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九八四》有感(收集32篇)
来源:读《一九八四》有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一九八四》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自由,也许是人最朴素的渴望,也许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本能与渴望交织,注定了自由有这一种神秘特质以及复杂的内涵。然而,这不是我所能思考的范畴,我只想知道自由究竟在哪儿,我们拥有自由吗?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我已经拥有了思考的自由。 在《一九八四》中,极权主义社会下人们的生活笼罩着一片白色恐怖,尤其是外党党员。书中主人公温斯顿就是这样一类人,他们每时每刻被监视,不仅是行为,还有思想。若是他们思想上有一丝"可能发展为叛党分子"的危险,便是犯了"思想罪",便是死。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温斯顿在日记本中写下一些反动的东西,为了知道有人翻过日记本,他特意在日记本的一角留下一粒白灰尘。然而七年来,他的日记本确确实实被监视着,而那粒白灰尘,也仍是在那里——他们连灰尘也不放过!这是多么悲哀——一粒白灰尘,也失去了自由。温斯顿的生活被无孔不入地监视着,连思想都不是自己的,连独立思考都是子虚乌有,何以谈自由? 除了思想上的自由,行为上的自由也是相当重要的。例如言论自由,我们真的敢于表达自己的内心吗?法律规定我们有这样o的权利,但是我们自己呢?多少人因为怕事而选择沉默,放弃了自我表达的自由。而网络上常见的404,更是我们直抒胸臆的最大顾虑。因为害怕,因为不敢,连二加二等于四这样简单的真理都不敢说了,连最朴素的事实都只能憋在心里了。可能有人会说,该沉默时沉默,这是明哲保身的智慧呀!但我却说,该不该沉默,源于自己的内心,而不该沉默时沉默,便是自欺欺人的愚蠢,便是放弃自由的无能和软弱。这是我们的不幸,也是时代的悲哀。 然而,自由的内涵远比以上所说的要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自由、自由女神的自由、《自由宣言》上的自由,都寄寓着人们对自由的渴望。一粒白灰尘的自由、少女在丛林中起舞的自由、花儿在阳光下摇曳的自由、柳树在晓风残月中将舒未舒的自由……这都是微小而富有活力的自由,是最有希望的自由。 "如果有希望,那一定在群众身上。"《一九八四》里有这样一句话。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群众的思想仍未被控制,即使他们根本没有思想,在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是自由的。同理推出,自由所在的地方,便是希望。有自由便有希望。我们是自由的一代人,也是最有希望的一代人,我们从小便有玩耍的自由、学习的自由、开怀大笑的自由、哭泣的自由……我们几乎是随心所欲、无忧无虑地成长。那么,我们为什么越长大越不自由?是因为我们长大以后,对自由的顾虑就越来越多。换句话说,自由是相对不变的,改变的只是我们自己,无论是外界因素还是内心因素,自由终究在原地,这是我们离自由更远了。请给自己一粒白灰尘的自由,即使很小,但却有光亮。有了自由,我们才有理由相信,希望总会在破晓时分出现。有了自由,我们才有理由相信,自由不是遥不可及的东西,即使是一粒白灰尘,也有那份属于他的自由。 自由本就是抽象的,它取决于一个人的外部环境和内心环境。是否拥有自由,拥有多大限度的自由也永远说不准,因为自由本就是相对而言的。一粒白灰尘的自由与戴着锁链的大象,哪个更自由呢?谁又能下定论呢?我们要做的,就是坚守住内心每一分如白灰尘般微小的自由,如此也便足矣。 因此,自由,即心之所向,当素履以往。 做一件事最注重的不应该是结果而是过程。这是我读了老舍的《养花》所悟出来的。(开头点出感悟中心,主题更突出,不错。) 《养花》是老舍先生根据自己养花的经历写的一篇文章。文章讲了养花中所获得的乐趣,老舍先生所享受的是劳动的过程。 他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我写一会儿,然后出来,搬搬这盆,搬搬那盆,然后再写一会儿如此循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有益身心健康。”(引,议) 老舍先生对花也赋予了很多的感悟。“邻居家的墙倒了砸死了三百多棵菊秧,全家人几天都没有笑容。”老舍先生对花的感情可见一班。(引,议) 《养花》给我一个启示:“做事最有意思的不一定是结果,也是在做这件事时的.过程。去享受这其中的乐趣,才是重点。” 这使我想到了前几天的一件事。我上交了一篇作文给老师,参加征文比赛。但没有被选上,所以一提起这个事儿,我心情就很低落。但现在我意识到,我应该像老舍先生那样注重过程:构思时的认真、写作时的严谨、完成后的愉快,这都是我应该享受的,不应该太在意那失败的结果。(联) 其实想想,生活中很多事都如此。比如玩游戏,我们不应该去过分注重输赢,而是应该享受游戏带给我们的欢乐、笑声。(联) 我想,以后我要享受每一件事的过程,享受过程带给我的欢乐。(结) 评:这篇习作还是非常不错的。“引”的简洁,“议”老师加上了,“联”写的很棒,“结”也点明了中心。不过,小作者在习作中的语言有时晦涩不通,需要注意。 “回家”一词在我们耳中听过了许多次,在嘴巴里也说过多次,但是我们有没有真正体会到这样一句话对一位叫海子的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吗?我们就带着这个疑问去阅读这篇感动人心的文章《回家》吧! 《回家》一文中,主要讲了:海子家里很穷,每到星期六他都会坐着公共汽车回家看望父母亲,但因为种种的原因都让海子不要回家在学校留宿,但是海子没有放弃回赤家的欲望,而是利用各种方法或途径来回家。有一年海子很想回家看父母,因为没有钱坐公共汽车,而在冰天雪地中着双脚回家,他的.父母们看了,开心地哭了出来,因为他们知道儿子变乖了会回来看望父母了。 在现实的生活中,不会比以前的交通.经济问题而被障碍去看望父母亲的一颗会的心。像海子一样,他为了看父母而赤着双脚,在冰天雪地的天气中跑回家,无论流着鲜红的血,还是把双脚冻成了又红又肿的脚,他也不惜代价去看望一直以来养育自己的父母。我们也要好好学习海子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有一颗一直孝顺的心。 最后,让我们从想在起孝顺自己的父母亲们吧! 在我的记忆里,夏天是白日阳光热烈的炙烤,是夜晚窗外习习的凉风,是冰镇的汽水和西瓜,抑或是那浓绿的树荫和草地。对了,还有动听的虫鸣声。 我们对昆虫的事了解的真的是少之又少。其实昆虫的世界比我想象的要精彩得多,直到我看过这本《昆虫记》之后,我才明白昆虫的世界,有趣的你想不到。 法布尔是一位昆虫学家,也是一位文学家,它的《昆虫记》是一本科学巨著,里面描写了呆头呆脑的昆虫,也有十分智慧的昆虫,还有一些十分坚强的昆虫。翻开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那并不是一个陌生的世界,昆虫也会像我们一样工作休息;他们要么是聚室而居,要么是独处一室;他们也会想接近自己爱的人;他们也会勇敢的去驱赶入侵者...... 读完这本书后,我看到了一个崭新的昆虫世界,让我明白了昆虫不再是丑陋的,不再是让我惧怕的,昆虫是可爱的'。大家都喜欢蝴蝶吧,蝴蝶的前身是毛毛虫,毛毛虫是丑陋的,但他蜕变后就是美丽的。还有蟋蟀,他们的脾气特别暴躁,十分喜欢打架,你如果在田野中漫步,很有可能会见到他们在缠斗后的尸体,但它们的鸣叫是好听的,是美妙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昆虫的美,法布尔将我带进了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他的这本书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无时无刻不抒发着对昆虫的热爱。法布尔认为只有昆虫才是它心中最美丽的东西。