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地球读后感(收集5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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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2
20xx上映了一部高票房高质量的《流浪地球》,令人震撼的不仅是国产科幻片的进步,更是那个单枪匹马把中国科幻提升到世界水平的小说原著——刘慈欣。
莫言曾说:刘慈欣的小说有非常深厚的修养和准备。这句话在流浪地球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小说故事始于刹车时代:因为太阳即将发生的氦闪将波及整个太阳系,人类倾尽资源,帮助地球逃逸到四点三光年外的半人马座比邻星。
书中,男主人公在比赛中越过冰封的太平洋,因为自转的停止,地球的北半球处于永恒的黑暗中:浓得像墨一般……放眼望去,连耀眼的星光都不复存在……像一块暗黑的,永无边界的布上的尘埃,被紧紧的束缚,无法动弹,无法离开……孤寂与恐惧浓到稠到凝成冰,强撑的希望在这黑暗里泯灭。背井离乡,未来一片迷惘,家,在何方?
本以为会以悲剧结尾:太阳爆炸了,人类却因种种原因无法到达新家园。
但是没有,在生存面前,一切都不重要了,恐惧,孤寂,绝望,迷茫,面对不可测的未来,人们鼓起勇气去面对,代价是高昂的,艺术,伦理,常识,一件又一件曾经无比熟悉的特色从人性中消失,逝去的生命更是多如繁星,剩下的只有对生存的强烈渴望。
疑惑和猜忌一度在人类当中引发叛乱之火,然而太阳最后的灭亡瞬间平息了一切,人类终于怀揣希望踏上漫长的流浪之旅。斗争。很奇怪吧,明明内心的怯意早已泛滥成灾,却仍要拼死抵抗,明明孤寂缠绕束缚手脚,却仍要寻觅家在何方!
仙人掌孤寂的'在茫茫荒漠中绽放娇艳;忍冬孤寂的在残垣断壁中蓬勃生长;幼狮孤寂的在无边草原历练成王;人类,像地球上的千万种生命一样,虽然渺小,拥有脆弱的情绪,但也因情感而强大,有着放手一搏的力量,我们用孤独凝聚力量,寻觅家在何方。
我们终将流浪于宇宙,拥抱孤独。你若是可以凝聚孤独的力量,化其为动力,那么,我相信你会找到家的。
绿山墙的安妮读书心得体会篇3
一本书里,总能蕴藏着不一样的奥秘,也能挖掘到更大的收获。而这本书交给我的东西,令我受益匪浅。
《绿山墙的安妮》主要写了:安妮是个孤儿,11岁被马修和玛莉拉收养,住在了令她好奇又喜欢的绿山墙这个地方。爱幻想,活泼善良的她经历了许多事,用努力考取了大学。但因为要照顾生病的马莉拉,她放弃了学业,在那里当了小学教师。
安妮的身世令我悲,令我喜。虽然安妮出生不久就成了孤儿,但她拥有着活泼的.个性,使她在童年这个时光获得了友谊和爱。
在这本书里,从安妮的身上我发现了许多值得我学习的东西,那就是活泼乐观的个性。
爬华山时,虽然一开始只是稍微平坦的阶梯,轻轻松松地就可以通过,但是到后来,难度越来越来大。山路随着严峻的山势变得陡峭起来,脚底的石砖奇形怪状的。有的大小不一,有的凹凸不平,陡峭得令人重心难控,很是艰难。越往上爬,高度就越高。只要把头向旁边往下看,散发出凄凉的深谷必定使人全身冒出冷汗。我顿时被定住了,心里充满了畏惧感。心里只想着快点下去,攀登的难度实在是太大了,有可能前面的山路比现在的山路更困难,想想我便放弃了,对爬山只有害怕。
就这一点,我因为困难而害怕,并没有像安妮一样活泼开朗地去面对每一件事,所以我必须向她学习。这样,生活才不会充满着黑暗和恐惧,才不会是只有黑白的世界。如果每一件事都怀着乐观的心情去做,那么看到到的就不再是漆黑,单调的天空,而是拥有着光明和一切生机勃勃的万物。
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乐趣,还有对生活充满乐观的心态。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篇4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5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漪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
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的感情: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这本书颠覆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它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字里行间无不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简单,那么热烈,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其实每一个生物都是一样的,说狼凶,说虎猛人又杀害了多少动物呢?人为了面子和金钱剥夺六百二十只狼的头皮可是屡见不鲜呢。“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是动物捕食的虔诚,但人却只为了欣赏为了炫耀就让某种动物在这个地球上消失得一干二净。当然,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会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
比起其他狼,格林是幸福的至少它遇到一个善良的人,它有机会代表狼群向全世界伸冤。这段生死奇缘之后,作者发出这样的疑问: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
希望人与狼的这个故事,亦能在你的心中荡出一丝涟漪。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6
四年级学生读《重返狼群》有感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
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7
太阳系即将毁灭,人类将地球家园推离太阳系轨道,往半人马星系去,历时2500年,100代人。这时,人们会发现,除了生存和生命本身,其余对功名利禄,出人头地的追求都无甚意味,职位和金钱都不再值得耗费思虑,就连爱情都无价值,亲情也可以随意舍弃。人生价值的排列仅仅在于去往逃生道路上,那条长长队列的先后。
而人类的可悲在于对生命的感悟,并不能致死地而后得只有在悬崖勒住马辔,看见碎石自马蹄处坠入无尽不见底的深渊的那一刻,那一刹,才能突然体会到生命的分量,才能在人生的圆饼图上,把它从一轮新月瞬间标注成了一个圆盘。
但还好。生活,生命的意义会在炼狱时顿悟,也会在天堂里发现。
看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如置身隔绝凡尘的世外桃源,亦会豁然开朗,看向远方。亦会不再拘泥那些看似重值千鼎,实则轻如鸿毛的尘事,而是着眼人类不过短短几十年的寿命本身。
“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只道生活,无顾功名,大概与此无异。
保护好地球,足矣。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8
熬夜看完了刘慈欣的《流浪地球》,心里很是触动,所以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故事背景设定太阳四百年后会发生一次大爆炸从而走向毁灭,爆炸产生的能量会在瞬间将地球蒸发。
人类为了生存想要在四百年的时间内逃出太阳系去最近的恒星,但是如何去又成了一个问题。有人说应该抛弃地球建造宇宙飞船过去,但是问题是最近的恒星周围没有行星,有行星的恒星又太远以人类的技术无法建造足够支撑其到达的生态系统。
因此人类选择带着地球一起逃离太阳系。在地球上建造发动机,人类搬进地下城市,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加速,地下城市遭受岩浆的不断侵袭,跨越小行星带时无数小行星的撞击,地球终于到达逃逸速度,脱离了太阳系。
但是太阳却没有如期发生爆炸。不少人开始重新观测太阳,发现太阳的数据同四百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愤怒的人民感觉被政府骗了。太阳还是那个太阳,地球却已七零八碎满目疮痍,人民开始质疑政府以至于叛变夺取发动机的控制权,想要重新回归太阳的怀抱。
当人们处死流浪地球计划的.政府人员的时候,太阳却爆炸了,随太阳粉碎的还有人类回归的希望。愤怒的人民变得沉默,带着地球开始继续流浪。故事梗概大致如此,但是令我震撼的却不仅仅是刘慈欣的想象力,也不仅仅是作者硬科幻的水平如何之高,而是在科幻背后所展现出来的人文情怀。
文中科幻仅仅是作为背景,人类的感情才是重点。当地球第五次加速接近近日点时,社会上人心惶惶,很多人都觉得地球马上就要被太阳吞噬了,甚至有人自暴自弃,爬上地面,想着现在被蒸发也比忍受着毫无希望毫无未来的黑暗生活要好。
但是男主的父亲却告诉自己的家人:我们必须抱有希望,这并不是说希望真的存在,而是因为我们要做高贵的人,在以前一个高贵的人需要有金钱、权利等等,但是现在,他只需要抱有希望。
这是整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地方,越是在绝境中,越要抱有希望,这才是人类高贵之所在。
当男主参加运动会雪橇项目,一个人开车在冰封的太平洋上奔驰时,放眼望去一片黑暗,连星星的光芒都不复存在,他甚至无法感受到自己正在移动,感觉自己就像一颗粘在黑暗这块幕布上的小颗粒,无依无靠,动弹不得,孤独就像一个大手将他紧紧攥住,他离开了父母、离开了家园,未来一片灰暗,强撑的希望在这孤独的黑暗中也一点点熄灭,这种绝望令人难以忍受。
最后还想分享一下我自己胡思乱想强行带入的一点想法。
我觉得这本书描述的可以转化成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人成长到某个阶段总会意识到自己无法在父母跟前过一辈子,必须要出去闯荡,去流浪,去打拼,就像太阳系不再适合人类居住了,那人类只能迈向宇宙。
出发前必须想明白的一个问题就是究竟是带着父母给予我们的资源、人生经验、做人道理之类的上路还是把自己当成一张白纸,在社会上自己闯荡?但是即使你选择了后者,父辈对我们的影响却早已深入骨髓,难以磨灭,我们只有接受父母给予的一切才能在社会上生存下去,就像人类逃离太阳系也必须带上祖祖辈辈生活的地球。
当我们终于踏上社会,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可能会在某个深深地夜晚,在遭受社会的打击之后,回想起父母,回想起家,想到父母的怀抱,家的温暖。于是,回家便像一颗种子深深的扎入我们的思想当中,经历的磨难越多,受的委屈越大,这颗种子越是破土发芽茁壮成长,就像逃离太阳系之后的人类遥望仍然安静祥和的太阳一样。
终于有一天我们鼓起勇气想要放下社会上的一切回家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真的已经回不去了。我们终将一个人孤独的流浪在这大千世界,就像地球流浪在浩瀚无边的宇宙中一样,出发了,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当然,纵使宇宙无边,还是要抱有希望,万一就碰到新的太阳(另一半)了呢?
