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务制度管理(整理2篇)

来源:

村财务制度管理范文篇1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六、收支报账

1、村收支票据每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经管站审核后,由代管会计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

2、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账。凡支出发生后二个月不报账的,无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审批报销。

3、非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的,应在收款后三天内向报账员结清。

4、各村的一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都必须有合同,预决算单、竣工验收报告单、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七、财产物资管理

1、会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项登记管理。

2、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等重要事项须报经管站审核备案;作价转让的要合理估价并公开转让,并及时收回价款。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的承包或租赁,应经村集体讨论决定,由村合作经济组织办理承包、租赁手续、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承包费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资产承包或租赁实行公开招标。合同期满,应对承包租赁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验收,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赁者负责修复或赔偿,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4、要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各村(场)不得团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

八、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1、村(场)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体资产发包和租赁工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经管站备案。其中数额较大的工程发包建设项目必须按镇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3、村报账员应根据合同设立承包合同台账,明细登记合同的兑现情况。对年终合同兑现有困难的要求其办好欠交承包款或减免手续,并及时入账。年终各项承包合同兑现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1、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理财小组的成员一般3-5人,村两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期每月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切实履行职责,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进行财务审查。

2、各村(场)要实行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布表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名,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方可公开。

3、各村(场)的财务按季上墙公布。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各季财务收支明细、村干部工资补贴、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承包办法及指标等项目要逐项及时公开。

4、各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财务收支明细、重大基建投资和大型资产购置计划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镇备案后方可实施。

5、财务公开除上墙公布外,并可采取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其公布内容须保留十五天以上,公开栏旁须设置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十、审计监督

经管站汇同镇纪检、财政部门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一经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纪金额全额上缴镇财政,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财务报表及档案管理

1、镇代管会计、村报账员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各种账簿,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力争数据准确,并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村财务档案,如账册、凭证、报表、各类合同、土地承包资料、有关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上级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执行。对装订成册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镇经管站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统一归档管理,一村一柜。村级会计资料集中保管为十年,期满后逐年返还给各村(场),由村(场)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管理。

3、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要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要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经管站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将查阅情况作书面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5、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簿册,报镇经管站批准,并派人监销。

十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村级财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镇政府和镇经管站:

1、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金、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事件。

3、发现对外进行经济担保现象。

4、被有关部门查封银行账户的。

5、其他须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

村财务制度管理范文篇2

为强化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组级财务行为,严格控减农民负担,积极化解村级债务,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我镇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现依据《会计法》和新会计制度实施及上级有关农村财务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村级每年初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着“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全年收入、支出、分配预算方案。

(二)、村级预算方案分别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主理财组讨论通过,报镇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村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计划。计划外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账,服务部门计划外收费凭政府文件由村级集体报支,否则一律实行谁服务、谁收费、谁受益、谁负担。

(四)、村年终必须搞好决算方案,报镇主管部门批准后,向村两委会和村民公布决算结果,决算结果与干部年终报酬实行挂钩,与财政转移支付适当联系。

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台账,资产变动时必须及时进行登记。对集体资产被其它单位占用,权属暂时没有界定清楚的,要作为待界定资产登记好,并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情况表。

(二)、集体资产拍卖、出售、转让、兼并、租赁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实行公平竞争,做到既要防止资产流失,又要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产,要以合同形式落实占用集体资产的责任、资产增值比例、利润数额。以集体资产投资和联营的企业,要确保集体资产安全。集体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要明确专人维护和管理。

(四)、村民委员会是村组集体资源发包的法人主体,任何组级和个人不通过村委会将集体资源对外发包,一律视为无效。对集体资源的发包必须做到提前公示招标细则,实行公正、公平、公开招标,承包金必须逐年缴付,可预收下年承包金抵押承包,当年企业上交和农户承包上交资金要及时收缴兑现。

三、资金管理制度

(一)、账款分开,管账不管钱,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如确需其他村干部上门收款的,必须在三日内与主办会计结清,收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现金。

(二)、收取款项必须使用《江苏省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票据,并实行领用登记制度,不得同时使用多本票据或跳号使用,“作废联”和“存根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所有收入全部入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收入,不得设“账外账”和设“小金库”。凡个人截留收入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本村借债最高利息计算到责任人;凡超过半年的以贪污、侵占集体资产论处;凡以集体形式截留收入设置账外账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私分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移交纪检和监察部门处理。

