最终无法偿还贷款导致金融风险累积,国家最后还是会承担起所有的不良资产,进而激励国企的逆向选择和银行的道德风险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如果没有及时将资金贷出去,反而会造成一定的经营成本损失、甚至得罪国企和地方政府,而国企出于持续经营的需要,也会积极寻求贷款援助,从而在客观上形成银行与国企的结盟倾向。
二、银行政策偏好与国家助学贷款现实困境的形成
国家助学贷款现实困境的形成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密切相关。我国在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制度安排时,是将其作为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商业贷款,一方面由政府主导政策的设计及推动实施,另一方面是在银行与贫困生之间形成信用性的商业借贷契约关系。
1.非均衡博弈对弱势群体产生排斥效应,阻碍了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
从多方利益博弈的角度来分析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安排,可以明显看到政府、国有商业银行及贫困生群体之间显著的力量非均衡状态。政府拥有庞大的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及深厚的权威资源,在制度选择博弈中始终处于优势地位;国有商业银行则具有双重性,既是政府支持下的预算约束体,又是贫困生的支持体;贫困生群体不仅经济地位低下,而且缺乏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在三方所形成的博弈中不能产生强大的影响力。作为支持体的政府,一方面希望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取向盈利,另一方面却又担心如果大面积贫困生不能被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所覆盖并从中获益,会有损教育公平,从而一定程度上倾向于采用金融支持政策,适度牺牲银行效率来帮助贫困生群体。但是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是以双方力量均衡为前提,并以形成结盟倾向为保障,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制度设计中,贫困生群体在各方利益博弈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不构成可以促成结盟倾向的利益关系,所以不可能在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妥协中形成行为均衡,从而导致了金融资源配置中针对贫困生这一弱势群体的排斥效应。
2.银行人的风险中立使风险分担的政策进路缺乏实效
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营中存在委托-关系,委托人是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人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者。由于两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及激励不相容,往往引发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安排中,银行人的风险中立使市场化的风险约束机制效果有限。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受利润最大化及政策性负担双重目标的约束,其效用函数(a)可以表达为:a=a(e,r),其中e为银行人在信贷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包括认真审贷、严格监控贷款风险等,可以理解为市场化取向的风险控制变量;r为履行政策性负担所耗费的信贷资源(包括官员寻租成本)。在金融深化进程中银行人具有双重身份:商业银行家及政府官员,其福利及升迁不仅取决于基于风险约束的利润指标,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为贯彻政策性目标所获得的政治及其他社会资本。所以e和a是正相关的,r和a则是高度正相关的。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安排中,银行与贫困生之间的关系不同于银企(校)关系,贫困生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社会影响力极其有限,加上贫困生助学贷款单笔额度小、贷款人数量大的特点,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使得e带来的边际“努力”收益小于r减少所带来的边际损失。故而在国家助学贷款运行中,银行人在e和r中作出权衡时,倾向于风险中立,目前降低风险的政策进路难以使银行人产生足够的动机,“惜贷”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三、相应政策建议
既然国有商业银行在转型时期谋求金融支持与市场化取向的平衡时,更偏重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而市场化取向的风险约束只是处于渐进增强的过程。因而目前试图在国有商业银行、助学贷款管理机构、高校、贫困生群体之间进行风险分担的政策改进措施,难以真正调动国有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且这一政策进路不能有效化解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因此,创造更为优惠的市场运行条件,促成金融主体的多元化,引入担保机制,形成风险控制与利润最大化的双向约束,配合以灵活的税收杠杆,是今后政策改进的可行思路。
首先,促成金融主体的多元化,强化制度安排的市场化取向。应适时制定相应政策,在招标过程中鼓励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参与竞标,引导其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机制相对灵活,产权比较明晰,以风险约束及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市场化取向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足。
其次,引入担保机制,降低银行风险。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在学期间采用财政贴息的方式,故而学生在学期间银行收益是有保障的。但学生离校后的远期收益则难以预期,因为贷款无担保,学生离校后流动性很大,加之目前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严重,学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都存在较大问题,国家助学贷款存在一定的呆坏账预期风险,银行债务追偿成本很大。因此,引入担保机制是符合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则,可以有效降低银行风险。
最后,运用税收杠杆,保障资金来源。具体做法是,由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专项业务,储户投入该项业务所获存款利息免征利息所得税,通过提高储户的实际收益来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国家助学贷款专项储蓄。这一举措必然可以动员大量的居民金融剩余流向国家助学贷款专项业务,从而保证信贷资金的充盈与资金流量的均衡;另外,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专项业务与其他业务分营,实行收支单列,这部分专项业务所获收入在免征营业税的基础上,还可以考虑减免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思路是有现实依据的,国家为引导外资投向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所得税制设计中曾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对投资这些行业的外企,从开始赢利的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下来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对高新技术企业也有相应的所得税减免政策。高等教育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属性,实施类似的优惠所得税制具有可行性。
参考文献:
[1]刘朝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66.
