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生产管理(收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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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生产管理范文篇1
关键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机制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前言: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安新改建工程项目部作为建设管理单位,以提高安全生产文化为理念,全面贯彻“以人为本、依法治企、以德治企”的管理思想,不断创新安全管理和教育形式,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现就安新高速改建工程项目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谈点浅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首先是建设单位应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特别是法人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国家提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安新改建在对安全生产管理上,我们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针对项目战线长、施工标段多的特点,我们详细制定出不同又适时的安全生产计划部署,认真全面的贯彻落实交通部、交通厅和省高发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明传电报的精神,对全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领导、督促、不定期进行安全联查,在重要节日和重要时期组织专项检查。根据施工情况制订了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保卫防范措施、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消灭事故隐患。同时,为明确责任目标,我们与各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切实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做好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夯实安全基础
在施工管理安全工作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点,我们在做安全宣传工作中,突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促进项目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根本目的。我们在每年六月份都会组织全线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要求各监理代表处、施工单位针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动员、宣传、培训、检查、分析、整改六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消除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充分利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警示牌、发放安全知识宣教资料、张贴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建立了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上,我们要求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起重、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汽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并充分利用了“安全生产月”、“项目安全生产评比”等各种活动,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与事故预防常识》、《安全生产“五要素”的理论与实践》等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工作、生产、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在这过程中,既强化了员工安全意识,又提升了项目的安全文化及安全理念。
三、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在安全管理中,应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来要求监理及施工单位,我们要求各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小组,由安全生产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安质部长轮流值班,对可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确保施工期间安全生产。
在日常安全管理中,我们把对大中桥、预制厂、拌合站、钢筋班、配电房、试验室、办公区和生活区作为日常检点,要求对危险位置标志醒目的安全警示,制定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用电都必须使用防漏电电缆线,变压器周围进行砖砌防护,悬挂危险标志;对在大中桥、预制厂、钻台钻塔部位施工的工作人员要求戴安全帽和上岗证,各施工现场、料厂及机械存放点要有专人负责,看守值班,切实做到防火和各类事故的发生,在高速外侧应设置安全员穿防护服进行防护,防止施工人员进入高速公路,确保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营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减少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加防范安全事故
在建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我们结合加宽实际情况先后建立健全包括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各种施工机械和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教育及人员持证要求、各分项工程安全保证措施、各项应急预案、特殊季节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用电管理、人员配备及桥梁施工等重要现场安全管理作了明确要求。
例如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个分项工程开工前,我们要求必须根据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安全预防措施等作全面的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自觉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要求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把交底单作为技术档案存档。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每个分项工程均配备安全员。依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结合现场情况逐项检查评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无死角;实行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实行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奖好罚差。
3、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对防止事故有功人员根据挽回经济损失的大小进行奖励。对隐瞒、谎报安全情况及事故,故意伪造和破坏事故现场的,依据现行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从严处理,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未按规定施工工艺、工艺流程、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擅自更改设计等违章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整顿或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从事施工作业、非持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工艺的施工人员,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给予严厉的处罚。
同时结合公路改建工程结构复杂、交叉作业,安全隐患无处不在的特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畅通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及工程的安全施工
安全保通工作作为加宽工程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在安全保通管理中,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签订由路政、交警、安新改建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四方施工安全保通紧急处置预案、方案,其中包括《安林高速与京珠高速公路连接、安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保通紧急处置预案、方案》;《省界超限站与安阳北服务区段、安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保通紧急处置预案、方案》等,并成立由路政、交警、安新改建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组成的安全保通指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实行联合巡逻制和信息通报制,对施工路段全天候监控,对施工作业面的安全保通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H30―200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交通标志的设置和道路渠化,实行双侧单道行驶,要求施工车辆和设备进入高速公路时,必须安装警示灯悬挂车用施工标志,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调头、逆行,对施工车辆配发车辆管理代码。并根据现场保通情况,编制并按照《京珠高速公路安阳段分项施工交通组织方案》进行管理。
六、强化应急机制,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为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我们结合加宽实际情况编制了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阻塞应急预案》《高空坠落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等多种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还多次组织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了应急预案,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结束语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工程技术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也要看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尽职尽责,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6月
公路安全生产管理范文篇2
【关键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支付方法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公路水运工程事故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与现阶段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制不够健全、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跟不上形势、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低下有很大关系。而这其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处于基础主导地位,作为安全生产保障性措施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成为影响目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形式的主要因素。尽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但是还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重要性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辨识、分析、评估危险源并对危险源采取控制措施进而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施工作业人员本质化安全而投入使用的费用。因而,安全费用投入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处于基础和主导地位。安全费用投入不足,是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从20世纪90年代统计的各国安全费用平均万人投入与职工死亡率对比表(表1)就能得出以上结论。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很少,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只在第二十二条中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有所规定。其规定为:“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但本管理办法中未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法做出相关规定,随后也未出台相关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此后在2012年,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文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工程造价的1.5%,比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的规定有所提高。同时,本办法第十九条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对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而言,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管理办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而交通部至今并未出台针对本领域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这就造成了目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基本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目前,只有江苏、浙江和福建等少数省份出台了针对本省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但是还不太成熟。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明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作出了以下规定: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但是以上规定是面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对于公路水运工程而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2013年,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中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所列的9类安全生产费用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但此指南还未上升到行业标准的高度,对行业内安全费用列支范围还不能起到强制执行的作用,而且其中所列举的安全费用清单还存在诸多争议,与若干省份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差异。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实施细则等强制性规定是目前1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3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不健全
当前,大多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只对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进行了笼统的规定,而未在招标清单中单独计列,这就造成了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模糊,施工单位存在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转嫁工程实体投入为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安全投入以包代管等行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方法规定如下:“安全生产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25%。”以上这种将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挂钩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方式是不合理的,不能保证施工单位按阶段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得挤占、挪用安全费用的规定。交通运输部应该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公路水运工程自身特点完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确定安全费用支付子目,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超支和结余的处理方法,写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指导全国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3.4安全费用监管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而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交通行业安全监督部门很少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在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方面的不统一、不健全,造成了各省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里面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和支付方法的规定千差万别,也就造成了监督检查部门缺少相关检查依据,从而在大多数安全检查中,都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避而不提。这就造成了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安全生产费用列支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票证依据造假等问题,从而严重减少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
4结语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决定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性和决定性因素。2006年1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交通部2007年下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与使用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实施细节并不明确,各省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与争议。虽然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已先后制定了当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但是各省又存在着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统一、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办法各异等诸多问题。因此,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出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作者:严默非单位: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办法[Z].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1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