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职称评审论文(收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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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范文篇1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40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药技术,下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和资历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号)、《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见市卫生局职改办编印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合订本。申报中医药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语、计算机
外语(医古文)条件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3月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从2004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三)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四)论文
副高级2篇,正高级3篇,必须是国家统一书号或刊号的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五)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注册。凡变更、交叉申报上述专业者,须取得拟申报专业的《执业证书》,方可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不符合以上五条款其中之一的,均不得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七)破格推荐评审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渝卫职办〔2007〕41号)执行。
(八)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按渝职改办〔〕40号执行(附件10)。
三、评审程序及评审内容
(一)评审程序
实行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法。材料审查—专业答辩—小组推荐—评委会表决。
(二)评审内容
1.查阅资料:学历及资历、外语及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及工作量、论文、科研成果、教学、年度考核、卫生支农。以上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获取,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
2.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学术动态、知识应用。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四、申报程序
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规定执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送相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破格申报者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一式3份。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卫生技术人员一式17份,中医药技术人员一式19份
4.破格申报者需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1份(附件4)
5.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报《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附件5)
6.任期届满考核和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单位提供)
7.担负有卫生支农服务任务的单位的申报者,需报送《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1份(附件6)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科研成果、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本人提供)
9.申报人任职资格材料1套(一律报送复印件,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原件,出具审查意见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职务的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任职批文及聘书
(3)有效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等考试合格证书。按渝职改办〔2005〕99号、〔2007〕53号,属免试范围者,应填报《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7)。属年龄免试者,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属翻译文章免试者,需同时提交原文和译文;属公派出国留学免试者,需出具有关出国留学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区县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验审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5)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人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专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10、《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8)。
11、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9)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清点申报材料,统一收集上报。11种材料中,除学术成果(含论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等)、执业资格、外语译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各单位要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术成果真伪鉴定
(1)学术成果真伪鉴定,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免费)。
(2)鉴定内容:论文要求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要求复印获奖证书、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有关资料;科研立项要求复印立项申报书、立项批文、查新报告结论等资料。学术成果如系合作项目,须由该项目负责人(主编、主研、执笔)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鉴定办法:学术成果鉴定数量,报送材料时应由申报人明确拟鉴定的学术成果,并同时提交拟鉴定成果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经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鉴定并用印后,随其它申报材料送评委会。
4.执业资格鉴定:需出据原件和复印件,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鉴定,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原件审核后退回)。
5.申报材料中涉及各种表格,除特定表格外,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和区县卫生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材料字迹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六、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的职责
(一)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的内容及要求:查学历证明、任职资格及年限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资格证)、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继续医学教育记分卡、学术成果等原件是否与本人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完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公示:各单位在申报前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中有举报的,推荐单位要认真查实,凡举报属实,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属“主要业绩”弄虚作假的,需在推荐意见栏内予以更正说明。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的收集归档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清点,用牛皮纸标准档案袋按人分装,并在档案袋上张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9)。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7月10日-25日: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7月26日-8月10日:区县、厂矿(市卫生局审批的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
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经过重庆市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渝北区松石路418号重庆市卫生局七楼719房间)
联系人:谢悦峰李永发谢春鹰联系电话:677065876770658167706693
公交线路:
1.沙坪坝(土湾)—花园新村(20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2.杨家坪(方向)—花园新村(148路中级车终点站下车)
3.石坪桥—冉家坝(118路车东和春天站下车,途经上清寺、海关)
八、评审费
正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范文篇2
[关键词]集团化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践
[中图分类号]R197.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7210(2016)01(c)-0169-04
Discussiononpracticeofprofessionaltitlesevaluationinacollectivizedhospital
ZHOUChao1SUNZhonghe2ZHANGYujie1
1.AnhuiProvincialCancerHospital,Anhuiprovince,Hefei230031,China;2.NanjingHospitalAffiliatedtoNanjingMedicalUniversityNanjingFirstHospital,JiangsuProvince,Nanjing210006,China
[Abstract]Asthenewmedicalreformgetsimplemented,publichospitalsinAnhuiProvincearealsoundergoingreformsinevaluatingprofessionaltitles.ThisarticlesystematicallysummarizestheworksthathavebeendoneinevaluatingprofessionstitlesbyacollectivizedhospitalinAnhuiProvincefrom2009to2015.Thishospitalestablishedasetofscientific,practical,andhighlyoperativeevaluatingsystem,soastoformfair,objective,andjustifiedevaluationandassessmentsystemofmedicalprofessionals,formulatingeffectiveevaluationsystemforprofessionaltechnicalpersonnel.Throughsystematicsurveyingthecurrentstateofevaluationsystemofprofessionaltitlesincollectivizedhospitals,majorproblemsatthemomentandachievementinevaluationsystemreform,thisarticlesfurtherdiscussesthestandardsandconditionsoftheevaluationsystemformedicalstaff,soastobetterimprovetheevaluatingsystemandprocedures,toadaptthenewdemandofthenewmedicalreform,andfinally,toprovideeffectiveexperienceforotherhospitalstolearn.Thisarticleprovidesassessmentfoundationfortheapplicationofmedicalstaff.Itisalsoinstructiveinthatitoffersstrategyfortheapplicationandevaluationofprofessionaltitlesinotherhospitalgroups.