[2]陈松林.中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256.
双减政策的现实困境篇4
关键词:合作治理;长期合作;动态博弈;贴现因子
面对日益‘区域化’的公共问题,政府现行的‘行政区行政’模式已经难以做出有效回应和治理,政府治理体制变革势在必行,即要打破‘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模式,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创新。“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权力来源于区域内的地方政府,由此导致的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需要区域内地方政府的合作。”[1]因此,只有地方政府顺应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区域合作,消除行政壁垒,才能发挥区域整体优势以实现共羸。在这种潜在利益的刺激下,地方政府之间正在逐步形成合作治理,但是,这种新兴的合作机制还仅处在起步探索阶段,区域政府合作治理陷入了实践困境。
一.区域政府合作治理困境的表现: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是非合作博弈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它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即个人的理性选择的叠加不能保障集体的理性。反映在区域政府合作中就是:每个区域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选取占优战略,结果却是互不得利。
现以两个地方政府作博弈合作为例,博弈模型如图1。[2]双方具有相同的行为策略空间:合作与不合作。合作行为表示双方愿意为赢得发展机遇,共同利用开发资源、优势互补,不合作行为表示各方为自己单独谋取利益,那么必然有d>a;如当一方合作而另一方不合作时,不合作的一方不仅获得比合作方高的收益,而且还会利用对方的合作谋取了额外的收益,因此不合作方的收益c,不仅高于合作方的收益b,而且也高于双方都合作时的收益d,因此c>d>b;都不合作时收益为a,且a>b,这可以理解为如果双方都不合作,双方都可以在防备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虽然收益不高,但不至于在自己无采取防备策略时对方不合作而侵占自己的利益;归纳之:c>d>a>b。在此模型当中,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博弈均衡解:(合作,合作)和(冲突,冲突)。显然,如果两个区域均选择“合作”,结果将是理想的状态,即实现“双赢”。但是,由于参与博弈的双方均为具有理性的“经济人”,而且所有参与人是“理性人”是对弈者之间的公共知识。在此情况下,理性的区域双方会将自己的战略建立在假定对手会按其最佳战略行动的基础上,如果选择合作,就会面临对方选择冲突时失去利益的风险;如果选择冲突,最坏的结果也能保持现有收益。因此,出于以上考虑,冲突对区域双方来讲都是占优战略,从而双方陷入博弈中的“囚徒困境”,均会选择冲突,达到(冲突,冲突)的纳什均衡点,但不是帕累托最优。
二.区域政府合作治理困境的内在机理探究
(一)行政性分权带来利益分化
1978年以来,中央政府以下放财权和税收权、投融资权和企业管辖权为核心的行政性分权,大幅度地扩大了地方政府的经济权限,有效地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但是,这种以行政性分权为核心所形成的体制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分权使得地方政府的行为和角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直接促成了“行政区经济”的形成。在“行政区经济”运行下,分权在给其带来压力的同时,也刺激了其以经济发展来谋取更大的利益。
(二)压力型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系诱使
近年来,我国不断探索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受到认识、环境和制度等因素的制约,有的地方在已经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中仍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本位”模式,把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过分强调产值、利税等经济指标,往往忽视了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如群众实际收入、就业率、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等。[3]特别是我国现行的干部考核制度,对地方官员政绩的考评与考核通过强调与所辖地方经济业绩进行直接挂钩。在这种压力型体制下,大量官员都将追求本辖区内GDP高速增长作为自己工作的目标和动力。地方官员主要由上级任命,也就更关注上级政府的行政命令,他们通过“经济竞赛”来谋求政治晋升,争相获取短期利益以求良好的“政绩”。[4]
(三)区域合作中存在着路径依赖和思维惯性
一是部分地方政府的跨区域合作观念滞后。二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在区域合作中,各级地方政府没有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转变职能,自身的经济职能和干涉经济的愿望还很强烈,职能转变滞后。
(四)区域合作法律法规制度缺失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一直都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律只规范了各级政府管理其辖区范围内的事务,及上级机关(或中央政府)在跨域事务中的角色扮演,对于地方政府之间如何发展对等关系,各地方政府在区域合作中的地位,权利与责任分担,区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等方面却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
