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收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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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范文篇1

香港卫生信息化

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卫生事务的行政机关是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涉及卫生及食物的政策并争取公众和立法会对政策的支持。下设卫生署与医院管理局等行政机构,其中卫生署负责预防疾病、私营医院监管等,医院管理局主要负责公营医院监管。为提高所管辖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医院管理局与卫生署分别建设和规划了一系列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

1.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概况

卫生署在过去十年,研发了数个重要的信息系统,包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网上中央呈报系统、传染病综合哨点监测系统、症候群监测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并制定了传染病信息系统发展计划及电子健康记录十年计划。

2.计划实施电子健康档案互通

香港从2009年开始计划用10年时间,投资11.4亿港币建设电子健康档案互通系统。目的是“发展一套全港性、以患者为中心的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加强医疗服务的连贯性并促进不同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配合。”目前,香港医院管理局有800万个病历记录,8亿个化验报告,3.4亿宗药物处方,3400万个放射影像,每天300万次资料传输;卫生署持有重要的健康资料如疫苗注射,正准备建立电子健康记录及电子化资料。与此同时,私营医院以账单及会计系统为主,电子记录没有互通功能;私家诊所以纸张病历为主,电子记录没有互通功能;私家化验所/专职医疗机构没有互通功能。

计划建立的电子健康档案互通系统首先要实现“患者得益”,完整健康记录可供医护人员即时查阅,提供快捷及准确资料用于诊断,减少患者需要重复接受检验和提供资料的次数,加快治疗的时间;其次要实现“医护人员得益”,提供更有效率及优质的医疗服务,减少手写记录可能出现的错误;最后要实现“社会得益”,疾病监测,监控资源运用及医疗成效。此系统工程,设一个中央的电子健康记录平台,无论医院管理局、卫生署、私营医院和私家诊所都可以把记录存放在中心。第一阶段,在2013年实现医生平台的电子健康记录的互通,建立一个中央记录和医生使用的平台;第二阶段,推出疾病管理和患者平台,患者可通过平台查看自己的健康记录。组织架构是:由食物及卫生局成立电子健康记录统筹处(20人),下设电子健康记录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员有300人,主要人员来自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资讯科技服务处。同时在食物及卫生局设立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督导委员会,下设:互通系统组织架构工作小组,法律、隐私及安保事宜工作小组,电子健康记录及信息标准工作小组,电子健康记录协作工作小组。

香港认为电子健康记录是一个崭新的模式,首先:政府为个人保存健康记录,不同医疗服务提供者共同存取资料。它也是公私营医疗合作新架构,崭新技术平台及标准,以及更完善的资料隐私和安保法律保障。

其次,它的复杂程度远超过一般资讯系统:在政策及法律框架,资料隐私及安保和服务运作模式上都很复杂。

最后是需要公营、私营及市民共同参与。

3.目前的卫生信息标准化情况

(1)身份标识

香港患者的身份标识是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每次就诊时,要登记身份证号码,一是香港实行福利医疗,就医基本不付费用,所以一定要出示身份证;二是通过身份证号码,可以将历次的就诊信息关联起来,形成连续的电子病历。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的健康信息并不在身份证这个介质上存储,原因是,患者的信息不能实时更新到身份证上,还有就是介质本身存储量小,无法保存长时间的健康信息,所以香港采用唯一的身份标识,信息存储在后台数据库中。

(2)采用国际相关标准和本土化标准情况

由于香港采用英文写病历,在临床术语标准上基本引用的是临床术语标准SNOMEDCT,检查检验部分用的是观测指针标识符逻辑命名与编码系统LOINC,也使用国际疾病分类(ICD-9CM,ICD-10)和基层医疗国际分类(ICPC)。在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我们看到香港卫生署传染病信息系统医疗讯息标准本地化情况,卫生防护中心正在建立本土化的医学术语标准,主要是参照SNOMED-CT的架构建立,并和SNOMEDCT、LOINC、ICPC2、ICD-9CM、ICD-10做了一一对应。与此同时,使用元数据注册系统加以维护。

