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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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篇1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和伤亡人数,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1、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2.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施工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本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4.施工企业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5.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对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施工项目部、班组、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6.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6、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1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次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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