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合同范本(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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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合同范本篇1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养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内容

1、工程地点:

2、施工内容:小区绿化带、行道树以及边坡固滑苗木的种植和管护

二、施工时间:

年月日至月至延后两年。

三、承包方式

该工程采取苗木由甲方采购,人工、机械、黄土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乙方进行施工管理以及管理的形式组织施工。绿化施工费为进苗总价的5%,养护费为进苗总价的2%。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种植季度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十天内付清上季度养护经费。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苗木施工技术要求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2、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应付费用。

(二)、乙方职责

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

1、按甲方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按规定须保证成活率达到90%。

3、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因不可抗力(特大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5、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6、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不包括建筑与业主装修垃圾)。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小区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除甲方自行及业主破坏的)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遵守发包人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置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

1、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和定期工作项目。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补植及零星病虫害防治、处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2、检查验收标准

苗木发芽后过一个夏天或一个冬天后发芽苗成活方可视为成活苗。

①浇水:以草坪、灌木为主,具体视天气情况确定,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

②施肥:平均2-3次/年,做到施肥均匀充足,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③修剪整形:草地:6-8次/年,灌木:3-5次/年,乔木:冬季修剪一遍。

④修剪要求:草地:要求草的高度大致一致,整齐美观无疯长现象。乔、灌木:植物主枝分部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

⑤病虫害防治:草地、灌木、乔木及时防治,病株、虫害现象不成灾。

⑥除杂草:草坪上不允许开花杂草,花木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花丛下无杂草,树盘内无严重杂草。

⑦补植:对因生长不良造成的残缺花草、树木应及时补植回复,满足植物生长风长的条件下无黄土裸露。

⑧防汛: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清理扶植,尽快恢复原状。

⑨保护措施: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出现人为损坏要及时恢复。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时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绿化合同范本篇2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竹类植物收购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

1、指定品种:竹类植物;

2、规格:

(1)长度________米,根部围径不限,但根部到_______米的地方不能有明显的弯曲,尖部围径不小于______厘米,尾端在________米的基础上多留一个竹节即30—40厘米。

(2)长度_______米,根部围径不限,但根部到_______米的地方不能有明显的弯曲,尖部围径不小于_______厘米,尾端在______米的基础上多留一个竹节即30—40厘米。

3、数量、金额

(1)14米规格订量:_____________根,平均单价:_________元/根,总价______________万元。

(2)15米规格订量:____________根,平均单价:__________元/根,总价_______________万元。

二、其它要求

1、尖部要求用锯子切平;

2、以上费用包含所有人工费、运输到17米箱挂车可以顺利装车的地方,装上大车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每个县只许有一个装货点;

3、甲方的供货时限为________天,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4、供货范围在_________市辖区内;

5、竹子年份保证一年以上,不能有破损。

二、交货时间、地点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始负责准备货物,甲方在货物出产地(宜宾)选择合适17.5米拖车能到的位置集中进行装车。

三、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定金不予退还,用于抵扣最后一车货款。

2、乙方备好货物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装车,装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车的货款,一车一结,款到发货。

3、甲方会安排专人在收货点负责收购,竹子般运到装大车地点,验收合格后,即付清当天的所有货款,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办好所需要的一切手续(运输证、税费、砍伐证)等相关合法手续。

2、如不能如期备货,或最终供应量达不到万根,视乙方违约,乙方则按定金的双倍元向甲方赔偿。

3、如乙方备好货后甲方不予收货付款,或最终收购量达不到万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则以没收甲方定金元作为赔偿。

4、甲方停货需提前一周向乙方通知,甲方应将乙方剩余货物按标准收不计车数。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合同范本篇3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合作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绿化项目合作方,共同实施绿化项目工程,并且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尊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4、项目范围:

5、项目方式:

6、项目合同价款:

7、项目合同工期:

8、养护期:

9、项目质量标准:

第二条履约担保条款

1、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为:/元人民币。

项目履约保证金的交付途径:

2、银行转帐、不记名支票支付;

3、保证金等值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车、船)抵押程序;

4、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之后/日内,应向乙方出具保证金等额收据;

