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收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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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篇1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
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
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
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
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
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
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篇2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篇3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xx。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xxx。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篇4
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按照甲类管理的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甲型H1N1流感以及新发现或突然发生,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人民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或其他传染病爆发或流行,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公告形式明确的按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各部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规范疫情控制进程中的具体作业行为,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公司员工及顾客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性非典型性股炎预防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保护认识。
2.完善和规范疫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预防工作,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按规定和上级要求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本部门疫情的预防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各部门疫情防控以属地管理为主,与企业系统管理相结合。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的全面指挥工作,发现本部门员工或来店客人中有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决定并安排专人以最快的通讯方法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驻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公司管理部门和总经理报告。组织人员做好传染病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和规定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五、预警机制
根据国家发布的有关疫情预警信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的公布预警信息或解除预警戒信息。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获悉重大疫情的信息后,应立即落实预防措施,做好部门员工与顾客的安抚工作。
六、疫情响应
一旦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国家发布的疫情等级,做好预防疫情患者的筛查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人员疏散等紧急工作。
各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疾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利用图像、影视、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形式对员工及顾客开展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
各部门应保障突发疫情事件的应急基础物资经费,购置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相适应的物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调用,经费、物资使用后及时补充。
七、应对措施
当发现可能是疑似病例患者时,周边工作人员要冷静,立即通知本部门运营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
1、当发现高度疑似突发重大传染病病例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向疾控中心和公司领导报告。
2、就地隔离患者,做好沟通和安抚工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一次性口罩、手套等。
3、疫情传播期间按时对部门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4、重大疫情暴发、流行时,对本部门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封闭或者封存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5、需对本部门员工、顾客、来访者采取体温检测等预防性筛查的,需严格按照疾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员工通道进口应配备体温计或测温仪,其中配备和使用体温计的,一用一消毒的操作应公开进行,并确保消毒溶液的使用安全。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的员工须确保自我防护措施有效到位。
6、重大疫情尚未解除其间,需加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的防控值班制度。
7、做好舆情监测与控制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公司舆情应对管理部门。
八、突发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及信息发布
本部门的疫情发现、处理、防控措施起动机解除等全过程信息的发布,均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负责上报。
1、发现突发重大疫情患者应在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和
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重大疫情发生时,疾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的,须严格报告程序,逐级向上级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3、信息发布前应确定信息发布形式,拟定信息发布通稿。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信息发布纪律,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九、疫情解除
疫情期间,须随时关注省、市和驻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十、本预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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