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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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篇1

一、九州通与微信合作推行O2O“药急送”的过程分析

1、双方合作的过程从九州通与微信合作的过程图可以看出(见图2),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创新令人侧目,拿下无数个第一。

2、双方合作所带来的效益从九州通净利润增长图也可以看出(见图3),2013年九州通逐渐扭亏为盈,净利润一直稳步增长,表明九州通与微信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司净利润的增长,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3、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快速订药即刻送达”成为空谈。凭借“送上门”商机出道的“药急送”,却在上线半年内问题频现,下单后无人问津、拒单的现象屡有发生。“药急送”为线下药店带来客流增加了销售,但缺乏实际补贴的合作模式,难以提高药店的参与度。据了解“,药急送”除了帮助药店卖药外,不会给药店以及工作人员提供配送补贴,但若通过补贴增加药店工作人员的配送热情,恐怕“药急送”方面又难以承受。(2)药品控温要求很难满足。药品不同于其他的商品,它自身具有特殊性,其质量和卫生、配送时间对顾客来说相当重要,只有对症下药,及时地把药品送到顾客手里,才能真正满足顾客的需求。药品配送除了时效性外,控温箱必不可少,但除了专业配送药品的物流人员外,多数传统药店均不会自行配备控温箱,这也为“药急送”配送带来隐患。(3)药品自身特殊性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渠道。药品的特殊性导致消费者对于网上消费的接受度还相对较窄,对于一些比较大众的医药产品,比如家庭用医疗器械、计生用品、保健品等,会通过网上电子商务平台解决,而对于一些针对具体病症治疗用药则更习惯于在线下消费。

4、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药急送服务目前正处于九州通O2O战略布局的第一步,对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公司也在积极地采取措施解决,未来将可能使用第三方物流,或者依托九州通的物流体系来进行配送。

二、我国医药企业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的可行性分析

1、与国外医药电商行业的对比图4为国内外医药电商发展现状。由图4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医药电商起步较晚,进展缓慢,与国外医药电商相比差距较大,但是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

2、与国内医药电商行业的对比图5为2010年医药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市场份额占比图。从图5可以看出,九州通在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地位不可小觑。

三、九州通与微信合作推出O2O“药急送”的借鉴和启示

1、注重企业发展模式的创新,拓展自身业务九州通与微信合作推出的O2O模式打破了传统的售药方式,刮起了改革的旋风,在电商领域试水成功。因此,对于其他医药企业,应该重视企业的发展模式的创新,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业务,可以拓展业务范围,开发更广的市场。

2、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强大作用九州通与微信合作推出的O2O模式,很好地将“网店”与“实体店”结合在一起,推动了企业的信息化发展。同时“,网上卖药”带动的不仅仅是医药行业本身,也能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所以,对于其他医药企业,应该顺应时展的潮流,尝试开展新业务,促进企业多元化发展。

3、改变了传统的会计记账、做账方式借助微信O2O模式,加入微信支付,顾客对于支付方式的选择性更加灵活,同时也改变了传统的会计记账、做账方式。企业不仅要对线下的业务进行收支核算,同时还要对线上的业务收支情况进行整合,这对传统会计的核算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另外,会计人员只要在有网的地方就可以完成电子单据的信息传递,传统的纸质凭证也将被电子凭证所代替。通过互联网的建立,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记录每件商品,保证库存商品的真实、准确、有效,确保账实相符。

4、加强对医药电子行业的监管力度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药品流通渠道限制,药品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避开了传统的监管体系,使原有的监管体系在互联网环境下起不到作用,所以迫切要求对医药行业实行电子化监管。监管部门需要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及培训,建设专业化的信息化队伍,充分评估医药电子商务中的问题及形势,一方面要对医药电子商务进行监管,另一方面要为电子商务在药品流通中的广泛应用保驾护航。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篇2

一、市场规模

中国医药电商市场在过去几年里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市场规模已经达到5200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目前,医药电商销售额的占比已经超过传统零售药店,成为中国医药市场不可忽视的力量。

市场规模的增长主要受益于消费者对于便捷、价格低廉以及多元化选择的需求。电商平台不仅能够提供更加灵活的购物方式,还能够直接与制药厂商合作,提供高质量的医药产品,为消费者节约更多的费用。

但是,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医药电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品质管控、假药问题以及配送流程等。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商品溯源体系,提高购物体验,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以及消费权益。

二、消费者需求

消费者对于医药电商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品质保障、价格优势和服务体验。

对于品质保障,消费者非常关注产品的来源和质量。因此,电商平台需要建立起成熟的采购和物流体系,保证产品的保质期和溯源记录,防止假药的流入,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对于价格优势,消费者通常都认为电商的产品更加价格合理。在价格方面,电商的优势主要受益于渠道直达厂商,以及产品的规模效应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价格优势不能够牺牲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对于服务体验,消费者希望能够有更加便捷的购物体验和配送服务。电商在这方面推出了多种措施,例如24小时客服服务、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智能物流配送等,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满意度。

三、行业趋势

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和技术的更新,医药电商行业正经历着多种趋势,其中一些趋势具有深远的影响。

移动端成为医药电商的重要销售渠道。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消费者更加喜欢通过手机进行购物和购买,这也促进了医药电商移动端的发展。因此,医药电商需要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移动端的开发和媒体推广上,提高用户的转化率。

