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信用管理办法(6篇)

来源:

测绘信用管理办法篇1

(一)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测绘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提供测绘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市测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测绘机制体制基本完善,测绘统一监管得到加强,基础测绘建设快速进展,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稳步发展,测绘保障服务作用明显增强,全市测绘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在全市测绘事业发展中仍存在着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短缺、公共服务水平较低、成果开发利用不足和统一监管薄弱等问题。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方面对测绘的需求不断增长,测绘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测绘工作,全面提高测绘服务保障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同时,由于测绘工作涉及国家秘密,地图体现国家和政治主张,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确保测绘成果安全,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和地图的严肃性,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加强测绘公共服务,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努力建设服务型测绘、开放型测绘、创新型测绘,全面提高测绘对促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服务水平。

(三)加强测绘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全市测绘事业发展,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合理规划安排,避免重复测绘,推动市级测绘和县乡级测绘、公益性测绘和地理信息产业的协调发展。坚持保障安全,高效利用。妥善处理测绘成果保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在确保保密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有力的测绘保障服务,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与整合,推动测绘成果广泛应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坚持科技推动,服务为本。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基本方针,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坚持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和落实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加大测绘成果管理和测绘市场监管力度。

二、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完善测绘管理机构。按照《测绘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规定,各县(市)、区要落实测绘管理机构、职能、人员、经费,明确测绘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形成上下贯通、运转协调、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的测绘行政管理体系。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新时期测绘工作的要求,按照“统一、协调、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测绘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二)我市测绘工作的主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为行动纲领,以落实《*市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建设,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管;在*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ZZCORS)基础上,完善我市高精度三维测绘基准体系和地理空间数据信息应用体系主体框架,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与整合,为我市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化应用提供地理空间信息基础平台;建立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享机制,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实现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对我市国土范围的定期覆盖和局部地区的动态覆盖。充分利用*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ZZCORS)这个平台,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完成城区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任务,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工作。要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机制,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要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共建。

(四)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求,在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数据库,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库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针对地方、部门、行业特色,在电子政务、公共安全、位置服务等方面分类构建权威、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更好地满足政府、企业以及人民生活等方面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的迫切需要。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系统应当采用测绘主管部门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五)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立市级测绘与县级测绘、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分工、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信息化设施,避免重复建设。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测绘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加强基础航空摄影和用于测绘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分发的统筹协调,提高利用效率。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测绘部门提供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的地名、境界、交通、水系、土地覆盖等信息,测绘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六)拓宽测绘服务领域。大力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测绘成果的开发应用,充分发挥测绘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作用。强力推进实施精品地图工程,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精品地图和多样化地图产品的需求。积极稳妥推出公众版地形图,加快公益性地图网站建设。加强对农村公益性测绘服务,稳妥推进数字乡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开发适用的测绘产品。积极开展基础地理信息变化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地表覆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变化信息,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开展试点示范等方式,建设各类基于地理信息的政府管理与决策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测绘保障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提供及时的地理信息和技术服务。

(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地理信息产业优先发展领域,尽快研究制定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和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地理信息骨干企业,尽快掌握产业核心技术,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装备,增强我市地理信息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内、国际竞争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地理信息的社会化利用,提高测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通过政府采购和项目带动等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和增值服务,促进智能交通、现代物流、车载导航、手机定位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妥善处理地理信息保密与利用的关系,认真贯彻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办法。

(八)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增强测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跟踪国际国内测绘高新技术的发展进程,加大测绘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重点开展我市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系统的研究,解决地理空间数据交换的关键技术,开展城市三维建模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加强我市基础地理信息快速获取和更新、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地理信息变化监测等关键技术攻关,显著提高我市测绘科技的整体实力。

制订测绘科技创新的鼓励机制。鼓励我市从事地理信息采集和加工的单位积极参与地理空间信息领域的部级科技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社会化。

三、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

(一)健全测绘成果管理制度。依据《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依法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汇交,加强对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要建立测绘项目立项前征求意见制度,要强化测绘成果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测绘成果保密、使用监管,加强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管理,依法打击窃取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犯罪行为。要强化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切实落实测量标志管理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依法规范城市坐标系统建设,适时开展城市坐标系统清理工作。

