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知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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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知识篇1
关键词:高层居住建筑,火灾隐患,预防对策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突飞猛进,城市住房建设步伐的加快,小高层和高层建筑在各地犹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且高度也随之增高,高层建筑的出现,是出于建设用地的制约和使用功能的需要,同时也被世人看成是一个城市科技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标志。但从消防的角度看,越高的建筑火灾危险性越大,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大,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二、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分析
2008年10月9日,哈尔滨市道里区28层,高99.8米的大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为扑灭这场大火,哈尔滨市消防部门共出动10个消防中队,300多名消防指战员,70余台消防车辆,共救出61名被困人员,所幸无人员死亡。
2009年2月9日8时27分,央视新址北配楼发生火灾。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领导迅即赶赴现场指挥扑救,经过595名消防官兵英勇奋战,大火燃烧近6小时后才被完全扑灭。论文参考,预防对策。
近年来我市高层火灾频发:2006年2月份,某花园第17层住户客厅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0平米,烧毁客厅部分家具,造成2人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5万元。2008年6月,某大厦公共走道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到场时发现有6名人员被困,其中有4名妇女、2名小孩,情况非常危急,火势扑灭后,人员被全部救出。结合全国高层建筑日益严峻的火灾形势,笔者对全市的高层消防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分析所得和工作对策供大家共同探讨:
1、消防设施不到位
高层建筑中的消防设施种类繁多、功能不一、作用各有千秋。虽然有《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但我们在工程验收、平时检查、专项整治和火灾事故调查中仍然会发现,高层建筑目前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短斤缺两”、质量性能差、功能不全和违规使用等先天性火灾隐患。首先我市花园高层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过程中追求环境优美,减少了水泵接合器的安装数量,部分设置的接合器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再者由于物业管理不善等因素,出现管道堵塞或阀门关闭,导致水泵结合器无法正常使用。其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3.11条规定:消防电梯间前室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据调查,因规范没有强制规定,目前投入使用的几乎所有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均未设置挡水设施。最后是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不够重视、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从而造成目前众多高层建筑存在消防设施不完整好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疏散条件差等诸多火灾隐患。
2、后期装修监管不力。
后期装修过程中,各监管单位监督不到位,容易造成很多先天性的火灾隐患,目前居住楼设计相当完美,外表都是高档木板、玻璃板以及香樟树合制的版块,该材料耐火能力较低,建筑物的外墙保温材料大部分采用易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建筑物火灾迅速扩散,如2009年众所周知的央视大楼火灾,室摘要都大量使用了天幕灯、布景灯;其使用的空调、音响、电视、灯具等用电设备也相对较多,如果这些电器设备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加上有些业主消防意识淡薄甚至不懂得消防设施的用途,便在门面装修过程中将喷淋与烟感探测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遮挡,导致在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起不到作用。
3、建筑商、物业、业主三者忽视消防安全
建筑商和物业管理单位在思想上认识不足,缺乏现代消防管理意识。主要问题表现在:开发商重建轻管。论文参考,预防对策。楼房建成后,物业管理对于开发商来说就成了次要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小型开发商,秉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自己招聘几个人员就组成了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不规范给小区留下了隐患。例如,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无证上岗、小区消防通道划线停车收费成为显性问题。二是私自关停消防设施。一些物业为了节约管理成本,私自关闭消防电梯电源,关闭消防供水阀门,埋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小区业主或住户消防意识薄弱,只顾自身利益,对身边的消防安全漠不关心。如室内消火栓成了自家的免费水龙头,消防通道成为私家车宽敞的停车场,甚至消防设施关闭或报废也视而不见;自防自救能力低,有些住户缺乏消防知识,个别连灭火器都陌生甚至不会使用,更谈不上科学灭火自救逃生了。现有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中,《物权法》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收取须由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消防设施损坏或瘫痪的情况下,极易造成维修资金不足,无法保证系统完整好用。
三、预防高层居住建筑火灾的预防对策
1、强化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整好用。
一是消防机构要严把审核验收关,加大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力度,避免施工方缺斤短两”、偷工减料”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二是高度重视消防设施系统的完整好用,在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过程中,消防设施尤其是室内消火栓是实现快速有效扑救时重要的、也是唯一”可以使用的利器。三是适当提高消防电梯的防水功能,除了增强电梯电机线路等部件的防水性能外,还应强制规定在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必须设置挡水设施,以有利于消防电梯充分发挥其功能。三是合理设置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水泵接合器。可规定每幢高层住宅建筑单独设置水泵接合器,并设置醒目的标志,特别是分层供水的标志。
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目前,高层建筑应严格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同时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全民的培训和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期火灾。对高层建筑管理工作人员,应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学会安全用火,熟知各种避难方法,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同时要进行防火安全疏散预案的学习,进行职业道德与修养教育,使他们在火灾发生时能引导顾客逃生。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大小门面和居民楼装修过程中的管理,避免造成消防设施被遮挡、掩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超负荷用电现等现象的发生,尽到督促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到消防机构办理消防手续的责任。