医药电商的线上和线下融合趋势逐渐显现。传统药店和医药电商已经开始拥抱线上和线下融合,例如线上预定线下自提、线下支付线上发货等,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品质和用户体验。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医药电商将逐步进入“大数据”阶段。基于用户行为数据的分析,医药电商可以更加精准地推送商品,提高用户的购买率和转化率。

四、竞争环境

当前中国医药电商市场中,竞争的格局主要由几家巨头分割。例如京东健康、阿里健康、拼多多、1药网等。这些公司频繁进入并发力医药电商市场,大力投入研发、推广和营销等方面,争夺市场份额和用户流量。

为了赢得市场竞争,医药电商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增强品牌影响力和用户黏性。

五、总结

随着消费者对便捷、高品质的医药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医药电商市场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但是,医药电商仍需要面临很多挑战,例如假药问题、品质管控以及用户体验等。只有巩固品质控制和提高用户体验,医药电商才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篇3

5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允许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允许第三方物流配送药品。分析认为,这个意见稿的字里行间透露出医药电商一直无法涉猎的处方药领域有全面开放之意。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的药品。由于用药安全的原因,此前国家有十分严格的规定,禁止处方药网上销售。根据目前实行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网上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且需要自行建立配送网络。

还有观点认为,此次《意见稿》的另一大亮点是,网上药店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放低。按照此前的监管要求,连锁药店申请网上药店的“通信证”――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没有问题,但单体药店则不行。在新的《意见稿》中,单体药店也将具有申请资格。

多年以来,囿于国家的严厉监管,处方药成为网上药店不能碰的“禁忌”,医药电商一直在夹缝中艰难求生。如今,政策开闸,业界欢欣鼓舞,医药电商的春天似乎近在咫尺。

十年举步维艰

早在2004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就已经开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当年。次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出台。正是这两部条例,定下了网上药店的门槛以及处方药不得网售的基调。去年年中,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相关领导依然对外强调:国家不会放开网上药店的牌照,更不太可能准许处方药网上销售。

数据显示,在过去十来年的时间里,已有184家企业获得互联网药品零售资格。尽管“玩家”不少,取得良好发展业绩的却不多。本刊记者了解到的现实情况是,在获得资格的企业中,已投入运营的网上药店约120家,而真正发力医药B2C的企业不足20家。现今销售业绩不错的网上药店,多是销售保健品、计生用品、隐形眼镜、家用医疗器械等,药品并非主力军。而整个医药电商行业的生存现状更是不容乐观。中国药店医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医药B2C行业平均毛利率为19.3%,费用率为20.6%,平均利润率为-1.3%。

实际上,比起亲自“冲锋陷阵”,相当一部分获得互联网药品零售资格的企业选择“借鸡生蛋”。数据显示,2013年天猫医药馆的交易规模达20.4亿元,占国内医药电子交易47.89%,同比增长172%。相比之下,自主式医药B2C网站则逊色不少,它们的年交易规模为16.8亿元,占比达39.44%,同比增长98%。

正是以上种种原因,医药电商虽然历经10来年发展,如今依然在蹒跚学步阶段。首批医药电商试水者金象网CEO牛征认为,行业始终没有出现垂直电商巨头和品类局限性有关。他指出,“中国的医药市场格局,医院占主导地位,并不是充分自由买卖的市场。”

国内医药电商举步维艰,《意见稿》的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意见稿》降低了医药电商的准入门槛,只要具备药品销售的能力,不论是全国性的连锁药店,还是区域性的药店,在线下能销售在线上也能销售。”九州通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李彩芬的兴奋溢于言表,“新规制定的思路是行业放开,未来行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药品经营最终依靠网上药店的核心竞争力和医药服务实力。”

开闸放“钱”

据业内人士介绍,业界多方已经达成共识:一旦《意见稿》实施,医药电商在短时间内迎来井喷已然是大势所趋。

6月3日,华润集团旗下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健一网宣布完成A轮融资,融资金额高达3亿元,成为首家获资本青睐的网上药店。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健一网获得高额融资这一微妙的时间点,很难说与国家放开非处方药的网上销售全无关联。而市场对于医药电商未来“钱”景的看涨,或许还仅仅只是开始。

根据国外医药行业的数据,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占整体销售规模的30%左右,日本为17%,欧洲则是23%。相比之下,中国医药物资协会所的《2013中国医药电商数据报告》显示,2013年网上药品销售总额39亿元,与上万亿的药品销售额比起来不足0.5%。

因此,没有了处方药的藩篱,比照国外医药电商的占比,国内医药电商的发展规模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

目前,医药整体市场规模已突破1万亿元,处方药总额占比70%-80%,如此算来,处方药的总额将超过7000亿元。对比2013年39亿元的网上药品销售额,未来的市场空间难以想象。更值得一提的是,处方药的利润要远远高于非处方药。

分析人士认为,《意见稿》落地必然导致网上药店的产品数量会在短时间内批量增加,处方药需求具备长期性且更利于网上营销的客户转化,将引发国内医药电商井喷式发展,同时也将大大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药价。相应的,医药电商的市场格局将发生明显分化,形成第三方电商平台、全国性网上药店,以及专注于细分领域和区域性经营的网上药店。而长远来看,医药电商的竞争层次将迅速升级,这将从各个方面提升药品市场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医药行业和医药电商走向规范、有序、集中发展阶段。

