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论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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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论文篇1

全面风险管理,由于其更加契合商业银行的高风险经营的特点,具有更好的风险管理效果,因此,得以在各种风险管理方法中脱颖而出,成为更为优越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法。

二、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长期的发展,到目前为止,中国基本建立健全了银行机构体系,银行基本实现了从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型,各主要商业银行也基本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大大提高了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效率。尽管如此,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发展快、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和市场环境较差等原因,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

1.尚未形成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理念决定了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风险管理的行为模式,它渗透到银行业务的各个环节,影响到银行内每个员工的行为,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还比较落后“,重业务、轻管理”的情况比较普遍,科学发展模式和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亟待建立。并且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差别化的管理理念。不同地区、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之间是存在差异的,这就要求在实施风险管理的时候需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这种理念,这不仅不能降低银行的风险,反而容易增加新的风险。此外,我国商业银行没有形成全员风险管理的意识,风险管理意识还没有渗透到全部员工,没有贯穿到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薄弱,大多数员工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

2.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商业银行缺乏能够进行独立经营与有效管理各种风险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体系,风险管理需要的运行机制与组织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国风险管理的重点仍然是信用风险领域,而操作风险以及市场风险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不够优化合理。除此之外,我国银行的分支行普遍存在综合风险管理部门缺失的问题,内部的审计职能还有很大的空白需要补充。

3.风险管理的方法与技术手段落后

国外商业银行为实现全过程监督和控制风险管理,大量运用金融工程、数理统计模型等先进方法,而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尚处于初级管理阶段,主要依赖专家管理,主要手段是质量控制,以主观经验的定性分析为主,科学的量化分析不足。在风险识别、度量、监测等方面不够精确和科学。在国外广泛使用的一些计量模型,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并没有采用。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相对滞后,风险计量技术达不到要求。例如,许多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尚未进行公司、国家、银行、零售贷款、专项贷款、股权投资方面的细分;评级体系仍实行5级甚至4级分类法,与先进银行10级以上分类方法有较大差距。

三、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1.制定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

风险管理战略是指从经营管理全局和长期发展的角度,对银行风险倾向和风险防范与化解的总体安排和原则,它是银行具体风险管理政策和操作的基础。风险管理战略的主要步骤包括风险辨识与评估、风险测绘、风险定量、风险机会辨识、风险降低行动方案规划、资本调整决策等。

2.建立运行有效的风险组织结构

好的风险管理结果要靠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来实现,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要靠严谨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来保障。风险管理流程的设计必须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相互呼应,如美国银行的6σ管理方法等。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流程大多分为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等几个环节,很少将这些流程和组织结构的职责和岗位相关联,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流程和组织之间的支持关系。这就需要中国商业银行业在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调整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的相互关系,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务必使流程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确定的部门。从组织结构方面来看,风险管理工作必须从上而下推动,有必要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办公室”的组织架构。董事会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风险管理与控制策略、监督策略,并对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富有完全的责任。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决策、拟定银行年度风险限额、从风险管理角度审批银行重大经营活动等重大风险管理事宜。风险管理办公室则作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承担银行的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对银行的各类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形成风险报告。

3.构建审慎的风险管理文化

商业银行管理层需要在全体员工、全体部门和全部业务流程中建立风险成本的概念,风险管理的过程应该让每个员工都参与,从上到下各个阶层的人员都要有风险意识,将风险管理文化发展成为商业银行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还应该将风险管理融入到商业银行日常的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之中,在日常的工作中创造风险文化与合规文化。

4.加大商业银行IT系统的投入,提高风险计量水平

信息系统可以为量化风险提供有力支持,而量化风险是商业银行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必然要求。在长期的研究过程中,许多学者提出了多种测量风险的模型,如摩根的VaR模型,目前,受到金融界的广泛认可,是应用最多的风险管理模型。此外,还有KMV模型和RAROC模型等。这些模型的应用,对于风险计量水平的要求很高,需要我国商业银行加大对IT系统的投入,同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提高对风险的前瞻性预测的准确程度。

5.加强风险管理专业的人才队伍建设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最终体现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全面风险管理对员工的素质要求很高,不仅是在量化风险的方面,还有对宏观经济走向的预测,对经济周期和经济政策的分析等方面,都要求风险管理人员具备很高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因此,风险管理对员工的理论知识和计量技术的要求都很高,这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不仅要招聘到这样的人才,还需要在银行内部建立科学完善的培训体系,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队伍建设。

四、结语

银行风险论文篇2

关键词:利率风险利率风险管理商业银行

随着金融自由化、国际化与我国金融业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商业银行将面临利率市场化,在有了资金定价权的同时,也增加了利息收入的不确定性。在加入WTO之后,金融市场开放,国内金融业将面临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之竞争。而且我国金融体系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和产品不够完备,利率大幅上升或下降将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的风险,很可能使保险公司、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倒闭。

一、商业银行管理利率风险的必要性

在金融管制放松和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利率风险几乎无时无处不在。利率风险准确地说是一种不确定性,类似商品价格随市场情况而发生的波动,既有可能给金融企业带来损失,也有可能带来收益。美元利率自2004年6月起升息10次,隔夜拆款利率自2.25%至4.50%(见图1)。与此同时,我国人民币的利率也做了相应调整,从1.98%小幅上升到2.25%(见表1)。可以断言,伴随着我国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大额后小额、先农村后城市、先市场后信贷的步骤实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人民币利率调整的次数将增加,同时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定价要紧紧面对市场,存贷利差将进一步缩小,银行间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将直接面对利率的波动对营业收入造成的影响。

目前在国内金融机构中,不同业务部门对利率风险的敏感度相差甚远:参与货币市场日常交易者已感到“狼”正在敲门,而传统的存贷业务部门则感到相对比较“安全”。这与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骤安排有关,存贷业务还基本属于被保护的范围。这一方面表现在存贷息差比较大,同时,银行的多数贷款合同都把利率风险转嫁到了客户身上。在贷款合同中,一般都具有这样的约定,即商业银行有权根据央行指导利率逐年修订贷款利率。从国外的经验看,随着零售银行业务竞争的加剧,金融机构将利率风险简单地转嫁到客户头上的作法,最终将失去市场竞争力。因而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管理利率风险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是迫在眉睫。

二、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的目的着眼于控制损失而非创造利润,利率风险管理之目的不在于完全消除利率风险,而是借助于资金管理策略、运用利率管理工具,将风险控制在适当范围之内,避免最坏情况的发生。

