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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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作风纪律教育范文篇1

(一)强部署,全覆盖。8月21日上午,我局在会议室组织召开全系统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部署动员会,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14人参加会议。会上,副局长韩荣英组织大家学习了县委关于印发《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专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县纪委《中共黄龙县纪委转发延安是〈关于在全市开展纪律部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同时宣读了我局《黄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主题、活动方式等。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了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的范围,实现了教育学习宣传对象全员覆盖。

(二)强措施,重实效。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与落实“以案促改”工作相结合,与“学用新思想、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相结合,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加大教育力度,切实将系统学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举办一次专题讨论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纪律知识测试等,具体做法如下:

1、认真组织学习,增强政治自觉。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党性修养。自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以来,多次召开廉政专题会议,学习《党章》《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以多种形式丰富学习教育活动。既从正面宣传教育,更注重以反面教材起到警示训诫效果。向党员干部先后发放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开展读经典活动,武装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强化底线意识,增强纪律观念。

2、开展廉政党课教育,筑牢监管围墙。局支部书记、局长史晓伟同志在8月21日全体干部作风整顿大会上讲党课,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纪法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要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转变作风纪律,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同时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做到学习教育和开展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全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3、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线。在8月21日组织召开了廉政警示教育工作会,学习了县委、县纪委关于落实对赵正永“以案促改”工作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祁玉江、徐选朝等反面典型和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特别是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及十八大以来省、市、县查处的典型案件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观看了央视新闻制作的《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等警示教育片,全面了解秦岭北麓违建事件的违规违纪事实,深刻认识案件的严重性质和恶劣影响,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的处理决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秦岭北麓违建事件为镜鉴,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突出“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挖问题根源、交流思想认识、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制度防线。

4、开展纪律教育知识测试,夯实学习教育成果。“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后,我局于8月21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了纪律教育知识测试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共计16人积极参加了测试答题活动。通过这次测试,检验了学习效果,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章党规及纪律教育的思想认识,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知法明纪,加强纪律约束,强化纪律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召开专题讨论会,深化纪律教育学习。结合赵正永案、冯振东案、祁玉江案、徐选朝案案例,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把握关键环节,推进以案促改。坚持把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警醒和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要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力求做一名守纪律、懂规矩、讲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以案促改剖析讨论活动,学习贯彻县委、县纪委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检视问题,进行“六查六看”,力争通过对照、查摆、交流、整改活动,达到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增强战斗力的目的。

6、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廉政教育。我局将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与“学用新思想、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相结合,于8月14日组织系统11名党员干部到瓦子街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8月21日到双拥公园开展“倡廉洁、践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接受革命传统再教育。通过学习参观,全体党员干部深受触动,重温历史,仍然给我们巨大的感染力和震撼力,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开拓创新、克难奋进的精神武器和永不停息、拼搏进取的内在动力。

(三)强宣传,抓重点。紧扣“学用新思想、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以“守初心、践使命、严纪律、勇担当”为主题,利用“黄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推送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所列的重点篇目学习内容。同时,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活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为扎实有效开展纪律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作风纪律教育范文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全体民警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市委“2.26”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晋城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部署开展的“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和市局《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方案》、县局《“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体民警真正做到心中有纪律、执行讲纪律、行为守纪律,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标本兼治,为全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交管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支部书记、大队长吕克宝同志任组长,副大队长李望胜、闫智勇、郭建军、霍卫东及支部副书记席学文任副组长,其他科室所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副大队长闫智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是学《党章》。全体党员民警要认真学习《党章》,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市、县、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忠诚履职、恪尽职守,自觉抵制“庸懒散奢”和“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是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继续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深入开展创建“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争百家好评”活动和“走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创满意”走访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和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诉求和愿望漠然处之的不良倾向。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规范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的系列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六条警规”、《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发展环境十五条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服务民生15条措施》;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个实施办法”、市委“三个实施办法”和《公安部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九项规定》。

2、严格学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学习,要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每周学习时间要在5小时以上。各单位要讲授党课,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违法违纪案例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做到“四有”即支部书记要有党课讲稿,各科室所队要有集中学习记录,民警要有个人学习笔记、学习心得。

3、加强自我教育。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坚持全面阅读与精读细读相结合、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自我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纯洁性、纪律上的严肃性和作风上的自觉性。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

1、广泛征求意见。要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办事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的专题教育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让群众提意见、民警受教育;要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对本单位民警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要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与民警之间要进行一对一谈心,相互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深刻剖析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教育生活会。在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相互谈心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剖析材料,深刻反省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党支部的专题教育生活会,确保取得实效。(剖析材料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努力方向四个方面)

3、诚恳接受监督。全体党员民警的查摆剖析材料要在单位公示栏内公开,由党员民警和社会各界、办事群众进行监督评议。

(三)整改总结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1、认真进行整改。各科室所队和党员民警要填写《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查摆问题表》、《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整改措施表》、《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改进情况表》(附后),逐条逐项地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各科室所队和每名党员民警要至少解决两至三个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2、建立健全制度。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专题教育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教育、监督、惩处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努力推进专题教育的常态化。

3、及时总结上报。要认真总结专题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注重归纳好的做法、提炼好的经验,务于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两日内将专题教育活动总结和《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查摆问题表》、《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整改措施表》、《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改进情况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大队专题教育月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4、督导检查验收。大队专题教育月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对教育活动重视不够、查摆问题不深入不细致、整改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从新开展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结合,统筹兼顾。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将教育活动与正在组织学习的《党章》、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发展环境十五条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服务民生15条措施》学习结合起来,与开展的“走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创满意”走访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尊重红绿灯,警车做标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的“五条禁令”、“六条警规”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与当前各项公安交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切实提高。

(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要抓住这次专题教育月活动的有利契机,从本单位队伍管理的实际出发,加大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问题突出的人员,领导要分工负责,严格把关,做到认识不提高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根源挖不深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边查边改,注重实效。要对照此次专题教育月活动要求,弘扬正气,反对歪风,深入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执法为民的要求,查摆自己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树得牢不牢;对照树立大局观念的要求,查摆自己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否做到时时处处维护集体形象,珍惜队伍声誉;对照遵纪守法的要求,查摆自己是否存在违反内务条令、五条禁令、为警不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对照作风建设的要求,检查自己思想是否求实,作风是否扎实。要通过专题教育月活动,切实增强民警廉洁从警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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