(二)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地图市场及互联网网站登载地图的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封堵互联网用户上传、标注地理信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编制、出版、传播、使用地图以及侵犯地图知识产权等行为。

(三)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严格开展测绘单位资质年度注册工作,加强测绘资质动态管理。从事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要加快建立测绘市场信用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房产测绘等项目的测绘质量监督制度。要加强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到我市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测绘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测绘、超资质、超地域范围测绘、非法采集提供地理信息、侵权盗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要加快建立健全测绘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采取联动执法机制,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统一行动,保障测绘行政执法效果,确保全市测绘行政执法规范运行。

四、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测绘工作作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好测绘管理薄弱和基础测绘投入不足的问题,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细化分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市国土资源局要抓好基础测绘保障和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的实施,加强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反测绘法案件。

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测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发文前的合法性审核,保障其内容的合法、有效,切实可行。

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要指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健全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加强测绘依法行政力度,完善测绘行政执法主体。

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制订公共测绘投入和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基础测绘分级投入。

市科技局要将测绘科技自主创新纳入市科技创新体系,并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加强测绘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在市级科技基金计划中对测绘科技创新给予支持。

测绘信用管理办法篇2

8.29日是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为搞好今年的主题宣传活动,县城乡规划局采取四项举措将活动推向深入。

标语宣传营造氛围。在单位办公楼前悬挂“贯彻测绘新法”,强化市场监管,优化保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加强测绘统一监管,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定位导航精准服务,为国为民测绘先行”等标语,让社会了解测绘管理与服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行业座谈提升认识。召开全县测绘行业负责人座谈会,共同学习新《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是条例》,互相探讨交流行业面临的新问题及新技术,增强测绘单位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监管的意识和依法开展测绘业务的法治观念。

法治平台普及法规。利用本地“法治英山”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宣传新的《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提高社会大众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

微信竞答增长知识。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举办的《测绘法》有奖竞答活动,全面掀起学习贯彻《测绘法》的热潮,进一步增长了行业法规知识。

测绘信用管理办法篇3

一、切实加快数字中国建设速度

1.全面推广数字城市建设。认真总结数字城市建设和应用经验,加大数字城市建设推广力度,择优推广约50个数字城市。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建共享、协同服务”的思路,整合系统内外力量,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开展“数字海南”等数字省区的示范建设工作。

2.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主节点建设,初步实现多级互动、协同服务的功能。完善平台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用示范。指导各地开展平台分节点和信息基地建设,开展10个左右的省级分节点建设试点。

3.抓好重大测绘项目组织实施。完成西部测图、1:5万数据库更新主体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海岛(礁)测绘一期工程实施。全面启动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地方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快推进XX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整体应用服务。加大1:1万地形图更新和相应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力度。

4.支持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继续组织实施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补助经费项目,促进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发展。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新疆、西藏地区基础测绘工作,提高新疆、西藏地区基础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二、切实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5.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提出加快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出台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开展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继续支持黑龙江、武汉等产业基地建设,实施一批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鼓励产业扩大规模、拓展领域、优化结构。

6.妥善处理保密与应用的关系。力争出台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大力推进地理信息要素细化分层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规范地形图保密技术处理,联合国家保密局、总参测绘局启动《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修订工作。

7.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完善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和运行机制,逐步推广到市县测绘部门和测绘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测绘成果共建共享管理办法和制度,大力推进测绘成果汇交。落实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合作协议,推进合作项目的开展和完善。健全测绘档案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完善测绘成果入库机制。加强国内外地理信息资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切实提高测绘依法行政水平

8.落实测绘管理职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激发产业活力上来。按照“模式基本统一、上下基本一致、力量不能削弱、职能必须强化”的思路,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测绘发展的实际,积极促进地方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市(州)、县(市)测绘管理机构管理职能。

9.加强测绘法制建设。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地图管理条例》立法有关工作,争取2011年出台。继续完善《测绘质量管理条例》送审稿。组织开展《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修订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地方基础测绘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做好测绘法律法规后评估的准备工作。

