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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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篇1

关键词:旧城改造;城市设计;原则;方法

一、旧城改造中完善城市设计要求的提出

城市发展是一个不断更新、改造的新陈代谢过程,自城市诞生之日起,旧城改造就作为城市自我调节机制存在于城市发展之中,是城市发展的综合需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旧城原有物质设施的水平低下和自然老化,以及旧城功能的过于集中和用地结构的不合理,使旧城人口膨胀、居住紧张、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越发难以解决,而且在工业离开市中心、居住向外疏散的城市发展过程中,旧城出现功能和结构的衰退问题,亟需进一步配置商业、服务业、金融业及必要的交通和市政设施,提升城市中心区的服务功能。

旧城改造中的城市设计与城市功能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看作是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形式要为内容服务,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与内容要达到完美统一的结合。

二、城市设计的含义

城市设计对于城市规划的深化和营造适用、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具有深远的意义。城市设计的内容是广泛的,对于城市设计含义的理解也是广泛的,国内外不少研究者对城市设计下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都涉及到城市的空间环境问题,而空间环境是由城市物质实体和空间这对互为依存的因素而组成,具有三维的概念。由空间和物质实体所组成的环境是显性的,可被感知的。

不应忽略的是,城市设计应和经济建设联系起来,应以有利于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城市希望通过改善自身的形象以吸引更多的人投资、购物和工作。城市设计的目的在于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同时,城市设计也是为了管理和控制城市发展,使城市的发展与原有部分和谐融合,以维护城市环境的质量和特色。当今的城市设计涉及的环境质量内容,除城市“美”外,正越来越扩展到其他方面,进一步的涉及到城市的物质层面,尽管这种影响也许是间接的、潜移默化的,但这种观点无疑为我们开拓了视野和思维。

三、旧城改造中城市设计的三个原则

3.1探索旧城的空间布局规律因为城市的整体形象和面貌不仅仅取决于一幢幢单独的建筑。建筑物之间良好的建筑关系,细腻而独特的外部环境,以及丰富的空间场所才是城市最为重要的空间特征。它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创造城市自身特色的场所。

同时,为了城市改造中新旧建设的和谐一致,我们在城市营造上需要探索和融汇旧城的空间组织规律,传统的城市充满丰富的空间,既是我们建设的基础,也是我们创造的源泉。

E·沙里宁受西特思想影响提出的城市建设三原则——表现的原则;相互协调的原则;有机秩序的原则。

针对空间艺术的分析手法,更有丰富的艺术理论交织在城市研究中,例如常见的三种理论:图底理论(Figure-groundTheory)、联系理论(LinkageTheory)、场所理论(PlaceTheory)。

城市设计的几类手法包括序列性原则、侧面封闭和边沿连续原则、综合性跨接原则、轴线和透视原则、室内外融合原则、强调和暗示原则等(R.Trancik)。借此就便于创造出具有清晰的虚实结构,完善的场所联系,并考虑人的需求和文化脉络的、有特色的城市环境。

3.2发掘旧城的文化底蕴文化特色与空间形态密切相关,同时文化特色的体现又是在艺术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到场所、感受、文脉等文化性的要求,因而有着更为深入和丰富的内涵。

在旧城改造中,城市设计的主要关注点首先是场所,场所的一系列基本特征决定了人们的感觉。对城市中各种场所的特征加以总结提升,反过来再作为规律性的东西应用于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是旧城改造中最基本的方法之一。

考虑场所优先于考虑建筑;谦虚地向过去学习并尊重文脉;鼓励社区所有层次的混合功能;在人性尺度上进行设计;鼓励步行的自由;满足社区所有层次的需求并和他们协商;建设易读的环境;建设能够持久和适应的环境;避免太大规模地区同时变化;用一切可利用的方法促进建成环境的舒适性、愉悦性和观赏性。

3.3激发旧城的生命力把促进地段复兴作为旧城改造的首要目标。通过城市形象的再塑造,整合城市风貌,推动城市的二次发展。

整体协调观念,珍惜借鉴历史传统,推陈出新,综合各行各业的需求,即维护社会平衡的要求。

四、旧城改造中城市设计的要点

4.1城市设计的延续性完成一个好的城市设计需要城市各个层面的人士来关心和参与,它可能包括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城市规划师、建筑师以及当地的市民。城市设计也不应仅存在于建设城市的某个阶段,而应贯穿于整个建设的始末,具有连续性,城市设计应和城市规划并行参与到对城市的发展建设中。具体而言,就是贯穿于城市规划的诸阶段。如果说,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对一区、一片、一街的局部设计,那么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较详细规划阶段更宏观、站得更高、整体性更强的城市设计,它是把整个城市作为一个整体,将各分区、片、街坊统一考虑的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是延续的,在各阶段有相应的特征和任务。

