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人生的智慧有感(收集30篇)
来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这个寒假,我反复几次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心起伏难平。这本书让我一会儿泪如雨下;一会儿大汗淋漓;一会儿心惊胆战;一会儿热血沸腾。作者在文中的步步惊心,带给我精神上的震撼都是前所未有的。
读到作者李微漪(养狼女),我称她狼妈,初见到奄奄一息的小狼。她那既兴奋又伤心的心情时,我也是又哭又笑。高兴的是有只小狼还活着,难过的是其他六只小狼全死了。小狼是因为装死才存活下来的,我没想到小狼崽是这样的聪明,他用装死来迷惑众人,五天未进食竟然还活着。读到狼妈把小狼带回家,取名格林。放在天台上放养,并想办法激发小狼格林的'野性基因时。我敬佩狼妈对动物的尊重和理解。狼妈采用在实践中锻炼格林。读到草原河水里漂浮着各种垃圾,井水里的水比加过牛奶的咖啡还浓时,我很伤心也很生气。这么美的大自然,却被人类丢弃的一个个垃圾污染成这样,真叫人痛心。同时我又为草原里的动物们生存环境而担忧。文中盗猎者们肆意大量捕杀狼,只是为了得到一张狼皮,以致狼群几近绝迹。我痛恨那些坏人,我要呼吁人们:不要再猎杀动物了,不要再穿裘皮大衣等。人类已经破坏了大自然的生物链。再杀下去,人类将面临更大的危机,子孙后代该怎样生存。狼妈带格林重返狼群。在草原,遇见善良的牧民:南卡、多吉、扎西、巴桑……他们都对狼妈和格林那么友好,尽一切力量帮助狼妈。我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良与淳朴。
狼妈李微漪为了小狼牺牲种。种。冒着生命的危险,九死一生,最终使格林成功重返狼群。读完这本书,让我对狼又有了新的认识:那半大的小狼在吃羊或鼠兔时,知道给狼妈留条腿;在狼妈病倒时,小狼会日夜焦虑的守候,还会把自己的“私藏”野兔喂妈妈;在狼妈被疯狗追咬时,会毫不犹豫拼死救狼妈……狼的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精神值得我们人类学习。作者的善良与胆大妄为更让我敬佩。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2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读《智慧背囊》有感篇3
在这个假日里,我经过别人的推荐,读了一本通往智慧大门的书,他的名字叫《智慧背囊》。
在这本书里,有200多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里都隐藏着许许多多的大道理,这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让我深受启发。
在美国本明杰·富兰克林的书店里,一个男子问道:"那本书多少钱?"店员回答道:"1美元"。男子像被吓到了样子说:"什么?这本书竟然要1美元!"男子多看了几眼这本书,说:"能便宜一点吗?"他得到的回答是不能,男子说道"富兰克林先生在吗?店员说富兰克林先生正在忙于印刷间的工作,男子坚持说我要见见富兰克林,店员无奈只好把老板富兰克林叫了出来,男子再一次问"这本书多少钱,能便宜点吗?"富兰克林说:"现在要1。5美元。"男子说"什么?刚才还是1美元呢?"富兰克林说:"没错,可是你耽误了我的时间,这比1美元大得多。"男子为了尽快结束这场由他引起的谈判,他只好说道"好吧,那么能告诉我这本书的最低价吗?富兰克林冷静的告诉他:"1。5美元,因为你又耽误了我的时间,所以我要加价"男子把1。5美元放在了富兰克林的手里,拿起书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受到了时间到启发,人生由时间组成,不珍惜时间就等于在浪费自己的生命,时间就是财富,时间能够给你想要的一切。
现在我还记得,富兰克林先生说的`一句话"如果想成功,就必须重视眼前的时光,不要让时间在你的身边没有意义的溜走"
读人生的智慧有感篇4
也许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但都不得不承认幸福是每个人一生的追求,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将来的幸福你努力着,即使现在迷茫、困惑但从未停止自己的脚步,为了可以使自己的人生更加精彩,为了使自己的人生幸福,不断地努力争取着。但幸福是并不是争取便可得到的,幸福是相对的。
叔本华是德国著名的悲观主义哲学家,读了他的这本书我感悟很深,人生的幸福究竟是什么,每个人有自己的理解,但谁也不能评价对与错,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把秤,在称量属于自己的幸福。但《人生的智慧》告诉我更多的是自己快乐的方法或者说是避免悲伤的途径吧,因为只有经历过悲伤之后才会理解到幸福,才会更加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幸福。