唉,扯完这一大段,真的觉得刘慈欣都要打人了,感觉就像那些红学家,简直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红楼梦,红楼梦生万物一样,啥事都能扯到红楼梦,所以我也就是给大家安利下这本书,据说同名电影都在拍了,大家就是看个乐呵就好。
绿山墙的安妮读书心得体会篇9
《绿山墙的安妮》讲的是马修和马瑞拉想收养一个男孩帮马修打理绿山墙,可没想到却接来了女孩安妮,马修和马瑞拉经过商量决定留下安妮,文中安妮是一个喜欢给身边事物取名字的女孩,经常犯错,却让人不忍批评她活泼,开朗的性格和勤奋好强在学校里获得了许多朋友。她还有一张嘴名永远讲个不停。她的'学习很好,几何却一塌糊涂。
如果我和安妮一样待过孤儿院那么我的性格肯定是内向不爱说话,但安妮却是开朗活泼;如果我是安妮,我不会为了让别人瞧得起而走屋脊,而摔坏脚裸;如果我是安妮,我不会给身边的事物都起名字。安妮从不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她和戴安娜是最要好的知心朋友。安妮也很孝顺,马修死后,安妮放弃自己的奖学金,留下陪马瑞拉。
《绿山墙的安妮》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善良,爱帮助别人,学习要勤奋,也要诚实,不要虚伪,对长辈要孝顺,不可以顶撞,做错事要坦白。
《绿山墙的安妮》给我受益不尽。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0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篇11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2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但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刚开始的这本书,我就佩服李微漪的勇气,她竟然把狼带回了城市,真令我吃惊。她一个柔弱的.女子,竟敢独自一人带一匹狼生活。她为了培养格林的生存能力,自己把自己野化,她带着格林一起捕鼠兔,一起追赶领地狗,一起捕猎,还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这一切都源于她的勇敢。
书里有一个故事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一匹狼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气,在这无信号、无人的地方,陪着格林多少个日夜,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她的勇气令我佩服。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这么大的森林,她能睡得着吗?想想她又想想我,天差地别。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把你的勇气,你的胆识和信心拿出来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拿出勇气,战胜恐惧,甜甜地睡去原来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天空,为梦想奋斗。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13
今天我读成了一本《重返狼群》的书。
《重返狼群》讲了女画家李薇j在若尔盖大草原救下了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她想让小狼重新回到狼群,重新回到属于它那温暖的家。但是,一只人类收养的狼,是不会被狼群所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教它生存。直到一个严冬季节,她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为格林的负担。最后格林成功重返狼群的故事。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心情澎湃,时而热泪盈眶……。
最让我惊讶的是,在我认为帮格林治疗好伤,还要教会他生存的本领,然后帮助他重回到狼群是一项根本不能完成的任务,而李薇j丝毫没有退缩。这使我明白做任何事情不但要坚持还要想办法,同时也激励我在以后的学习道路上,要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
最让我感到有趣的`是,小狼城市历险记里面的一个故事——李微j和格林抢门,尤其是格林把头塞进门缝里一副俨然的模样“要么放我出去,要么夹死我!”,逗得我忍俊不禁,哈哈大笑。我觉得格林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有趣,跟格林在一起肯定很开心。
还有李薇j带着格林去獒场的故事,也让我印象深刻。在獒场里,格林认识了很多的玩伴:森格、小不点、风雪……还认了头獒“皇帝”做了干爹呢!这样梅林就能和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捕食、一起学更多的本领……
如今野狼数量非常稀少,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野狼,珍爱野生动物,让人类和动物们和谐地生活在地球上。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14
原著和电影的人性对比
电影过后来看的小说,改编确实是有不一样的,不变的是浩瀚的宇宙和强大的物理知识助力,差太多的是电影的人性和原著的人性对比。
或许是因为吴京,电影仍以爱国为主基调,充满了英雄主义和团结友爱的味道,包括以李光洁为代表的执行者,以吴京为代表的操纵者,还有韩朵朵等一类普通人。电影让我不悦的两个地方,一是韩朵朵想全球人民广播,此处尬的我想躲避;二是所有人叠加推原石,这种受力方式让我很怀疑,在前面位置的不会被“推死”,还能推动原石?相反原著中的人设就要合理得多。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似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生理,安全,感情,尊重和自我实现,只有满足了物质生活才会有精神生活的丰富。当地球都在流浪,仅仅满足了生理需求的'人们又如何生出更伟大的情愫呢?
原始人就住洞里,我们又住洞里了。在这个时代,死亡的威胁和逃生的欲望压倒了一切,除了当前太阳的状态和地球的位置,没有什么能真正引起他们的注意并打动他们了。这种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关注,渐渐从本质上改变了人类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生活,对于爱情这类东西,他们只是用余光瞥一下而已,就像赌徒在盯着轮盘的间隙抓住几秒钟喝口水一样。?
在这个被发动机推动的地球出轨的时代,人们的出轨也变得无足轻重了,同样无足轻重的还有营救顺序,作为个体的死亡或消失。
地球仍在流浪,当与人马座相遇时,哪三科金色的太阳又将毁灭第几号文明?在三体文明中,需求层次理论是否又试用呢?继续在刘慈欣的小说中探索吧。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5
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6
今夏一次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友人在朋友圈推荐了【重返狼群】的电影,被深深的温暖感动了。随即找到了苏州唯一排片的影院,认真看完,数次,红了眼圈。接下来,淘来书本,细细品味。于是,一段人和狼的传奇故事,改变了很多我对人性,对于人和动物共生共存的看法。故事本身,带给我们除了长久的震撼,还有众生平等的可贵,以及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美好。
一、故事梗概
7年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海拔将近4000米的四川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偶然之间遇到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没有睁开双眼却即将要断气的小狼。可能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姑娘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把它抱回城里(成都),取名“格林”。从此,她把格林当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是,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作者剑走偏锋,带着小狼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相守,倔强坚强,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小狼终于重返群狼。迄今为止,小狼格林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工养大后,成功放归荒原的野性狼。
二、一情一景一评说
1,人把狼咬了。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算是新闻,人咬狼算是重磅新闻了。在作者激发格林的野性时,就发生了人咬狼的事件。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这可能是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作者在训练格林的过程中,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细节。回头想想,每一个伟大事件的背后,势必都有不为人知的艰辛,过程枯燥,但结局圆满。人生有时候也是如此,我们往往只看到了他人的成功和光环,但背后的辛酸和汗水,又有几个人知道?记得有这么一句话,你能承受多大的委屈和苦楚,你就能接受多大的赞美和荣耀。
2,狼在城市丢失。因为一次意外,格林在城市跑丢了。一只狼在城市跑丢了,比违禁的武器遗失还要可怕,足以引起社会的恐慌。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艰难寻找后,在车流不息,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作者把狼找回来了。作者最开始的本意,只是想让格林在一个舒适的环境里面,健康成长,但是她没有想到,狼的野性,在这次跑丢事件中得以充分的展现。格林终究是不属于城市的,他应该放归草原。人性的本意其实都是善良的,但是如果违背了动物自然成长的规律,可能效果会适得其反。联想到生活中有多少家庭养宠物的初衷,到底是用爱陪伴,还是作为寂寞的消遣?