4.2城市设计引导与控制功能城市设计要有引导与控制的功能,去指导城市的具体项目的建设,并由此促成城市建设有序发展。在当前城市建设的条件下,特别是旧城改造,它具有相当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一方面,目前运用较广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的要素主要为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土地开发强度,其中开发强度的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虽在一定程度从总体上决定城市建设的环境效果,但基本还是对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的反映。而相同的容积率、建筑密度要求,通过不同设计思想的引导与控制,却会形成效果迥异的城市环境。另一方面,目前的开发方式多为开发商投资,从本位利益出发而较少考虑社会、公众环境的效益。所以也就要求设计者能预先从整体角度出发,制定可以引导与控制城市空间环境发展方向的城市构想。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篇2

MakeUrbanDesignWorking

Abstract:Concernedwiththepracticalnecessityastohowtomakeurbandesignworking,thispaperdiscussestheproblemsoforganization,guaranteesystem,motivepowerandprocessforurbandesignpractice.

Keywords:Citydesign,Operation,Design,Management,Practice

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在我国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中的运用已是屡见不鲜,1997年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建筑学会年会和1998年在深圳举办的中国规划学会城市设计会议中所交流的众多城市设计方案和论文,也表明了城市设计作为一种实实在在的设计活动已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展开。但从总体而言,对城市设计如何实施或如何发挥其作用这个运作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最近,深圳市、唐山市已逐步推出了城市设计的编制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这对于促进城市设计的合理有效运作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目前尚无专门阐述城市设计的地方法规,但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从规划设计到实施的过程则很好地例证了城市设计是如何运作这样一个现实性课题。本文即是在这样的城市设计发展背景下,讨论关于我国城市设计运作的一些问题。

1城市设计的运作组织

同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一样,城市设计的运作一般存在着设计、管理、实施三个方面的组织要素。在这里,设计意味着城市设计方案的概念提出乃至设计导则的编制,管理意味着对设计的评价、修改意见和法定认可,实施则是保证设计提出的导则及其政策是否能成为后续建筑设计、景园建筑设计和环境设计以及市政工程设计等具体设计所遵循的原则和指导。从一般的设计过程来看,从委托、设计、管理及至实施,基本是一个线型过程(见图1)。

在我国目前的城市建设程序和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中,城市设计尚不是一个独立的设计阶段,而是贯穿于城市规划的过程之中;同时,城市设计面临的又往往是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众多的潜在使用者。因而,政府规划部门作为城市建设规划主管机构也就自然成为城市设计工作的主要管理者,同时,它又是以业主的身份制定设计任务,并在实施中起着监督的机能,因而实际上扮演着委托设计、评价设计和监督实施等多重身份(见图2)。

在日本OBP(OSAKABUSINESSPARK)地区,开发建设一开始就从城市规划设计的组织管理入手,以利益团体(如鹿岛建设株式会社等)、专家、政府官员和市民代表参与到管理层,从而很好地起到了监督管理的作用,保证了城市设计从概念设计到实施的良性运作。美国曼哈顿贝特里公园地区(世界金融大厦),是由开发公司(Olympia&YorkProperties)组织作为特别区加以开发建设,规划部门则作为相对单纯的管理者来参与,上海的陆家嘴地区之开发与后者有类似之处。上述几种国内外的运作组织方式监督或分解了管理方在城市设计中的三重身份,避免了组织内部的混乱状况,使城市规划设计之运作具备良好的组织关系。这几种方式也可以成为我国城市设计地区加以借鉴的良策之一。

2城市设计运作的保障

城市设计运作的保障,是指城市设计的设计成果,以何种方式确定其法律地位,保证设计意图的实现。在我国,除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要运用城市设计方法这一个总体原则以及深圳市、唐山市最近以较为明确的地方性法规对城市设计的编制加以确定,其它地方尚无明确的法律形式予以规定。当然,在国外对城市设计的运作保障方式也是各有不同,在美国,一部分城市设计的概念以融合在区划(Zoning)这种法律条文中的方式发挥着作用,而其它的部分则只能作为指导性的设计建议,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在英国除了少数的城市(如cityofstokeon-trent)制定了专门的城市设计条例,大多数城市都在沿袭传统的包含部分城市设计概念的规划体系,并以个案评析的方式加以实施(美国和英国的城市设计概念不完全相同,本文限于主题和篇幅,不展开论述);在日本,城市设计尚无特定的法律用语,但内容相关(近)的“城市创造”活动,则多以民间组织的形式为主展开,对“城市创造”的有关内容也是以非正式的审议方式进行的。从上述可见,国外的城市设计运作之保障基本可以分为:成文法方式、个案审查方式和非正式方式三种。目前,我国逐步进入城市大规模建设开发之后相应的调整阶段,宜根据各地特点,对城市设计的运作保障予以明确,有效地控制建设开发,改善城市环境。

3城市设计运作的动力

虽然城市设计考虑的是体型环境的综合设计问题,但其实质却是代表着各种利益和价值取向的集合。正如M.索斯沃斯在考察美国80年代城市设计方案之后得出的结论,当代城市设计的目标首先是与城市经济发展有着密切联系,其次是与城市环境品质的改善息息相关。

