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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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篇1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部署,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为切实解决课后家长接送学生及无人照看和管理的实际困难,把课后服务工作办成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的民生工程,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学生和在社会培训机构“补课”负担过重的困难,抑制社会“乱补课”、“乱办班”的不良风气,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实施原则
1、征求家长意见,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报名登记。
2、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提供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3、学校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三、课后服务组织领导
(一)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二)成立课后服务监督小组
四、课后服务具体安排
(一)服务内容
(二)时间安排
(三)课程设置
(四)社团课开设
(五)课后服务样表
五、考核办法
1、由校务人员分组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查堂,严格工作纪律,从出勤、上课内容和质量入手。
2、把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工作表现纳入考核范围,并对参与服务的教师核算一定的工作量。
3、对教师的出勤和服务质量情况,每周一通报,每月一小结,并进行一次公示。
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篇2
本学期我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以下简称“双减”)、《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9号)、《宿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体〔20xx)111号)、《埇桥区全面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埇教体基(20xx)16号)、《桃园镇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桃教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对学生开展了课后延时服务,根据上级文件和要求收取了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现制定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一、成立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张学习张百民张风
二、指导思想和发放使用原则
1.全校教职工(包括大门保卫人员)全员参与。
2.根据岗位不同,以按劳取酬为原则。
3.延时服务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开展课后服务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劳务报酬支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购置维护等支出。严禁将课后服务资金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三、教师延时服务费分配依据
以本学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的课时量为分配依据。
四、教师延时服务费计酬方法
根据我校延时服务分配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全体教职工会议决定,按照每课时60元×本学期课时总量=教师个人课后延时服务费总数。学校大门保卫两人服务费按90天,每日60元,共计5400元,每人2700元计算。
五、考核措施
学校成立课后延时服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xx等
按照以下措施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延时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补助费用由代课老师领取,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补助费。
5、家长投诉,老师延时服务期间不负责任,虚应故事,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延时服务费。
6、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50%–100%延时服务费。
7、为倡导先进,表彰优秀,学期底,对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进行评选和奖励。
六、其它课后延时服务费用支出办法
在进行课后延时服务时,所需的教学设备以及必要的耗材需要添置的,由科任教师提出申请,报经学校理财小组签字同意,方可购置。
七、说明
1.本分配方案经20xx年1月11日学校教师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后开始执行。开始执行后,如发现与上级文件、政策或精神不相符合等情况,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并经学校教职工会讨论后及时调整。
2.今后,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发放,根据学生参加人数、时间,按比例进行调整。
3.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数、语、英老师请假,补助费用由代课老师领取,若无故空课、迟到、早退及私自调课,除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外,扣除的费用累积到学期底最后一个月,作为奖励,奖励给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
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篇3
根据市教体局相关会议精神及发放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订我校课后服务费经费发放方案如下:
一、发放原则
倾斜一线。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严格按照教体局的要求不随意增加管理人员,不改变课后服务费发放的性质与意义。
二、发放办法
学期末根据课后服务的各项常规检查、学生活动记录、学生发展质量等对参与服务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工作纪律与安全、常规管理、服务成果、综合评价四部分,占比分别为:20%、20%、40%、20%。
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及占比分别为:协调组织20%、常规巡查20%、服务指导与成效40%、综合评价20%,考核合格方可发放服务费,如有违纪事件、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视情况扣减服务费。
三、发放标准
1.根据市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审批小组核定的标准,小学标准班额课时费为55元(含管理费5元)。根据《关于印发<海安市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海教基(2020)64号)文件,结算课时费时可按照全校参加学生人数的百分比及班额大小适当增减课时服务费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各班级以实收费用学生数提行政管理类服务费后计发。
2.行政管理类服务费:按天计算,小学每人每天的管理费一律不得超过本校平均单节课时费的标准,最高为50元/人/天。各校每天行政管理人员人数参照学生实际参与服务人数确定如下:
①200人以下,不超过2人;
②200-500人,不超过4人。
我校管理人员为2人,经测算,本校提行政管理类服务费后教师平均单节课时费为43元,管理费每人每天不超过43元。
四、发放程序
根据市局提供的发放建议,学校校务会研究讨论拿出初步发放方案,呈报区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发放结果报局财务科审核备案。
本方案发放标准如与上级要求相冲突,以上级要求为准。
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篇4
一、目的意义
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和“双减”工作的重要措施,我校从实际出发,制订课后延时服务“一校一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规范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引导学生学习、掌握体育健康知识与技能,学习科学的锻炼方法,增强体质,锤炼意志,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创新课后活动形式和方法,与学校文艺活动相结合,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审美素养,发现培养优秀的体育、艺术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课后延时服务活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指导,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自由发展、张扬学生个性”为主题,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规范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内容和形式为途径,引导广大学生都能积极参
加文明、健康、活泼的课后延时服务活动,以达到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目的。
三、课后服务活动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四、实施原则
1、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课后服务活动中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炼于乐。
2、全面性原则。课后服务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丰富多彩,能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并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
3、坚持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在组织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过程中,教师的鼓励、引导是必要的,同时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在组织活动时要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坚持以校内教育为主阵地,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独特功能,促进校内校外教育的有机结合,密切配合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努力创建良好的课外教育环境。
5、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在课后服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出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但也防止以怕出事故为由不积极开展活动的倾向。
五、实施范围:
全体学生
六、实施目标与具体措施:
1、实施目标:学校以实施教育部“5+2”项目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要内容,确保每个学生和家长能够“减负”。在开齐开足体育和艺术课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课外活动,满足全体学生个性发展和多样化的活动需求。组织课后服务活动覆盖全体学生。
2、精心组织,强化落实。以“全面普及,特色优先”为总体策略,具体活动、措施安排如下:
(1)、进一步规范学生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对学生每天课后2小时和假日活动的文体活动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到“五定”,即定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定场所、定指导教师。
(2)、推广校内班级间文体竞赛活动。结合本校文艺、体育传统项目在课余时间组织开展班级之间的球类、歌咏、书法、演讲、话剧、征文等比赛。
(3)、“课间操”活动。
(4)、周一至周五课后延时、安排教师督促学生在校内完成当天作业,作业不隔夜。
(5)、开展学校特色文体活动。
(1)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体育运动会。
(2)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性艺术节——美术绘画比赛等。
(3)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性球类比赛。
(4)每学年十月参加县中学运动会。
(5)每学年举行一次单项性文体活动和竞赛。
七、活动具体时间和形式:
1.托管时间:以学期为活动周期,各年级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延后2小时。
2.每天保证学生课后延时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3、活动形式分为集体活动、分组活动。