3、提高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论文参考,预防对策。要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二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部门应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三是统一维护保养技术标准。借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模式,物业公司也要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状况。四是提高物业公司从业人员消防业务技能。建立持证上岗制度。物业公司必须在提高从业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方面入手,通过消防部门的集中培训和自我学习,努力提高综合技能,提升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整体水平。五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职责。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两者的法律责任和制约措施。论文参考,预防对策。新《消防法》第18条对住宅区的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了责任,但是物业公司是受雇于业主委员会,目前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规定还是空白。另外,新《消防法》第67条对物业公司的法律惩戒措施较弱。另一方面,要明确消防设施的维保资金来源。现有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中,可以通过地方立法或制定政府法规文件的方式,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更新及接入城市远程报警监控系统的费用纳入大修基金和物业费支出的项目内,从而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4、加强消防宣传力度
按照新《消防法》建立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工作原则,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才能真正的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进行消防宣传,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管理人员(包括物业人员)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论文参考,预防对策。
四、总论
总之,在全社会构筑防火墙”工程的良好形势下,逐渐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格局。论文参考,预防对策。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努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大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只有建立系统化协作,形成联防机制,才能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才能最大程度的提高社会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效能,保障广大社会单位尤其是高层居住建筑群体的消防安全,全面构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高层建筑消防知识篇2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根据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关于加强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市政法七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自去年六月以来,我区陆续开展了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具体体现在:一是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有关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二是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公安消防部门认真筹划,周密部署,对全区高层建筑逐栋进行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区已验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共165栋,其中超过100米高层公共建筑2栋,超过50米高层建筑76栋。三是整治效果比较明显。在摸清全区高层建筑底数的基础上,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每一栋高层建筑进行了全面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7份、《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4份,整改火灾隐患300余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件,罚款4万余元,有效地整治了高层建筑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四是宣传教育的手段丰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在所在建筑内的醒目位置张贴了消防安全警示标语和宣传漫画“三提示”图片。各有关单位进一步丰富了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五是综合作战的能力增强。区公安消防支队及时启动防消联勤机制,对高层建筑灭火设施、消防车通道及扑救场地等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处置程序,提高了部队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的综合作战能力。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当前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防设施不到位。城区九十年代的建筑,普遍存在消防设施应设未设、质量性能差、功能不全,以及建筑因后期改变使用功能而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等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建筑虽然按要求安装了消防设施,但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善,甚至无人管理,致使设施残缺不全、无法使用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部分高层建筑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在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满庭芳小区B栋等三栋高层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落实难,火灾隐患整改资金落实难。在全区高层建筑中,部分高层建筑由于属于多业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维修资金难以落实,同时,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无统一的管理人员,导致小区内消防管理滞后,消防设施无法及时保养,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四是高层建筑业主和使用单位对高层建筑本身潜在的隐患认识不足,缺乏消防安全意识。五是高层建筑周围环境不利于灭火工作有序进行。有的高层建筑四周空地平时停靠车辆多,摆摊设点多;有的周围栏杆、高空电线多,还有的乱搭乱建临时设施,导致火灾扑救时消防车辆无法靠近消防水源处,登高消防车辆无法向起火建筑停靠和操作。六是相关部门参与不主动。少数部门未充分领会新《消防法》中“部门依法监管”的深刻含义,不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同时,高层建筑具有结构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非常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今年“1?2”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2?9”央视新址主楼的配楼发生的特大火灾就是典型的例子。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书记5月18日在全市政法稳定工作汇报会上交办的政法七项重点工作之一,是市委、市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的工作。7月24日上午,市政府又召集全市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作进一步的强调和部署。为此,区政府也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明确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利用5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的专项行动。因此,我区各级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凡是我区涉及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五落实”(时间、地点、措施、责任人员、经费),强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增添举措,健全机制,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在预防、关键在落实责任。因此,全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防范重于救灾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灭火救援与整治火灾隐患的关系,进一步强化举措,健全机制,从根本上提升高层建筑预防火灾的能力。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十分重要,都要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政府统一领导,要求我们各有关镇(街)在这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要真正统一起来、领导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镇(街)领导尤其是在座各位分管领导,一定要牵头整治、现场督办、协调解决、全部消除。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和系统行业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今天参会的区级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已经有关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要不折不扣、坚决有力地执行好、实施好。
