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共欢作文(收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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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狗共欢作文篇1
今年是狗年了,说起这种生灵,耳边似乎总会有“汪汪”回响。狗呀,真是一个可爱、忠诚又讨人喜欢的动物,但我们学的却都是狗头军师、人模狗样这些贬低狗的成语俗语,真奇怪!在我眼中,狗可是一种充满智慧的物种。
它们各种各样,有一个庞大的家族。你可能找不到两只相同的小狗:不是有黑斑点夹杂其中,就是全身白白净净;不是皮毛深浅不一,就是全身纯色只有眼睛水莹莹;不是耳朵垂下,似乎要听不见声音,就是耳朵尖尖,挺机智又灵敏;不是呆头呆脑可爱憨厚,就是聪明忠诚威风凛凛。虽说狗由狼驯服而来,这个品种却也独树一帜,各有风采。
它们各有所长。大多数狗狗都忠诚陪护在主人身边,逗他们笑,与他们玩。我家也有一只雪纳瑞,别看它平时呆头呆脑,可一看到食物,它就想尽办法蹭吃蹭喝。在它无聊的时候,就带着自己心爱的小球逗我,陪它玩耍。每当想到这些,我都忍不住嘴角上扬。我们的相处时光都是在欢声笑语中度过的。
再一大类要数警犬搜救犬了。它们可能没有那么的憨态可掬,但却多了分责任。在那些地震废墟中,在那命悬一线的战场上,处处有着它们的身影。它们无私奉献,充满责任,无畏生死,有了几分人的精神,它们就是战士!
凭借着机警和忠诚,它们总能给予人们安全感。它们靠着灵敏的嗅觉,在机场排查危险品,给我们安全的环境。它们靠着优秀的服从性,成为盲人的引路人。它们靠着机灵和善解人意,成为自闭症儿童的医生。无论是什么环境,无论是什么场合,它们都展现着自己独特的风采。
要我说,机智活泼、可爱憨厚、无畏艰苦才是狗狗们的代名词!狗狗们,新年快乐哦!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与狗共欢作文篇2
狗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能给我们带来快乐。
我家的狗有一身乌黑光亮的羽毛,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只有它的脚是灰色的,爪子是白色的。嘴里有两颗尖尖的牙齿,可以咬断坚硬的东西。还有两只灵敏的耳朵,不管怎么细的声音,它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它的名字叫小黑。
小黑吃饭的时候,常常需要人来叫它,就像我们小孩子一样。它只要看见一样东西,就会跑过去闻一闻,然后再吃掉这个东西。我经常说它是个馋嘴狗,居然它自己也承认了。
它玩的时候,总是凶巴巴的,令人感到很可怕。有时和一只小猫打斗,总要去追它,把小猫赶出去好远。它和别的小狗打斗的时候,却老是要咬它们。
小黑跟我玩的时候,更是那么的可爱,总是先暖暖身子,好像我要跟它作战一样,真是可笑!它最喜欢玩小皮球,我把球扔出去,它就会把球咬破后,再把球还给我。我看到了就说:“你这只笨狗,居然把我的球咬破,我非打死你不可。”它一听就逃跑了,过一个小时它才会回来,回来后就向我汪汪地道歉。
它休息时,非要选一个很暖和的地方,躺下来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管。晚上睡觉时,它就要选一个有草的地方,躺下来休息。要是你不给它休息,它就会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是在跟我求情。
它的叫声非常的响亮。在早晨,无论多么贪睡的人,听了也得起床。
小黑平时走起路来很奇怪,总是一蹦一跳地,好像很开心的样子。它要是不高兴啊,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也不理谁。要是客人来了,小黑就会去迎接客人;如果是我妈妈回家,它就会一蹦老高,就像它的亲妈一样。
小黑是一只惹人喜爱的狗,对吗?