3,狼獒和谐共处。藏獒和野狼自古就是天敌,水火不容。人类为了驯养出野性十足的藏獒,在它们很小的时候就被关进地窖,主人扔一只活狼进去,让小藏獒全力拼杀斗狼,养大一点后,再放两只活的狼,甚至更凶险的猛兽,直到藏獒把对手全部杀死,成为最勇敢的斗士。藏獒是忠诚护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在大草原的腹地,藏獒以他们的憨厚宽容接纳了格林,格林以他的坚韧和智慧取得了藏獒的认可。其实,所谓的不和谐,都是由于人的残忍所致,都源自于利益的驱使。如果没有杀戮,没有买卖,又哪来的伤害。
4,格林误吞炭火。小格林出于对火苗的好奇,误吞了一块小炭火。格林惊叫着甩出嘴里的碳渣,却甩不掉揪心的疼痛。舌头是他最敏感的部位,但也遭遇了最特殊的疼痛。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都是在好奇中成长,探寻这个世界的神秘!成长的过程,也是伴随着冒险的旅程,之所以我们会变得羽翼渐丰,那是因为我们经历过无数的挫败和伤痛后,才会越来越坚强。什么样的环境就能锻造出什么样的品格。想想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是如此,温室里长不出强壮的孩童,父母能够给予的,不是一味的娇惯,而是应给孩子历练成长的环境,给他合适的土壤,顺着自然规律,让他茁壮成长。有些伤痛,是必须要经历的,痛过才会记得,这也是成长一定要付出的代价。
5,狼之柔情。作者因为淋了一场冰雹,咳嗽感冒,患上肺水肿。格林看到病床上昏昏欲睡的妈妈,坐卧不安,时不时爬上窗户,隔着玻璃,探着大脑袋向屋里端详。格林叼来了半只野兔,前半截已经被吃掉了,最肥美的后半截,透过窗户扔了进来,落在了床前。作者知道格林对她有感情的,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只有五个月大的格林,竟然会为她在病中送来自己的存粮。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会毫不犹豫的忍受饥饿,把自己的救命粮拿出来。格林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一样学会关心妈妈了。狼都如此,人做得怎样。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白眼狼”,扔下年迈的双亲,过着自己开心的`“小日子”。如果一个连父母都不懂得孝顺的人,又何谈责任感,何谈孝义。此情此景,小狼格林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
6,人偷狼食。在草原深处等待格林回归狼群的日子里,作者和她的男友亦风只能靠干粮度日,他们的手脚浮肿,嘴唇手掌和脚跟都在开裂,虎口更是累的东西都使不上劲。大草原的冰天雪地,猎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格林藏食的雪窝有只兔子,在饥饿难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们炖了汤锅,把兔子肉吃了。狼的本性里面对于藏食的地点是非常警惕的,一旦被泄露,就会马上转移场地,但是格林并没有这样。他还是在藏食的地方,把猎来的野兔,使劲的刨坑,把它们藏到里面,因为格林知道,他的妈妈,比他更需要那些食物。人和狼之所以能共生共存,在荒野求生的大背景下,格林能做出如此举动,彰显的就是人与狼之间的真情!狼需要放归,人要帮助狼实现放归,这个过程虽然漫长,异常艰苦,但是,信仰让他们坚持到了最后。
7,为自由远行。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即将要回归的那一刻,作者解下套在格林脖子上的铁链,长久的,凝望着这个一手养大的孩子,泪水长流,万般不舍。曾经,他们在成都的城市里,也考虑过把格林带去动物园,让它过上安逸的日子,但是他们知道,大草原才是格林最终的归宿,但是真的等来了这一天时,他们的内心是痛苦的,是万般不舍的。一对养父母要将他们一手带大的孩子,交还给他的血亲,让孩子走到更大的世界中去,欣慰和悲凉交织着,欢笑和泪水交替着。在分别的那刻,他们从格林悲伤的眼神里读懂了答案,那就是自由!无论对于人,还是狼,对于任何生灵来说,自由胜过一切。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
爱他,就给他自由!
三、作者语录摘选【超出篇幅部分】
1,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我已经把你当成我所拥有的。其实在生命的尽头,我们注定将失去所有,也许这“所有”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2,格林,好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但是妈妈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始一终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或许你还能回到我们身边,对我说:“妈妈,我跑不动了,我也累了,我想回到从前没有忧伤没有怨恨的日子。”你会像小时候那样靠在我的臂弯,什么都不再想了,只想着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3,人们也许会认为自己曾经施以恩惠的动物应该对人感恩戴德,似乎他不亲热就算狼心狗肺,不温暖就是“白眼狼”。但我现在更能理解格林。在狼的眼里爱一定平等的,可是人与狼之间的大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4,曾经,我们幻想着有一天格林能带着妻儿来看我们,还一厢情愿地想叫他的妻子作“格桑”,谁知这个“格林童话”我们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结局来得这么残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不在了早知道这些就是他的孩子,可能当初我们不会那么一味地去盲目寻找,去哀思。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本来就很圆满的圆满,这就是天伦之乐吧。原来我们所追求的团圆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追求到底时,它已不再美满。曾经,幸福围绕在我们身侧的时候,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之不得而苦恼,可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7
对于从小在山区农村长大的我,对狼这种动物再熟悉不过了。小时候村子里的羊啊猪啊,稍不留神就会被狼叼走。至今,狼将小羊咬死后血淋淋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所以对于狼,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是非常可恶的动物。
但最近读了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刷新了我对狼的认识,重塑了狼在我心中的地位。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位80后的美女画家李徽漪的自述式纪实体小说,所有的故事,都是作者亲身经历的。
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出于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作者毅然决定拯救小狼,并独自将小狼带回城市抚养。作为一个女孩,作者将全部的母爱,都给了小狼,完完全全地将小狼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随着小狼的一天天长大,小狼需要的已不再只是食物,还有精神上需求。作者的伟大就在这里,狼的本性是众所周知的,引狼入室的'后果到底会怎样呢?
作者并没有想那么多,而是用她全部的爱来抚养小狼,并用她独特的方法来训练小狼。渐渐长大的小狼在城市无法呆下去时,作者毅然带着小狼去深山野林,去寻找小狼的狼亲,让其回归自然,回归狼群。专业的训兽师也未必能做到的,作者作为一个弱女子,她做到了,因为她是小狼的妈妈,风餐露宿,忍饥挨饿,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她都倔强地坚持着。看着作者对动物的热爱,对生命的尊重所付出的努力,每一个读者都会由衷的敬佩她。
书中小狼对作者的依恋之情,也像极了一个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当作者病倒在床,小狼在窗前日夜守候着,用殷切的目光看着作者。还会从地下刨出自己的“私藏”给妈妈吃。在作者一次遇到三条凶猛的大藏狗追咬时,小狼挺身而出,拼死救母,不惜伤痕累累。在草原狼山上,大雪封路断粮断援时,小狼日夜狩猎,将难得的食物与作者分吃。而最让我热泪盈框的是作者在还狼自由,送狼回归狼群时,人与狼的依依惜别之情,看到小狼已回狼群,作者像呼唤自己的孩子一样,呼唤着小狼的名字时,小狼依然和作者相互回应着。原来狼会这么重情重义!如不是作者的真实经历,很难相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作者能够救下小狼,抚养小狼,与作者拥有丰富的动物知识是分不开的。当小狼还未睁眼,吃一点点东西就吐出来时,作者能够想到办法,让其排便,从而真正救下小狼。如果平时没有足够的知识,即使当时如何着急,如何有爱,也是无法救下小狼的性命的。所以我们的孩子们,更要在平时多学习科学知识,为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小说中我们看到,狼确实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如果我们人类不破坏他们的生存环境,人与狼也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很厚的一本书,字体较大,适合青少年阅读。全书被一种温情的母爱所包围。读起来温馨感人,满满的爱,满满的正能量。
尊重生命,尊重自然,还狼一片自由的天空,还自然界一片自由的天空,是当下我们肩负的责任。保护环境,从你我做起!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18
"在这个世界上,希望和钻石一样珍贵."如果你选择希望,你就有理由坚持生活。
《流浪地球》的故事背景是太阳进入老年,地球上的人们带着地球去寻找新的家园以求生存。它也揭示了人性的光辉和灾难来临时人们之间的真挚情感。
故事中的人有勇气去做,因为他们选择了希望。如果它们不努力工作,而是舒适地等待灭绝,结果会完全不同。即使前面的过程很困难,但未来是美好的。后者,即使过程简单,也注定要灭亡。这是希望的力量。
钻石很珍贵,因为它能反射成千上万种颜色的光。希望,给它一束人类的光辉,它一定会给你一个多彩的成功世界,所以希望像钻石一样珍贵。
小说中有一个场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叛军想把坚持在地球上游荡的5000名士兵冻死。但是5000名士兵中没有一个人屈服并乞求怜悯。他们说:“让人类永远保持清醒是不可能的。”他们选择了全人类的希望,而不是他们自己的。死刑执行一小时后,氦闪爆发,太阳开始死亡,所以5000名士兵的选择是正确的。他们的选择拯救了人类。这是希望的力量。
生活中有很多选择希望的.例子,比如“猪很强壮”。如果它没有选择希望,如果它在废墟中坚持了九天的希望,它今天怎么能过上舒适的生活呢?还有最美丽的老师张丽丽,她为——个孩子的未来选择了更高的希望。她继续努力,把三个学生从疾病中解救出来,给了他们生命和健康。希望是这个世界上最真诚的情感,但它能带领人们走向光明的未来。
我们应该像他们一样选择希望吗?