(三)、村级一事一办项目,原则上一律停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制定项目预算方案、计划必须报镇农经站审核、镇政府批准。对筹集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超计划使用或移作他用,以便切实控减农民负担。项目实施结束后,一律实行民主理财,进行公布。

(四)、实行“双代管”制度。负责村帐镇管不仅管账,而且管理好资金,除三项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外,其余资金一律交农经专户存储。各村资金所有权不变,农经部门不得串户和挪用,保证村级计划使用的资金安排。

(五)严格控制村级借债,特别是支付利息的债务,如因生产或公益事业确需借债,必须经村民代表讨论,并说明借债用途、数额、时限、利率、偿还方法等,村级如发生借款,必须由村书面申请,附村民讨论意见,经农经部门审核后和镇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借款,借款利息标准按当时信用部门贷款利率执行,对以前借款的利率仍按以前的利率档次结算,从2006年3月1日起按此利率标准执行,对未按以上要求擅自借债的谁借谁还,谁付利息,对借债而未入账的(含此制度未公布前包括临时赊欠资金)村组两级一律不予承担,谁承担谁付款。严禁借贷或垫支完成上缴和有关单位的收费、村日常费用、非生产性开支等。组级一律无权借款,谁借谁负责。

(六)、村级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其超过部分要及时交镇农经站代管,实行专户存储,村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白条抵库,现金做到旬清月结。

(七)、村主办会计要严格把好付款关。做到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支出不付款;白条不付款;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章戳不全的票据不付款;购货单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不付款;单据涂改的不付款;用途不明或未经验收登记的物品不付款。

四、开支审批制度

(一)、明确审批人员

1、各村财务审批人员必须以镇明确的专人一支笔审批。

2、组级财务由村分片负责人把关证明,仍由村审批人审批。

(二)、明确审批权限。村级计划外开支200元以内由审批人直接审批,200元以上经村两委会讨论同意,并有记录,交审批人审批,1000元以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并将讨论记录报农经部门审核后,再由审批人审批;组级开支要严格控制,组级集体无收入无积累的,不得有任何开支,有收入有积累的,200元以内由村明确的审批人审批,200元以上要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后再审批。

(三)、审批人员做到“七不批”。即不符合开支范围及标准的不批;原始凭证不规范不批;没有证明人、经办人不批;所购物料用途不明或应入库登记而保管人员未签字的不批;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不批;大额票据未经同意先用后报的不批;隔季度的发票不批(三个月以内)。

五、有关费用包干制度

(一)、招待费:按村级村规模确定包干数额,2000人以内的村每年3500元;3000人以内的村每年4000元;4000人以内的村每年4500元,4000人以上的村每年5000元;平时不得报支,年终随工资一次性列支。严格禁止账外截留收入开支招待费或变相报支招待费,不允许以搞计划生育检查、搞现场、机关单位下村工作、征兵、水利、经济回收等任何借口擅自提高招待费标准。

(二)、会议补助费:凡镇召开规模较大的会议,举办各种培训班、党员干部冬训班等,禁止到饭店就餐,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0元以内,必须凭政府书面会议或电话通知,填写会议报销表才能报支。如有超用,全部结算到人。

(三)电话费:村支部书记每年报支通讯话费600元,其他镇管村干部每年合计报支600元,村部有电话的村,只报支电话月租费,不报支电话费,移动电话费及小灵通话费一律不予报支。

(四)、报刊费:按照县委文件规定每个村不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由村干部负担到人。主要用于订阅党报党刊,不得用于订阅其它刊物。

(五)、差旅费:村组干部因公出差,本镇范围内不得补助,本县范围内每人每天生活补助10元,住宿费不得超过20元;县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3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元;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则上不得报支出租车费,要统一使用旅差费报销表,所附的车票、住宿费等原始凭证,金额必须相符。

(六)、计划生育费:凡妇检、上环、取环、刮宫等手术必须到计划生育服务站,其手术费用按计生办规定报支。对因落实节育措施后复孕、带环怀孕对象进行刮宫、引产手术的,可给予一次性误工补助费50—100元,村不得额外开支生活费用,村带队人员的费用按差旅费标准执行。村组外出寻找计划生育对象的费用,原则上由对象户承担,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费用,按旅差报销规定执行,超用自理,待对象户回来后,归户计算。

(七)、办公及管理费用:村办公费用控制在每年500元以内。办公费主要用于笔、笔记本、纸张及公文包等,办公费用由村统筹使用。集体原则上不得报支电影票、戏票、歌舞票。对有教育意义的影片必须凭镇党、政办公室文件按照规定的张数和金额在管理费中列支。

