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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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篇1

关键词:转型期教师职业倦怠哲学解答

关于教师职业倦怠问题的研究始于1979年。1979年,美国国家教育协会(nea)首次关注并专门提出教师职业倦怠的问题,同年nea把教师职业倦怠作为当年年会的研究主题。本文将着力探讨中国教育转型期教师职业倦怠问题,并尝试为此问题作以哲学视界的解答。

一、教育转型期教师职业倦怠的表现及研究现状

1.教师职业倦怠的表现

研究采用mbl—教师版(mbl—educatorsurvey,简称mbl—es;maslachburnoutinventory,简称mbi),以分层抽样的方法对某省省会城市的教学一线教师进行测量。测量结果表明:该城市的教学一线教师近80.5%存在职业倦怠的问题。关于职业倦怠的具体表现,梳理和提炼上述研究结论,从职业倦怠理论的情绪衰竭、非人性化、低个人成就感三个维度综述成四个方面:职业情感长期处于冷淡状态;师生关系、同事关系出现隐性不和谐;普遍认为工作强度过高、工作压力无法承受;普遍认为工作中没有成就感。

2.教师职业倦怠问题的研究现状

1979年以来,国外关于教师职业倦怠理论的研究主要是运用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以“马勒诗职业倦怠问卷”(maslachburnoutinventory)为蓝本,美国、加拿大、德国、荷兰、西班牙等国家都编制了“本国版本”的马勒诗职业倦怠问卷,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wWw.133229.COM如城市教师、郊区教师、农村教师倦怠状况的比较;教师职业倦怠和课堂管理的自我效能感的研究;教师自我概念评价标准的发展等。心理学者们还应教育研究的需要编制了mbl-教师版(mbi-educatorsurvey,简称mbi-es)。同时,对易导致职业倦怠的教师类型、教师职业倦怠的过程两个问题取得了目前学术界公认的较成熟的理论。

我国对教师职业倦怠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成果也比较少。通过清华同方cnkl论文数据库检索到的国内关于教师职业倦怠理论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关于教师职业倦怠问题的研究还仅仅停留在对国外研究成果的引介、对国内教育实践中该问题的初步探讨上。在关于教师职业倦怠致因及对策的研究中,从心理学和管理学的视阈研究的较多,而从教育学的视阈,特别是教育哲学视阈的研究还不普遍。

二、教师职业倦怠问题哲学视界的“解”

以哲学的视角,运用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理论透视问题,从教育哲学的视阈为教育转型期教师职业倦怠的问题求证一个哲学视界的“解”,得出以下四个维度:

1.社会因素——宏观的制约条件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念里,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属性,更重要的是人是社会存在物,具有社会属性……那么,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社会因素对其的影响应该是首位的。在考证社会因素对教师职业倦怠的影响中,有两个因子的影响尤为重要:一是社会发展对教师提出的“高”期待;二是教育改革对教师提出的“高”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崛起,作为承载民族复兴希望的教育事业受到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教师也在这种关注中被寄予前所未有的“高”期待,甚至已经上升到关乎人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都期待教师担起来的程度。

在西方各种教育思潮的影响下,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的改革可谓是大刀阔斧。随之而来的“新教学观”、“新课程观”、“新人才观”等等。在这种种新的“观”中,教师成为了践行这种新的观念的行为主体。既然是全新的实践,就难免是“摸着石头过河”,更难免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教育改革对教师提出的“高”要求却丝毫不让步:为适应教育改革,教师要“勇于”接受知识总量几何级数的增长,教师要“勇于”摒弃已经习惯多年的教学方法,教师要“勇于”承担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责任,等等;为了教育改革的成效,这些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教师对教育改革是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的,立竿见影,是不科学的,急功近利,是不现实的。

反思这种“高”期待,一种哲学视阈中的“公正”赫然发出了“呐喊”。公正是马克思人学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公正作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相称”或“平衡”的关系,力求强调社会赋予其成员“相称”的赋予[2]。那么,不难看出:在民族崛起、民族复兴的国情需要下,教师被社会赋予了与其客观能力“不相称”的赋予。这种“不相称”使教师陷入了痛苦的压力。这痛苦的、无形的压力使不能承受“高”期待的教师的自尊心和自信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使他们的工作热情一点一点被蚕食掉,使他们的工作士气一点一点被消磨尽。

反思这种“高”要求,在意义引领的层面

使教师在一个参与的过程中获得更加重要的东西——体验参与的过程的愉悦感,或许追求比结果更重要。我们的改革真正的取向应该是以教育改革为契机,倡导以学生为主体,倡导教师深入到学生层面,注重学生的参与、教师的参与,注重体验过程,并在这种体验的过程中成长。只有这种在价值取向上更取向于“体验过程”的教育改革,才能吸引和激励教师努力地在过程中去改变或调

整既往的“过去时”的学习方法、工作方法、生活方法,并在这种具有“主动性”意义的改变中,通过体验,意识到传统的教学观念约束了自己的发展、进步,也阻碍着学生的发展、进步。这样一来,为了自己的长足发展,为了学生的更好发展,教师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很自然地就被充分调动出来。并且,这种通过“体验过程”而激发出来的教师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远比一些口号、动员、报告、会议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这是一种意识形态。从思想的深处,从意识的源头所进行的“改革”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不被抵触、排斥、倦怠,才能真正收效。