(二)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工作上下功夫。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工作,区公安消防支队前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对整改难度小的一些隐患也进行了整改。接下来的重点就是要强化整改举措、切实消除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区政府对全区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一一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下一步,各责任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对产权明晰、责任主体明确的建筑,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督促其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对多产权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建筑、历史年代久远的建筑,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建设等部门负责落实牵头单位,落实整改经费,实施整改;对室外供水管网及室外消火栓存在问题的,水务部门要协调自来水公司加以解决。二是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设在高层建筑内,违反强制性规范设置的歌舞娱乐、休闲保健、游艺场所和工厂作坊、仓库、网吧等存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实施关停。要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必须坚决依法查处。
(三)要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有效预防火灾、减轻伤亡的关键环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内,每栋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都要组织一次灭火逃生演习,使广大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要在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上下功夫。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其实就是消防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正规化,就是用统一的、规范的模式对单位实施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以达到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主防范的目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注重实效、分步推进”的原则,强力推进,大力实施,使我区每一栋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都规范有序,每一个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都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着力形成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自我整改、自我完善的机制,全面提升高层建筑的火灾防范能力。
(五)要在加强消防保障和救援工作上下功夫。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保障需要,确保安全”的原则,专题研究,认真解决,有针对性地配置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器材装备,建立与高层建筑发展相适应的消防装备体系,不断加大对高层建筑救援装备器材、防火监督设备配置及通信指挥系统建设的力度。消防支队要在年前完成全区所有高层建筑的三维灭火救援预案,特别是对50米以上的在建高层建筑要逐月制订动态的灭火救援预案,不断强化对本区域内情况的“六熟悉”,并逐一进行熟悉和实战演练。要按照社区、小区、单体建筑三个层次,逐一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要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战术训练,深入开展技术攻关,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战例研究、教学研讨,并成立专家组,强化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有效增强处置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持久战役,需要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格督促检查,确保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高层建筑消防等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指导、督查、情况上报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落实专门人员,制订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实施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能职责,形成联动机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不仅仅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在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间一定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不推诿扯皮,要形成合力,形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预定工作目标的实现。区公安消防支队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修订和完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水平。区国土房管局对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核发国土房管证,并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公房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区建委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贯彻执行消防规范标准,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高层建筑,严禁投入使用;加强对高层建筑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依法惩处,对存在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否则一律不得批准其开发或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区规划局要将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作为规划审查的重点要素,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负责查清高层建筑周边违法建筑,督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拆除,确保规划消防车通道的落实。区水务局要指导自来水公司维护高层建筑公共供水基础设施,确保应急水源供应和供水设施完好。区市政园林委要会同公安交警、消防等管理部门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区安监局要将各单位、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纳入综合监督内容,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积极进行协调和监督。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作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心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高层建筑消防知识篇3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防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7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520(2015)-10-00-01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成了城市中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并有效缓解了我国人口密度大的问题。