与狗共欢作文篇3
从前,我对狗的印象一直都不是很好,我很怕那些狗会猝不及防地扑上来咬我一口。可有一回,却让我对狗的态度迥然不同了。
那是一个周末,我下楼帮妈妈买一瓶油,却听见耳边传来几声哀哀的狗吠。我正想赶快离开,可那撕心裂肺的悲鸣引着我走了过去。我看到了两条土黄色的狗,一大一小,应该是狗妈妈和狗宝宝。小的那只静静地卧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肚皮还在微微起伏着。大狗趴在小狗身边,不断地用鼻子去拱小狗的肚子,同时还小声地呜咽着,它的耳朵轻轻搭在脑袋上,尾巴也夹在两条后腿之间,不时吠两声,试图让小狗回应自己。可小狗依然静静地侧卧在原地,大狗仍不放弃,轻轻叼起小狗的后颈皮,似乎想帮它站起来。
我顿时明白过来——小狗肯定已经奄奄一息了。我不由地心生怜悯:与自己的孩子即将阴阳两隔,足以让做母亲的心碎了。我想快步离去,脚却像被磁铁吸住了一般,站在原地。那大狗又长长地哀嚎了一声,往前走了两步,又折回去,推推小狗,抬头往一个方向叫了几声,仿佛是叫小狗快点站起来和自己回家。大狗见小狗毫无反应,悲伤地短吠一声,更紧地夹起尾巴,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人打了一下,往边上跳了几步。最后,大狗把鼻吻埋在小狗的毛里,肩头一耸一耸,像在无声地啜泣。过了一会儿,它站起来,吃力地叼起小狗,不让小狗垂下的爪子碰到地面,步伐蹒跚地离开了。
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好像被什么给触动了。我不禁为大狗感到难过,毕竟母亲送走孩子,说什么也是一阵折磨。以前,我一直认为狗是一种一言不合就追着咬人的动物,这次,我终于亲眼见到,狗原来也有着如此细腻的感情!
我想,人也好,狗也罢,都有属于自己的感情,我们应该学会尊重任何一种生灵。
与狗共欢作文篇4
我家收养了一只可爱的流浪狗,金黄色的长毛垂到了地面,连眼睛也遮住了,显得温顺可爱。说起,我跟它还真有一段经历。
记得有一天,家里的酱油没了,妈妈让我去买,我买完后本想立即跑回家,跑着跑着,忽然摔了一个大跟头,酱油也打破了我狼狈地爬起,发现我原是被一条流浪狗绊倒的。我生气极了,指着流浪狗,它竟然向我看了一眼,我更气了,破口大骂。流浪狗愣愣地站在路中央,显得手足无措。它把头和身子缩得小小的,浑身战栗着。我骂够了,拍拍空荡荡的手,慢腾腾地踱回家。没想到我走一步,它也跟一步,我走一步,它还是跟一步,就这样,一直跟着我家楼下。我怪同情它的,就忍不住把它抱回家了。
初乍到,我突然想起给它取名,就说:叫小流吧。表哥听了有些生气,因为他姓刘。
一天,我带小流到小区里散步,只见它把鼻子往地上一沉,就拉着我跑,我不知道它要去哪?我问它,它就发出的叫声,我也没办法,只能跟它一起走。天,原,它发现了小偷呢。我不敢追偷车的小偷,只敢喊了保安。小流成了小区的功臣。我更喜欢它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和小流一起玩耍的时间越越长。跟它在一起,平常木讷的我总是会发出愉快的笑声。有一天,妈妈趁我不在家,偷偷地它丢了。我回到家,怎么也不见它的踪影,等了一个下午还是没见它的踪影,就心急如焚地到处去找,也没有吃饭。最后妈妈告诉了我真相,还说:以后我再买一只给你吧!