我想是的。当生活、学习和工作不令人满意时,我们应该选择希望并坚持下去。每当我穿过峡谷,沿着崎岖的小路行走时,一片绿荫出现在我面前,我的心突然变得清晰起来。如果你选择希望,希望也会选择你,给你带来光明的未来。
我想,在这个世界上,希望比钻石更珍贵!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19
我睁开眼睛。
窗前的树梢上传来鸟儿脆响委婉的啼鸣,风撩起纱窗,微凉的手指头抚上我的脸孔,太阳通过落叶的空隙在我的桌子洒下斑驳光与影,光源碰触到装着琥珀色茶叶茶的玻璃杯体现了千万斑斓的颜色,深深浅浅地投射在墙壁,像水波一样荡漾起来。
我闭上眼。
行星发动机点燃着砂石料的极大轰鸣声隆隆作响,重元素聚变造成的动能烧灼着气体,将它越来越像铁水一般炙热,却又在远日点越来越比冰还严寒彻骨,直徑一千米的低温等离子光柱奔向穹顶,将整片天上3D渲染成光芒刺目地钴蓝色,终点的空气激发一层层的气浪。
这情景震撼人心宏伟,却又摄人心魄、食人血肉、风险漂亮。在这达到一万一千米的柴油发动机前;在这光芒夺目、溫度炙热的光柱前;在这漫长的流浪之行中;在这无边无垠、宽阔无垠的`宇宙空间中,人类微不足道的好似希腊雅典卫城中神庙的柱头上的小小的病菌。微不足道如斯,敏感如斯,只需一颗普普通通的恒星产生的氦闪,人类文明行为连在脚底的地球便会一瞬间气化看不到。
这类认知能力让我的灵魂而为颤栗,在当然的眼前,人类乏力到不堪一击。
而我却不愿睁开眼睛。
我想在这粉碎不堪入目的农田上再次见到玫瑰花绽开,参天大树、蓝天白云草地;想来解除冻结的贝加尔湖钓上一尾鲑鱼,开一瓶伏特加喝得酩酊大醉:我想看着我们的孩子在绿荫上飞奔,折一个纸飞机看它悠悠滑行。
我想要这地球活下来,陪着人类来到时间的尽头。
因此才拥有地球派的坚持不懈,与飞船派的斗争。大约是我们中国人骨血里流荡着家的情结吧,有别于西方国家的本人英雄主义,每一个我们中国人在危急当头,还要带著家一起流浪。不管全过程多么的艰苦,失落与压抑感将笼罩着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大家也会带著你一起流浪。啊,地球,我的流浪地球。这长达两千五百年的流浪之行会将你变的面目全非,但是大家沒有别的的挑选,宇宙空间的洪流要将大家击垮,你得知否?
但在这漫长的流浪之行中,变的面目全非的不仅仅有我们的家,更有我们自己。宗教信仰在一夜之间消退的无影无踪,不容易还有男人女人为了爱情而痛哭流涕,夫妻间形同陌路分毫沒有相爱可谈。在每日亡命的害怕下无人再关注存亡以外的一切事儿,除开当今太阳光的情况和地球的部位。看待这种不必要情感,就好像赌鬼在盯住轮盘的空隙把握住几秒钟喝口水一样。但是这样的人,还能算是上是人吗?
我缄默着,地球缄默着,无人能恰当地回应这个问题。也许回答是毫无疑问的,当半人马座的恒星的光芒映照地球,百花盛开的情况下。也许回答是否认的,孤独漫长的旅途会将人类打磨抛光成一堆没有感情的碳基。
可是大家终究要流浪,由于它是唯一生存下去的期待,无论它产生哪种极大的灾祸,大家不能回头,从制定目标的第一天起,人类就从此回不去了。只有前行,才有曙光。方案即使漫长那又能如何,子孙后代的子孙后代沒有穷尽,人类都会到达新的佳园。
大家选择希望。
到那个时候半人马座的恒星产生光与热,凝固的气体再次气化,冻土刚开始解除冻结,青草钻出路面,花瓣挂上枝头,鸟儿刚开始演唱,造型艺术与文学类足以再生,贝加尔湖的冰化为了水,我们可以相聚去钓鲑鱼,去成都吃火锅,看着小孩欢歌笑语发展,看着恋人笑靥如画。
啊,地球,我的流浪地球。
流浪吧,流浪在这星辰中间。不管朝向哪种艰难,大家都不可以舍弃,生存下去。
这颗流浪星体,教會我顽强。
我睁开眼睛。
地球依然光辉灿烂。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0
在没有读《重返狼群》之前,我对狼的认识就是残酷、令人害怕,几乎没有什么好评价。但为什么还有人写关于它的故事呢?带着这样的疑惑我拿起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可爱、机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这一举动令我非常感动。她将小狼带回了家,调皮的小狼可没少给她捣乱,偷吃西红柿,逗蜜峰被蛰,被金雕追击,喝青稞酒等等。虽然它很调皮,总是惹祸,可是在我眼里它是那么可爱。
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生活习性一点都不了解,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狼群围攻牦牛群的场景。狼群经过细致的探查周边地形环境,选择隐避的地势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牦牛群靠近的距离差不多了,狼群中响起一声长鸣,此时所有狼就疯了一样冲进牦牛群,牦牛群突然受到攻击,就像炸开了锅的'爆米花一样,四处乱逃,根本没反击能力,狼群完美的团队合作和机智精准的判断让它们赢得了这场对决。
看到这里又有一件事让我很是费解,为什么狼吃羊、牦牛,牧民不杀它们呢?再继续阅读下去,我才知道这是因为生物链,狼不仅仅吃羊和牦牛,还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黄羊等。如果没有狼去限制田鼠、黄羊数量,草原的土地会被破坏,草也就会被吃光,草没了,牧民们也就不能养羊啦!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草原是一个自然的、和谐的、共处的大家庭。
同学们,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们对狼一定也很感兴趣吧,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关于狼的秘密吧!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1
“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在海拔四千米的若尔盖草原发生过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人狼之情,世界首例!
狼女李微漪用她的语言向人们讲述:“我刚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绝对没有想过会遇到一只濒死的小狼,因为它,我的人生改变了!”李微漪把小狼带回城市,并给它取名为“格林”。格林渐渐长大,李微漪从它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大草原。
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窗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中,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因为高原上得肺水肿是要死人的,李微漪不得不去城市治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它眼中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而人呢?活生生从狼嘴里拔下狼牙,用640张狼头皮做成了狼皮袍,恶心!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阅读这本书,珍爱动物,保护生态平衡!
绿山墙的安妮读书心得体会篇22
阳光透过窗口悄悄依偎上我的长发,微风温柔地拨动着窗帘,将暖意溢满屋内、窗台。一切美好而温馨,就像一幅唯美的画卷。我沐浴在阳光里,在阳光中细细品味着一本名为《绿山墙的安妮》的书。
安妮出生不久就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6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又被送到了孤儿院。11岁的时候,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莉拉收养了她。最后,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留在家乡当了小学教师。
这是一个孤儿长大成人的故事,故事中的许多描写很有趣,很感人。安妮的个性极其鲜明。她纯洁正直,性格倔强,感情充沛,喜欢说话,对大自然的美具有敏锐的感受力。尤其突出的是,她的想象力极为丰富。她待在绿山墙农舍里的时候,发生了许多事情。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马修不幸去世,玛莉拉几近失明时,她为了陪伴和照顾孤独的老人,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决心留在当地教书。人生道路上的这一抉择,充分彰显了她的美好心灵和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
她在绿山墙农舍这个淳朴的环境中,得到了收养她的这对善良的兄妹和周围人们的关怀、爱护。到小说结尾时,她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漂亮的花季少女,即将出任当地的乡村小学教师了。小说描写主人公的成长过程,丝丝入扣,深深感染了我。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风悄然掠过,留给人们的只有惆怅与岁月深刻的印痕。雨过天晴,天空中现出一道彩虹,正如安妮的人生,恬静幸福而圆满。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篇23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之所以喜欢他们,是因为李伟一的《回到狼群》和《回到狼群2》。《回到狼群2》讲述了李伟一的故事,她在成功释放了狼之后回到了四川,却发现一个网友告诉她盖林被抓了!李维一大吃一惊,连忙打电话给好朋友也风跑到若盖草原,去救盖林。一路上,我拯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小狐狸的悲惨命运,看到了汉族和藏民的肮脏心灵,在《狼图腾》的作者吕加民的帮助下,我被鼓励去佛罗里达一年多,李伟一和依凤终于找到了盖琳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推进,有许许多多的动物濒临灭绝。到了21世纪,会有更多的`动物离开。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创造的自称的文明。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沉默但最忠诚的朋友。
一年,我和我的朋友去了动物园。看到一只老狼,作文和百科全书有很大的不同。狼的脸上满是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食物链顶端的“魔法”牙齿已经被抓住了。锋利的爪子变得扁平,即使是最后的抵抗武器,笼子也变得悲伤起来。狼无助地躺在那里,玻璃墙完全不清楚,唉,被爪子划伤了,有一篇文章说:没有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人们摇头,前面问题就是一个动物进行表演的地方,我们可以走进去,巧了,他们自己还在不断彩排,我饶有生活兴趣地趴在窗户看到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没有反抗。可是对于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在画廊的历史动物朋友们留下了深刻的痕迹的现象表明,每分钟的平均,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了!