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又因其功能多元化、布局复杂化,一旦发生火灾,面临着人员难以疏散、烟囱效应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火势难以扑灭等困难,其潜伏性和危害性更大。如何预防和减少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健全消防管理机制、完善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成为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新课题、新问题。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一)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工作责任心不强。在高层建筑检查中发现多个居住小区或公共建筑内的消防监控设备形同虚设,有监控报警系统瘫痪的,有消控室人员脱岗的,有值班记录长期空白的。另一方面,高层建筑的功能多样,用途广泛。人员进出频繁,成分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引发火灾事故的不确定因素也相应增多。再次是高层建筑内人员的安全素质不高。如:有的住户在楼道、楼梯、出入口堆放杂物造成拥堵;有的住户将消防通道占为己用;较大部分居民不懂得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特别是老人、儿童缺乏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初起火灾的扑救知识,缺乏自我保护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装修装饰、用火用电造成火灾荷载过大。一是建筑采用大量可燃或易燃的装饰材料和物品陈设。如:吊顶、墙布(纸)、窗帘、地毯、沙发等等。虽然有些材料经过阻燃处理,但是一旦发生火灾,这类材料仍然会被引燃,且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释放的浓烟扩散迅速且通常有毒,极易让人窒息而亡。二是空调、热水器、冰箱、电视、电脑等各种大功率电器和电子产品已成为现代生活必需品,用电量急剧增加,电器线路超负荷运转,这些都给高层建筑防火埋下了隐患。
(三)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一是许多高层建筑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的要求;防火卷帘耐火极限未达要求,有的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升降;建筑内通风空调系统地送、回风管路,管道井、电缆井等未设置防火阀,消防设施先天设计不足或不完善致使消防隐患突出。二是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故障、损坏严重。诸多高层住宅小区内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丢失,消火栓压力不足或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或瘫痪等现象普遍。三是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职责。现代高层建筑的固定和自动消防设施一般是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但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管理人员未接受专业的消防技能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管理机制较弱,易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完善。有的小区投入使用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对消防设施管理没有具体的交接手续,双方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职责不清,双方在设施维护管理中互相推诿,导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检查发现,部分物业公司不能提供完整的系统图纸,对建筑面积、高度等基础资料也掌握不全,消防安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
(二)物业管理人员业务不强。高层建筑一般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主要依靠建筑自身的消防设施进行预防和扑救。目前,高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普遍不高,达不到消防设施专业维修管理人员的标准。物业公司存在值班人员业务不熟悉、新上岗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不会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等问题。
(三)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公众对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楼的要求普遍是按照环境、舒适度、安全的顺序排列的,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在小区主干道或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的障碍物,限制大型车辆通行,也限制了消防车的通行;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位,堵塞消防车通道;私家车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影响疏散。
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控对策
(一)健全消防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高层建筑物业应确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各级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抓好消防安全培训,尤其抓好物业管理队伍的消防安全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消防管理的基本常识,实现持证上岗。物业公司在街道和社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在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形成自上而下,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落实日常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二)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积极开展消防技防系统建设,联合科研单位研发相应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通过城市远程报警系统,消防部门可全天候对联网单位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实时检测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单位修复,提高设施完好率。通过该系统可对联网单位值班人员进行点名,及时检查单位值班履职情况,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率与质量。同时,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工作,切实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通过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规范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会同建设、房产、城管、广电等部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制订防火公约,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提高高层建筑内人员应急防灭火能力。在高层建筑内建立动态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专题图片展等,让群众在进出楼道时,时时看到警示图片,重点突出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消防设施使用等基本常识。社区、街道应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演练,熟悉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开展消防常识和疏散救援的培训,提高高层建筑内人员应急防灭火能力,增强建筑物内的人员自行逃生能力,加大逃生知识普及力度,从而减少火灾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高层建筑消防知识篇4
Abstract:thispaperthroughthehighbuildingfirefirefeatures,causesandpreventionmeasuresforanalysis.Tallbuildingsfirepreventionworkshouldbemainlyfromthenormativebuildingfacilitiesandstrengthenthefirefightingmanagementaspects.
