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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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篇1

关键词:社区医疗社区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区居民的健康息息相关。十报告提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此可见,国家的长远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社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则是基础,因此,不断提高社区医疗服务能力,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资源,也可以减轻国家和病人压力。

随着社区建设和社区保障体系的完善,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发展的同时势必暴露出重重的矛盾和问题。本文从实际出发,并结合相关理论针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以期改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现状,为社区的建设和居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帮助。

一、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现状

随着2009新医改的提出,我国逐渐将社区医疗卫生改革放在了首要位置,对于社区医疗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大提高。医改实施三年来,中央投资630多亿元,支持了3.3万所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数已超过13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我国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网。2013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构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持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1.政策、制度、法律的不完善

第一,法律的不完善。政府对社区的管理缺乏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律的约束有利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无向健康完备的方向发展;政府对其监管有利于缓解医疗腐败,有利于政策制定与制度建设。第二,政策的不完善。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虽不断发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中央对地方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从而导致财政投入不够,社区卫生医疗设备以及医务人员培训不够;此外,地方政府对社区的建设规划不详,没有严格落实中央政策。政策的缺失是阻碍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因素之一。第三,制度的不完善。社区还没与公立医院之间建立起完善的双向转诊制度和协作机制。医疗救助机制能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在短时间内做到及时受理、即时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标准及时给予救助,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2.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化团队的缺乏

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政策、制度、法律的不完善严重制约着社区医疗团队的服务水平及发展。因此,促进社区医疗服务与发展,需要在医疗制度、政策、法律完善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对医疗团队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培训及监督,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医疗队

三、提升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路径

1.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

(1)加大对社区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财政投入不足直接阻碍着社区医疗的发展,对此,中央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同时,通过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而促进其发展。各地方政府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基础医疗卫生设备,并对社区一线医务人员的培训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各社区人口比例、质量及相关成本核定预防保健、服务数量和项目等给予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2)制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规划。各级地方政府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通过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等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在各社区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政府制订社区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护理院、医务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对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机构,应加以完善和补充。要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的友好关系。调整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与承担。预防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实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区各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建立分级医疗与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的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制度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医疗救助制度,创新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制度。一方面,推进医疗资源的共享。将公立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移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实现内部管理一体化;将检查设备共享,实现设备与技术一体化;将社区居民的健康档案信息共享,实现健康管理一体化。医疗资源的共享使社区卫生服务跟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公立医院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诊疗能力,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同时,探索建立分级诊疗格局,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首诊,将危急重症、疑难杂症送往医院,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性就医模式。4.建立专业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团队

构建高效能专业化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将社区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加强对社区医疗全科医生的培养,实现与世界先进医疗水平的对接,完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选拔、晋升、考核机制,并制定激励机制和年终绩效考核机制。发挥每一位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团队精神,为社区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医疗服务。

总之,社区医疗服务是全国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医疗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因此,当务之急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这对建立新型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对优化城市以及全国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篇2

一、更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改革,是一项极为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对改革中一些关键环节如何把握,直接关系医改成败,关系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关系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保障。

一要坚持公益性质。医药卫生既是公共产品,也是商业产品,具有公益和产业的双重属性。30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走了不少弯路,主要教训就是公益性让位于产业性。多年来,我国财政用于卫生的支出占GDP比重和公共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世界各国中都处在较低水平。政府投入水平低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方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过度市场化倾向,另一方面公立医院实行鼓励创收、以药养医的政策,这些在客观上导致了看病难、看病贵。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如果一个家庭总的自费医疗支出超过了非生存必需支出(即家庭总支出减去食品支出)的30%,就意味着发生了“灾难性医疗支出”。照此估算,在我国,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有病不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如果公民的健康需求表现为一种“缺乏支付能力而又必须满足的需求”,政府就有义务基于人道主义精神,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予以解决,即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领域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这是公益性的主要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等方面,也始终贯穿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对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

二要坚持政府主导。必须看到,医疗卫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有其特殊的发展规律。30年来,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创新很多但也积弊不少,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政府把本该承担的很多公共医疗卫生责任推给了市场,造成医疗卫生行业的价值扭曲。新医改坚持政府主导,就是为了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我们坚持政府主导,不是排斥市场机制,而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由政府保障公平,让市场确保效率;我们坚持政府主导,也不是实行政府包办,而是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推动形成一个合理有序的竞争格局;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更不是政府只管不办,而是继续加强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确保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实施强有力的救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是政府不能推卸的重要责任。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实行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遵循的重要原则。对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