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篇5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人民群众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规范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禁止择校乱收费、禁止补课收费、禁止办班收费等“两规三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建立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收费
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配套练习册、假期生活指导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教辅材料,应按规定随教材一起向农村学生免费发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公布的《山东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鲁价费发[20xx]7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坚持项目公开、标准公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程序,接受社会监督。除规定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三)禁止小学择校乱收费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规范招生程序,实行阳光招生。任何地方、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公办学校不得以举办“校中校”或假借学校改制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
(四)禁止补课收费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各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开展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五)禁止违规办班收费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阳光编班并均衡配备师资,依法维护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小学不得以设立特长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出租出借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场地办班收费。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公开承诺(7月24日—7月28日)
1.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中心校成立由许和全同志任组长、程大军、袁志均、陈丕福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各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2.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各小学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将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并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随同入学通知书等一起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清清楚楚收费,明明白白缴费。中心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镇各小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顺利实施。
3.广泛开展社会承诺。镇中心校按照“两规三禁”的要求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做出公开承诺,并指导监督全镇小学和全体在职教师,根据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在今年7月26日前向社会及学生做出公开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任何违规推荐选用教辅材料和收费办班、有偿补课等活动,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行为。
4.畅通社会举报渠道。镇中心校中心校办公室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举报的专门机构,举报电话为13869743456和18265026565。对群众举报的违规收费线索,建立台账管理,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
(二)全面实施,强化督查(7月28日—8月31日)
1.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小学要按照《孟海镇中心学校规范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教育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7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中心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中心校将于8月中旬开展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抓住暑假和开学等关键结点,狠抓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措施。对检查中发观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提高(9月1日—9月15日)
1.进行阶段评估。中心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于9月上旬对各小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评估: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予以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把教育收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形成规范小学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篇6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宿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干做好人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昌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靖明雷
成员:董国宇、刘备、曹灿、周祎、各班主任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取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干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病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一年级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2)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取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重新组班——无缝衔接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晚、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里和效果。
(5)重新组到。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证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街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到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篇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双减”政策精神,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制定我省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政策,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补助经费发放工作,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课后经费补助
尚未落实20xx年秋季学期(20xx年9月-20xx年1月)课后服务补助发放的市县,务必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参与人员补助经费的通知》(琼财教〔20xx〕885号)的要求,督促财政部门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于20xx年3月18日之前确保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发放。各市县要确保20xx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明确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督促各中小学按照“一校一策”制定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二、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各市县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琼教基〔20xx〕129号)的要求,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明确经费保障机制,将课后服务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出台课后服务费收费文件,明确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各市县务必于3月20日前向我厅报送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方案。
三、要深入学校调研,切实解决课后服务补助发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主动与财政、发改、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研究解决中小学校在补助发放的核增奖励性绩效总量、缴纳税款、开具劳务费发票、核定课时与教职人员人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理顺补助资金发放机制,原则上要做到县域内发放方式的统一,发放程序要简单明了,不额外增加教职工的工作负担。
四、要组织开展课后服务补助发放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
各市县要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补助情况自查自纠,对中小学校补助已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做到边查边改。检查重点内容要包括:本地区课后服务补助政策制定情况、教师及相关人员补助发放到位情况、财政预算资金情况、课后服务收费情况等。对于学校发放不及时,人员和课时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人数套取资金,违规收费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将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开展实地核查、暗访,核查情况将上报省政府;发放督办通知单,并抄送市县主要领导。
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篇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从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6〕194号)执行,到2020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18〕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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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本篇9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邓增西仁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生课后服务的原则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学生课后服务的范围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五、学生课后服务活动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1、每周下午5:30-6:00,六个年级同时安排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做作业,各年级安排教师值班负责纪律;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5、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六、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七、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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