在我国从原先的以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之际,城市规划中的价值观、设计方法和决策方法都发生着一系列变化,而在国内尚未广泛确定法律地位的城市设计则应抓住这种契机,真实地体现出城市设计运作动力的本质,才能对城市经济的推动和环境品质的改善起到作用。

城市设计运作的根本动力,主要来源于两个主要的方面,其一是权利和市场的作用,其二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作用。虽然这两个方面有时是交融和共生的,但对此加以区分,则便于在决策中正确客观地分析其中真实的利害关系。

权利和市场的动力作用,在我国的城市设计运作中体现得尤为清晰,不少城市设计方案从目标确定之初,就受到权力机构的左右,相当一部分却不能为市场(规律)所认可,使其设计概念到实施都成为空想。实际上,权力和市场对城市设计的动力作用是相辅相承的。在民主的社会体制环境中,当权利层能充分意识到市场机制的存在和作用,往往能借市场发展的规律达到目标,使城市设计的运作顺乎自然,当然,城市设计又如同城市规划,要有前瞻性和先导性,有“预先设计”的意识,而不宜为短期市场利益所完全左右,在这一意义上,权力的指导作用才会真正体现。

人们往往认为政府权利就能代表着公共利益,这种认识应该是正常和理所当然的,但在我国转制的实际情况中,政府部门有时又会身不由己地代表着一定的团体利益,这样有失偏颇之权利作用就会对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运作起到不同的效果。

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动力作用,在城市设计之运作中也是极其明显,美国Zoning法规中的发展制空权转移(TransferDevelopmentRight)、特别目的区(SpecialPurposeDistrict)等一系列技术策略都深刻地反映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协调关系。事实上,一个好的城市设计是在恰当地反映市场规律的同时,也较好地协调了公共和私人的利益。既能保证城市环境品质的追求,也充分开发和建设了城市。近年来,城市设计中所确定的关于公共开放空间、史迹保护、步行街区和绿化质量等一系列指导原则和纲要都代表着公共权益,也或多或少地对城市土地开发商造成了限制和利润损失。协调两种利益,有时甚至是多种利益团体之间的利害关系,已是当代城市设计运作得以保证的重要方面,这要求城市设计师和城市管理者不仅要善于对体型环境的综合处理,更需要具备在利益群体之间的协调能力。

4城市设计运作的过程

城市设计运作的过程是与其组织机制息息相关。一般而言,可以分为设计、管理和实施三个主要阶段,这里所论及的管理阶段则是指前述组织关系中管理方所承担的委托、评价、监督实施中评价的一部分。三大阶段也可以分为十项分阶段,即:调查分析/设计目标的形成/概念设计/设计评价与决策/管理设计/管理设计审查/修改补充与政策制定/城市设计实施的交流与审核制度/后续设计实施的监督与评价/意见反馈与城市设计修正(见图3)。城市设计由于面对许多不确定因素和多重的业主及利益团体,因而它的运作过程不是一个直线流程,而应是一个较长的循环过程。

参考文献

1D.Porte.Toronto.AnUrbanDesignApproachUrbanDesignQuarterly,No.66.

2J.Barnett.UrbanDesignAsPublicPolicyArchitecturalRecordBooks.1974.

3黄富厢著.上海21世纪CBD与陆家嘴中心区规划的深化完善.上海规划建设,1992(2).

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篇3

Abstract:Inrecentyears,withfurtherdevelopmentofsocialistmaterialcivilizationandspiritualcivilization,manycitieshaveraisedtheissueofcityImageandintroducedurbandesignconcept,focusingontheconstructionoftheoldcitybinedwithactualwork,thedesignsoftheoldcityreconstructionarediscussed.

关键词:旧城改造;城市设计;原则;方法

Keywords:urbanrenewal;urbandesign;principle;method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9-0036-01

1旧城改造中完善城市设计要求的提出

城市发展是一个不断更新、改造的新陈代谢过程,自城市诞生之日起,旧城改造就作为城市自我调节机制存在于城市发展之中,是城市发展的综合需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旧城原有物质设施的水平低下和自然老化,以及旧城功能的过于集中和用地结构的不合理,使旧城人口膨胀、居住紧张、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越发难以解决,而且在工业离开市中心、居住向外疏散的城市发展过程中,旧城出现功能和结构的衰退问题,亟需进一步配置商业、服务业、金融业及必要的交通和市政设施,提升城市中心区的服务功能。

旧城改造中的城市设计与城市功能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看作是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形式要为内容服务,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与内容要达到完美统一的结合。

2城市设计的含义

城市设计对于城市规划的深化和营造适用、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具有深远的意义。城市设计的内容是广泛的,对于城市设计含义的理解也是广泛的,国内外不少研究者对城市设计下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都涉及到城市的空间环境问题,而空间环境是由城市物质实体和空间这对互为依存的因素而组成,具有三维的概念。由空间和物质实体所组成的环境是显性的,可被感知的。