三.区域政府合作治理困境的突破:长久合作下的动态博弈贴现因子的引入
无限重复博弈并不意味着博弈无限次地重复进行,永远没有终点。本文认为如果博弈可能会在重复进行有限次后结束(有可能不结束),但是参与者无法预测最后阶段的博弈何时发生,且参与者总是认为博弈有可能在下一个阶段继续进行,那么这样的重复博弈也被认为是无限重复博弈。
合作收益大于不合作收益,长久合作好于短期合作,但是,长期合作的收益是未来的,非现在的,存在一个对未来收益贴现因子判断。如果长期性合作的贴现因子制度构建满足一定条件,区域合作中的地方政府就不会只顾眼前的短期利益而采取机会行为策略,从而避免“囚徒困境”局面出现。
在长期无限重复博弈中,未来得益影响当前博弈的局势,即存在一个贴现因子λ,贴现因子表示对将来利益的一种折现比例。只要双方看中未来得益,当前合作就成为可能。贴现因子λ(0
仍以图1为博弈模型。如果选择(合作,合作)策略组合,则一方的总收益R1:R1=d+λd+λ2d+λ3d+λ4d+……=d+dλ/(1-λ)。如果某一阶段有一方选择不合作策略,从而引发“触发策略”,另一方以后也选择不合作策略,先选择不合作策略的一方的总收益R2:R2=c+λa+λ2a+λ3a+λ4a……=c+aλ/(1-λ)。当R1>R2时,显然行动者将选择(合作,合作)策略。因为如果双方都选取不合作策略时,先作出不合作行动的一方收益更大,但是如果这个值仍没有采取合作时的收益大时,无疑他的最佳策略是选择合作,而在不合作中收益较小的一方当然也会选择收益更大的合作策略。R1>R2,解此式得:λ>(c-d)/(c-a)时,双方采取(合作,合作)策略组合。[6]上述λ取值特点说明,只要λ足够大,双方就能够采取合作行为,从而取得合作得益,因此,走出了不合作的博弈困境。
行为个体之间长期互动的性质告诉我们,博弈的不同阶段是相互依赖的,这就使得理个体的决策不仅受其过去经历的影响,其决策还要受未来可能的影响,即博弈中采取的是“以牙还牙”战略,如果有人在本期背叛,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未来的不合作惩罚他。为了获得更长期、更稳定的利益,考虑到自己的信誉好坏、法律与社会责任等,双方都会理性地克制投机行为,选择诚信与合作。因此,我们要在区域政府长期性合作中建立有效的贴现因子制度,使重复博弈在合作的基础上能够进行得更久。
四.基于动态博弈论的区域政府长期合作治理的路径选择
根据经济博弈理论,发现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也是一个利益博弈的关系。在一次性博弈和缺乏信用约束的条件下,就会陷入著名的“囚徒困境”之中。在现阶段,要走出这种困境,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创新,必须按“重复博弈”的要求进行新的制度安排。只要关于未来收益的贴现因子足够大,有效的政府合作治理就可以通过重复博弈得以实现和维持。
(一)完善政府绩效考核,促进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行为在区域合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绩效考核标准直接引导着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行为取向。这是因为,绩效评估会对工作的宗旨提出要求,对政府职能、权力、责任的明确划分提出要求,因此,怎么考核,非常关键。
其一,要明确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要效率与公平并重,效率与民主兼顾,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同步。其二,以全面综合的考核指标来代替单纯的经济指标的考核,本着局部效益和全局利益并重,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全面、科学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考核办法以及激励措施,尽可能地形成规范化绩效考核机制。其三,要改进绩效评估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逐步建立完整的政绩考核主体体系,充分发挥各评估主体的作用保证政府绩效评估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完善区域合作的法律法规,形成地方政府横向合作的长效保障机制
囚徒只有在借助外力强制介入的情况下,才会做出对双方都有利的举动。因此,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运用法律手段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一致认可的法律法规产生信任、交流、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是区域政府合作的基础。为此,应当制定出明确、专业、具体的法律规范,对地方政府的行为加以规范。政府行为的制度化旨在营造一个长期的行为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冲突与对抗的因素虽然依然存在,合作与妥协的可能性却大大提高。
一是基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角度,从法律上规定中央与地方政府事务管理范围和相应拥有的权力,用法律来规范、界定和保障权力的调整界限及其运作过程,为地方政府间合作治理的顺利进行奠定必要的宏观基础。二是及时制定区域协调发展相关法律,使其成为区域协作和交往的必须原则,明确哪些竞争行为是法律允许的、政策鼓励的,哪些竞争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三是建立区域地方政府之间相关政策信息交互机制,让博弈双方拥有对方更多的公共信息,增加合作中的可预测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相互之间实行信息封锁而导致的合作风险。
(三)培育政府公共理性,催生跨区域政府合作的真正动力
行政区行政的困境不是地方政府的非理,相反,它是地方政府在权衡利益后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和政绩显示偏好的一种理,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非理性使他们都陷入了一种“囚徒困境”。
