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加工合同(整理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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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钢结构工程钢架制造工程交于乙方加工制造,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达成一致协定如下(按甲方提供图纸)

1、型钢总重约:T,每吨价格为:元,合计为)

2、变截面总约:T,每吨价格为:元,合计为)

3、行车梁总重约:,每吨价格为:,合计为(大写:)

4、总价金额为:)

5、付款方式:钢梁加工完成付总金额的,构件离厂前全部结清。

6、钢板用料:H型钢为产,重量按理论重量计算。钢板料为板,济钢或安钢产,并备有材质证书。

7、具体尺寸:按图纸施工。若甲方图纸发生变更,须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书面文件,根据工程量追加费用。

8、H型钢梁喷漆均为:

9、工期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支付首付款次日开始计算工期。

10、构件有合格证,材料证明书。

以上H钢结构用料,由甲乙双方共同实际考察订购。

在合同签订的时间内保证全部提货,如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乙方按双方签订的图纸加工,如出现错误乙方负责。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2

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

第二条、分包内容

乙方须依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钢结构制作,岩棉板安装、水泥板安装、外墙喷涂及现浇楼板、屋面顶板现浇的全部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材料供应、运输、下料、制作、焊接、上下车、转运、油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及原建筑物成品保护。制作、运输及安装一切的人工、材料、机具、施工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开工日期为,预定截止工期日期。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元,元整)。

2、甲方支付乙方二次费付款元,(大写:元整)。

3、甲方支付乙方三次费付款元,(大写:元整)。

4、余款在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后,留壹万元做质保金,其他款项七天内付清,质保金六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依照本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物业等方面产生的情况。

3、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

4、提供的图纸要符合安全结构。

乙方责任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结构质量负责,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做好自检工作。

2、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管理条例,小区物业管理等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对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负责。

5、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6、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7、乙方施工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安全施工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施工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附则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完成工期,须提前通知甲方。如产生任何纠纷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字,作为本合同的附本。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4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八、其他: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服装加工合同·钢筋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合同·进料加工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5

发包方:(以下可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可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施工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1、工程量为:平方米,(注:如为约计数,可据实结算)。

2、工程合同单价为:元/平方米,本项工程合同总造价约为:元,大写:元。

(注:如为约计数、可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量计算工程总款额。)

四、付款方式及工程确认办法: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即元,作

2、材料进入施工工地,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即元。

3、梁架安装基本结束,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即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即元。

5、本项工程质保金为合同总款%,质保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壹

五、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共同确认以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设计图纸不全,设计工作无法开展。

2、设计方案(结构、造型等)有重大变更,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使工程不能正常修改以及影响到材料的组织加工、制作、安装等相关事宜。

3、不具备乙方进场条件(如:土建工程未到位),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进场开展工作。

4、未按合同规定拔付预付款,进度款而影响工程进度。

5、开始安装前5日内,甲方仍不具备材料存储场地或仓库。

6、不可抗力。(注: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因大风、雨、雪、地震等因素而造成工程延误或损害的自然灾害。)

六、双方职责

1、施工期间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批准的图纸或现场土建施工图纸有变更或已经变更并开始施工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应及时据此调整合同价款。

2、甲乙方对于产品已安装部分,应共同承担负责成品的保护,甲乙双方及其他相关施工单位都有义务保护,甲方同意依据“谁损坏谁负责赔偿”的原则由乙方计取赔款,并由损坏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甲方职责:

1、在乙方进驻工地前甲方必须将施工所需水、电接到约定地点,并确保乙方施工期内的需要,费用由甲方负责。

2、开通施工场地的通道,满足乙方施工运输的需要。

3、甲方负责本项工程施工所属地的国税局、地税局对本工程所征收的税费及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征收的本项的其它费用。

4、甲方负责处理协调好与本项工程有关的部门关系,并确保不因国家相关部门的干预而影响乙方施工,否则造成的停工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否则造成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所带的资料、工量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领导的监督、检查,乙方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对于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立即返工或修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产品材料的保管;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要做到安全第一,如果说出现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遵守地方法规以及政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5、竣工清理现场并具备交验条件。

九、土建方应配合的相关事宜:

1、提供现场施工中心线、水平线、进出口位置线等有关数据及位置。

2、提供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于我单位落实工程承包范围部位的施工组织工作。

3、预埋件等部位水泥沙浆的填塞工作。

十、施工工期:

在乙方人员、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第二天起计为施工工期,日历天数工期天,如因雨雪风等天气而影响施工时工期顺延。

十一、合同争议、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发生争方,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起诉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于甲方支付款项完毕,乙方将工程整体移交给甲方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款项完毕后,保修条款自然终止。

十二、交工质量保修承诺

1、交工质量保修承诺工程整体移交给甲方使用后,我方在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为半年。