在利率风险管理实务上,将利率风险管理分为前台领域和后台领域分别加以探讨。负责操作利率工具的属前台作业,包括柜台与客户之间的各项存款业务,货币市场工具,如:同业拆放、回购协议等;资本市场工具,如买入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等;以及其它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操作,如:利率期货、债券期货、金融互换、期权等等的运用,都属于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范畴。传统利率操作工具目的在于轧平资金头寸;衍生金融工具则着重在规避风险。传统与衍生利率工具,虽然被可被用来轧平头寸,规避风险,但在利率变动时,却又成为制造风险的来源。操作者既可依据市场利率以及头寸需求来运用这些利率风险管理工具;此外,还可以根据宏观经济状况预期未来利率走势,再结合自有头寸,做出实现利润最大化或减少利息支出的决策。由此可见,不论轧平头寸,还是配合未来利率走势操作自有头寸,都是利率风险管理的重点。利率风险管理后台作业是指制作利率风险管理报表,准备利率风险决策的资料,降低管理决策与前台操作的信息差异,确保制订利率风险决策的部门得到最重要最完整的参考数据。利率风险管理报表的准确度,直接影响操作结果,不但关系到金融机构风险暴露程度的高低也直接关系到损益。

下面仅就利率风险管理流程分五步骤进行讨论。传统上,利率风险管理包括利用期限缺口法、持续期分析法、动态模拟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基本分析,将分析结果导入利率管理决策,确定风险暴露程度与策略、利率风险管理操作,然后进行利率风险管理操作评估,从而调整风险管理操作等。

1、利率风险基本分析

传统上可分三类:期限缺口分析、持续期分析、动态模拟分析等,实务上已被广泛运用。运用期限缺口法衡量银行的总体利率风险首先是编制准确的期限缺口报告,以便进一步进行利率风险分析。然后依据净资金正负缺口,配合利率升降趋势来判断风险。期限缺口分析的缺点在于未纳入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期限设定与选择不够客观,未能选择权风险等状况,而且现实中资产负债利率变动多数并不能一致,如果不能适时采取必要措施反应市场利率变动,期限缺口分析就会失真。

持续期分析考虑现金流量及货币的时间价值,来评估市场利率变动对银行资产及负债现金流量现值的影响。但由于涉及到复杂的运算,需依靠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每天更新的持续期数据,作为调整资产负债组合的依据。

动态模拟分析则将缺口分析结合模拟技巧,预估银行未来财务状况,再利用缺口管理,衡量银行未来不同期间内可能承受的利率风险,可考虑选择权风险,也可针对不同的收益率曲线估算利息收付,帮助管理者更有效的管理利率风险,但因未将货币的时间价值考虑在内,所以动态模拟分析法较适用短期利率变动风险分析。结果趋近未来实际的变化,对决策的帮助加大。VAR技术可以对市场各种风险逐步定量化,通过统计方法对市场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通过计算在一定置信度水平下投资头寸的最大可能损失来判断风险,最大可能损失称为风险值。随着风险管理观念的成熟以及信息技术发展,风险值VAR观念逐渐被广泛运用于利率风险管理领域。

传统的期限缺口分析、持续期分析等着重在财务绩效分析,属于资产负债面的管理;风险值的管理概念引进后,将获利的观念注入风险考虑,商业银行追求的目标修正为“在适当的风险之下追求最大利润”。

2.决定风险暴露程度与策略

将以上分析得到的可能风险暴露值提供给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依据。对企业经营来说,风险与报酬并存于投资活动中,承担风险才能获取报酬。通过分析,根据预期的利率走势变化来制订风险暴露程度的决策,通过改变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来减少未来利率变动所造成的负面冲击,并在具体操作中贯彻执行,能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风险暴露程度取决于企业的风险偏好,例如投资银行偏好增加风险暴露来获取高报酬。利率管理决策因此可分为防卫型与积极型管理策略。防卫型以消极态度消除银行所持有之缺口,缩小风险暴露,维持资金缺口为零,以实现减少净利息边际波动目的的管理策略。积极型管理策略是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预测,采取不同资产组合操作,达到边际净利息收入最大化。

具体的决策过程重点包括(1)参照宏观经济分析(2)利率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利率风险产生部门之外(3)建立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的利率风险总额控制、分配制度(4)决策的机制必须掌握时效。

3.利率风险管理操作

执行利率风险管理决策传统的方法是进行资产负债表内操作,就是调整资产负债的不相称头寸以减少利率风险。例如调整可相互冲抵风险的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科目的比例、到期日,使利率风险自然对冲,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不过,在金融市场蓬勃发展的今天,大量衍生性金融商品使得利率避险更富弹性、更有效率。运用衍生性金融商品来避险,其基本原则是将净风险头寸,做衍生性金融商品反向头寸的操作。其结果是将成本锁定在当前利率水平,此后无论利率涨跌,原有净风险头寸损益均与衍生性金融商品反向头寸互抵。

4、利率风险操作评估

依据每日操作结果以及营运头寸变动,定期检查利率风险值的变化与风险目标值的关系,严格执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应制订各项长短期利率指标值,作为评估的根据。报表机制影响评估步骤的效率,前台作业日报表必须按日制作,全行报表原则上按月制作,但应具备随时掌握最实时风险值的效率,在市场重大变化时,能迅速提供信息来评估调整策略。指标值的制订要注意不能流于形式。后台管理效率,在这一阶段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5.调整利率风险管理操作

调整利率风险管理操作的重点在于掌握时效。整体头寸调整因为资产负债期间差异、利率调整因素需要时间来进行,而且银行头寸是动态的,所以头寸风险的调整必须事先考虑动态头寸变化的移动型态,避免过与不及的情况发生。决策会议应该保留前台作业负责人在设定目标一定范围内的决策权利。

三、利率风险管理系统

纳入信息部门与管理部门良好的内部控制与信息流程是建立利率风险管理机制的两大柱石。风险管理是跨部门的机制,必须整合所有的利率风险产生部门,结合信息部门、管理部门的辅助,建立经常性的运作机制,才能搜集详实的资料,并经过汇总分析,得出风险相关报表。信息部门在串联整个利率管理机制中扮演决定性的角色。所有自有利率敏感性头寸数据的搜集都依靠信息系统,分析的结果和决策流程,则必须依靠管理部门共同付诸实施。信息部门与管理部门串联角色关系到利率风险管理系统的成败。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是近年来的趋势,其主要作用在于风险决策的机构以更独立超然的立场综合利率、信用等等所有风险管理,独立于风险产生单位之外,避免球员兼裁判,混淆决策过程与执行的偏颇。

就一般银行而言,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建置的必要性应高于风险管理系统。利率风险管理系统则奠基于完备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之上。

四、结论

根据一些相关利率风险研究的文献可归纳出,事实上许多商业银行所采用的利率风险管理仍沿用最基本的传统方法,即动态模拟分析、持续期分析、期间缺口分析等资产负债管理。只有知名投资银行、综合银行愿意不计代价,花费巨资自行构建风险控管系统。但传统分析方法在信息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发展的帮助之下,渐趋精致化、个别化。举例来说,期间缺口分析,各期别越分越细,所得出的数据越详细,对利率风险管理也就越有利,所能掌握的风险值应该越正确。时间性的掌握也是另一大突破,借助实时信息导入,立即运算相对利率风险,使管理者可以随时取得报表,就最实时的市场状况,采取必要的风险头寸调整策略。