不应忽略的是,城市设计应和经济建设联系起来,应以有利于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城市希望通过改善自身的形象以吸引更多的人投资、购物和工作。城市设计的目的在于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同时,城市设计也是为了管理和控制城市发展,使城市的发展与原有部分和谐融合,以维护城市环境的质量和特色。当今的城市设计涉及的环境质量内容,除城市“美”外,正越来越扩展到其他方面,进一步的涉及到城市的物质层面,尽管这种影响也许是间接的、潜移默化的,但这种观点无疑为我们开拓了视野和思维。

3旧城改造中城市设计的三个原则

3.1探索旧城的空间布局规律因为城市的整体形象和面貌不仅仅取决于一幢幢单独的建筑。建筑物之间良好的建筑关系,细腻而独特的外部环境,以及丰富的空间场所才是城市最为重要的空间特征。它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创造城市自身特色的场所。

同时,为了城市改造中新旧建设的和谐一致,我们在城市营造上需要探索和融汇旧城的空间组织规律,传统的城市充满丰富的空间,既是我们建设的基础,也是我们创造的源泉。

E・沙里宁受西特思想影响提出的城市建设三原则――表现的原则;相互协调的原则;有机秩序的原则。

针对空间艺术的分析手法,更有丰富的艺术理论交织在城市研究中,例如常见的三种理论:图底理论(Figure-groundTheory)、联系理论(LinkageTheory)、场所理论(PlaceTheory)。

城市设计的几类手法包括序列性原则、侧面封闭和边沿连续原则、综合性跨接原则、轴线和透视原则、室内外融合原则、强调和暗示原则等(R.Trancik)。借此就便于创造出具有清晰的虚实结构,完善的场所联系,并考虑人的需求和文化脉络的、有特色的城市环境。

3.2发掘旧城的文化底蕴文化特色与空间形态密切相关,同时文化特色的体现又是在艺术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到场所、感受、文脉等文化性的要求,因而有着更为深入和丰富的内涵。

在旧城改造中,城市设计的主要关注点首先是场所,场所的一系列基本特征决定了人们的感觉。对城市中各种场所的特征加以总结提升,反过来再作为规律性的东西应用于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是旧城改造中最基本的方法之一。

考虑场所优先于考虑建筑;谦虚地向过去学习并尊重文脉;鼓励社区所有层次的混合功能;在人性尺度上进行设计;鼓励步行的自由;满足社区所有层次的需求并和他们协商;建设易读的环境;建设能够持久和适应的环境;避免太大规模地区同时变化;用一切可利用的方法促进建成环境的舒适性、愉悦性和观赏性。

3.3激发旧城的生命力把促进地段复兴作为旧城改造的首要目标。通过城市形象的再塑造,整合城市风貌,推动城市的二次发展。

整体协调观念,珍惜借鉴历史传统,推陈出新,综合各行各业的需求,即维护社会平衡的要求。

4旧城改造中城市设计的要点

4.1城市设计的延续性完成一个好的城市设计需要城市各个层面的人士来关心和参与,它可能包括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城市规划师、建筑师以及当地的市民。城市设计也不应仅存在于建设城市的某个阶段,而应贯穿于整个建设的始末,具有连续性,城市设计应和城市规划并行参与到对城市的发展建设中。具体而言,就是贯穿于城市规划的诸阶段。如果说,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对一区、一片、一街的局部设计,那么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较详细规划阶段更宏观、站得更高、整体性更强的城市设计,它是把整个城市作为一个整体,将各分区、片、街坊统一考虑的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是延续的,在各阶段有相应的特征和任务。

4.2城市设计引导与控制功能城市设计要有引导与控制的功能,去指导城市的具体项目的建设,并由此促成城市建设有序发展。在当前城市建设的条件下,特别是旧城改造,它具有相当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一方面,目前运用较广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的要素主要为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土地开发强度,其中开发强度的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虽在一定程度从总体上决定城市建设的环境效果,但基本还是对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的反映。而相同的容积率、建筑密度要求,通过不同设计思想的引导与控制,却会形成效果迥异的城市环境。另一方面,目前的开发方式多为开发商投资,从本位利益出发而较少考虑社会、公众环境的效益。所以也就要求设计者能预先从整体角度出发,制定可以引导与控制城市空间环境发展方向的城市构想。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篇4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教学方法精品课程衔接拓展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3)012-0038-03

一、引言

城市总体规划是专业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核心专业课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法定规划中居于核心层面的规划,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在城市规划专业教学体系中处于整体集成和综合检验的地位。由于能够将多门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的知识融会贯通到该课程的教学中,因此内蒙古工业大学教研组申请《城市总体规划》为精品课程。获批后以该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内蒙古工业大学通过调整课程体系设置、改革教学方法等手段,将区域规划、城市经济运行、行政管理等相关知识融入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中,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与构架,实现该课程与前置和后续课程的有效衔接,广泛拓展学生专业知识,对学生基本技能的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城市规划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