10.维护测绘市场秩序。做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及先进表彰工作,并向国务院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加强互联网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和防范工作,完善监管机制。做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五年来的成绩、经验并表彰先进。开展中小学地理类教材地理分区科学界定研究。开展以教辅地图为主的地图市场检查,力争世博会期间不出现“问题地图”。

11.加强测绘行政执法。加强测绘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完善测绘行政执法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监管,组织开展全国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加强面向全社会的测绘质量监督、测绘计量、测绘仪器检定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国重大测绘工程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12.提高统一监管水平。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测绘资质管理的范围和方式,完成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研究建立测绘市场动态监管制度,推进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测绘资质巡查制度。搭建测绘行业交流服务平台,凝聚行业共识,促进行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国十大高山高程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工作。

13.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总结XX—2011年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贯彻实施情况,表彰先进,启动2011—2015年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起草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完善地图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审核关。开展“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规划制订工作。(1)

『相关阅读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教育部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返回栏目列表】

14.加强层级监督和考核。加强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下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考核。全面实施《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办法》。

四、切实提高测绘服务保障水平

15.主动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积极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管理决策水平服务,继续做好领导机关用图编制工作,主动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总结“十一五”、规划“十二五”提供地理信息与技术支持。

16.大力为经济结构调整服务。重点做好城镇化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测绘保障服务。积极为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监管、海洋资源开发、地质灾害防治等国土资源工作服务。

17.积极为夯实“三农”发展基础服务。继续实施“一村一图”、“百镇千村测图”等新农村测绘保障工程,加快城镇基础测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县域经济做好服务。

18.着力为应急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国家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理顺应急测绘有关工作机制,做好日常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探索将地理信息企业纳入测绘应急保障体系。扎实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和对口支援测绘保障工作。

19.积极为社会公众服务。加强权威地图编制,做好世博会、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等方面的测绘保障,修订完善1:400万等国界线标准画法样图,更新国家测绘局网站登载的网络版中国和世界地图。加强公益性地图网站建设和资源整合。加快开发居民出行、旅游等所需的地图产品。推广应用1:25万公众版地图。

五、切实改善测绘技术装备条件

20.积极争取重大装备专项。根据测绘技术装备建设的总体思路,抓紧开展相关测绘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争取“现代化测绘技术装备建设和应急服务能力”项目立项,通过中央财政专项投入,带动地方对测绘技术装备的新一轮投入,显著提高全系统的技术装备水平。

21.大力推广无人机航摄系统。多渠道筹集资金,尽快将国产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装配到各省级基础测绘单位,保证每省有1~2个系统,有条件的省区推广到城市,尽快在全国测绘系统形成规模和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地理信息快速获取能力和测绘应急保障能力。

22.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国家测绘成果档案管理与服务设施项目3个部级分中心和15个省级馆建设,提高测绘成果档案存储管理和应用服务设施条件。加强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六、切实加强科技自主创新力度

23.完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国家测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的作用,更加注重发挥测绘和地理信息企业在科技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大力推动测绘科技自主创新,开展信息化测绘基地遴选和建设工作,强化产学研相结合,整合科研力量,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4.加强测绘科技攻关。围绕国家加强对地观测、导航和资源开发等方面的重大任务,做好信息化测绘关键技术攻关。通过国家重大科研计划,加强现代大地测量、数字线划地图数据采集与处理自动化、国产合成孔径雷达测图等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发挥“国产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应用关键技术与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促进系列测绘卫星研制,推进资源三号卫星应用系统建设。

25.提高测绘标准化水平。紧密结合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工程需求,着力加强测绘标准制修订,加强地理信息标准统筹协调。加大标准前期研究和贯彻实施力度,开展强制性、基础性标准监督检查。筹备举办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高层论坛。着眼“十二五”标准化趋势和需求,开展“十二五”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国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标准化专项。

26.推进测绘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力推动和实施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走出去”战略,在有关国际测绘会展期间举办中国测绘产品服务日,组织我国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单位参加在非洲举办的中非测绘合作座谈会,争取签订一批测绘软硬件及服务出口协议。履行好亚太地理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常设委员会主席国职责和国际摄影测量与遥感学会秘书长国职责,努力在国际测绘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七、切实谋划好“十二五”测绘工作