2、若是因乙方之外的因素,如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可及时派人维修、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满后,乙方将长期优惠有尝服务,做到定期回访,及时处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其它约定:

1、标的物(即工程所含内容的所有项目)所有权自工程款结清时开始转移,如甲方未结清工程款,标的物仍属于乙方所有。

2、乙方支取工程款时,须出据带有财务红章的收据或发票,甲方拨付工程款时须以汇票(或转帐支票主)的形式转入乙方公司指定的帐户,且甲方确保支票内容填写正确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所涉及的图纸为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并由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的图纸。

4、结构网架设计,甲方除提供设计院的正式图纸外,设计网架的悬挂物等,如灯饰内装部分必须告知乙方,否则出现问题自负。

5、甲方需乙方出正规图纸,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备注:

代表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6

委托方(甲方)全称:

承揽方(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为保质、保量、按时地提供符合标准及图纸要求的产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并认真履行。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并是此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钢结构制造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

附件二:图纸目录清单及加工图纸;

附件三:钢结构的材料汇总清单;

附件四:往来传真及函件。

1、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本合同供货范围:

交货期:

交货是指该合同范围产品100%的交货,任何一个构件的延迟交货将视为该合同交货的延迟。

2、加工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加工质量,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协议》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所有《技术协议》及图纸等的变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且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签字。

3、技术资料、图纸

除双方签定的附件一、二、三、四外,甲方将另行提供图纸1套。甲方可以根据乙方需要提供本合同所涉及的电子版资料。

4、项目管理

本合同规定的钢结构的制作质量要求按《技术协议》以及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执行,为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乙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执行,构件出厂后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由乙方自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前不允许转由他人制作,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了方便本项目的管理,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3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管理方案、材料采购及加工计划等文件。从合同生效后第1周开始每周向甲方提供一次进度报告。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造人员、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检查,并提供食宿方便。

5、原辅材料的采购及进厂复检等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材料由乙方自购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主材为方购买,损耗为,废料归方所有。乙方须提供该合同项下所购买的原材料的材质证明书原件。

本合同产品所用焊材等由乙方自购且报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备案。

6、验收标准和方法

制造执行标准见《技术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7、合同价格及交货要求:

7.1合同单价:综合单价:

1)以上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单价中包含乙方将产品加工成型过程中所需辅材、机械、人工等直接费、间接费、喷砂除锈、涂装、成品检验费、无损检验费及成品构件运输至现场的运输费、原材料进厂复验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所有应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税费和手续费等。

2)合同重量为图纸显示的乙方制作钢构件的实际净重量,如发现错误,须报甲方书面更正。

3)因乙方制造或运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报废或返修,乙方应积极配合加以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出厂前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变更。出厂后乙方也有责任变更,费用另行协商。

7.2交货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在得到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认可后按甲方要求分批运往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须作好成品、半成品的拆开构件号标识,以便甲方现场正确使用。

3)货物发运时,应同时移交材质证明书、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给予拒收,由此引起的货物迟交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需派人携带《装车清单》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清点移交,因乙方标识不清或移交清单与实物不符等产生的错误,乙方必须及时给予修正。

5)双方单位签章的《结算单》。

8、付款及结算

8.1付款方式:转帐支票或承兑汇票。

8.2付款比例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五天内预付(约计¥元);或本工程无预付款。

2)全部构件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全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构件交验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后付清;或乙方每月25日前可向甲方报进度,每批构件发到甲方现场,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款的付进度款,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该合同质保期为乙方合同构件安装完成,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分歧和工期延误等问题一次性全额支付质量保证金。

3)乙方所制作的全部构件经甲方及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8日内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完毕,报甲方工程公司经营部10日内复核完毕,复审后的结算资料提交甲方审计部门审计10日内审计完毕审计结果为最终竣工结算值。

9、担保

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担保额度: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任何违约情况,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给乙方。

10、违约责任

乙方有责任并保证按本合同及相应合同附件规定的合同产品交货期交货,否则,因为乙方原因使合同产品不能按期交货,乙方每延误壹天按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发货的责任,如果合同产品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另行委托第三方来加工或供货,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把原材料从工厂运抵第三方的吊装费、运费和加工费)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没有终止的合同部分。

同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发货,乙方除了要按上述要求履行自身责任外,还因此共同承担业主可能给予甲方的罚款。

甲方应按时提供给乙方正确、完整的合同要求的技术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技术文件或文件不正确、不完整,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交货期顺延。

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若实际产品的数量和预估的产品数量有出入时,乙方不得借故要求调整单价。

乙方提供的钢结构产品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正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正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实际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运输和交付顺利,未按合同规定标识和包装,或者包装物与移交文件不符,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产品变形、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提前交货或未按规定多交产品时,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未按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自购的原材料进行进厂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停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付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当比照当地银行公布的同期利息计算延期付款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11、合同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在合同总范围内对合同的任何部分予以合理变更。