三要坚持人人享有。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医学技术已经发展了几千年,而有组织的医疗卫生制度才出现100多年。医疗卫生制度设计是重要社会政策,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模式。而能否让国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衡量这个制度好坏的重要标志。我们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指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国家、社会、个人能够负担得起的,投入低、效果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它既包括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也包括采用基本药物、使用适宜技术、按照诊疗规范提供的急慢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人人享有”的本质含义是“公平享有”,任何公民,无论年龄、职业、地域、支付能力,都享有同等权利。作为一个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口大国,要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没有公益性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支撑,是根本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发展道路的基石。对此,我们必须坚决落实。

二、增强机遇意识,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发展是时代的主旋律,机遇是发展的加速器。我们不但要善于从专业的角度看卫生,还要学会从经济的角度、社会的角度、民生的角度看卫生,牢牢把握发展机遇,从更高起点上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紧紧抓住扩大内需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加快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医改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3年内,各级政府将为此投入8500亿元。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超前谋划,主动工作,竭尽全力地争取国家支持,千方百计地用好政策、管好资金、建好项目。要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开展工作。加强组织推动,使我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的支持资金。要围绕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准备参加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的招投标,争取有更多的吉林医药产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围绕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工作。对全省县级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排队,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抓紧提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大力加强各类传染病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等专业医院建设,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要围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开展工作。认真开展疾病预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职业卫生、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流感、狂犬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管理。要围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试点,争取项目投资,争取扩大财政预算基数,享受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等优惠政策,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探索新路。

三、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我们要坚持防治并举、城乡统筹、中西医结合、医教研衔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着眼让老百姓“少得病”或“不得病”,积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从“重治疗”向“重预防”的转变。五六十年代的赤脚医生制度,对改变当时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和落后的卫生面貌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世界卫生组织称之为中国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事业发展史上的一项创举。今天,我们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进行一种全新的建构。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高卫生投入绩效的最重要手段。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及时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防控、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不断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和可及性。

二要着眼让老百姓“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大力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努力解决“看病难”。要合理布局城乡公共卫生资源。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强化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覆盖。要搞好医疗机构间的诊疗衔接。逐步实现农村村卫生所、乡镇医院和县医院,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和中心医院的资源共享、有序衔接,鼓励患者使用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使用符合需求的医疗设施。要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素养。更加注重对乡村医生和城市社区医生的培养,积极引进、吸收乡村和社区“留得住、用得上”的适用型人才。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认真解决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问题,建立同公益目标相适应的医生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体系,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方便群众就医。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篇3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3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因此,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坚定决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立足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总结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3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确定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明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和任务,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农村环境卫生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卫生城市和文明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健全各类医院的功能和职责。优化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城市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同时,采取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整合城市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等资源,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采取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发达地区要加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城市大医院要与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视解决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

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七)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药品储备制度。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八)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以及承担全国或区域性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县(市)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医院、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余公立医院由市负责举办。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医院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中央统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

(九)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公共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加强绩效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要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

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十)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中央政府主要对国家免疫规划、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给予补助。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地都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

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相关经办机构正常经费。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管。

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

(十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用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检查治疗服务成本监审及其价格定期调整制度。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定价方法,提高透明度,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控制和管理。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

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十二)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强化医疗卫生监管。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制定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准入和运行监管。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危害防治、食品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促进规范发展。

加强药品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和广告的监管。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的管理模式,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农村药品监督网。加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有效抑制虚高定价。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

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

(十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把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努力攻克医药科技难关,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技术保障。加大医学科研投入,深化医药卫生科技体制和机构改革,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快实施医药科技重大专项,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制关键技术等的研究,在医学基础和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开发生产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器械。广泛开展国际卫生科技合作交流。

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服务。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加强护理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护理人员比例过低的问题。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调整高等医学教育结构和规模。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教育,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加大医学教育投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社区的高等医学本专科教育,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的医疗卫生人才,造就大批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合格医生。

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

(十四)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

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基本药物供求信息系统。

(十五)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完善卫生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立法,明确政府、社会和居民在促进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卫生标准体系,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协调。加快中医药立法工作。完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卫生法律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加强医药卫生普法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的法治环境。

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为使改革尽快取得成效,落实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着力保障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按照让群众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的要求,2009-2011年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

(十六)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十八)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用3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十九)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二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努力让群众看好病。

六、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成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监督考核。地方政府要按照本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改革进程,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二十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远近结合,从基础和基层起步,近期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改革。要抓紧制定操作性文件和具体方案,进一步深化、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篇4