(八)、干部保险费:村主要干部的保险按宝委发(2005)60号文件精神执行。严禁利用职权,擅自提高标准或多头投保,由个人负担的部分集体不得报支。保险卡一律交镇组织科统一保管,待到规定享受年龄时,发给本人支取。违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学习费:村干部参加学历学习必须经镇批准,不得脱产学习。学习期间,一切费用自理,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到镇组织科审核,经批准后,凭手续回本村报销学杂费、材料费等部分学习费用,本科4—5年报3000元,大专3年报2500元,中专2年报支1500元,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短期培训的培训费及材料费有文件通知规定的按文件通知执行,无文件通知规定的,除报销材料费外,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不得报支伙食费。

(十)、医药费:村级干部除因公负伤外,原则上不得报支医药费,如发生特大病患由本人申请,村两委会研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上级批准,年终在村级应付福利费中适当解决。

(十一)、其它费用:有关部门收费,必须由镇政府出文,农经站统一开据收取,在集体收入中列支,任何单位不得直接向村收取资金。对外单位恭贺等庆典活动等,原则上村级不得报支,确因关系单位数额一次不得超过200元,严禁用公款到个人出礼。

(十二)、严禁托销商品:本镇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村级托销商品,一经发现,没收其货款及利润,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各村一律不得接受外来的托销商品,如有接收的,按托受额,由支部书记承担30%,审批人承担40%,村会计承担30%,并以顶风违纪处理。

六、“两工”管理使用制度

(一)、根据《劳务条例》规定,凡年满18—55周岁的男性,18—50周岁的女性,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力,都应该承担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和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

(二)、实行计划用工。全年控制用工总量,坚持以劳为主,按照以劳编号、顺序出工、年终公布、平衡派工、年底扎差,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原则。村民小组用工计划每季度安排一次,并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由村民自主调节,村级用工一般由所属村民小组派工。村组实际用工每季度公布一次。

(三)、建立“两工”提留使用登记簿,严禁人情工、照顾工、甩手工,严禁以现金开支杂工工资,严禁巧立名目以杂工开支其它费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按季编制用工汇总表,视同财务帐册一样装订归档管理。

七、村账镇管制度

(一)、村账镇管就是将村级财务的运行状况直接掌握在镇政府监督之下,杜绝不合理及非生产性开支的源头,严把“入口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镇实际情况,村账镇管办公室,由农经服务中心直接管理,村主办会计管现金出纳,农经服务中心明确专人审核,村帐镇管人员负责记载村级总账及明细帐。

(二)、村账镇管的程序:为做到财务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每月结帐一次,两个月报帐一次,报帐前民主理财一次,报帐时农经部门明确专人审核一次,对审核后的发票加盖“同意入账”印戳,不符合规定的加盖“不予入账”印戳,记载后向村书面反馈信息一次。

(三)村账镇管,组账村管的财务档案保管,实行分级负责。村组并账前组级财务档案由村保管,并交专人负责,签名备查,村组并账后财务档案由主管部门保管并明确专人负责,年终统一立卷归档。

八、民主理财制度

(一)、村级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理财人员必须民主推选产生,一般村为7—10名,规模大的村也可增加3—4名,其中要有党员、干部代表、农民负担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组级财务收支较多的,应同时配备组级理财人员每组3-5人,人员产生必须由组级群众推选产生。年理财壹至两次。

(二)、民主理财成员必须是本村组的村民,必须会懂业务,必须完成应尽的义务,必须坚持公正、公道的原则,理财人员必须持有县农工办颁发的理财证书。

(三)、民主理财每季度进行壹次,村级报帐前必须做到先理财后报帐,便于监督村级财务收支,及时了解村级财务运行状况。

(四)、民主理财是一种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集体财务的一种方式,集体一般不应支付民主理财人员报酬,如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也可以给民主理财人员记相应的义务工,但严禁发放现金或其它实物。

(五)、民主理财小组应有审核印章,明确专人保管,参加理财成员要在单据的封面签名或盖章。

(六)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对村级的各项财务收支、集体债务、两项往来、非生产性开支、“两工”管理,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检查审核。

(七)、民主理财小组活动应有记录,对参加人员提出的意见,处理结果应予记录,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主管部门汇报。

(八)、民主理财的结果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及会议向群众公布,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明确专人向群众解答。

(九)、民主理财成员对会计档案既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查阅,又要爱护有关资料,不得随意撕毁凭证,更不允许个人保管。