书中最让我感触的是书中“我们不应该对别人期望过多,或是一般的不对外在的世界寄予太多的厚望。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助益是有限的,到最后每个人都需要独立自持,重要的是能独立生存”。幸福是由自己掌握的是由自己争取来的,每个人只有经历过播种的辛劳之后才会更加体会到收获时的喜悦。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即使有他一定会落到你的头上吗?幸福是长了翅膀的他会飞到不同的人生身上,即使你够幸运他恰好停在你身上,但她还是会飞走的,只有自己努力争取到道德幸福才是真正属于自己,才会永远的,外界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就像童话与现实的相撞,外界的幸福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在追逐幸福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学会独立,独立的做每一件事因为最后每个人都要独立自持,重要的是独立生存。
叔本华告诉我人生的幸福最主要的是人的自身,比如人的健康、力量、外貌、气质、道德品格、精神智力及其潜在发展。对于追逐自己的'幸福,第一件事我认为就是应该不断的发展自己,不断塑造自己更高的情操。每个人都在朝自己期望的目标发展着,因为我们都认为那样的自己会更加的幸福。幸福简单而又复杂关键是看自己的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但相信只要坚持都会赢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
这本书有些枯燥因为它属于哲学的范畴但是一本很值的看的书,书中写了很多经典的道理,其中我认为较有用的“一、要成为社会有用的一份子,人们就得做到两件事:第一,每个人不管在何处都该做的事;第二,每个人出于自己之特殊为之而该去做的事。不管青春如何欺骗我们,最高尚,最有变化,最能持久的快乐得自心灵的快乐。跟人相处要想取得优势,唯一的方法是让对方看到我们不依赖他,等等很多的道理。
人生就是在苦与乐之间的交替,幸福就是在自己的努力下使自己生活的更加快乐,每个人对幸福都有自己的定义,坚持自己的幸福,就像但丁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自己的幸福就在自己的手中是靠自己争取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5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6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智慧背囊读后感篇7
读过《智慧背囊》这本书的人,将都会非常喜欢它。这本书主要告诉了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深刻道理。比如,“珍惜拥有”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只有失去后才知道珍惜拥有,所以要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又比如,“朴实精神”这篇文章讲述了爱因斯坦的故事,并且告诉我们做人要看内在美。总之,这本书内容很丰富,我特别喜欢。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通过许多事例让我们懂得了许多深刻的哲理。它无声地在教育我们应该如何为人处世。书的内容通篇没有任何无聊的东西,所有文章又出自学生之手,使我们读来感到非常的亲切易懂。该书非常耐读,内容虽浅显,但蕴涵的哲理却非常深刻,而这些道理却是我们今后步入社会做大事的'基础。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怎样对待自己、怎样对待他人、怎样做事、怎样做人、怎样思考。它像我的老师、像我的父母、更像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读了“跨越苦难”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人在一生中肯定有时会碰到困难、苦处,一些怯弱者会退缩,而勇敢者将会跨越苦难,迎接新的挑战。读了“底层起步”这篇文章,使我知道了不能把自己看得太好、不能为小小的功劳就得意忘形、不能好高骛远,应该低一层眼光来看自己,只有谦虚才能进步,只有不满足现在和永远的不满足才能不断达到更高的境界。
我想今后还要多看些《智慧背囊》、《做人道理》等这一类对自己有益的书,这样才能使自己长知识、修品行,使自己能不断进步和提高。
读人生的智慧有感篇8
《人生的智慧》是又一本看得废寝忘食的书。作者叔本华,德国著名哲学家,唯意志主义和现代悲观主义创始人。书中,作者以优雅的文体和格言式的笔触阐述了自己对人生的看法,也是沉寂多年的叔本华在晚年的成名作。这本书涉及健康、财富、名声、荣誉、待人接物等与我们世俗生活至为接近的事情,语言很通俗,但却有其难以抗拒的魅力,让人心悦诚服地将自己的思想跟着作者走。同时本书也以形而下的角度向世人阐述了"幸福论".