请尊重学生他们,并且可以守护他们,也将守护社会我们的蓝色星球。
绿山墙的安妮读书心得体会篇24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里面的主人公安妮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
披着红头发的小姑娘安妮,本来是不会与马修和玛丽拉两兄妹成为一家人的,因为年事已高的他们本想领一个男孩儿,可是由于孤儿院工作人员的`阴差阳错,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女孩安妮,但就是因为她,为这个绿山墙吹进了一股清新的风,给这个寂寞的农家增添了生活中的种种乐趣。她凭着自我坚持不懈的努力,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夏洛科镇“女王学院”,可是为了照顾她的养母——失去了马修、又瞎了眼的孤身的玛丽拉,毅然放弃自我的大学梦。
我从安妮的身上读出了许多让我学习的地方:有自尊心,有职责感,不懈努力的勤奋,尤其是她那乐观向上头对现实生活的精神,让我感慨不已。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都是悲观的,比如说碰到了一些困难、一些挫折,先是自我重复地弄几遍,等还是得不出结论,就泻气了,就把这些困难、挫折忘掉或跳过,如果我们每次都这样,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对自我的信心,甚至有人还会感叹命运:“哎,我今日真倒霉啊,我运气不好啊!”这样,我们就会因悲观而被一点点侵蚀自我,缓缓地倒下。
职责,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项不可推卸的义务,安妮是一个答应别人就必须会做到的人。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没想到安妮居然放弃了,因为她要负起照顾为自我付出许多心血而如今影只形单的玛丽拉的职责。
乐观向上的精神让每个人都充满朝气,而悲观的人生却是一潭死水。让我们都像绿山墙中的安妮一样,从她的身上吸收闪光点,在生活的每一处闪烁。让我们都用美的眼睛看世界吧,这个世界将会处处充满爱心、充满欢笑、充满鸟语花香。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6
拿到《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我便一直没碰它,因为我讨厌狼。今年寒假的一天,我随便翻开,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便认真品味起来。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小狼所展开,虽然故事很简单,但却动人心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救活了一只小狼,并把它带回家饲养。但在城市中管不住小狼的野性,经常和居民发生冲突。李微漪只能把小狼带回草原,进行野化,在经历了无数次生生死死,小狼终于回归草原狼群。
在读这本书之前,狼是贪婪的动物就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什么《三只小猪》《小红帽》《小兔子乖乖》……狼都是一个反派角色。翻开成语词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都是在说狼是最坏的动物。所以刚看这本书时,我是抱着抵触的心理去读的。可读完后,不管这故事是真是假,我还是被打动了,狼,看上去凶狠,奸诈,贪婪,谁又能想到,“狼妈妈“生病时,不进温暖的棚子,无论风吹雨打,还是睡意朦胧,都坚持守在窗边。“狼妈妈”被一群大狗追咬时,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追赶大狗。冬天食物匮乏时,总是跑出来之不易的猎物分享给“狼妈妈”……这些真实又感动的'事例,颠覆了我对狼的认知。
不仅是这样,狼对于自然生态的平衡也有一席之地。如果没有狼,野兔会疯狂地吃光花草树木,传染病疯狂地席卷世界,自然平衡就会遭到严重的破坏,现在很多人站起来为狼平反昭雪,我也是其中之一。
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对狼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我也在思考李微漪的一句话“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27
身为一个不称职的刘慈欣的粉丝,电影的热度让我在看完《流浪地球》电影后翻开了原著。可能是之前《三体》和《时间移民》的关系吧,总觉得大刘的作品应该有一个宏大的世界观乃至宇宙观,很长时间的过程,几代人的变迁,又如何会拘泥于一个时间点写一部英雄向的小说呢。果不其然,文字的表达和电影毕竟是不一样的。
电影《流浪地球》:美国科幻大片真得不要太好看哟,我对科幻电影的爱日月可鉴(虽然如今穷到买不起电影票),当看到这样一部《流浪地球》真的是感动的,看电影的第一眼便知道这真的是良心之作了,场景里冰冻着的著名建筑,刘培强刘启父子间的情感连接,王磊上尉对于职责的.坚持和生命的责任无不令人动容。作为一部2h的电影,带着一份东方特有的对故土的眷恋流浪,何其浪漫。可是这样一部电影还是令我遗憾的,从韩朵朵那偶像剧般的呼吁到洛希极限计算的错误,我期待着更加成熟的国产科幻片。
小说《流浪地球》:小说的情节那自然是比电影丰富的,以一个人的一生作为时间跨度,以一个人的经历反映时代,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在看电影时其实是有疑惑的,为什么要带着地球流浪?为什么希望那么珍贵?而文字是给了答案的,一个小小的生态球实验,一段绝望的滑雪比赛中邂逅的婚姻,一声“我的流浪地球”的呐喊。。。这般看似脆弱的人性和不灭的智慧,太阳氦闪,变轨加速,弹弓效应,让这部画面感极强的硬科幻小说耐人寻味。谁也不知道未来到底是什么样,坐在井底的青蛙虽然看到的蓝天很小,可是它抬头了,它想看,不是吗?
真的很喜欢大刘耿直的硬科幻小说,也很看好中国的科技和电影业,《流浪地球》就是那希望。
啊,地球,我的流浪地球......
绿山墙的安妮读书心得体会篇28
近几日,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作者是加拿大的作家露西.莫德.蒙哥马利。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安妮雪莉的孤儿被住在绿山墙的马修.玛丽拉兄妹俩收养了。安妮是一个生来就爱幻想、很乐观的小女孩,她也常常因为自己的爱说话而被大人们讨厌。但马修却特别喜欢这个小女孩。处处对她关怀备至。安妮在绿山墙生活得很快乐,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戴安娜.巴里是安妮最要好的朋友。书中最后还写到了安妮长大后在女王学校获得了艾佛里奖学金,还得到了出国留学的机会,但是为了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安妮不得不放弃了学业,留在了绿山墙教书。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感慨真的很深。安妮的乐观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妈妈总说小小年纪的我脸上怎么那么少笑容,我也承认我不是一个乐观的人,常常会因为一件小小的事而愁容满面。比如有时考试时,等老师发下试卷,发现自己做错的地方全是因为粗心大意而丢分的,我就会埋怨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粗心,从而一整天都处在闷闷不乐的状态中,做什么事都无精打采。
但是现在,安妮教会了我要学会乐观面对生活。书中安妮一直都在因为自己的红头发而不开心,她最受不了别人说她的红头发。但是后来林德太太和安妮说,她的一个朋友小时候也是红头发,后来长大了,头发也渐渐地变成了棕色,很漂亮。安妮听了,可高兴了,一瞬间就把红头发给她带来的烦恼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的这种乐观的生活态度感染了我,我为我以前的错误做法感到羞愧。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只有多读经典名著,多接触经典人物,我们的情操就会得到潜移默化的洗礼,我们就可以从中汲取有利于自己身心健康的精髓,真正做一个乐观、积极、奋进的生活强者!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9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0
狼是一种哺乳动物,也是国家列入二级保护动物的一员。它们擅长长距离奔跑,听觉与嗅觉也是动物里面的佼佼者。狼是肉食动物,因是喜欢群居,它们经常袭击家畜,也导致了人类在20世纪末期大量捕杀。这在现在的地球上也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重返狼群就是一本关于一位女画家在大草原上捡到了一只濒死的狼崽,把它养大并放归大自然故事。
作家李微漪在一次去大草原的写生旅行上,偶然了解到了关于一窝小狼崽的消息。她在千辛万苦之下找到了那户人家,并有缘的救下了最后一只小狼崽。李微漪将狼崽悄悄带回了城市,并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叫格林。重返狼群描述了格林的成长,它的一点一滴仿佛全部都被刻印在了这本书里,现在又重现在了读者的眼前。故事讲述李微漪怎么样在城市里训练格林,并最后将它放生会到它的家乡,若尔盖大草原。她们为此在草原上扎营半年之久,从夏至冬,李微漪和格林搜寻狼群的踪迹,在此间遭到飞禽攻击,粮食短缺,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一直陪在身旁的狼/人。
整本书我一字不漏的读了下来,却还是意犹未尽。特别是当李微漪领着格林离开狭窄的城市,回到若尔盖到草原时,我仿佛感受到了格林德自由,回到家的心情。尽管困难还是接踵而来,不过最后还是被她们克服并挺了过去。重返狼群给了我一种其他书不曾给我的感觉,一种真实感,一种让人难以描述的心情。李微漪养小狼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养的一只狗,一只我并没又怎么在乎,但现在让我心里留下深深悔恨的`一只狗。我记得当时我求着父母买一只狗,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拥有了一只。可是我当时只是三分钟热度,尽管我当时挺喜欢那只狗的,但是我却没有去关心,珍惜与它度过的时间。直到一天,那只狗不在了。真的非常突然,我一天上午去上学,下午回来的时候它就不在了,永远的不在了。我现在心里只留下悔恨,后悔为什么没有去跟它玩,后悔为什么没有去关心它,后悔为什么没有留住它。这些记忆一直被我藏在心底,知道我读完这本书,我打开了这份被我所在心底的记忆。
这本书的真假早已对我来说不重要,因为对我来说这份书里的情感是最诚实的。李微漪并没有用什么花哨的写作手法,而更像这是一本日记,一本更能贴近人心的杰作。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1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2
假期,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了解到狼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和对待"家人"的情感。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写生的时候偶然救了一只出生才五天的小狼。作者把小狼带回城市的家喂养,并给小狼取名叫"格林",可是没有养多久,因为各种原因,作者发现在城市里不再适合喂养小狼了,为了保持小狼的野性,作者决定把格林带到草原。于是他们来到草原的獒场生活,从此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
作者和小狼亲如母子,在书中"狼之柔情"里写到:有一次作者感冒了,每次听见作者咳嗽时,小狼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引颈相探,它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闹,宁愿一直官运亨通在窗外观望。作者在小桌前写日记,小狼就把前爪搭在窗台上看着作者;作者躺下休息,格林就在窗口看着作者睡觉,站累了就回到正对窗口的草地上像狮身人面像一样守望着。作者连日来死撑硬扛,结果病情趋于恶化。也许狼能闻到死亡的气息,小狼越来越不安,在作者窗前来回徘徊,日夜翘首以待。就在作者病中昏睡的时候,小狼毫不犹豫地选择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献出来。小狼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学会关心"妈妈".