[Keywords]Collectivizedhospital;Professionalskill;Professionaltitlesevaluation;Practice
卫生专业职称评定多年来是最有争议且最棘手的问题。2015年起安徽作为新医改试点,新的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政策由省卫计委出台,2006年沿用至今的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制度成为历史,职称评审新政由此拉开帷幕。在新的医疗卫生职称改革下,如何进行集团化医院职称评审与聘任,建立行之有效的职称评审体制,是医院高层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1集团化医院职称评审工作现状
1.1安徽省某医院集团人才结构现状
集团现有职工5323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472名,高级职称691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102名,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7名,省卫计委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0名。该集团努力打造五个统一(即人、财、物、信息与管理的统一)的省内最大的医疗联合体,目前下辖4个院区和1个中心,是一所松散型与紧密型相结合的医疗服务综合体。医院集团紧紧抓住人才培养,注重职称申报与评审,推动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利保障。
1.2安徽省某医院集团职称评审工作现状
该集团化医院自2009年起实行集团内职称统一申报评审、聘任。高级职称评审由总院统一管理,在岗位空缺范围内推荐至省卫计委。中初级职称评聘由人事关系所在院区自行申报办理。卫生系列中初级由各院区按同等条件申报实施评审与聘任,原则上实行以考代评、评聘一致的原则。部分其他专业如自然科学、研究员系列、工程师以及政工系列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由单位统一推荐相应对口部门评审。
2集团化医院职称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申报人员材料准备不足
评审中,由于申报者提交的材料比较混乱,专家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内准确找到所需的材料,影响评审结果[1]。由于对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缺乏了解,或申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凭主观随意准备申报材料,造成申报材料不齐、申报材料格式与内容不统一等。有些申报人员明显不符或不达申报条件,也抱着侥幸的心态参与申报,无端增加了职称评审工作量。
2.2部分学术内容涉嫌造假
学术论文是反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以及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是晋升职称的重要条件之一[2]。然而申报材料中的造假现象包括论文与综述由他人、专题中原始资料重复、复制比过多等。更有甚者,综述或提交的论文参考文献全部为英文,而经核实申报者英语水平过低,明显材料非本人真实学术水平。申报临床系列职称中也有提交的病历存在修改,需要引起晋升人员的重视。
2.3岗位不足
当前公立医院职称评审受到岗位职数的严格限制[3]。由于医院岗位设置的需要,单位的岗位有限,尤其是高、中级岗位缺岗严重。许多优秀且具备高级能力的人员评审不上,降低了工作积极性。同时,部分专业的人员过于集中,造成了部分学科发展上的不均衡,甚至有的卫生专业已经出现后继无人的局面。另外,一些医务人员虽学历不高,但是,他们实际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水平优秀,是科室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由于岗位不足的原因,他们没有空余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得到晋升,严重影响了积极性。
3某集团化医院职称评审工作实践
2015年是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新政的第一年。该集团医院作为省卫生系统职称改革的试点单位,结合多年职称申报的实际情况,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评审体系。实行卫生系列晋升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结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进行指标筛选并赋予每个指标相应的量化分值。按规定设置报名条件及资历条件,成立专家库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评审标准,细化了评审流程。
3.1制订评审标准及实施原则
按照上级医疗卫生相关政策要求,制订出台《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并对申报人临床业务能力、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及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评;按照要求组织院内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考评及推荐;专业评审组从组成的专家库(共90位)中随机抽取30位专家组成;通过申报者幻灯片述职展示,由医院中层及业务骨干统一测评,加大述职测评在整个职称评审中的权重。严格审查申报人各项申报资料、原始材料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及无记名投票表决。坚持程序完善合理,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4-5]。
3.2严格执行申报评审程序
利用自动化办公系统(OA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人员登陆医院网站,按照评审要求,统一在医院HIS系统中填写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等材料,简化流程[6],医院将利用信息系统初审申报人员基本资料。不符合条件者直接不予申报。以集团内高级职称评审为例,其程序如下:①提出申请:申报者填写申请表,经科室主任同意并签署审查意见。②申报材料初审:医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③幻灯述职展示:申报人员均要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晋升述职会。述职内容包括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医教研主要工作业绩、执行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医患沟通、完成政府和医院指令性任务情况、下一步工作目标。④综合量化考核:医院集团组织由医务处、科教处、人事处、护理部、门诊部、信息中心、纪检监察以及各院区对申报晋升人员进行任期内综合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评审委员会。⑤院内推荐评审会:召开院职称推荐评审会,结合述职评议、综合考核意见对申报晋升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推荐。评审推荐结果公示后上报上级评审。
3.3实施分级分类评审,部分专业实行评聘分开
注重高级专业技术评审,适度放开中初级评审。重点向卫生医疗、医技、护理等临床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以高级职称评审为例:医院集团的高级职称评审每年7月正式启动,参加理论考试合格人员经过本人申请、资格审查、幻灯片述职评议、职能部门考核与量化评分、综合评审考评、省医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以及评委们无记名投票等环节,最终产生申报人员推荐名单。通过院内评审、推荐环节,经公示后无异议后再上报省卫计委及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医院集团内制订的中初级职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卫生技术系列(医、药、护、技)以通过国家考试为标准,原则上凡实行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均实行以考代评,取得资格即可申请相应岗位聘任。部分系列(如工程、自然科学、思政等)由省人才服务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待取得资格后再按医院规定要求申报聘任。
4取得的成效
通过职称的评审,对人才的品德、知识、技能、业绩和创新性成果进行综合评估,为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使用人才提供依据[7]。晋升工作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医院集团的各项事业的发展。
4.1大批申报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医院集团内近7年来,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共有399位,其中382位通过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正高98名、副高284名)。集团化院内评审模式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高评委专家们的认可。表1是2009~2015年集团内推荐至省高评委评审通过人数的统计。