二、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的基本情况与特征

(一)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的城市规划专业设立于2002年,现行教学体系建立在建筑学大平台之上,课程设置采取2+3的培养模式。城市规划专业一、二年级专业课程设置与建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较为接近,进入三年级之后逐渐开设城市规划专业课程,形成以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发展史等理论课和城市规划设计课程为核心的教学体系。其中,城市总体规划开设于第七学期,共108学时,采取真题真作和真题假作的方式,完成一个小城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学生通过现场调研、基础资料搜集整理、分析预测、方案设计、图文表达、方案汇报等学习过程,将前期有关城市规划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和城市经济学等课程的知识应用于规划实践,培养学生熟练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综合知识进行方案设计的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对学生基本技能的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

如表1所示,城市规划理论课程开设时间与教学内容均与规划设计课程相配合,注重与规划设计课程的前期调研环节、基础资料整理分析、规划预测等内容的有效衔接。城市总体规划的前置课程有:城市规划初步、城市规划原理、中外城市发展与规划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地理学等,分别开设于1~3年级;与总体规划课程同时开设于第七学期的课程有:城市经济学、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等;后续课程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师业务实践和毕业设计等。

(二)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

1.系统性

城市规划课程设置采取“2+3”的培养模式,前两年的课程设置与建筑学专业基本相同,从第五学期开始开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发展史等城市规划专业理论基础课,为后续城市规划设计课程奠定先期理论学习基础;第六学期开始开设规划设计课程,转入城市规划设计学习阶段。这种从“建筑初步”、“城市规划初步”到“建筑设计”再到“规划设计”的课程设置方式,遵循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规律,符合学生学习知识的基本规律,系统性较强。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经过两年多的建筑学专业训练后,具有一定的空间把握和形体塑造能力。三年级下学期开始学习居住小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间穿插城市设计及景观设计内容,课程设置也是由简及繁的渐进式、系统性教育方式。

2.综合性

内蒙古工业大学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也可以称之为一种“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模式,这种培养模式以复合型人才培养为核心,是基于其建筑学院学科特征和城市规划专业办学特点而产生的具有专业禀赋的一种教学模式。学生在学习城市规划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学习建筑学、城市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市政工程等领域的知识。

按照这个培养方案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一定的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和景观设计能力,动手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较强,毕业生可从事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建筑设计、建筑咨询等工作,就业面较为宽泛。

3.实践性

城乡规划学科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城乡规划教育也是围绕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以专业课为核心,学科基础课和实践教学为辅助,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

包括总体规划在内的规划设计类课程教学中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课程题目的选择、教学过程安排和作业成果制作,均模拟实际项目运行过程,让学生尽早在实战中融汇专业知识,增长实践技能。

三、总体规划教学方法探索

(一)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学科基础课高度关联,所学相关内容易于在城市总体规划教学中得到综合应用,改善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效果,对于提高城市规划专业教学水平、提升专业影响力、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倡导选择合适题目“真题真作”或“真题假作”,以学生为主体,变被动式学习为主动性、自主性学习,鼓励学生在学习中发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参加专题研究,将学习成果作为实践项目的组成部分,实现课堂教学与社会服务的有效衔接。

真题性题目选择,能够将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科研活动有机结合,依托实践项目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解决相关理论课程相互独立、缺乏实践支撑的问题,学生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真实的训练,运用多学科相关知识解决城市问题提高了对城市综合性的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做到对其他相关课程的有效衔接和专业知识领域的拓展。

教学过程中确立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扩大学生的课程参与度,大胆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开放式教学和启发式教学等方法,建立师生互动、学生互动、多项交流的教学平台。

城市总体规划教学中,突出实践与研究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发现问题,养成以问题为导向,运用所学习的相关知识进行专题研究,主动查找文献、解析案例、探索解决方法的良好学习习惯,全面锻炼学生的调查、分析、研究、规划和表达能力。

将教学成果作为实践项目成果的组成部分,鼓励学生参加实践项目,成为实践项目的组织者和设计者。从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整理、现状分析、方案设计、成果汇报等各环节均由学生作为主要完成者,全面锻炼学生的基础调研、方案设计、组织协调和图文表达能力。实践环节的参与大大增强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对专业特征的认知程度,加深了对城市的理解和对城乡规划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多学科融合的教学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城市经济、社会、文化、交通、等许多领域,综合性较强。与此相适应,目前开设的其他学科类课程有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等课程,作为总体规划课程学习的辅助。课程开设时间与教学内容均与规划设计课程相配合,注重与规划设计课程的前期调研环节、基础资料整理分析、规划预测等内容的关联衔接。