九、财务公开制度

(一)、村主办会计为村级财务公开的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或财务公开的内容发生重大错误的,应追究村主办会计的责任。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农民负担情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两工使用、干部报酬,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及租赁、国家给农民的有关各项补助及财务违纪问题处理等。

(三)、财务公开的所有资料,公开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按照要求整理出公开方案,经村主要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认合规、合理、准确无误,并报镇主管部门验审备案后,再按规定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公开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严禁搞花架子。公开后,村级应安排一名村干部接待群众的咨询,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同时要耐心接受群众意见。

(四)、村级财务公开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分别在当年的2月底和8月进行公示。

(五)、财务公开的形式,有公开栏、公布榜、黑板报、戗牌、会议、广播等。村级财务公开时,根据公开的内容,群众的要求,合理选择恰当的形式公开兴办公益事业、年终决算。公开栏或公布榜要设在主要交通路口或村民居住密集区,以方便群众阅看,真正达到公开效果。

十、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一)、审计的主要对象:村支部书记和主办会计。

(二)、主要审计的内容:任期阶段的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债权债务下降情况、资产资源发包招标情况、专项工程建设情况、农民负担执行情况、本人占用公物及往来欠款情况。

(三)、村支部书记、主办会计离任,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再安排,凡审计发现违纪现象的,一律不得提拔和调动。

一、档案管理及会计交接制度

(一)、以村设置档案室,对1997年前的村财务档案等由村集中保管,1998年后村会计档案由镇农经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组级等其它档案仍由各村集中管理。

(二)每年度终结,村会计必须将现金帐簿、往来帐簿交农经服务中心归档,会归报表、民主理财资料、村务公开资料等会计资料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农业承包合同、土地调整情况等都要装订成册交档案室保管。

(三)、村会计对档案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严防失窃、虫蛀、受潮、霉变、鼠咬。

(四)、调阅有关档案资料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必须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并有借条,限期归还。

(五)、档案不得涂改,不得随意销毁。

(六)、会计人员变动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清所有账册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准将移交的账册、凭证等资料带离岗位,以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资料完整性;凡未履行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会计人员不得离职或离岗。

(七)、村主办会计移交时,必须由镇主管部门和村负责人共同监交。

二、财务管理责任制度

(一)、支部书记责任:

1、支部书记为村级财务管理主要责任人,必须全面掌握村级财务收支运行情况。每年初编好全年收支计划,尤其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村级集体经济创收上。

2、支部书记对审批发票有监督权,对财务人员有管理权,对实施计划有检查权。

3、支部书记对镇统筹款的筹集和解缴负主要责任,根据年初方案按规定时间如数上缴。

4、支部书记以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及租赁,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5、支部书记对两项往来清收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集中精力组织清收,村级债务每年必须以20%的速度进行下降,要把下降的实绩与当年工资报酬直接挂钩。

6、支部书记要树立控制兴办公益事业,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的带头人。

(二)、审批人责任:

1、审批人必须按照计划使用资金,按资金来源,实行专款专用。

2、审批人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发现乱批、越权审批、不按规定审批等造成财务混乱的,不仅取消批核权,而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审批人原则上坚持不经办、不证明,便于财务规范管理。

(三)、主办会计责任:

1、主办会计为财务管理直接责任人,必须带头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规范财务操作程序。

2、主办会计有权不接收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票据,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有权越级反映财务管理方面问题。

3、主办会计负责村级现金出纳、农民负担方案的分解、村组有关往来账户登记、有关报表的统计及经济上缴往来清收、有关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工作。

4、主办人计造成财务混乱,报帐不及时,负主要责任,发现私设小金库及贪污挪用现象,必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主办会计须持证上岗,职务任免由主管部门提名、组织部门考察、党委政府任命,报县委农工办备案。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村财务制度管理(收集5篇)

    - 阅1

    村财务制度管理篇1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问题;解决办法中图分类号:F302.6文献标识码:ADOI编号:10.14025/ki.jlny.2017.04.015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非常关注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始终坚持.....

    安全运维服务解决方案(整理2篇)

    阅:0

    安全运维服务解决方案范文篇1关键词:视频业务;安全运维;防篡改;安全云;图像识别1视频业务安全解决方案概述随着宽....

    村财务制度管理(整理2篇)

    阅:0

    村财务制度管理范文篇1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

    勘测实训总结(收集3篇)

    阅:0

    勘测实训总结范文篇1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越来越重视地质勘探行业,也越来越重视地质勘探行业的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