2.组织因素——微观的约束条件

在考证教师职业倦怠的成因时所提炼出的组织因素,不是管理学视阈在考证组织因素与工作绩效关系中通常着眼的组织文化,而是似乎“过犹不及”的教师评价体系和学校竞争机制,主要表现为教师评价体系对教师工作状态的隐性压力、学校竞争机制对教师工作状态的显性压力。

一直以来,我国的教师评价体系从严格意义上说是一种终结性评价。这种评价体系,从评价的功能上看是为了管理与奖惩;从评价的主体上看是领导者;从评价的方法上看是过分地追求量化[3]。因此,这种带有终结性意义的评价体系,其目的和作用也仅仅是给教师下一个结论,便于进行比较与鉴别。

面对过去教学做多做少、做好做差而待遇却没有什么区别的弊端,现代学校管理实践引入了“竞争机制”。但是,在调研中发现:正在实行的学校竞争机制缺乏科学性,缺乏民主与公正性,缺乏人文关怀。以“升学率”、“优秀率”、“达标率”作为竞争的评价标准,以竞争机制为由,不断增加教学一线教师的工作压力,甚至于牺牲基层教师的基本个人利益,实行残酷的“末位淘汰制”。

反思现行的评价体系,评价主体单一,自上而下的领导评价占主导地位,教师本人及其同事、学生、家长的参与很少,教师处于被动的评价地位[3]。在这种评价体系下,教师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可能性被忽视,教师本人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更无从谈起。这种忽视了教师的个体差异、忽视了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的评价,久而久之,不仅没有成为激励教师内在发展的动力,使教师有明确的努力方向,从而不断进步,实现自身的价值,反而成为一种带有负面影响的阻力。在这种只有奖惩、定性意义,没有导向、激励、诊断、调控、反思、发展功能的评价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被束缚,教师也日益在这种缺少主动性、创造性的评价面前从不积极到倦怠。

反思这样的竞争机制,首先,忽视了教学工作的特殊性。教师的教学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难以量化,它不像工厂工人在流水线上简单地生产同一型号的产品那么简单。所以,这种忽视“德、勤、能、绩”的带有功利性的竞争机制必将带给教师不合实际的现实压力;其次,采用“强制性”的惩罚手段,以牺牲基层教师的利益为代价的竞争机制,必将引起大部分教师的反感和不满;再次,带有“淘汰”色彩而非“激励”色彩的竞争机制,使教师的工作心情充满灰色的压抑。试想,在一个不民主、不公正、缺少人文关怀的工作环境里,整日带着抵触的灰色心情压抑地工作,人怎能不倦怠?

3.职业因素——客观的规定条件

探讨职业倦怠问题,职业因素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研究中发现,教师职业倦怠中导致倦怠的职业因素主要是职业能力和职业强度。

随着素质教育的实施,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受到重视,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考虑怎样教,更要考虑学生怎样学。随着21世纪初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推出,教师从知识传授者角色调整为学习组织者、合作者、开发者、引导者,教学方式从讲授式、灌输式转变为启发式、案例式、探究式[4]。在这种背景下,启发式教学、案例式教学、讨论式教学,组织自主性学习、合作性学习、研究性学习等等,诸如此类,都对教师提出了规定性的职业能力要求。

在这种规定性的职业能力的要求下,怎样去适应这种挑战,成为对教师的一种严峻考验。从主体性哲学理论上看,这种旨在摆脱传统教育理念而规定的职业能力是在实践层面给予了教学一线的教师绝对的主体性,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的实现变为可能,也为教师个体的主体性发展提供了可能。但是,在践行这种旨在摆脱传统教育理念而规定的职业能力时,教师如何从过去的传统教育中的师生间的“我—他”关系很好地转变为“我—你”的关系,是整个教育

活动能否在教师的价值引导下实现学生自主建构和主动发展的关键。

研究结果表明:因为教师没有在教育活动中建立起一种主体间性哲学所倡导的师生之间的“我—你”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没有实现预期的平等对话、交流、沟通,师生之间没有在知识、经验、思想的共享中达到彼此精神上的融通。于是,这种旨在摆脱传统教育理念而规定的职业能力反而成为了教学活动有效进行的阻力。由此,教师开始对这种规定的职业能力置疑,并认为自己没有在这种规定的职业能力中找到自己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价值,久而久之,对教学产生了一种倦怠感。

4.个人因素——主观的现实条件

在研究中发现:在导致教师职业倦怠问题的原因中,除了社会因素、组织因素、职业因素以外,教师的个人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主观现实条件。其中,教师自身的高期望与能力经验的反差,教师自身心理状态和结构的亚健康,是教师职业倦怠现象背后共有的两个具有个性特点的因子。而教师自身心理状态和结构的亚健康主要表现在两个维度:一是面对“挫折”时的心理调适能力欠佳;二是面对“冲突”时的心理控制能力欠佳。面对“挫折”的心理调适能力欠佳的主要表现是教师在挫折情境下极易产生烦恼、困惑、焦虑、愤怒等各种负面情绪所交织而成的心理感受。面对“冲突”时的心理控制能力欠佳主要表现为当教师同时怀有两个动机而无法兼而获得时的强烈的心理不满足感。

三、教师职业倦怠问题的哲学视界“解答”