5、项目养护期满、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并按要求认真履行项目养护义务,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乙方结清工程尾款后,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

第三条取费及税费缴纳

1、合作项目所涉税金均由乙方负责缴纳(包括合同建筑业营业税及其附加为合同总造价的3。3%以及项目合同印花税为合同总造价的1‰由乙方自行缴纳。

2、甲方享有按项目总价款%收取费用,收取标准依据详见《XX市花木公司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管理办法》。

3、如果项目需要审计,甲方应和乙方对合作项目审计共同负责,并最终以审计结果为依据,甲乙双方进行取费及税金核算;甲方取费办法以项目完成进度,按每笔到账款额的百分比核算。

第四条:

1、甲、乙双方约定组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部最迟于本合同签订日内成立,完成组建工作。

2、经理部的职责范围仅限于对该项目实施期间的具体工作负责,是为了便于组织和协调双方及有关各方之间的联系,其无权代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签署法律文件。

3、项目部的组成人员由乙方负责招募,但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的人选应报甲方审批,其他人员应报甲方备案,招募费用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直接指派具备管理及技术核算等方面能力和经验的人员参与管理并监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项目部所有人员的薪酬均由乙方负责支付(除甲方委派人员的基本工资和职工统一保险费之外)。

5、该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所有需要招募的劳务人员均由乙方自行招聘,所需费用、劳务人员报酬和劳保待遇由乙方负责。相应的劳务用工合同也由乙方负责与之签订,

第五条:签约管理方面:

1、凡为完成本合作项目所需要的材料采购合同,应由本合同乙方按进度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即供货方)签订合同,且合同不得加盖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部无权对外签订合同,更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

2、上述供货合同涉及的材料采购清单、供货信息,乙方应向甲方进行备案。

3、对外项目合同条款可由乙方与第三方洽谈,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核算人员予以协助;除另有约定的以外,甲方对于对外合同条款有最终决定权。

4、乙方与第三方最终谈定的合同条款,应报甲方审查,甲方认为合同条款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有重大经营风险的,有权拒绝签署。

5、乙方对甲方拒签合同的理由有异议,可以要求甲方说明情况。但对是否签署合同,甲方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对于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禁止乙方进行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确实无能力组织实施,需提前20日向甲方提交申请书,甲方同意后,双方终结本合同。

第七条:

1、项目完成后,如遇审计事项,所需工作应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合作共同协作完成。审计结果表明要求退还合同款额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遵照审计结果,履行相应的退还相应款额的义务。

2、合作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乙方应及时上报通知甲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书;双方依据审计结果,按变更后的总价款进行核算,结算数额应以补充协议书为依据。

3、如果合作项目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事项,导致合作项目受到损失的。乙方应与甲方共同维权。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受损失。

4、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致使合作项目受到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第八条:安全管理方面:

1、为确保合作项目平稳安全的实施,杜绝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市安全生产条例》、《XX市建设委员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就合作项目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安全管理协议中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甲方也应该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的情况。

3、如乙方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防火法规和规定,以及违反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内容而出现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对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享有在必要时根据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和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就该合作项目指派质量、进度及安全等监管人员的权利,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作。甲方为此所派出的监管人员除基本工资和职工统一保险费用外,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进度进行时,甲方指派的监管人员有权责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经改正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指派人员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任务,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保证所购材料及时送至施工现场。乙方未及时将所购材料送至现场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释。乙方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且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将所购材料送至现场,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乙方所有对外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合同范围内的有关买卖合同、劳务人员用工合同等均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签订;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上述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方面: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进行本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为该合作项目单独建帐,并实行监督,合作项目所收全部款项必须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并由乙方自行开具相应发票。

3、甲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相应的款项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支取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工程类发票。

4、凡涉及合作项目款必须专款专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收款项的去向。

5、合作项目全部完成,经验收后已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在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履行项目养护维修义务并在甲方收到尾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作项目专用帐户内所余金额扣除甲方取费后,与乙方结清项目尾款。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方面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凡出现重大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且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时,由乙方负责处理,进行协商解决。甲方认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通过协商解决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自主决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本合同同时终止。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出现重大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且可归责于乙方的,由双方领导层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或根据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车、船、大型机械)抵押程序,行使合同权利,对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利。