总而言之,有系统地评估实施利率风险的管理方法,结合内部信息部门与外部力量的帮助,使利率风险的衡量与决策过程更流畅更有效率,是我国商业银行应付日益竞争的环境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因此通过管理信息系统,使传统的利率风险管理方法注入风险值管理观念,建构导入风险值管理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应该是一般商业银行现阶段的努力目标。

参考文献:

1.吕莉.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J].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6)

2.黄宪、赵征、代军勋.银行管理学[M].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2

3.ReneM.Stulz.殷剑锋、程炼、杨涛译.风险管理与衍生产品.[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6

银行风险论文篇3

在银行和贷款者之间有着契约,贷款者到期必须连本带利归还银行。银行和储户之间也有契约,到期之时银行向储户还本付息。可是,银行两边的契约的“硬度”不一样。银行和贷款企业之间的契约比较“软”。企业还不出钱来,银行只能靠法律手段逼债,万一贷款收不回来,只好等这家企业破产之后多少拿回来一些。我国的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更软。国有企业还不出钱来而银行一筹莫展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可是银行和储户之间的关系就“硬”多了。除非银行破产,否则储户完全有权力拿回属于自己的资金。在某种意义上,银行把许多家企业经营风险集中到了自己身上。

银行主要面临以下几种风险:

(1)信用风险:即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

(2)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所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3)利率风险: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了其盈利水平的情况;

(5)操作风险:主要在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

(6)法律风险: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

(7)声誉风险:该风险产生于操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和其他问题。

银行不能不发放信贷,可是,只要资金出了银行的大门就有收不回来的风险。从理论上来讲,绝对避免坏帐是不可能的。坏帐是银行经营的风险成本。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应当用自身的利润来冲销坏帐损失。只要银行能够保持资金的流动性,资金流通链就不会出现什么大麻烦。可是,如果银行的呆帐、坏帐越来越多,甚至资不抵债,总有一天这个问题会被揭露出来。一旦有一家银行失去了资金流动性,就会导发金融危机。

由于信息不对称,在这家银行储蓄的老百姓往往最后得到消息。当老百姓得知他们的血汗钱有可能被银行给赔掉了,他们的反应非常简单干脆:尽快把自己的钱取回来。由于任何银行都必然把相当一部分资金发放中期或长期贷款。没有一家银行能够立即全部返回所吸收的存款。如果众多的储户一涌而上挤兑,马上就把这家银行搞垮了。银行关门势必拖跨许多相关的企业。由于银行之间存在着各种业务联系,一家银行出现的挤兑风潮很快就会影响到其他金融机构。结果,金融风暴的冲击一波连着一波,最终酿成一场社会风暴。

由于存在金融市场失灵的可能,一旦某个金融机构出现危机,即使政府出面干预也未必能够挽救这个机构破产(例如英国的巴林银行)。当大规模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即使国际力量联合起来也未必能够制止危机的蔓延(例如墨西哥和东南亚的金融危机)。由于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非常复杂,一家金融机构出现的危机会牵连到其他金融机构,例如,1974年英国由于房地产景气消失而出现银行业危机。日本在90年代由于泡沫经济崩溃而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危机。一家金融机构出现危机会损害公众对整个金融体制的信心,发生挤兑。例如,墨西哥和泰国金融危机。这种负的外部性在区域金融危机中表现得非常严重。[2]

银行业务的本质决定了它需要承担各种类型的风险,因此了解这些风险并确保银行能妥善地计量和管理风险是银行监管的重头戏。

(二)金融监管的目的

银行的风险对于社会稳定的影响要比其他产业部门高得多。银行的自有资金在其全部资产中只占很小的一个比重。当银行放贷、投资的时候,主要是在拿别人的钱做生意。按照国际标准,银行的自有资金应当不少于8%。也就是说,银行中92%营运资金都来自于存款和借入资金。如果银行的坏帐超过了资本金,以后再赔钱的话实际上是在亏损别人的钱。因此,一旦储户知道银行坏帐很高,为了保护自己的产权,他们势必会尽快提出自己的存款。如果大量客户挤提存款,将使银行迅速丧失资金流动性。

一般企业亏损倒闭只不过影响与这个企业相关的员工,可是,银行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相当多的民众,甚至破坏社会稳定。危机蔓延的程度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不同部门是有差异的,但以银行领域最为严重,这一点已经得到公认。Fama认为,如果单单从事资产管理,货币兑换和支付的话,根本不需要对银行业进行大规模的监管。但是,由于银行还进行着把非流动资产转化成流动负债,通过监督贷款和信号传递来降低交易成本,所以对银行业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否则,金融市场失灵可能会让银行面临恐慌性挤兑。[3]为了平息动荡,中央银行不得不扮演最终支付者的角色,动用国库来稳定局势。一家或者几家银行的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最后势必要全体纳税人来负担,这不仅不公平,而且也非常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因此应当防患于未然,严格实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主要目的在于:

(1)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2)确保公平而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制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

(3)金融监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发放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

(4)银行倒闭不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其它领域。金融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福利。

(5)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分配来向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传递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可以保证实现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传导机制。

(6)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帐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

许多文献一致认为,金融监管可以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问题从而提高社会福利。因此,为了保护民众的利益一定要对金融机构实行比其他企业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

美国联邦储备法明确规定,美国的银行监管制度的目标是:维持公众对一个安全、完善和稳定的银行系统的信心;为建立一个有效的和有竞争的银行系统服务;保护消费者;允许银行体系适应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日本国普通银行法》规定金融监管是以银行业务的公正性为前提,以维护信用确保存款人的权益,谋求金融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为银行业务的健全而妥善地运营,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为目的。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规定金融监管的目的是:在政府一般经济政策范围内促进货币稳定及信用,有助于经济成长。在金融管理局认为公共利益所必要时可随时对金融机构提供咨询或对该金融机构提供建议,并要为确保该要求或建议的效力发出指示。

比较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可见,美国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目标比较具体,切实。美国金融监管强调对存款者的保护,稳定金融体系,维护有效的金融体系内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如果从条文上来讲,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基本上都差不多,关键问题在于能不能保证所规定的监管目标顺利达成。[page]

(三)及时关闭资不抵债的银行是保证金融体制稳定的一个重要条件

及时关闭那些资不抵债的银行是保证金融体制稳定的一个重要条件。及时关闭资不抵债的银行的主要理由如下:

(1)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银行危机具有一般企业危机所不具有的蔓延性或传染性,如果某一家银行发生信用危机,出现挤兑,储蓄者会同时怀疑其他银行的信誉,有可能导致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崩溃,造成整个金融体制的大混乱。

(2)商业银行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的货币供给。大量资不抵债银行的存在是货币流通体系的一大隐患,因为一旦商业银行信用危机蔓延,部分准备金制度下的倍数放大效应将使得大量货币突然退出流通,甚至可能引发经济萧条。

(3)及时关闭资不抵债银行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向现有银行发出信号:政府的确把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对待,从而可以有效避免由于政府隐性补贴导致的呆坏帐进一步积累,有利于银行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效率。