4.电子病历及医院信息化情况

香港的电子病历系统简称EPR(就是我们说的EMR),由患者个人资料、入院及门诊记录、药物敏感及警示、化验报告、放射报告、药物处方、诊断、手术、医疗操作、住院摘要、康复治疗、产科记录、其它专科资料、扫描式的档案和放射影像组成。香港医院管理局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临床管理信息系统CMS,建立了相互连接的临床计算机工作站,直接供医管局的医护人员使用。1995年~2001年,是香港医院管理局发展的第一阶段,CMS扮演的是数据收集者的角色;2002年~2005年,CMS扮演是记录员的角色,每个医疗环节都得以记录;从2006年开始,香港医院管理局开始了第三阶段的建设,这个阶段中CMS扮演助手的角色。第三代CMS投资7亿港币。香港医院管理局统一管理香港所有公立医院,所有医院的信息系统都使用统一的CMS,一个主中心,还设有灾备中心,信息化技术人员统一管理,目前香港医院管理局有信息化人员1000余人。临床管理系统CMS拥有1.2万个终端机,2.9万名医护使用者,并在162家公营医院、诊所等地方使用,采用单一登录,实现24(小时)×7(天)×365(天)服务,其主要功能有:患者资料管理和临床病历记录两大功能。其中临床病历记录又包括:诊断/医疗操作分类信息代码、手术记录、诊症记录、住院摘要、药物处方、临床检查落单、化验、放射报告、预约、临床数据分析及报告(CDARS)和电子病历记录(EPR)。

CMS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医疗流程简化。门诊预约系统、智能轮候系统等应用,大大简化患者挂号、转诊流程,缩短等待时间。

(2)病历存档和传送。如放射诊断报告、电子处方、影像浏览等。

(3)安全及风险管理。通过医疗事故通报机制、药物敏感及相互反应检查与提醒、数码身份辨识系统、改善计划收集及分享系统、与国际认证机构衔接。

(4)医院绩效管理。通过管理人员即时报表系统收集管理主要表现指标(KPI)报告,并引进患者经历指标(如等候时间报告),运用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医院综合效益评价模型对上报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对管辖医院的绩效管理。通过传染病通报系统(如电子“非典”系统、电子流感系统等)对传染病进行监测,以便采取紧急应变计划控制疾病爆发。

第三代临床管理系统的未来目标是:(1)开发医疗记录内容:以标准为基础,全面及多媒体的个人电子病历记录;(2)促进临床护理程序:支援医疗服务运作,工作流程管理及沟通工具;(3)改善临床效果:重点照护站(POC)的临床决策系统,加强质量保证服务;(4)伸延到社区:预约。技术层面的改造是采用SOA的架构。

5.香港的个人隐私保护情况

保障患者资料隐私和安保,对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的开发至为重要。香港将制订长远法律架构,以保障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及其数据的资料隐私和系统安保。将进行隐私影响评估、隐私循规审核等,确保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的资料隐私和系统安保获得完备的保障。预先设定互通资料的范畴。患者完成登记后,其存于医管局/卫生署的资料会转移到电子健康记录系统。医疗服务提供者须确保上传至系统的资料的准确性。采取自愿参与的原则,患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参与属自愿性质,患者可随时退出或于其后再次参与。现行的法律保障有:《个人资料(隐私)条例》;《刑事罪行条例》: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使用电脑;《电讯条例》:在未获授权下取用电脑资料。采用知情同意的形式,以“患者与医生”关系为基础,向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给予声明及知情同意,涵盖随后的诊症和转介,紧急情况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获豁免。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手段,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查阅患者电子健康记录前,须认证患者的身份,实施“资料不能”的规定,以确保上传的资料的准确性,电子健康记录系统可追踪和追寻所有记录阅览、上传及修改。

