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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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1
一、全面推进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准确界定救助对象
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是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的前提。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健全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长效机制,完善核定办法,全面推进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各级政府要成立低收入核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通报重要信息,督促、指导开展低收入家庭核定工作。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低收入核定机构提供核定信息和意见,实现不同部门间低收入家庭相关信息的共享,形成信息通畅、措施灵活、反应快速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低收入核定工作的准确高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民政部门。各县区要建立相应核定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全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低保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低保救助水平
推进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工作。要切实加强基层的政策执行力,督导落实好与低保有关的分层分类救助、价格补贴发放、两节慰问等政策。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提高农村低保的标准,缩小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2012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65%,到2015年末,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75%。加大低保救助力度,切实提高人均补差标准,到“十二五”末,低保最低补差不少于100元,人均补差不低于低保标准的70%,使低保救助水平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低保救助联动机制,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在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加强就业扶持,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做好低保边缘户的救助工作。各县区要整合救助资源,出台相关救助政策,逐步扩大低保边缘户的救助范围,实施按需专项救助。
三、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困难
按照应急解困、保障基础、规范高效的要求,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各级政府要按财政投入为主、社会筹集为辅原则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并切实建立临时救助资金与地方财政增长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市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按人均3元(市区各分担50%)的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并逐年加大对临时救助的投入。各县区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临时救助的审批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规范救助程序,保证临时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临时救助资金以现金形式通过银行、信用社发放为主,必要时采取实物形式救助,并在所在村(社区)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医疗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
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完善医前、医中、医后全程医疗救助制度。根据省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5年行动计划安排,到2012年地方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资金要达到人均10元(市本级要按市、区各50%安排到位)。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多渠道筹集医疗救助资金,适时调整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医疗救助与城乡政策性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不低于有效医疗费用的75%。要合理使用医疗救助资金,确保当年度资金结余率不超过10%,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集资金总额的15%。同时要加强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政策措施以及结报程序方面的衔接,全面推进完善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工作。各县区要统一硬件、统一平台、统一应用软件、统一数据库,与定点医院联网,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便民工程,实施在线审核、审批,即时结报,提高医疗救助工作效率。
五、加强敬老院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继续推进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集中供养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健全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供养资金纳入县区、乡镇财政预算,实现“按标施保”。大力推进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提升自身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要规范用工制度,做到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老人的比例不低于1:10,与失能老人的比例不低于1:3。优化工作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逐步推行从业人员就业准入制度,努力提高为老服务水平。要积极发挥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敬老院业务工作指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
六、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发挥慈善机构在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和扶贫、救灾、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努力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慈善事业光荣、参与慈善事业高尚的浓厚氛围。要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慈善捐赠活动,深化“慈善一日捐”。积极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和公民参与慈善活动,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要积极探索对慈善公益组织的扶持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现慈善项目救助。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慈善福利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要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组织领导,把慈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七、完善专项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加强困难群众的住房救助。加快推进廉租用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争在2012年前,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享受廉租用房或经济适用房政策。继续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5000户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任务。深化教育救助,确保实现每一个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加强法律援助能力建设,积极为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证和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大力促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农村低保家庭人员的充分就业。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切实解决残疾人在康复、就业等方面的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2