1.树立新的职业意识——明确的人生目标,稳定的教育信念,浓厚的科研兴趣,个性化的教学方式

“人不仅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和社会化动物,而且‘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人不仅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且具有精神属性”[2]。这是马克思的人学思想中对人的精神属性的一段论述。从这段论述中,不难看出意识在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乃至人的主观世界的改造中的重大意义。因此,树立新的职业意识是首要的任务。

这里所言的“新”的职业意识,包括明确的人生目标、稳定的教育信念、浓厚的科研兴趣、个性化的教学方式四个维度。

2.培育新的个人素养——自我认知能力、自我反思能力、自我激励能力和自我监控能力

谈及“新的个人素养”的内涵时需强调“培育”的概念。之所以在这里使用“培育”而非“培养”,是想着重强调在这种个人素养形成中以“精神引导”的方式为主的取向[5]。正因如此,在思考这种新的个人素养的内涵意义时,也是站位在教师“主体性建构”和“主体性发展”的立场的。

这种新的个人素养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的能力:自我认知能力、自我反思能力、自我激励能力和自我监控能力。

3.倡导新的管理方式——主动发展,能动创造

“新的管理方式”主要“新”在管理中对教师主体意识、主体地位、主体能力的弘扬,并以此鼓励和实现教师的主动发展、能动创造。

4.践行新的制度保障——改革教师评价体系,改革教师教育体系

原苏联心理学家卡普捷列夫曾说:“自主性之所以重要,首先不是因为它在生活中有用,而是因为它符合创造性的自我发展需要。离开自主性,人就不可能获得发展。”[6]因此,教师主体性的发展必须以其自主性的确立为前提。所以在改革评价体系时,要力求进一步下放教育自主权,激发教师的自主性。主体性确立要有主体意识,同时也要有一定的主体行为能力做保证。因此在改革教师教育体系中,要力求为教师提供不断学习的机会,提升其作为教育主体的选择性。让教师具有弘扬主体性时所具备的相应的实践能力、反思能力以及创造能力。唯有这样,教师才能真正成为自己行为的主人,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设计选择,对自己的未来进行开创。

5.建立新的师生关系——师生同为教育活动的价值主体

“新的师生关系”旨在强调师生同为教育活动的价值主体。在这种同为教育活动的价值主体中,师生之间实现了从“我—他”关系到“我—你”关系的转换。这种“我—你”关系,恰是主体间性哲学所倡导的。

6.尝试新的教研方式——教师与教育理论工作者合作研究,倡导行动研究

“新的教研方式”的主张有两个方面的取向:一是教师与教育理论工作者合作研究;二是倡导行动研究。

当代主体间性哲学承认多极主体的并存,强调不同主体在相互交流、对话和合作之中提升各自的主体性[7]。那么,教育理论者与教师之间应是一种平等的“我—你”关系,而不是以往的“我—他”关系。由此,教师成为了教育研究活动的主体,倡导教师与教育理论者共同合作开展教育研究也将是新的教研方式探索中一个大有裨益的尝试。此外,倡导行动研究也是有益的尝试。教育行动研究改变了教师的专业生活方式——将“行动”与“研究”融为一体,在研究中开展教育,在教育中开展研究。应该说教育行动研究是教师主体性发

展的重要方式,教育行动研究可以促进教师主体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郑绪斌.教师评价的比较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06(1).

[4]王绍兵.新课改下的教师角色反思[j].当代教育论坛,2005(5).

[5]金生鈜.规训与教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篇2

一、大学教师为职称所累

眼下,大学教师最关心什么?许多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给出了“职称评定”的回答。近年来,随着大学扩招,大量的青年教师走上高校工作岗位,而他们不约而同面临着职称评定的问题,也是最让他们操心的事情。职称评定意味着什么?一位大学教师说:“它关系到待遇、它关系到脸面、它关系到社会地位以及社会认可度。”

如同学生为优异成绩努力学习,职称评定也可看做是大学教师的“测验”。有学者认为,目前来看,职称评定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职称所代表的是一位教师的资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学术能力。但是,职称评定仅是一种评价手段,而非目的。职称评定的目的,还在于促进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职称评定与教研理应是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

然而,在现行职称评审标准下,许多大学教师却为职称评定所累,甚至深受“折磨”。职称评定本为促进教学,却在事实上游离于教学之外;职称评定本为提高教师科研水平,却衍生出了许多的学术“垃圾”。这无疑与职称评定的初衷背道而驰,对于高校的教学科研也是一种“伤害”。

职称评定为何没有到达到理想的状态呢?究其原因在于现行职称评价标准的单一,以及“重学术,轻教学”的导向。对此,河南某高校一位教师深有感触,由于现行的评审条件中与教学直接关联的几乎没有,完成外语、科研、论文等这些硬性指标成了通往职称评审的唯一通道。于是,高校里呈现出一派人人忙科研、人人忙论文、人人学外语的“繁忙”景象,而这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术弄虚作假、在课堂上敷衍教学等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为了达到职称评审标准,许多教师本末倒置,每天忙于找关系做课题、发论文,对教学用心甚少。正如有学者所言:“在偏重科研的指挥棒下,为晋升职称,许多大学教师不得不将大量精力花在论文和课题上,无暇顾及课堂教学,其直接后果是教学质量下降。而他们职称越高,离讲台就越远。讲台上难觅名教授身影,这在大学里已不是个别现象。”