读完这本书后我与法布尔有着同样的看法,昆虫虽然丑陋,但他们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读完这本书后,我看到了一个更加美丽的社会生活。昆虫的世界甚至比我们人的世界要更加文明。虽然他们也时常有缠斗的事情发生,但我们的人类何尝不是这样呢?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这正是昆虫选择热爱他们,就像法布尔一样。 孔子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他被称为圣人,不仅是古代读书人顶礼膜拜的人物,也是老百姓遵崇的类似神人般的存在。 孔子,名丘,字仲尼,儒学思想的创始人。为我国的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他一生致力于传道、授业、解惑,被后人尊称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 宋代的程颐说过这样一句话:“今人不会读书,如读《论语》,未读时是此的人,读了后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读。”我跟许多人都一样,都没有仔细读过《论语》。可是把《论语》仔仔细细的读一遍,就会发现里面的奥秘,里面的乐趣。 这是一本言行录,记录孔子思想的内容很多,记录他的'形象、外贸的内容比较少,但是读着读着一个平易近人的形象突然跃然纸上了。他是一个谦恭有礼,又循循善诱的师长。他周游列国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无论遇到怎样的困厄也不退缩。同时,他跟普通人一样,也有着自己的喜怒哀乐,会为时光的流失而感慨,也偶尔跟学生们开玩笑。能重新认识孔子,也是我读《论语》一大意外收获。 今天,我读了一篇非常有意思的文章——《三打白骨精》,出自罗贯中的《西游记》。 这篇故事讲了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白虎岭,大家又累又渴。悟空就去远处摘桃子给大家吃。悟空的祥云惊动了山中的白骨精,她早就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就想把唐僧捉来吃了。可是唐僧有徒弟保护,不敢轻举妄动。便化作一个美若天仙的`村姑,左手提着青砂罐,右手提着绿瓦瓶,向唐僧走来。这时,悟空回来了。他一眼就看出这女子是妖怪,一棒就打死了她。可是妖精用了解尸法,真身化成轻烟飞走了,留下来的假尸首。可白骨精一不做二不休,又变成了寻女儿的老太婆、找妻子和女儿的老爷爷,可都被孙悟空识破了。唐僧见孙悟空一连打死了三个人,非常生气,便写下贬书,赶走了孙悟空。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和善,内心都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家也养了些花,所以老舍先生写的散文《养花》深深吸引了我。原来妈妈精心照料家里的花,仅仅是为了装饰,美化我们的家庭而已,可当我读了《养花》一文后,我不仅开始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还明白了一些道理。 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我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的一种乐趣。我细细品味这两句话,从中我体会得到了:想要做一件事取得成就,就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才能分享到成功的喜悦。 老舍先生写到: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可是我呢,是三分钟热度,每当看到别人取得了好成绩,就自己也想干,可是过了几天,就不想做了,学习钢琴就是一个例子。 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我看到别的同学有学钢琴,也觉得很有趣,刚好家里有钢琴,妈妈又会弹,便叫妈妈教我弹钢琴,刚学了四个月,就感觉弹钢琴是一件令人烦躁的一件事,便把钢琴冷落到了一边,再也不理他了。可是妈妈硬逼我学,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是啊,只有通过劳动才能真正体会到养花的快乐! 我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书迷,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它就是一个文学史上的奇迹《昆虫记》它的作者法布尔是法国的一位著名的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他在这三样上面,样样都是出类拔萃。他还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我被法布尔深深征服。 这本书讲了大自然中非常有趣的一种生物昆虫。他通过细致的观察分别描写了绿色蝈蝈、神秘池塘里的生物、爱好昆虫的孩子、被管虫、黄蜂等。描写了生物的生命过程。 这是一本让我记忆深刻的一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自然昆虫界的太多太多。我不知不觉对我之前瞧不起的昆虫的肃然起敬。从他的字间我了解到建筑师:蜘蛛,编织家:被管虫,预测天气的大师:松毛虫……我了解到他对昆虫们的热爱,让我也被这奇妙的昆虫世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非常佩服法布尔,他是这样的顽强在身体十分虚弱的情况下还能依然坚持着出《昆虫记》这样的在科学、文学都堪称精品的好书。他拥有对观察的热心、热情、细致、用心,使我佩服。我认为这是一种天才般的观察。他的辛苦没有白费,在四十年后,他用他的观察和昆虫一起努力终于铺成了一本精品《昆虫记》。我非常敬佩他为了自己喜欢的昆虫世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时间也要创作的精神。法布尔这种对科学的向往,把他引进了科学这个奇妙的世界。这一点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果我们平时学习也像法布尔这样努力、坚持不懈的话,那我们的成绩一定会大大地提升了。 法布尔让我了解了昆虫世界,而他的著作《昆虫记》则令我永远记住了法布尔这位伟大的人。 跟潘克希相比,我的学习环境要好得多,学习任务也更轻松,那我为什么却不去珍惜机会,刻苦学习呢!那时,奶奶每天什么事都不敢做,每天除了为我准备可口的.饭菜外,其余时间就是坐在凳子上两眼盯着墙上的挂钟,生怕是误了我的放学时间,只要快放学了,奶奶便早早站在学校门口等着接我,一年级整个学期,不论是酷暑严寒,春夏秋冬,也不论是风和雨、雪和雹,奶奶从未间断过。 以前作者种花,从来舍不得去修剪它们,觉得那些花花草草每长多一点不容易,即使长成歪花裂枣的模样也是一种自然美,固执地认为修剪等同于摧残。 有一次作者正在家里修剪花草,一个朋友来找作者。他见作者修剪花草如绣花,实在看不下去了,抢下剪刀要教作者,三下五除二,把作者的金钱草剃成了寸头。 果然事隔几天,一株株小幼苗就冒了出来,快速地成长着,茎粗壮挺直,叶大且色润,很快就长成了一派生气勃勃的样子,碎碎娇巧的黄绿色小花更是可爱。 其实人生的很多时候也是如此,要想得到一些东西,就要适当地放弃另一些东西,有舍才有得,如果不舍得放弃,就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我们何不试着舍弃一片叶子,也许会得到一片森林。 简评:语言简洁,寓意深刻!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每一次远行,我们都被家所牵扯着,如同风筝,飞的再高再远最后还是会回到线轴的那一方。 从23岁到35岁,背包客小鹏12年的行走,在各个大陆上留下了诸多足迹。旅行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旅行的意义到底什么呢?