3、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抵押,抵押方式为:/,抵押合同见本合同附件;

4、不动产抵押应到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提交抵押登记;动产应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合作项目资料管理办法

1、与合作项目相关全部资料原件应由甲方负责保存,乙方须配合甲方完善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完整。

2、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进度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或应乙方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办公室使用(使用费:无),机械设备使用(使用费:无),代理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书,自觉遵守有关园林绿化项目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完善合作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按财务和税务规定定时向甲方财务部报送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3、乙方应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甲方会随时到现场检查乙方的项目资料。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将完整的`项目资料及决算书各交1份给甲方存档。

第十七条:合同书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条款,任何一方单方毁约,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经济赔偿。项目养护期满、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并履行项目养护义务,及在甲方根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乙方结清项目尾款后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北京园艺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绿化合同范本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壹拾陆元计算。

2.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壹拾陆万元计。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法: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绿化合同范本篇5

甲方(委托单位):乙方(养护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1、地址:

2、养护总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费用:

1、全年费用:元人民币/年。元/月。(单价:元/m2/年)

2、付款方式:

第三条:绿化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年月日开始年月日止。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

2、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

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品种、数量的核实。(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天津市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相关技术规定)。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3、乙方保证绿化养护面积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树木保持绿色(特殊树木除外)。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多风季节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5、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关于国定节假日(甲方重要活动),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方位、数量等)布置花坛花卉,以增强节假日的气氛(花卉费用另行结算)。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第六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认为不合格的人员。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5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当月的养护费用。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把预先多收的养护费用全额退回。

第八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次月付清上月度养护经费。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签章):乙方代表:地址:电话:签约时间:

绿化合同范本篇6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工程名称:

小区绿化施工及养护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绿地总面积约平方米。

三、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分两次施工:

1、绿地草坪及适合秋季栽植乔灌木自进场之日起至201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2、秋季不易成活部分乔灌木留在201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面竣工。

3、根据实际施工需要,以上工期最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绿化设计图纸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本工程两次施工,中间跨冬季,以最终全面竣工完成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植物越冬乙方应做好植物防冻工作(包括植物缠干、覆盖、喷洒植物防冻剂等)保证植物有效成活。

3、乙方进场苗木必须达到清单、图纸及附件苗木图样要求规格、形貌且无虫害;对大树及景观造型树种要求造型自然、饱满、优美,进场前提供树样照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树木进场种植。

4、绿化地种植前对地形细部整理,造型要自然;土方整理过程中发现的砖石块要清理;草坪铺设前要全面对铺设部位整平、松土保证植物快速生根。

5、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

6、行道树要求分支点一致、不偏冠。

7、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列入结算。

8、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如因甲方要求增加苗木种植数量或变更规格的,则必须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施工,工程量据实列入结算,乙方不得自行更改苗木数量及规格。

9、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养护期,乙方必须免费养护两年,养护期内如出现苗木死亡乙方应在每秋季、春季各补植一次,未在甲方通知限期内补植的,乙方应按需补植苗木价格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乙方施工过程中注意卫生清理工作,保持小区道路整洁,注意保护小区设施的成品保护及地下管线的避让。

五、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含税造价),包括苗木、运输、种植、养护、验收等一切费用。

2、养护期间如有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3、附小区绿化工程量清单定价表。

六、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秋季苗木及草坪栽植完成进行中间验收无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部分工程造价,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已完造价的80%;

2、第二次付款,工程全面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经审查确认总造款后,甲方支付至总造价80%(剩余2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3、工程质量保证金分两次支付:

(1)养护满一年支付10%;

(2)养护满两年经复验合格后余款一次付清(分期付款不计利息)。

4、每次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地税局出具发票。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进场后应指派现场项目经理、技术员对施工全过程协调、调度、技术控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人员的指挥。

2、甲方提供苗木种植、养护用水接口,水费由乙方承担,从工程决算造价中扣减(施工期水费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责任:

安全施工费已包含在乙方施工造价内(不单独另外取费),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安全规定、安全施工法律施工,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及第三人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

九、争议条款:

如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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