书是通过一个个小故事进行讲述的,通过这些故事让了解到在草原上,作者和小狼相守相依,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在作者不懈的努力和帮助下,小狼终于得到了狼群的认可,离开人类重新回到狼群中生活。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3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作者大胆采用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以真正狼妈的方式去养狼育狼。但是,这种驯狼法艰辛异常,风险巨大,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莫过于此。小狼格林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不仅仅是为了“活着’’,更是为了自由。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4
读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加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么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许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5
我有个大书房,书柜里一半的书都是动物小说的,其中一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百看不厌。今天,妈妈又给我买了这本书的续集,又让我重温了主角感人的故事。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主要讲述了小狼格林从被带往城市在高楼中生活,到一步步回到草原的适应自然环境,到最终回到狼群进入了野生生活,一直没有停止的就是学习的`脚步。可以说,正是因为不停的学习,最终成为回归森林的狼王。从格林身上我也得到启示:学习是成长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主人给格林看狼的纪录片,通过长期的熏陶和学习,格林开始模仿电视上的狼叫,越来越像,甚至带领全大楼的狗狗们一起狼嚎。它不仅让它学会了狼叫,还学会了怎么用遥控器,这都是格林学习的结果。
在草原,格林学会跟藏獒生活,在这儿,它学会了怎么在团体中生存。狼和藏獒本来是死敌,但它却能慢慢跟藏獒群中的领头“皇帝”成了好朋友,不仅可以不受其他藏獒的围攻,在吃晚饭的时候享受到“皇帝”食盆里的生肉。在藏獒群中的学习经历为它以后回归森林奠定基础。
后来,主人让格林学习捕猎技术,在养藏獒的后院找到了一些鼠兔窝,于是格林一起去抓鼠兔。一开始,作者只是教格林在洞口埋伏,格林却在一次次实践中摸索,不断获得经验。不仅自己学会了怎么找上风口,不让鼠兔闻到自己的气味,还会把其他洞口堵上,为自己减少目标。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自己,此刻的我不正是处于成长期吗?我也是和它一样努力学习着。
儿时的我也和格林一样,妈妈给我营造了学习的氛围,每天晚上给我读绘本,哪怕我一个字也不认识,她也总是指着每个字耐心给我念。在潜移默化中,我自然地就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字,进入小学也比大多数同学轻松很多。所以平时的点滴都需要我们去观察,并且练习和总结。
在学校中和同学和老师相处,也是为了今后进入社会的预演,老师就是领导,同学就是同事,我成为了课代表,就是把自己当成是一个部门经理,做好老师和同学间的桥梁。
我还想到我学的英语,偶尔我会偷偷懒,不想读英语,连二十分钟都不想。妈妈倒是给我一个建议,先读十分钟,休息一段时间后再读十分钟。这个方法还是管用的,我的偷懒再也找不到理由了,英语自然也是拔尖的。
学习,让格林成为狼王,我相信,学习,也能让一个呱呱坠地的小孩,成长为一位优秀的人才。总之,成长之路,学习必不可少。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6
因为《狼图腾》的缘故,我对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格外感兴趣。
翻开书,我再次被小狼格林的故事所深深触动,如果说《狼图腾》让我对狼“性”的智慧、坚韧和极强的团队意识等有所了解,进而颠覆我对狼的认识的话,这次触动我更多的狼的“情义”,与我们观念中的“狼心狗肺”“白眼狼”“狼子野心”真是大相径庭。
小狼格林一出生就失去了父母和兄弟姐妹,被作者——一个在草原上写生的女孩——带回城市抚养,但随着小狼格林的长大,城市越来越危险,难以为小狼的成长提供适宜的环境,于是作者决定带着格林重返草原,并由此开始了一系列的冒险经历:住进藏獒场,格林与藏獒从敌对到朋友;两次进入狼山,历经饥饿、严寒、盗猎者等种种危险,最终帮助小狼格林找到自己的家族,成功返回狼群。这是目前唯一由人类养大后顺利返回狼群的例子,然而在整个小狼格林的成长和回归自然的`过程中,让我几度落泪的是小狼对作者——了不起的狼妈妈——的深情厚谊。
在藏獒场期间,作者病重不起,格林日夜趴在窗边守护,满眼的焦虑和担忧,等到作者不得已返回成都治病,格林跟在车子后面狂奔,无助又绝望,担心“妈妈”会抛下自己。15天后,作者病好返回,还未到藏獒场,格林就凭借气味辨出“妈妈”回来了,结果从2米高的围栏一跃而出,冲进“妈妈”的怀里撒娇、打滚,用狼最亲近的方式迎接“妈妈”的归来。
为了尽快让格林返回狼群,作者和格林搬到狼山上一个简陋的小屋中居住。在狼山上,人和狼都面临着极度的饥饿。冬季的草原猎食已十分困难,格林常常几天捕不到猎物,只能忍受饥饿。而作者因长时间依靠压缩饼干,已虚弱得几乎走不动路。最终排山倒海式的饥饿让作者战胜了理智,竟然从格林藏食处“偷“出格林的救命粮,一只野兔。
与狼夺食会受到狼的致命攻击,但聪明的格林发现后,知道“妈妈”也在挨饿,从那以后就不断地给“妈妈”带回猎物,自己“省吃俭用”来供养妈妈,看到此处,真是感概,这动物世界最让人痛恨、最常被冠以“白眼狼”的人类宿敌,竟然能比某些人做得还要好,他懂得反哺,懂得感恩!
懂得感恩,一个多么重要的做人的基本品质!而如今我们的孩子似乎对父母的“恩”与“情”习以为常,问题出在哪里?在格林的经历中,我似乎悟出些原因,作者对小狼的悉心照顾和发自内心的爱护,我们父母也能做到,但是我们这种本能的爱似乎有些“蔓延”过头,我们把孩子保护得严严实实。格林独自在荒原上捕猎,格林挨过饿,被恶狗和藏獒欺负过,经过历练后的格林会更珍惜“妈妈”的怀抱,几天的饥肠辘辘,面对“妈妈”的救命粮会更懂得感恩。虽然我们的孩子不需要挨饿,不需要经历这些极端的恶劣环境和考验,但是在陪伴他们长大的过程中,却有好多可以借鉴狼妈妈抚养格林的方式,除了学习,当然也包括学习在内,我们家长应该如何做个“智慧”的引领者、鼓励者、陪伴者,而不是操控者、指责者、催促者?
我需要好好思考。
绿山墙的安妮读书心得体会篇37
我看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的书,是加拿大的露茜·蒙哥马利写的,她是一位很好的女作家。《绿山墙的安妮》已经在全世界风靡了近一百年了,《绿山墙的安妮》征服了五千万个天真、善良的心灵。它是一部最甜蜜的描写儿童生活的小说。
《绿山墙的安妮》讲的是一对住在爱德华王子岛艾凡里绿山墙的年老夫妇想要一位男孩来帮忙,结果却从孤儿院领来了一位天天爱幻想、长相并不好看的红发女孩安妮。一开始大家并不喜欢安妮,但后来,这对老夫妇越来越喜欢安妮,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这本书就是塑造了一个令人感动的儿童形象。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也称赞安妮是“最惹人怜爱的'女孩”。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更对安妮着迷。她是一个很爱幻想的女孩,比如她看见一棵开满白花儿的樱花树,就给它取名叫“白雪王后”,看见一片水很清、很美丽的湖,就给它取名叫“耀眼之湖”。此外,安妮还很善良,天真无邪,这一点我很像她。她很大方,很有交友能力,比如她来到绿山墙后三个月内就交了位知心朋友,她不论到哪里都有朋友,我很羡慕她这一点,因为我有时候有点扭捏,我要像安妮学习。她热爱大自然,也热爱生活,她处处充满活力,开朗乐观。正因为她有这么多闪光的魅力,她才受到了这么多人的喜爱。
总而言之,《绿山墙的安妮》是特别有意思的一本书,大家可以从此书中学到许多有用的东西,得到一种美的享受。《绿山墙的安妮》对我太有吸引力了,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38
我睁开眼。
窗外的树梢上响起鸟儿清脆婉转的啼鸣,风撩起窗纱,微凉的手指抚上我的脸庞,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在我的桌上洒下斑驳光影,光线触及到装着琥珀色茶水的玻璃杯折射出万千斑斓的色彩,深深浅浅地映射在墙面,像水波一样荡漾开来。
我闭上眼。
行星发动机燃烧着石料的巨大轰鸣声隆隆作响,重元素聚变产生的能量灼烧着空气,将它变得像铁水一般炽热,却又在远日点变得比冰还寒冷彻骨,直径一千米的等离子光柱冲向穹顶,将整片天空渲染成光芒刺目的钴蓝色,尽头的大气激起一层层的气浪。
这场景震撼宏大,却又摄人心魄、食人血肉、危险美丽。在这高达一万一千米的发动机前;在这光芒耀眼、温度炽热的光柱前;在这漫长的流浪之旅中;在这无边无垠、广阔无边的宇宙中,人类渺小的如同希腊雅典卫城中神庙的柱子上的小小细菌。渺小如斯,脆弱如斯,只需一颗平凡的恒星带来的氦闪,人类文明连同脚下的地球便会瞬间汽化不见。
这种认知让我的灵魂为之颤栗,在自然的面前,人类无力到不堪一击。
可是我却不想睁眼。
我想在这破碎不堪的土地上重新看到玫瑰绽放,参天大树、蓝天白云;想去解冻的贝加尔湖钓上一尾鲑鱼,开一瓶伏特加喝得酩酊大醉:我想看着我们的孩子在绿荫上奔跑,折一个纸飞机看它悠悠滑行。
我想要这地球活下来,陪着人类走到时间的尽头。
所以才有了地球派的坚持,与飞船派的抗争。大概是中国人骨血里流淌着家的情怀吧,不同于西方的个人英雄主义,每个中国人在危难当头,也要带着家一起流浪。无论过程多么艰辛,绝望与压抑将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我们也会带着你一起流浪。啊,地球,我的流浪地球。这长达两千五百年的流浪之旅会将你变的面目全非,可是我们没有其他的选择,宇宙的`洪流要将我们击垮,你可知否?