我想这大概是需要在行走中寻找答案。 35岁,踏上南美大陆,重走格瓦拉的《摩托日记》之路。一开始并不顺利,44小时的飞机之旅,然后的36小时不是在领事馆便是在去领事馆的路上。极为重要的秘鲁签证迟迟无法办下来。秘鲁大使馆人员倒是亲切和蔼,可惜的是中国同胞冷漠而不肯帮忙。如同歌剧《小丑出场》,人生嘛总有不如意的时候。柳暗花明又一村,希望总是悄然来临,本来放弃《摩托日记》之路的`小鹏,终于在好友帮助下,拿到了签证,才终于踏上了计划中的旅程。 旅途中总是有着各种意外,也能巧遇各种美好,无论是美景或是美好的事情。亲临球场的,虽然被警告拿在手中的东西可能都有失去的危险,但依然不影响观看赛事的疯狂与激动。如与市长合影,却上了报纸,与格瓦拉曾经的经历意外重合。这场旅行追逐着梦想与自由,追寻着旅行的终极状态,追逐着内心的平静。当一场旅行,不再是为了某个漂亮的风景,不再是为了仅仅走过,不再是为了跟风的我就是想出去走走。这场旅行被赋予了另外的意义,这是一场文化的盛宴,对世界不同文化与内涵的了解,让思想世界更为广阔,更多元,有更多选择;这是一场精神的盛宴,心灵的洗礼,内心的平静,丢掉对自己的愤怒,丢掉生活中颓废,重拾梦想;在旅行中重拾对生活的激情,世界那么广阔,那么多的可能,那么多的变化与选择,为什么却甘于堕落,甘于平凡,还不曾冒险便让让自己输在起点。 最重要的是回家,人年轻的时候就要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而一次远行都是在回家的路上。 那一刻,书上的熊猫伤痕累累,是我难受;那一刻,猎人的贪婪使我恨之入骨;那一刻,熊猫母子团圆使我欣喜若狂;那一刻,孤儿的爱心让我称赞;那一刻,我将书盖上,情不自禁地激动…… 熊猫可是中国的国宝、一级保护动物。居然有两个偷猎者狼狈为奸要偷猎。真是太可耻了。我觉得应该抓去判刑。我义愤填膺地想,把他们天诛地灭都不算狠。 那个不幸的孤儿,父母被大火烧死,偷猎者老陈收养了他,这点是值得赞赏,说明老陈还是有爱心的。可是动物也有生命啊,为什么对它们爱心就丧失了呢? 现在世界上有许多濒临灭绝的动物,动物保护协会说它们很稀有,要保护。可是越是稀有,偷猎者越要猎,这样更能满足他们贪婪的欲望,贪婪得竟无视法律。这样只会加速稀有动物的灭绝。所以说偷猎者可耻。 现在的人,保护动物的.意识不强,欣慰的是,书上的孩子爱护动物。把它救来后,为了让他吃东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当成了好朋友;临别前甚至泪眼朦胧。许多大人不如他。 全世界的人们,让我们向这位孩子学习,一起保护稀有动物吧! 关于美洲大陆,首先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是巴拿马运河和亚马逊丛林,这是从地理上来说,从历史上来说,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玛雅文明,为此我还特意买了本名叫《玛雅文明》的书来看。虽然从许多书或电视节目里了解了不少关于美洲大陆的知识,但是更系统、完整地知道了关于美洲大陆的人文地理状况,则是从《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这本书里获得的。 《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的作者小鹏是位职业旅行者,有十多年的旅行经验,出版了包括这本《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共计五本的旅行书籍,把他旅行十几年来所看、所思、所想用文字表达出来,给将要旅行的`人提供自己的经验和见识,让不能去旅行的人从书上领略一番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 这本《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是作者追寻他的偶像前古巴领导人格拉瓦所著的《摩托日记》里的路线所做的美洲之旅,虽然旅途中麻烦不断,状况频出,作者凭着自己内心的信念还是完成了这次寻找格拉瓦的旅行。作者在文中明确表示,虽然明面上这次美洲之旅是重走格拉瓦的摩托之旅,但更加是作者寻觅内心的自我、如何获得内心平静的过程。我对书中美洲各国的风土人情、历史地理知识都很好奇,但更多思考的是作者在旅途中的一些关于旅行、读书和自我认识等等的自我反思。 作者在书中说他这次旅行真是把读书和行路都做到极致,陆地行程超过一万公里,而阅读文字也超百万,因此他想到了读书与行路孰轻孰重的问题。作者认为:“读书与行路就象助推我们前进的两枚火箭推进器,第一级目标是认识世界,第二级目标是认识自己。”通过此次旅行,作者体会出了:“自我认知程度越高的人,内心也越发平静,不过对任何人来说,自我认知永远处于一种未完成的状态,是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因为世界在变,人也在变,唯有变化才是永恒。因而读书永无止境,行路也永无止境。”由此可见,古人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来形容开拓人们的眼界和增强对世界的认知程度是非常有道理的。 在本书最后,作者根据自己的亲身体会和感悟,给了年轻人一个忠告:“我终于明白,旅行的终极状态不再是沸腾,而是平静,不再是远行,而是回家。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有梦想的朋友,坚定地努力去完成自己的梦想,只要你信心足够,耐心足够,你的梦想就会实现,《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的作者已经用自身的行动给出了答案。 唐僧师徒四人在路上碰见了白骨精。白骨精为了自己长生不老,几次去蒙骗唐僧,想吃上鲜嫩的唐僧肉。但是每次都被孙悟空的金箍棒打伤了,白骨精化做一股黑烟逃走了。后来,白骨精就成了菩萨,孙悟空还是把他打死了,唐僧不明真相把孙悟空赶走了。通过“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我觉得唐僧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不分敌我,为了一个假菩萨赶走了孙悟空,被白骨精的表面现象和花言巧语给骗了。这些让我明白了,不要轻易被陌生人的外表和欺诈行为所迷惑。特别是交朋友的时候要了解对方,要有把握的时候才与之接触。 书中的孙悟空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他敢于和妖怪作斗争,尽管唐僧用金箍咒折磨他,但孙悟空立场坚定,坚决把敌人消灭了,他是个伟大的人物。 最近,我读了《老舍散文集》这本书,他的文笔轻松有趣,亲切自然,叙述的虽然是平常生活中的小事,但在老舍先生的笔下却变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读老舍先生的文章,仿佛在听一位博学多识的老者娓娓道来,充满了生活的乐趣,蕴含着人生的.哲理。 他的语言有着浓浓的北京味儿,感觉像皇城根一样充满了神秘,又像北京炸酱面一样质朴平常。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养花》这篇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却让人浮想联翩。 《三打白骨精》是《西游记》中的.我很喜欢的一个故事。 故事说白骨精想吃唐僧肉,先后变成少女、老婆婆、老翁,编故事骗唐僧,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认出了是白骨精,就一棒打死了她。唐僧认为悟空打死了好人,念“紧箍咒”逼走了悟空。 我想:这个唐僧,没有火眼金睛,不分真假,总把责任推在孙悟空身上。要是我在唐僧身旁,我就对他说:“唐僧你不要怪孙悟空,因为他有双火眼金睛,假扮好人的妖精都能认出来,你就放心好了。要不然,你不但不会取到真经,还会被妖怪吃掉;如果你相信悟空就会早一点取到真经。” 我觉得,要对人信任,不要胡乱怀疑,让坏人挑拨离间。要向强者学习,因为他有丰富的经验。 科学,犹如星光灿烂,一边无际的黑夜,犹如裹着一层轻纱隐隐发光的明珠。初生牛犊的我们摸不透也猜不透。