政策落地的难题

虽然政策开了绿灯,不过医药电商真的要染指处方药的巨大市场,依然还横亘着巨大的“拦路虎”。

有分析指出,虽然现在医院已经基本实现了电子处方,病人拿到手里的不再是过去的“天书”,但电子处方并不对外公开,医院之间的处方信息仍不能共享,病人只能在就医医院完成药品购买。而造成这一现状的根源,无疑是医院利益和垄断。

中国药店医药电商研究中心主任张勇就直言不讳地指出:“政策放开背后有一番利益博弈,医药电商欢欣鼓舞,但是还有医院和线下医药大企业等既得利益群体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因此,《意见稿》要想真的落地,让处方可以公开、透明地自由流通就成为了首要任务。

然而尴尬的是,电子处方的自由流通非食药监局之所能,它基本控制在卫生部门手中。虽然医药电商还有很多其他的办法,比如通过设立坐堂医生、自建医院等,来实现对处方的控制,但这样做成本过高,非治本之途。

除了处方难题,另一只“拦路虎”就是电商网站如何将医保卡纳入支付范畴。此前,由于整个医保体系尚未对网上药店开放,网上药店的销售系统无法做到与医保报销系统有效对接,消费者无法使用社保卡进行报销。现在虽然《意见稿》从政策层面说可以有这样的资质了,但是如何对接,怎么对接,包括医保卡的联网和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都还有待解决。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篇4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处方药市场占药品终端消费市场85%以上,其中80%左右的处方药通过医院渠道销售。

随着政策的支持,互联网医疗进入高速成长期。在医药电商供应方面,医疗科技提高了医药供应链的效率,它能够应用大数据掌握患者用药需求、辅助药企研发决策;或是通过物流供应链帮助医药电商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也可以应用区块链技术帮助医药电商溯源药品配送信息,对药品运输进行全流程安全管理等。

随着行业的发展,未来线上购药有望取代药店成为药品采购主要渠道。整体看来,医药电商领域发展空间巨大。目前,国内互联网慢性病管理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但市场潜在规模巨大。不论是传统业务还是创新业务,作为细分赛道,医药电商的产业互联网都会从中获得发展机遇。未来,随着更多医药企业提出数字化营销需求,医药企业与医药电商之间的合作将进一步加深。

在市场政策环境向好和医疗科技高速发展的情况下,互联网巨头纷纷进入医药电商、医疗服务等领域布局,寻求需求端、支付端、供应端的业务增长点。互联网巨头自带巨大的流量优势和技术优势,能够将内在用户转化为医药平台用户,进而能够提升互联网医疗在整个医疗行业的市占率,同时推动互联网医疗“医+药+险”闭环的形成。其中值得关注的相关公司有京东健康、阿里健康、平安好医生,医疗信息化方面,则有卫宁健康、东华软件、创业慧康、东软集团、万达信息等。

从医药电商平台使用率情况来看,2021年上半年,我国医药电商用户使用率最高的平台是阿里健康,使用率为46.8%,其次是美团和京东健康,使用率分别为38.3%和37.9%。此外,早期入局的叮当快药、1药网,使用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互联网平台入局医药电商,具有较大的资本、流量、物流优势,加上一站式购物模式更加便宜,不少消费者也会偏向于在惯用的电商平台或外卖平台上购买医药产品。

2020年之后受疫情影响,电商购药成为首选,医药电商B2B趁势而起,实现高速增长,2021年市场规模达到2072亿元。资本热度方面,传统药企企业积极扩大B2B版图,新型企业加速冲击二级市场,行业热情提升,在政策与市场不断完善的综合作用下,中国医药电商B2B市场规模2025年预计达到3758亿元,发展空间巨大。

医药电商B2B位于医药流通产业链的中游,以数字化方式革新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联系方式,节约流通成本,提升流通效率。按照发起方的不同进行划分,医药电商B2B可以分为政府主导的医药电商B2B、传统药批转型B2B以及第三方医药电商B2B平台,各模式市场特征与产品体系各不相同,同时以其数字化、便捷化服务共同助力医药流通的高效运转。

医药电商企业未来将通过药品销售与在线诊断结合,可以让更多百姓实现“小病在家治,大病到医院”,长期来看将利好整个行业发展。

2022年9月1日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涵盖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本报告对中国医药电商行业的内外部环境、行业发展现状、产业链发展状况、市场供需、竞争格局、标杆企业、发展趋势、机会风险、发展策略与投资建议等进行了分析,并重点分析了我国医药电商行业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篇5

1互联网时代下医药电商的发展现状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互联网逐渐在中国的普及与应用,电子商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医药电子商务就是指采用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利用药品作为一种条码指示性和高度标准化的特殊商品,使买卖双方平等地面对公平、透明地流通市场渠道,实现医药信息的传播和获取、医药产品的经营和销售等各项商务活动,成为改变整个医药流通格局和医药流通方式的一种新业态[2]。