但在这漫长的流浪之旅中,变的面目全非的不仅仅只有我们的家,更有我们自己。宗教在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不会再有男女为了爱情而痛哭流涕,夫妻之间形同陌路丝毫没有恩爱可言。在每天亡命的恐惧下无人再关心生死之外的任何事情,除了当前太阳的状态和地球的位置。对待这些多余感情,就像是赌徒在盯着轮盘的间隙抓住几秒喝口水一样。可是这样的人,还能算得上是人吗?
我沉默着,地球沉默着,无人能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或许答案是肯定的,当半人马座的恒星的光芒照耀地球,百花盛开的时候。或许答案是否定的,孤寂漫长的旅程会将人类打磨成一堆没有感情的碳基。
但是我们注定要流浪,因为这是唯一活下去的希望,不管它带来何种巨大的灾难,我们不能回头,从制定计划的第一天起,人类就再也回不去了。唯有前进,才有曙光。计划就算漫长那又能怎样,后代的子孙没有穷尽,人类总会抵达新的家园。
我们选择希望。
到那个时候半人马座的恒星带来光与热,凝结的空气重新汽化,冻土开始解冻,青草钻出地面,花朵挂上枝头,鸟儿开始歌唱,艺术与文学得以复苏,贝加尔湖的冰化成了水,我们可以相约去钓鲑鱼,去成都吃火锅,看着孩子欢笑成长,看着爱人笑靥如画。
啊,地球,我的流浪地球。
流浪吧,流浪在这星辰之间。无论面向何种困难,我们都不能放弃,活下去。
这颗流浪星球,教会我坚强。
我睁开眼。
地球依旧光辉灿烂。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39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
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0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她,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了格林重返狼群,不失野性,自己把自己野化,她亲自教格林抓鼠兔,与恶狗战斗,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无论炎夏还是寒冬,她一个女子,为了格林能重返狼群,是花费了多少精力,多少勇气啊!
书里有一个情节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它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没有信号、了无人迹,无数次把自己陷入了恐惧的深渊中,她不断的鼓励自己,告诉自己我并不畏惧,凭借自己的勇气度过了一个个难熬夜晚,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没有信号,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都能睡得着,而我在家里,又何尝不能呢?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拿出勇气,战胜恐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想着想着,忽然豁达,转眼就睡去了……原来甜甜地睡去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让我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星辰大海,为梦想奋斗。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41
看李微漪的《重返狼群》是在去贵州夏令营的动车上,我们班的“小书虫”邹萃洁递给我一本书,我随手翻看了几页,便被深深吸引住了。接下来的十多个白天黑夜,我发扬了90年代看琼瑶小说的那股“痴狂”,看完了这本厚厚的书。说实话,读完之后,内心五味杂陈,久久难以平静,一种久违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一种震撼灵魂的东西在内心升腾,人和狼的真情演绎让我顶礼膜拜。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频频回头,难舍难分的情景,是那样让人柔肠寸断,潸然泪下。回想起来,嗓子梗梗的,鼻子酸酸的,眼眶润润的!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撼人肺腑的依恋啊。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九死一生的艰难,一路相伴,不离不弃,相依为命,直到最后的离别。
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保护着自己的人类狼妈妈。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可它为了照顾人类狼妈,却忍着饥饿,将它猎取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与爱,是狼妈用无私的爱和巨大的牺牲换来的,“人类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让我深深地懂得:爱能改变一切!
狼,在人们的印象中是凶恶而又残忍的,是一种恩将仇报的冷血动物。可看了《重返狼群》之后,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是有感情的,狼是懂感情的。当李微漪因为肺水肿必须离开草原回成都治疗时,他与亦风两人将格林暂时托付给当地可靠的牧民,两人离开时,依依不舍的格林,跟着车、拼命奔跑。当因大雪封山缺乏食物,他们偷拿格林藏在雪下面的野兔,并将两块压缩饼干埋在原地作为交换,而食肉动物的格林发现食物被拿走了,犹豫片刻,将压缩饼干吃了。
亦风对李微漪说:“格林再藏食物,一定会背着我们,换个地方藏起来。”但让两人大为惊讶的是,格林再次在雪原上猎到野兔,依然藏在原地。
泪眼中,我想到一个真实事件:一群人因事故被搁浅在荒岛,人性中的残忍彻底被激活,人吃人拉开序幕……而格林却懂得抚养它长大的狼妈妈也会饥饿,也需要食物才能活下去。
李微漪在冰面上崴伤了脚,无法行走,格林围着狼妈妈转几圈才离开,却从山背面牵了草原牧童的一匹马,整整走了40分钟,终于将马缰绳递到李微漪的手中;格林知道狼妈妈受伤,从背后用两只前爪帮她助力站起!
看到这里,我眼泪情不自禁悄悄地流淌下来。
作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她知道会遇到怎样的狼,但却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人!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在冰天雪地的狼山上,当饥饿和生存环境威胁到生命时,他们希望可以遇到人,但也最怕遇到人。因为他们怕遇到凶残无情的人类猎手。
当今社会,人们丰衣足食,无忧无虑。可随着社会的进步,信仰却消失殆尽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金钱和权利顶礼膜拜。铜臭味让他们丧失了人性。那些人前君子,人后小人,人前冠冕堂皇,人后勾心斗角的人,玩弄一些让人不齿的潜规则,自欺欺人,让我觉得人类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格林和人类狼妈之所以这般深情厚意,是李微漪的真情付出让它感动。
我想李微漪心内的声音一定是:爱,就是付出;爱,就是尊重;爱,就要给它自由!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和蜕变的人性,我们真的需要反省自己,我们要学会并懂得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尊重感情。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2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3
如果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那么一本好书就是人类精神盛宴。今年暑假,一本名为《让我陪你重返狼群》的让我读后为之深深震撼。这顿“盛宴”我一定要与你们分享不可!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虽然没有那些“高贵”的、“华丽”的词语去堆砌故事,但它却用简洁易懂的言语阐述了“狼妈妈”放手狼儿回归狼群那动人心弦的故事。
它讲述了年轻画家李微漪几年前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命悬一线的小狼格林,后把它带到城市养大后又放它回归草原重返狼群的经过。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故事和小狼格林与“狼妈妈”李微漪之间的母子情深令人深深动容,他们用行动表达了两个不同物种之间的爱。其中有这们一句话:“人有人道,狼有狼道。我真后悔当初没有让他一直追随大狼而去,反而因为他到我身边就愈加疼爱。此刻,我想让他回到狼群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这段话蕴含着一位母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为了狼儿的人生,狼儿的愿望,宁愿自己受苦受累。母爱是如此伟大。
“格林愣了一下,退后几步,眼角低垂,耳朵帖服,唇吻紧闭,显得很伤感,喉间发出宛若哀泣般的声音,依依不舍地绕到我前方”。这一个让人潸然泪下的母子离别的`场景,多像妈妈送走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女啊!外面的世界虽然充斥着危险,可是孩子总要走出母亲的怀抱,寻找自己的人生方向,踏上自己的征途。就像今天的我们一样,虽然有时学习会很苦很累,但有父爱母爱的无私付出,让我相信坚持一定会很美!