五个一批”。当时总书记提的是“四个一批”: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后来总书记在世界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提出了修改后的“五个一批”脱贫路径: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可以这样说,总书记考察甘肃,向全党全国昭示了中央坚定不移把握时间节点谋划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的决心和信心,向我们发出了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同奔小康的动员令。
下面,我重点围绕“社会兜底保障的探索与思考”这个主题,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
一、基本现状
全镇现有社会救助对象430户799人,其中:五保户25人,低保户405户717人,残疾人低保户172户197人,留守儿童58名、困境儿童37名。按照动态管理原则,今年全镇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12户31人。在清退工作中,一部分家庭人均收入并不稳定,家庭收入在低保准入线上下浮动,按照动态管理原则,超出低保准入线则需要及时清退,符合准入线标准后又需要重新纳入(以下简称这部分家庭为临界家庭),这既给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工作量,又在困难群众中引起不必要的矛盾。部分群众对动态管理机制不理解、不认同,觉得是没事找事故意折腾,还有部分临界家庭,对被清理清退结果不认可,认为其家庭状况并未明显好转,被清退后家庭生活更为困难,从而开始了层层上访。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关键环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社会救助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在低保等救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只有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让符合条件的群众享受低保,不符合条件的群众拒之门外,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才能严防错保、漏保、人情保、政策保、老年保等现象发生。
一、坚定不移打主动战,积极适应兜底保障新常态
衡量一个地方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不是看富人有多富,而是看穷人有多穷。就像总书记在遵义花茂村考察调研讲的一样:“党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笑还是哭。如果乡亲们笑,这就是好政策;如果有人哭,说明政策还要完善和调整。”结合我们全镇实际情况来看: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镇村审核评议制度。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严格遵循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入户调查、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民政审批及镇村社三级公示等程序,使更多的困难群众都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完善动态管理,确保进出畅通。强化死亡人员和长期外出人员的管理,村委会严格上报死亡人员名单,镇民政办核实上报月调整动态台账,严防死亡保现象发生。同时要求村委会严格核实长期外出享受低保人员信息,及时将长期外出低保人员退出社会保障范畴。三是严格入户核查,确保情况真实。镇村干部入户核查锁定低保初步名单,按照低保红线政策实行排他因素,进行村级评议。四是实行低保入户抽查。通过镇村两级低保抽查,发现违背低保红线的即时退出低保保障范围,但确实贫困的群众通过抽查,经召开镇村审核会议等途径按程序将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有效避免漏保和错保现象发生。
二、坚定不移打攻坚战,用新理念来指导兜底保障工作。
应该说,兜底保障工作是唯一用军事语言来描述的工作。过去,我们的工作用武侠小说中的“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等来描述。如今,兜底保障这项工作则用军事语言中的“输不起的战争”、“攻坚拔寨”、“挂图作战”等词语来描绘,说明现在这项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的冲刺期。特别是总书记到甘肃考察以后,全镇把兜底保障当作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统筹整合了各种项目资源,向最贫困的农户聚集,向最困难的人群聚焦,形成了兜底保障坚的强大合力。如何用新理念来指导兜底保障工作?我们国家的扶贫开发工作,始于上世纪的80年代中期,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随着兜底保障的深入推进,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兜底保障对象靠传统帮扶方式、常规帮扶手段往往难以奏效,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精准兜底方式也就应运而生。目前,我镇在兜底保障措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特困对象保障有力。通过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加强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了敬老院护理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2019年共保障特困供养对象21人,发放供养金12万元,新增特困供养对象1人。
(二)临时救助解困及时。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19年共实施临时救助3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2万元。
(三)医疗救助稳步推进。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问题。
(四)“救急难”工作力度加大。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确保让突遭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得到救助。
截止目前,全镇已经建立起以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社会救助工作步入了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的轨道。贫困家庭除了可以获得生活补助,还可以获得住房补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
三、坚定不移打持久战,稳步推进廉洁兜底阳光扶贫。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是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多年来对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扶贫资金监管不严、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原因,目前还存在虚报冒领、监管弱化等问题,依然有人敢践踏做人底线、罔顾法律红线,骗取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在如今这种高压态势下,我们必须层层加强廉政防线,确保兜底保障与廉政建设双促进、见实效,使社会兜底保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
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3
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民政局和街社会救助服务站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现将工作情况体汇报如下:
一、低保工作