本书开篇即将决定凡人命运的根本差别分为三类:人的自身、人所拥有的身外之物、人向他人显示的样子。那么何为幸福呢?叔本华的解释是,人的内心快乐抑或内心痛苦首先是人的情感、意欲和思想的产物,而人的身外之物对于幸福只能发挥间接作用。杨绛先生说过,人最可贵的是人自身。人生说短也短,说长也挺长,能否生活的幸福很大程度上其实取决于人的内心是否强大。然而,现实又是怎样的呢?叔本华对现实进行了剖析: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是考虑运气、考虑拥有的财产,或者考虑我们在他人心目中的样子。可是我们如果能够内在丰富,或许对运气就不会有过多的要求,也不会在对比中产生更多的不甘心。如歌德所说"大众,不分贵贱,都总是承认:众生能够得到的最大幸运,只有自身的个性".所以,人的内在拥有,对于人的幸福才是最关键的。然而现实生活中能够真正悟到这一点的又有多少呢?
伊比鸠鲁把人的需要划分为三类:天然且迫切的需要、天然的非迫切的需要、非天然非迫切的需要。第一类如食品、衣物,最后一类如奢侈、排场等。然而,让人产生不愉快的或许是排在后面的需要。人性中还有一点,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我们之所以感到不满,是在于我们不断试图提高我们的要求。提高要求本身并没有错,然而,得不到的真的就那么好吗?适当的给欲望做减法,珍惜当下拥有的一切或许并非坏事。古希腊哲学家爱比克泰德有句话,"扰乱人们的不是客观事情,而是人们对客观事情的见解".眼前的事物无论好坏,都是一种客观存在,人对它的认识多半取决于自己的主观看法。相比纠结于各种得到的得不到、甘心的不甘心的而导致不快乐,能够拥有高贵的品格、良好的智力、愉快的性情和健康良好的体魄本身就是人一生最大的财富,也是幸福生活的关键。
然而,生活在现实中,人们不可避免的想要争取名声或名誉。叔本华认为,名声和名誉是一对孪生兄弟。名誉是可朽的,但名声是不朽的。名誉尾随别人对我们的了解,而不会超越此界线。但名声却与此相反,它走在别人对我们的了解之前,并把名誉也带到了名声抵达之处。每个人都能获得名誉,但只有少数人能获得名声。因为名声的获得只能通过做出行动业绩或创作思想性的作品。做出行动业绩需要一颗伟大的心,而创作巨著需要拥有非凡的头脑。行动业绩会通过记忆传达给后世,而作品除非缺失了某部分,大多以自身原来的样子留传下来。作品的形成不依赖机会,它们只靠创作者本人。只要作品还存在,它就以原来的样子而存在。然而,我们会发现,很多好的作品都在作者暮年甚至历经数世之后才被人欣赏、开始流传,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只有时间能带给我们为数不多的真正具备能力的评判员。当然,书中也提到,现实中不排除虚假的、名不副实的名声。