27.完成测绘“十一五”规划。继续推动测绘发展“十一五”规划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测绘规划、计划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计划的管理功能。

28.开展测绘发展战略研究。根据国土资源发展战略研究指导小组整体安排,继续推进测绘发展战略研究,研究提出未来20年测绘发展的战略思想、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积极开展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代化测绘技术装备和应急服务能力建设等重大测绘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论证。

29.编制测绘“十二五”规划。根据国家编制“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国家测绘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和全国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指导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增强各级测绘规划的一致性。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化试点工作,争取将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纳入国家信息化试点予以支持。

八、切实强化测绘人才队伍建设【2】

『相关阅读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教育部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返回栏目列表】

30.提高理论武装水平。认真贯彻《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推动党建工作上水平。继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弘扬测绘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

3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推进“五型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巡视工作。

3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央《2011—202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合理配置干部、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为目标,研究制定国家测绘局局属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重新核定国家测绘局各司(室)编制。

33.大力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各类人才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测绘行业干部职工能力素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抓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后备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地方测绘管理干部培训、测绘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继续做好市长班、局长班等重点班次的争取和组织实施工作。

34.着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人才工作机制,谋划好“十二五”测绘人才工作。加大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启动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工程,继续推进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和西部人才培养工程。

35.积极推进测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测绘执业资格制度,研究注册测绘师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做好注册测绘师考试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职称改革的研究,组织开展第二批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评审。

36.推进测绘单位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调整和分类改革,强化地理信息获取和服务功能。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开展提高测绘野外工作人员野外津贴标准的争取工作。全面推进地图出版单位改制工作。重视发挥测绘学会、协会的作用。

37.加强测绘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测绘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努力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测绘精神为核心,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行业特色的测绘文化。以创建文明单位、和谐单位等活动为载体,继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38.加大测绘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测绘的作用、测绘应用的实效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美好前景,为事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

『相关阅读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教育部2011年工作计划

测绘信用管理办法篇4

对比着2010年的总结,地方监管职能和工作大致如下:

1、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8月份组建“陇南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初步开展工作。

2、《陇南市基础测绘规划》及西和、康县、文县、两当、宕昌的基础测绘规划已报批或通过审批。各县区把基础测绘依法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并启动实施。按照省《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各县区落实好基础测绘计划工作,准备开展武都东江新区和成县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测绘工作。

3、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土地、矿产、测绘综合执法监管。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将《测绘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作为法规教育学习内容,结合“8.29”测绘法宣传日开展社会宣传。对测绘单位资质依法检查,办理年度注册工作。全年共注册丙级单位5家,丁级单位11家,对参与县区土地调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及时出台基础测绘资料保管使用制度,设立资料管理专柜。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举办软件使用和测绘管理业务培训班。

4、配合省测绘局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居民点测绘工作。对省局捐赠的市县区2700幅抗震救灾各类地图及时分发到位,保障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市县区组织配合河北省测绘局对8个县城区和16个重点乡镇实施航摄测图。10月,接收省测绘局移交全市2.5万平方公里航摄影像,20个城镇的大比例尺影像,184个恢复重建村的规划用图,显著提升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5、问题:一是基础测绘规划工作尚未理顺;二是城建规划中的测绘工作与国土部门的测管职能未理顺;三是编制限制,管理人员未配齐,信息中心性质未落实。

二、09年计划任务

1、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两个《意见》,加强对测绘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测绘市场的监管;

2、加强测绘成果的管理使用,做好恢复重建的测绘服务保障工作;

3、争取政府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测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资质监督管理和服务;

4、组织完成已确定编制的《陇南市地图集》和市区县规划报批实施工作,实施09年基础测绘计划。

测绘信用管理办法篇5

关键词:房产全生命;测绘;管理

中图分类号:P2文献标识码:A

1、系统主要研究内容

1.1、通过分析大量房产信息管理中的应用需求,了解当前房产测绘软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选取AutoCAD平台,采用以B/S为主,C/S为辅的体系结构,进行房地产测绘系统的总体设计,本系统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多部门测绘数据共享;