(4)只有及时关闭资不抵债的银行才能维系储蓄者对整个银行系统的信心。

银行的自有资本代表了银行股东的金融权益。它可以用来缓冲可能出现的损失。应当以现有风险为基础来计算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的经营必然会遭遇到各种风险。如果发放的贷款不能收回,那么就难免出现资产损失。银行应当用日常的收益进行抵付。如果日常收益还不能支付资产损失,那么就必须动用银行自有资产。如果银行的损失超过了自有资本总量,那么就会损害存款人的利益。因此,不能允许银行出现资不抵债的状况。

在银行监管过程中,最怕的就是银行的经理们说假话。由于种种原因,明明他们放出的贷款已经不可能收回,成为坏帐,但是他们通过各种手法在银行帐目上做成正常。明明是已经资不抵债,在帐目上却看不出来,似乎一切正常。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银行自有资本10亿元,吸收存款100亿。税后营业收入3亿,坏帐1亿。那么扣掉坏帐损失,该银行的利润还有2亿。银行处于正常盈利状况。如果该银行的坏帐达到3亿,那么该银行就没有任何利润了。如果坏帐达到13亿,实际上,这家银行已经把它的本钱加上利润统统赔光了,那么这家银行就应当关门了。无论如何,也不应当把民众储蓄的资金也亏掉。假若金融监管机构发现银行的坏帐总额已经接近它们的自有资本,那么,及时让这家银行关门破产,不会对整个金融体制构成任何威胁。银行损失的是股东们的自有资本,储户的钱并没有损失。

怕就怕银行不说真话。通过造假帐,一直亏到20亿、30亿才被发现。就是叫这家银行破产,把它的经理都抓起来,它的自有资金只有10亿,赔光了之后还差几十个亿。怎么办?老百姓把他们的血汗钱放在银行里,如果不明不白地就不见了,当然不会答应。如果政府不出面解决问题,就难免影响局势安定。所以,一旦金融监管失误,最终还是要政府出面来收拾局面。所以,在金融学中,中央银行被称为“最后贷款者”。所以,及时搞清楚银行的坏帐状况是保持金融体系稳定的一个重要条件。

如果银行已经出现了较高的坏帐率,为了避免破产的命运,该银行的经理人员有可能掩盖真相。通常他们希望再争取一些时间,也许能够在今后的投资中赚取更高的利润来补上缺口。在这种情况下就象输了的赌徒一样,产生了一种激励,为了能够再赌一把,他们必然会产生报假帐的动机。同时,他们会更热衷于那些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如果赢了自然好,如果再输了,就要闯大祸了。

因此,必须提高金融机构运作的透明度,要求金融机构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准则,向监管当局报告真实数据。在亚洲金融风暴当中,韩国、日本的许多金融机构掩盖了大量不良资产,直到出现了严重的支付危机时监管当局才发现问题,但是已经无可挽救了。我国中央银行的知情权、金融机构报表的质量、统计制度等方面都不如韩国和日本。各类金融机构做假账、说假话的现象相当普遍。从表面看来国有银行的各项指标都不错,但是各级金融机构的谎言掩盖了系统性风险。幸亏我们的金融系统还有较高的资本流动性,否则危机随时可能爆发。

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就一定要对违规行为有非常清楚的惩罚措施。金融行业不仅需要准入准则,更需要退出准则。如果银行违反规则就要有人来出示黄牌警告,直到出示红牌,把违章的金融机构及时罚下。在足球比赛中,出示黄牌或红牌的都是一个裁判员。在金融监管体系中,负责出示黄牌的应当是信息非常灵通的民营的存款审计公司和存款保险公司,而最后出示红牌的应当是中央银行。若要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处理那些经营不当的银行必须要及时、果断。一旦银行资不抵债,立即清理出场。否则,越拖毛病越大。

(四)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多元化

金融监管的要害是信息的真实性。如果金融监管机构不能够保持其独立性,那么在各级政府机构的干预下就很难保证在监管过程中取得真实信息。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的25条“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第一条原则强调:“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组织监管的每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且享有工作上的自和充分资源”。这是国际上有关监管机构独立性的权威表述。

依照现行法律,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职能,其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须“在国务院领导下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监督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第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为杜绝各级地方和部门政府对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的干涉,保证中国人民银行在实施银行监管时享有必要的独立性或摆脱政治方面的压力,中国人民银行已改变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在全国设立了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分行,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金融业监管。

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来,中央银行一直在强调真实性监管。但是,很少有人相信各级银行的报表的真实性。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金融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因此,必须改进现有的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真正具有独立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

因为金融监管是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很复杂的工作,如果不是独立性很强的专门机构,就很难有效地承担和进行这种工作。

因为金融监管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如果监管机构没有独立性,其监管过程和目标易受各种利益集团的干扰,那就很难做到公正、公平。

因为金融监管机构是政府系列或政府授权的机构,如果它不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其监管行为及其目标就难以摆脱政治上的干预和压力而单纯化,其监管对象即金融机构也很难按商业化原则经营。

金融监管体系必须多元化。反腐倡廉的监察机制就是这样,除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之外,还要有反贪局、检察院等多种监督管理机构。单一的监管机制既不可靠,又缺乏效率。如果只有一个监管体系很容易出现信息渠道堵塞的问题。当前,风气甚坏,一旦负责监管的官员无能或者受贿,就很难取得准确的信息。不法奸商、贪官污吏们塞几个红包就“搞定”了。只有金融监管多元化才能够防范在金融监管领域出现行贿、受贿,从而保证金融信息的真实性。

同时,我们必须建立强制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应当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等级,哪些信息应当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哪些信息必须向公众报告,从而保证金融监管当局和民众的知情权。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竭力避免单一的金融监管渠道。美国金融监管系统内属于联邦政府一级的机构有四家:货币监理署、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储蓄机构监理室。克林顿政府为了精简机构,在1993年计划成立一个新的“联邦银行委员会”以取代四家监管机构的功能。按照这个计划,联邦储备银行将只负责货币政策,不再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坚决反对这一合并,他的理由并不复杂,“单一机构的设立将使权力过分集中,容易出现失误。”直到今天,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仍然是多头分立,互相监督。由此可见,即使在美国这样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金融监管也不能只依靠单一途径。由此可见,多元化监管是取得准确信息、维护金融秩序的必要条件。

(五)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上的主要问题

我国金融监管的主要毛病有:监管方式单一,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缺乏监管的激励机制,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监管力度不够。

第一,目前,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能主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尽管负责监管的人数不少,各种监管制度和规定的条文也很清楚,但是,由于监管渠道单一必然带来信息不畅通的弊病,监管效果并不理想。

第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不仅承担着金融监管的任务还负责执行货币政策。在中央银行的宗旨上把促进经济发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央银行的多重目标常常相互冲突,货币政策目标与监管目标相混淆。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中央银行监管部门受到各级政府的干预,在多重目标中举措不定,缺乏独立执行监管政策的条件。

第三,靠什么激励机制来实行有效的监管呢?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在许多情况下,它们说假话的成本很低,说真话的代价却很高。在当前说假话成风的环境中,法不治众,央行监管局以及下属的各分行、支行监管处的人为什么要在监管过程中得罪人呢?

