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成效(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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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成效范文篇1

关键词:内蒙古城市治理治理模式

21世纪,世界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城市发展。完善城市治理是建设宜居城市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内蒙古城市的快速发展与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管理病”层出不穷,城市治理水平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求,成为社会最不满意的领域,城市治理面临着如何进一步推进和突破的严峻问题。

一、克服重建轻管,提高城市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内蒙古“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指导思想并没有落到实处,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治理因利益松手,规划向开发让路,环境为建设放行的问题。城市治理工作繁琐复杂,财政投入大,见效缓慢。不到情况恶化、上级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之时,只能是讲起来重要,比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而城市建设有着效果明显、凸显政绩的特点。博弈之下,地方政府总是把主要精力、人力、财力投入到建设上,这是我国压力型的行政体制在城市发展与治理中的突出体现。由于重“地上建设”,轻“地下治理”,我区很多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维护严重滞后,存在老化、落后、管理不到位问题,例如,地下排水管道由于口径小、后期维护不到位,大雨过后道路臭水积溢,遭遇“内涝”,有的地区管线用不了几年就得重新铺设,各种管线频繁地重复开挖,出现了让百姓叫苦不迭的“马路拉链”现象,给人民的出行带来很多不便,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其实地下管线在国外早已不成为问题了,巴黎、东京、伦敦、罗马、墨西哥、澳大利亚地下水道世界闻名。还有一些城市注重表面繁荣,新区、主街道市容环境的治理并不差,但小街背巷、老区、城中村、建设工地、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就相去甚远了。尤其是在城市中心出现的“城中村”,形成流动人口的聚集地,成为城市治理中对流动摊贩整治、食品安全监管、公共治安管理的难点地区,形成了城市中的“高风险”地区。

究其根源,重建设、轻治理是我区城市发展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厘清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作为城市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其作为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的职能,突出城市治理中的公共服务导向。改革现有的考核机制,把“民生福祉”作为城市治理的最重要内容。新加坡之所以能成为“花园城市”,与其政府在城市治理方面强调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密不可分。建设重要,治理更重要。一个城市建设再多的道路,如果没有交通管治、交通规则,交通拥堵就不可避免。只有治理改善了,建设才能效益最大化;应把纳税人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在普惠性和实用性的民生项目上,少一些观赏性和标志性的建筑,多一些问题意识和民生考量。只有切实把城市治理摆到顶层设计的高度来审视、谋划和推动,才能真正实现建设和治理并举,重在治理。

二、突破城管瓶颈,疏堵结合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城市治理中有许多屡禁不止的现象,如占道经营、乱倒垃圾、车辆乱停、乱贴广告、违章建筑等问题时有发生,长期以来得不到彻底根治,严重损害了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一大瓶颈。目前,城管行政执法局主要将大量的精力花在突击检查、集中整治和事后查处上,有“突击式”“运动式”的特点,行使“未端治理”的职能,许多治理主体采取“游击战术”,再加上具体执法中,大案要案很少,难以向公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管理威慑力不足,使城市治理工作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的低水平循环治理怪圈,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却事倍功半。部分城市在治理中疏堵失衡,没有从根本上改善治理局面。为了争创“绿色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忽视困难群体的利益,片面追求城市容貌的整齐划一,盲目取缔所有占道经营,为了创建“无摊城市”,对摊贩采取强驱硬赶、没收经营工具、缴纳高额罚款等强制手段。这种只堵不疏的强硬做法,虽然也能收到一些成效,但却产生了新的问题,同时这种强硬执法方式损害了政府的形象,甚至严重时引发暴力抗法,如今暴力执法与抗法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备受大众和舆论的关注,人们往往站在弱势群体方,势必增加城管工作的开展难度。