(2)分布房产计算模式;

(3)系统安全机制;

(4)严密数据审校与传递。

1.2、系统实现的主要目标

(1)在房产信息采集、测绘、计算、存储、管理、应用、方面,实现房产测绘分布式的工作,房产测绘成果能够实现成果共享,

(2)统一规范房产测绘计算模式,建立标准化的数据入库模型,推动房产测绘生产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3)建立了房产测绘的多阶段计算(规划预测、预售预测、竣工实测、拆迁测量)分布计算模式,提高了房产工作效率,

(4)实现多个部门(开发商、规划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协同工作与数据同步。

2、系统的主要功能

2.1、权限设置。系统根据用户的使用权限设定不同级别的功能使用组合,没有权限的菜单将变灰(不可操作)。

2.2、建筑物信息输入及管理。它的输入可以方便人们对一些基本信息的查询,更方便对信息和资料的管理,如建筑物的名称、坐落、所属的区和街道、所在图幅号、操作人员的名称等。

2.3、系统基本信息设置功能。输入数据的存放路径一般可以采取中线和外线这两种输入方式,然后再根据图形比例尺对层型图进行实时变换,建筑物外墙墙厚;功能区;数据字典:人名字典,功能区字典,测绘说明字典,面积分摊字典,单位字典等;户型图框和层型图框。

2.4、基本的图形编辑功能。根据比例尺的大小来进行放大和缩小,然后再整体的将图形移动,打开AutoCAD中所有图层,关闭所有套层(套层是记载一套房所有图形和标注信息的一个AutoCAD图层),连续画实线,连续画虚线,两边画房,平推房,截线画房,中线推外线,外线推中线,两端点标定边,选边标定,任意内容的标注等。

2.5、面积标定与分摊功能。面积标定工作是房产管理和测绘人员对建筑物及其房屋的归属进行确定(确权)的过程,系统要求每一个层型图上的面积都必须标定完毕,我们的系统提供了全自动的面积分摊功能、统计查询和编辑功能。系统将会提供很多类型的查询功能,这样就能够对可行度不好的数据进行编辑,操作起来也是非常的方便,且还可以输出相关统计报表,方便用户能够清晰的看到输出的建筑物的层型、公共面积、套型等。

2.6、房产图打印功能。房产图主要有分户图和分层图形。

3、系统结构

系统由开发公司项目申请模块、测绘机构房产测绘计算与管理模块、产权处成果管理模块、规划局项目审核与成果管理模块、拆迁办监督与补偿模块组成,系统采用B/S模式通过互联网实现房产测绘成果数据一体化共享与利用,其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

4、系统开发过程的有关技术

4.1、面积分摊方案

房产管理部门的面积分摊工作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其在房产管理部门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根据实际需要,我们需要在系统中设计不分摊、建筑物整栋分摊、功能区间分摊、功能区内分摊、层间分摊、层内分摊、套间分摊7种类型。其分摊次序为:建筑物分摊、功能区和层交叉分摊、套分摊。这种方案的主要依据是:在功能区里也许会有好多的层型,在层型里又有好多个功能区,两者互相交叉,因此将这两种分摊概念模型设计成交叉处理,这样做可以很好的为用户提供很大的自由度。

4.2、系统的开发方案

其主要是以VC为主平台实现图形、属性的操作和用户界面的开发,数据库的创建、访问、修改、删除等功能采用VB开发的OCX控件完成,组合起来生成在AutoCAD中可执行的ARX文件。

4.3、ARX开发环境的建立

ARX的开发环境可以镶嵌到VC的环境中。先运行ObjectARX2000SDK目录中utils\ObjectARXWiz\wizards.exe执行文件,即在VC的工程目录中加上了ObjectARX2000AppWizard向导。再给ARX环境指定ObjectARX的头文件路径和库文件路径,还可以在“工具(Tools)”下的Customize对话框中加入ObjectARX的工具条。在建立开发工程的时候可以直接使用OjectARX的向导自动生成工程和AutoCAD的入口函数:arxEntryPoint。