实际上,包括政府理性在内的各种社会行为主体的理性一般多表现为工具理性,它是一种不完全理性或有限理性。任何理性主体的理性是有限的,一个理性主体必须和其他的理性主体进行有效地“互动”,在相互地批判、监督、交流、制约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新理性,即公共理性,才具有公共性、民意性、正当性与合法性。[7]政府公共理性是指指导政府在公共决策及其执行过程中的社会性导向的一种客观精神,这种客观精神能使政府竭力做到公共决策最优化和公共利益最大化,意即政府公共理性不存在于其他地方,它恰恰内在于公共事务之中。在各种社会行为主体由个体理性走向公共理性的过程中,“许多要求能完美地实现都是在长时期中经过一系列的妥协而后取得的,并不是在每一步上都顽固地坚持按自己的方式才取得的”。[8]
(四)构建协商民主与社会资本的良性互动,推动区域公共管理的实现
地方政府应加强对话交流以扩大合作空间、增强合作意愿。协商民主机制的良性运作和深化为地方政府消除利益差别、解决相互矛盾提供了制度平台。协商民主倡导通过不断地对话和协商,使各方都能够了解彼此的立场,以合理的途径化解各方的冲突,并寻求某种协调的形式以及某种“公共价值观”,进而把私利提升为公利。[9]
参考文献:
[1]高建华.论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缘起及治理特征[J].前沿,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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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谢识予.经济博弈论(第二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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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现实困境篇5
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的两个基本论点是:(1)自由贸易能最大限度地增加世界福利;(2)一国的单边贸易自由化能最大限度地增加自身福利。但是,真实的经济不是新古典理论的无摩擦平面,纯经济学模型显然忽视了国家作为政策制定者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因素。以多种形态存在的贸易保护政策从未消失。即便是在wto诞生后,人们所期待的平和、有序、共赢的局面也没有出现,相反,国际贸易摩擦却频繁发生。
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至今,重塑国际收支平衡为全球经济的复苏带来长久稳定的基础,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现实政经问题。2009年后,各国政府对贸易保护的谴责不断加强;对我国汇率机制导致的贸易保护”形式更成为了争论的核心。事实上,各国在反对贸易保护的同时,却又采取着不同形式的贸易保护政策,国家间在贸易政策上的合作似乎无法形成。
为此,笔者将通过多阶段博弈决策的分析,解释贸易保护政策将成为未来几年不可避免的趋势,以及我国在汇率方面最有可能采取的选择。
一、文献述评
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贸易保护政策产生于国家内生的政治过程。早至20世纪初,schattschneider(1930)便强调了产业利益集团在1930年美国关税法案的修订及引发贸易战的smoot-haw-ley”法案的诞生中所产生的影响。随着20世纪80年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影响的经济分析逐步发展完善。WWW.133229.cOm由于政府与公众、个人与集体之间存在着利益分歧,产业利益集团能通过众多方式向政府决策者施加政治影响与压力,贸易政策实为利益集团游说政府的结果。grossman和helpman(1995)提出了正式的贸易战模型以研究大国间的贸易争端。该模型通过非合作的关税博弈过程,模拟了国内利益集团与政治环境如何导致了政府间的贸易争端。但是,基于美国政治体制得出的模型具有很强的局限性,以利益集团和选民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的模型显然不符合我国政策制定的过程。我国学者盛斌针对我国的政经体制,将贸易政策视为中央政府决策的权力范畴,以不同行业的贸易保护水平作为实证研究对象,修正了grossman对我国贸易保护研究的结论,建立基于我国民主集中制度的实证模型,奠定了研究我国贸易政策的基础。综上,现今学术界倾向于贸易保护政策是政府在国内与国际层面双重博弈的结果。
笔者认为以静态效用最大化模型求解出的博弈均衡不能很好地刻画政府真实的决策过程,原因如:(1)国际与国内层面均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政府无法获得先验的有效数据;(2)决策者有限理性”的选择与效用最大化为基础的模型产生矛盾;(3)隐性”贸易保护政策造成的影响难以度量且影响巨大;(4)未考虑政府在舆论压力下做出的相机选择”的非理性决策。笔者希望通过对贸易主体之间的动态博弈过程的探讨,以真实地还原贸易保护政策制定的过程,并解释在国际经济危机背景下不可避免的国际贸易保护发展趋势。
二、决策模型
(一)界定博弈主体
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恶化,各国对贸易保护的探讨也日渐增多,且矛盾集中于欧美对中国贸易保护的谴责与制裁。g20匹兹堡峰会以宣言的形式通过了《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意在给出口大国施压促其贸易调整。2009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共发起10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2起反倾销调查,l起特保调查,频度与数量均为历史高值。中国欧盟商会报告称,到2010年下半年,以不公平贸易为由针对中国的倾销案将明显增多。
中国、美国、欧盟作为贸易摩擦的核心国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紧密的贸易往来关系,且中国对欧美都处于净出口的贸易地位;(2)排除邻国间的地域性贸易关系,三方之间的贸易总量最大;(3)2008年gdp排名,欧、美、中分列第一、二、四位;(4)美元、欧元为世界的结算货币;而人民币估值问题则是此次贸易摩擦的争论核心。