要想在治理中突破瓶颈,走出困境,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需要追根溯源,从源头着手,转变治理理念,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行政”向“服务”理念的转变,把监督、治理、服务融合在一起,才能建立起长效的治理机制。实行疏堵结合的政策,管中疏、疏中管,一方面要兼顾困难群众的就业谋生需求和方便市民生活的购物需求,另一方面又能有效缓解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的对立局面。一是要民生先行。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农贸市场、便民超市、公益广告栏、垃圾转运站、停车场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生活环境,而且长远来看也可以降低治理的成本、提升治理的质量。如在小区里设置公共广告栏来疏导小广告,可以减少清除小广告的工作量。出台配套招商政策加快相关市场建设,免费或低租提供给弱势群众,引导马路市场进厅经营,从根本上解决严重影响市容的顽症,切实兼顾好“肚子”与“面子”的关系。二是要科W合理规划。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做到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完善一片,坚持主体工程与市政配套工程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要配套建设城区各类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完善各类集贸市场,努力从源头上合理规划,统筹建设。特别是市政道路的修缮改造,要同步进行各类管线的改造,能入综合管廊的要入综合管廊,避免反复建设,同时使地下建设与地上建设一样完备。三是要实现无缝治理。治理必须由市容治理向综合治理延伸,由重点时段治理向全天候治理延伸,由市区向城郊结合部延伸,由主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由公共地域向居民小区延伸。将各种科技成果进行整合,高度集成应用于城市综合治理中。四是要逐渐转向柔性治理。传统城市管理是以行政命令、制度约束为主导的管理。柔性治理依靠思想文化的灌输,价值观念的认同,感情的互动和良好风气的熏陶来达到治理的目的,维护治理主体的权益、体恤其需求、顾及其感受,体现人文关怀,充分保障人权,是一种能实现高效率与高士气良性循环的治理。总之,从结果导向的问题式管理变为原因导向的预防式治理,才能真正实现标本兼治,才能真正建立城市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创新城市治理模式,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治理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内蒙古城市治理还未摆脱传统行政主导型管理的模式和框框,城市政府主要采取强制性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维护城市运行,充当着“全能政府”的角色,决定一切,包揽一切,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许多负担,导致效率低下,治理成本高,监管权力失控。由于城市治理主体单一,企业及相关组织参与城市经营的途径及其作用有限,公众参与治理制度缺乏。城市治理中凸显的矛盾和难题越来越多,一些看似简单的城市治理问题却长期得不到解决。事实已经说明,现有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远远落后于城市发展的需要。政府首先需要把自己解放出来,大力推进管理模式改革,培育城市治理网络中的多元主体,构建政府机构、市场部门、社会组织共同治理、相互协调、高效规范的城市治理新格局,从而减轻政府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益、效率。这种治理模式有利于发挥政府、市场、社会这三个主体本身的独特优势:政府的权威公信、财政支撑优势,市场的运营高效、多元竞争优势,社会的个体诉求、公众监督优势。首先,不论在什么时候,政府始终是公共治理的第一发起者和终极责任人,始终是城市公共服务的主要发包方和首席监管人。城市治理主体多元化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的减少或削弱,而是为了政府更有效、更低耗、更有序、更规范地承担作为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责任,更可持续地保障全社会的人本化服务。其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会配套实施以及全民参与监督的治理模式。逐步开放城市治理的运营市场、作业市场、保障市场、监督市场。积极把市政建设等市场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外包公司负责实施。同时,政府购买服务也要区分对待,比如要为提供纯公益公共服务的市场主体提供货币化的补偿。再次,加强城市治理的公众参与建设,兼顾各方利益。完善电子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城管工作的透明度,市民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随时查阅所需要的信息,同时能发表自己的呼声,提出意见建议。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拓宽群众参与城管的领域,建立市民听证、市民评议等制度。营造全社会自我监督、自我治理的意识,形成城市治理的广泛群众基础。不过这种模式也要防止政府管控越位和规范缺位,防止市场价格失控和质量失范,防止社会诉求过度和监督过失。

四、整合城市治理力量,强化街道、社区的治理职能

由于城市治理工作量大面广,情况错综复杂,具体治理事项由多个部门承担,问题就出在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在实际中多头重复管理和相互推诿扯皮现象长期存在,导致治理成本高却效率低下,需要引起警惕的是大量的城市问题不断积累,为城市危机事件埋下隐患,被人们称为“城市治理病”。此外,各有关职能部门间归口不一,壁垒森严,协调起来难度很大,配合力差,难以形成合力,增加了城市治理工作开展的难度,严重影响治理效率。尤其是应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联动应急反应能力差,因此,实践中改变各部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局面,形成指挥统一、互联互通、综合调配、行动迅速的危机治理系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市治理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城市治理体制的承载和支撑。我区城市治理体制重构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目前我区建立了“两级政府、三级治理、重心下移、上级监督”的城市治理w制,城市治理网络虽然延伸到了基层,但实际运作中治理重心下移的制度却难以得到落实,尤其是街道和社区在城市治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城市治理依然被动滞后,缺乏前瞻、超前的主动治理。城市治理职责的下沉已成为国内城市治理创新和改革的大势所趋,基层公共治理机构将走向城市治理的前沿并成为重要主体之一。推进城市治理重心下移,强化属地化治理,是提高城市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赋予街道相应的治理权、治理经费和治理设备,做到责权利相一致,区(县)治理部门可以下放相应的治理人员,对其工作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社区是最基层、最靠近百姓生活的平台,是城市治理的基础,使其发挥应有作用事关城市治理全局。美国的社区治理做得十分出色,昆明市江北社区云大教工小区治理模式也是一个成功的治理案例。对比之下,我区城市的社区建设显得十分不完善,社区治理的发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发展潜力。应确立社区在城市治理中的地位和职责,并对其适当的授权,做到权责一致,费随事转。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治理的巡视、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城管执法机关上报,彻底改变“能管的看不见,看见的不能管”的弊端。充分发挥社区的自治管理能力,城市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培育社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突破治理力量不足的瓶颈。从而建立起市政府统一领导,区(县)政府全面负责,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社区居委会自治的城镇综合治理机制。避免政出多头、互相推诿、高耗低效的城镇治理体制弊端。