而他,以一颗天真的心,叙述了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从他的手中出来的一语一句是那样闪光、明亮、熠熠动人。他带领着我们去探索科学,探索昆虫的世界。他,就是法布尔。 “当我回忆童年的时候,往事犹如一种雉鸟,他们已被生活的荆棘扯掉了羽毛,然而一经提示,他们就回到了我的回忆里。有一类往事,尽管避开了荆棘,但每当想起,总是让人疼得直摇头。”这是《昆虫记》里的一段话。《昆虫记》是法布尔用了毕生的精力创作出来的奇迹。它不仅是文学巨著,还是一部科学百科。就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就已经淋漓精致的体现出他独特新颖的想法与深厚的文底。法布尔把往事比做成雉鸟,我不可思议于他如此热爱昆虫,就连比喻句里也要有它们的身影,也感叹于他的想象。在法布尔的世界里,人是他的朋友,昆虫亦是。他并没有小瞧他们。即使他们的生命是渺小的,对我们来说不值得一提的,他们的生与死掌控在我们手中。而法布尔却用平等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用友好的态度去观察他们,带着人文关怀写下一篇篇文章。他的语汇引人入胜的牵引着你兴趣盎然的读下去,带着你走进文字的探险世界。 《昆虫记》如一轮太阳般照耀了我的心扉。在书中,法布尔不仅仅用他那细心观察、探求真相的态度告诉我们关于昆虫的科学知识,也由昆虫延伸到我们人类、社会。在“白蝎‘自杀’”中,他向我们娓娓道来白蝎自杀并不是真的,蝎子愤怒到了不可抑制的地步时,一阵痉挛,直至突然倒下,造成了蝎子自杀的假象。他说,除人之外,人类自认为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并视之为人的崇高特性和一种能够进入沉思境界的优势。但是,一旦我们真的.把这种精神付诸行动,其骨子里存在的却是怯懦。读完他的话,我不得自惭形愧。因为,他一针见血,准确的说出了我们的自大。法布尔通过他观察到白蝎的‘自杀’和他所引发的文字,告诉我们,动物是平等的。我们不能把我们的思想比其他动都灵活而把它作为我们高于动物贱民地位的一种标志。《昆虫记》在告诉我们,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还有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蚂蚁,小草,甲壳虫,蝴蝶”。我们紧密相连,谁也离不开谁。我们需要尊重它们。法布尔通过《昆虫记》表达了对昆虫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 《昆虫记》造就了昆虫界的奇迹,它是对生命的赞歌。我常常使自己沉醉于《昆虫记》里,欣赏它,感悟它,让它在我的心里画上一道道科学的彩虹。 今天我们学习了《三打白骨精》这一课,这一课主要讲了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的事情。这篇课文还体现出了孙悟空的机智、冷静、英勇无敌、明辨善恶、为人正直、忠心耿耿、武艺高强。唐僧的固执、顽强、心慈手软。还有白骨精的.阴险狡诈、诡计多端。 第一次白骨精化作村姑,孙悟空劈脸一棒。第二次白骨精又化作年满八旬的老妇人,孙悟空当头一棒。第三次白骨精再次化作白发老公公,孙悟空抡起金箍棒,一棒打死了妖精。本文可化简为一句话,白骨精三次骗唐僧,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唐僧两次责怪孙悟空。 我看完本篇课文明白了,要弄清事实再去办事。 《论语》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有人说他“知其不可而为之”,可他的弟子却说“仲尼不可毁”。孔子那一声又一声的子曰,难道没有时时刻刻的点醒着我们吗?每读一次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孔子说:花言巧语、仪容伪善,几乎就不具备仁了。我想仁德难道不是人一生所具备的品德吗?花言巧语和仪容伪善都是为了取悦他人而做的行为,所以几乎没有仁德可言。就像一些男生为了夺得女生的青睐而用甜言蜜语、花言巧语去骗取他人的感情,这应该是丧失了他们自身的仁德。更胜者利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去获得高收入,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别人的劳动成果,可能他们只是动了动手指,说了几句好听的话就得到了别人的信任,这就是所谓的网络诈骗。在我们看来这可能单纯的就是诈骗人为了谋取收入做的一些非法手段,要严惩。而受害人呢,就是防范意识太差才导致上当。 可是谁也没有想过这难道不也是一种道德的沦丧,人性的'扭曲吗……仁德什么时候被人们都都丢到了地上一遍又一遍的无情践踏,从来都没有人想过把他捡起来。而孔子将他写下来一遍又一边的警醒着人们不要丢失这些曾经人们所重视的高尚品德,我问要将这些优良传统一直延续下去,将被人们扔在地上无情践踏的东西捡起来! 这是一个神秘的世界;这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这是一个只属于昆虫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就藏在一本书中,这本书就是《昆虫记》。 《昆虫记》是一部世界名著,出自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之手,他将他毕生对的昆虫研究的成果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用生动的语言形象地描绘出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人们学会各种有关昆虫的知识。 在法国,有一本关于动物寓言故事的书,其中有一篇《蝉和蚂蚁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故事中的蝉真是太懒了,光顾着唱歌也不先储存一些粮食,最后只能向其它昆虫乞讨了。但蚂蚁虽然只有一点点大,但是它却非常勤劳,总会先吃些苦去搬一些粮食储存起来,好过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们要像蚂蚁学习,做一个勤奋的好孩子。 可当读了《昆虫记》后,发现真正的答案简直出乎我的意料,原来这和我想的正相反:事实上,肆无忌惮、厚颜无耻的掠夺者是蚂蚁,而憨厚老实、勤恳工作的是蝉。蝉从来不会需要别人的帮助,反而是蚂蚁,为了不断地寻找粮食过冬,有时也充当一位掠夺者。 在干燥少雨的季节,地面上会出现一些裂缝,动物们疲惫无力地寻找着食物。即使这样,蝉还是非常轻松悠闲地使用它那长长的吸管,扎进树枝那无尽的甘泉中,一边放声歌唱,一边从树上吸取香甜的汁液。当汁液的香味从洞口飘溢出来,四处寻找食物的昆虫就会被立刻招来,大胡蜂、苍蝇等很多的昆虫,但最多的就是蚂蚁。蚂蚁为了接近泉水而钻到蝉的身子下面。善良的蝉就会抬起身体,让这些不速之客穿过,和它共享着甜美的泉水。让其它昆虫从旁边绕过来,享受这顿免费的食品。在这里它们也会你挤我抢,毫不客气。其中蚂蚁的脸皮最厚,它们会用各种无赖的手段霸占这个地方,让这个地方成为它们的地盘。 而且当蝉唱了两三个星期的歌后生命就会结束,当蝉的躯体枯干后,就会一点不剩地运到巢穴中,连它们的同伴也会有一样的结果。 看来我们要做一个勤奋的好孩子是没错,但不要像蚂蚁一样,成为一个掠夺者。要像蝉一样,成为一个宽容大度、不小气的人。这就是《昆虫记》这本书给我的启示。 虽然作者只把养花当成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但他还是给了花儿们无微不至的照顾和而关切。作者把花当成了自己的朋友,不,是自己的亲人。每一次有一棵好花生病要死的时候,老舍就会很难过;每一次大雨即将倾盆而至的时候,老舍就动员全家把花搬进屋里,搬一盆花容易,般十盆花也可行,可是全家4、5个人要快速地把花从外面搬进屋里,这怎能不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呢?而且第二天天气好转之后,又是这样的'一次程序。有的人可能会想:这样一次,我们全家也会坚持下来。