1、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14户,保障人口25人,三无对象1户,一般对象13户,月享受金额4673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新增2户,下半年新增低保户1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变更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一切低保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均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无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2、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和社区低保户定期进行低保等有关政策学习,全年定期组织低保户学习3次,并组织低保户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19人次。
3、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正常有序地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为困难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发挥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作用,基本做到无错保、漏保、人情低保的现象的发生。对A、B、C卡人员及时分类上户调查,及时掌握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动情况,同时还通过邻居或栋组长侧面了解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动情况。
4、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居民群众,并做好信访记录。对前来咨询低保的群众,仔细讲解低保政策和申报程序以及所须的申报资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走访调查,给予答复,并对反映问题的群众的姓名保密。全年接待来访10余次。
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和精神病人药物救助工作
1、积极宣传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和精神病人药物救助政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和社区居民进行有关政策的学习。我社区医疗救助5人,救助金额18080元。社区低保户谢英身患尿毒症、肾衰竭,每星期2次往返医院进行血透治疗,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家庭生活困难。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后及时探望慰问,送上了慰问金,同时也积极为她办理大病医疗救助,为其解决实际问题。
2、对社区低保户和特困居民和有精神病史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并做了详细的记录,及时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的对他们实施救助。
3、按工作程序正常有序地开展救助工作。尤其与需救助的对象进行深入的交流,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及时对救助的对象采用正确的救助方式进行救助。
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4
市交通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共建和谐社会”战略方针,结合交通行业实际,从为职工办实事着手,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弱势群体进行帮扶,并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满腔热情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今年的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为组长,局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交通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市交通系统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
1、对下岗工人再就业实行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凡持有下岗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可享有减免运输管理费的规定,XX年对30多户下岗职工减免运输管理费3万余元。
2、对市区内1000余台农用三轮、四轮车免收了运输管理费,今年7月份起又免收了1吨以下四轮拖拉机的养路费,合计免征80余万元。
3、免征了出租汽车的运管费及城区内运营的出租车免征客运附加费,跨出城区的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共免征近500余万元。
4、从事个体客、货车辆参加准驾培训的人员,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享受减免驾驶员培训费10%的优惠。XX年减征、免征各种费用近600余万元。
三、多措并举,大力开展扶弱济困送温暖活动
建立健全”送温暖”工作机制。市交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困难职工预警预报机制和特困职工档案,对特困职工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
深入开展帮扶和送温暖活动。XX年元旦春节期间,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范向东同志和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亲自带队慰问了我局下派帮扶村–马楼村和百善镇道口村,送去1500元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慰问困难户10户。”两节”期间,我局自筹资金慰问局属集体企业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虽然进入低保但生活依然十分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成员患病给家庭带来负担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和困难党员、军烈属、企业军转干部等270户,共发放慰问金5.02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捐款,今年向扶贫解困难办公室缴纳捐款2.2万元。
扎实开展”育才关怀”行动。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养护道工孟建才遗霜吴传荣的子女:孟玲、孟生姐弟俩,于XX年7月双双考入了普通高校,因其父早已病故,其母无固定职业,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在危难时刻,交通局和公路局党委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并号召职工为他们捐款1.9万余元,解决了当年入学各项经费。今年,局党委又积极请示市金秋助学办公室,在市领导的关心下,市金耿助学办公室又为他们资助4000元的学费,解决了部分困难。8月底,汽运公司对所属单位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女进行了慰问,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汽运公司成立了营销公司,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上岗的办法招收下岗职工19人,从根本上解决了部分下岗人员的困难问题。
四、目前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
我局下属集体企业–**市汽车修理总厂,停产多年。多年来,职工一直拿不到工资,XX年7月进入破产程序,宣告破产时,该厂97名职工中有58名职工按政策办理了退休手续,有39名职工不够退休文秘资源网条件,处于失业状态。由于管理不善,该厂资产损失殆尽。目前,该厂仍欠交退休职工医保金和在职职工养老金及失业金共计100余万元,尽管交通局党委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主动找社保部门进行协调,争取各方面支持,仍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这部分职工领不到失业金、文化水平、技术水平低、就业难度大,只有个别人员吃了低保,生活较为困难,成为不稳定因素之一。
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5
一年以来,在区委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社会救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本社区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春节前的低保金发放以及困难群众的慰问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在传统的`新春佳节来临之前,社区通过走访、评议、审批等程序,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困难军人以春节慰问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许多救济物资送到低保户手中,受到了社区困难对象和低保户家庭的高度赞扬。为使低保家庭过好年,我们将1-2月份的低保金春节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并每人发放了300元的春节补助款,节前一次性发放了50621元,让低保户安安心心过好年。
二、做好新申低保对象的调查走访、上报工作经过社区及低保员的上户调查。