如果这种变更导致乙方在执行本合同项下相关部分工作日或所需时间有所增减,合同或交货进度应作适当的调整,而且双方应对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若增加或减少乙方工作量,则按实际增减工作量乘以固定单价增减合同价。

12、技术服务

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因制造出现的问题及办理货物接收手续。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凡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合同款中扣除。必要时,乙方须派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在售后服务过程中,乙方对派往现场服务的人员的安全负责,应对其加强安全教育,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有自我保护能力,对自身安全负责。

13、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承揽加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加工范围及合同价款

1、加工项目名称:

2、本次加工所需图纸深化由负责深化并提供。

3、本次加工所需原材料由负责提供,其中包含(材料、加工、除锈、油漆、运输)

二、制作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深化、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要求、《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__及有关钢结构的技术规程、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和验收。

甲方将派驻厂监造人员或不定期委派检验人员对在制构件及成品构件进行检验,发现构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整改,直至合格。甲方的检验不解除乙方对构件加工质量的保证和相关责任。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质保书、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交工资料。其它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按照图纸加工。钢材材质:钢板必须使用原平板或开平板,禁止使用带钢及窄中板。抛丸除锈达到Sa2.5级,铁红醇酸防锈漆二遍。

三、交货地点及日期

1、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

3、构件运输由负责,所产生费用由承担。

四、结算方式

1、构配件单价一次性定价,数量根据甲方提供的深化图纸加工图纸据实结算。

2、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钢构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并提供正确、完整的制作资料,在工程主体安装验收完成后进行结算。

五、付款方式及结算

付款方式:钢结构进现场付款30%,安装完毕,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制作费用总额发票后,付至合同价的85%,建设单位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95%,甲方在确认无质量问题一年期满后将余下5%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负责办理乙方提出施工图中的有关问题,并在设计院回复后3天内给予答复,减少因图纸错误而造成的各种不必要的损失。

②因业主或土建等单位原因不能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场施工时,必须及时调整好交货计划日期,并提前7天用联系单形式通知乙方调整制作计划。

③安装过程中,如发现有制作错误时,应立即停止安装,并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救,把各种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④乙方派专人负责发货工作,所有构件、配件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核对构配件的数量、检验好外观质量,并在送货回执单上签好数量、外观质量等情况和验收人的姓名,由于甲方验收人员的失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⑤负责安排好业主、设计、监理来厂的检查、验收工作,并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来厂检查、验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职责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装要求,配套制作构配件。发货前必须严格检验好各种构件的质量,并按深化设计提供的成品构配件清单和计划交货清单要求,详细填写好发货清单。发货清单一式五份(甲方、回单、项目运营管理中心(部)结算处、财务部、运营部发货组各执一份)交由承运商带至工程施工现场,经甲方收货人员签证确认后,由承运商负责带回给乙方。(2)构配件必须具有明显的编号标记。

(3)必须严格按照装车作业指导书装车,以确保构配件在运输过程中安全牢固,不受损伤。如属运输不当引起的各种损伤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执着到制作错误的书面通知后,150公里以内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150公里外48小时内)派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处理。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随货提供完整的制作资料。

(6)负责业主、监理和设计等单位有关人员到厂内检查、监制的接待工作;业主或监理、设计代表来工厂检查、监制情况,需提供该工程构件、配件制作情况的`书面汇报资料。如出现制作质量和制作进度滞后问题,造成业主、监理、设计代表来厂重新进行检查、验收,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图纸提供时间及保密要求

1、图纸由甲方提供时,双方约定甲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有关甲方的相关资料告诉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图纸(包含变更单),则乙方可顺延交货工期。乙方若违反合同约定未按交货顺序及时交付合格的协作构件、交工资料,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非甲方原因),构配件不配套货发往现场后发现构件不合格,由此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本合同总价的3‰。罚款总额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3、由于乙方交货的构配件编号不清或错编、漏编,须在施工现场重新检查编号的,乙方收到重新编号通知2天内未到施工现场重新编号的,乙方须向甲方赔偿30元/件的检查编号费。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给乙方的,甲方按每延期一天支付应付额的3‰滞纳金给乙方。

九、争议

1、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三份。合同附件(图纸、技术要求、清单、交货计划等)也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构件交货完毕、加工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定作方:(公章)

承揽方:(公章)

年月日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8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揽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揽方式:承揽方包工包料。

6、工期:本项目工期____________天,按甲方指定进场日期计算。

7、共计: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图纸或技术资料

双方商定图纸或技术资料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定作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图纸或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资料_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_份,定作方、承揽方各执____________份。

第三条定作方义务

(1)负责向承揽方提供水、电。

(2)参与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揽方义务

(1)按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加工,按期保质完成承揽项目;