体会

1.信息化先要有足够的人才队伍

通过学习考察,了解到香港的卫生信息化队伍已经达到1000人,整个医院管理局5.7万人,信息化人员已经达到全体人员的1.8%。相比之下,大陆的医院信息化人员远远达不到这个比例,下一阶段开展电子病历建设,信息化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是最关键的要素。

2.资金投入有保证

香港医院管理局今年资金预算是300多亿港币,其中信息化投入8亿~9亿港币,信息化投入占卫生预算的近3%,持续的信息化资金投入,才能保证信息系统发挥效能。

3.本土化标准是出路

我国当前涉及电子病历信息/数据尚缺乏统一的基础标准,如疾病诊断、手术操作、药物、化验等的术语,分类编码等方面的标准、维护、更新的工作机制及责任机构。北京市在市卫生局、社保局等领导的“DRG-北京”项目研究小组中已建立了诊断、手术操作、药物、收费分类及住院病例数据采集标准和住院病历数据库,门诊病例数据采集标准及术语标准等已投入使用,但急需建立维护更新机制及责任管理机构,以达到长期、稳定、科学、实用的发展。以本土化、一体化为基础,建立各种相关信息/数据标准,并使其可相互操作(Interoperability)、可相互连接(Interconnection)、可相互转换(Interchange)。只有建立本土化的标准才有出路,并且通过统一的元数据注册工具加以维护。

4.香港经验要学习,系统不能照搬

香港特区不管是已开展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还是正在组织的传染病信息系统建设及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建设,都是遵循信息化的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按部就班,设定一些阶段性目标,并逐步实现。

信息系统是按照管理模式设计和开发的,香港医院每次急诊室就诊需花费100港币,急诊住院每天交纳100港币,包括一日三餐等所有费用。所以香港的CMS对费用管理的功能相对弱,主要功能在临床。而大陆的医院信息系统起步就是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门诊系统像“银行”,住院系统像“酒店”,药房药库像“物流”,但又比这些系统的功能复杂。所以大陆医院无法照搬香港的系统。

5.注重信息的挖掘辅助管理决策

香港的卫生管理系统、传染病管理系统、医院管理系统等均对数据的挖掘分析功能很强,统计信息真正的为政府决策、民众健康服务。香港医院管理局开发了医疗事故上报系统来管理分析医院的医疗事故,降低风险,强调通过信息化来加强对医疗服务品质和效率的监管。进行风险通报,汇报医疗事故,分析及详列预防方法并提供改革机制建议等。如:分析确诊到接受治疗的等候时间、手术的等候时间等等,建立了医院综合效益评价模型,为辅助决策服务。

思考与建议

1.电子病历系统和健康档案系统可以统一建设,但要分清边界和阶段

通过在香港的学习,我们了解到,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香港就是两件事,或者说两个系统,香港医院管理局做的是电子病历,香港计划开发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电子病历是电子健康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计划要建立的上下联动、互联互通的系统,实际上是电子健康记录系统(电子健康档案),而电子病历系统应该是由各个医院来建设,使用卫生部、市卫生局统一的标准,进入健康记录的部分是标准化的、可共享的、主要的信息。

2.统一患者的身份标识号比统一卡(介质)更好操作

做区域医疗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唯一确定患者的标识非常重要。下一步,在北京更应该发挥我们医联码的作用,扩大范围,结合社保卡号,共同成为北京市居民唯一标识。

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范文篇2

1病历档案保密的重要性

病历档案的重要性可以从国家、医院以及患者几个方面去理解:

1.1对于国家来讲,病历档案为国家所有:依据档案法与保密法的规定,医疗档案的密级有三级:绝密、机密和秘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及来访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健康信息为绝密;国家副主席及同等级别干部及重要外宾的病案信息为机密;具有爆发性的流行病等病案信息,特殊或最近发现的疑难罕见病例,为二级保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特殊事件为三级保密;具有医疗纠纷争议,涉及到患者隐私如艾滋病、性病、生理上的缺陷、心理疾病的病案信息为四级保密;死亡患者病案信息为五级保密;其他患者病案信息为六级保密???。

