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收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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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文篇1

一、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地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各地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大视频图像集成应用力度,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要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5.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6.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7.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三、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8.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地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教育、综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9.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文篇2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切实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

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

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和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

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

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要严格区

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

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

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

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不断提高中小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

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三、治理步骤

本次治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

段开展。

1.全面部署阶段(2018年5月下旬前)。各地各有关部门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细致部署当地加强学生欺

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

2.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6月至2023年10月)。各地各

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解决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2月)。各地要认真及时

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

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

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

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

吸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治理措施

(一)积极有效预防

1.强化学校教育。中小学校要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

治》以及省级地方课程,通过课堂教育、实践活动、体验教育、

网络教育、家校共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

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防治学生

欺凌专题教育,强化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

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做到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善待生命,养成遵纪

守法的良好习惯和道德品质。

2.组织开展教师、家长培训。全面加强学校教职工特别是

班主任防治学生欺凌的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

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

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

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加强学校日常管理。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职工、

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

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

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

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

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

的处罚规定等。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巡逻、值班等制度,

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加

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

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4.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学生矛盾隐患排查,发

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加

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

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或

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

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

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5.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警校共育工作机制,

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通过加强学

校周边警务室、“护校护学岗”建设,强化风险排查、巡防巡查力

度,积极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

6.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地、相关部门要引导广大家长增

强法制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

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

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

(二)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

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

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

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

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

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述请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

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述请求。

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

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各地防

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

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

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各地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述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

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

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

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

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

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

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

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

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

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

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

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

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

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

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

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

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

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

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

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

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

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

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

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

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

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

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刻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

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

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4.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

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

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迅速联

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

育和安抚。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

信息,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

的身心健康,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

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各地要建立政府

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防治学生欺凌协调机

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

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建立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

校联系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

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

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2.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

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

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

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

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

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3.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

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

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

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4.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

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

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

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

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或法治

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

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

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

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

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

凌学生进行教育。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欺凌事件的预

防和处置。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

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

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领导责任制。

(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

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

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

教育。

(五)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

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

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

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

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

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

治和帮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

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

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

法权益。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

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维护青少年权益相关职责,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

工作协调机制,依托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完善青少年自护

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调动学校共青团、少

先队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

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

务。

(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

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

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

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

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

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

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

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

导。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联合相关部

门,定期对行政区域内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

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县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

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

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

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

联合督查组对全省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结果向

社会公开。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治理内容、措

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地区实施制定

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范文篇3

关键词:小学生;欺凌行为;预防和干预

一、引言

笔者在任教的第一年,任教班级里就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一位比同班同学大三岁的男生,经常以老大自居。对从外地新转来的另一名男生,收保护费。让这名男生付一学期的牛奶费,保证以后没人打他。还有校园里的,以大欺小,高年级低年级的现象也并不少见。校园除了直接的肢体攻击(以强凌弱、群殴个体)外,还包括学生间私下起绰号,嘲讽、取笑他人的家庭背景、个人缺陷等等。而学校里的老师和学生家长认为这是学生之间的小打小闹,是学生成长过程的一部分,基本上忽略了它的危害性。其实,这种行为的危害也是巨大的,这是一种变相的前兆性的校园暴力现象,发展下去,很有可能会发展成为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近年来,与校园现象相关的恶性事件和暴力事件频发,应当引起我们的普遍关注。

二、校园欺凌行为的特征

(一)校园欺凌行为具有非均衡性:

1.力量上的非均衡性通常表现为以强凌弱、以大欺小,这是欺凌区别一般意义上的攻击行为的关键之处,也是欺凌行为的根本通过调查发现,超过70%的学生认为欺凌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身体弱小,相对于被欺凌者而言,欺凌者总是年龄偏大、身体更强壮、脾气比较暴躁,在欺凌行为中占有明显的优势,受欺凌者则处于不利地位。除了身体方面上的优势外,欺凌者可能作为一个群体,在力量上、心理上,或其他社会关系中处于绝对的优势,这是欺凌行为区别于以往攻击的关键。