Keywords:high-risebuildings;Firepreventionandfirefighting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高层建筑物的消防高层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从火灾的扑救到人员的逃生等,都有着更大的困难和更高的技术要求。我国的高层建筑出现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改革开放后发展速度很快。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不断地加快,高层建筑物在我国会有较大幅度的发展,其安全问题,特别是消防安全,如2010年11月,上海某高层住宅小区发生的火灾及很多地方的高层建筑火灾,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让我们不得不给予足够的关注。我国的高层建筑物按照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因素分为两大类,即一类和二类。性质重要、火灾危险性大、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高层建筑划为一类,其他为二类。2高层建筑物的火灾特点(一)火势蔓延快。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多,如果防火分隔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就好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尤其是高级宾馆、综合楼和图书馆、办公楼等高层建筑,一般室内可燃物较多,一旦起火,燃烧猛烈,蔓延迅速。据测定,在火灾初期阶段,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3米每秒,在火灾燃烧猛烈阶段,各管井烟气扩散速度则可达3-4米每秒。假如一座高度为100米的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其扩散速度是水平方向的十倍以上。
(二)疏散困难。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垂直距离长,疏散到地面或其它安全场所的时间长;二是人员集中;三是发生火灾时由于各竖井空气流动畅通,火势和烟雾向上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难度,我国有些经济较发达城市的消防部门购置了少量的登高消防车,但大多数有高层建筑的城市尚无登高消防车,而且其高度也不能满足安全疏散和扑救的需要。普通电梯在火灾时因不防烟火或停电等原因而无法使用,因此,多数高层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疏散。这些,都是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进行疏散的不利条件。
三)扑救难度大。高层建筑高达数十米,甚至达数百米,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一般要立足于自救,即主要靠室内消防设施。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技术条件所限,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还不可能很完善,尤其是二类高层建筑仍以消火栓系统扑救为主,因此,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往往遇到较大困难。例如:热辐射强、火势蔓延速度、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量不足等。
3高层建筑物火灾原因
3.1电气使用引发火灾高层建筑物中用电量大,电气用具种类繁多,安装时为了美观,电线隐蔽式铺设,隐藏在吊顶和装饰墙内,散热条件差,易发生故障,造成事故。
3.2用火不慎引发火灾这是高层建筑物火灾最常见的原因。高层建筑物内居民使用明火,如厨房和锅炉用火会引起火灾,一些可燃气体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燃烧爆炸,也有儿童玩火引起火灾,甚或是抽烟时的不慎,也可以引发火灾。
3.3违章操作引发火灾有些高层建筑物在维修建筑物和设备时,进行切割焊接,因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火灾事故。
4高层建筑物火灾的防范
4.1设计要求合理,规范高层建筑物设施①高层建筑物都必须有火灾自动报警、灭火喷淋系统,消防设施要完备有效。②防火分区要严格控制面积大小,防火分区是用较高耐火极限的墙和楼板等构件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的防火区域,对于高层建筑物来说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要严格: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物的每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1000平方米,二类的高层建筑物为1500平方米,地下室为500平方米。控制最大面积是为了在允许时间内把火扑灭,确保人员疏散安全。③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避难层或避难间是保障高层建筑物内人员在发生火灾时安全脱险的一项有效措施。④设置消防电梯。在高层建筑物工作生活的人们最熟悉的交通工具是电梯,当发生火灾时人们会下意识地逃往电梯,若在火灾刚发生时,利用电梯或许可以成功的疏散人员。⑤室内装修应当用不燃材料装修。
4.2加强消防管理工作①落实消防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对高层建筑物内的工作人员要制定岗位防火职责,每一幢高层建筑物内至少有一个专职防火人员,每一层最好有一名兼职防火人员,同时这些人员要经过严格的消防知识培训,要做到分工明、责任清、各负其责。②制定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这一点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8章中有具体的要求,高层建筑物火灾作为突发事件,应制定火灾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并按照处置方案进行教育训练和模拟演练,做到发生火灾时按照预案规范处置,临危不乱,从而减少人员伤亡。③定期检查、维修、测试固定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这些固定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是发现火灾以及扑灭火灾强有力的保障。④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很多火灾都是由于隐患长期不整改或没有及时消除而引起来的,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的落实,也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4.3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显而易见,政府的作用贯穿于以上以上每一步的整改之中。政府的无所作为将导致所有的一切行动不能达到设想的效果。城市的管理者们应该尽职尽现,做好城市的管理工作,在追求城市繁荣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保证城市居民的安全。
4.4政府应当加强消防宣传,设立消防宣传机构,并设专人从事消防宣传。要注重对中学、幼儿园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采用少儿喜欢接受的方式,宣传防火、防灾知识。针对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这一社会现象,防火人员应定时对住宅小区里,普及防火防灾知识。
结束语
随着我国的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高楼也越来越多,城市的管理责任越重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消防隐患也逐渐暴露出来。一场大火,就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失去宝贵的生命。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有很高的消防意识,给社会上每个人营造一个安全、繁荣、宜居的城市。