通过《城市地理学》的学习,培养学生宏观区域分析能力,为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提供区域和城镇体系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城市经济学》课程教学中注重城市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城市规划分析预测方法的讲授。通过《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掌握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制度、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和方法。通过《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等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学生了解总体规划中城市市政方面的知识,并为总规课程的学习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交叉学科知识的学习,实现专业知识的衔接与拓展,引导学生分析研究城市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社会现象和城市问题,为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专业调研》中的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提供理论支撑及方法,并与《社会综合实践调查研究》等实践环节相配合,让学生了解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人口、城市化、经济分析预测等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论基础。

(三)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方法

传统的“满堂灌”授课方式难以应对信息化时代对课堂教学方式的冲击,城市规划教学中的理论课程讲授需要具有灵活性和启发性,要引导学生学习相关学科的已有理论成果,关注城市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现象,不断开拓思维,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在本次精品课程建设中,为达到更加良好的教学效果,内蒙古工业大学对课堂教学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的思考以及改革。

第一,引入实践案例的教学方式方法。以经典案例评析为依托,讲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内容、方法和编制程序,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以直观、便于理解的实际案例分析深化理论知识学习。

第二,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多种教学手段相结合。随着信息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和便捷化,学生对知识的获取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传统讲授式的课堂方式很难满足学生获取知识多样化的需求,教师需及时改革教学模式,如利用多媒体教学,可以更直观地通过图片、视频介绍规划案例。

第三,课堂中引用并推荐恰当的阅读书目和资料也是增强学生兴趣的有效方式之一。设置热点问题讨论环节,教师引导并鼓励学生自主完成资料查阅和问题分析,以课堂分组讨论或小论文的形式完成。学生在分析问题时,从社会经济发展、区域地理背景等多个方面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扩宽了知识面、培养了逻辑分析能力,不同学科视角和研究方法对城市要素的分析成为学生完善规划设计构思的基础。

第四,开展专题研究教学。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需求,增加有关区域分析、人口、城镇化和产业分析预测、环境生态保护建设等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根据城镇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分析手段和方法。

(四)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

由于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多重目标模式和多重行为主体利益关系的协调,一个合格的规划师应具有正确的价值观、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扎实的基本功和广博的知识,并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持续的规划创新能力,因此城市规划教育中应更加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总体规划教学中,通过现状调查、现场踏勘、资料分析、方案讨论、成果制作等途径,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性较强,教学中将多学科知识贯穿其中,引导学生熟悉现状、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方案构思和多方案比较,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功和知识获取能力。工作中不断更新观念,迅速吸收新知识,获得新信息,冲破传统物质空间形态规划的束缚,从城乡的空间布局、经济功能、生态环境、社区结构、文化氛围、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其次,应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一个好的规划一定是设计团队集体创作的成果,创作过程中经常要协调各种关系,因此协调沟通能力成为规划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城市总体规划课程中,应通过各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综合沟通、团队协作能力。

再次,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总体规划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图文表达能力。教学过程中,现状调查、初步方案构思和最后方案都要求学生汇报,汇报过程锻炼了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准确、熟练地表达出规划意图。由于总规编制中的文本和说明书撰写要求较高,这也锻炼了学生的文字处理能力;而草图和最终成果制作,也锻炼了学生的图文处理能力和表达能力。

四、结语

城市总体规划是综合性极强的课程,在城市规划专业教学体系中处于整体集成和综合检验的地位。借助城市总体规划精品课程建设的契机,通过课程体系的完善、教学方法的改革,及时转变教学思路,将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经济类课程与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实现更好的衔接,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可以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做到产、学、研、用相结合,增强城市规划的专业特色。

[参考文献]

[1]杨光杰.城市规划设计类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探索[J].规划师,2011,10(27):111-114.

[2]顾凤霞.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方法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10,19(4):59-62.

[3]秦小东,杨娜.工科院校城市规划专业社会经济类课程设置探讨[J].中国建设教育,2010,1(2):51-53.

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篇5

关键词:城市设计;修建性规划;概念;区别;关系

Abstract:atpresent,China'srapiddevelopmentofthecitymakesthesimpleprocessofcityplanningindustrycannotmeetthedemandofdevelopment,therefore,andconstructionofdetailedplanningandcitydesignhasgraduallybecomethefocusofconcern.Inthispaper,theauthordescribesthecitythroughthesimpledesignandrepairconstructionplanningconcept,proposedthefollowingseveralpointstofurtherimprovetherelevantcountermeasuresofconstructionplanning,forreferenceonly.