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不只是一次,这是老舍养花以后的许多次,甚至无数次。不光是这样,老舍每次搬来搬去不但都不厌烦,还当做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难道这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课外书,有《一只猎雕的遭遇》、《老虎哈雷》、《白象家族》……其中,最使我受益匪浅的是《十岁的我自己回家》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不仅学习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更享受了阅读的快乐,获得了心灵的体验。 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隐藏着一个个智慧的小精灵,在不经意间拨动了我的心弦,带给我新鲜的感受。其中,我最喜欢“付出是快乐的”这一系列文章。 《上将与下士》尤其让我的心灵震撼不已。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发生在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身上的一个故事。一天,他独自走出军营,没有一个士兵认识他。这时,他看见一个下士指挥士兵们抬着巨大的石块要放到指定的位置,可是,士兵们的力气几乎用尽,那个下士也没有伸出手帮一把。就在石块要滚落下来的.时候,华盛顿疾步跑上前,用强劲的臂膀顶住石块,由于援助及时,石块终于放到位置上。当华盛顿问下士为什么光喊不帮忙的时候,那位下士鼻孔朝天,傲慢地答道:“难道你看不出我是这里的下士吗?”当下士看到露出军服,站在自己面前的竟是华盛顿本人时,是多么的羞愧。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没有什么是比付出更快乐的,因为付出不需要军衔。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在学校里的一件事。那时,我担任的是小组长,需要负责收发我们小组的作业本。有时,我会急躁地大喊:“快快快,还有谁,快点给我把本子交过来。”有时为了尽快发完本子,我会把本子朝着目的地“飞过去”,惹得大伙儿怨声载道,而我自己也感觉不好受。现在回想起来,自己不是和那位下士一样么。作为组长,对于作业交得慢的同学,我完全可以走下位置,给予关心和帮助。发作业本的时候,我完全可以好好地将本子发到同学的位置上。 有能力帮助大家是一种最大的幸福,我们每个人哪怕是一点点善意的付出,会给这个世界增添多少美好和欢乐呀!不是有这样一句话么: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读《干法》有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干法》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近有幸读了稻盛和夫的《干法》,使我对于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对我的心灵是一个极大地洗礼,彻底的改变了我对工作的态度。 《干法》一书首先讲到人为什么要工作?相信绝大多数没有看过此书的人会回答:“为了生存”。但是作者却提出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心志。如果我们把工作的目的当成为了生存,那么我们就会以负担的态度对待工作。而如果我们把工作看成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心志,那么我们很多人就会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工作了。现实生活中,我们确实是通过工作来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素质,也就是心志吧。 那么怎样才能干好工作呢?很多人只想着挑好的工作,既轻松又能赚到很多钱。对于现在的工作,大多数人抱着不满意的态度,这样肯定是干不好工作的。通过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任何一个工作只要是你干到极致,就会取得巨大的成功。干好工作,首先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工作。书中提到即使做不到很快就热爱工作,但至少“厌恶工作”这种负面情绪必须从心中排除。通过现身说法,表明了喜欢自己的工作,就能忍受任何艰苦;只要不懈努力,任何事情都能成功。这些对我都很有启发。 目标是动力的源泉,我们应该给自己的工作设立一个什么样的目标呢?在很多人对待工作时,只是把工作的目标定立在我做了,我完成了。至于做成什么样,却很少考虑。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只是在工作上原地踏步,却很少取得进步的原因。《干法》书中提到纵使是自不量力的梦想,还是要在胸中牢牢立下这个目标,并向同仁展示这个目标。首先“必须得想”。要敢于给自己设立一个高的目标,并为之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当你竭尽全力的时候,就会有“神灵”来帮助你取得成功。只有付出了百分之百的努力,幸运的女神才会,也一定会眷顾的。 坚持是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条件,再伟大的事业也是靠一点一滴积累而成的。不像豹子那样行动迅猛,而像牛一样“愚直”地专注于一行一业,这样才能磨练人格,提升能力。仔细想想,何尝不是?立正、齐步走和正步走多么简单,可是我们要是把他们做到极致,就给人以震撼的效果。阅兵时那整齐的步伐不就是靠一点一滴训练而成的吗?抓住今天,抓住现在,专心致志于一行,不腻烦、不焦躁,埋头苦干,你的人生人生就会开出美丽的花,结出丰硕的果实。 当我们达到自己设定的目标之后,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坐享其成”了?人生没有终点,成功也没有终点。当我们为自己取得的成功而骄傲,坐享其成的时候,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的人生已经结束了。只有我们为工作,为自己的事业不断的在奋斗的时候,我们的人生才会显得有意义,有价值。 作为一名军队的基层管理者,通过《干法》的研读,让我明白了在工作中困难是无处不在的,看你如何面对困难;在工作中机会是无处不在的,看你能否发现、抓住机遇;在工作中成绩和失败也是无处不在的,看你如何处理成功后的骄傲心态和失败后的心灰意冷。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工作。 读震动有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震动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的好书,其中有许多我很喜欢的书,有让我学到很多东西的书,也有让我为之感动的书,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讲,让我泣不成声的一本令人感动的书——震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六名初中的少男少女,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被困在了郊区的小山坡上,回不了镇上。六名少年被困在山上,没有水也没食物,还有两个人受伤了。可就在这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而复杂。曾经的不良少年——俞前进,这个从前的贼,在被困在山坳后,其它五个人的力量让他脱胎换骨,使他成为了救这六名少年的唯一希望,用超出想象的意志力,克服了种种困难。其余的五名少年,互相照顾,用唯一的半瓶水和一粒口香糖,艰难地生存着,等待着救援,坚强地活了下来。