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量风险资金纷纷投入相关互联网项目,出现了众多的医药类网站。但随着互联网泡沫的破灭,医药类网站逐渐进入了理性发展阶段。目前,医药电商大致分为3种模式,一是B2B电商平台,解决了医疗机构与药企之间的信息对接;二是B2C平台,帮助买方在线比较同_种药品不同厂家的价格,使消费者扩大选择种类[3];三是020平台,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药品,实现区域内专业化的即时配送,解决消费者的急需4。每种模式都隐含着各自的优劣性。截止2014年,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共发放《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371张,其中获得第二方批发交易类B2B证书(即B证)83家,而不超过30家真正开展过B2B业务;16家获得第三方平台交易资格企业(即国A证);而在272家网上零售类B2C证书(即C证)中不足120家真正开展药品网上销售业务,其中约50家左右网上零售药店年营业收入超百万元。

2014年中国药品整体销售收入约1.33万亿元,而医院的药房销售为主要销售终端,约占整体销售收入的53%,约7050亿元;零售药店销售收入占比21%,约2817亿元;网上药店销售收入占比0.53%,约70亿元。而近年来美国网上药品销售占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30%5。从2012年到2014年,我国医药网上销售额分别约为16亿元、42.6亿元和70亿元,呈现明显增长的趋势,但占整体药品销售的比例仍非常低,与医药电子商务较为发达的美国相比,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进程相对缓慢、滞后。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各种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医药经济的高速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无论是相对还是绝对上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特别是在现阶段的药价放开、注册审批改革、处方垄断被打破和医保支付改革等政策驱动下,以进一步促进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2‘‘互联网+”时代下医药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2.1政策壁垒目前医药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的最大障碍就是电子商务医药平台的高准入门槛的和不稳定的相关政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通过互联网开展网络药品销售的相关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双证,即《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但对于仅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企业而言,并未对需要同时持有双证才能进行网络药品销售做出明确规定。另外,医药电商从事经营药品销售时除了需要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认证资质外,同时还须配备执业药师,以提供药品销售过程中的专业咨询和解决药品使用环节出现的问题。目前,国内医药电子商务销售的主要为非处方药品、医疗器械(包括成人用品)和保健品3大类别,而处方药到目前为止还未对医药电商实行开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医药电商的快速发展。

2.2药品物流配送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物流配送水平的相对滞后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而药品是人类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和保证人类健康安全的特殊商品,消费者不能通过邮购方式购买药品,因此如何使物流配送体系跟上电子商务尤其是医药电子商务的步伐是医药电商最为关注的问题。如果委托第三方配送,相关物流企业在整个仓储、运输、配送等条件上必须符合国家GSP标准,由于较高的物流条件和一些相关政策的未落实,致使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全适合药品配送的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迫使医药电商通过与快递企业合作实现药品的配送,但绝大部分物流快递企业目前不具有配送药品的资质,主要原因如下:①通过网络购买药品的客户分布广,订单数量多、单次订单购货量少等,相关物流快递公司不具备对最小包装药品的拆零、分拣、复核、出库、配送等能力;②对采用玻璃瓶装的液体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无法确保轻搬轻放,造成破损;③不能完全实现某些特殊药品的低温冷藏运输;④在配送途中无法确保药品不被污染、破损、调换等。因此。药品物流配送仍是目前制约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8,只有建立完善的药品物流配送体,才能快捷、安全、有效地将药品配送至每一个客户,进而促进医药电商的发展。

2.3潜在风险比较大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是网络销售药品的隐患之_。互联网出售假药、伪劣药的现象频出,消费者买到假药,经济利益受损事小,威胁健康、延误病情事大。现在出现的一些专门通过网络销售假药或走私药的‘‘黑药店”严重影响了正规医药电商的声誉。由于医药电商经营的业务范围遍布全国,而我国对医药电商采用属地管辖模式,这就大大增加了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和监管难度。如果监管网络覆盖跟不上医药电商发展速度,会给一些‘‘黑药店”等以可乘之机,将假冒伪劣药品销售到患者手中。

2014年5月28日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医药电商依据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经执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及监督调配后,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如果该政策得到落实,随着处方药在线上销售的放开,可为患者提供更大的便利,但便利并非是患者追求网购药物的唯一目标,用药安全和对症下药才是患者的主要诉求。但网售处方药无法保证用药安全和对症下药,购买药物的便捷性将会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更大的威胁。

2.4医保严格监管限制医保进入药品销售线下市场是实现药品销售增加和药品快速打开市场关键因素。同样,欲健康、快速地发展药品线上销售市场以提高药品销售量,医保进入医药电商仍是关键因素之_。目前我国医保管理体制比较复杂,形式上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衣合、大病医保、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商业医疗等,而管理权限则由省、市、县三级进行管理,不同地区的管理流程和报销标准也不尽相同,这就造成了在大范围内实现医保报销对接的难度;加上通过医保支付时涉及的账户安全性、身份真实性、医保数据与网上药店系统安全对接等问题目前还未完全解决,导致医保目前未能进入医药电商领域,网购的便捷性优势无从发挥,让不少消费者转向去零售药店或医院药房进行购买,从而导致医药电商销售收入占药品整体销售收入比重非常小,影响了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

