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治措施(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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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治措施范文篇1

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饮用水卫生及疫情防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13号)及《平安南丹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南丹县2023年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便函〔2023〕4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以强化常规管理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全县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平安南丹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对学校、幼儿园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学校饮用水水源是否有卫生安全防护、是否远离污染源,学校是否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水污染应急预案,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从事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对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空气消毒设施设备与消毒药剂储备、防控知识培训、入校人员体温检测措施、学生摸排与登记等方面工作是否落实。

(三)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排查整治。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做好学校校内外商店、餐饮店铺的排查,杜绝校园及周边餐饮中毒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6日)。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纸、开展知识讲座等方式,编写具体化、形象化的标语、口号广泛宣传,形成多渠道、立体化、多方位的宣传氛围,积极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形成卫生部门为主导、学校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31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对排查出需要整治的乱点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反馈、汇报,并对突出问题建立好工作台账。

(三)整治阶段阶段(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开展综合整治,对易反复和老大难问题,根据整治效果和实际需要向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汇报,由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适时组织开展查缺补漏式的排查。各单位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面完成整改。要及时总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并建好台账、巩固成果,抓好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渠道,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对影响校园饮用水卫生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信息,在第一时间报送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由疾控股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排查整治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杜绝隐患。各单位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排查整治方案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清晰明了切实可行,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知识的了解。

(四)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协同作战,抓好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共同创造并维护良好的学校饮用水安全环境及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完善台账,及时上报。各单位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本单位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检查记录、检查图片等材料)上报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上报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李晓君,联系电话:7213060,邮箱:ndwjwjkg@126.com。

安全隐患整治措施范文篇2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积极宣传、动员和部署

前阶段,我们分别召开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3次,特别是4月14日,组织全体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召开专项动员会,对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上安委会办公室对实施方案作了认真细致地解释,并对隐患分类分级知识和对重大隐患逐级登记备案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和督促整改责任等制度进行教育和培训。街道分管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的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等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

(二)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检查、排查和督查

1、认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按照市、区有关阶段性和条线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们分别发动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3次、专项安全检查6次,主要对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运输、山林防火、建筑拆迁工地、食品行业等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和现场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另外,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燃气行业、烟花爆竹销售点、化工企业、铸(锻)造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消防安全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雪灾期间组织对建筑物质量特别是标房和市场的钢结构彩钢板顶和危旧设施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和整改;3-4月份,分别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1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专项排查2次,共发动344家单位和场所进行自查自改,各社区和条线排查企事业单位252家,共发现各类隐患462条,当场责令企业整改一般隐患452条,整改率97.3%,其中火灾隐患304条,当场责令企业整改一般隐患257条,整改率84.5%、特种设备事故隐患12条、当场整改7条,整改率58%。同时还进行化工生产专项整治检查1次,检查单位16家次;铸(锻)造行业专项整治检查1次,检查单位6家次,建筑行业专项整治检查1次,检查单位32家次。通过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我们从中发现了本级督办较大等级以上事故隐患24家(处),针对以上隐患,我们都开出了整改指令书,责令主体单位及时整改。

2、深入发动主体单位自查自改。为了进一步落实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责任,我们于5月初,统一向生产经营单位印发了国家安全总局第16号令和文共900多份,就主体单位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判断等知识进行发动和宣传教育。并要求企业每月执行自查自改行动结果报告制度。通过下基层召开专题宣讲会,实地积极指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高自身消除隐患的能力和本质安全。5月份,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171家,自查率65.7%,查出各类隐患260条,短期内整改到位242条,自改率93%。共投入整改资金17.497万元。

3、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和整改效果。我们制定了街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制度,每月定期对社区和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检查主体单位工作开展和措施落实,特别放在重大隐患的整改跟踪上,避免产生活动走过场、应付塞责、短期行为等不良现象,努力确保活动能顺利、有效、持久地开展。

(三)落实措施,加强隐患整改、督促和跟踪

针对危险等级较高的隐患,我们进行了备案登记,并积极组织和协调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落实整改整治措施,督促主体单位和业主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目前,24条本级督办较大事故隐患已整改、整治到位15条,整改整治率为62.5%,它们分别是:整改销案易由自然灾害引发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10处、无证或超期年检特种设备隐患2条、电力设施隐患1条、门面房“三合一”场所2处。另有9条较大事故隐患正在继续整改中,它们分别是:“三合一”场所和消防设施隐患2家、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隐患单位2家、无证或超期年检特种设备隐患5处。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主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意识普遍不够强、措施不够力。在5月份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汇总表情况来看,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查率位65.7%;其中,有18.7%的企业排查结果无隐患;对于较大等级以上隐患企业自身不可能自报家门,主动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查处,只能靠执法检查来发现和整治。

2、各级条线相关工作组织行动欠统一,造成块上工作重复、无头绪。建议:在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下按区总体方案分条线实施,扎实推进。

3、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行动速度和效果不一,影响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统计和督查协调工作进度。

由此看来,要推进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能把工作责任过分依赖于主体单位的“自查自改”上,而要依靠各级监管部门把工作重心集中在较大等级以上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整治上。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提高全社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责任感的认识。主要抓好三点:

1、继续深入社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宣讲活动,提高街道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2、建议区局在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的资格培训时,单独设置一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业知识课程。

3、通过“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着重向全社会宣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参与隐患排查和整治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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