时间在慢慢流逝,渐渐地,妈妈答应我的事忘记了,我也忘了。
与狗共欢作文篇5
从前,有一只狗,叫杰克,一户穷人家养的。穷人的邻居是个富人,他也养了一只狗,叫小吉,每天吃香喝辣的,生活非常幸福。杰克每天都吃主人的剩饭剩菜,过节的时候才能吃到一根骨头。小吉每天都有牛奶喝,还有肉和骨头吃。有时小吉生病,还有医生治疗。
有一天,杰克来到一个小镇散步。他走着走着,突然,他灵敏的鼻子告诉他,附近有肉!杰克向旁边一看,一辆豪华的马车向他驶来,他用鼻子一嗅,这股肉香就从这辆马车里飘来。
于是,杰克跟在车后面穷追不舍,马车上的司机似乎察觉到了,连忙抽打拉车的马,督促马尽快摆脱这不速之客。
马车开过一个下坡时,马儿好像收不住蹄,继续向前狂奔。由于这个坡太陡,所以马车一会儿向左歪,一会儿向右斜,真是东倒西歪,车里的东西稀稀拉拉地跌落出来。杰克跑过去一看,啊,真的是肉,大块大块的精肉!杰克叼起一块,正要吃,忽然,他想:“要是我在这里吃,万一有同伴赶来,我不就得把肉分给同伴。如果主人来了,肉就归他所有了,只许我吃剩菜剩饭。不行,我一定要吃到整块的肉!”杰克想啊想,忽然,他灵光一闪:“我要是躲起来,就没人发现我了。对,要躲起来!”
于是,杰克向四面望望,看见一条小溪,小溪对面是一片森林,那里可是最适合不过的躲藏之地呀!
杰克跑到小溪边,走上一座独木桥。杰克看到溪水里也有一条跟自己一模一样的“杰克”,杰克不知道那只是水中的倒影罢了。由于水的干扰,他误以为那只“杰克”嘴里的肉比自己的大。“我一定要得到那块肉,”杰克想。于是,他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没抢到肉,自己的肉就已经被溪水冲走了。
杰克很后悔自己太贪心了,今天又要吃剩菜剩饭了。
唉!贪心真没有好下场。
与狗共欢作文篇6
我的狗狗是世界上对人忠厚、老实的动物我家养了一只大黄狗,它非常勇猛,所以它是我的最好朋友。它的头是圆形的,两旁各有一只大约有十厘米长的耳朵,它的皮肤是黄色的,它的四肢像竹子似的腿,跑起来犹如闪电那么快,它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
像一根短的绳子。它还有一个灵敏的鼻子,这个鼻子经常帮助别人做好事,嘴里还有一口锋利的牙齿,它的眼睛看起来对人很温和,但对坏人来看,这是一双可怕的眼睛,邻居夸我有一条好狗,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聪聪”。有一天,“聪聪”和爸爸妈妈出去散步了,我一个人在家。这时进来小偷,我用我的智慧最后将小偷抓住了。爸爸妈妈和“聪聪”回来后,很高兴,“聪聪”不停地汪汪叫,好像在说:“我也要做好事。”果然有一天,邻居张爷爷的东西被偷了,“聪聪”马上用鼻子嗅了嗅,顺着小偷的气味找到了被偷的东西,小偷也被抓住了。“聪聪”又汪汪地叫,好像又说:“我也有本事。”我开心地笑了。还有一天,我带着“聪聪”走在大街上,突然,一只大狗冲过来,好像要把我全身咬的是伤口,“聪聪”上前不顾危险去跟那只狗搏斗,它们互相嘶咬,最后,那只狗斗不赢,落荒而逃。忽然,我看见路旁有一只美丽的大狗,跟“聪聪”的年龄差不多大,它找不到东西吃,晕倒了,我马上把它带回家,给它一大碗饭吃,它不停地吃,吃了一碗又一碗,逐渐好了,我给它取了名字叫做“丽丽”,我决定把它留下来,给“聪聪”找一个伴,我就给它们造了一件屋,它们过得很快乐。我喜欢“聪聪”。
与狗共欢作文篇7
从前,有一个主人养了一条狗。因为是穷人家的狗,所以,它每天只能吃剩饭和剩菜,只有过节的时候,小狗才有一小块肉吃。因此,每次吃过肉后的三四天里,它都能做上美梦。
有一天,小狗来到马路上散步,忽然,一辆马车从它身边飞驰而过。小狗伸出鼻子嗅了嗅,闻出车里面装着的是一大箱肉。
马车跑得越来越快,小狗在后面穷追不舍。马车经过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晃动之中,突然,有块肉从里面掉了出来。小狗看到,急忙向前跑去,然后叼起那块肉。
叼起肉时,小狗发现肉太大了!于是小狗想:我要是拿回去会被主人没收的,可是,如果在这里吃,就一定会被大黄狗抢掉的,怎么办呢?小狗思考了一会儿,灵机一动:要是把这块肉藏在河对面的森林里吃,那该有多好啊!