Keywords:citydesign;constructionplanning;concept;difference;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1、城市设计的概念。城市设计又被叫为都市设计,研究设计工作的对象是城市,往往介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工作。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相比,具有图形性和具体化的特点;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是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也就是包括建筑物、自然地形、绿地、道路等,城市设计规划的是城市空间和整体形象,比如,庭院空间、城市广场。城市设计的复杂就在于,它是将城市的居民心理健康和实体安排相结合,并以其为考虑的重点,通过对景观标志和物质空间的正确处理,为城市居民营造一种愉悦、舒适的大环境,从而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良性的规划目标。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一个方面,往往具体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就是为了对建设项目做出规划设计和具体的安排,来满足上一层次的需求;同时,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下一层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提供参考。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整个城市规划体系里最具体、最实际的设计过程,真正落实了上一级规划的规定,真实的反映规划的整体思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就是研究具体的空间、环境、型体及各功能的组成,解决具体的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1、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城市设计是一种物化的劳动是一种设计的成果,一般情况下是在电脑的存储设置里,该属于一种商品,城市设计是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是城市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可是在城市规划的成果体系里,却没有以城市设计为单独的成果形式。而在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却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加以明确的规定。在详细规划的内容里有如下的规定:对规划内的用地,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规划界限,确定适合用地的建设;对于各用地建筑的密度和高度,以及绿地率的各项指标进行确定,对于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配置、停车泊位以及出入口的交通方位,都作出一定的规定;对于各用地建筑的色彩、体积和体量,这些城市设计问题,也做出一定的指导性原则规定。

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存在于详细规划之内,假如想将城市设计单独的分离出去,就会遇到一些麻烦,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若把城市设计从列单内容中分出,就会失去法定的效力,没有法律的规定,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编体主体政府,就没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样去进行城市设计,岂不是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城市规划强调的是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和综合,如果把城市设计抽离出去,怎么会出现美化城市的现象呢?尤其是,现在的城市规划一再强调,不能仅仅拘泥于单纯考虑物质空间的设计,还要重视城市居民的精神界面,考虑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因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2、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联系。城市设计的核心和重点任务就是对城市主体人的研究。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不是具体型的设计方案,而是以概念性设计、指导性设计、思维方式和设计法则表现出来的,具体包括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城市设计一般研究的内容,往往是关于社会文化、美学以及心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基础应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对具体的地块建设提出设计和安排。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里,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住宅建设、医院建设、学校和托幼建设等建筑进行日照的分析;详细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进行投资效益的分析;以及分析建设的条件和综合技术方面的经济论证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内容,从分工的粗细来看,城市设计侧重的内容是思想构建层次,而修建性详细规划侧重的则是工程实施界面;假若从思维方式来看待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属于感性思维,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理性思维;若从法定立场来看,城市设计的内容,还没有法定的规定,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属于法定规划内容。因而,有的学者就提出了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属于相同内容的设计,因而提出广场

城市设计、居住区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和校

园城市设计,细想一想,广场、居住区、道路、中心区和校园等,这

些都属于城市的研究区域,并不能等同于城市,城市设计是属于特定的专门设计,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一样。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内容,都是有可遵循的法规规定或者有章可依的规则,比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这些规划内容,都是可以具体实施的。

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当然了,新型的专业和学科分类,也使我们有了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我们现在城市所处的大环境是开放、多元的,在这种宏观的环境下,现代城市建设理论才被人们所重视和采纳,新的学科理论是随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只有正确的看待学科专业领域的分类和互补问题,才能使新的学科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在,我国的城市设计体系还能够适应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但有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比如,现在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划阶段主要有四个基本层面,也就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天,本文探讨的就是这四个基本工作阶段的重要环节———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进行合理的安排城市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考虑的内容有建设的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进行开发设计的强度,因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从属于规划范畴内的设计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设计就可以代替的。其实,学科、专业之间设互补互利的关系的,可以彼此制约,也可以彼此扶持。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着内容方面的欠缺,需要进行补充和优化,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正好可以弥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一些不足。同时,要想实现城市设计的人性化,则需要在其他相关规划和设计方面进行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这些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正好可以使规划和设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

结语:现代社会的城市设计唤醒了人们对城市主体———人的关注,也就是在营造城市和设计城市领域中,时刻不忘了对城市中人的研究,关注人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思考人如何去影响和塑造城市的问题。修建性详细规划本身是有欠缺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应用了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就会解决自身的不足,而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实施,在保证法定规划前提下,加入了一些城市设计考虑的观点,比如,分析行为需求、分析设计色彩、分析设计夜景和分析空间尺度等,在完善、优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实现了城市设计的人性化目标。

参考文献:

[1]吴远翔;徐苏宁;;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人理论的城市设计行为理性探讨[J];《规划师》论丛;2011年00期

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篇6

关键词: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关系。

Abstract:withthecontinuousdevelopmentofChina'ssocialistmarketeconomy,economicglobalization,informatizationandcityofcontinuouslythorough,ourcountrycityconstructionisalsograduallyincrease.CityDesignandconstructiondetailedplanningisgraduallyrecognizedbypeople.Throughunderstandingtheconceptofcitydesignandconstructionofdetailedplanning,thedifferenceandconnectionbetweenaboutcitydesignandconstructionofthedetailedplanningofthecity,andthedesignandconstructionofdetailedplanningneedstobefurtherimprovedandoptimizedcontent.