对此,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认为,传道、授业、解惑,原是教师的本职;教学,也应该是大学的第一要务。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大学要办成研究型大学,科研的地位越来越高,教学的地位则每况愈下。不少学校急于办成研究型大学,职称评定片面强调科研特色,任意抬高科研的地位,教学不仅相形见绌,甚至连基本地位都保不住了。

那么,注重科研的职称评审制度真的促进了更多科研成果的诞生吗?有资料显示,我国的课题成果有近80%成为悬置成果,得不到实施与落实,造成了大量人力、财力的浪费。有的课题干脆就是为了职称而进行的“职称课题”,其成果根本没有可操作性和学术性。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我们的“课题”太多,因为每个人都要评职称,评职称就要做课题,这种“为科研而科研”的科研,最终导致科研“异化”,形成课题“泡沫”。

由此看来,单一的职称评审标准似乎成了扼住我们教育发展的绳子,也引导着教师偏离了教书育人这个本职轨道,导致教学质量下滑。

二、课上得好也能评教授

晏才宏,上海交通大学的一位普通教师,2005年3月12日死于肺癌。他去世三天内,上海交大校园BBS上,竟发表了学生千余篇悼念文章。许多学子缅怀他上课的种种独特之处:一杯茶、一支粉笔,从不带课本和教学参考书,知识烂熟于胸,例题信手拈来。再加上一手俊秀的板书和抑扬顿挫的嗓音,晏才宏的电路课被学生誉为“魔电”,几乎场场爆满。

然而,尽管教学水平和师风师德广受赞扬,但是由于没有论文,终年57岁的晏才宏去世时还仅仅是个讲师。晏才宏生前说过,发表学术论文要十分慎重,必须在某个领域有突破性的创见才拿得出手,为评职称而拼凑论文的做法他不忍为之。在生命最后一刻,晏才宏说:“作为讲师,我问心无愧。”

没有教授的头衔,但晏才宏显然在广大学子们心中留下了更为光辉的背影。一留言如是说:倘若以世俗的眼光看,他不能算是功成名就;但在人生价值的天平上,他的分量很重很重……晏才宏的处境引发了人们对于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现状的强烈质疑——没有论文,即使课讲得再好,也不能评职称,那么教学在高校中被置于何地?

只讲课的教师在大学地位何在?尽管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到今天为止还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大学教师依然为职称所累,为论文奔波。但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高校已经开始了相关探索。改变正在发生。

2009年,江西理工大学推出了“双轨制”职称评价体系,改变了现有职称评审规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课上得好也能评教授。据悉,江西理工大学是为全面贯彻“教学优先、教师优先、学生优先,鼓励最好的教师到教学第一线”的原则,而决定在2009年的职称评定过程中,设立“教学型教授”、“教学型副教授”岗位的,其目的是为那些教学质量高却又被诸多职称评定办法卡住的教师开一条绿色通道,鼓励更多优秀的教师潜心于一线教学。

在此政策下,在2009年的职称评定过程中,深受学生爱戴,所教课程在全校选课听课率最高,却总因职称外语考试不能通过而难圆教授梦的教师聂龙云被评为“教学型”教授,学校已将材料报送省人事厅。

对此,江西省社会学学会会长王明美认为,江西理工大学设立“教学型教授”是个进步,“教学型教授”岗位的设立,是对教师职责的本位回归,必定促进大学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学生将是直接的受益者。这一政策的制定体现了职称的评审标准从务虚向务实的转变。

从晏才宏到聂龙云,两位普通教师的不同境遇,让人们看到了职称评定的“改变”。

三、职称评定走向何方?

职称评价,是对大学教师的绩效考量,是大学评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可以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评价;另一方面,也是敦促教师不断学习,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的一种激励方式。因此,大学教师热衷于职称评定也无可厚非。然而,关键的问题是,目前职称评审标准重学术、轻教学,直接影响到了大学教学质量,这与职称评价的初衷背道而驰。

那么,职称评定应走向何方呢?

葛剑雄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是要真正办好研究型大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大学要办成研究型大学,不少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出于某些原因,向研究型大学发展,这其实是不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国家教育部门应该限制研究型大学的数量,提高质量,完善高等学校的形态分布,理顺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二是使职称回归本来意义和应有的地位。比如说在研究型大学中,教授应该具备教学与科研两方面的能力,承担两方面的任务,而那些普通高校,只承担教学的教师可以另定系列,或者称为讲师,可分不同等级。只承担科研的教师可定为不同等级的研究员。资深的、贡献大的讲师和研究员也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酬,享受类似教授的待遇。这样才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像晏才宏那样的悲剧才不会重现。

江西理工大学创造性地建立了职称评审教学评价体系,这虽然并不是对现行职称评审标准的根本改变,也并不是每年都有固定指标的定量考评。

但它传递了一个讯息:我们的职能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职称评审对教学质量影响。并且,职称评审也不再是唯一的“独木桥”式的职称评审途径了。立足教学,课上得好也能评教授。这不能不说是江西理工大学的一个破冰之举。

大学以学生为本,教师以教学为本,很显然,作为撬动教师积极性的职称评价体系,理应回归教学本位。江西理工大学的探索是教师职称评价体系的回归,它“解放”了教师,给大学带来了活力。

对于这一评审标准的出台,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副处长刘祖文说,江西理工大学不是一所研究型大学,学校虽然肩负着一部分科研任务,但更重要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培养学生。这种新推出的职称评定标准建立在学校自身的情况之上,相当于“两条腿走路”,对于在一线教书的老师,把书教好也能评上职称,让他们在教学的路上有目标有希望。