关于独处、思想和孤独,书中写道,一个人逃避、忍受或喜欢独处是和这个人自身具备的价值成比例的。因为在独处的时候人才会感受到自己的自身。独处的时候,一个可怜虫会感受到自己的全部可怜之处,而一个具有丰富思想的人只会感受到自己的丰富思想。进一步而言,一个人在大自然的级别中所处的位置越高,那他就越孤独。促使人们投身于社会交往的,是他们欠缺忍受孤独的能力。因为通过与同一类人的接触,他们才能获得最强烈的刺激。在这种意义上,叔本华把平庸之辈比喻为俄罗斯兽角乐器,而把有丰富思想头脑的人比作钢琴。每只兽角乐器只能发出一个单音,把所需的兽角恰当地凑在一起才能吹奏音乐。而钢琴本身就是一个小型乐队,更适合独奏。即使它真的'需要跟别人合作演奏,那它也常作为主音存在。如果一个人自身既伟大又丰富,那么这个人就能享受到在这一贫乏的世上所能寻觅得到的最快活的状态。
书中露骨的写出了一些常人明白但不会轻易表达出来的人性的弱点。如,书中引用歌德的话,"优秀人物很少被人发现,他们能够获得人们的承认和赏识就更是稀奇的事情"."我们给别人荣誉的同时,也就降低了我们自己".因而叔本华总结为,人们除了智力的不足,还有一种道德上的劣性,那就是嫉妒。一般而言,名誉会得到人们公正的评判,它也不会受到嫉妒的攻击,但获得名声只能经过与嫉妒的一番恶斗,并且,月桂花环是由那些绝非公正的裁判员所组成的裁判庭颁发授予的。如此观点看似悲观,但经受过生活、人性考验的人或许会有共鸣。所以,对此部分的理解见仁见智吧。
对于现在和将来,叔本华认为人生智慧的重要一点就是在关注现在和计划将来这两者之间达到恰到好处的平衡。永远不要忘记:现在才是唯一真实和确切的;相比之下,将来的发展几乎总是与我们的设想有所不同,甚至过去也与我们对过去的回想有所出入。总的来说,不管将来还是过去,都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么重要。距离相隔远了,物体在人的视觉里就缩小了,但却在头脑思想里放大了。只有现时才是真正的和现实的。不要由于在过去我们的希望落空现在就变得忧郁寡欢,或者为了将来操心伤身以致败坏现时。由于懊恼过去和操劳将来而拒绝美好的现在时光或任意糟蹋它,是彻头彻尾的愚蠢做法。
《人生的智慧》一书不长,但字字玑珠。不知不觉又到深夜,更多体会,还是拿书慢慢领悟吧。
智慧背囊读后感篇9
今天,我看了同学借给我的书――《智慧背囊》,其中有一篇文章冷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生活如蛋糕》。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儿向祖母抱怨自己的生活多么糟糕。而正在做蛋糕的祖母问他喜不喜欢吃蛋糕的配料――烹调油、生鸡蛋、面粉、苏打。小男孩儿都说恶心。接着,外祖母告诉小男孩儿一个意味深长的道理:“是的,难写东西单独吃味道都不怎么样,但不他们用适当的方法处理后,就会做出美味的蛋糕!”
对啊!外祖母说得相当正确。生活如蛋糕,太甜就会腻人,太酸就会刺人……酸甜苦辣才有人生百味之乐趣。生活是一门加工的艺术,只有懂得把多种内容加工组合,才能创造出美味的蛋糕来,以超然的心面对荣誉,以乐观的心面对坎坷,以豁达的心面对失落,以冷静的心面对成功,以平常的心面对人情,以孝顺的心面对亲情,以执着的心面对事情,它们组成的生活蛋糕足以营养我们的生生世世。
要是你懂得如何思考和安排你的生活,你就是完成了一项最伟大的'工作。如果你想生活的很快乐,你就必须加倍的热爱生活。人类伟大而光荣的杰作就是知道如何恰如其分的生活。只有加倍的热爱生活,就会给你前进的动力。
生活的美好和温馨,是靠我们自己掌握。
是这篇文章告诉我在今后的人生中应该怎样生活!
