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教学规律(收集2篇)
来源:
基本教学规律范文篇1
【关键词】教学过程基本要素基本规律基本阶段
中图分类号:C41文献标识码:A
教学过程是教学活动的起源、发展和结束在时间上连续展开的程序结构。人们对教学过程的认识,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教学过程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教学过程不仅是认识过程,也是心理活动过程、社会化过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能动地进行认识活动,自觉调节自己的志趣和情感,循序渐进地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五方面的全面发展,并为学生奠定科学世界观的基础。本文则从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基本规律和基本阶段三方面展开对教学过程的论述。
一、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
事物的本质寓于事物的内部结构之中。要深刻认识教学过程的本质,就必须研究教学过程的基本结构,即分析构成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及其相互间的联系。
对于构成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人们众说纷纭,各抒己见。有“三要素”说,认为教学过程由教师、学生和教材三个因素构成;有“四要素”说,认为教学过程包括教师、学生、教学材料和教学条件四个要素;还有“五要素”说,认为教学过程的构成,除了教师、学生、教材和教学手段四个因素之外,还应该包括课堂教学心理气氛;还有“六要素”说、“九要素”说等等。这些不同的观点就说明足以说明构成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是复杂的、多元的。但是,就其主要方面来看,构成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是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条件。
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导因素,处于引导者的地位。教师要在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对材料进行组织、加工,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因素,处于主体地位。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为了解决学生与所学知识之间的矛盾。教学内容反应了社会的要求和学生的年龄特点,是教和学的依据,也是检查教学质量的客观标准,教学就是以教学内容为依据而有计划进行的。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在教学过程中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构成了一个动态系统,其最佳组合是取得教学整体优化的重要保证。
据此,我们可以将教学过程定义为:教师根据教育目的、教育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智力和体力,形成科学世界观及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性的过程。
二、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是教学过程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合乎规律的内在联系。能否按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根据教学过程内部各基本要素作用及相互关系,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基本规律。
(一)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并用统一的规律
个体获得经验有两种基本途径,一是直接经验的途径,二是间接经验的途径。在学生掌握间接经验的途径中,教学是其中最有效的一种途径。学生在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学过程中学习间接经验,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较短的时间内接受人类积累下来的基础知识,使自身的知识储备更加丰富,达到同人类知识水平一致的高度。直接经验不仅是学生获取间接经验的途径之一,而且在学生获取间接经验中具有重大作用。因此,要重视实践在直接经验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学生的探究、发现和创造活动,发展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实际操作能力,重视学生在探究性活动中获得感性的直接经验,为向理性认识过渡打下坚实基础。
(二)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相结合的规律
在教学过程中,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首先,掌握知识是发展智能的必要基础。其次,掌握知识又必须依靠一定的智能条件,因为智能的发展水平是影响学生掌握知识广度、深度和运用程度的重要直接条件。知识与智能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二者相互促进,有个相互转化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树立知智统一观,把传授知识和发展智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因此,要树立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统一的观念,通过知识教学发展学生的智能,在发展智能过程中促进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
(三)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的规律
教学的教育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已经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学生的品德发展,并且为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首先,科学知识本身具有重要的思想道德教育价值。其次,教师的教育具有思想性。没有教育性的教学是不存在的。教师要明确知识教学与思想品德教育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把知识教学与思想品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注意挖掘教学内容的思想因素,又要防止教学中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自然主义和形式主义。
(四)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的规律
首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挥设计、主持、调整的作用。教师必须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教学内容和学生的特点;必须亲自组织教学,启发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必须根据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调整教学计划,有的放矢地进行指导。其次,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虽处于受教育的地位,但他们是学习的主人。学生虽然很多方面尚不成熟,需要教师的指导,但他们是认识和自身发展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学生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才能真正自觉地获取知识和实现自身的发展。最后,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是辩证统一的。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是学生间接有效地学习知识、发展身心的必要条件。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可谓是教学中师生之间的规律性联系,是各种各样具体的师生关系之理论抽象和概括,任何强调一方而忽视另一方的做法都是不适当的,应予以纠正。
三、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简称教学阶段,是基于对教学基本目标和学生认识的基本特点的认识而确定的。其主要目的是为教学工作提供一个可操作的形式秩序。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可分为心理准备阶段、感知知识阶段、理解知识阶段、巩固知识阶段、运用知识阶段和检查知识阶段等六个阶段。
(一)心理准备阶段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需要有心理上的准备,其主要目的是创设一种教学氛围,使学生对即将进行的教学活动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和浓厚的认知兴趣。因此,这一阶段是教学过程的一个必要阶段。
(二)感知知识阶段