从行政行为上讲,江西理工大学教学型教授岗位的设立和教学评价体系的形成,我们看到的是教育的自省,是教育职称评价标准与评审原则的理性回归。我们不否认现行职称评定标准中大多数条款的合理性,但教学评价应该是评定标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或者应该成为另外的一个评价体系。

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篇3

关键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双师”素质

本论文是河北省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深化高职院校职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编号:JRS-2014-5002)的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高国云、李素其、田亮、贾杏玲、王力昆、吕闽。

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是对教师教学业绩、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的综合评价。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审制度能够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然而,与高职教师息息相关的职称评审标准却与普通高校教师并无区别,仍以论文、课题、教材等科研成果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使得高职院校教师为了搞科研付出了巨大的精力,这与“高职院校培养的是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相背而驰,教师无暇专心提高教学水平和实践操作技能,培养出的学生难以达到“行家里手”的标准,严重阻碍了高职教育的发展。探索和研究职称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并找出相应对策,对高职院校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职院校职称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课程改革滞后

课程改革是高职教育改革的核心。高职教师在课程开发的过程中,应建立以技能培养为中心、以职业素养培养为主线、各学科衔接有序,形成以实践为核心的行动课程体系。在教学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先进的教学方法,自觉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然而“学术至上”的评审标准,使得高职教师将主要精力集中到论文、课题研究中,无暇顾及课程开发,使高职课程深陷学科课程体系的泥潭之中,培养出的学生与“掌握一技之长,能够独立解决生产过程、企业实务中实际问题的行家里手”相去甚远。

2、忽视教学质量

高职院校的首要任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高职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丰富实践经验。对高职教师的考核应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然而,在职称评定中,只规定了教学工作的数量,对教学工作的质量考核却笼统而模糊。如河北省高职院校教授资格评审条件为例,要求“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有两年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可见,评审条件中规定了授课门数、教学质量优秀的次数,而对实践教学考核并没有做具体的要求。

3、空谈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办学的必由之路。学校与企业应以双方利益为纽带,构建合作机制,促进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然而现在普遍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的局面,究其原因是高职教师不能有效地为企业提供服务。高职教师的主要经历都用在了凑齐职称评审标准中要求的项目,少有精力进行专业技术研究、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如果高职教师不能有效地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那么很难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也就无法实现。

4、重学历轻能力

对于高职院校的教师,能力与学历哪个更重要?一个本科学历的教师,教学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有相关职业技能资格,但是没有研究生学历就不能评副高职称;一个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即便教学能力差、缺乏实践经验、不具有相关职业技术资格,仍然在一毕业就能享受中级职称,两者的巨大反差使广大教师不得不利用大量的业余时间奋战在取得硕士学位的道路上,忽视了教学水平以及实践能力的提高。

5、评审标准不当

高职院校副高以上职称评审一般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各高职院校只有推荐权。高职院校内部的推荐意见大多流于形式、职称申报人员的工作成绩透明度不高、没有答辩环节、没有实质性的审查和评议,人情成为关键因素。职称评审相关制度不完善,职称评审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职称评审的程序不规范。

此外,高职院校校教师参加职称评审的代表作(2篇)统一送普通高校鉴定。然而,普通高校评审专家对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不太了解,对高职院校教师的重点研究方向也不熟悉,他们的鉴定结论很难真实地反映高职教师的科研水平。

6、缺乏约束机制

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实行职称评聘合一。教师只要取得了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后,就可以被聘用,一旦聘用,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资、津贴、福利等,造成教师认为评上高级职称就高枕无忧了,因此丧失了前进的动力,工作倦怠、不思进取,无论是在科学研究上,还是在教学、社会服务商,都很难再有作为。究其原因,就是缺乏评后约束机制。这种一劳永逸的职称评审制度扼杀了教师的创造力,造成人才的平庸化、功利化。很多人搞研究,仅仅是为了晋级,评上职称后,不去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将其转化为生产力。因此,实行教师职称动态管理、建立岗位聘任“能者上、庸者下”的机制,无论对教师还是社会都是有益的。

二、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聘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成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高职院校应成立独立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高职院校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应由高职院校的专家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成。这些专家应熟悉高职教师的工作环境、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高职教育对教师的能力需求、高职教师科研的方向及重点。

2、建立高职院校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高职院校担负着为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任务,对高职教师提出了不同于普通高校的要求,因此,在职称评价指标体系上也应区别于普通高校。高职院校职称评价指标体系应坚持教学、实践两个导向,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体现教学的重要性。高职教师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并将其贯彻到教学中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为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人才奠定基础。科研考核评价评价应注重研究成果的质量,降低数量要求,内容应包含两个层面,一是高职教育教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推动高职院校教学改革与发展;二是应用性研究,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出技术解决方案,有效地为企业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规范职称评审操作程序

为了使职称评审工作更加地公开、公平、公正,高职院校应加强对职称推荐评审过程的监督,评审前公开申报人的业绩贡献,评审后公开评审推荐结果,以确保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篇4