通过对申请对象资料的核查及邻里之间反映的情况,最后通过社区评议小组的公正评议,从9户申请对象中初步评议出6户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及时上报街道救助站。
总的来说,一份成功的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报告应该包括过去的工作回顾、未来的发展方向、成功的实践经验等方面。希望本文“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参考价值。
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6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作,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社区居民生活和社区的安全稳定。为把这项工作做好,上半年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
建立了“社区—(单位)小区—楼栋”宣传网络。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一是在社区内张贴横幅宣传标语5条;二是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每个小区内都有固定的`宣传栏,大大提高了社区居民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二、开展以低保救助为主,其他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工作
根据困难家庭情况分类施救,做到应保尽保。上半年新增低保对象32户,保障人口61人;为13个大病救助对象申请了医疗救助。为特困户居民覃遵战解决临时救助500元。
三、遵守社会救助工作原则,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配合县社会救助局和镇民政所,对社区内已享受城镇低保对象进行了一年一度的年审,社区低保户221户(其中三无对象10户、特困对象132户、边缘户79户),年审走访对象201户,年审入户率达91%,经过年审,提标的有8户;停保的8户(家庭收入有所改善),农村低保年审排查5户,取消1户(死亡),其余4户维持原标;并将结果进行了公开。二是对申请低保的对象严格按照政策、审批制度和程序进行办理,上半年共走访调查申请对象43户,报批32户。
摸清了残疾人底子,并进行了分类,至5月31日止,我社区共有残疾人125人,有46人享受低保。
及时准备地上报了殡葬改革信息资料。至5月31日,我社区共死亡居民12人,其中单位职工9人。
完善资料,各类报表上报及时准确。一是对社区内低保户做到一户一档管理制,做到资料完整、内容齐全;二是第月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按月装订,以备归档;三是其他资料(优抚对象、残疾对象)力求完善,装档备查。
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和第三次全市民政会议要求,以“亲民、为民、爱民、惠民”为宗旨,以规范低保工作为突破口,加强管理,全面提高低保工作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
二、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第三次全市民政会议确定的目标,开创“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政务公开、救助到位、社会稳定”的低保工作新局面,全面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把街道低保工作建设成为政府“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优秀窗口,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宁波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区低保家庭收入核定的规定》等政策规定,研究分析当前低保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和做法,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1、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65号),认真执行市民政局提出的低保标准调整要求,及时做好标准调整和发放低保标准补差资金工作。
2、应补尽补制度。对“三无”人员实施全额救助,对其他人员实施差额救助,同时采取全额救助和差额救助相结合,实施定额救助。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三无”对象、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按区低保实施办法规定,分别给予每月50元或100元的特殊补助。
3、动态物价补贴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工作的通知》(甬政发[*]3号),及时足额将物价补贴发放到低保和扶助证对象手中。
4、动态管理制度。社区救助服务室工作人员受理低保申请后,应入户进行调查核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有疑问或情况不明确的申请对象,街道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入户或实地核查,确保核查情况的准确性。完善对辖区低保家庭的定期走访制度(低保对象享受期限内每6个月核查不得少于2次,重大节日前和到期前核查),准确掌握证据材料,及时调整补差,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5、培训制度。每半年组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有关人员学习一次市、区制定的低保有关政策和规定,分析当前低保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关系,明确工作要求和做法,不断提高救助服务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在救助服务站(室)人员调整时,对新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进行专业培训,确保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不断规范操作。对低保工作中的环节和步骤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1、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低保对象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不同,分长期(一年)、中期(半年)和短期(三个月),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到期重新审核,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低保工作效率。
2、规范申请审核程序。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规定的程序受理低保申请、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进行7日公示,在规定期限完成初审报区民政局,待区民政局审批后进行为期5日的第二次公示。低保金由街道按月足额发放,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低保金现象的发生。
3、合理核定收入。按照《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宁波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区低保家庭收入核定的规定》规定,准确核定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随时接收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及时进行收入核查。对于家庭收入调查取证和核实较困难的,可根据申请人的日常开支等实际情况,通过低保评议会、听证会等办法,全面掌握情况,加强群众监督,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4、完善低保档案管理。根据《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和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规定,进一步完善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在街道、社区分别建立健全低保家庭一户一档制度,配备低保专用档案柜、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同时,按月建立低保对象电脑名册,每年将低保对象名册按月装订后由街道、社区社会救助站(室)归档。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规范街道、社区救助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做事”。
1、规范救助机构设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区街道(社区)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海政办会纪[*]9号),落实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的工作场地,配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做好社区内的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在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配备专用电脑,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确立救助服务站(室)的主要职责和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的申请、审核审批条件和程序上墙制度,保障救助工作公开化。