4.4、OCX控件的应用

VB中开发的OCX控件,在VC环境中的调用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主要是从这几方面:OCX控件必须被置于视窗上,而且必须在视窗的生存期间内进行调用,在生存期间外该控件的功能就不能在使用,因此,在这种方案中系统通过OCX完成的功能必须在对话框界面的生存周期内使用。该系统使用OCX控件实现的功能是属性数据库的查询和写功能等,这样的模式还易于控件实现功能的扩展和版本升级。

5、房产测绘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

5.1、测绘成果上报测绘人员在本地计算机上通过房产测量成图与管理模块计算出楼栋的数据、图纸等资料,其中包括楼盘名称、楼盘栋号、绘图人员、开发商、建筑物施工编号、建筑物施工栋号和通过计算得出的楼盘和房屋的面积相关信息,系统根据相应的状态上报至各管理部门(包括规划局、产权处、拆迁办)的临时成果库,以备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利用,

5.2、各管理部分管理流程为保证测绘数据的准确性和提高工作效率,测绘部门将测绘并审核后的数据根据当前状态通过互联网及安全机制进行数据上报至各管理部门(规划局、产权处、拆迁办)的临时成果库,管理部门的审核人员可直接对测绘数据进行审核,未通过的测绘数据返回测绘机构重新修改,通过后数据直接提交入成果库。

5.3、建立房产测绘信息系统平台

测绘成果审核部门和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通力合作,制定规范的房产测绘操作规程和统一的技术标准细则,在此基础上建立房产测绘业务办公一体化平台,形成统一的运作模式、操作流程和成果质量监督机制,达到收发件、测绘、质检、审核、收费、归档全过程的自动化处理。统一的管理平台既有利于测绘信息统一管理、业务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测绘行业技术进步;既有效规范房产测绘行为,又能保障房产测绘成果的准确性,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综上所述,房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极大地提高了房产测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改善了多管理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水平和协同工作水平,保证了测绘成果的连续性、完整性,为规划与实际建设面积核查提供了有效技术手段,更好的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金山,杨海,全丽娟,芦园园.房产全生命周期测绘管理系统开发[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3,09:66-68.

[2]费逸超.复杂机电产品装配过程生产任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D].重庆大学,2013.

[3]沈建新,周儒荣.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框架及关键技术研究[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3,05:565-571.

测绘信用管理办法篇6

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的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和使用云南省测绘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提高测绘科学技术水平,加强测绘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工作。

对在测绘工作和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四条云南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测绘工作。

州(地)、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业务上接受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

第二章测绘规划及其实施

第五条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省级有关部门编制本部门专业测绘规划,送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州(地)、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经费由同级财政专项安排。

第六条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土地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地籍测绘规划,并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划组织协调全省地籍测绘工作。

第七条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规划,并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和州(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以测绘为目的,需要进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测绘的,应当将计划报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测绘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施测后应当按下列管理权限,将设计书、验收报告和技术总结报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或州(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

(一)四等以上控制测量;

(二)航空摄影测量和航空遥感测绘;

(三)比例尺为1/500、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比例尺为1/1000、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比例尺为1/2000、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比例尺为1/5000、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比例尺为1/10000、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地形图测绘、地籍测绘、房籍测绘和工程测量;

(四)省以上重点测绘项目;

(五)各种地图、地图集(册)的编制出版;

(六)省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七)以地形图为基础的地理信息系统。

前款所列范围以外的测绘项目,由州(地)、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县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由州(地)、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施测的测绘项目,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因建设、城市规划确需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州(地)、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测绘法》的规定备案;其他城镇和建设项目,由州(地)、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测绘单位必须具备与其从事测绘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取得测绘资格证书后,方可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测绘业务。

测绘资格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自接到测绘资格认证申请后30日内予以办理,合格的发给测绘资格证书;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部门的测绘单位,承担本部门业务范围外的测绘任务,应当按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测绘资格认证手续。

第十二条测绘资格证书的变更、注销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转让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经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进入本省从事测绘活动的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必须向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交验批准的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施测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向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任务所在地的州(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测绘任务登记手续。