3‘‘互联网+”时代下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的对策

3.1进一步完善医药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与法规药品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时,除了需要符合一般商品电子商务管理规定外,还需根据药品自身的特殊性,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与法规,以约束其在网上买卖。在遵循借鉴和总结美国等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经验以及既能和国际社会接轨又能够符合我国国情的原则下,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律与法规体系。国家应从顶层设计,通过政策层面予以松绑,如2014年5月28日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2015年5月5日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等相关部门拟出了一些相关政策,为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相关政策保障。

3.2培育和完善第三方物流,解决物流配送“最后_公里”难题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是建立成熟电子商务模式必不可少的条件。当前解决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流通领域最关键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就是通过建立相应的配送网点,配备专业的医药配送人员,进行点对点配送并提供药学服务的专业化的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完善区域物流中心枢纽及区域配送中心网络建设,解决最后一公里药品供应配送难题6。为此,2014年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允许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医药电商配送,但其必须具备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所要求的储存和运输条件。目前,要加快发展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必须加快完善第三方物流体系的建设,提高物流企业的配送水平和效率;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第三方物流进行管理与指导,确保物流企业健康、有序地开展药品的配送。

3.3规范支付手段,实现医保早日进入医药电子商务限制医药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是目前无法通过医保支付实现网上购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应互相协调,拟定医药电子商务与医保对接的相关政策,实现网上购药医保支付,通过用互联网安全技术解决方案和基于人体生物学特征的图像识别技术等确保医保账户支付安全性和身份真实性,解决医保在线支付的难题,尽快实现药品网购与城镇医保卡、新衣合医疗卡等的无缝对接,真正实现医保全覆盖,加快医药电商的快速发展。

3.4加强监管力度,建立诚信的医药电子商务市场医药电子商务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简便、快捷地实现了买卖双方对药品的交易。由于电子商务市场是_个虚拟的网络市场,在交易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及可能潜藏着欺诈行为10,如卖方信息不真实、产品质量有问题、买方不支付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强化电商网售经营者资质审查,确保电商网售经营者及其药师信息的真实性、药品来源的正规性,药品质量的可靠性。针对处方药即将实现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开放,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上销售处方药的监督和管理,对电商网售经营主体的日常经营交药学研究、后续质量保证和药品追溯控制等进行监管,严防利用网络实现对药品消费者的欺诈;同时建立以诚信为本的买卖双方网络交易市场,确保医药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4结语

当前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进程缓慢,存在着政策壁垒、物流配送体系不完善、潜在风险大、医保监管限制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医药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通力合作,上下联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医药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医保在线支付和建立诚信市场理念。我们相信,医药电商市场空间随着政策放开而逐步释放,必将获得实质性的发展。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篇6

2021年中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到2096亿元,在疫情期间,医药电商有效解决了消费者的用药需求,销售额快速上升。中国家用医疗器械电商市场还处在发展初期,具有进入壁垒低、发展速度快、投资回报率比较高、风险相对较小的特点。

随着用户在线购药习惯的养成和购买处方药的数量增长,其对院外药事服务的需求也逐渐显现。院外药事服务对多种疾病管理具有积极的效果,屡获政策支持,从政策支持探索到规范管理,再到形成专家共识,院外药事服务或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国医药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市场规模

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医药电商行业B2B模式的市场规模为1640亿元,占比为93.4%,B2C模式的市场规模为116亿元,占比为6.6%。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目前B2B的业务模式占据着中国医药电商行业的主流,而B2C的业务模式也在不断发展,扩大其市场份额。

院外药事务需求显现

疫情造成的空间隔离,加大了患者对互联网医疗的需求,同样也提升了院外药事务的需求。并且随着用户在线购药习惯的养成,尤其是购买处方药的数量增长,其对院外药事服务的需求也逐渐显现。院外药事服务确实能突破空间限制,为患者带来便捷。近几年来,大量研究也聚焦于院外药事服务实际价值,证实了其对多种疾病管理的积极效果。同时,院外药事务屡获政策支持,从政策支持探索到规范管理,再到形成专家共识,院外药事服务或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市场空间广阔

呼吸、血糖,感控三条业务赛道有市场空间大且国内渗透率低。海外疫情的蔓延创造了历史机遇以开拓海外市场。疫情拓宽了公司海外自主品牌的销售通路,使公司有机会建立起了长期持续的海外业务关系。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篇7

最近一段时间,医药电商市场发展势头强劲。伴随着互联网售药政策的日渐明朗,互联网巨头们对医药电商不再犹豫,实体药店和电商平台都在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摩拳擦掌准备拿下这一千亿级市场。

可以说,医药电商的发展是药价放开、注册审批改革、处方垄断被打破和医保支付改革等逐步推进的结果。由于医药电商涉及业务范围广,目前整个业态显示出开放、合作和共享的趋势,特别是处方药电商市场跨界合作成为潮流。与此同时,网上售药也亟须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健全相关法规,加强网上非法售药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网上售药管理办法和制度,强化网络药品服务信息审查等方面,需要监管层快速跟进,以保证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药企纷纷试水医药电商

近期关于医药电商的事件性驱动不断,医药电商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从2014年初到2015年6月,中国已经有300多家家企业获得药品互联网交易C证资格。在这个领域,无论是传统的互联网巨头,还是新兴的创业者,亦或是实体药店或者生产厂家,均表现出对医药电商强烈的兴趣。