一、高校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现状

(一)职称评审权改革目前,对于省重点建设大学的教师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权及部分学科副高级职称评审权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下放到各高校,对于新成立的本科院校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仍完全由省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福建省于2005年开始试点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学校自主评审工作,6所省重点建设大学的62个学科专业获得了自主评审资格[1]。因此,目前除这6所省重点建设大学的部分学科由各自学校自主评审外,全省高校大部分的职称评审仍然是以省职能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机构评审为主。对于高校教师高级职称的评审,学校自主评审与省职能部门组织评审的主要区别在于:学校自主组建学科评议组与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库由学校负责建立。

(二)职称评审工作程序改革近年来,虽然在学校推荐与组织代表论文送审这2个环节的先后顺序上有所调整,但总体的工作程序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其主要工作依然包括代表论文送审、职能部门组织预审、学科评议组评审、高级评委会评审等几个部分(图1),在职能部门组织预审、学科评议组评审、高级评委会评审中的任意一个环节未能通过的均视为当年评审未获得通过,而代表论文送审结果则是学科评议和高级评委会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制度现状及评审文件改革福建省现行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依据(即职称评审文件)主要指1997年制订的《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文件在职称评审的对象、政策导向、任职条件、评审组织和程序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本省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这一评审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高校人才评价的发展要求,如仅在论文的规定方面就存在:评价体系不完善,各系列职称学术论文规定单一化,时间要求的规定不够合理等几个问题[2]。而且评审中还普遍存在对学科差异重视不到位、认识不深入的问题[3]。因此,福建省于2010年9月组织修订了《福建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主要在论文级别认定、教师工作量、科研课题、学科评价分类、破格要求、奖项界定等几个方面作出了新规定,尝试对福建省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做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二、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

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特别是高校岗位设置改革的进行,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无论是职称评审文件改革还是高校聘任制的试点改革都或多或少受到各方面的制约,给改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一)旧制度形成的固有认识自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以来,高校教师职称由评审组织评审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如“教授”这一专业技术头衔必须由一个组织给予认定这一观念也已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形成。因此,若突然取消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而采用学校自主聘任制,会对人们的传统观念造成很大的冲击。在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方面,现行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文件自1997年实施以来,已经在福建省实施了10余年。无论是职称的评审条件,还是职称的评审组织、评审程序,都已在高校教师中留下了固有的认识,如果突然间发生了改变,也会使相当一部分教师以及对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有所了解的人在一定时期内产生心理不适应,从而容易产生排斥心理。

(二)来自教师的制约因素来自教师的制约因素主要存在于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方面。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所涉及最直接、最敏感的群体无疑就是要参加职称评审的高校教师。在现行的高校人事制度中,职称评审是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教师的工资、待遇、福利都与职称相挂钩。因此,若新的评审文件出现不利于某些教师职称晋升的情况,势必使这一部分教师对新文件产生抵触心理。心理学研究也表明,人作为认识事物、改造事物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其认知、习惯、安全和经济等因素会对包括制度在内的组织变革形成阻力[4]。而教师的抵触心理就有可能促成教师通过个人、单位或是社会的手段阻碍改革进程的推进。

(三)来自高校的制约因素对于评审文件的改革,由于各高校的综合实力存在差别、教师职称结构也不尽相同,造成了不同高校对评审文件的条件规定看法不一: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认为评审条件应该提高,而综合实力较弱的高校则希望降低评审条件以利于学校教师职称的晋升。高校内部学科的差异也对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持不同态度:强势学科担心职称评审文件改革缺乏高端引领容易导致晋升的高级职称人员水平的降低,从而影响本学科的发展;而弱势学科则担心提高职称评审条件会加大高级职称晋升的困难而影响学科的发展。各高校对改革中的职称评审文件从各自的视角加以衡量、解读,对职称评审改革存在种种顾虑,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完全下放职称评审权的顾虑。全省各高校由于自身的发展状况不同,学科发展也存在很大差异。对于学校的优势学科,组织本学科专家评审或者组织专家鉴定比较容易完成;而对于学校的弱势学科.由于,学校本来就缺少相应学科的专家,因此组织学科专家评审就成为摆在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一个现实难题。

2.对取消资格评审采用直接聘任制的顾虑。在全省高校岗位设置完成以后,高校必须以省职能部门核定的编制数设置各级别的岗位。在已有的高级职称岗位数的限制下,在高校岗位聘任制度、聘后考核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取消职称评审,高校势必受困于高级职称岗位的分配问题。另外,直接聘任取消了职称评审对聘任资格的一个基本认定功能,增加了高校对聘任资格的认定成本,这一方面给了高校更多的自,但另一方面也使部分可通过职称评审化解的聘任矛盾转移到高校的岗位聘任工作中。

(四)来自社会的制约因素目前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改革要以评审的社会化为目标,必须充分考虑职称评审改革中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制约因素,逐步转变政府在职称评审中的组织角色。

1.逐步转变政府在职称评审中的组织角色,制约政府职能部门角色转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中国社会传统的权力观念,如何使政府从一个参与者变为监督者,从一个组织者变为管理者是制度改革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

2.高校的职称评审改革也不能脱离当前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的现实状态,如何实现社会化评审,如何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协调发展也是制约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

3.实行直接聘任制、取消职称评审还受到现行与职称相挂钩的人事政策的制约。如高校教师转评其他系列职称以及工作调动、退休时的身份认定、与职称有关的干部保健待遇和奖项申报、课题申请等有关问题。同时,这一系列问题有关的政策、制度调整以及在聘任制改革后与原有职称评审制度的衔接工作也直接影响聘任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出路