紧接着,小狗便马上行动起来,它用一块木板漂在上面过河。到河中央的时候,它低头忽然看见河里竟然还有一只小狗,仔细看那只狗,嘴里也叼着有一块肉,而且那块肉比它嘴里的那块还要大。
于是,它就飘过去,想抓到那块比它还大的肉,可那都是白费力气。因为,那只狗其实就是它的影子。小狗在抓肉的时候,一不留神,自己嘴里的那块肉掉进了河中。然后,小狗看见河里那只狗也掉了那块肉,看见对方掉了肉,小狗赶紧舔了舔那块肉,可是舌头尝到的只有水味,没有肉。这时,小狗才明白过来,原来,刚才看到的小狗是自己的影子。
小狗失望极了,不得不回到岸边,它辛苦了一整天,本以为能吃到肉。没想到最后却因为自己的贪心,一切都变的徒劳了。看来,做人不要太贪心。
与狗共欢作文篇8
从前,有一只贪心的狗,名字叫杰克。它长着黑珍珠似的眼睛,浑身上下雪白雪白的,上面还长着黑色的斑点,美丽极了!
可是,杰克的主人却是一个穷人,而他的邻居是个富人,也养了一只漂亮的小狗,叫艾丽丝。杰克即使过节日时,也只可以吃到一根骨头。艾丽丝不仅可以每天吃到好几块肉,还可以喝到甜津津的牛奶。要是艾丽丝生病了,还有专业的兽医帮忙治病。杰克和它的主人特别羡慕她们。
在一个晴朗的星期一,主人才回味过来,养狗的目的是让它看家、捕猎等等。因为主人今天有事,不在家,所以,杰克耐不住寂寞,从家里飞快地闯出去。它跑着跑着,看到了一匹马,不知道它在拉什么东西,原来是一辆五颜六色的马车呀!
杰克的鼻子告诉它自己:“那里面有许多美味可口的肉,而且又大又香!”它飞奔向马车。马车的主人似乎已察觉到有一只狗跟在他后面了。所以,他鞭打了几下马,马车跑得更快了。
马跑得越来越快了,杰克还是紧追不舍。突然,马车到了一个陡峭的山坡,一不小心,掉下了几块肉,杰克开心得一蹦三尺高。它想:“如果我来草坪上吃,还要分给同伴,如果回家吃,又得啃骨头了!我就去河对岸的草丛里吃吧!”于是它咬着肉,走向草丛。杰克刚走下河的时候,看到了另一只狗,它咬着的肉比自己的多许多。于是,杰克放下自己口中的肉,转而去抢那只狗的肉。没想到,那只狗身姿敏捷。杰克不但肉没有抢到,一不留神,自己原有的肉也不见了。
最后,杰克两手空空,饿极了,它只好回家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可以贪心,这样可能到头来赔了夫人又折兵。
与狗共欢作文篇9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因为它漂亮、可爱、机灵又通人性。
姥姥家养了一只小白狗,已经两岁了,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它的毛雪白雪白的,非常蓬松。眼睛又圆又亮,像两颗黑葡萄。小鼻子翘翘的,四条腿虽然不长,却很直。它像只勇猛的小狮子,又像个十足的美男子。
小狗非常爱吃肉。舅舅经常给它买火腿肠,切碎了拌着馍馍吃。每当它吃食时,我们谁都不允许靠近。如果我们谁在它的食物前多停留一会儿,它就会呲牙咧嘴,并发出“嗯……”的警告声,仿佛在告诫我们谁都不能打它食物的主意。
它吃饱就开始玩耍了。妈妈给我买的一个黄色水晶球,现在已经成了它寸步不离的好伙伴,走到哪里都要带着它。只见小狗后腿一蹬,纵身一跃,便咬住了球。它的头甩得那么起劲,身子也跟着扭来扭去,玩得开心极了!玩够了,它会在太阳下舒适地眯一会儿,那个小球就紧紧靠在它身边。它从来不让小球远离它,走到哪,带到哪,可爱极了!