第四,在1998年金融监管的重点是违规监管,1999年监管重点是真实性监管。这些都很必要。关键问题是即使查出来违规事实,发现了假话又能怎么样?就是明知某个银行坏帐逐渐增多,能够采取什么措施呢?前不久,规定银行贷款负责人要对贷款终身负责。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假若银行真的出现了坏帐,拿这个行长怎么办?他就是这么点工资,难道杀了他不成?

由于国家承担了应由银行承担的风险,银行又承担了企业的风险,因此,银行利益并不取决于对风险的检测、评估等一系列财务指标,而是受监管标准和程度的左右。这种非量化的监管方式给监管部门甚至监管人员留有极大的弹性发挥余地,使其可以凭借人为的裁度相机处理国家和银行、银行和企业的矛盾,并使之服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

目前,无论是哪一级的金融机构,只要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营业的,最后,出了问题统统由中央银行来负责。其结果是,一方面,中央银行轻易不会发给金融机构营业许可,弄得在许多地方融资渠道不畅通,另一方面,背在中央银行身上的包袱越来越重。

金融监管体系的问题由来已久。每当有学术讨论会,总有许多学者严肃地指出上述问题,但是,大多数批评都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下文。正是由于对金融监管体制本身没有进行认真的改革,使得金融监管的效果并不理想。金融系统大大小小的危机层出不穷,“四面起火,八方冒烟”。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司就象救火队一样,忙得不可开交。如果再不重视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只怕等到金融风险积累在了一定程度,有朝一日集中爆发出来,就要吃大亏,闯大祸了。

[1]本章综合了《民营银行二百问》中有关章节。参加这些章节写作的有陆军、史晋川、董辅仍、杨再平等人。在此一并致以谢意。

银行风险论文篇4

一、信用风险披露制度介绍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缺乏一个全面、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直到1995年才在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第56条中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至于公布的格式及公布的对象、范围、地点等均未作明确说明。为满足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需要,2000年11月证监会陆续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第2号和第7号要求上市银行在招股说明书和年报中披露银行可能存在的信贷风险,并就不良贷款率、重组贷款和贷款风险集中度等有关指标予以明确。同时要求上市银行对信用风险因素能够做出定量分析的,应进行定量分析,不能做出定量分析的,应进行定性描述。由于第1号、第2号和第7号披露规则均是在2000年年底前的,对各类风险的分类和定义描述仍然停留在原有阶段,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最新要求不尽一致。

2002年5月,人民银行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在考虑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础上制定的。办法针对银行资产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提出了比较系统和规范的披露标准,其中关于信用风险披露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暴露、信贷质量和收益的情况,包括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活动、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信用风险分布情况、信用风险集中程度、逾期贷款的账龄分析、贷款重组、资产收益率等情况”。条款基本涵盖了第1号、第2号和第7号披露规则中的有关要求。因此,本文将主要以《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中关于信用风险披露要求为标准,对四家上市银行的信用风险披露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二、四家银行信用风险披露情况分析

随着贷款五级分类法的推广和运用,有关信用风险的监管要求和手段也日益具体和完善。从各上市银行的年报来看,有关信用风险的披露相比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类别风险而言更为丰富和具体,在披露手段上也遵从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析如下:

(一)信用风险总体情况披露。从四家上市银行的总体披露情况来看,各行对信用业务活动的内容界定、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等内容做了较为详细的披露,披露方式以定性披露为主。各行对信用业务活动的内容基本界定为各类贷款业务和票据贴现、同业拆借、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函等贷款性质的业务;各行对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基本为信贷审批、信贷业务和风险管理三分的组织架构;关于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各行也主要从建立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统一授信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信用风险防范措施。除了招商银行披露正在积极建设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之外,其他银行没有披露有关措施,这说明尽管各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不断趋于系统全面,但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建立“内部评级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信贷资产质量披露。在信贷资产分类程序和方法方面,各行均明确了1999年(含以前)使用的期限法(通常称为“一逾两呆”分类)和2000年后的“资产五级分类法”,但对五级分类的具体判定标准和程序却缺乏详细披露。从信贷资产质量来看,从2000至2003年,浦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逐年下降,分别为10.3%、8.11%、5.53%和2.7%,民生银行也从2000年的5.72%降至2003年的1.6%,招商银行从2000年的16.59%降至2003年的4.18%.单从比率来看,可以说四家上市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非常乐观。

如果对不良贷款率的具体构成进行分析,结果不尽其然。无论是按照“一逾两呆”还是“资产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都是不良贷款额÷全部贷款所得的比率。首先,分析“分母因素”可以发现,深发展、浦发、民生和招商银行的贷款业务始终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如深发展银行2000—2003年的贷款额分别为145.7亿元、534.65亿元、841.15亿元和1101.2亿元,2001年比2000年增长267%,2002比2000年增长477%,比2001年增长57%,2003年比2001年增长106%,比2002年增长30.9%.即使如此,深发展贷款业务的发展速度在四家银行中仍处于末位,浦发、民生和招商三家银行的业务均以超常规的速度迅速扩张,贷款规模的迅速扩张与不良贷款率下降可以说不无关系。其次,从“分子因素”-不良贷款额的绝对值来看,个别银行较上年甚至大幅增长。如深发展2002年按“一逾两呆”口径计算的不良贷款余额合计93.85亿元,比年初增长18.24%;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的不良贷款合计97.64亿元,增长了19.28%.事实说明,在贷款规模急剧增加的前提下,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贷款的大规模增长是导致不良贷款率降低的主要原因,而不良贷款的绝对额却在不断增加,上市银行的资产质量并不乐观。各行依靠扩大贷款规模来“稀释”不良贷款率似乎很有效,但并不能掩盖实际蕴涵的巨大风险,而这种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大,需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关于逾期贷款,除了深发展之外,其他三家银行都对逾期贷款进行了程度不同的账龄分析,其中浦发银行对呆滞和呆账贷款均按细化的分类标准予以披露,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划分的标准较粗,且只对呆滞贷款进行了详细披露,对呆账贷款没有披露。对贷款重组以及重组后的逾期贷款,四家银行均进行了相关披露。

(三)贷款风险集中程度披露。关于贷款风险集中程度本文共统计对比了三项指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从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来看,各上市银行的指标值逐步降低,从2000年的平均值8%左右降为2003年的3%左右,贷款分布行业主要集中在石化、电力、电信、房地产、公路、运输等方面。随着2004年国家宏观调控和各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各行的贷款分布将进一步趋向煤电、高科技行业。从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来看,各上市银行的这两项比例指标逐步降低,基本符合≤10%和≤50%的要求,但是民生、浦发和招商银行在2000至2003年期间都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其中浦发和招商银行尤为明显。分析说明,各上市银行单一客户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的集中风险正逐步分散,但依然呈现出不平衡和波动形态,还需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三、相关政策建议综上分析,当前我国上市银行无论是信用风险制度还是现实披露状况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一方面,上市银行有关风险方面的披露规范有待更新完善,如《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第2号和第7号颁布时间较早,对信用风险的披露要求较为粗线条,还未充分吸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相关风险的最新概念和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尽管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信用风险概念和披露内容保持一致,对信用风险的披露要求也更为具体,但总体来看,披露要求仍停留在基本阶段,缺乏更为体系化的信用风险披露规定,对信用风险评价标准和影响信用风险的因素缺乏系统的定量分析要求和标准;另一方面是当前上市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有限,《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国际活跃银行和全球符合标准的大银行加快实施“内部评级法”,在当前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领域逐步放开的背景下,这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均提出了挑战。