办理测绘任务登记手续的部门,自接到测绘项目登记申请后1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已列入测绘规划并送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再另行登记。

第十五条测绘项目达到国家招投标标准规定的,实行招投标管理。有关部门应当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不得干涉测绘单位的正当经营活动。测绘单位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测绘任务。

第三章地图编制出版

第十六条编制出版地图应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出版和保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地图编制出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编制出版带有国界线的保密地图、内部地图、公开出版地图、专题地图、书报刊插图、电影电视用图、立体地图、公开张挂的示意图等,其国界线的画法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样图绘制和制作。凡编制出版带有省或者省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必须按照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和省民政部门编制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绘制。

第十八条编制出版公开地图、专题地图、书刊插附地图、保密地图、绘有国界线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其他地图,编制单位应将试印(制)样图送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地图印刷出版后,应当将样图分别报送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和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与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合作编制出版本省地图;进口需公开使用或者销售涉及云南省行政区域的地图,应当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四章测绘成果管理

第二十条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测绘成果及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专业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

州(地)、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测绘成果,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州(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或者副本。

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有关单位提供使用。测绘成果的所有者,根据有关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

第二十二条对国外组织和个人提供或者携带出境的保密测绘成果,应当报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第二十三条测绘成果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和转借。确需复制、转让、转借的,必须经提供该测绘成果的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经正式勘定后的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有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面上其他附着物权属界址线的测绘成果,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变更。

第二十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需要公布的,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同其他有关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测绘成果质量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测绘项目管理权限向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州(地)、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处理。

第五章测量标志保护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一)拆卸、移动、拔除、损坏永久性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测量标志;

(二)在永久性测量标志觇标上附挂电力线和通讯线;

(三)距永久性测量标志10米范围内挖沙、取土;

(四)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或者其他震动性大的活动;

(五)其他危害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建造永久性测量标志使用的土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其面积为16平方米至100平方米;永久性测量标志使用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九条永久性测量标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单位有保护测量标志的责任,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委托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单位指派人员负责管护。

基础性永久测量标志保护费由财政安排。

第三十条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建设单位应当取得设置该标志的单位同意和委托管护单位的认可,属国家和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建造的,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他部门建造的,由有关管理部门批准。迁建工作应当在标志所在地的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迁建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州(地)、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测绘,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0%至100%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扣缴或者吊销测绘资格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进行航空摄影、航空遥感测绘、编制出版地图未按本条例规定办理批准或者登记手续的,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测绘、停止出版、销售并处以航摄总经费5%至10%、编制出版地图印量总定价30%至50%的罚款。

出版的地图内容有严重错误的,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收缴销毁。

第三十四条施测前未按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测绘项目,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州(地)、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测绘,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继续违法测绘的,扣缴测绘资格证书,可以并处该测绘项目总经费10%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危害测量标志安全或者使用效能;阻挠测绘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妨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由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赔偿恢复该测量标志所需费用。

故意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申请复议、提讼和强制执行程序,按《测绘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测绘单位经济损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美丽校园的演讲稿范文(整理8篇)

    - 阅0

    美丽校园的演讲稿篇1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把美丽带进校园“。走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一片纸屑,你是视而不见,还是弯腰捡起?在食堂.....

    植树节的作文范文(整理16篇)

    - 阅0

    植树节的作文范文篇1今天是植树节,阳光灿烂,老师安排我们一起去植树,我们开开心心地拿起水桶,抗起铁铲,带上树苗地去植树了。我们兴高采烈地来到路边,我和小明一组,我挖坑,小明提水.....

    优秀范文努力的自己作文(精选3篇)

    - 阅0

    努力的自己作文篇1黑暗的光总是迷茫在夜的沉静之下,不知何时,正在阳光中奔跑的我,潸然泪下,我不知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的努力,我的曙光到底在哪儿?前几天,朋友告诉我。有的老师.....

    数学老师个人优秀工作计划范文(精

    - 阅0

    数学老师个人优秀工作计划范文篇1新的学期刚刚开始,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学素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紧紧围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这个中心,即以“学生为本,以校为本”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