Keywords:citydesign;constructionofdetailedplanning;concept;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设计从西方引进已经将近三十年了,我国的城市设计在这些年的时间和探索中,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和经验,城市设计对城市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但是,社会上有一些学者,总是认为城市设计可以取代修建性详细规划,甚至于,将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确认为是城市设计,比如,居住区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校园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以及广场城市设计等。下面本人就对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做简单的探讨,仅供同仁们参考。

一、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1、城市设计的概念。城市设计又被叫为都市设计,研究设计工作的对象是城市,往往介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工作。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相比,具有图形性和具体化的特点;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是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也就是包括建筑物、自然地形、绿地、道路等,城市设计规划的是城市空间和整体形象,比如,庭院空间、城市广场。城市设计的复杂就在于,它是将城市的居民心理健康和实体安排相结合,并以其为考虑的重点,通过对景观标志和物质空间的正确处理,为城市居民营造一种愉悦的大环境,是居民居住的快乐,从而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良性的目标。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一个方面,往往具体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就是为了对建设项目做出规划设计和具体的安排,来满足上一层次的需求;同时,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下一层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提供参考。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整个城市规划体系里最具体、最实际的设计过程,真正落实了上一级规划的规定,真实的反映规划的整体思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就是研究具体的空间、环境、型体及各功能的组成,解决具体的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1、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城市设计是一种物化的劳动,是一种设计的成果,一般情况下是在电脑的存储设置里,应该属于一种商品,城市设计是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是城市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可是在城市规划的成果体系里,却没有以城市设计为单独的成果形式。而在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却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加以明确的规定。在详细规划的内容里有如下的规定:对规划内的用地,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规划界限,确定适合用地的建设;对于各用地建筑的密度和高度,以及绿地率的各项指标进行确定,对于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配置、停车泊位以及出入口的交通方位,都作出一定的规定;对于各用地建筑的色彩、体积和体量,这些城市设计问题,也做出一定的指导性原则规定。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存在于详细规划之内,假如想将城市设计单独的分离出去,就会遇到一些麻烦,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若把城市设计从列单内容中分出,就会失去法定的效力,没有法律的规定,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编体主体政府,就没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样去进行城市设计,岂不是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城市规划强调的是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和综合,如果把城市设计抽离出去,怎么会出现美化城市的现象呢?尤其是,现在的城市规划一再强调,不能仅仅拘泥于单纯考虑物质空间的设计,还要重视城市居民的精神界面,考虑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因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2、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联系。城市设计的核心和重点任务就是对城市主体人的研究。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不是具体型的设计方案,而是以概念性设计、指导性设计、思维方式和设计法则表现出来的,具体包括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城市设计一般研究的内容,往往是关于社会文化、美学以及心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基础应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对具体的地块建设提出设计和安排。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里,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住宅建设、医院建设、学校和托幼建设等建筑进行日照的分析;详细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进行投资效益的分析;以及分析建设的条件和综合技术方面的经济论证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内容,从分工的粗细来看,城市设计侧重的内容是思想构建层次,而修建性详细规划侧重的则是工程实施界面;假若从思维方式来看待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属于感性思维,而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理性思维;若从法定立场来看,城市设计的内容,还没有法定的规定,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属于法定规划内容。因而,有的学者就提出了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属于相同内容的设计,因而提出广场城市设计、居住区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和校园城市设计,细想一想,广场、居住区、道路、中心区和校园等,这些都属于城市的研究区域,并不能等同于城市,城市设计是属于特定的专门设计,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一样。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内容,都是有可遵循的法规规定或者有章可依的规则,比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这些规划内容,都是可以具体实施的。

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当然了,新型的专业和学科分类,也使我们有了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我们现在城市所处的大环境是开放、多元的,在这种宏观的环境下,现代城市建设理论才被人们所重视和采纳,新的学科理论是随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只有正确的看待学科专业领域的分类和互补问题,才能使新的学科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在,我国的城市设计体系还能够适应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但有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比如,现在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划阶段主要有四个基本层面,也就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天,本文探讨的就是这四个基本工作阶段的重要环节——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进行合理的安排城市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考虑的内容有建设的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进行开发设计的强度,因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从属于规划范畴内的设计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设计就可以代替的。其实,学科、专业之间设互补互利的关系的,可以彼此制约,也可以彼此扶持。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着内容方面的欠缺,需要进行补充和优化,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正好可以弥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一些不足。同时,要想实现城市设计的人性化,正需要在其他相关规划和设计方面进行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这些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正好可以使规划和设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

结语:

现代社会的城市设计唤醒了人们对城市主体——人的关注,也就是在营造城市和设计城市领域中,时刻不忘了对城市中人的研究,关注人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思考人如何去影响和塑造城市的问题。修建性详细规划本身是有缺欠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应用了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就会解决自身的不足,而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实施,在保证法定规划前提下,加入了一些城市设计考虑的观点,比如,分析行为需求、分析设计色彩、分析设计夜景和分析空间尺度等,在完善、优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实现了城市设计的人性化目标。

参考文献:

[1]吴远翔;徐苏宁;;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人理论的城市设计行为理性探讨[J];《规划师》论丛;2011年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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