有鉴于此,监管部门首先要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将信用风险考核指标体系化、标准化,在考核不良贷款率的基础上,加大不良贷款绝对额的考核和奖惩力度,对不良贷款率下降而不良贷款额上升的银行应认真检查分析原因,防止银行利用新增贷款降低不良率的行为;其次监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提高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毛晓威、巴曙松,《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的演变与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进展》,《国际金融研究》,2001年4月。

2.汤云为、胡奕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巴塞尔原则及对我国的指导意义》,《会计研究》,2002年3月。3.《巴塞尔核心原则联络小组成员国贷款分类和准备计提的现行作法的调查报告》,中国银监会网站。

4.项有志、郭荣丽,《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改进》,《会计研究》,2002年11月。

5.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2002年5月21日下发。

6.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商业银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7.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银行风险评级指引》,2004年1月下发。

银行风险论文篇5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财务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资金运营过程中由于财务结构不合理、经营状况不佳而引起的财务风险。为了规避财务风险,需要在风险发生之前进行识别,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为了进行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识别,需要对以往银行所发生的财务危机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应对措施,避免下次发生。风险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风险的监管,对财务资产负债表等财务资料定期汇总进行研究分析,了解企业财务经营状况,发现潜在危机,同时,银行财务风险也需要对往来客户的信用风险与经济市场风险进行识别。客户的负债清偿能力是需要银行谨慎考核判断的。面对市场经济需要不断的进行市场监管,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可能影响财务风险的原因,做出对策,规避风险。

一、商业银行风险特征

(1)不确定性: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2)双重性和相关性:商业银行风险存在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与取得收益的机会,这不仅与其自身的经营活动影响,更受其服务对象的经济行为决策和活动效率的影响。正是因为银行风险的双重性和相关性,所以会使经济主体产生一种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好地有效配置资源。(3)可控性:商业银行风险所具有不确定性,并非意味着不可控,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把风险控制到一定范围内。(4)加速传染性:银行风险一旦爆发,不同于其他经济风险爆发,它会因信用基础的丧失而提高金融经济危机的发生。(5)集中累积性:企业融资渠道与方式单一,使银行风险过于集中化;基层银行的经营不善并不会危及其生存,各种风险通过向上级转嫁,逐级汇总到总行,这样风险将逐步累积。

二、商业银行风险分类

(一)外部风险

外部风险包括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国家风险的来源于商业银行外部的风险。1、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象未能履行契约中约定的义务而造成商业银行经济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目前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2、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商业银行内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它存在于银行的经营活动中。3、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物价上涨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4、国家风险是指因外国政府的行为而导致商业银行损失的风险。

(二)内部风险

1、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取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2、操作风险:是指银行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工作失误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等引起的风险,包括人员风险、流程风险和技术风险。3、资本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无法抵御坏账损失,缺乏对负债的最后清偿能力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经营安全的风险。4、法律风险:是指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和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效益目标不符的风险。5、战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谋求长远发展目标和追求短期商业利益的过程中,不适当的规划和战略决策的商业银行出现非预期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财务风险产生原因

(一)商业银行财务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

1、财务内部风险控制管理系统不完善内部控制是企业运营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系统不完善,导致不能准确的对财务风险做出预警与分析,从而使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脱轨,造成资金的损失。银行内部管理系统不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风险管理部门并未能总揽全部风险管理工作,造成各部门独立运作,风险管理的作用也随之降低。内部控制的监督问题也是影响财务风险的因素之一,银行整体的面貌、环境和机制都应该受到时刻的关注,财务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要内部经营不停止,财务内部风险控制便不能停止。2、战略目标定位单一中国商业银行战略目标定位主要面向国家与大中型企业。主要是为了规避坏账的风险,缺乏整体的兼容性,过于单一的战略目标,不仅对于经济的增长速度起不到过多的拉动作用,对于银行内部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改善也得不到太大的推进作用。3、信用风险过高中国商业银行主要以存贷款业务为主要的经济业务,从中获取利息差实现盈利,然而部分借贷的个人或者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的履行合约偿还贷款,这种信用问题会导致银行资金难以回笼,不良资产比重增加,从而减缓资本流通,财务流转出现问题,产生财务风险。4、财务决策不恰当由于商业银行没有良好的投资审核机制,缺乏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工具,加上决策者的主观判断,不根据实际情况考察,擅自以自己观点为中心进行决策,导致决策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与经济市场不相适应,不被市场所接受。5、资本结构不合理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介入了股票,债券,基金市场等各类业务,从而加快资金的流动,这使得商业银行必须有充足的资金去运转,但由于利率市场的不稳定,经济波动幅度较大,这使得以信用为基础,但却是最大负债者的商业银行,一旦发生财务危机,资本套牢,资金周转不开,从而加大财务风险。

(二)商业银行财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

1、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较晚,宏观经济体制尚不成熟,市场监察力度薄弱,导致以盈利目的的商业银行,过分看重利润以至于私下违法操作来达到指标取得发展,银行缺乏规避财务风险的工具,不能及时有效的做到事前控制风险,为财务风险的发生埋下隐患。2、中国政府政策的庇护当地政府看过于重经济发展,出台各种政策来推动经济的发展,使各地金融机构与日俱增,金融竞争加剧,但是却忽视对于经济市场的监督与管理,造成市场的紊乱,经济的动荡,商业银行也从中大受影响,为了达到政府的指标,假账与虚假操作比比皆是。

四、商业银行财务风险预警与对策

(一)商业银行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构建原则

1、可操作性:筛选提取银行相应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归纳,抓住核心内容,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估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做到方法得当,流程明确。这样不仅有助于降低财务预警的成本,也有利于提高财务预警的效率。2、可比性:为了进一步加强数据的可塑性,将银行过去与现在或与它行财务业绩的横纵对比,在制定表格的时候应保证项目的名称、内容、结构与现行的有关制度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这样可以得出的指标不仅可以与本银行自身内部过去的历史数据进行比较,得出银行近期的发展趋势,还可以与它行的经济业绩进行比较,及时找出银行财务管理中的缺陷与差距,进行纠正。3、全面性:财务预警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极强的工作,它受多种要素影响。所以,要把反应银行财务经营状况与市场经济运营情况的各种数据结合起来,层层递进的进行分析,尽可能的发现所有威胁银行财务管理的风险,找出原因,规避风险。4、及时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非对称性的周期波动,这要求银行必须及时掌握市场动向,把握波动规律,时刻监督经济走势,及时分析风险指数,对银行目前所处的环境以及未来发生的变化做出相应的对策。5、可调节性:中国金融体制正处于重大的变革之中,新的金融品种,经营模式层出不穷,中西方经济交流也日益广泛,在此条件下管理部门可以借鉴西方经济的预警模式,顺应中国的金融环境,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不断的调节、完善自身的预警机制。