2.年龄上的非均衡性,欺凌行为在年龄上的非均衡性表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欺凌者和受欺凌的比例都有显著的下降。在调查中也发现小学的欺凌与被欺凌者的比例分别是27.8%、8.4%,小学的欺凌与被欺凌者的比例分别是16.6%、3.7%。原因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成为潜在的欺凌对象的可能性将逐渐减少,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和社交能力也逐渐增强,儿童有可能逐渐摆脱原来体力上的劣势,减少受的几率。而欺凌他人的行为则可能有着更深层的机制或原因,与儿童人格特点和价值观等方面的问题有联系。

3.性别上的非均衡性,“2000年Khatri、Kupersmidt和Patterson经研究发现,通过受欺凌可以对儿童的同伴关系进行预测。这种预测受到性别的影响,即女孩更易受同伴受欺凌的影响。这个研究发现,和男孩相比,受欺凌女孩更多的表现出弱小、胆怯、性格抑郁或不受同伴欢迎,这也造成了女孩的受欺凌形式与男孩不同,多是间接受欺凌,如社会孤立、排挤等。因此,总体上说,男生受欺凌者多数只受到来自同性的欺凌,而女生受欺凌者不但受到来自同性,还受到来自异性的欺凌。”【1】

(二)校园行为具有隐蔽性:校园欺凌行为虽然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但一般的欺凌行为却往往得不到教育者足够的重视,直至发生严重的暴力事件。校园欺凌行为的隐蔽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欺凌行为发生地点比较隐蔽,欺凌者为了躲避成人和老师的监管和避免被其他同学发现后举报,大多选择在隐蔽的场所对他人实施欺凌。校园里的操场、宿舍、厕所、上放学路上等其他比较隐蔽的场所都是欺凌事件的多发场所。在调查中发现操场的欺凌事件发生率相对最高,占到53.5%。宿舍占到40.1%,厕所占47.5%,这说明,学校的物理环境有待加强监管。

2.受欺凌者通常会隐瞒欺凌事件。受欺凌者在欺凌事件中处于弱势方,长期受欺凌使得他们的性格特点比较软弱,导致他们对欺凌者采取的都是屈服、顺从的行为,长时间的受欺凌形成的习惯性屈服的性格,不但不会揭发检举欺凌行为们还会隐瞒自己被欺凌的事实,以避免因为自己的泄密会引起欺凌者再次的打击报复。

(三)校园欺凌行为具有持续性:学生间的欺凌并不是偶然一次或几次的行为,偶发的一次或几次的行为叫做捉弄、开玩笑,这种行为本身是无恶意、非蓄意的,可以看成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过程。“而学生间的欺凌行为通常是重偷胤⑸,受欺凌者多次地或者持续地遭受侵害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形成稳定的欺凌/受欺凌关系,欺凌者习惯上认定受欺凌者不敢也不可能将受到欺凌的事件告诉他人,或确定即使事件泄露,自己也不会受到处罚,因此他们会重复把受欺凌者作为攻击的对象,而受欺凌者由于其自身的弱点和习惯性,则长期遭受强者的欺凌。”【2】

三、小学校园欺凌行为原因分析

小学生思想单纯,可塑性和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薄弱,自控能力差,对于成人世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很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诱惑;逆反心理较强,爱模仿,情绪易偏激,对朋友很讲哥们意气。在这种模仿天性的驱使下,他们可以模仿自己崇拜的一切行为,这些行为反映到同伴、同学间常常表现为欺凌。

(一)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文化市场活跃,随之糟粕文化大量涌现,封建文化残渣泛起,特别是宣扬凶杀、色情、黑道等腐朽文化的影视和书籍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思想。

(二)学校管理层面的原因。

1.校规控制性过强。当前学校总是对校园安全问题过于谨小慎微,怕学生出现安全事故承担责任,校园各项规章过于严格,因此学生对校园环境及学校管理不满。学校氛围和教师对待欺凌问题的态度与学生中欺凌的关系最为密切。“学校的整体氛围影响着学生对于学校欺凌的认识与态度。与那些欺凌现象较多的学校相比,那些欺凌现象较少的学校的特点是,拥有以人为本的规章制度、和谐融洽的人文环境以及丰富高雅的校园文化。”【3】

