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工作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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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16个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2400个,20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xx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至20xx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

从20xx年起,每年从省卫生计生委系统选派符合条件的.处科级优秀干部到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重点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多点执业服务,每人每季度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服务不少于6天,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医师到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对全省417万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年终统一核算,次年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所需资金根据实际执行结果,由省级通过调整财政新增缴费补助的方式解决。

9.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1.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4.20xx年至20xx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xx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5.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18个贫困县,20xx年17个插花县。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8.20xx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各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和检查。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村医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政策指导。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省医改办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甘肃保监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督查考核。

卫生院工作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及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革新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革新,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乡镇卫生院的设置

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和管理,乡镇予以协助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要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确保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置预防保健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认疗护理。

(三)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

(五)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开展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

(六)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七)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八)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的指导。

(九)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十)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革新任务

(一)革新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

1、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在xx月xx日前完成。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机编2号)核定人员编制。核定的编制是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2、科学设置岗位。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根据服务人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实行全员聘用在xx月xx日前完成。根据卫生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所在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乡镇卫生院与竞聘上岗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竞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卫生院正式在职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每届聘期原则上为3—5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原则上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提前解聘。

(2)实施步骤。

①报批设岗方案。乡镇卫生院在xx月xx日前根据《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上报。设岗方案由卫生局、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xx月xx日前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核准的岗位总数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②确定竞聘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③组织竞聘上岗。市卫生局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4、乡镇卫生院空岗人员的补充。乡镇卫生院编制和岗位空缺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准使用的编制、岗位和年度招聘计划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二)革新分配制度,实施绩效考核。

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近3年的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因素核定。

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按照《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执行。xx月xx日前由市卫生局组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乡镇卫生院在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不合格的,按照考核档次确定相应的补助水平。各乡镇卫生院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补助资金,由财政局和卫生局统筹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

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乡镇卫生院应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确需使用其他药品的,按规定在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范围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由省组织采购,实行网上集中招标,统一定价、配送。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和省采购价。其中,已实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省采购价;未实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销售价格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具体实施时间最迟不得晚于xx月xx日。

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由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的收入和支出,收支差额部分通过其它多渠道予以足额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收集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数据,落实质量责任,确保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四)革新经费保障制度,完善运行补偿机制。

在严格界定乡镇卫生院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的同时,及时落实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离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革新前,由市财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

市财政局和卫生局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共同对乡镇卫生院近3年的收支状况进行测算,明确收支范围和补助标准。根据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额度,按月预拨的方式拨付资金,并在对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程度等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予以结算。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时,差额部分通过其它渠道予以足额补助。对于政策性调、政策性医疗服务价格高于发生的支出差额,市财政应及时调整预算。切实加强卫生院收支监管,目前我市已实行卫生行政部门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今后逐步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过渡。

卫生院工作方案篇3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医院生存发展以及医务人员的自身安全的需要。因此,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医院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它不只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工作职责,而是涉及全体医务人员的系统工程。医院感染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仍以医院感染病例发现、登记报告;重点科室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医疗废物的管理;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法定传染病的管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职业暴露处理管理,以及感染科、手术室、产房、新生儿抢救室等重点部门及高危科室的管理,协助质控、药剂科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管理。

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机构

医院感染管理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配备感染预防、控制专职人员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负责感染预防

组员:护士长、防保组长

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制度

医院感染监测主要包括感染病例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监测有全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两种方法。目前我院实行全面综合性监测,主要由临床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感染病例的发现、登记和报告,由副组长收集感染卡片进行统计分析。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院感基础发病率调查,为目标性监测做准备。如果病区发生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环境、物品监测,确定是否为流行,找出流行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细菌室负有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病原体分离和耐药情况的责任,遇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应承担相关的监测工作。

2、环境卫生学监测: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主要由医院检验科完成采样工作,一般1-2月监测一次,纳入质量控制考核标准。

3、毒剂、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1)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微生物监测,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由医院感染管理副组长负责;使用中的`浓度监测由科室完成,并做好记录。

(2)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主要是高压锅的监测,每月由供应室进行一次微生物监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定期抽查。

三、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1、消毒产品的管理: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医院感染管理科参与消毒产品的购入、使用和用后处理的监督指导,具体包括产品购入的质量控制,使用中的监测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协助药剂科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进行督导,定期检查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的情况,反馈检查结果,并根据病原体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情况规划全院抗菌药物应用,制定限用和轮换制度;临床科室应根据国家有关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原则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科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科室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细则,接受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医疗垃圾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制定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临床医技科室应遵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处理的规定在垃圾产生的开始进行分类收集、运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检查和监督垃圾的分类收集运送情况。