(2)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变更

(1)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应继续按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工作,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或损失全部由定作方承担。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得到答复的,应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因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方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定作方需对原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变更,定作方应提前__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发出变更通知。承揽方应按定作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人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1)发生变更后,承揽方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2)变更影响到工期的,由承揽方提出变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1)由定作方提供材料的,定作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承揽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由承揽方提供材料的,承揽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定作方,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项目质量标准:

(1)项目质量达到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

(2)所有图纸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第九条项目验收和保修

(1)项目竣工后,承揽方应通知定作方验收,定作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出具验收意见。如定作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的,视为定作方承认项目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

第十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双方签订合同,定作方向承揽支付订金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剩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剩余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合同价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

(2)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延期天数每日向制作方偿还合同价款____________‰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应当向承揽方偿付合同价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钢结构构件加工制作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委托方:。

4.预估构件重量:。

5.工程内容:

第三条:合同范围及签定合同依据

1.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

2.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补充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

第四条:生产(加工)工作内容

1.主钢构:。

2.主钢构除锈处理方式:抛丸除锈。

3.防锈底漆涂装要求:。

4.乙方负责免费装车,甲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交生产(加工)用施工图纸套。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款方式支付加工费、材料费。

3.甲方代表有权监督加工的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提交加工产品,并经甲方在车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2.按国家现行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xx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生产。

第七条:加工费及付款方式、时间

1.本生产人工费单价为:元/吨。

2.材料费单价:本结构原材料按购买时双方核定的市场价格计价。

3.工程款支付:预付材料款70%计元(大写:元整)。

4.提构件时付清本批钢构件30%的余款。

5.重量结算:按理论重量结算;材料损耗按4%计算(损耗不计入加工

6.如图纸变更或委托方要求变更,需另追加费用,计费标准按1、2条进行。

第八条:生产(加工)期限

1.开工日期:以收到甲方全部图纸及材料款到帐后第二天起计算工期。

2.工期:天。

3.工厂存放期:构件完工之日起免费在厂内存放7天,超出7天每天按产品总价款的5‰收取场地占用费。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生产(加工)产品开工日期及产品交验日期则相应顺延或另外商定:

1)由于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影响时;

2)由于甲方的原因影响生产(加工)进度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满足施工图纸要求时,应由承包方无偿返工或重新提供产品。

2.由于委托方提供的图纸不十分正规,在承包方开始生产后仍在修改设计,由此造成的损失委托方应给予承包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工期顺延。

第十条:其它

1.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厂后,由于运输或其它非乙方原因而影响了质量,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只对甲方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不再与第三方发生业务关系,甲方只对乙方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受第三方的影响。

第十一条: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问题,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各执二份。

3.双方代表签章后,合同生效。

委托方:承包方:

承办人:承办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0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今天本站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是:钢结构的委托加工合同。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订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1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承揽加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加工范围及合同价款

1、加工项目名称:

2、本次加工所需图纸深化由负责深化并提供。

3、本次加工所需原材料由负责提供,其中包含(材料、加工、除锈、油漆、运输)

4、加工范围: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除外)具体包括如下:

二、制作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深化、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要求、《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xx及有关钢结构的技术规程、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和验收。

甲方将派驻厂监造人员或不定期委派检验人员对在制构件及成品构件进行检验,发现构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整改,直至合格。甲方的检验不解除乙方对构件加工质量的保证和相关责任。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质保书、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交工资料。其它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按照图纸加工。钢材材质:钢板必须使用原平板或开平板,禁止使用带钢及窄中板。抛丸除锈达到Sa2.5级,铁红醇酸防锈漆二遍。

三、交货地点及日期

1、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

3、构件运输由负责,所产生费用由承担。

四、结算方式

1、构配件单价一次性定价,数量根据甲方提供的深化图纸加工图纸据实结算。2、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钢构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并提供正确、完整的制作资料,在工程主体安装验收完成后进行结算。

五、付款方式及结算

付款方式:钢结构进现场付款30%,安装完毕,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制作费用总额发票后,付至合同价的85%,建设单位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95%,甲方在确认无质量问题一年期满后将余下5%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负责办理乙方提出施工图中的有关问题,并在设计院回复后3天内给予答复,减少因图纸错误而造成的各种不必要的损失。

②因业主或土建等单位原因不能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场施工时,必须及时调整好交货计划日期,并提前7天用联系单形式通知乙方调整制作计划。

③安装过程中,如发现有制作错误时,应立即停止安装,并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救,把各种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④乙方派专人负责发货工作,所有构件、配件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核对构配件的数量、检验好外观质量,并在送货回执单上签好数量、外观质量等情况和验收人的姓名,由于甲方验收人员的失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⑤负责安排好业主、设计、监理来厂的检查、验收工作,并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来厂检查、验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职责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装要求,配套制作构配件。发货前必须严格检验好各种构件的质量,并按深化设计提供的成品构配件清单和计划交货清单要求,详细填写好发货清单。发货清单一式五份(甲方、回单、项目运营管理中心(部)结算处、财务部、运营部发