综上,本文选取中国、美国、欧盟作为研究对象;并首先以中美两国作为博弈主体进行分析,继而加入欧盟讨论更为复杂的决策过程。
(二)中美作为决策主体的博弈过程
1.中美对贸易摩擦的关注焦点
美方认为造成中美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为:(1)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带来的巨大成本优势;(2)中国政府为本国企业提供的大量显性或隐形补贴:包括各种收入税的减免、企业从国有银行获得的低利率贷款、企业债务的减免等,违背了wto原则;(3)核心原因是人民币币值低估。美方指出人民币币值低估范围介于15%-40%,虽然中国2005年7月采取措施使人民币升值2.1%,但人民币仍远远低于其应有价值。美方指出美中贸易失衡不仅仅是贸易问题,而是关系到美方长期的经济政治安全问题。
中方学者则认为美国各经济、政治利益集团的角逐推动了中美贸易摩擦的升温,也有观点认为美国在格林斯潘时期施行的宽松货币政策以及美元为主的国际货币体系导致了国际贸易失衡的局面。
虽然中美双方就贸易摩擦的产生解释不同,但所采用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口策略”:国内低利率贷款,对特定行业补贴,出口退税等贸易保护政策;(2)进口策略”:反倾销、反补贴与特保等特定调查,对特定进口商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等贸易保护政策;(3)第三方诉求”:向wto提出诉求,希望对出现贸易保护的经济体做出干预;(4)人民币汇率政策”:我国采取的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是此次贸易保护所讨论的核心。以上四点中的前三项为中美双方均可采用并已经采用,可归结为常规对策”;对于只有中方能够主动施行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可归为非常规对策”,我们对此分别进行博弈分析。
2.常规对策”下的贸易博弈
以单次博弈模型来解释两国之间形成贸易保护的研究很多,黄晓凤(2006)指出在两国之间不存在激励相容机制的情况下,两国博弈的纳什均衡必然与博弈论中囚徒困境”的结果完全一致。中美双方最终选择的结果必然是贸易保护政策。
中美双方长期的贸易往来显然不是单次的博弈过程。有研究指出,中美双方都意识到长期合作可以克服谋取短期利益的动机,故为了获得长期利益,双方在博弈开始都会树立合作的形象。当博弈无限重复进行时,两国中的一国(以中国为例),可以采取激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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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机制对博弈进行干预。博弈的结果是,只要中美双方有足够的耐性,{自由贸易,自由贸易}将是无限次囚徒困境重复博弈的均衡解,为帕累托最优解。wto作为这样一种激励相容”机制的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使中美双方向自由贸易”的选择偏移。
但是,即便中美双方存在长期往来的贸易关系,但是其却不满足激励相容”机制所要求的长期合作条件。(1)由于双方政府有限任期的限制,且不同内阁所施行的政策有显著差别,政策的一致性与有效性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长期的贸易合作被割裂为独立的贸易阶段。此时,我们难以判断合作的始端,继而将无限次的博弈转变成为有限次的博弈,激励相容”机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条件。(2)wto作为凌驾于主权国家的国际监管机构,受以下两方面的限制,其所建立的激励相容”机制的可靠性有限。首先,wto的《保障措施协定》允许其成员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在现实的囤际贸易运行中,某些贸易保护就具有了合法的外衣和可操作性。其次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漫长,步骤繁多,这既增加了报复的时间成本,又降低了报复行为的主动性,从而不利于可信性的提高,也就难以限制主权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
此外,我们还需看到,外在条件的变化将显著改变博弈双方的选择,从而使原有的激励相容”机制失效。在经济形势良好的情况下中美政府倾向于遵守激励相容”机制,形成合作的局面;而在经济形势不好的背景下,更倾向于选择贸易保护政策,走向囚徒困境”。eichengreen,irwin(2009)近期研究表明经济衰退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便证明了外在条件的改变也将改变博弈的结果。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国际经济形势极为恶劣的背景下,当中美双方均只采用常规对策”进行博弈时,结果倾向双边贸易保护的囚徒困境”。
3.非常规政策”下的政策选择
人民币币值低估是美欧认为中国所施行的最明显且最具影响力的贸易保护政策。krugman(2009)指出以严重低估的价值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是导致全球贸易失衡的重要原因。欧洲央行也在零九年第三季度的报告中针对人民币估值问题进行了讨论。
人民币如何升值的问题又分为两种观点:(1)对人民币进行一次性升值;(2)对人民币进行缓慢的爬行升值。2005年在国际经济运行良好的大背景下,我国尝试使人民币进入了缓慢升值的通道。但效果是人民币的升值并没有减缓出口的速度,反而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加快了热钱”的流入,投机性资金的大量涌人造成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泡沫”。
汇率机制在我国仍作为一个政策工具,而不是一个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变量,可以视为政府博弈选择中的重要一环。笔者选择人民币对美元一次性升值5%作为讨论对象,探讨这样具有明显倾向性的政策将如何影响博弈过程。
(1)中国政府的政策预期