《智慧背囊》读后感篇10
这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手心向上的人,另一种则是手心向下的人。手心向上的人是索取者,手心向下则是给予者。
而作者就是一位帮助他人的给予者,而我也要做一位给予者去帮助其他有困难的人。因为做一个给予者,给予他人的同时也在给予着自己。给予他人的是无私的温暖和奉献,给予自己的'则是坚强的信念和支点。
著名作家狄更斯曾这样描述生命的意义:“如果我能弥补一个破碎的心灵,我便不是徒然活着;如果我能减轻一个生命的痛苦,抚慰一处创伤,或是令一只离巢的小鸟回到巢里,我便不是徒然活着。”在许多人悄悄地做着帮助别人的事情时,世界也就在悄悄地改变,世界也在多一份文明和富裕。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11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近缓缓送来。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12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13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平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14
这几年我一直沉迷于余华的作品无法自拔,眼前不断浮现出的各种悲伤画面总使我泪流不止,完全使我身处一片死寂之潭。但最近被突然翻到的一本书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个我从未领略过的世界。
这本书是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书中的村民都是一样的劳动、一样的穷、一样的作息,村中整年都没有特别厉害的人,也没有特别重大的事。作者也时常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累了就坐下来休息。晚上困了就自己盖一间屋子睡下。用一下午的时间去观察蚂蚁搬家,花几天时间去打探一个自己突然想起的名字,这些都是作者常干的事。
这本书中是一片真正平等的世界,作者没有因为自己是人而看低别的生物,就像“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有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同时也有很多与其他动物的换位思考,从它们的`角度去陈述“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对于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这本书中所讲述的事,没有祥子那样的坎坷,没有保尔·柯察金的坚毅,没有简·爱的反抗,更没有严监生的吝啬与宋钢的悲哀。那些在很多人眼里无聊透顶事,在这里又一次呈现。它呈现的好像是一张上了淡色的白纸,没有别人笔下的井井有条或色彩分明对比明显,但它很充实也不凌乱,没有放过一个角落的为你展现出一幅淡淡的画。用这种淡淡的画向你讲述作者感受中的村庄。画中的纹理是一种新的舞动和排列,表达的就是一种新的事情、新的观点。确实,又有多少人会去想“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或者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摩人。对于我,我喜欢这种想法,也喜欢这种思维方式。同为这世界上的生物为什么要分什么三类九等,高级动物、低级动物呢?为什么一定要主观上去理解、去判定那些生物呢?它们再小也有自己的大脑,它们的大脑里又会有脑细胞,你有怎样清楚它想的就一定简单你想的就一定复杂?我为这种新的思维而着迷。
《一个人的村庄》里,作者也经常谈起他的房子、邻居们、村民们、牲口们,他津津乐道着那一堵墙,村里最“闲”的人,一棵老树,一片麦子,一缕炊烟,偶然间碰到的人,一只黑鸡,一头驴甚至是一阵风。再平常再无聊的事,他都会以一种平淡又引人入胜的词句,将我留在他的文章里,听着他讲一个又一个平淡的故事。我喜欢那种感觉,是一种宁静、缓慢的感觉让你不急于去做什么,不用为满天的工作而烦躁,内心很平静,让你身处焦躁的城市之外,在堆满线条和色彩的画卷中找到一片空白得以喘息。它不像余华写的故事里那样的跌宕起伏,相反它的故事是很平淡没有波澜的。
没有波澜,是另外一片天地,是我从未见过的,同时它也令我着迷,好像突然在天空中发现一颗发着微光光的星星,既迷人又黯然。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15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16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7
拿到《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我便一直没碰它,因为我讨厌狼。今年寒假的一天,我随便翻开,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便认真品味起来。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小狼所展开,虽然故事很简单,但却动人心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救活了一只小狼,并把它带回家饲养。但在城市中管不住小狼的野性,经常和居民发生冲突。李微漪只能把小狼带回草原,进行野化,在经历了无数次生生死死,小狼终于回归草原狼群。
在读这本书之前,狼是贪婪的动物就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什么《三只小猪》《小红帽》《小兔子乖乖》。狼都是一个反派角色。翻开成语词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都是在说狼是最坏的动物。所以刚看这本书时,我是抱着抵触的心理去读的`。可读完后,不管这故事是真是假,我还是被打动了,狼,看上去凶狠,奸诈,贪婪,谁又能想到,“狼妈妈“生病时,不进温暖的棚子,无论风吹雨打,还是睡意朦胧,都坚持守在窗边。“狼妈妈”被一群大狗追咬时,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追赶大狗。冬天食物匮乏时,总是跑出来之不易的猎物分享给“狼妈妈”。这些真实又感动的事例,颠覆了我对狼的认知。