(3)必须严格按照装车作业指导书装车,以确保构配件在运输过程中安全牢固,不受损伤。如属运输不当引起的各种损伤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执着到制作错误的书面通知后,150公里以内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150公里外48小时内)派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处理。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随货提供完整的制作资料。

(6)负责业主、监理和设计等单位有关人员到厂内检查、监制的接待工作;业主或监理、设计代表来工厂检查、监制情况,需提供该工程构件、配件制作情况的书面汇报资料。如出现制作质量和制作进度滞后问题,造成业主、监理、设计代表来厂重新进行检查、验收,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图纸提供时间及保密要求

1、图纸由甲方提供时,双方约定甲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有关甲方的相关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图纸(包含变更单),则乙方可顺延交货工期。乙方若违反合同约定未按交货顺序及时交付合格的协作构件、交工资料,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非甲方原因),构配件不配套货发往现场后发现构件不合格,由此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本合同总价的3‰。罚款总额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3、由于乙方交货的构配件编号不清或错编、漏编,须在施工现场重新检查编号的,乙方收到重新编号通知2天内未到施工现场重新编号的,乙方须向甲方赔偿30元/件的检查编号费。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给乙方的,甲方按每延期一天支付应付额的3‰滞纳金给乙方。

九、争议

1、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三份。合同附件(图纸、技术要求、清单、交货计划等)也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构件交货完毕、加工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定作方:(公章)承揽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一、劳务名称:钢结构加工制作

二、制作地点:

三、工期:按公司的工期要求交付成品

四、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的工艺文件要求

甲方将钢结构车间的加工制作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条例,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年月份到年月份(以阳历为准)的钢结构车间里的钢构件制作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提供制作钢结构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耗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钢构件所需的人员,招聘来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乙方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好劳动合同交甲方公司备案。

2、甲方负责每一批钢构件的细画详图,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详图出料单及下料,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的工艺流程制作,不得任意更改图中所表示的规格和数字及点倒工艺,如确实发现技术部门出具的详图有错误或不合理而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先向技术部门汇报,待核实后,由技术人员更改图纸,出具更改书并签字后再制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加工制作工艺及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钢构件报废和返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辅材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误期等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在工程量满足的情况下,电焊班组每月产量不得低于80吨。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期安排,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拖延工期。乙方经常不经允许就无故不上班这种严重不守约行为处以罚金100元/天.

4、所需制作人员的多少要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必须按本公司的`规模及预计任务,确定人员的数量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通知甲方备案,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固定人员应保持在4人以上,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

5、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参加投保的人员不满一年中途调换或其本人中途离职该本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工伤事故的,医药费、误工费、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入厂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入职登记、投保事项。否则工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结算制作承包费为固定价格。不论次结构件加工工艺的难易、构件的轻重,单价按照协议价格执行(后附价格清单),不得以任何理由抬高工价,以此为由来拒绝加工,延误工期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损失.

7、乙方有义务对使用的设备负责进行定期保养,工具以旧换新,如人为操作损坏或遗失,就照原价赔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以节约为原则。

8、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定员定岗,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中严禁乱串岗,如出现因乱串岗或操作不当而造成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乙方人员每人每年一个,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自负。

劳保用品由甲方定期发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9、板材切割须合理,以节约为原则,不得大料小用,小料不用。并在操作过程中杜绝焊丝、焊剂、焊条和各种气体等辅助材料的浪费。

10、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甲方对乙方招聘的人员有权开除或辞退,其本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包括劳动者本人。

11、乙方签定本合同时须对所属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严格执行民法典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2、合同签定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和按约定乙方履行完毕后支付.如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需续订制作承包合同的,该保证金仍留在甲方。

1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提出合同以外的条件,在甲方不能接受或不能满足乙方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撤走,所有的保证金和加工制作费甲方全部拒付,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4、本合同的签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同等的原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

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

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

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4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签订日期:

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

委托方(甲方)全称:

承揽方(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为保质、保量、按时地提供符合标准及图纸要求的产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并认真履行。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并是此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钢结构制造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

附件二:图纸目录清单及加工图纸;

附件三:钢结构的材料汇总清单;

附件四:往来传真及函件。

1、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本合同供货范围:

交货期:

交货是指该合同范围产品100%的交货,任何一个构件的延迟交货将视为该合同交货的延迟。

2、加工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加工质量,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协议》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所有《技术协议》及图纸等的变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且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签字。