2、确保救助工作队伍稳定。按照上级要求,街道救助服务站配备1名专职救助工作人员,社区救助服务室配备1名专职救助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为确保救助服务站(室)人员队伍的稳定,在征得区民政局同意后调整街道救助服务站人员;社区救助服务室人员调整时,须及时报区民政局备案,并做好工作交接,对新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救助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确保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延续性。
(四)推进政务公开。以社区为主要阵地,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低保和医疗救助政策,实行政务公开。
1、积极推行救助政策公示制。及时将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救助政策进行公示。救助服务站(室)的服务窗口要把低保和医疗救助政策等资料上墙或印制成宣传册,公开低保申请条件、低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低保申请审批结果、动态管理情况等信息,方便群众参与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体对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救助机构的公信力。
2、深入推进救助政策宣传。要认真开展好每年9月的“低保和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开展救助政策宣传进家门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张贴居民楼道,把低保和医疗救助政策中居民最为关心的部分条款,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便于居民理解政策。制作低保、医疗救助政策宣传版面,在各社区展览,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
3、有效发挥低保社会维稳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处理好群众上访和举报,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进”,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四、时间安排
根据区民政局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布置阶段(*年10月)。根据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活动方案,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街道的活动方案,上报区民政局。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发动街道、社区的救助服务工作者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深入剖析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对照检查阶段(*年11月至12月)。按照《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宁波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对街道的低保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形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查阶段(*年11月1日至15日)。各社区救助服务室对照本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从健全低保动态管理、规范申请审核程序、合理确定收入、完善低保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通过检查找差距,逐项落实低保工作规范。
2、互查阶段(*年11月16日至30日)。组织各社区救助服务室工作人员开展互查,通过检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3、抽查阶段(*年12月)。街道对名社区低保工作进行抽查,并对低保工作问题突出的社区进行重点帮助指导。
(三)规范完善阶段(*年1月至3月)。认真实施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针对前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规范完善。对具有共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照标准,集中进行教育和培训;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邀请居民代表等以座谈会形式,集思广义进行重点突破;对违反低保有关规定的,要认真查处,并总结经验教训。同时,认真做好省、市民政部门对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的迎检准备。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4月至5月)。本次活动结束前,街道及各社区分别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在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中成效显著的社区和个人,街道将向上级民政部门推荐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增强街道、社区干部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10
(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
xxxx年全县城乡低保共xxxxx户,xxxxx人,人户比x:x.xx;特困人员xxxx户,xxxx人,保障人数占全县人口比例为x.x%。通过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整顿认定工作,全县共清退“人情保,关系保,息访保、拆户保、合户保”以及特殊群体和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x.x万人,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有效维护了低保的公平、公正性。截止xxxx年xx月,全县城乡低保xxxxx户,xxxxx人,人户比约为x:x;特困人员xxxx户,xxxx人。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xxxx户、xxxxx人;兜底保障对象xxxx户、xxxx人。保障人数占全县人口比例为x.x%。圆满完成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二)依规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xxxx年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为xxx元/月,xxxx年提高至xxx元/月,补差水平为xxx元(xxxx年已发四次临时补助);xxxx年农村低保标准为xxx元/月。xxxx年提高至xxx元/月,补差水平为xxx元,达到省定补差标准。
(三)特困供养覆盖到位。
逐步提高特困对象尤其是农村特困人员补助标准(xxxx年我县农村特困对象xxx元人/月,xxxx年我县农村特困对象xxx元/人/月),达到省级指导标准,xxxx年上半年,全县共发放分散特困供养资金xxxx万元;集中供养资金xxx万,确保对城乡特困等贫困人口实行托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加强了各乡镇敬老院照料护理区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截至目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xx%。
(四)各项保障资金发放程序规范,不存在截留、克扣。
对于上述各项低保资金的发放,我局都是按照乡镇提供的台账做好相关资金发放表,在财政拨款以后,再按照分类台账,直接用“一卡通”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各对象户的`手中。对于补贴对象的信息,救助局建立了纸质和电子两类台账,补贴对象的信息真实、完整;补贴对象的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并对财政返回的发放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与清理,做到了有凭有据。
(五)全面使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所有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必须录入x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电子台账、发放数、系统数要一致。为此,我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省厅要求,以档案资料为依据,逐户录入,在省厅要求的日期内准确的完成管理系统的数据录入,并以此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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