不仅是这样,狼对于自然生态的平衡也有一席之地。如果没有狼,野兔会疯狂地吃光花草树木,传染病疯狂地席卷世界,自然平衡就会遭到严重的破坏,现在很多人站起来为狼平反昭雪,我也是其中之一。
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对狼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我也在思考李微漪的一句话“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8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之所以喜欢他们,是因为李伟一的《回到狼群》和《回到狼群2》。《回到狼群2》讲述了李伟一的故事,她在成功释放了狼之后回到了四川,却发现一个网友告诉她盖林被抓了!李维一大吃一惊,连忙打电话给好朋友也风跑到若盖草原,去救盖林。一路上,我拯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小狐狸的悲惨命运,看到了汉族和藏民的肮脏心灵,在《狼图腾》的作者吕加民的帮助下,我被鼓励去佛罗里达一年多,李伟一和依凤终于找到了盖琳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推进,有许许多多的动物濒临灭绝。到了21世纪,会有更多的动物离开。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创造的自称的文明。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沉默但最忠诚的朋友。
一年,我和我的朋友去了动物园。看到一只老狼,作文和百科全书有很大的不同。狼的脸上满是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食物链顶端的“魔法”牙齿已经被抓住了。锋利的爪子变得扁平,即使是最后的抵抗武器,笼子也变得悲伤起来。狼无助地躺在那里,玻璃墙完全不清楚,唉,被爪子划伤了,有一篇文章说:没有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人们摇头,前面问题就是一个动物进行表演的地方,我们可以走进去,巧了,他们自己还在不断彩排,我饶有生活兴趣地趴在窗户看到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没有反抗。可是对于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在画廊的历史动物朋友们留下了深刻的痕迹的现象表明,每分钟的平均,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了!
请尊重学生他们,并且可以守护他们,也将守护社会我们的蓝色星球。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19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字字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一个人的村庄”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读《智慧背囊》有感篇20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智慧背囊2》。
《智慧背囊2》一书中,有许多动人心弦的小故事,长则2页,短则半面。其中,我最喜欢的,非《登山者的发现》莫属了。
《登山者的发现》讲述了一个叫蒙基德的登山家不带氧气瓶登上了世界第二高峰:乔戈里峰。从前,不带氧气瓶登上乔戈里峰是所有登山家的梦想,可他们都没有做到,这是为什么呢?蒙基德为我们揭开了秘密:无氧登山运动的最大障碍是欲望,在山顶上,任何一个小小的杂念都会让你感觉到更多的氧,要登上峰顶,就必须学会清除杂念。
文章读完了,从这篇文章,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天,商纣王邀请后羿一起射箭,射中靶心,奖黄金千两,射不中,则收回万亩封地。后羿第一、第二箭都没有射中靶心,第三箭甚至脱了靶。射箭对于后羿来说是很简单的.事,可后羿为什么射不中呢?因为后羿有太多的杂念,所以射不中。
所有做成大事的人,在生活中,都能清楚杂念,所以他们取得了成功。
所以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要学会清除杂念。才能取得成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21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读《智慧背囊》有感篇22
在这个假日里,我经过别人的推荐,读了一本通往智慧大门的书,他的名字叫《智慧背囊》。
在这本书里,有200多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里都隐藏着许许多多的大道理,这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让我深受启发。
在美国本明杰·富兰克林的书店里,一个男子问道:“那本书多少钱?”店员回答道:“1美元”。男子像被吓到了样子说:“什么?这本书竟然要1美元!”男子多看了几眼这本书,说:“能便宜一点吗?”他得到的回答是不能,男子说道“富兰克林先生在吗?店员说富兰克林先生正在忙于印刷间的工作,男子坚持说我要见见富兰克林,店员无奈只好把老板富兰克林叫了出来,男子再一次问”这本书多少钱,能便宜点吗?“富兰克林说:”现在要1。5美元。“男子说”什么?刚才还是1美元呢?“富兰克林说:”没错,可是你耽误了我的时间,这比1美元大得多。“男子为了尽快结束这场由他引起的谈判,他只好说道”好吧,那么能告诉我这本书的最低价吗?富兰克林冷静的告诉他:“1.5美元,因为你又耽误了我的时间,所以我要加价”男子把1。5美元放在了富兰克林的'手里,拿起书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受到了时间到启发,人生由时间组成,不珍惜时间就等于在浪费自己的生命,时间就是财富,时间能够给你想要的一切。