短期之内,人民币升值政策将给我国东南沿海以出口为主要业务的大量中小企业带来严重打击。升值意味着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在很多企业边际利润率已接近于零的情况下,该政策无疑将导致占我国经济总量6成以上的中小企业的大量倒闭,同时带来大量失业人口,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其次,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的净出口,其对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就业等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自2002年开始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的贡献率有明显增长趋势。2007年,外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1.5%,拉动经济增长2.5个百分点。当2009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盈余同比下降30%的时候,政府为了实现十一五”规划中所指定的年均gdp7.5%的增长目标,不得不采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来弥补在国际外需萎缩背景下的出口减少量,以维持既定的经济增长计划。再次,我国巨额的外汇储备中有超过70%为美元资产,人民币的升值将使美元对人民币、美元对国际大宗商品贬值预期增加,使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大量缩水,造成损失。
不可否认的是,人民币升值政策在短期内也有其有利的方面。我国政府在国际层面所受的舆论压力将大大减弱;中国的消费者因人民币的升值而变得更加富有;国内以进口原材料为主的企业也将受惠于人民币升值的政策。
长期来看,人民币升值的政策无疑是重塑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一环。但该政策是否能够建构新的国家间政经合作模型,带来稳定的经济增长,同样值得我们深思。笔者认为以中国汇率调整作为新的国际合作的契机是不可置信”的政策基础。pettis(2009)指出,由于中国、欧洲和美国对全球危机根源的理解有着截然不同的概念框架,各国首脑面临着不同国内政治困境,全面协调的解决方案无法实现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结局。也有观点认为,由于人民币升值给我国中小企业造成的打击,是为一种创造性的毁灭”过程,从长期来看有可能成为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开端。feldstein(2009)认为,中国如果允许人民币升值,将有利于把需求从制造业转移到服务业,并防止通胀。人民币升值既能够缓解中国国内的失衡情况,也有助于减轻全球失衡。
我们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如果实施该政策,将在长期给中国政府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中国在国际层面就范合作”的政治姿态,将为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再次出现危机时埋下中国政府妥协”的伏笔。如果国际收支平衡没有得到改善,那么中国将承担着再次调整汇率的压力。正如我们在2005年选择了人民币爬行升值后盯住美元的策略,现在同样受到来自西方的谴责。如果中国政府在受到国际压力的情况下便会施行人民币升值为代表的国际合作”策略的预期一旦形成,那么中国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将大大削弱;在国内层面,政府也会形成以牺牲本国利益来为他国政府决策的失误买单的形象。
综上,本文通过三个维度来刻画人民币一次性升值的我国政府的预期。政府的预期包括但不仅限于表中所列的情况。
(2)我国政府的目标函数及政策选择
我国的政治体制可以概括为依存市场的集权主义或国家主义”,其决定了政府在经济政策决策过程中的特点——政府所认定的国家利益和集体目标在制定对外贸易政策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并使其服从于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整等国民经济管理的传统思想。
实证研究表明,促进和发展战略产业的国家利益模型”最能反映中国贸易保护结构的政治经济决定因素,而利益影响模型”的效果是边际性”的,维护社会公平、减少调整成本和收入再分配的公共利益模型”并不适用于中国的现实情况。从解释变量的显著性来看,比较优势大、对产业需求关联强、劳动密集型、创造利润和税收多、国有企业作用小、反对势力薄弱的行业越能够获得更高的保护率。
综上,我国以保持经济增长率的政策日标,以中小企业的发展来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这些都限定了政府不可能采取人民币一次性大幅度升值的贸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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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解决政策。决策者在可预见的短期诸多确定风险因素与长期不确定的好处的选择中,显然倾向于保持稳定、保守的汇率政策,以满足政府的既定政治经济目标。同时,政府也甘愿在国际层面承受舆论压力,而在国内获得更多的支持。
(三)中国、美国、欧盟三个主体的博弈过程
以上的分析基本适用于中美欧三方中任意两方的贸易决策博弈过程。当我们将三者共同作为研究对象时,情况则变得更为复杂。本文只分析在此框架下对我国汇率政策的影响。
当欧盟加人中美博弈的过程后,将从两个方面改变我国政府制定汇率政策的决策函数:(1)美元兑欧元的贬值预期。美国政府为了改善其国际收支状况,增加本国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采取了对欧元贬值的外汇政策以增大对欧洲地区的出口,缓解本国的高失业率、低出口的困境。这种可预见的美元对欧元的贬值等同于人民币对欧元同时贬值,我国对欧洲的出口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享受来自美元贬值的正外部性。这也解释了作为中美汇率机制的最大受害者的欧盟,同时谴责中美双方在国际贸易保护中共谋”的现象。(2)部分转嫁国际舆论压力。我国并非主动采取行动对欧元贬值。且当美元反弹,人民币也会走上对欧元的升值通道。在国际政经合作谈判中,政府有可能将关键决策者的角色转移给美国,把矛盾转嫁给欧美双方,从而减少自身的舆论压力。