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并不是彻底否定现有的职称评审体系,而应该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有目的地进行调整,逐步改变当前“职称即职务,评职称就是评待遇,能上不能下”的状况[5],使职称评审逐步从一个政府行为过渡到一个社会行为,为最终实现高校的用人自主以及人才选拔奠定基础。现阶段,在通过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要努力克服职称评审改革的各种制约因素。在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中既要充分考虑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又不能为个人利益而使整体利益受损,要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笔者认为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优化职称评审的定量化指标

对于职称评审条件量化的优缺点,有的学者认为量化少容易造成论资排辈的现象[6];有的学者则认为数量化的学术评价体系导致高校教师岗位聘任的不公平[7],对学术评价定量化的诟病也引起了广泛共鸣[3]。但笔者认为,高校教师职称的社会化评审与高校岗位直接聘任必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除了不断优化定量化的指标以加强职称评审的导向性外,在设置定量化指标时还应注意在定量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对教师实际能力进行定性评价的手段。因此,职称评审指标的量化工作必不可少,量化评审指标最主要的好处在于:指标量化后,提高了职称评审的可操作性;根据量化的指标评审,有助于体现职称评审的公平原则;量化的指标可作为高校自主评审时的基本依据。当然,定量化并不是简单的数学累加,定量化还要改变当前评审指标多重视量的积累,而对质的把关不足的缺点,在大学教师技术职务等级评审中利用能力最大模式正确处理绩效替代性问题,形成技术职务等级“能者上、庸者下”的灵活激励格局[8]。

(二)逐步下放评审权,引入社会化评审功能

评审权的下放工作是进行社会化评审的基础,而评审权的下放工作应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只有在高校学科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够将相应学科的自主评审权下放给学校。通过评审权的下放逐步降低省职能部门职称评审的比重,最终去除职称评审的行政化体制。在现阶段,应根据学校发展逐步下放省重点建设大学各个学科的高级评审权,对新建本科院校试点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最后将下放评审权的学科范围不断扩大,逐步将政府的评审行为过渡到学校自主或社会化的评审过程。组织高校弱势学科的社会化评审,协调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机构对高校弱势学科的评审,统筹不同高校强、弱学科之间的互评。

(三)做好与高校职称评审有关的制度建设

职称评审制度与高校的岗位设置及聘任制改革密切相关,在高级职称岗位职数核定后,如何设岗及对岗位聘任如何管理和考核,是高校建立人才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最为关键的要素。而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则与岗位设置与聘任制改革相辅相成。要打破现行的重评审轻聘任的职称评聘模式,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及聘后管理的相关制度建设。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学校在首次岗位设置聘任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岗位设置聘任方案,及时出台聘后的管理、考核方案,逐步将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结合起来。对于有自主评审权的高校应进一步完善本校自主评审的职称评审相关制度建设,根据省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不断修订本校自评部分的职称评审条件,并在省有关文件改革的基础上拟定符合自身学校办学特点的自主评审条件。

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篇5

【关键词】高职教师;激励机制;激励理论

激励是一种人内心的活动状态,是指激发员工的行为的一种心理过程,管理者通过各种管理手段满足员工的需求,激发员工的行为动机,并使员工的行为朝着组织期望的目标发展的过程。激励是提高组织与员工绩效的关键因素,有效地激励机制是组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高职院校吸引和留住适用学校课程改革与专业建设需要的人才,将现有的人力资源转换为有效地人力资本,这就需要学院的领导在对教师的管理过程中注重现代激励理论的运用,避免单纯的自上而下的“一言堂”式的管理模式。

一、高职教师激励机制现状分析

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认识到高职教育要获得持续的发展,必须加强内涵建设,教师作为学校加强内涵建设的关键,如何激发教师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就成为教师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问题。当前,各高职院校通过完善自身的激励机制加强了对教师的人性化管理,但是高职院校教师的激励机制仍存在有一些问题。

1.绩效考核结果反馈效果不佳

学院在绩效考核时注重绩效评价,绩效反馈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教师无法从绩效考核过程中了解自己在教学工作中的表现,这就会使教学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得不到认可,存在的问题得不到改进,会挫伤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甚至会怀疑考核的公平性。因此依据考核结果所采取的奖励措施,起不到相应的激励作用。

2.激励机制中忽视了教师个体的差异性

高职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强调“老中青”教师,不同学历背景教师的合理组合,但是在针对教师的激励问题是却忽视了教师的个体差异。教师由于性别、年龄、生活环境、职称、性格的差异,在面对学校的激励措施时,会有不同的反映,甚至会怀疑整个激励机制的公平性。如何让绝大多数教师满意,获得不同需求上的满足,是高职院校激励机制研究中的关键问题。

3.薪酬机制设置不够完善

高职院校内有各自的薪酬发放办法,也在不断地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但是薪酬发放与教师工作绩效联系不太紧密,主要与教师的职称与职务有关,教师工作质量的好坏,无法从薪酬的高低上判别出来。薪酬的激励作用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激励理论在高职教师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运用