其中阿里健康旗下的阿里云医院上线引起了很多关注,因为阿里云医院直接与云药房服务进行了对接,而且阿里健康进行重组后,天猫医药馆也正式并入阿里健康,这就为阿里健康向着全面的医药电商转型做好了铺垫。据悉,阿里健康引入了新浪爱问医生、华康,寻医问药网。阿里健康云医院平台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数百家经过严格资质审核的医疗机构入驻。他们还开通了云药房服务,用户可直接通过电子处方向周边药店下单。

除了一直四处搜寻猎物的阿里,最近360公司也可以在医药电商方面进行了动作。2015年6月,360公司与国药集团下属国药国华宣布,双方将共同出资成立一家电商公司,用互联网思维构建一个全新的医药电商平台,为百姓提供低价、便捷、放心的一站式医药网购服务。据介绍,双方将搭建一个药品种类最全、数量最多、最安全的在线售药平台。国药集团将为新公司提供尽可能广泛的资源和药品品类,全面支持电商平台的发展;而360公司也将全面协助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建设,保证平台的运行和交易安全。

除了这两家互联网巨头,医药电商另外一股持续的发展动力则来自于制药企业,且基本是业内知名企业。这些企业在看好医药电商在打通线上线下资源,直连患者、医院、供货商三方的优势后,纷纷建立自己的电商品牌,力图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为百姓提供低价优质医药产品。

如以岭药业建立了以岭健康城网,整合了以岭药业旗下医、药、健、养优势资源,植根中医养生文化传统,基于“健康需要管理,身体需要经营”的创新理念,通过以岭健康城网、以岭实体药店、河北以岭医院等对消费者健康需求线上线下全方位管理。目前公司电商平台主要以购物为主,同时在11月,其电商平台已经实现预约挂号、网上诊疗等业务。

另外一家公司香雪制药则在亳州设立香雪中药饮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家中药饮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该项目将饮片加工企业、饮片经销商与用药单位直接对接,通过严格控制入驻卖家的生产资质、引入第三方检验等措施,有效控制中药饮片的质量。建设中药饮片电商平台,是香雪制药产业链向上游方向的延伸,是该公司打造中药饮片数字化产业,拓展中药全产业链业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太安堂、九州通、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天士力集团、上海医药、王老吉、三精制药、鱼跃医疗、白云山和黄中药、复星医药、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片仔癀、国药股份、石药集团、康美药业、太极集团、云南白药、利君制药等药企也纷纷试水医药电商业务。毫不夸张地说,医药电商在中国已经进入“百团大战”。那么除了电子商务自身的优势之外,究竟还有哪些原因促使这么多的企业相继跨界,对医药电商的投入不再犹豫呢?

政策的日渐明朗促进医药电商火爆

医药电商的火爆,主要是来自相关政策的支持。正是政策对该领域的日趋开放和管理部门意见的日渐明朗,让资本对医药电商的热情不断高涨。

长期以来,我国对发展医药电商一直讳莫如深。我国长期以来一直使用2005年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2005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两部管理办法。在这两部管理办法之下,处方药网上销售长期处于限制状态,此外还有诸多其他方面的限制,很多厂家根本无法获得进入电商领域的资质。所以即使很多企业想经营医药电商生意,但由于无章可循,这让很多企业,特别是医药生产企业饱受政策困扰。

10年的等待,终于盼到了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一面世,立刻在业内激起强烈反响。其中从很多条款中都可以看到我国会在医药电商的政策放开的空前力度。比如该办法中的“可以委托第三方配送”、“单体药店可以申请网上交易”“部分处方药业可以网上交易”等在网售处方药、网上药店经营门槛、医药物流方面的很多规定,都为“想干大事”的网络公司或者医药公司松了绑。

而在2015年随着国家提出“互联网+”概念,尤其是国务院于5月7日的《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后,这更令医药电商行业信心大增。而后各方传递出来的政策消息更让医药电商发展获得了良机:5月17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信息化与零售药店对接;6月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新闻会上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和总结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组织示范试点,促进医保、医疗和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企业的共享,大力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发展;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工信部将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医药电子商务,培育健康医疗新模式。

可以说,不断放开的政策管制是促进医药电商迅速发展的导火索。特别是处方药市场的放开,可以说让很多企业嗅到了其中蕴藏的巨大商机。据统计,我国每年处方药市场规模约8500亿元,占整体药品市场的80%以上。但长期以来,处方药的监管十分严格,我国99%以上的处方药是通过医院渠道售出。如果处方药销售在医药电商那里获得准入,网上处方药销售解禁,医药电商将迎来井喷式发展。

所以,传统制药企业都非常关注处方药的线上渠道的开放,因为这样就可以将线上渠道培植成为继医院、线下零售之后的处方药销售的第三大渠道,这也是如此众多的药企纷纷试水医药电商业务的原因。

同时也要看到,今天电商的发展环境的改变也是促成医药电商数量倍增的原因之一。特别是最近一年多来,中国的电子商务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加速发展医药电商的基础条件和物质条件都逐渐具备,包括云计算、支付体系、物流体系等。另外就是政策的支持力度也是空前的,特别是《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为众多企业进军医药电商提供了入场券。

当然,让药企关注医药电商还有其他一些原因,比如随着药价放开、注册审批改革、医保支付改革等目前都在逐步推进中,尤其是药价放松行政管制,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随着医保控费压力增大,医改重点其实已经成为药改,那么传统制药企业为了保住利润,就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医保控费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将缩减总额,并将进一步影响药企利润,但互联网变革将为流通企业打开新天地。