3、技术资料、图纸

除双方签定的附件一、二、三、四外,甲方将另行提供图纸1套。甲方可以根据乙方需要提供本合同所涉及的电子版资料。

4、项目管理

本合同规定的钢结构的制作质量要求按《技术协议》以及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执行,为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乙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执行,构件出厂后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由乙方自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前不允许转由他人制作,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了方便本项目的管理,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3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管理方案、材料采购及加工计划等文件。从合同生效后第1周开始每周向甲方提供一次进度报告。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造人员、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检查,并提供食宿方便。

5、原辅材料的采购及进厂复检等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材料由乙方自购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主材为方购买,损耗为,废料归方所有。乙方须提供该合同项下所购买的原材料的材质证明书原件。

本合同产品所用焊材等由乙方自购且报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备案。

6、验收标准和方法

制造执行标准见《技术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7、合同价格及交货要求:

7.1合同单价:综合单价:

1)以上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单价中包含乙方将产品加工成型过程中所需辅材、机械、人工等直接费、间接费、喷砂除锈、涂装、成品检验费、无损检验费及成品构件运输至现场的运输费、原材料进厂复验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所有应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税费和手续费等。

2)合同重量为图纸显示的乙方制作钢构件的实际净重量,如发现错误,须报甲方书面更正。

3)因乙方制造或运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报废或返修,乙方应积极配合加以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出厂前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变更。出厂后乙方也有责任变更,费用另行协商。

7.2交货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在得到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认可后按甲方要求分批运往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须作好成品、半成品的`拆开构件号标识,以便甲方现场正确使用。

3)货物发运时,应同时移交材质证明书、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给予拒收,由此引起的货物迟交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需派人携带《装车清单》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清点移交,因乙方标识不清或移交清单与实物不符等产生的错误,乙方必须及时给予修正。

5)双方单位签章的《结算单》。

8、付款及结算

8.1付款方式:转帐支票或承兑汇票。

8.2付款比例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五天内预付(约计¥元);或本工程无预付款。

2)全部构件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全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构件交验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后付清;或乙方每月25日前可向甲方报进度,每批构件发到甲方现场,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款的付进度款,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该合同质保期为乙方合同构件安装完成,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分歧和工期延误等问题一次性全额支付质量保证金。

3)乙方所制作的全部构件经甲方及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8日内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完毕,报甲方工程公司经营部10日内复核完毕,复审后的结算资料提交甲方审计部门审计10日内审计完毕审计结果为最终竣工结算值。

9、担保

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担保额度: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任何违约情况,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给乙方。

10、违约责任

乙方有责任并保证按本合同及相应合同附件规定的合同产品交货期交货,否则,因为乙方原因使合同产品不能按期交货,乙方每延误壹天按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发货的责任,如果合同产品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另行委托第三方来加工或供货,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把原材料从工厂运抵第三方的吊装费、运费和加工费)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没有终止的合同部分。

同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发货,乙方除了要按上述要求履行自身责任外,还因此共同承担业主可能给予甲方的罚款。

甲方应按时提供给乙方正确、完整的合同要求的技术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技术文件或文件不正确、不完整,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交货期顺延。

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若实际产品的数量和预估的产品数量有出入时,乙方不得借故要求调整单价。

乙方提供的钢结构产品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正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正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实际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运输和交付顺利,未按合同规定标识和包装,或者包装物与移交文件不符,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产品变形、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提前交货或未按规定多交产品时,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未按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自购的原材料进行进厂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停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付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当比照当地银行公布的同期利息计算延期付款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11、合同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在合同总范围内对合同的任何部分予以合理变更。

如果这种变更导致乙方在执行本合同项下相关部分工作日或所需时间有所增减,合同或交货进度应作适当的调整,而且双方应对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若增加或减少乙方工作量,则按实际增减工作量乘以固定单价增减合同价。

12、技术服务

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因制造出现的问题及办理货物接收手续。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凡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合同款中扣除。必要时,乙方须派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在售后服务过程中,乙方对派往现场服务的人员的安全负责,应对其加强安全教育,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有自我保护能力,对自身安全负责。

13、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钢结构加工技术协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x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钢结构的制造,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概况:

二、制造范围:

三、制造验收标准:

1、构件制作的一般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50205-20xx《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应规定。

2、除满中上述要求外,还满足下列要求:

四、标识及包装:

1、构件制作完毕,应按构件清册上的拆开构件号在相应构件的标志端处作出标识。标识应醒目且不易脱落,易于区分。

2、乙方涂漆时应注意保护好摩擦面不要污染。防腐后如螺栓孔区域有底漆,应用清洗剂将孔群四周60mm范围内底漆清除干净,并用钢丝刷打磨摩擦面使其符合要求。

3、为便于分层管理与工地使用,应根据构件长度,在构件的中部或两端刷环形(包括腹板、翼板)色带(使用漏模)色带宽度为30~50mm。

4、其它:

五、职责范围:

1、由甲方技术资料和设计的错误造成的产品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协助甲方尽快补齐由甲方错误造成的漏缺件,费用见主合同。