卫生院工作方案篇4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常见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之一。本病全年均可发生,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xx年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流行,科学、及早诊断发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防止死亡病例,加强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为加强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及时处置重症病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各负其责:以人为本,分级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手足口病的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手足口病防控的组织管理及职责

成立“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指挥、协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成立“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附件2),负责手足口病病例的报告和配合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流调与消杀工作和依法对有关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执法。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职责如下:

(一)卫生院负责疑似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报告和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工作,负责院内及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在手足口病暴发期间,负责辖区托幼及儿童集体人群的主动监测。

(二)村卫生站、个体开业诊所负责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发现、报告和对病例按要求进行门诊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手足口病的疫情处置工作。

三、手足口病防控的分级

根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需要,将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分四级。

(一)一般(Ⅳ级):本镇未发现手足口病疫情,但相邻地区已发生手足口病疫情。

(二)较大(Ⅲ级):本镇有散发手足口病例疫情报告。

(三)重大(Ⅱ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1例及以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

2、1周内集体人群中出现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3例及以上的手足口病患者;或集体人群中出现出现手足口病第2代病例的。

(四)特别重大(Ⅰ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2、1周内多点(2处或以上)集体人群中出现手足口病暴发事件。

四、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无权向社会发布手足口病疫情信息,须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的应经市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

五、手足口病的分级确定和响应

按崇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一旦有集体单位内发生手足口病或突发疫情流行,即启动本预案。

(一)一般(Ⅳ级)响应:

1、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警、预测。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质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小组,人员培训,演练,储备消杀药品,采样器材,必需的药品等。

3、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常规疫情监测。

4、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防控手足口病知识水平。

(二)较大(Ⅲ级):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等工作,幼儿园每日进行晨检,发现疑似患儿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2、配合市疾控中心对手足口病患者的采样和送检。

3、在流行季节对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镇中心幼儿园为哨定监测点。

4、疫点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消杀工作。

5、居家隔离治疗患者、密切接触者由公共卫生科组织乡村医生开展医学观察并做好记录。

(三)重大(Ⅱ级):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手足口病应急监测,全镇实行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2、按照《手足口病防控指南(20xx年版)》开展防控,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疫情的消杀处置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手足口病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7、全镇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晨检,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对同一班级发生聚集性病例(2例以上)的学校或幼儿园报请白头镇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或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同时由公共卫生科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消毒处理工作。

8、对各学校或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

9、依法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学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特别重大(Ⅰ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院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按市人民政府要求,采取部分或全镇学校和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六、预案的终止

Ⅰ级响应的终止:按市卫生局通知终止。

Ⅱ级响应的终止:手足口病患者预后良好,暴发疫点最后病例经7天后无二代病例,转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的终止:最后1例手足口病患者治愈,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7天后,无新病例发现,转Ⅳ级响应。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卫生院对所有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要求首诊医生都要掌握手足口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手足口病诊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要严格诊断标准,注意鉴别诊断、科学合理诊断疑似手足口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公共卫生科防保人员要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公共卫生科组织人员,对各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在不同阶段认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疫情报告、门诊日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卫生院工作方案篇5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1月14日是第10届"联合国糖尿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糖尿病教育与预防",口号是"保护我们的未来"。

二、活动目的

我院为响应卫生部通知,在11月14日第六个个联合国糖尿病日即将到来之时,我院积极参与到糖尿病管理工作中来,为提高公众主动防控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意识,唤起全社会对糖尿病人群的重视,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降低糖尿病发生风险,减少和延缓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提高健康水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4日

四、活动地点:

襄州区人民医院门口

五、活动内容

(1)免费为糖尿病患者体检

(2)随访在本医院登记有过糖尿病史的患者

(3)设立糖尿病咨询活动服务台

(4)有关糖尿病的`宣传海报

(5)组织辖区居民参加糖尿病免费普查活动(可以安排一周时间进行普查)。

1、普查人群:(1)三高人群(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2)有糖尿病家族史(3)45岁以上人群肥胖人群

2、普查项目:随机血糖、尿微量白蛋白、糖耐量检查、尿常规、血压、身体指数(BMI)、视力检测、心电图

3、普查地点:襄州区人民医院

4、海报内容:《认识糖尿病》、《糖尿病饮食误区》、《糖尿病营养指导》《糖尿病与肥胖》《糖尿病与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患者的运动治疗》《糖尿病足的家庭防护》《低血糖如何正确应对》《糖尿病口服药物治疗原则及用法》《糖尿病的胰岛素理念》等。

六、组织机构与人员安排

本次活动由我院医务科组织实施,动员全院人员参与,成立"糖尿病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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