表1某集团医院2009~2015年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统计
4.2带动集团内医院医教研事业全面提升
申报者因晋升职称要求的需要,必须努力完善自己科研、教学以及论文方面的成绩。以科研、为例,2013~2015年因晋升需要,集团内申报人员所形成的课题达443余项,院内三新项目142个,发表的论文多达1044篇,占所总量1277篇的82%。近十年,由晋升职工带来的医教研成果有: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2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0项;87项科技成果通过鉴定和登记,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70项。合计发表科技论文5200篇,其中SCI论文380篇;主编专著论著10余部;主办《立体定向和功能性神经外科》《临床保健杂志》《临床输血与检验》等多种专业杂志。
4.3成熟的职称量化考评体系形成
量化评分是医院职称评审过程中一种科学有效且十分必要的方法[8-9]。量化指标体系不宜过于繁杂,评估方法需简单易行。该医院集团量化考核指标事先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反复沟通,增加了职称评审透明度[10-11]。通过指标也可以让晋升者自我寻找差距,找出薄弱环节,明白自己在哪些方面还有待提高,同时也避免了论资排辈等不正之风。集团内各医院一些非主系列职称评审要求逐步与卫生主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相统一,提高非卫生专业的评审要求,逐步完善了职称量化考评体系,形成一套科学严谨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和考核表。见表2。
4.4岗位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基于评审制度,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在有限的岗位职数范围内,通过职称评审筛选出晋升人员,并聘任到相应岗位。医院集团建立起公开透明的评审规则程序,形成各职工间相互竞争的环境。在竞争中,职工们对职称评审权威性有不同程度的认可。集团医院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严格依照职称评审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认真评议,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合理控制岗位职数,充分使用备案编制岗位,使得部分中高级岗位有空岗,给职工们晋升留有余地。
5思考
随着医疗市场的激烈竞争,医院发展建设及人才评判标准也越来越高。医院集团紧紧抓住职工晋升与职称评审这项重点工作,调动了广大职工积极努力晋升的热情,加快了人才培养,使优秀人才在评审中脱颖而出。
5.1积极探索职称评审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职称的聘任对于调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起着重要的作用[12]。医院需要不断加强和创新职称评审工作,使职称工作逐步朝着评价社会化、评审规范化、聘任合理化的方向发展,营造职称评审和医院文化融合的氛围。合理使用备案编制及岗位职数,使真正优秀的人才得以晋升晋级。通过职称评审,有效地进行优化人才梯队合理配置是保障医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13-15]。
5.2加大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的力度,优化卫生人才配置
职称评审,尤其是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关乎医院集团的整体发展和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在2015年新医改背景下,要努力优化卫生技术职称考核评审制度。完善卫生技术人员评价体系,科学评审出一批批符合时代要求的具备中高级医疗技术的学科专家,营造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的用人机制,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16-18]。
6结语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直接影响医院发展。职称考核聘任工作对医院发挥着激励与约束的双重作用,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19-20]。通过职称评聘深化对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建立健全出真正体现竞争激励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高质量评审机制,从而推动医务人员晋升制度的不断完善。医院要认真思考和探索今后职称评审工作的方法,不断改进职称评审流程,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特别是如何在继续做好民主测评与推荐工作的前提下,增加客观量化考核指标的权重,使评审有据可依、有料可查,使之成为评价和激励医务人员成长的科学体系,促进医院学术科研及业务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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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范文篇3
最新广东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全省各高评委会和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时间
1.除部分专业外,各级评委会请于10月份开始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各专业组评审工作请于11月下旬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2.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和高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xx〕14号)及我厅批复高校试点方案要求,自主确定评审时间和批次。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开展,其中正高级教师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4.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要做好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的全面总结,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厅。
5.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199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颁布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其中,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xx〕184号);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xx〕185号);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xx〕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xx〕58号);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1号)。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照《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xx〕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xx〕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xx〕197号)执行。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照《****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xx〕9号)关于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意见要求,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执行。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xx年、20xx年、20xx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xx〕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除另有规定的专业外,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2.评审表格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三、申报途径和有关政策