每次我一去姥姥家,它都会兴奋地在我身边转来转去,并不停地摇着尾巴,似乎在说:“小主人,我都想你了!”每当姥姥一打开院门,稍不小心,它就会像箭一样地冲出去,在外面撒野。如果看到比它弱小的狗,它就疯了一样追着小狗猛咬,外面腾起一片白烟,我们也看不到它们跑哪去了,只听见那个小狗凄惨的叫声。等它凯旋归来,姥姥就会一顿训它。这时候,它就紧靠着墙根,抬起一直爪子护着头,恐惧得像个怕挨打的孩子,我看着直想笑。
我非常喜欢这只漂亮、可爱、机灵的小白狗!
与狗共欢作文篇10
在我童年记忆的长河里有无数朵浪花,每一朵浪花都有一个故事。现在我就采撷一朵,给你讲一件骑狗的趣事。
五岁时,我看电视剧里古代的人骑马,那策马扬鞭的架式简直太帅了!我好羡慕,如果我也能骑马,那该多好啊!可哪来的马呢?我将屋里屋外来了个“大搜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小黄”身上。“小黄”是条狼狗,长得高高壮壮的,把它当马骑一定没问题!我便一边向它靠近,一边跟它说好话:“‘小黄’,平时我对你挺好的,所以你也要对我好,对不对?”可“小黄”似乎看出了我“不怀好意”,一溜烟跑了。
一计不成,再施一计。我立即对它施以食物诱惑:“‘小黄’,你让我骑一下,我给你肉骨头吃,好不好?”可它却调转尾巴又跑了。赶紧追,不料我脚底下一滑,摔了个大跟头。我没有气馁,抬头一看,“小黄”了下来,像在看什么东西。我便蹑手蹑脚地来到它身后,用尽全身力气一跳,哈哈,一下子就骑在了它背上。“小黄”大大地吃了一惊,飞奔起来,我重心不稳,“啪”的一声,我的小屁屁就和大地来了个“亲吻”。
“哇——”我大哭起来。奶奶连忙出来问:“怎么啦?”“我,我想骑在‘小黄’身上,它却把我弄跌下来了,呜呜……”“萌萌不哭,我打‘小黄’!”奶奶顺手抄起根木棍教训它,它“嗷嗷”地叫着,好像很疼。我又心软了,“奶奶,别打了,‘小黄’太疼了会哭的。”“好,那就听你的!不过,萌萌要记住,狗是不能当马骑的哟。”
每当想起年幼无知的我骑狗的事,我都情不自禁地感慨:多想再次走进我的梦幻童年!