最后,俞前进找到了救援团队,山上的五个人也得救了。 书中的六名哥哥姐姐,虽然性格不同,经历不同,有些人还是别人眼里的坏男孩,可在危急时刻,多少的困难他们都克服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曾经是一个粗心的胆小的依赖父母的小孩,有一点困难就退后,就去找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解决。在做题目上,看到不懂的题目,就直接过掉,思考也不思考,也不认真读题,写完就递给爸爸妈妈检查,一遍检查下来,红色的“?”“X”布满了作业本,每次考试,我虽然会认真一点,可是见到不太会的题目,就随便填一个答案,所以永远取不到很好的成绩。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到,学习不认真这是我的一个困难,六名哥哥姐姐连生存这个困难都能克服,我这点困难算什么?从此之后,我像换了个人似的,学习认真了,遇到难题,不但不后退,还更认真思考了,所以我的成绩像飞机冲天一样,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不要害怕困难,你呢? 有一天,当我鼓起勇气触碰我的过去、现在以及将来,我感到有一种归属的温暖从指间涌向我疲惫的心脏,捆绑心灵的羁绊成了柔软的、湿润的、无法自制的泪水,我听到有一种久违的幸福发出了声响——我所深爱的家啊…… ——题记 记忆被尘封得越久,成了泛黄发霉的老照片,却越是被珍藏在深处。苦难的过去会这样被掩埋,天真的童年遭遇褪色,豪情壮志的时刻回归落寞,难舍难分的情愫也无非被凝固在了原点……站在现在的时间点蓦然回首,却也绝不是仅剩了点成熟的洒脱,始终有一种羁绊牵连在我和一扇门之间,始终矗立在我和一片土地之间,始终周旋在我和一些人的深爱甚至是挚爱的血脉相吸之间。我们总该在这时候微笑着庆幸:我从未离开,我依旧有家可回。 对故乡对家的情感我从不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不变的爱。懵懂和轻狂,激进和对自由的向往是开出成熟花朵之前的青涩种子。于是,我们年少轻狂的时候暴躁地不堪忍受家的束缚,家的封建和闭塞,那时候火热的心容不下它的瑕疵又或者是单纯渴望着它的改变,它的进步,于是,有恨。我突然想到巴老的文字“那几十年的生活是多么可怕的梦魇!我读着线装书,坐在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人在那里面挣扎,受苦,没有声音,没有幸福,永远做不必要的牺牲品,最后终于得到灭亡的命运,那十几年里面,我已经用眼泪埋葬了不少尸首,我离开旧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我没有一点留恋。” 多少人啊,在同样的时代遭遇着一样的家庭,成千上万的“家”积聚成了“国”,连同着积聚着的叛逆的灵魂中压抑已久的仇恨与斗争。于是,从成千上万的“家”里,从静默已久的“国”里,站起来了一群人,苏醒了一群人,沸腾了一群人——他们是在私塾里诵读着沉闷的经文却有新思想迸发的青年,他们是从私塾涌进新式学堂潜心学习西方思想的青年,他们是仇视着封建却深爱着被封建笼罩的家国的青年,他们是在家难国耻当头时在街头高扬手臂用燃烧的心呐喊的青年,他们是被命名为“五四”的青年…… 他们是恨得苦痛,爱得深沉的人啊。 叫嚣,怒吼,咆哮响彻云霄,穿裂身体的时候眼泪夺眶而出,尚存斗志的人冲上时代炮火的前沿,麻木的人逆来顺受,不堪忍受的人逃离,于是巴老说“再见吧,我不幸的乡土呦!”那些忍住悲痛,用眼泪和叹息吊唁被旧礼教所掩埋的尸首的意志清醒的人,他们恨得撕心裂肺了,他们恨得筋疲力尽了——不愿意再痴痴地向高墙阴影中的四角天空仰望了,更何况现在望到的不是纸鸢而是炮火;不愿意再痴痴地继续等待着成为下一个被礼教毒害的命运了,更何况是死于腐朽,化为腐朽。他们,恨得苦痛。 然而,当我们不得不重新提及这个“家国”曾经黑暗的过去的时候,闭眼所能记起的却是鲜亮的颜色,亮得刺眼,亮得把黑暗照射得无处可躲——集结在战线前沿用身躯与敌人搏斗的生命,迸溅出鲜红色的温热液体,晕染了残破的旗帜,可它却飘扬了起来;它沿着中国的大江大河的水奔腾,渗进了土壤的底层,忠爱的情流遍了中国啊,刻进了中国的脊髓!炮火中的匍匐,守卫时的挺立还有阵亡倒下时与国土的最后一个深情一吻……这是苦难时代里千姿百态的爱啊,爱得有迹可寻,爱得深沉。 要用多少时间才能把沸腾的.年代冷却,使之温和,使之恢复平静?要用多少时间沉淀下无可奈何的恨,仅留下由深爱变为挚爱的单纯?要用多少时间,才能重建一个心目中向往以久的“家”,然后转而用更加开阔的胸怀接受她,用更加理解的心态对待她,用更加睿智内敛的方式爱她? 有一天,牺牲的人的灵魂安睡了,活着的人回来了,提起了审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勇气,感受着归属感从触摸破壁墙垣的指尖涌向疲惫的心脏,捆绑心灵的思念的羁绊化为柔软的,湿润的,无法自制的泪水,然后听到有一种久违的幸福发出了声响——我所深爱的家啊,“我唯一的心愿是:化作泥土,留在人们温暖的脚印里。” 老舍先生的《养花》写的真情实切,富有哲理。读后,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进一步体会到:爱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动力! 从散文的一开头,老舍先生就明确的告诉读者:我爱花,所以也养花。读完全文,就会有这样一种感受: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先生的喜是爱,忧是爱,笑是爱,泪还是爱,是爱的力量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一个贯穿全文的“爱”字,很有启发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某种事物充满了感情,那么这种爱便是追求的动力,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面临多大阻力,都会锲而不舍,追求到底!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不爱读书,只爱贪玩,拿起书来便昏昏欲睡,玩起来就忘了一切,因此学习成绩总是稀松平常,提高不上去,尤其作文写的枯燥乏味,没有一点精湛的语句。后来,在老师和父母的教导下,我逐渐懂得了知识的重要性,对书产生了爱的.感情,而且越爱越深,常常读起书来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一心投入书的世界,因此学习成绩有了进步,尤其是作文水平在不断提高,有人问我其中的奥秘是什么,我就会告诉他:“是爱的力量,爱读书,爱思考。你看,老舍先生爱花,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鲜花的飘香;我爱书,用勤奋的努力换来了学习成绩的步步高升,你要爱什么,就要付出!” 是啊,老舍先生不就是靠这个取得成功的吗!有付出才有收获,成功的人生不正是这样的吗! 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古典散文更是源远流长,特别是儒家经典《论语》,让人们受益匪浅,使我感触很深,读《论语》有感作文。 自从读了《论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特别是读到雍也第六第八章: 季康子问:“仲由可使从政也与?”子曰:“由也果,于从政乎何有?”曰:“赐也可使从政也与?”曰:“赐也达,于从政乎何有?”曰:“求也可使从政也与?”曰:“求也艺,于从政乎何有?” 这一章表达了仲由办事果断,子贡精通人情事理,子有多才多艺,他们治理政事都没有问题。 自从读了这一章,我知道了一个人如果办事果断,精通人情事理,又多才多艺,那么办什么事情就都没有困难了。由此,我联想到了:有一次妈妈要我在买一个蛋糕和买十本书中选择,我犹豫了很久还是不知道该怎样办!无法做出决断,说起精通人情事理我也非常欠缺,有一次,和姐姐们一起去逛街,他们想去看衣服,我却不同意,还很生气,硬拉着她们往前走。 说到多才多艺,我虽然会背点古诗,懂得拉大提琴,但其实还根本谈不上精通。