高强表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借鉴国际有益的经验,也必须立足中国国情。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人均经济发展水平低,城乡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异大。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在我国实现“病有所医”,必须努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适应不同需求、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

同志在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高强认为,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重大决策,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高强说,加快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使人民群众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强化政府的责任,加大政府的投入,严格政府的监管,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公正、公平。同时,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三是统筹兼顾,把完善体系、健全制度与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明确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方向目标和基本政策,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

高强表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必须坚持四大体系同步改革、同步发展。所谓“四大体系”,就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医药供应保障体系。这四大体系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缺一不可,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改革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加政府投入,维护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控制服务收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发展覆盖城乡居民、多种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维护参保者利益。医药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和中西并重的原则,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采用适宜的政策保证廉价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临床使用,切实维护群众基本用药权利。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篇5

1相关概念

1.1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概念一般情况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是指包括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多个医疗机构在内,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预防、健康教育、保健、康复等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的卫生服务体系。着眼于系统结构层级的特点,该组织体系是由层次分明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构成的具有整体性的复杂社会系统。

1.2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体系的概念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体系指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构成及其相互关系系统。县、乡、村三层级的医疗卫生机构组合成为该组织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1.3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体系的特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作为一个复杂又具有特定功能的社会系统,同绝大多数社会系统一样具有以下明显的4个特征。(1)整体性:农村三级网络作为一个系统其整体功能表现为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体主要承担着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卫生监督、老年康复等六大服务职能。这是该网络的各个部分综合作用的结果,即实现的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整体性提醒我们,研究该三级网络的优化,不仅要关注各个组成要素,更要去关注调整要素的组织形式,建立合理的机构,促使该网络整体优化。(2)相关性:相关性指农村三级网络内三级医疗服务机构间是相互作用又相互联系的。相关性强调要素间的关系与变化的关联性,提醒我们改进系统功能时,要注意:保持相互要素的同步变化很重要;要素是动态的;关注要素横向与纵向的组合。(3)目的性:农村三级网络的目的性指该系统要达到符合人们的结果和意愿。作为一个社会医疗服务系统,新医改对三级网络的功能定位于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四大服务目标。(4)环境适应性:系统环境是系统以外物质、信息、能量等所有外部事物的总和。环境的变化会作用于系统。例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及政府在医疗服务中的定位二者对三级网络就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环境对系统的作用表现为对系统的输入,系统在特定作用下对输入进行工作,就产生了输出,从输入到输出的变化就是系统的功能。

2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体系变迁阶段分析

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起步于民国时期,但真正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后[1]。经过不懈的努力,至上世纪60年代中期,我国绝大多数县、公社和生产大队都已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了以为中心的基层卫生组织网[2]。1979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失去了经济依托,其构成、关系及功效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时间阶进程,结合其他学者的研究,可以把其发展变化分为酝酿期、成长初期、成长成型期、改革倒退期、改革回归期5个阶段。

2.1酝酿期(1949年至1951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长期战乱,中国医疗条件非常落后,人民健康指标属于世界上最低水平的国别组。建国初期,全国城乡个体开业医生占80%[3]。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缺医少药,传染病和地方病普遍流行,农村医疗卫生状况非常落后。我国领导人意识到必须重视解决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但初期的建设思路尚不明确,农村医疗卫生重心是集中整合资源解决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流行病和严重威胁母婴生命的疾病。这个时期,基本确立了发展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组织的思路,但核心工作在于缓解缺医少药的矛盾,整顿卫生工作队伍,就已有的个体农村诊所等进行整合改造,新建面向农村、厂矿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

2.2成长初期(1952年至1964年)经过酝酿期的努力,一定程度上解决缓解了城乡缺医少药的主要矛盾。中央政府开始有计划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系统发展。这期间,具有重要标志性的事件包括:1952年中央和地方相继成立归各级政府直接领导的爱国卫生委员会长期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50年代中期,伴随着农村卫生组织的初步建立,各地从农村选拔部分农村青年接受各种中西医基本知识的培训,他们成为未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骨干;50年代末,政府实施统一的计划把不同所有制的医疗组织逐步划归县、乡(公社)、村(大队)所有,并进行合并优化,初步形成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3成长成型期(1965年至1979年)自60年代后期,尤其进入70年代后,“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与完善”、“以预防为主方针的坚决贯彻”以及中城市医疗技术力量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援,使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体系迅速成长成熟。至1979年改革开放前,中国已成为拥有最全面医疗保障体系的国家之一,我国居民的总体健康水平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被世界卫生组织作为发展中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典范。