与狗共欢作文篇11
狗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说它老实吧,它的却有时候很乖,他会找个温暖的地方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用干。可是他决定要出去逛逛,就会出走二天二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就是不肯回来。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呀,要不怎么会二天二夜不回家呢?可是它听到陌生人的脚步声,就会引吭大叫,我们就会立刻行动起来,把那个陌生人赶走。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憎你的腿,翻一个跟头,给你表演。或者站起来和你握手。它要是不高兴,它会用它那锋利的牙齿来咬一口。
狗的外形,身穿白色大衣,一双黑色的大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如果你站在它的面前,它会目不转睛的看着你,眼珠子一动不动的着你看,好像在说:“主人,我爱你,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
狗的吃相,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狗是吃冷饭的,和鹅一样。他需要二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鸡骨头。先吃一口冷饭,再吃一口鸡骨头,然后再喝一口水。大概这些鸡骨头也有各种可口的滋味。
狗的嬉戏,常常使我们担心。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它会急匆匆的跑到外面去。眼睛都不看四周的。记得有一天下午,它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就跑出去了。然后被一辆车子撞了一下,回来的时候,它是一瘸一拐的回来的,而且它的身上的一个部位不知怎么,一滴滴鲜血流了出来。我问它是怎么回事,它不但没有回答,反而走进自己的窝里,躺下来休息,好像在养病一样。
自从这件事发生以后,我们就很少让它出去。就一直把它关在窝里,不让它出去玩耍了。
与狗共欢作文篇12
大概是因从未去过动物园,而家里仅有鸡鸭和狗,也以至于仅喜欢狗。
一身的毛是黄白色,摸起来很柔顺。而闻起来也无异味。看起来十分可爱,也是乖巧。早晚各一餐饭给它吃,只听我们叫它“狗狗,狗狗……”便已跑回家里,带着跑完的累吃饭。父亲无聊时,也会和狗一起玩,狗就跳上跳下,绕着他,耍耍花样。不听话时,只听训斥,便已走远,似认了错。
我去上学和回家的路都很远,走完就是全身痛,难受!而每次快到家时,没了伴,它总是能出现,好像也明白我什么时候会回来。只见了我,尾巴就已摇了起,摇得很有旋律。仅一见,就觉得自己没有劳累。离得越近时,它跳了起来,也会用舌头舔我的手。我似乎总是嫌弃,抗拒着,对它发着一丝火,即是厌恶。它也便不这样了,跑在前,在帮我引路。
一个月亮分外圆,还带着几丝凉风的夜晚,父亲因喜事喝多了酒,归家的路上,父亲摔进了泥潭。母亲见有些不对,去寻父亲,因单人走害怕,叫上了狗。母亲寻了很久都未找到,就问狗知不知道。奇怪的是,太灵了。狗听完,引领母亲找,不久就在一个泥潭找到了。母亲也说,这狗,真好。只要有人经过,就会大声地叫,给我们“警惕”。
以后,因种种原因,我去了别处读书,只有在老家才能看到狗。我也曾想起那条狗,给我不一样的陪伴……
父亲又来了送菜,同时,也讲了一个动物离世的事,我太震惊。以前,家中养鸡鸭,都是为了过节时吃的,只觉是一种应该的。但对于那条狗,太敏感了。狗被车轧死,被别人家给埋葬……
狗,忠诚,很是喜欢。但,家里那条狗,留下太多记忆,却不会忘。
与狗共欢作文篇13
在众多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狗。
看家狗是一种温驯而又随和的动物。不管狗的主人是何等人物,狗都能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且狗从不挑剔食物,无论是每餐的残羹剩饭丹,~骨屑稀粥,或是垃圾桶的发霉的水果,都由它一“嘴”_包办。在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主人,其次才是白己。我曾经在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大意是说一个人带着六只狗出外去散步,可是却不慎掉进河里,那只狗壬是奋不顾身地跳入水里把主人救上岸,把主犬的命给救回来,由此寸知狗对主人忠心的程度。丹狗的叫声是别的动物所元法比拟的,它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吼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伟千脆的感觉。狗的形体美也是冠于其他动物的。一只经过训练的警裹;在坐立不动时,那种雄视四方的眼神及威风凛凛的姿态和玲珑的曲线,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势。但是却不是每只狗都这样有精神。有一些流浪街头的痢痢狗,那种无精打采、满身生着烂疮的样子,使人从心底厌恶。但是它邢可怜的样子,也不由得令人心生同情。也许有人会讨厌狗随地犬小便的习惯而不喜欢狗,也许有人曾被狗的叫声打断了思路,也许有人曾经遭受狗的攻击,但那毕竟只是许多优点中的少数缺点,它们仍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去喜爱它。当你看到一个脸上带有青春朝气的人,身后跟着一只昂首阔步、温驯可爱的狗时,你一定很羡慕他,那么你也不妨也养一只狗来调剂你的生活,你将会了解养狗的乐趣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养狗。
与狗共欢作文篇14
祖母家养了一只小白狗,它全身毛茸茸的,雪白雪白的,一双圆溜溜的眼珠子,总是左瞧瞧右看看,而且小白狗还非常惹人喜爱呢!