综上,当我们将博弈参与主体涵盖中美欧三方或更多时,我国更倾向于采用既有的盯住美元的稳定汇率政策。
四、结论
双减政策的现实困境篇6
关键词:郑汴一体化;博弈论;囚徒困境
中图分类号: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3-0044-03
2005年,河南省开始实施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着力推进郑汴一体化。经过4年多的发展,郑汴一体化工作已经有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郑州、开封两市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局面。2003年,中原城市群中居于龙头地位的郑州市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了千亿元大关,达到1102.1亿元。但是,郑州这个中心在中原城市群里所起到的作用却远远赶不上武汉、长沙在其经济圈里的地位。2005年,武汉、长沙、郑州三市分别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38亿元、1650亿元、1519.5亿元,郑州是最少的。三大城市圈(群)中,武汉、长沙、郑州生产总值首位度分别为6.21、2.89、1.48,武汉和长沙分别是郑州4.2倍和1.95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位度分别为10.60、4.40、2.23,武汉是郑州的4.8倍。郑州的首位度明显偏低,在中原城市群中,并没有形成具有强大主导作用的经济中心。并且开封在河南省18个市中的排名已由改革开放初期的第2位下滑到第13位,这说明郑州作为经济中心其增长极的辐射作用还很有限,两市的一体化发展还没有达到理想中的“共赢”。归其原因在于郑州和开封两市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利益的维护者,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纷纷追求各自城市的利益最大化,导致两市都出现了诸如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分割、重复建设、资源流动困难等问题。本文拟采用博弈论分析“郑汴一体化”中郑州和开封两个行政个体之间的合作与冲突关系,探究区域政府间政策取向的内在因素,试图由此探索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思路。
一、博弈论的引入
博弈论(GameTheory),又称对策论,主要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在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时,如何进行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在其所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首次提出“大多数经济行为应该按博弈来分析”的一般博弈论思想,成为经济博弈论发展的基础。随后,纳什提出的“非合作博弈均衡――纳什均衡”的基本概念,为非合作博弈的一般理论奠定了基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围绕“纳什均衡”理论,博弈论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当今,博弈论被广泛应用到宏微观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制度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各学科领域。依据于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将博弈论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是现代博弈论的研究重点。博弈论提供了一个看待问题的新视角,可以从本质上了解郑汴两市在区域合作与竞争中的动态关系,探求“郑汴一体化”进一步发展的新思路。
二、“郑汴一体化”中两市经济发展策略选择的博弈分析
1.区域关系中的“囚徒困境”
我们把区域的地方政府看作是有理性的“参与人”,也就是决策的主体,他可以根据区域的利益要求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地方政府制定的区域发展的经济政策就是“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制定的“策略”。“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制定的具体“政策”实施后获得的报酬就是“收益”。区域博弈中的“参与人”(即地方政府)制定各种政策作为博弈策略,以期达到区域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作如下的假定,两个参与人,甲地和乙地,双方共同分享既定市场且各自获得相等的收益A(A>0);当一方采取创新性发展策略时,由于最初阶段创新成本往往大于创新收益,故使其收益减少a(a>0);与此相应,另一方因保持原有策略而使其收益增加a:如果另一方也同样采取创新性发展策略则双方因共同的创新活动各自使收益增加t,但由于初期的创新活动程度有限且双方共同分享收益,因此t>0而t
其中,行代表甲地的策略空间,列代表乙地的策略空间;收益矩阵中第一个数字代表甲地的收益,第二个数字代表乙地的收益。通过分析收益矩阵中各方的收益水平可知,在给定甲地发展策略的条件下,乙地选择趋同发展策略比选择创新发展策略的收益大,即A>A-a或A+a>A+t,从而说明趋同发展策略是乙地的最优策略;同理,趋同发展策略也是甲地的最优策略。于是,趋同发展策略构成了该博弈的纳什均衡,(A,A)即为双方相应的均衡收益。从收益矩阵可知,这种情况下的纳什均衡使双方陷入了“囚徒困境”,是一种低效率的均衡状态。