城市治理成效范文篇2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月活动的安排,今年9月将进行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省建设厅制定了两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这次城乡风貌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使城乡建筑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包括广告、雨棚、空调、防盗栏等)的立面清洁卫生、色彩协调,附着物规格统一;规范或者拆除城区主要节点、重要地段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影响城市风貌、阻碍城市交通的“裙房卡口”和乱搭乱建,进一步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

园林绿化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加强园林绿化组织领导和专业队伍建设,搞好绿地卫生、植物管护和设施管理,加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和重点地段绿化景观建设力度,使城乡园林绿化面貌有较大改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治理目标。

按照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8月启动,9月务见成效”的要求,对照我市现状,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这两项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健全完善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具体抓。专项治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责,分清任务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乡风貌专项治理行动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行动分别由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负责组织领导,两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是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市级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配合。

具体来说,市规建局要牵头做好城乡风貌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城乡风貌治理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的乡镇、村庄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地点“裙房卡口”进行整治;着力推进新建工程配套绿地的建设,切实加强绿地规划指标控制,加强城市景观节点和新区环境绿化规划建设与指导,加大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取缔违规违章侵占城市公共绿地的施工场所。市城管局要对照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标准,及时整治城乡建筑构筑物立面及附着物,负责规范治理临街建筑的墙面和玻璃、临街店铺、广告、店招、灯箱等;牵头负责城乡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管辖绿地及绿化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边坡挡墙绿化和拆违建绿后期管养工作,确保城乡绿化的观赏效果。各县(区)负责组织和领导管辖区内城乡风貌打造和城乡绿化专项治理的实施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治理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投入,重点要搞好事权范围内的示范点打造,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安排,制定好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在认真落实自己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主动与县(区)、部门联系,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技术服务,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自的责任,把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使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回音、条条有落实。

(二)明确重点,制定方案

8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9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而重中之重就是城市主干道、广场、国道、省道、县道道路及周边视野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县和示范点所辖范围,居住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和道路交汇处等重要节点和部位的治理工作。

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主体要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两个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与实际,在本月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人文特色,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突出示范点的打造工作,并聘请专家或委托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指导优化;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中心城区如何治理,主要街道如何治理,居民区如何治理,城市和乡镇及村庄主要节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和重要地点“裙房卡口”如何治理,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治理方案要一一对应,严格把关,特别是在示范点的打造上,要对打造全程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确保示范点的打造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迅速启动,确保见到成效

目标任务已确定,关键在于落实。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要在今年8月25日前完善各自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今天会议要求,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必要的投入,尽快启动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示范点的打造相结合,精心策划,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花力气、下功夫,在重点部位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域精品亮点,彰显治理工作成效。并通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整体推进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提高城乡绿地率,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参与

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拆违建绿、拆墙透绿、拆旧建绿工作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单位和个人利益,遇到一定阻力。要把宣传作为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抓手,以宣传造声势,以宣传促行动。各级新闻媒体要设专题、辟专栏,多版面、多时段、多频道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标牌以及车站、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固定宣传设施,大力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激发全民支持和参与城乡风貌打造、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行。

五、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要强化督促检查,把督查问责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手来抓,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要着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查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并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查找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运用“曝光台”,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暴露出的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效能督查和过错问责。

六、协调三种关系,推进综合治理

(一)协调点的打造与面上治理的关系—以点的打造带动面上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以局部治理带动整体治理。根据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示范点的打造来带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工作。目前我市共确定了乡镇、村庄、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学校、旅游休闲场所、产业园区、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等十类55个示范点,并在其中确定了4个乡镇、5个村庄和密地桥至渡口桥之间道路秩序作为重点打造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示范点打造。同时,在抓示范点打造的基础上,对面上的治理也不能放松。要按照“要求不减,标准不低,力度不弱”的要求,通过推广示范点的经验,以点带面,既在点上干出成绩,又在面上抓出效果,达到重点推进、全面治理的目的。

(二)协调专项治理与全面治理的关系—以专项治理促进全面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涉及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等方方面面。而专项治理工作是安排一段时间,明确工作重点,集中人力、物力,对某方面的问题进行突出治理,以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全面治理工作。今天启动的城乡风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就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的一环。各县(区)、各部门在抓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对其他方面的治理工作也不能放松;既要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又要进行全面治理。我们要确保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各项专项治理,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

(三)协调近期治理与长期治理的关系—以近期治理保障长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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