即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对事物进行观看、触摸等,从而获得必要的感性经验,为进一步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在这一阶段,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直接途径和间接途径两种形式来获取感性知识。直接途径即让学生直接知觉和观察。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尽可能地发挥多种感官的作用,使知觉活动成为自觉积极的心理过程,使感知更完善,进而培养学生的观察力。间接途径指学生利用语言文字及各科形象化的直观教具,对要学的教材进行生动的叙述和描绘,启发联想,使其记忆表象得以重视,并按照语言的描绘加以改组,从而形成新事物的表象,这同样具有直观作用。间接途径有它的作用,但毕竟不是对现实的知觉,因而所引起的表象不够真切、完整和稳定。因此,教学应该把直接感知和间接感知结合起来,互相补充。
(三)理解知识阶段
这一阶段是教学的中心阶段。这里的“理解”包括:领会、分析、综合和评价教材四个阶段。理解知识即需要以必要的感性知识为基础,又需要以理性知识来指导。感知教材可使学生形成鲜明的表象。但感知教材往往只能认识事物的个别属性和外部特征。而理解的目的在于把握教材的本质,要注意引导学生在感知教材的基础上,通过领会、分析、综合、评价,形成科学概念,达到事物的本质特征和规律的认识。
(四)巩固知识阶段
巩固知识即把学生所学知识牢固地保持在记忆中。巩固已学知识不仅是学生不断学习新知识、形成技能的基础,还是实现知识智能转化的必要条件。教师要遵循记忆的规律,引导学生把理解的知识牢固地保持下来。为此应把握四点:一是善于引导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注意,并对其产生深刻的印象;二是合理分配教材,向学生提出明确的记忆任务;三是注意讲授的逻辑性和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四是教给学生记忆的方法,让学生学会记忆。
(五)运用知识阶段
运用知识即把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各种课业中,用实践检验知识,通过反复的练习活动,使所学的知识形成技能技巧。教学过程中促进学生运用知识的方式有两类:一是课堂教学中的作业和练习,二是课后的书面作业和实践作业。在指导学生运用知识时应注意:明确运用知识的目的和要求;教给学生运用知识的正确方法;使运用知识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培养学生有序工作的能力。
(六)检查知识阶段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学生的表现、通过提问和通过检查书面作业、测验和考试等三种形式获取反馈信息,了解学生学习的效果和掌握知识的情况。通过检查反馈,教师可以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效果;学生可以对自己的学习效果有明确的认识,使自己获得学习上的满足,强化学习动机,明确差距,自觉的克服缺点。这样,师生共同努力,就能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过程的六个基本阶段包含着一般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认识活动的特点,体现了教学过程的客观规律。各阶段在学生掌握知识和认识发展上,虽然各有其主要任务,但又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不应把他们截然分开,孤立地进行,也不能机械的搬用,应从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的实际出发,灵活掌握。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共同的双边过程,是教学相长的过程。教学过程永远具有教育性,是一种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过程。在进行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学内容和教学条件客体三者之间的关系;遵循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根据心理准备阶段、感知知识阶段、理解知识阶段、巩固知识阶段、运用知识阶段和检查知识阶段等各阶段的特点来进行教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促进学生和教师的双向发展,进而提升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郭元祥.论教育的过程属性和过程价值---生成性思维视域中的教育过程观[J].教育研究,2005,(9).
[2]李秉德,李定仁.教学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21-33.
[3]裴娣娜.教学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129-137.
[4]徐继存,周海银,吉标.课程与教学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211-219.
[5]杨小微.现代教学论[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159-190.
基本教学规律范文篇2
物理学习的智力活动是由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和注意力构成的。学生学习物理知识的过程,主要是掌握物理概念和规律的过程。观察、实验、物理方法等,都穿插和渗透在对概念和规律的理解和运用之中。物理概念是反映物理现象和过程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物理规律(包括定律、定理、原理、公式和法则等)是物理现象或过程的本质联系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的反映。
然而在多年的高中物理教学中,笔者感觉物理概念和规律的教学始终是个难点,看起来物理概念和规律只是一个公式或简单的一句话,但对于每一公式或规律经过反复讲练,学生还是掌握得不好。特别是遇到结合实际的问题,大多数学生无从下手,无法从题目中提炼出物理模型,选择出合适的物理规律解题,感觉在各学科中,物理是最难的。而教师看了题后,又觉得差不多每一次所考的题都是平常所练习的内容,题目不是很难。
反思平常教学,主要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1)大多数的概念和规律都是教师讲、学生听的简单教学模式,没有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2)没有注意到概念或规律与实际生活的联系,只是从书本上照搬照抄;3)没有注重让学生做实验并分析总结,只是教师简单地演示一下或干脆通过讲实验来得出规律;4)教师过于注重题海练习,不注重物理思想和方法的教育,使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越来越低,并产生畏难情绪。
为此,笔者反复推敲,认为高中物理概念和规律教学应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方面培养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及应对现代社会和未来发展的挑战奠定基础。
教师应向学生介绍相关的感性材料,使学生获得必要的感性认识,这是学生形成概念和掌握规律的基础。在物理教学中,使学生对所学习的物理问题获得生动而具体的感性认识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学生对所学习的物理问题还没有获得必要的感性认识,还没有认清必要的物理现象,教师就急于向学生讲解概念和规律,采用“填鸭式”的教学,学生靠灌输得来的概念和规律就将是空中楼阁。其实,当学生对教师介绍的有关的物理现象和物理事例有了比较充分的感性认识,而学生自己用已学的知识又无法合理地说明和解释这些现象与事例时,便会有强烈的求知欲,产生探究心理,这正是学生学习概念、掌握规律的内部动机。
每一个物理概念和规律都包含着大量的具体事例。在物理教学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具体事例越多越好,为了帮助学生能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教师必须精选典型事例,这样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在学生形成概念、掌握规律的过程中,引导学生正确进行科学抽象,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这是形成概念、掌握规律的关键。观察同一个物理现象,不同的学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为在每一个物理现象中,存在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把握不住抽象思维的正确方向,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学生对相关物理问题的感性材料进行科学抽象,得出结论后,为了强化概念和规律,还得使学生理解所学概念和规律,那么学生怎样才算形成了物理概念呢?至少明白为什么要引入这个概念,能说出这个概念是如何定义的,对于物理量要记住它的单位,对于有定义式的物理量要记住它的定义式,明确概念的适用范围,弄清楚一些容易混淆的物理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从而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
对于物理规律要知道物理规律是怎样得来的,能记住物理规律的文字叙述及数学表达式,还要抓住表述规律的关键词语,明确规律的适用范围,了解规律的应用并能解决有关问题。要深入领会概念和牢固掌握规律,还需要系统的练习才能达到目的。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并在实际应用中进一步理解概念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