2、由乙方制造错误造成的安装过程中的材料、工时等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补齐由于制造错误和发运出现的漏缺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文件的错误,应及时通知甲方。

4、乙方制造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受损,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完工应提交的资料:

乙方产品制作完毕,应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所有钢材、焊接材料的材质证明原件。

2、按规定必须进行抽样复验的材料的复验报告原件。

3、对接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报告。

4、产品合格证原件。

5、货物交接证明。

七、甲方技术负责人:电话:传真:

乙方技术负责人:电话:传真: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正文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5

委托方(甲方)全称:

承揽方(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为保质、保量、按时地提供符合标准及图纸要求的产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并认真履行。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并是此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钢结构制造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

附件二:图纸目录清单及加工图纸;

附件三:钢结构的材料汇总清单;

附件四:往来传真及函件。

1、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本合同供货范围:

交货期:

交货是指该合同范围产品100%的交货,任何一个构件的延迟交货将视为该合同交货的延迟。

2、加工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加工质量,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协议》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所有《技术协议》及图纸等的变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且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签字。

3、技术资料、图纸

除双方签定的附件一、二、三、四外,甲方将另行提供图纸1套。甲方可以根据乙方需要提供本合同所涉及的电子版资料。

4、项目管理

本合同规定的钢结构的制作质量要求按《技术协议》以及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执行,为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乙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执行,构件出厂后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由乙方自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前不允许转由他人制作,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了方便本项目的管理,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3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管理方案、材料采购及加工计划等文件。从合同生效后第1周开始每周向甲方提供一次进度报告。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造人员、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检查,并提供食宿方便。

5、原辅材料的采购及进厂复检等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材料由乙方自购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主材为方购买,损耗为,废料归方所有。乙方须提供该合同项下所购买的原材料的材质证明书原件。

本合同产品所用焊材等由乙方自购且报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备案。

6、验收标准和方法

制造执行标准见《技术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7、合同价格及交货要求:

7.1合同单价:综合单价:

1)以上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单价中包含乙方将产品加工成型过程中所需辅材、机械、人工等直接费、间接费、喷砂除锈、涂装、成品检验费、无损检验费及成品构件运输至现场的运输费、原材料进厂复验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所有应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税费和手续费等。

2)合同重量为图纸显示的乙方制作钢构件的.实际净重量,如发现错误,须报甲方书面更正。

3)因乙方制造或运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报废或返修,乙方应积极配合加以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出厂前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变更。出厂后乙方也有责任变更,费用另行协商。

7.2交货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在得到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认可后按甲方要求分批运往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须作好成品、半成品的拆开构件号标识,以便甲方现场正确使用。

3)货物发运时,应同时移交材质证明书、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给予拒收,由此引起的货物迟交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需派人携带《装车清单》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清点移交,因乙方标识不清或移交清单与实物不符等产生的错误,乙方必须及时给予修正。

5)双方单位签章的《结算单》。

8、付款及结算

8.1付款方式:转帐支票或承兑汇票。

8.2付款比例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五天内预付(约计¥元);或本工程无预付款。

2)全部构件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全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构件交验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后付清;或乙方每月25日前可向甲方报进度,每批构件发到甲方现场,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款的付进度款,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该合同质保期为乙方合同构件安装完成,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分歧和工期延误等问题一次性全额支付质量保证金。

3)乙方所制作的全部构件经甲方及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8日内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完毕,报甲方工程公司经营部10日内复核完毕,复审后的结算资料提交甲方审计部门审计10日内审计完毕审计结果为最终竣工结算值。

9、担保

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担保额度: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任何违约情况,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给乙方。

10、违约责任

乙方有责任并保证按本合同及相应合同附件规定的合同产品交货期交货,否则,因为乙方原因使合同产品不能按期交货,乙方每延误壹天按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发货的责任,如果合同产品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另行委托第三方来加工或供货,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把原材料从工厂运抵第三方的吊装费、运费和加工费)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没有终止的合同部分。

同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发货,乙方除了要按上述要求履行自身责任外,还因此共同承担业主可能给予甲方的罚款。

甲方应按时提供给乙方正确、完整的合同要求的技术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技术文件或文件不正确、不完整,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交货期顺延。

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若实际产品的数量和预估的产品数量有出入时,乙方不得借故要求调整单价。

乙方提供的钢结构产品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正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正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实际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运输和交付顺利,未按合同规定标识和包装,或者包装物与移交文件不符,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产品变形、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提前交货或未按规定多交产品时,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未按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自购的原材料进行进厂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停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付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当比照当地银行公布的同期利息计算延期付款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11、合同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在合同总范围内对合同的任何部分予以合理变更。

如果这种变更导致乙方在执行本合同项下相关部分工作日或所需时间有所增减,合同或交货进度应作适当的调整,而且双方应对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若增加或减少乙方工作量,则按实际增减工作量乘以固定单价增减合同价。

