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精选4篇)
来源:网友
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1
尊敬的学生家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四、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的平安出行,是家校双方共同的愿望,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印发《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希望各位家长与学生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翻越隔离带,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玩笑嬉戏。
2.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学。除家长接送外,应尽量选择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未经检验合格、无运营资质的、无牌无证的'“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的车辆。
4.家长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速。
5.严禁租用非载客营运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对使用农用车辆、电瓶三轮车、无牌无证的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要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xx年12月27日早晨7点40分,湖南衡南县松江镇因果小学学生乘坐的一辆非法改装营运的三轮车发生车祸,冲进溪流之中,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受伤的惨剧。导致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一是缺乏营运资质、缺乏安全性能的机动三轮车被违规改装成校车;二是家长缺乏安全意识,发生车祸的三轮车是家长联合租用接送孩子上学的。
目前,很多家庭因为孩子上学离校较远,都是让学生每天乘车上学放学,而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为了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希望您认真阅读此信后能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根据省教育厅、省交警总队、陵醴市政府、市交警队的要求,我们对家长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请不要让非正规车辆接送您的孩子。由于这些车辆有的是经过违规改装,有的本身就是报废车辆,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无牌无证,安全系数低。而且大多数驾驶员也未经专门培训,他们私自载客营运,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时刻威胁着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落实各级部门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正规车辆的决定,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请家长必须认识到这些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和引导孩子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珍爱生命,坚决杜绝孩子乘坐此类车辆(包括出租摩托车),请让孩子乘坐经过交警部门认定、符合营运规定的车辆,确保交通安全!
2、请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珍爱生命,多一份安全意识。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过交叉路口需注意过往车辆,牢记往左边行走;骑车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准骑车时勾肩搭背、互相追逐……您的千叮万嘱,将会让孩子平安幸福!
3、请您做好孩子的榜样。驾车时,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接送孩子时,不能为了赶时间超速违章行驶。请自觉把车停放在规定地点,保证上学放学高峰期学校的道路畅通;乘车时,排队上车,主动给老弱病残让座……您的良好举止,将能让孩子受益终身。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最后,祝愿您全家平安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4
尊敬的学生家长:
厦门已步入“金砖时间”,世界注视着厦门,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人人都是东道主。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创建水平和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品位,我们建议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家长为孩子做出表率,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交通安全法规要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其次,言传身教,做孩子榜样。
您今天的行为,将成为孩子明天的习惯。因此,在驾车接送孩子时,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一定不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在可临时停车的路段,即停即走,不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停车,尤其是不占用公交车位停车,不将车辆停放黄格线、斑马线等禁停区域,做文明市民,安全出行不违规。同时配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上学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道路畅通。
再次,培养孩子独立参与交通能力。
教会孩子基本通行规则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其知危险,会避险,明白被看见,才安全的道理。教会孩子在下车时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在确保安全后再打开车门,避免匆忙下车而发生意外。建议孩子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或让多名孩子拼车上下学。同时,帮助孩子树立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孩子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的交通行为,
家长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共同为孩子铺就一条健康文明的安全之路吧!
20xx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