多种模式探索,开放、合作是趋势

目前我国的医药电商已经形成了近百亿的市场规模,并且根据产业资本、经营模式的区别形成了多种经营模式,比如自建B2C官网的模式;依托天猫、京东、当当等建立官方旗舰店的模式;借助第三方网上药店的渠道的模式;直接投资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的模式等等。

也正是得益于如此多的发展模式,我国的医药电商行业才展现出了持久的活力,很多公司也正是借助于医药电商平台,实现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功能食品、饮片及药材贸易等业务增长的提速。

其中自建B2C官网的典型是康美药业B2C业务,“康美之恋”健康云平台项目启动后,旗下“康美商城”也已上线运行,中药材O2O交易平台“康美中药城”也已上线运行。太极集团则于2014年4月直接成立了医药电子商务公司,9月开始试销,当年销售即突破600万元。太极养生馆成功上线,年底上线商品达到1274个。

当然,也有很多企业依托天猫、京东、当当等建立官方旗舰店,有利于扩大销售。“双11”当天,据天猫官方后台数据统计,片仔癀官方旗舰店和牙膏专卖店共实现销售额784万元,订单数合计42054笔,较去年销售额336万元同比增长233.3%。

但是对于更多的企业来说,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建立一套经营系统已经不是最佳选择。很多企业也没有太多精力去建立电商的营销渠道,更没有银子去做烧钱的推广,所以更多的企业是选择通过开放、合作和共享来借势触网电商,来避免“单打独斗”局面下展示的弊端。

比如复星医药和挂号网的先建立了合作关系,后来复星医药又在2014年年底通过股权转让,推动双方携手运营金象网。此次复星医药充分利用自身及其成员企业在药品流通供应体系和配送体系的优势,为金象网持续提供医药领域的资源。手握购买方和使用方海量资源的挂号网,则将为金象网导入巨量的医生和患者流量。

类型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今年5月,广药集团与九州通、赛柏蓝在上海宣布战略合作。这个三方合作的一方是医药工业大佬,一方是民营医药商业第一,另一方是一家医药资讯互动平台。这三家合作立刻引起业内关注。据悉,三方在合作当中各司其职:广药白云山集团提供产品;九州通负责分销;赛柏蓝是运营平台,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粉丝”资源和基于微信移动互联技术条件下的移动入口。三方合作是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医药电商涉及领域的不断扩大,实体企业和产品资本、互联网企业之间的交流将更为频繁,药品供应链、物流链、资金链的整合趋势将得到加强,在这种环境下,很多药品零售商将转型为医药电商的服务商,与医药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开辟“双赢”路线。

网上售药亟须加强监管

相对于实体药店,通过医药电商发展的网上药店具有价格便宜、购买方便、保护隐私等优点,但药品质量安全、药品配送安全、用药安全是目前网络药店存在的三大主要问题,它们也成为网络药店发展的最大挑战。根据世卫组织统计,如今世界市场上有6%―10%的药品为假药,年销售额达到350亿美元。由于存在隐蔽性强、控制难、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多数发达国家尚未完全放开。即使是早已经放开的部分发达国家,也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比如英国早在1999年就开办了第一家网上药店。英国网络药店的管理采取了严格的许可制度,即通过英国药品与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和皇家医药学会(RPSGB)认证,并在其网站主页标注认证专有标识后,经营者便可在网络上合法销售药品。美国也是通过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对网上药店进行严格监管和督查。美国政府规定网上药店必须获得所在州医药管理部门的充分认可和批准。目前美国有将近7000家网络药店,美国政府规定,所有网上药店必须由全美医药协会(thenationalassociationofboardsofpharmacy,NABP)颁发Verifiedinternetpharmacypracticesites(VIPPS)认证,确认其经营网络医药的业务资格。每种药品上网销售必须出示“会员制健康医疗团体”和保险公司的证明及担保证书等方许可运营。

此外,美国联邦法律甚至规定,如果从事在线医疗的医生为执业区域范围以外的消费者开处方,他将会被指控为无证行医,很多州已经出台了具体惩戒措施。例如,一位俄勒冈的医生没有对患者进行体检就开具了在线处方,经过调查后被判刑10年并罚款5000美元。美国毒品管制局也规定,通过互联网订购处方药必须用于合法的医疗目的,否则都是与国家和各州法律相违背的。

今天中国的医药电商行业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预计2015年该行业中将超过200家企业取得网上药品交易资格证,还有众多医药生产企业正在努力成为医药电商的幕后主导力量。但我们也要注意到,如何监管药品的假冒伪劣的问题、处方药的合法售卖问题等依然在困扰着当今中国医药电商的发展。

特别是由于医药电商的经营环境不完善,法规不健全,各地准入条件、监管要求存在很大差异,专业化的物流体系缺失等,一旦消费者通过网络购药后权益受损,维权将面临更多困难。如今,还有很多网络售药活动也呈现出跨国交易的特点,如何监管这些活动也是未来的难题。

笔者认为,药品不是普通的商品,是关乎身体健康维持的特殊商品,虽然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不受地域限制等特点为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但是在当今的网络环境下,不法分子逃脱监管部门的打击还是相对容易。