12、技术服务

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因制造出现的问题及办理货物接收手续。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凡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合同款中扣除。必要时,乙方须派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在售后服务过程中,乙方对派往现场服务的人员的安全负责,应对其加强安全教育,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有自我保护能力,对自身安全负责。

13、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6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钢结构消防楼梯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仪: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1.2工程项目名称:

1.3工程内容及做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1.5工程期限个工作日,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甲方更改图纸、有关部门规定等客观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顺延。

1.6合同预算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详见附表1:工程预算书)为(大写):人民币元(¥: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款以预算书单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结算。若合同价打折时结算价同比例打折,但增项款不打折,据实结算。

第二条工程管理

2.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乙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式。

第四条双方责任约定

4.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任何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价10%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影响工期时甲方要签字确认误工日,方可继续施工。

4.2.1不能按期供水、电;

4.2.2不能保证工人每天工作9小时(含加班);

4.2.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2.4不能按期付工程款;

4.2.5因甲方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设计材料、人工误工浪费。

4.3因甲方终止执行合同,而总报价工程量未过半,乙方拥有收取工程总价10%的设计费的权利,或按实用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设计费收取。

4.4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提出减项且减项工程额达到总工程额5%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变更费;若甲方提出合同上由乙方购买的材料变为甲方购买,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部份材料费用(预算书为准)的10%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至现场,甲方需另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项的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所有减少项目或材料之费用均以预算书费用为准再乘以合同价折扣比例来计算。

4.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直至约定标准,所需修理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以顺延。

4.6对竣工后月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4.7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8施工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的物品损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但甲方物品进场时必须由乙方监理签收验证。

4.9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4.10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若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记录,甲方应予以认可。

4.1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口头(当甲方不在装修地域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签收验收通知回执,并在得知通知后六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若另定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用及相应费用。

4.1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5%支付滞纳金。

5.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因甲方原因争议引起的停工日期除外。

5.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合格。

5.4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本工程所需按预算书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施工之日前第三天内甲方负责采购到场,若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规格差异禁止使用,若已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有疑议,发包人及时书面提出,让承包人签字并解决,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7.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7.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7.4工程若有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增项,则应在下次付款时一并付清,否则乙方有权停工待款,损失甲方自负。

第八条装饰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具体问题之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希双方诚心遵守。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发包人(甲方)签名:

承包人(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钢结构工程委托乙方加工制作为保质按期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信守。

一、工程名称:钢结构车间

二、加工形式:包工包料

三、加工范围:钢柱、钢梁、天车梁、C钢。所有构件刷灰防锈漆一遍。(以图纸为依据)

四、工程总造价整(小写元)开票方式含税。详细数据见报价单。

五、工程质量:根据甲方提供数据及设计方案,乙方制图,甲方审定签字认可,本工程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乙方厂内验收。一切数量尺寸均以图纸为准。

六、双方责任:乙方按甲方提供各种数据及部件加工生产不包括运输及其它有关事项,如甲方提出特殊要求,乙方按实际造价收费。

七、加工期限:

八、结算方式:工程预付款为元整(小写元),作为定金用于开工费用,余款元整(小写元),由本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提货时一次付清。本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以验收合格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双方纠纷:如双方发生纠纷意见,由河北省张家口市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加工合同篇18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职员,住该单位。

委托代理人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职员,住该单位。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经理,住该单位。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______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锋、舒畅、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崔燕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订立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材料,由被告进行加工制作。合同订立后,原告将需要加工的钢板运至被告处,被告收到原告运送的材料后却通知原告无法完成加工,让原告运回材料,原告运回材料时发现少了______吨。原告要求被告返还钢板______吨,赔偿损失______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才将全部材料送到被告公司,______月______日原告通知我们不让继续加工,______月______日原告拉走材料,被告不存在违约,是原告违约,被告已经为原告加工材料______余吨,现被告只欠原告约______吨材料,因原告未支付被告加工费,故被告未将材料归还原告,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订立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材料,由被告进行加工制作,原告于年______月______日向被告提供图纸,材料提供到被告工厂,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发货,______月______日前所有构件发完。合同订立后,原告于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陆续将钢材运至被告工厂,被告对部分钢材进行了加工,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开始从被告处运回钢材(包括部分加工的钢材),原告未给付被告加工费。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表示未运回的钢材为______吨,被告表示加工钢材存在一定损耗,现被告处只存有已进行加工的______吨钢材,因原告未付加工费故不同意归还原告钢材.原告亦表示未给付被告加工费。

上述事实有加工合同、出库单、出入库清点单、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订立的加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恪守履行。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因被告已经履行部分加工义务,而原告未给付被告加工费,故被告对完成的加工材料享有留置权,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加工材料及赔偿损失的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______元,由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______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代理审判员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书记员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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