2.预防治理措施匮乏。对于学校来说,通过制定有效的针对校园欺凌的防范措施是制止和减少校园欺凌的必要条件。“很多学校根本没有开展有效防止欺凌行为的项目和计划,甚至有些老师和领导对校园欺凌也没有很清醒的认识,更有甚者许多学校根本未将发生在校园里的欺凌、暴力事件及时上报,他们一般将欺凌事件当作纪律问题而不是犯罪问题进行处理,他们担心人们会排斥带有不安全标签的学校,给学校的日常工作带来不便,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4】这种不敢正视现实的后果丧失了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机会。

3.校园隐蔽场所监管不力。欺凌行为毕竟是一种违反校园规范与法规的行为,是对个人权利的一种侵犯,因此,校园欺凌行为往往发生在比较隐蔽的地方。通过对三所学校的调查,操场、宿舍、厕所等等隐蔽的地方占欺凌行为发生的80%以上,主要是这些地方人员流动不大或者欺凌行为容易被日常行为所掩蔽,如果能够对此类地方加强监管,可以有效减少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4.教学管理方式简单粗暴。,“教师的行为对学生起着榜样作用。教师处理问题的公平度和对待不同同学的亲和度以及对学生的暴力与体罚都很可能会直接地或间接地影响到学生中的欺凌发生率。如果教师采用的教育方式比较简单、粗暴和随意,就容易激起学生的不满和反抗,而且,对学生有偏见、歧视或冷落同样会刺激学生的过激情绪。”【5】

四、小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干涉

校园欺凌在我国是一个普遍、严重而又缺乏足够重视和干预的问题,然而,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国外很多国家如挪威、美国、日本等针对校园欺凌的干预策略都取得了很好效果。结合国外对校园反欺凌经验的研究,对于我国的校园反欺凌措施主要从社会、学校、个人和家庭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社会层面的预防干预策略。

1.制定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依据。在处理校园欺凌问题时往往无法可依而陷入两难的境地。青少年法制建设的开展,不仅仅关系到每一个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同时也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在法律的层面上给期校园欺凌行为进行界定,以避免传统的定义过于狭隘,学校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对校园欺凌界定的多样性,为校园欺凌案件的合理、合法、有据的解决提供法律层面的保证。

2.教育部门配合,制定反欺凌措施。“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增加,各级教育部门应该在关注暴力事件原因的同时,也应该积极重视校园欺凌问题,在校园暴力的源头阶段将其斩断,积极督促学校制定、实施反欺凌措施,并且通过对欺凌问题发生原因、类型、频率等的调查对校园反欺凌工作做出及时的评估。”【6】

(二)学校层面的预防干预策略宣传反欺凌政策。

1.提高教师干预能力学校管理层及教师要达成共识:任何人都不应该受到欺凌,校园决不允许欺凌存在。学校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反欺凌政策,减少校园欺凌发生率。教师可以通过板报、主题活动周、家长会、专题演出等形式宣传学校反欺凌政策,努力促进安全校园气氛的形成。通过这种活动,让每个人都知道,学校对欺凌的各项干预措施正在实施中。

2.加强隐蔽场所监管,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教育家蔡元培说过:“欲知明日之社会,先看今日之校园。”操场、厕所等校园隐蔽场所是欺凌事件多发地带,学校要加强对这些场所的监管。学校可以让教师和学生干部共同配合,在课间和课外时间在这些校园隐蔽场所轮流值班,对发现的欺凌事件及时阻止。

3.建立民主师生关系,营造良好班级氛围。教师学生心目中不可替代的权威,是学生模仿的对象。教师粗暴的言行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不能滥用暴力、粗话等不良言行对学生进行身w和人格的攻击。教师要时刻维护自己的教育形象,拥有崇高的师德。良好的班级气氛能够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许多研究表明,同伴关系好的学生卷入欺凌行为中的比例相应很少,同伴支持可以有效地减少欺凌行为。”【8】

(三)家庭层面的预防干预策略。加强亲子沟通加强和孩子之间的沟通有利于了解孩子的思想心理状况,也有利于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言行。在交流方式上可以采取电话交流、书信交流,在交流的时间上要定期定时和孩子联系,使孩子感到自己的言行不是没有人管教的。在交流内容上要全面细致,不仅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像孩子的生活饮食、人际交往等方面都要关注。对孩子的欺凌行为要及时发现,争取消灭在萌芽期。父母给予的家庭温情可以预防或者减少孩子,欺凌行为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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