参考文献:
高层建筑消防知识篇5
关键词:在建火灾识别对策
1.引言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一幢28层高正在翻新维修的高层居民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火灾系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起火建筑虽不是在建建筑,但当时由于正在进行外墙节能改造,整个建筑完全被脚手架包围,实际等同于在建建筑。而近几年来,国内在建工地建筑火灾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笔者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识别及整治对策的思考。
2.火灾隐患识别
2.1对在建火灾案例进行分析(案例分析法)
本文列举了近年来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些典型的在建建筑火灾的案例。
2004年6月9日,北京市京民大厦施工人员在大厦西配楼游泳馆内焊接二层平台的不锈钢扶手时,焊花引燃一层地面上的聚氨酯防水涂料,起火并蔓延成灾,火灾共造成12人死亡,9人重伤,4人轻伤,22人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81.9万元;2005年1月17日15:00许,南京市最繁华地区新街口中山路一高层建筑工地因焊工作业时电焊火花落在下面电梯的油布上点燃易燃油布成灾;2005年6月7日1:53许,上海市江浦路、茭白园路路口,一幢在建高层建筑因电焊火花引燃尼龙护网发生火灾;2005年11月13日2:40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正在施工的财富大厦13层发生火灾,该大厦12、13两层被烧毁,据调查,12日晚24:00左右,有工人电焊作业;2008年10月9日15时59分,位于哈尔滨市经纬街与田地街交叉口处的在建工程“经纬360”高层商服住宅楼双子座A座和4层裙房发生火灾。经查,造成本次火灾的原因是电焊操作不当,引燃该建筑外墙部位聚氨脂硬发泡保温层,蔓延成灾。
通过查阅了大量在建工地火灾案例资料,发现电焊作业引起火灾的占90%左右。
2.2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调研(专家调研法)
经组织市级以上的公安、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专家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调研,总结分析当前在建工地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一)建筑工地火灾负荷大。因工程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部分建筑外墙采用易燃保温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多数工地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有的甚至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严重后果。
(二)建筑工地防火分隔不到位。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增加了火灾负荷,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三)消防安全意识谈薄。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在进行在建工地现场检查时,大部分施工负责人认为消防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事,与己无关,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同时,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低,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没有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建筑工地一般都为临时用电,但是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私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甚至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施工期间,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普遍。施工单位氧气、乙炔使用频繁,部分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保护措施缺乏,存有不清理现场的可燃物或边使用边施工现象。
3.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整治对策
(一)通过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整治
施工现场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施工工地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建筑材料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要保障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除堵塞现象;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能存在使用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自制配电箱和乱拉、乱设临时用电线路;检查简易建筑等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火灾隐患;在建工地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器材等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不能存在伪劣消防产品和不符合安全规范设置要求现象。
(二)通过改变环境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在建筑行业,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的促进作用应得到足够重视。主要的表现有两个:一是应注重环境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在消防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应有总平面布置图,使施工现场道路通畅,材料堆放井然有序,合理配置水电资源,不仅可以提高作业效率,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安全风险。二是应重视文明施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业现场不良的微气候、噪声、振动、照明、粉尘等条件,会导致作业者疲劳、烦恼,引起意识水平下降、反应能力降低而增加事故发生率,还会影响作业者正确感知信息的能力,酿成错误判断而导致事故。
(三)通过改变人的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要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常开展灭火演练,要针对本工地项目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确保职工掌握消防知识程度满足“三懂三会”要求,增强此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要针对电焊工等重点群体开展严格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焊接作业时要派至少一人监护,焊接作业确定焊接的可行性,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四)通过改变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整治