“囚徒困境”是非合作博弈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它揭示了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反映在区域经济关系中就是:每个区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选取占优战略,结果却是互不得利。“郑汴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和谐状态,正是双方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导致陷入“囚徒困境”的结果。
2.“跨地区协调机制”前提下各地发展策略的选择博弈
现在仍以博弈论为分析工具,并继续沿用上述假设,探索在建立“跨地区协调机制”前提下,京津冀三地发展策略的选择过程以及之间的合作可行性。如果假定在跨地区协调机制下对实施创新性发展策略的地区给予减免税收、鼓励商品自由流动等优惠政策,则其创新行为会使收益增加b(b>0),从而形成如下收益矩阵(见图2)。通过分析可知,该博弈的纳什均衡是(创新发展策略,创新发展策略),其均衡收益为(A+b,A+b),且均衡收益明显增加了,即A+b>A。由此可见,在“跨地区协调机制”的引导下,京津冀各地通过实施创新性的开放发展策略,会获得比最初更大的收益,最终形成“多赢”的理想结局。
三、促进“郑汴一体化”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建议
1.建立“郑汴一体化”发展的政府、企业协调机制
完善两市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建立区域重大事项会商制度。两市拟推行的重大改革措施、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提前告知对方,力争同步实施、同步推进。鼓励两市所辖县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对口帮扶或干部互派、交流挂职。从经济一体化入手,积极推进两城市各个层面的合作关系,打破行政区域划分,以产业为主线,以利益为纽带,整体规划,集中开发,滚动发展。省政府要将“郑汴经济一体化”打造成一个品牌,不断提高自身“软实力”。
2.制定区域补偿政策
建议成立“郑汴一体化”合作公用基金,目的在于使得任意一方不要因为暂时的利益损失而放弃合作,通过补偿的方式,使得短期利益也得到保障,从而有利于保持合作的持久性。对积极配合“郑汴一体化”发展的企业、单位、个人进行利益补偿,减少他们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统一规划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商议利益补偿问题。可以采用减免税收、鼓励商品自由流动、减免门店租金等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企业投资补偿制度,充分发挥税法的调控作用和政策性银行的扶持作用。
3.转变政府职能
应该逐步把地方政府行政与市场运作分隔开来,保持企业家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与企业形成新的分工关系。通过完善市场环境、基础设施环境,遵循市场秩序公平性,提供各种社会公共品,来间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政府的作用在于当好“规则制订者”和“守夜人”:一方面创造促进竞争的条件;一方面要维护竞争的公平。也就是打造一个能够促进竞争公平、公正、公开、有效进行的制度环境,实现资源和要素的优化配置。此外,政府的作用还在于弥补市场功能的缺失和不足,保持和维护市场经济的合理性和高效运转。
4.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网络
一是加强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制度的(下转65页)(上接45页)对接,建立共享的个人账户信息档案和账务结算系统,推动人口在区域间自由流动。二是实行郑汴公交一卡通,推动两市公交实现互通,真正实现公交同城。三是取消两市间长途资费,实行单一区号,真正实现电信同城。四是重点围绕实现票据同城结算、异地贷款、出口企业开立经常性外汇账户、进口付汇备案视为同城业务办理等问题,推进金融同城。五是实行市民待遇均等化,居民所享有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不应受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六是提高教育、文化、卫生、科技资源共享程度,包括机构统筹设置、相互间设立分支机构、建设通过资产整合形成的紧密型医院集团或通过合约形成的医疗合作网络等;两市学校均可在对方有条件地开设分校,并在生源调剂、师资共享等近期可以突破的领域率先实现异地合作,以尽可能地实现教育服务均等化。
5.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跨地区企业兼并、收购和联合
一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如各地车辆收费、车辆管理以及旅游专车管理等事宜,都应标准一致;二是确立双方共认的产品质量认证、技术标准、农副产品检测以及产品检验等标准体系,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打破市场壁垒;三是实现人才流动自由、技术产品、产权市场的统一;四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资者的商务成本,在区域内真正显现出“洼地效应”。出台统一的招商引资政策,避免区域内两城市之间为吸引外资发生恶性竞争;五是要着力消除市场壁垒,规范市场秩序,为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合作与竞争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博弈论的核心思想就是博弈的理性结局应该是这样一种策略组合:即其中每一个参与人均不能因为单方面改变自己的策略而获利。换一种说法就是,其中每一个参与人选择的策略是对其他参与人所选策略的最佳反映。在“郑汴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希望郑州和开封这两个“参与人”能够选择对整体来讲获利最大的决策,通过“郑汴一体化”来达到“共赢”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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