1.成就动机理论

20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戴维.麦克利兰开始人的需求和动机研究,通过研究人的高层次需要与社会性动机,提出了个体工作情境中的三种重要动机需要:成就需要、权利需要和交往需要。成就动机受个人能力、年龄、性别、努力程度、成败经验等主观因素和社会环境、工作性质、家庭教育及任务难度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教师作为一个高知群体,其成就动机的特点表现在,教师对自己认为重要或有价值的工作,认真完成,个体要求获得高成就的欲望,并会产生一种内在推动力。作为一名高职院校的教师,教师的敬业精神、工作努力程度及抱负水平对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起到了关键作用。研究表明男性教师追求成功动机强于女性教师,避免失败的动机弱于女性教师;30-40岁是教师追求成功的高峰期,而45岁以后避免失败成为教师工作动机;成就动机受到学历因素影响,依次为研究生、专科生、本科生;职称也是影响教师成就动机的重要因素,依次为教授、助教、讲师、副教授。

高职院校在对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应根据专业建设需要,有针对性的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等高层次人才,有计划的选派教师进行专业培训,鼓励进修、重点引进与名师带动形结合,优化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

2.公平理论

美国行为科学家斯塔西.亚当斯提出的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人的工作积极性与人们对报酬分配的公平与否比个人获得的报酬关系更为密切。员工总会有意无意将自己获得报酬与自己付出的努力相比较,然后再与其他员工进行比较,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付出收获比与他人的付出收获比相等,就会认为公平,否则认为不公平。这就说明公平理论是基于员工个人的判断和感受,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评判标准会受到当事人的需要、动机、个性、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员工如果认为自己获得了不公平待遇,不仅会影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而且会影响员工对组织价值的认可出,丧失对组织的信任与忠诚,甚至会导致人才流失。

高职教师是由受过高等教育,思维比较活跃,追求自由与平等的一群人构成,对于自身受到的待遇是否公平非常敏感,并直接影响到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人们往往在“占了便宜”相当明显时才能感知,而只要稍微“吃亏”就会觉察到。这就使得学校的管理者在绩效考核中要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考核原则,在激励过程中及时对有不公平感受的教师进行心理疏导,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公平观。

3.激励—保健理论

美国著名学者赫茨伯格在1959年提出了激励——保健理论,又叫双因素理论。赫茨伯格将与工作内容相关的通过改善能使员工感到非常满意的因素称为激励因素,如工作成绩受到认可、工作富有成就感、能发挥自己的智慧等等,这类因素往往能够激发员工的自信心、荣誉感和责任心,有助于员工持久、高效的努力工作。将与工作条件或环境相关的能够造成员工不满意的因素称为保健因素,如工作条件、工资薪酬、与上下级的关系等等,改善这些因素只能消除员工的不满,但是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挫伤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赫茨伯格认为这两种因素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并非一成不变,好的管理者应当能够将保健因素转化为激励因素,而并不仅仅只用来消除不满。

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的结果,将教师的工资、奖金与教师的工作绩效挂钩,否则即使工资奖金发的在高也起不到激励作用。学院应该加强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创建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体现学院的人文关怀精神。在立足学院的长远发展的同时注重教师未来职业生涯规划,为教师实现个人的目标搭建公平的舞台,真正做到从五个方面留人,即: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制度留人和环境留人。

三、外在性激励制度的完善

马斯洛需求模型表明,人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环境可以成为影响教师行为的一种外在性激励因素,一个尊师重教、人际关系和谐、学术自由、设备先进、管理民主的学校能够激发教师工作的热情,更能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工作绩效的提高。为此,高职院校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外在性激励制度:

1.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

良好的校园环境主要包括优美的自然环境、先进的工作条件、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及健康的心理环境,这是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的一个重要的外在性因素。

首先要营造一个清洁、宜人的校园环境。校园是教师工作的主要场所,为教师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绿化良好、安静洁净的校园自然环境能够使得教师精神放松、心情愉悦,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其次是改善工作条件。近年来按照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需要,高职院校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均不断加强对硬件设施建设,学院硬件设施方面正在朝着现代化的大学迈进,但是从软件方面学院需要加大力度改善。但是高职院校发展时间比较短,教师业务能力、职业教育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教师基于工作过程的施教能力比较弱,需要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使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双师结构不断优化。学院教师整体科研水平较弱,学院领导应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宽松的科研环境和学术氛围,采用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吸引有较高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充实学院的教师队伍。

2.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创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高职院校教师队伍近几年不断扩充,吸收引进了大批的青年教师,这些教师思想活跃,喜欢独立思考,具有很强的自主性,渴望在工作中受到重视,但是高职院校在对青年教师培养及价值观导向上存在一些问题。学院对青年教师的判断过分关注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及数量,使得青年教师在工作中显得功利性比较强,教师之间的缺乏良好的沟通与交流,造成部分教师工作积极性不强,甚至出现了消极怠工现象。学院要加强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及时疏导教师的心理问题,消除不满,营造和谐的人际交往氛围,使教师保持心情舒畅,相互之间给予鼓励和尊重,促使教师身心健康的发展。

3.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

高职院校应该积极探索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优劳优酬的分配办法,拉开分配距离,形成并不断完善重业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这就要求学校首先要建立起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保证教师在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从而真正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形成成才有环境、创业有市场、干事有舞台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王志军.公平理论在高校辅导员激励管理中的应用[J].宁波大学学报,2009(31):77-80.

[2]张璐.基于使命的高效教师激励模式设计[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12):38-40.

[3]唐慧敏.双因素理论在高校教师激励中的运用[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1):107-109.

[4]王俊杰.高校青年教师群体心理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1(04):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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