现在我还记得,富兰克·林先生说的一句话“如果想成功,就必须重视眼前的时光,不要让时间在你的身边没有意义的溜走”
《一个人的村庄》暑假读后感范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暑假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23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智慧背囊》读后感篇24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南方出版社的《智慧背囊》。
这本书里面讲了许多饱含哲理的小故事。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故事是《守住萝卜》。故事讲的是小白兔每天守着萝卜简单而又忙碌地生活着大灰狼见了很不理解于是就淋漓尽致地描述了一番尝过的口福小兔口水都流了出来但还是没有吃。冬天到了大灰狼没东西吃了这时它想哪怕有个萝卜也是好的啊!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要做个像小白兔那样勤劳朴实的'人做任何事情要有始有终坚持不懈只有平淡忙碌的生活才是最真实最幸福的。大灰狼的懒惰虚荣最后害的还是自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勤劳就有收获。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25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读《智慧背囊》有感篇26
这里写了一些在你身边的人发生的让他们难以忘怀的事,让他们懂得了一些道理的小故事。
我最喜欢的是《最贵的蛋是"笨蛋"》这一篇了。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弱智的三年级小学生,考试总是倒数第一,大家都叫他笨蛋,但此时的他却只是笑,让人难以捉摸。虽然他学习不是很好,但是却很勤劳。教室里干净整洁的面容全是他的'功劳。有一次,当老师问起世界上最贵的蛋是什么蛋时,他却站起来说是笨蛋。当时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然而,老师却说这是所有答案中最坦诚,最好的回答。这时同学们似乎才明白了些什么……
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在小学二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班上有一位同学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似乎总是垫底的那一位。因此,同学们经常嘲笑并讥讽他,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笨蛋。更有甚者,还总是欺负他。然而,这位同学却很善良,常常在生活上帮助他人。记得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很大的雨,妈妈正好由于临时有事而不能来接我。恰巧,我和这位同学一起走出校门,刚好碰上他的爸爸来接他。在得知我妈妈有事而不能来后,他就告诉爸爸先将我送回家再回去。不知怎地,坐在车上,想起以前自己曾经对他做的一些丑事,含着泪水望着车窗外的雨水,心里在此刻却是暖暖的。之后。成绩已不是障碍,我们变成了好朋友。
是的,我们不应该随意嘲笑讥讽他人,而是用一颗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去寻找别人的优点。大家互相帮助,团结一心,共同完善自己成长路上的不足之处。做最好的自己!帮助他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7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8
假期,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了解到狼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和对待"家人"的情感。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写生的时候偶然救了一只出生才五天的.小狼。作者把小狼带回城市的家喂养,并给小狼取名叫"格林",可是没有养多久,因为各种原因,作者发现在城市里不再适合喂养小狼了,为了保持小狼的野性,作者决定把格林带到草原。于是他们来到草原的獒场生活,从此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
作者和小狼亲如母子,在书中"狼之柔情"里写到:有一次作者感冒了,每次听见作者咳嗽时,小狼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引颈相探,它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闹,宁愿一直官运亨通在窗外观望。作者在小桌前写日记,小狼就把前爪搭在窗台上看着作者;作者躺下休息,格林就在窗口看着作者睡觉,站累了就回到正对窗口的草地上像狮身人面像一样守望着。作者连日来死撑硬扛,结果病情趋于恶化。也许狼能闻到死亡的气息,小狼越来越不安,在作者窗前来回徘徊,日夜翘首以待。就在作者病中昏睡的时候,小狼毫不犹豫地选择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献出来。小狼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学会关心"妈妈".