现在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要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从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老舍养了几百盆花既香又好看,这有香有色的花是从哪儿来的呢? 原来是老舍一家人通过辛勤的劳动战胜困难得来的。当暴风雨来了,他们一家全体动员,抢救花草,十分紧张,使人腰酸腿痛,热汗直流。第二天天气好转,又得把花搬出去,又得一次腰酸背痛,热汗直流,但是他觉得这多么的有意思,从而悟出了一个道理:“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以前我认为劳动是一件很不好的事,自从读了养花这篇文章以后,受到启发,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 后来妈妈还表扬了我。老舍说的'好:“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老舍在养花一文中讲到了自己的花赠给朋友,看着有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特别高兴。同时我也认为,肯定是自己养花没了乐趣,分享了才是最大最好的乐趣,若是能看到别人接受自己的礼物时的高兴的笑容,自己的心也是那么的温暖。我也有同感,我家母狗生了几只可爱的小奶狗,满月后分别送给了邻居。王大爷高兴的说,自从养了这狗不多日就会帮自己看们!听了这话,我心里喜滋滋的。 我相信,老舍这篇文章对任何人都有意义! 我给大家分享的故事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是《西游记》中的`一个故事,我都读了很多遍了,对其中的故事情节非常熟悉,大家一定和我一样吧。 白骨精三次变身,骗了唐僧和猪八戒,幸亏被孙悟空识破,三次打死这个妖怪,孙悟空却被唐僧赶走。唐僧后来被白骨精抓到山洞里,孙悟空变化成假金蝉大仙,让白骨精在他师父面前说出了她使的诡计,让唐僧明白自己上当了,错怪了徒弟——孙悟空。最后,孙悟空除掉了白骨精,唐僧师徒又走上了西天取经的路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事情要相信别人,比如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能识别是人还是妖,就应该相信他的判断。有些事情就不能相信别人,比如遇到陌生人,不能随便接受礼物或好吃的。 法布尔,这个脍炙人口的名字,无论是谁都要都要竖起大拇指,为了研究昆虫他付出了一生的光阴。更是用一生的时间写了十卷关于昆虫的书,这就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了。连鲁迅先生都称赞不已,把其书誉为“昆虫的史诗”。 为了观察许多昆虫鲜为人知的生活习性,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野外观察昆虫,从而得到第一手资料,如蝉在地底要煎熬4年才能爬出地面,才能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喜欢把巢建在朝阳草多的地方。它们十分勤劳善于管理事务……这些小家伙的本领令我惊叹不已。在作者的笔下,每一种昆虫就像一些人,笔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也让人不得不赞叹他的写作水平。在他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一个吝啬鬼,小甲虫为他的后代操碎了心,这些无不体现出法布尔的文笔。 最令人称奇的是,法布尔在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这一点也证明了世间的任何生命都有相同的.一面,在我们看来昆虫只不过是生物界中最低等的生命体,可他们却和我们一样都拥有自己的思想、本能等等一系列的动作,这也让我们沉思,难道人类就一定会高其他动物一等吗。答案是肯定的——不是,可有些人却自认高人一等,可想而知它们是怎样对待其他动物的。我认为任何动物都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如果我们再迫害动物,可能使某种动物进化到我们人类都无法抗衡的时候,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相信人人都喜欢看,我也不例外。这几天,我就读了《西游记》之中的一个小故事,那就是《三打白骨精》,感触很深。 《三打白骨精》的内容是这样的:在去西天取经的.路途中,唐僧师徒经过一座高山,只见山势险峻,峰岩重叠。在这里埋伏的白骨精想吃唐僧肉,变化了三次去骗唐僧,但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给发现了,于是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觉孙悟空很机智、勇敢。他坚定不移的斗争精神令人佩服。第一、二次棒打白骨精时,孙悟空考虑不全面,被唐僧给拉住了,可他并没有放弃消灭白骨精,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终于在第三棒中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很狡猾,第一、二次没有吃到唐僧肉,她还不甘心,又计划第三次吃唐僧。唐僧不仅胆小,还人妖不分,三次都被白骨精给骗了。 看了《三打白骨精》,我懂得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 “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选自《论语》里面的《为政》,这是《论语》里给我感受最深的一句。是说:“明白了就是明白了,不明白就是不明白,这就是智慧。”这句话虽然出自春秋末期的孔子之口,但仍对现代人有着深远的教育意义。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这句话包含着一个道理: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谦虚诚实,切不可不懂装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要遇到很多形形色色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报以谦虚诚实的态度去对待,有不懂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别人求教,甚至是“不耻下问”,如果不懂装懂,敷衍塞责,最后只会害了自己。 比如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这是很正常的,这时候应当找出不明白的地方,迅速向老师同学请教,而有些同学总是偷懒,想凑凑合合混过去,给自己找各种各样做错了的理由,总认为自己的错误仅仅是个失误,这样时间一长,就必然会漏洞百出。 让我们“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做一个于人于己都诚实的人吧! 每当夏夜来临,什么是必不可少的?那有些凉意的晚风,乘凉的人们,西瓜和冰棍当然,还有那些虫叫声。 但你知道它们叫什么吗?那去读《昆虫记》吧! 在草丛间,有着一个昆虫王国。而作者亨利·法布尔则把它们写的栩栩如生。例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两排锯齿后,生长一些大牙,一共三个,螳螂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戮者。它们爱吃活昆虫,它们会用软颈、大刀、锯齿捕杀猎物,甚至还会捕杀同类,这真是昆虫界闻所未闻的,但同时它们在捕杀之余,总会两手举起,仰望天空,如祈祷的女神。 还有萤火虫在吃蜗牛时的细致描写,用它们的弯钩轻轻插入蜗牛体内,注入毒液,然后再把蜗牛液化,一般会有许多萤火虫来帮忙,作者称之为宾客,本来毫无人形的昆虫也仿佛成了人。