(二)商业银行财务预警指标

1、外部系统指标(1)通货膨胀指标通货膨胀是反应一国币值稳定程度的基本经济指标,一国经济是否稳定的衡量标准。一般来说,通货膨胀率过高,货币的供应量过多,从而加剧银行的投资风险并且在通货膨胀的影响下银行的高端客户为了规避风险会选择从银行抽出资金投入其他渠道以赚取利润。这样银行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2)财政水平指标财政收支差额与GDP的比率是测算一个国家财政负担能力的重要指标,特别是当财政余额比例较低,易于出现财政赤字,造成宏观市场经济环境动荡,名义利率上升,通货膨胀加快,贸易顺差加强。从而货币供给率大幅提升,由于市场中有大量的流动货币,容易引发资产价格的泡沫性膨胀,从而储蓄存款,不良贷款也会大幅提升使得银行压力过大。(3)利率水平指标利率是市场经济中调节平衡的重要杠杆,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等都会影响着利率的上下波动,出现较大的多变性与不确定性。为了规避这类风险,通常以4%为国内外利率差变动水平预警值,并且运用利率风险敏感度的非线性模型来分析银行的净值状况与资产和负债利率的比重是否在合理的区间,来维持银行稳健经营。在预防利率波动的前提下,银行在不确定的条件下如何定价以达到盈利的目的也是首要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银行通常以净利差作为衡量商业银行净利息收人水平的指标,侧面反映银行在资金交易过程中的价格行为与自身效率。净利差=生息率-付息率=银行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银行总资产。据统计2014年FP银行净利差为2.27%,表明银行在制定利率的过程中考虑较为充分,制定合理的利率进行借贷达到盈利。2、内部系统指标(1)流动性风险指标流动性风险在银行的日常经营中主要来源于资产与负债两个方面,主要包括人民币流动比率,人民币存贷款比率,拆入资金比率、拆出资金比率。人民币流动比率=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100%。该指标用以考察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配比关系,中国央行规定该比率不得低于25%。2014年FP银行流动性资产余额为4195924百万元,流动性负债余额为3932639百万元,俩者之比为人民币流动比率等于106%,远高于央行规定的比率下限值。由此可判定目前银行处于无警状态,资金运营稳定,但也要不断进行监管,预防人民币币值大幅变化引发危机。人民币存贷款比率=各项贷款总额/各项存款总额×100%。为保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中国央行规定该比率不得超过75%。据统计2014年FP银行各项贷款总额为2028380百万元,各项存款总额为2724004百万元,两者之比为人民币存贷款比率约为74.46%。接近于央行规定75%的指标。暂时处于无警状态,但由于指标过于接近限定界值,且该指标越高,则表明银行负债对应的贷款资产越多,流动性越低。为了避免该指标值超过规定限值,此时FP银行应集中监察存贷款业务的进行,调整存贷款业务的结构,完善存贷款业务机制。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其主要用于弥补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造成的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该比率不得超过4%。据统计2014年FP银行拆入资金余额为63098百万元,各项存款余额为2724004百万元,两者之比为拆入资金比例约为2.32%未超过央行规定指标,表明FP银行目前处于无警状态,但为了保证资金平稳运行,及时弥补资金流动性不足,银行还应该继续加强监管,规避财务风险。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该比率不得超过8%。2014年FP银行拆出资金余额为1702百万元,各项存款余额为2724004百万元,两者之比为0.8%远小于人民银行规定拆出资金比例最高值8%。处于无警状态。数据表明就2014年度FP银行拆借给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在合理的控制范围内,资产结构较为完善有利于实现整体资产收益最大化,但FP银行还应不断完善拆借结构,注重监督、控制。(2)信贷风险指标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人不愿或不能履行合约、按时还款给银行带来的损失。信贷问题数量逐渐增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与不良资产比率上升,资金周转不开,同时银行对贷款损失的弥补能力和对贷款风险防范能力较差,从而引发财务危机。为了防止有关信贷问题的发生,要求利用“五级分类法”包括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方面,将借款人的信贷风险进行逐级划分,按照相应的信用额度进行审慎借贷,增强抗风险能力。银行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各项贷款总额×100%。国际通行标准认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率警戒线为10%,中国不良贷款率指标也逐年成下降趋势。根据2014年FP银行报表显示FP银行该年不良贷款总额为21585百万元,各项贷款总额为2028380百万元,两项求比为1.06%小于10%的不良贷款警戒指标。处于无警状,横向相比其他各大银行银行不良贷款率都维持在1%左右,为了保持竞争优势,FP银行还应该继续维持较低的不良贷款率,通过多收少带,债务重组等方式转化不良贷款,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对不良企业的管理。不断的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实现资金合理运营,降低财务亏损风险。在同行业中赢得竞争优势。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通常是反映银行对贷款损失的弥补能力和对贷款风险防范能力,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的重要指标,依据《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提出拨备覆盖率最佳状态为100%。据调查2014年FP银行拨备覆盖率为249.09%,同比下降了70.56%,虽然处于无警状态,但由于2014年FP银行拨备覆盖率大幅下降,预测2015年在不良反弹的基础上,银行信用成本也会有所下降。目前,FP银行应该随时关注资产质量在经济波动下的表现,加强前瞻性风险识别,完善拨备计提体系,实行更加细致的分类监管。(3)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充足率是资本安全性的指标,标志着银行面对投资风险和业务风险所带来损失的补偿能力,资本充足率越高,表示着银行偿付能力越好,稳健程度越高。反之,资本充足率较低,代表着银行偿付能力较低,若风险资产过度膨胀引起资金大量亏损,易导致银行资本不足弥补亏损,产生财务危机影响银行正常运营。若其指标为负值,则表明该银行自有资本正在减少。资本充足率=资本总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00%。为了规避风险,通常情况下,银行资本充足率预警指标为8%。根据2014年FP银行年度报显示FP银行2014年资本总额为325974百万元,加权风险资产总额为2868897百万元,两者之比约为11.36%高于资本充足率目标比率8%。暂时处于无警状态,风险极小,但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也应时刻掌握资产与负债的比重,了解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若有重大偏差可及时进行调整,预防财务危机。

(三)商业银行风险预警级别

通过以上银行财务预警指标的分析结果来看,FP银行各项指标均在第四级,属于安全状态,今后应进一步密切观察指标的变化。

(四)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应对措施

1、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

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加强对人员财务风险意识的培养,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各个部门明确分工,互相配合,有助于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风险管理部门加强对银行经营资金流动的监管,对银行每一笔业务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财务问题,做出处理,规避财务风险。