1.2对于医院来讲,目前医患纠纷逐年增多,病历对于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的价值和意义重大:一旦发生了病患纠纷,病历就会凸显出其法律效力,对病历的保管不善就很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对医院造成不良后果。同时,医疗档案记录着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反映着医疗单位的医疗水平,影响到医务人员的个人前途和医疗单位的声誉和效益。病历档案的泄密可能给医院及医生的工作带来被动局面。另外,随着社会发展,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工伤认定等需求增多,医疗档案利用率愈来愈高,在使用过程中要防止超范围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3对于患者个人来讲,病历档案的意义自不待言:病案信息首先是患者的隐私材料,敏感的病历不仅对于个人的工作,而且对于自己的婚姻、家庭以及其他成员都会造成影响。医院如果因为病历档案保管不当造成患者的信息在没有患者授权的情况下泄露,将会严重侵犯患者的权益,造成严重的纠纷。

2病历档案忽视保护患者的隐私现状

2.1保密意识淡薄:医院的一些医务人员缺乏保密意识,对一些常见病例的病历保密造成的后果预测不足,存在着侥幸与大意心理,这样一旦发生了问题就会造成工作的极其被动。大部分工作人员不了解保密法与档案法对有关病历保密的要求,对严格的制度与管理不理解、不配合。造成了保密工作的难度加大。

2.2缺乏制度化约束:现在医院的病历保管制度是健全的,但是病历保管的主体是医院,所有工作都由医院负责,在同一个单位制度大不过人情,在我国的人情社会中操作难度大,容易造成很多漏洞。同时,在医疗过程中,平时病历都摆放在医生和护士办公室,与患者零距离接触,随时可以翻查任何人的病历资料,保密工作无法做到。一些重大疾病的病历在医院的内部没有设置密级,所有的医务人员都能查阅,这样也就事实上对全社会开放,没有秘密可言。

2.3缺乏规范化使用程序:虽然在程序上已经有文件在先,但是执行起来需要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人才。目前,病历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对其严格的监督管理评价措施。导致一些管理人员对待工作态度不严肃,病历的查询很随意,不需要领导审批,不受法律约束,不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与身份严格审核,就能查阅与复印相关病历资料。程序化管理的短缺使得病历的保密工作失去效用。

3如何做好病历档案的保密工作

3.1转变观念,做好保密工作:要加强对病历保密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引导大家学习保密法与档案法。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防范和责任意识。使医务人员了解病历档案泄密的危害性、严重性,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真正做到无隐患、无漏洞、无疏忽,确保涉密病历档案万无一失。

3.2加强立法工作,病历档案的保密工作有法可依:当前,国家的保密法与档案法虽然对病历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地方与行业对于病历档案的保密泄密缺乏相关的配套法规与制度要求,使得病历档案泄露后没有惩治力度不够,操作性较差。

3.3加强医院的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病历档案集中管理部门与人员,建立严格的查阅管理制度,建立一套严格的审批查阅程序。要教育利用者依法利用病历档案,与合理查阅的人员签订《阅览病历保密同意书》,做到病历档案资料不该看的坚决不看,不该说的一律不说,防范、制约医务人员在利用中因一些不良行为带来不必要麻烦。

3.4建立信息化规范管理机制:要建立病历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病历一旦进入系统,将进入严格的控制当中,任何查阅都需要严格的手续。现在一些医院建立了病历电子档案,采用病历卡的形式,患者需要密码才可以自行查阅病历情况,这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随着人权意识的加强,法制建设的发展,我国对于病历的保密工作将越来越健全,但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从增强意识开始,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手段,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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