这只小白狗还有着一些鲜为人知的有趣经历呢!有一次,这个“小家伙”好像是饿了似的,它爬在厨房里的水桶上,左顾右盼地寻找好吃的。结果好吃的没找到,却把水桶弄倒了,弄的它全身脏兮兮、湿淋淋的,祖父看见了,气得把它赶出了屋子。谁知,在小白狗的身后留下了一串串长长的小“梅花印”。
小白狗也特别懂人性。一天,我在院子里和小白狗玩,突然,我踩到一个小石子上摔了一跤,小白狗过来伤心的叫着,好像说:“小主人,你还好吧?疼不疼啊?”这时,我感觉没有事一样,又和小白狗玩起来了。
小白狗还经常和邻居家的小猫玩,玩累了,就回家休息。有一次,我看见它俩在玩,就也参加了进去。这时,它们俩竟然跑了。
小白狗睡觉起来也真是架子十足,还要让我把它抱到暖洋洋的地方,还要喝一些奶粉,吃一点肉丝。如果有一样不干,它就会跟在你后面一直叫,真像一个小孩子。
这只小白狗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学习”。每当哥哥写作业的时候,它都要陪伴左右,看哥哥写作业,有时还跑到哥哥的作业本上踩几个“小梅花”。有一次,小白狗在哥哥的写字房里,左瞧瞧右看看,不知又从哪儿叼来一支铅笔,在一张报纸上做起“练习”来。我和哥哥看见了,都忍俊不禁,笑得前俯后仰。
小白狗无聊的时候,它就会冲着自己翘起尾巴,看起来它是想把尾巴咬住,它就这样一圈一圈的追着跑着,真可爱!
这样一只可爱又有点傻乎乎的小狗,叫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与狗共欢作文篇15
我的叔叔从出生以来就十分爱狗,如今他就是一个宠物店长和一位动物医生。
而今天,为什么叔叔令我感动呢?接下来就告诉你答案。
那是一个夜晚,风很大,树“唰啦唰啦“地响着,叔叔带我去他的宠物店玩。在路上我高兴地和叔叔谈笑风生。但我们I刚转过街道,一个惊人的事发生了:一只戴着项圈的泰迪在墙角瑟瑟发抖,叔叔见了立马把它抱起,转身就往宠物医院跑,我见了也跟着跑。
来到宠物医院之后,叔叔检查泰迪的身体状况,原来泰迪得了肠胃病和软骨症没法奔跑,而且要及时治疗,不然以后病情会更加严重,甚里可能会四肢残疾。这时叔叔坚定地说道:“这笔钱我先垫着,等我找到主人再说吧!”“但你要知道,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此时一声不坑散文院长说道,“如果主人就是不想要这条狗怎么办?”“可是先救狗狗的命呀!没事,大不了我收养这只狗。”可是你有十几条狗了呀!这只的先天性残疾的狗你怎么照顾的来呀!”我说道。叔叔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抱起泰迪,转身走进医疗室给狗狗配药去了。
几天过后,叔叔带我来到宠物医院看望的狗狗,狗狗的胃病好多了,腿已经可以微微奔跑,但他总是自己玩汪汪汪地叫着,可是是想念它的主人吧!
渐渐地,小泰迪也一天比一天健康了,叔叔每天都在空余时间里发传单,为狗狗寻找主人。“功夫不负有心人”,叔叔终于找到了狗狗的主人。
主人为了表达感谢不仅把治疗费用还了,还送给叔叔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好人一生平安!”
这就是我的知叔叔,令我感动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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