书是通过一个个小故事进行讲述的,通过这些故事让了解到在草原上,作者和小狼相守相依,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在作者不懈的努力和帮助下,小狼终于得到了狼群的认可,离开人类重新回到狼群中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9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篇30
我们的生命中往往存在一个最为重要的时间点,在你初次跨过的时候没有波澜,而在一段时间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却已经离“那时”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隔阂了。
小学和初中时,每天回到家放下书包,一天之中最舒心的时段就此来到。温暖的光线照耀进屋子,我面前的桌子也宽敞起来。在无聊之中不计其数的小游戏被发明出来。当时流行弹笔,我便潜心研习弹笔技巧。每次发力,一支笔撞向另一支,有时直接被打远,有时就在原地不停地打转。转过了夕阳西下,转过了内心的兴奋,转到了家长突然开门一看,笔头停了下来,笔直地指着自己,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有时也可以换换花样,拿几枚硬币在光滑的桌面上大力投掷作为冰壶比赛,抑或是用一块橡皮一把尺制作一个投石车,又将一支笔的笔盖扣在直尺上,驾驶飞机四处翱翔。只要坐在桌子前,任何事物似乎都有着无限的乐趣等待着我去探索,在一次次体验中感受快乐,逐渐成长。那是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放纵着一切的无拘无束。
我们的生命中往往存在一个最为重要的时间点,在你初次跨过的时候没有波澜,而在一段时间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却已经离“那时”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隔阂了。我们觉得自己长大了、懂事了、成熟了,然而迎接我们的却是愈加艰难的生活。我们被迫发现了一堆其实本就存在的问题:生活为什么是这个样子?我们该如何过好自己的生活?生活似乎越来越容易被记住,而我却开始怀疑我的幼儿园、小学、初中,从我出生起一直到十五岁的生活是否真正存在过。
在那些世界被乌云笼罩的时刻,我不由得产生一种感觉:多么想回到过去,一切如初。那时的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课业,没有压力,没有担忧,只管自己长高、长壮,爱跑跑,爱跳跳。
我时常想,为什么我会如此思念着过去,过去的教室,教室里的课堂,课堂外的操场,操场上的蓝天。
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的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一书中记叙了在黄沙梁的二十多年生活,一个与现代文明完全脱节的荒芜的地区,人和动物一辈子跟命运的抗争,还有对大自然的连绵情思。它们在作者深邃的记忆中被一点点地提取出来,就像打开了通向过去的一道道大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可以深切地体会到作者是那样怀念过去的每一件可以被想起的事,以至于将它们记录下来时还保有如同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孩般所有真实的感情。
黄沙梁是养育作者的地方,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成长的地方。
我爱我曾经生活过的所有地方、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那是一种对个人历史的深厚感情。命运将刘亮程放在了黄沙梁,将我放在了上海。如果没有我,只不过少了一个在上海落脚的人,丢了一个在朝阳下急匆匆走向学校的身影,空了一个在班级里的座位。也许世界照常运转。可是我不能没有自己的过去啊!我们在不经意间长大,在洒满汗水、流下眼泪、倾尽付出的土地上,我将幼稚、童真、勇敢统统留下。在生活中,我们也许屡屡受挫,但是自己身上所有最珍贵的`东西都被保存了下来,保存在故土中。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属于那里。那里的美好已经换作了经历刻在血液里,我想要告诉人们每一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描绘学校的样子、家的样子,带人们走过我上下学的路,以及只有我知道的静谧之地。这是人一生扎根的地方,就算树枝被截去,树干被砍断,别人也伤不到你的根。那便是生命的全部。
然而我们仍旧生活在眼前的现实中,不得不面对切实的压力。真正热爱着历史的故土的人们,他们会拼了命地把现在的一切做好。他们知道一生中还会有另外一个时间节点。等到完成了社会压在他们身上的重担,最终回到故土,诉说出他们的爱。如同变回了那个还未长大的小孩,阳光和风,幼稚、童真和勇敢又回来了。
高一上的圣诞节,据说初中有活动。那个周五我赶了过去。一进校门,泪水便止不住地涌出。我绕着校园逛了好几圈,一直到很晚,没去见一个老师同学。
然后我便在书中看到了这句话:“似乎生活一直都没有向前。它停顿在这里,只要我回来,就能全部地看见。”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收集38篇)
阅:0读《丁丁当当》有感篇1我读的这四个章节内容主要讲述了当当和灰娃在跳蚤剧团里成为了好朋友,但是有一天,灰娃....

读人生的智慧有感(收集30篇)
阅:0《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这个寒假,我反复几次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心起伏难平。这本书让我一会儿泪如雨....

《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感(收集49篇)
阅:0读“朝花夕拾”后有感篇1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齿唇间都是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