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就业实践心得体会实用,我为群众办实事就业工作简报(整理4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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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就业实践心得体会实用篇1
1.宗旨意识不强,党性修养不够,缺乏团队意识,干的为人民服务的事,说的是混社会的话,当面八面玲珑,背后恶言相向。
2.有时艰苦朴素的奋斗精神弱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慢慢与群众众拉开距离,出现了脱离群众的问题。
3.个别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不深入,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电话指示、文件指导,对分管领域出现的问题解决力度不够有力、不够彻底。
4.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够务实,强行执行政策多,关心群众需求少,喜欢“和稀泥”。
5.一些单位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
6.坐机关听汇报、打电话下指示、发号施令已经成了工作常态,住农村、入农户越来越少了,和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了,老百姓对我们意见越来越大了。
7.一些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水平不高,对群众办事冷硬横推、敷衍搪塞,甚至设置障碍、吃拿卡要。
8.艰苦朴素作风、抵制不良风气的意志不够坚定,不能经常在内心深处和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群众进行换位思考。9.深入基层与职工群众面对面的时间少,不愿意到矛盾多、困难多的地方去,只注重自己想了解什么,没有关心群众的诉求。
10.开展工作还没有完全从便利基层的角度考虑,满足于来什么事办什么事,有什么能力办什么事,为基层办事主要体现在给钱给物,真正关心体贴的少,尊重群众首创意识,发挥主体作用还不够。
11.部分工作方式方法与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运用新方式、新载体、新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还要进一步加强。
12.有的领导干部基层调查研究不深不透,对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掌握的还不够实、不够全面。13.在脱离群众的现象,平时在办公室呆得多,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了解掌握科室、学员队建设情况,主要还是靠材料、电话,还没达到亲知、深知、真知的要求。14.日常调研了解基层情况,多是浮在表面,蜻蜓点水,对群众实际需求了解的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
15.在日常工作中将更多的精力放大了抓大事、谋发展、作决策上,思想上对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理解不深刻,虽然经常深入施工一线,但主要是解决改革发展难题,没能抽出更多时间深入职工群众,了解职工疾苦,解决职工实际困难。
16.我虽然出生于农村,对群众有着深厚而朴素的感情。但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机关工作,大多数时间都是坐在办公室里办公,很少接触群众。最近几年,也没有花更多时间直接接触基层群众,对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不尽了解,慢慢就与人民群众有了距离,没能与人民群众很好地打成一片。
17.不能很好地考虑工作对象的实际困难,没有能够做到把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放在第一优先考虑的地位,没有能够全力以赴地为群众着想,还没有真正在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比如在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上,了解的就多关心,不了解的就没有主动去帮助。
18.下基层与群众交流得少,没有沉下身子接地气,了解基层群众情况不全面,解决实际问题不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拓思路、出点子、尤其是调查研究不够,出于对分管部门的信任,就交由职能部门去解决,导致与群众的距离渐行渐远,不知不觉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19.工作中力尽所能地为群众搞好服务,但由于长期从事机关工作,下乡的次数较少,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机会不多,接触距离变远,联系不够紧密,对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怨了解的不多,掌握的不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淡化。
20.工作中先后接触过一些集体访、越级访等信访案件,因个别群众的不合理诉求和过份要求,对信访群众一度抱有偏见,没有站在信访群众的立场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正确看待和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
21.宗旨意识远没有践行在行动上,对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基层鲜活的典型经验学习总结的不够,没有认识到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22.“问计于民”的意识不够,没有完全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深入了解群众的所想、所需、所盼、所急。
23.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加,工作环境的变化,与基层群众的联系沟通有所弱化,对群众的呼声困难了解不够,有时满足于完成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对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更多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考虑得不够多、做得不够好。
24.在处理加快发展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上,片面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有所欠缺,对于群众关心的脱贫解困,教育医疗、便利出行、住房保障等民生问题上重视不够,没能时刻做到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
25.随着工作岗位的改变,与老百姓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不够,不自觉地开始与群众存在距离,导致工作中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简单化处理,没有很好地针对每个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
26.不能很好的处理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关系,有时产生了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的思想误区;对群众的所思所想、冷暖疾苦不那么上心了,久而久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也就淡化了。
27.有始终如一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有时自己内心认为只要落实了上级改善民生的“规定动作”“硬性政策”,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广大群众就一定对党感恩、就一定拥护党的领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不好。
28.总认为“为民发展”就要抓大放小,把工作重点放在大项目、大建设上,只要把经济指标搞上去了,群众生活就上去了,一切困难和问题就迎刃而解。于是无论是做决策还是办事情,考虑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的多,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考虑的少,特别是深入到社区贫困家庭访贫问苦更少了。
29.平时下乡调研检查工作,尽量做到不打招呼、随机抽查,但是或早或晚都会回到城里,在乡镇居住的少,没有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不知不觉地在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疏远了群众。
30.思想上对“依靠谁”认识不够深刻,有时自认为工作经历多,经验丰富,在碰到困难向基层干部和群众请教学习不够,不注意吸取群众首创的新鲜经验。
31.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出现了抽象化、空洞化的倾向,“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精神有所懈怠,想问题、做决策虽然能够做到出于公心,但也并非完全没有追求个人口碑和自我实现的私心杂念。
32.没有完全摆正群众的位置,坚持群众路线思想上有所放松,没有充分意识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没有落实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工作精力用于开会和日常事务过多,用于联系群众、联系基层时间不够;在办公室、会议室多,下基层入农家不够;听单位领导汇报比较多,与一般干部及群众接触不够;主观意愿成份多,广泛听取同事、群众意见不够。没有很好地发掘群众的首创精神,没有做到真正把人民群众当老师、当亲人、当英雄,政绩观、群众观有所偏离,过于追求发展,考虑名次,有所忽视民生改善和百姓诉求,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方面力度不大。
33.一切为人民打算的理念树立得不牢,没有把人民群众需求作为谋事、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总认为自己在农村长大,对农村情况熟悉,对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非常了解,群众有什么想法不用问都知道,基层有什么问题和困难一看就明白。
34.主观上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割裂开来,更多的是注重上级的安排,而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意愿的工作做得少,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
35.虽然在日常工作中总是挤时间、找机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但由于时间有限,过程中很难了解到基层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逐渐拉开了与群众的距离,对基层的情况了解不足、掌握不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所退化。
36.习惯上认为对党负责是宏观性要求,是硬任务;对人民负责是微观性标准,是软约束,特别是认为自身的提拔、任命、考核主要在上级,群众没有决定权,所以更多地考虑如何面对考核,对上“交账”,而对如何使上级精神落地生根,把要求部署转化为惩治腐败、切身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考虑较少。
37.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化,每天忙于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忙于各种事务的协调处理,到基层的时间少了,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谈心、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困难的次数少了,考虑问题更多地站在部门的立场上,对群众的需求盼望考虑少了,对群众的切身利益考量少了,导致联系服务群众不够到位,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得不够好。
38.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持久性认识不足,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工作给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没有认认真真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我们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
39.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问题缺少全面深刻的认识,没有处理好“潜绩”与“显绩”的关系,对领导关注的、要考核的“显绩”比较重视,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关注不够。比如在农民建房、交通出行、教育卫生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关注度和投入力度与群众需求相比仍相对不足。