2.4变革倒退期(1980年至2000年)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在国家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医疗卫生领域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这已是公认的事实。在20世纪后20年里我国已经建立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体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被破坏,特别是作为三级网底的村卫生室大都名存实亡[4]。就该网络组织体系的效用而言,是倒退的时期,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问题严重。虽然,政府也开始注意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效果均不理想。2000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191个成员进行国家卫生系统的业绩量化评估,我国与巴西、缅甸等一起被列为卫生系统“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

2.5变革回归期(2001年至今)进入21世纪,我国中央政府加大了解决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问题的决心和步伐。改革完善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合作医疗的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划分与强化、药物使用与价格控制制度、政府的义务与职责的明晰等。这期间重要的事件有:2002年,政府制定了《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区域大病统筹,建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2003年《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出台,并且政府在资金补助上做出承诺;2009年新医改方案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指导思想,提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3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体系变迁阶段特点分析

在上述阶段划分基础上,结合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的社会系统特征,把各阶段区别归结在环境、体系内部结构及功效3个方面。具体而言,各阶段的主要区别表现为:酝酿时期,经济落后,在空白基础上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该阶段主要解决了严重影响农民生命的传染病、保障母婴健康;成长初期,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初步建立了公有制基础的比较健全的网络体系,农民医疗合作试行,以低廉的收费基本满足了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成长成型期,借助强有力的政治措施,该阶段建立了完善的层次分明、关系紧密、分工明确有效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医疗合作、政府管制及公有体制保障了其公益导向,为农民提供了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倒退期,在市场经济导向的旗帜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权多样化出现,尤其村诊所一级所有权私有化严重,失去政府与集体的投资保障,各级机构营利趋向严重,本阶段对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失去监控,机构间关系松散、整体性差,农民医疗服务花费急剧增加,农民失去医疗卫生保障,改革带来该体系效能的严重倒退;改革回归期,宏观监控加强,回归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新农合大力推广,如何提高医疗卫生质量并降低费用等问题仍然存在。对以上阶段时期的组织体系所具有的特征对比总结分析(表1)。

4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变迁的影响因素

从酝酿、初建、成型到改革调整,我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经历了不同特征的变迁。基于该组织体系社会系统的本质特征与属性,经历的变迁历程由多种因素决定,同时这些因素又决定其未来的发展。分析和研究这些影响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变迁的因素变得必要和重要。基于该组织体系的性质和对于各阶段特征的分析,影响该组织体系变迁的因素可以归结为社会、政府、农民三类因素影响(图1所示)。

4.1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因素有力地影响着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在社会因素的政治、经济、技术、文化、等主要内容中,对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起决定作用的是政治与经济方面。政治制度决定该组织体系的目标与导向,并提供非经济因素的促进,有时这种力量会起着异乎寻常的作用。例如在组织体系的成长成型期间,当时的强大的政治力量介入促进了城市医疗技术人员到农村,提高了农村的医疗技术水平。另外,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国民经济收入、政府财政收入等状况决定了政府可以投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经济资源的多少。

4.2政府因素的影响政府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中居于轴心地位。明确的规则和政府严格的监督与管理,是保证服务质量的关键[5]。它不仅直接决定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范围以及农民是否能够平等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且还决定着医疗卫生产业的政策和其它部门的相关配套政策,通过财政税收杠杆决定着对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服务机构的积极性。由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产品性质,政府除了掌管宏观规划、法律法规制定外,还是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的投资者和管理者。可见,政府在其监管、建设、通过财政税收政策调动其他资源等多方面根本性地影响着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之变迁。

4.3农民因素的影响农民的意识与条件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农民作为该组织体系服务的对象,其不仅是接受者,同时也是该组织体系的影响着。(1)农民作为公共产品的接受者,使其满意是对该组织体系的最高要求。而且,农民完全可以和政府更紧密地沟通、参与,自动自发融入到该组织体系的建设之中去。(2)农民的收入状况、教育程度、配合程度等都对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体系的有效运行起着决定作用。例如,新农合覆盖率的的迅速提升与农民的收入提高是分不开的。实际上,农民逐步有了参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管的意识和需要。例如,2004年由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俊做的调查中,仅就医疗合作保险金的问题,有1/3的农民认为应该有农民自己的组织来管理资金的应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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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一周记范文篇1星期六我跟陈蝶,朱芯俣约好星期天去朱芯俣家玩。去抓金鱼。朱芯俣家住在部队军属楼,他们家旁边有个金鱼池,养着很多金鱼。我们拿着脸盆,网兜,准备去抓几条金鱼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