这不仅是一本用生命换来的书,也是用生命诠释的一狼一人的珍贵情感!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44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非常有感触的书,这本书叫做《流浪地球》。
《流浪地球》就是大刘的短篇科幻作品合集,但是不要因为短篇而小看它,大刘雄浑的想象力在短篇里一样展现的淋漓尽致。
全书8个故事,当中有关联的有两个,虽然它们因为篇幅和架构的原因,比不上三体的气势磅礴,但是短小有短小的好处,很多时候它留下了更多的想象空间,后味反而更浓。
以书中我最喜欢的《乡村教师》为例,小说开篇非同寻常,你不会以为这是一个科幻小说,你肯定会以为这是一个现实小说,反映在穷乡僻壤的地区的教育问题,我们看到了熟悉的可敬老师,看到了熟悉的愚昧村民,要不是这本书明明确确的就是大刘署名,我真的怀疑我是不是拿错了——当然,从一半开始,风转急下的剧情突然让人了解了大刘这样安排的用心,从科学的角度讲,人类绝不是什么进化完美的生物,但是人类的'发展动力,人类传承的制度虽然低效,但是却是可敬的,如果没有乡村教师最后的坚持,也许文明都会自此消失,这种戏剧的安排,其实很有意思,让紧张感保持到了最后一刻。同时,这部作品又是反映现实的,它不仅反映了人性,也反映了一些大刘关注的现实,大刘的作品不同于其它
作品的最大差别,就是大刘不是信马由缰的想象乱飞,大刘的作品一定是以现实和人性为基础的幻想,幻想可以满天飞,但是没有基础的沉积,那样的作品并不会打动人,也自然不会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共鸣。我想这正应了一句话,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大刘的科幻作品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
看了《流浪地球》,我有了太多的感悟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5
如果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那么一本好书就是人类精神盛宴。今年暑假,一本名为《让我陪你重返狼群》的让我读后为之深深震撼。这顿“盛宴”我一定要与你们分享不可!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虽然没有那些“高贵”的、“华丽”的词语去堆砌故事,但它却用简洁易懂的言语阐述了“狼妈妈”放手狼儿回归狼群那动人心弦的故事。
它讲述了年轻画家李微漪几年前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命悬一线的小狼格林,后把它带到城市养大后又放它回归草原重返狼群的经过。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故事和小狼格林与“狼妈妈”李微漪之间的母子情深令人深深动容,他们用行动表达了两个不同物种之间的爱。其中有这们一句话:“人有人道,狼有狼道。我真后悔当初没有让他一直追随大狼而去,反而因为他到我身边就愈加疼爱。此刻,我想让他回到狼群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这段话蕴含着一位母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为了狼儿的人生,狼儿的愿望,宁愿自己受苦受累。母爱是如此伟大。
“格林愣了一下,退后几步,眼角低垂,耳朵帖服,唇吻紧闭,显得很伤感,喉间发出宛若哀泣般的声音,依依不舍地绕到我前方”。这一个让人潸然泪下的母子离别的'场景,多像妈妈送走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女啊!外面的世界虽然充斥着危险,可是孩子总要走出母亲的怀抱,寻找自己的人生方向,踏上自己的征途。就像今天的我们一样,虽然有时学习会很苦很累,但有父爱母爱的无私付出,让我相信坚持一定会很美!
这不仅是一本用生命换来的书,也是用生命诠释的一狼一人的珍贵情感!
绿山墙的安妮读书心得体会篇46
合上书,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故事里的主人公安妮那纯真活泼的面孔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底,让我感触极深。这本让我回味无穷的故事书叫《绿山墙的安妮》。
书中主要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兄妹马修和玛莉拉决定领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她独特的个性使她频频闯祸又令人忍俊不禁,改变了兄妹俩,牵动着俩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动了,我觉得这确实是一个关于友情、责任和爱的感人故事。安妮是个孤儿,虽然她身世凄凉,但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小女孩,而是成天沉浸在自己的梦幻和想象中。她想象自己也许是个国王的女儿,被海盗偷了出来;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就想到也许那是另外一个被魔法困住的小姑娘。她可以把不顺心的事想象的很温柔,借此把生活中的不如意轻松的抛开。这个特别的姑娘,她那天马行空的幻想,是那么美好、纯真;她的天真烂漫,令我掩卷难忘!
作者用细腻的手笔描写了主人公安妮内心的情感变化,故事情节生动幽默,引人入胜,马修和玛莉拉兄妹对安妮发自肺腑的疼爱和无私地付出,感人至深,而安妮纯真善良,热爱生活,坚强乐观的形象。更使故事增添了几分美好的色彩!这本书让我身临其境,就是因为故事里有许许多多的情节被作者刻画的栩栩如生。安妮的那些天真而充满着美好梦想的话与想象,仿佛使我走进了绿山墙农舍,走进了一个充满甜蜜的'梦境,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神奇与快乐!安妮对生活也充满了好奇,对于她来说,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是一个个可爱的生命,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它们,安妮已经把它们看作了自己的朋友,付出了自己的爱。
安妮那坚强勇敢、不畏惧贫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不免也有些惭愧,安妮这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如此坚强了,而我呢?远不如她!安妮遇到困难总能乐观对待,无所畏惧,而我们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丧失信心,不去尝试解决,甚至哭泣。这本书改变了我的生活态度:我们需要磨练,需要一个一个的挫折来绊倒我们;而被绊倒之后,就要坚强的站起来,勇敢的向前进发。安妮给了我一种少有的亲切感,她的一切行为我似乎都能理解。于是,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在安妮的身上,找到了许多与我相似的地方:大胆、爱幻想、善于倾听、贪玩儿、开朗、乐观。甚至那种有点儿任性多变的性格也像极了我。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安妮那样,用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一种坚强乐观的的心态去面对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件事,用蜕变成一个受人喜爱的女孩。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7
坐在桌旁,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手被它粘住了,我的眼睛被它紧紧吸引着。
故事是如此真实,情节是如此抓住读者的心弦。看着它不想吃饭,看着它不愿睡觉,就这样看、,仅一天就看完了三百多页的这本书。速度之快,可想而知。
我读完这本书,对狼有了新的认识,里面多处让我感动得泪流不止。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们,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深受感动,你们也会重新认识狼。
小狼格林不是一般的狼,更不是白眼狼!它是一匹正义的狼,一匹优秀的狼,一匹具有“狼王风范”的狼。它震撼着我的心房。它的凶残令我极度恐惧;它的聪明智慧令我分外惊异;它的忠诚让我深深感动;它拼搏不屈的.精神令我万分折服。它在作者的怀里长大,有了人的灵性。它小小的身躯为了保护犹如母亲的作者,多次拼命相救。它满身伤痕瑟瑟发抖,谁人不为之心动?谁人不为之心痛!
而作者李微漪是平凡中的传奇。李微漪是极其普通的一员,是从小就怕写作文的一员,只因为救助了一只小狼,她的人生有了转折点;只因为她“天天日记”,写下四十万字,记录下每天的真实生活,集成一本书,她就成了作家;只因为她放生成功,她就成为中国第一狼女。她冒着生命危险,与狼共生存,还曾多次以命相拼藏獒口中救小狼、流浪狗中救小狼、捕猎者手下救小狼……她的这种母爱更超乎伟大。
小狼成功了,狼女成功了,他们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自由,生活需要顽强不屈的拼搏,生存技能,为实现梦想就不能放弃,要有尊严,纯真的情谊,狼和草原、羊等动物之间相互依赖的大自然问题。我从中深受启迪,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有很多启发。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8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49
在今年春节档电影中,最为火爆的无疑是国产科幻电影《流浪地球》,看得许多国人热血澎湃。而这部电影正是改编自著名科幻作家刘慈欣的同名小说《流浪地球》。
对于作者刘慈欣,大家应该并不陌生,并非文科出身的他在20xx年凭借《三体》获得科幻文坛最高荣誉雨果奖而为人熟知,在他之前的写作生涯中他写就了这部获得中国银河奖特等奖的《流浪地球》。
这本小说发生在未来,太阳即将发生氦闪,人类不得不离开太阳系。与其坐以待毙,人类选择挣扎到底,带着地球一起逃离。为了实现这一史诗级计划,人类在地球的一侧安装上巨大的地球发动机,推着地球前行。这个计划分为五个部分,但是在第二个部分“逃逸时代”之时,意外发生了:地球上发生了空前的分歧,决裂成了两派,一个是支持“流浪地球计划”的“地球派”,一个是反对这个计划的“飞船派”。当地球脱离太阳系的时候,科学家们发现太阳相较于之前并没有什么变化。疑惑与猜忌在人群中蔓延,“地球派”惨遭剿杀。正当剩余的人们准备转向返回之际,太阳氦闪爆发了,太阳系将逐渐灭亡,人类将不得不带着地球去流浪。
当我开始阅读这部小说时,一直感觉是普通的科幻小说,具有一个令人耳目一新,并具备着丰富的科学知识。但当读到叛乱之时,画风一转,变成了人类的'材积与矛盾,展现了灾难面前人类的道德与人性,最后又转回了“流浪地球计划”,让人具有遐想。对我而言,这是我所看的最震撼的小说。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0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1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完全颠覆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该故事讲述了一件这样的事:本书作者李微漪来到了诺尔盖草原写生,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一只小狼。它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作者养了这只小狼并带它回城疗伤。最终,为了小狼的自由,她返回草原,历尽千辛万苦后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
在现代,狼在人们心中一直是凶狠、狡诈的象征。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白眼狼……大家注意到没有,“狼”和“狠”只有一点之差?再狠一点就是狼!人们猎杀狼、憎恨狼,但有没有想过狼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狼,猎食老弱病残的牛羊,完成自然法则中对物种优胜劣汰的筛选,避免物种退化。
狼,严格控制繁殖过快的食草动物对草原的危害。
狼,捕猎大型猎物,其剩余狼食可帮助鹰、秃鹫、狐狸等动物熬过严冬。
狼,不是草原的害兽,自然界最可怕的不是“兽行”,而是“人为”!
谁会想过,在“妈妈”患病卧床时,小狼在草地中挖出它的“救命粮”给“妈妈”吃?谁会想过,在“妈妈”崴伤脚,无法走路时,小狼花费几小时,赶一匹马来接“妈妈”?谁会想过,在“妈妈”被三条大狗追咬时,小狼奋不顾身,挺身救母,不惜负伤累累?谁会知道,小狼吃猎物时,总会留条腿给“妈妈”……
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一人一狼,相依相守,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篇52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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