40.领导班子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注重改善民生,建成了一批过去一直想建而未建的民生项目,但民生领域还有许多短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还比较低,与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关于群众就业实践心得体会实用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中发〔2021〕7号)和《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区教整办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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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源泉。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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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注重真心真情、注重便民利民、注重舒适舒心、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要坚持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信、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对每名群众都要坚持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要规范所有服务行为,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不断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业务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对群众来电来访不受理、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等现象,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让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群众烦忧。
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硬件环境,设置“首问责任岗”“业务办理引导员”等,引导群众办事。使用led屏、业务流程板等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要准备笔、纸、水、休息椅等便民设施,给群众办事营造舒适的环境。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向先进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看齐,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我们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个性、人文特点,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心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是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效率即公正”原则,努力在为民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开展廉洁作风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知敬畏、守底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和预防在基层易发生的有损于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微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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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降低困难标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5.行政复议机构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复议”的便民新措施,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
6.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能力,主动上门发现、排查矛盾纠纷,特别是要深入到群众家中、炕头,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7.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热情,语言规范,将文明礼貌的接待方式和标准用语作为从业日常习惯。
8.确保监管安全前提下,不断简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程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经营活动便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把司法温暖传递给社区矫正对象。
9.组织普法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送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活动。
10.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助力企业防风险、解难题、保经营、稳发展。
11.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不断转作风,做好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真心实意接触群众,切实有效帮助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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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应注重五个步骤:
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
二要制定清单式具体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集全司法行政队伍智慧,列出符合基层实际的措施清单。
三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自检自查,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落实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活动效果直接列入年终绩效评价,真正使间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激励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新形象,全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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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坚持下上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将活动推进情况及有关经验做法,以报告形式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区进行推广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价的重要依据。
关于群众就业实践心得体会实用篇3
>为深化法治xx建设,把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xx实际,特制定xx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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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方式,推动各项惠民举措更加符合民情、贴近民意、惠及民众,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xx不断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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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执政为民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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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主题活动以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主线,结合司法行政实际,主要采取“两贴近、八个一”的形式,把“群众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的核心要求落到实处。
1.坚持“两贴近”。一是从感情上贴近群众。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xx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和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全体xx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对群众工作的要求上来;在全体xx中广泛开展“工作为了谁,工作依靠谁”主题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做到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事始终想着群众,工作始终为了群众。二是从行动上贴近群众。组织xx、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市场,询问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访困难户、低保户,询问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访老党员、老干部,询问发展良策。详细记录走访、帮助企业、村居和困难家庭的情况,重点记录被访单位负责人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以及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破解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情“大调研”活动。
2.开展“七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根据全县中心工作,针对涉及民生的热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与常规法制宣传载体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举行一次法律讲座。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讲座,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进行一次法律咨询。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社区、市场、企业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周到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四是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五是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是举办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围绕工作大局,继续在矛盾纠纷底数较大的村居举办人民调解座谈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纠纷的能力;七是召开一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在全乡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组织重点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召开一次座谈会,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进行重点矫正和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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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从2021年3月上旬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走访调研,汇集民情(3月)。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具体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全体xx的参与积极性,局机关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结合各自职能,根据“两贴近、七个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落实措施、完成步骤、完成时限。组织全体xx认真学习群众工作的相关文献,引导xx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搞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xx深入基层和群众,集中开展“访民情”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和意愿。通过设立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及时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实事好事的措施办法。