2、加强市场控制与监测

加强对市场的监察与管理,制定银行内部对各类和各级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的性质、复杂程度与风险级别,设定定期审查与监察跟踪,风险管理部门及时向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提供有关市场风险与银行内部财务问题的报告,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进行分析与研究,掌握其运动规律,制定多种应对措施,及时调整经济策略,加以防范财务风险。

3、完善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是否合理是取决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比率是否恰当,当银行结构处于最优时,银行的财务利益也就最大。在资本结构上,银行要存留一定量的资本保持较强的资本实力;另一方面在负债结构上,需要降低不良贷款比率,控制贷款增长速度,拓宽基本金来源,做到合理借贷,审慎借贷,强化借贷关系管理,优化资本结构,勇于创新业务,不拘泥于一种形式。

作者:宋云婷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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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彭紫淇.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南昌大学,2013

银行风险论文篇6

1.1科学性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应该以科学的理论为依据,主要包括银行监管理论、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内部控制理论等一系列理论,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系统发展来设计。

1.2系统性原则

长效机制的建立必须将各个层次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全面、结构有序的、层次分明的系统,以面对复杂的银行风险。

1.3可比性原则

为了实现整个机制的有效性,长效机制的建立应该实现可比。因此,应该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具体做法和制度规范。

1.4可操作性原则

必须考虑理论和实际之间的差距,尽量在可能的范围内使目的得以实现,以保证长效机制的顺利进行。

1.5主客观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我国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同时注意我国经济的特殊性质,不仅是满足科学性原则,也是主客观相结合的需要。

2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的建立

2.1逐步完善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

2.1.1建立科学的银行监管理论体系。从目前我国银行监管理论的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监管理论滞后于监管实践,严重制约着银行监管的开拓进展,制约着银行监管水平的提高。

2.1.2制定完整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设计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银行法律体系。

2.1.3健全完善的银行监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银行监管组织体系是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和重要组成部分。

(1)转变监管理念。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理念,即:通过适当的激励制度安排,发挥银行自身管理和市场约束机制作用,通过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银行业竞争力和效率的提高,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的意义不仅仅是维护存款人信心,防止出现金融恐慌。存款保险机构的利益和存款机构的利益相互依存,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对存款机构监管的积极性就会提高。(3)建立金融监管委员会。我们要未雨绸缪,考虑设立金融监管委员会,下设银行监管局、证券监管局、保险监管局等,分别对各类机构进行主体监管,既有利于监管的协调统一,又有利于削除监管真空。

2.1.4形成有效的银行监管方法体系。建立银行风险预警系统。预警系统可通过对银行机构的主要业务经营比率和比率“通常界限”加以仔细分析,对接近比率“通常界限”的从事机构及时预警并进行必要的干预。

2.2建立科学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2.2.1以权利相互制衡为原则强化董事会机制。(1)董事会依法产生,独立运作为了加强内部分工和权力制衡,全面履行有关职责,银行董事会还可以下设委员会;(2)监事会真正发挥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监事长和非职工监事必须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不应在银行内担任行政职务。

2.2.2以绩效考评体系为手段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激励机制方面,主要强调非货币化的行政激励(职位升迁)和精神激励(爱岗敬业),而忽视了货币化物质激励。在薪酬制度方面,按照国际通行的薪酬制度,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管理层和员工分别进行客观的绩效评价,将工资报酬与银行的盈利情况、为股东带来的回报以及各自的业绩挂钩。

2.2.3以信贷风险控制为重点建立风险控制机制。银行在资金的运作过程中,首先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防范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集中于信贷风险,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阶段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任务应是以加强信贷风险控制为重点,构建风险控制机制。

2.3建立良好的商业银行内部技术控制

2.3.1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组织结构和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商业银行应该重视对内部组织机构的设计,做到职责分工合理,使银行能顺畅运行和有效的执行领导者的意图。为防范各部门和银行员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隐瞒欺诈行为,一般还专门设立了独立于其他部门仅对银行最高权力结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

2.3.2高度的电脑化管理。商业银行应该电脑化管理在内部控制上的应用,目前电脑已被普遍应用在信贷管理和国际结算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因为个人的疏忽而导致业务的失误,并有效的防范道德风险。

2.3.3合理有序的内部检查制度。银行内部检查制度是发现银行内部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银行安全运营的必要措施。

2.3.4逐步完善内部评级制度。一是要借鉴发达国家国际性银行在长期的内部评级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内部评级方法体系。二是要充分借助国内外专业评级公司的技术力量。

2.4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尚未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市场奖惩并未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切实发挥作用。其原因之一在于信息披露的不健全,市场参与者难以及时获得诸如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战略、风险管理能力、收益等方面的可靠信息,无法将更多的资本配置到风险低的银行,或者要求风险高的银行提供更高的收益率。市场约束机制不健全引发的问题是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甚至浪费了大量的金融资源。具体改进方向如下:(1)银行会计体系和会计财务信息披露。非上市商业银行的会计准则向上市商业银行的会计准则靠拢,上市商业银行的会计准则向国际标准靠拢,最终实现会计报告国际化。尽快出台银行基本业务会计准则,强化会计财务方面的信息披露。(2)加强风险披露。风险披露主要包括资本信息、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信息披露。(3)强化表外信息披露。一是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统一的表外业务风险衡量标准和风险检测体系。这样,商业银行办理的表外业务就可以动态地反映出来,同时又能够将中间业务的经营纳入金融宏观调控的范围予以监督。二是完善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方法。要求表外业务项目应以资产负债表附注形式或附表形式反映出来。三是强化信息披露真实性要求。对在银行表外业务披露中的重大虚假披露事件的当事人应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四是强化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的同时,要强调表外业务向表内业务的转化,能在表内核算和表内披露的项目应首先在表内核算和披露。(4)监控制度。信息披露监控机制应包括三方面。一是日常监督机制。信息披露能自愿、真实、及时、准确地按照市场规则披露信息。二是惩罚机制。信息披露后如果不符合要求,必要时可要求增加披露的内容甚至重新披露。三是监管当局的责任。

2.5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专业化的风险管理队伍

人员素质与操守的高低是由商业银行员工素质的水平决定的,因此商业银行为了确保员工素质,建立一套严格人事管理制度,使其能成为专业化的队伍非常重要:第一,建立严格的招聘程序,保证应聘人员符合招聘要求。第二制定员工工作规范,引导和考核员工行为。第三,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帮助其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四是利用录像培训。第五,对重要岗位员工实行职业信用保险。第六,实行休假和工作轮换制度。第七,提高工资与福利待遇,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增强银行凝聚力。

小结:详尽的阐述了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具体操作措施,从外部的银行监管,对外的信息披露,到内部的控制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内部控制技术,最后谈到了商业银行文化制度的建立和培养,分层次的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

参考文献

[1]吴慧强,徐雪香,丁惠等.商业银行风险与防范[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1:12-15.

[2]宋清华,李志辉.金融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2003:17-20.

[3]张华强,陈文峰.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要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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