所以笔者建议我国应加快对医药电商管理的立法,明确政府和医药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和地位,使对网上药店的管理不再是依靠单纯的行政命令或部门条例,而是有法可依。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篇8

鉴于处方药品使用和销售的特殊性,医药品网络销售的范围一直都止步于非处方类药品的范围内。我国国家食药监局已在《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开放处方药品网上销售等事宜作了明确指出,处方药品的网上开放即将逐步开放,医药电商行业多年来的销售禁区即将迎来一片曙光。

一、处方药品网络销售存在的隐患

(一)执业医师的缺口将会增大

随着《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意做医药电商网上销售处方药品的人越来越多。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药品的网上销售总额仅占到药品整体销售规模的不到0.5%,这说明我国网上销售药品的市场发展空间很大。意见稿明确指出凡在网络上销售处方药品的,必须配有执业医师进行在线药事服务,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在线执业医师匮乏是处方药品开始网络销售后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药企和医生之间的不当利益会更加隐蔽

网上执业药师在工作过程中能否避免在处方药品中加入和自己利益有关的相关企业的药,产生不正当交易,是网络销售处方药品存在的问题。比如消费者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在网上买药时,网上的服务人员看到执业医师的签名时,会直接找执业医师本人,与其达成共识。为改善这一点,就需要保险的加入。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本人签约,保险公司根据处方药品目录划分出不同的险种。比如某种药品过了保护期价格依然很高,有的医生还会继续开给消费者,但遵照保险公司的险种不同,某个药品不在目录里,但其仿制药品有的话,执业医师就需要和消费者进行沟通,消费者采取自愿进行选择。

(三)网上售药O2O运营模式存疑

O2O模式,即将线下商务机会和互联网结合在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对于药企来说,怎样协调药品网上销售和线下实体经销商的利益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总体而言,处方药品在网络上的销售价格往往低于线下实体经销商的价位,网上销售处方药品的政策落实实施后,如何保持实体经销商的积极性是参与医药电商的药企老板必须面对的问题。

要实现医药电商业的O2O,就要建立相关的功能体系,物流、服务、跟踪一定要到位,实现线上销售和线下配送的资源整合。但在目前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经营模式,这就需要经营者的进一步思考研究。

二、处方药品网络销售的前途和方向

(一)加强推广,降低网销对执业医师的需求量

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及使用,事实上医生成为了“第一消费者”,而在处方药网络销售的初期,执业医师的缺乏成为了限制其发展步伐的一大要素,为此,企业可与各医院或制药厂建立联合的网上咨询平台,开展网上会诊等活动来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与此同时,加强对医生的宣传推广,拓宽处方药网络销售的市场及影响。

(二)医药分家,减少医生和药企间的不当利益

开放处方药品网络销售,充分体现了“医药分家”的政策向导,对经营者和消费者来说是双赢的举动。网络销售的最大特点就是竞争透明,所以药品的价格相对应实体店会明显下降。处方药品网络销售政策一旦落地,处方药品网络上的需求就会得到大量释放,医院对处方药品多年来的垄断被破坏,消费者得到实惠,经营者也有了更多的销售机会,在破除多年形成的“以药养医”这个怪圈上起到了很大作用。

(三)降低成本,增加处方药品的网络销售

药品的成本有很大一部分都在于店面费用,有调查显示店面租金占到药品销售额的30%左右。网络销售可以大大减低成本,提高药品的销售效率。专业人士表示处方药品网络销售开始实施后,网上的价格最低会比传统渠道的便宜20%-40%。某些处方药品价格奇高的原因就在于出厂价和流通环节不透明,网络销售处方药品实现以后,出厂价、销售价等都将一目了然。处方药品网络销售大大方便了消费者,消费者既可以不用花费时间去医院排队购买,又可以低价买到自己需要的处方药品,更多人会越来越倾向于网上购买处方药品。

(四)建立自己的网上销售平台,实现O2O模式

各药企或线下实体经营店建立自己的网络销售平台,结合网络咨询,扩大自身发展,实现O2O模式。调查显示,沪深两市已有多家医药上市公司在积极备战医药网络销售市场。传统的制药企业进行网络销售都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才能在互联网上销售企业生产的药品。目前,O2O模式在九州通旗下的电商平台“好药师网”运行已初见成效。好药师网在之后又开启了微信购药平台,配合公司“药急送”项目进行探索,结果也是相当可观。

(五)接轨世界,增大我国医药行业的规模

国外医药行业数据显示,美国目前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已经占到整体规模的30%之多,欧洲为23%,相比之下,我国调查显示,2013年的药品网络销售占比还不到0.5%,还具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国外网上药店业务不断成熟,我国如果还不尽快发展,就会在医药电商领域失去大好时机。我国的药品网络销售还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而处方药品网络销售的实施将会大大促进我国医药电商领域的发展,力争与世界接轨,达到国际水准。

结语

目前,我国《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管理办法》已正式定稿,预示着处方药品放开网售的时代即将到来,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优惠。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处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以保证处方药品网络销售保质保量的进行,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与优惠的同时,促进我国医药电商行业的发展。

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不仅体现了消费者对健康管理和自我保健意识的提升,也反映了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希望这篇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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