第二阶段:积极展开、为民办事(3月下旬—10月底)。根据走访调研情况汇集办实事项目,做到四明确两公示:明确实事内容、办理时限、推进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对服务对象进行公开承诺。通过领导接待群众、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实事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县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围绕解难题、办实事,在xx中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活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七个一”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完善制度(11—12月份)。在汇总收集解难题、办实事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制定和完善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制度,形成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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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开展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领导带头,强化监督。在主题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学习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带头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活动过程中,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勇于创新,搞好结合。在开展主题活动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设计开展好具有本部门特色的“自选动作”,不断增强主题活动的吸引力和针对性。要注重统筹兼顾,与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有机衔接,做到合理安排、整体推进,努力实现“一抓多促”的良好效果。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局充分运用宣传栏、简报、信息、新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主题活动重要意义、部署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在开展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广大xx真正从思想上尊重群众,从感情上贴近群众,从行动上深入群众,为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于群众就业实践心得体会实用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区委钻研决定,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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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融入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使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加快实现我区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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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要求,我区将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节假日顺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一般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长期患病长期在外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组织同意后可以不参加集中性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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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诵读党章活动。各级党组织每月主题党日都要组织党员开展一次诵读党章活动,每次节选一段[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诵读,可采取领诵或齐诵等方式开展,通过重复诵读,使党章内容熟记于心,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
(二)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各级党组织每月主题党日都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最新精神,主要学习重大时政时事重要文件精神主要领导讲话及署名文章。
学习资料收集整理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区直其它机关部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由党组织书记主持领学,其他党员针对学习内容开展讨论并提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相关建议。通过集中学习上级精神,让党员及时掌握上情要情,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中来。
(三)开展丰富多彩主题活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究其他灵便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方式方法。
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学党史讲党史学习政管理论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遗址观看电教片等。结合学习教育,组织党员环绕“为什么入党入党为什么”等主题开展讨论。
联系服务群众:组织党员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传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爱心募捐关爱弱势群体等活动,解决群众所需所盼;引导党员开展社会活动,通过党员义务劳动日活动“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活动,树立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开展党员立功日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更加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员献计日活动,使每个党员为党的工作动脑思量,实现党员主动积极参与支部建设与管理的目标等。
民主议事: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钻研重大项目建设惠民资金使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重要事项,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预备党员转正,制订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钻研党纪处分及党员党籍问题。组织党员对党组织公开承诺。
党员管理:通过争创党员先锋岗,创建党员责任区,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任务完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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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2019年3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本区本单位年度工作方案和月活动安排;一旦方案制定后,严格参照执行,党日要用于党的活动,不能挤占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开展的要另行安排时间补上,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组织实施(2019年4月至11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活动实效。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主题党日”活动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要建立考勤制度,做好活动的计划实施记录影像留存和情况上报等工作。严禁以“主题党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事后要进行补学和补课。
3.督导检查(2019年12月)。区主题党日活动督查组每月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各党组织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每季度对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年底将“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党建考核项目进行考核,做到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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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组织部门负责全区“主题党日+”活动的统筹谋划协调等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统一收集整理每月学习资料。区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工作,并提供[党章]等学习资料统一印制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每月学习资料。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将开展主题党日的情况作为参评党建先进党组织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未落实“主题党日”要求的党组织书记无故不参加“主题党日”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总结宣传。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先进典型。要在每月20日前将“主题党日+”进展情况报送区委组织部,区直单位须同时报机关工委。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