1.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各级人才市场办理人事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各级人才市场申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44号),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流程。减少计划生育证明、第三方学历认证等各种各类与职称不相关或不必要的证明佐证材料;没有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可通过人社部门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严格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各地、各单位要重视非公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更好地支持非公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
2.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20xx〕19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还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从取得现岗位职称后起算。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用原岗位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职称。
4.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职称,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人社部发〔20xx〕90号文,以及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xx〕301号)、粤人发〔20xx〕197号文有关规定。凡与上述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5.我省对口援疆援藏援川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当地援助时间已满1年以上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间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其所取得资格证书与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等对待。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
6.对个别专业的职称省内不能评审,需委托国务院部委或外省评审的,送审前申报材料须经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并出具委托函,以便进行评审结果确认。
7.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须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后,评委会方可受理。
8.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xx〕35号)规定收取。委托省外评审的,按被委托地(单位)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将职称评审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收费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9.自今年起,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yjsrc/index.jsp)。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
四、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组建及调整
1.评委会组建按《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组建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除广州、深圳外)知识产权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组建广东省正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正高级审计师评审试点。
3.调整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相关设置。组建广东省医药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和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本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其余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仍由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调整为省科学院人事处。
(二)评委库管理
各评委会应按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xx〕101号)和粤人发〔20xx〕197号文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和增补评审委员,并报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评委会评审
各评委会应按照《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7号)、《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1996〕3号)和相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要创新评价方式,着重对申报人的业绩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切实提高评审质量。要按照《关于做好向申报人通知评审结果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xx〕263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xx〕236号)等规定,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
六、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1.各地、各部门、各评委会要按照国家和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精神,严格落实人社部发〔20xx〕44号文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快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和发证。
2.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和高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校的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和发证工作由学校自行负责,审核确认结果报我厅备案。其余省属高评委会评审结果由我厅负责审核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3.省直中、初级评委会评审结果由各评委会自行审核确认,并打印、发放相应职称证书。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在评审结束的1个月内,向我厅报送评审结果备案和申领证书的相关材料。我厅将视评审工作进展定期组织抽查。
4.20xx年1月1日起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xx版)。原20xx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依然有效,不需进行换证。
5.20xx年1月1日后发放证书的相关信息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查询,此前年份的证书信息查询将逐步向单位和个人开放。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评委会和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评委会的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监督督查
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实施评委审阅材料主副审制度,同时要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检查和指导,督导所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
(三)强化责任追究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评委会及日常工作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凡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将视情取消相关评审结果,并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将暂停其评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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