在建工程应按照规定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等手续,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情况,确定各部门、岗位的消防责任人;施工现场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和消防措施;要根据建筑施工中安装、装修各阶段的特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人员、材料等消防安全措施情况,要在工地加以落实;还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2]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
高层建筑消防知识篇6
关键词:高层住宅消防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入世以来与国际接轨进程的日益加快,我国的高层建筑也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高层住宅往往是一座城市的重要标性性建筑。其设计新颖,民用与商用相结合,空间丰富且功能完善,它既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象征,又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而且,高层住宅具有中上层部位视线开阔,采光通风良好;建筑挺拔,建筑立面造型与色彩一般时尚、富于时代感和都市感;高容积率,节约土地资源等优点,因此在城市建设中,高层住宅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但高层住宅存在防火要求高、火灾扑救难等问题。
1、消防设计既要规范到位又要体现人性化
1.1总平面布局要合理
现代住宅十分讲究小区环境设计,小桥、流水、假山、绿化等园林设计被大量使用,但有些景观设计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高层住宅的消防车道、云梯车登高等造成不良影响。笔者认为在规划小区总平面布局时,高层住宅的长边应尽量沿小区的边缘布置,充分利用临近的市政道路,这样消防车有时不进入小区内部,就可以很方便地进行火灾扑救和人员营救,而小区内最低可只设计一条消防车道(此消防车道应能够承载消防车的压力),从而大大节约了土建成本,可谓一举两得。在住宅间距上,应以满足防火间距为优先,确有困难时,也应将相邻墙设计为无窗、无阳台的防火墙。
1.2消防水池
由于《高规》对不设消防水池的条件规定得比较严格,以七台河市为例,基本上所有高层建筑均设有消防水池,以至于全市布有大大小小的消防水池,这样做既占用了大量的建筑面积(平均每座水池占用100多平方米的面积),增加了投资,也因长期不用,造成水污染。
针对高层住宅防火措施较完备和火灾不易蔓延,以及建筑同时发生火灾的概率低等特点,采用以下几种解决方法:一是增强整体规划意识,临近的需要建设消防水池的建筑,共同建造一个共用的消防水池,其余几家共同出资,由水池所在的建筑统一管理;二是修建水池的条件确实不允许时,可论证考虑在建筑物的合理位置均匀布置室外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适当加大屋顶水箱的贮水量,发生火灾时大功率消防车从消火栓取水,利用水泵接合器加压供水;三是在住宅中心位置设消防加压泵房,从市政管网直接取水(适用于市政管网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管网抽水);四是综合设计利用住宅小区设计的喷泉、游泳池等室外蓄水池,通过一定的过滤措施,在发生火灾时用作消防用水。
1.3室内消火栓
住宅设计为节约公摊面积,便于销售,公共走道在满足使用功能的情况下越短越好,短则一二米,长的也不过十米左右。从目前室内消火栓的设置看,均配有19mm水枪和20米水带,压力在0.1MPa~0.5MPa,实际使用中,对于未受过正规训练的住户来说,要想快速地把20米长的水带在那么短的走道内理顺、接好是十分困难的。笔者认为对于高层住宅,应推广使用消防水喉,发生火灾时,住户也可以方便地开启消防水喉,迅速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
2、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水平
(1)切实提高消防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居民住宅区消防工作是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作为物业管理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的管理范围,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和义务。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网络。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把小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内容之一,建立物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逐级考核管理范围,公安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有违章违法行为、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3)物管的消防管理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熟练掌握建筑的情况、内部的消防设施设备。会利用已有的消防设施对建筑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应坚决避免有的物业管理人员发现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只简单的“消音”处理,对报警情况不予理睬的情况发生。对初期火灾应会及时处置,熟练应用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会报火警,会疏散群众,有效协助消防部队扑救火灾。
3、提高业主的防灭火能力
(1)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提高业主的防灭火能力。一是以业主委员会会议、小区墙报、发放宣传单等为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懂得保护消防设施设备,会利用建筑灭火设施设备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二是采取组织业主走进消防站,把消防队请进小区的形式,使业主感受消防氛围,体验消防生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三是小区业主也应主动学习消防知识,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杂志加强学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2)现在有些生活条件好的群众,参照发达国家家庭消防安全条件,在自己家中增设消防设施设备也是值得推广的。在住宅的厨房和入户门附近设置简易自动喷淋系统,因为厨房是住宅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地方,而入户门是火灾蔓延出户的重要途径。
4、加强灭火实战演练
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当地消防部队应加强此类高层建筑的灭火演练,熟悉建筑内部构造及消防设施,做到心中有数,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处置和有序疏散群众。同时,物管等相关单位应明确自身责任,加强协作,发挥更加熟悉内部情况的优势,积极配合消防部队的灭火行动。有条件时应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和业主定时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综上所述,高层住宅的消防工作应从住户安全和方便使用的角度出发,设置合理的消防基础条件,充分发挥各单位、部门的职能作用,走群众化消防之路,才能真正做好高层住宅的消防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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