但作者为什么描绘的如此生动细致活泼?那是因为作者的仔细观察,有时为了一种昆虫,他甚至要花一个月的时间,有时更长,而且还要反复观察,所以,描绘才会如此生动,这也在教会我们要仔细观察,也许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还有作者的恒心和毅力,以及献身事业的崇高精神。一般人是很难一生保持同一个兴趣的,但法布尔却是毕生都在研究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例如,他不顾危险的捕捉黄蜂;耐心观察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为了研究大头黑步甲的假死,用天牛、抛光金龟等来辅助,经过很多实验,一次往往都是几十分钟,但他依旧没有放弃,这也是我惭愧的地方,毫无耐心,很不严谨,畏首畏尾,但法布尔让我决心改变,他终其一生只为研究昆虫,写下了《昆虫记》。 还有法布尔对昆虫的关爱,书中许多地方都是拟人的手法,对于我来说,食粪虫、粪金龟等滚粪球的'虫子是不愿多看的,更别提用拟人手法写了,但法布尔却细致观察,它们如何滚粪球,如何繁衍,用了许多拟人化的写法:幼虫大吃大喝,匠心独运等。这让我明白了:不要去轻易伤害任何动物,它们活着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我们要爱护它们。 除此之外,法布尔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都值得我们学习:法布尔他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和效果;孔雀蛾的远距离的联络以及许多 法布尔的文字带我走进了昆虫世界,爱上了昆虫世界,徜徉在昆虫世界。 十月,我们走进了法布尔,走进了昆虫界,阅读了《昆虫记》。 这本书主要写法布尔观察昆虫的记录,提供了它们的生活习性、繁衍和死亡的信息。本书作者全名为,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他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 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昆虫,如萤火虫、白面孔中螽斯,樵叶蜂,恩布沙,蜣螂……但我的.最爱是黄蜂。黄蜂一见敌人入窠就猛扑过去,接着是一片厮杀,黄蜂杀死外来者了,最后黄蜂们把尸体拖出窠外。虽然他们对待敌人很残忍,但对自己的孩子和蔼可亲。工蜂们常在这儿喂完奶后,又急忙跑到那儿喂奶,真辛苦啊! 我家阳台上就有个蜂窠,个儿大大的,还有一点儿蜜呢!有一次,我不小心激怒了蜂窠里的黄蜂,结果黄蜂们都朝我飞来,我只好拿起扫把当武器,乱挥几下,没想到蜜蜂们竟被我给打死了。我清理完现场,想:“我可不能再打扰它们了,否则,我又得拿扫把当武器了,还是把蜂窠消灭了吧!我拿着扫把向蜂窠捅去,没捅几下蜂窠就被我捅没了。 月底,我们告别了《昆虫记》,但我们还会再来。 花四个晚上看完小鹏的新书《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本来想发个微博,或写条朋友圈。后来发现很多情绪和表达,140个字无法概括。而严格说来这也不算一个书评,只是想用这些简单的文字——欢迎彼得潘回家! 在《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最后部分,小鹏给父母和自己分别写了长信。前者像兑现承诺以心安,后者则是回望来路,与内心的“彼得潘”对话。 他说: “23岁。毕业旅行选择了阳朔,那是人生中第一次当背包客; 24岁。那天买好一张南下的火车票……新的旅程即将展开; 25岁,躺在留学生公寓的单人床上,手捧最新版的欧洲LP,想象着卢浮宫、比萨斜塔、新天鹅堡,彻夜难眠; 26岁,留学回国后来到北京,生活动荡穷困到舍不得吃肯德基,攒下的钱都用在路上,借住在大学同学的宿舍; 27岁,在一档旅游节目当实习生,因为和旅行沾边,想,这差事真好。然后节目组缩减编制,不得不离开; 28岁,一个人去西藏。和驴友包车走青藏线,夜宿海拔5000米,呕吐、高反,想到死亡; 29岁,去印度旅行一个月。春节前夕,倍感孤独,发现原来孤独是自由的另一个名字; 30岁,在黑暗中摸石头过河,看不清未来的方向; 31岁,花开结果。世界以最实际的方式敞开怀抱,迎接一个中国年轻旅人的视角,这是个好时代; 32岁,写了《背包十年》。紧张的双手攥拳,对自己说:加油!加油!加油! 33岁,旅行清单上的项目已经被勾掉七七八八,旅行变得可以说走就走; 34岁,顺风顺水,却心高气傲。自我反省后,决定重新上路。 35岁,来到向往已久的南美大陆,伴随思考,重走了格瓦拉《摩托日记》中的道路,从青年时代,直至他的一生。告别南美时,发现已经没有什么目的地,能激发出曾经的冲动,这条长路到了终点。 回望来路,最值得骄傲的并不是去过多少国家,见过多少风景,而是当每次面对人生难题,需要作出抉择的时刻,都听从——且只听从——内心深处的声音。虽然并没有活成父母期望的样子,没有活成社会规定的样子,而只是活出一个真实而完整的自己,即使磕磕绊绊,即使错误百出,即使头破血流,都可以无怨无悔。” 23岁到35岁,12年间,小鹏这个现实世界的“彼得潘”,揣着对世界与生活的好奇,在自己设定的“永无岛”上历险,阅青葱美好、看星辰大海,观落寞繁华、望太阳之光,把旅行的路走到极致。这12年时间,彼得潘却好像在不知不觉中也有了温蒂式的温暖结局。他把脚下的千山万水,途径的大山大河,从南美归来的仆仆风尘,最终走成了一条回家的路。远行与冒险的绚烂,被他撰写成《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这本书里温暖。彼得潘令人羡慕,但现在我真的更喜欢温蒂。真的`为彼得潘能飞翔也能回家暗自高兴。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说我自私,可我真的就是这么想,我希望彼得潘是有家的孩子。 初识小鹏是在很久以前,峨眉山脚下匆匆邂逅。我们一起吃饭时,他说要再回山上的寺院吃斋小住,并问起什么样的玉佛适合女性,要给妈妈求一个。那次之后,又有过几次短暂相遇,却也谈不上太熟识。他顺遂耀眼,散发光芒,身边总聚拢着许多人。而我并不是善于追逐的人,更多是站在远处,看他不停飞来飞去,仿佛践行与这世界早有的无数约定,忙碌又快乐。我想,果然是彼得潘,无拘无束、热爱自由,热爱飞,热爱未知新奇的冒险。 后来,觉察到他的脚步逐渐放慢。在束河过起半定居生活,又有一天,看到他几乎倾尽全力盖起个叫“背包十年青年公园”的“窝”。好几次看到他发微博和朋友圈,那个“窝”成为许多年轻人的乌托邦,他们在里面肆意笑着闹着、也一言不发躺着、大家在一起唱歌喝酒摇晃着。我想,可真好啊,在这里提梦想大概是不会被嘲笑的,你说你想去月球,也会有人真诚击掌,并预祝成功吧!那些年轻人举着酒杯,拿着烤肉,笑脸晃得人睁不开眼。不禁联想到自己,20岁时是不敢随便和陌生人奢谈理想的,什么要去南极看冰川,骑车去珠峰转转,徒步环游中国……好多想法要么直接去做,要么就烂在心里,否则别人一定会说,你吹牛逼吧你!所以,你能理解我看到小鹏分享那一切时,在心里小小的羡慕,小小的激动吗?! 我受邀去过一次小鹏在北京的家,是一个都市里普通的单元房,看上去他并不热爱那里。作为从他那里汲取过勇气与养分的人,我也偶尔会用庸俗的心态,替他担心。童话里,彼得潘一直在飞,现实中,人终归会累。温蒂累了可以回家,彼得潘累了呢,小鹏,你累了呢?!或许是真的——心安之处便是家,小鹏最后把家安在丽江束河,那个植入了他梦想的地方想必令他心安,令他笃定地写下“漫漫长途,终有归期”的句子。所以,你也能理解我看到小鹏在束河安家后的小小的心安吗?! 少年时的阳光明媚总会结束,生活与梦想的碰撞剧烈而激荡。十二年的过往一定会在他身上留下痕迹,无所谓好坏高下,那是不同的风景与心情。花四个晚上看完《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有碎碎念,有思考与反省,有旅途中的彷徨与狗屎运,也透露出许多为人儿女的感恩……而我大概是老了,看书时情绪和感动常常持续不褪,而故事与经历很快就模糊。最后一晚,合上书的一刻,书里提及的旅途故事、人名、地名已经不复确凿,但摩托车上张开双臂的切,在尘嚣长路上身后腾起的黄土,拉丁风情的乐音与吉他,还有书里花白头发的奥兰多谈及的那些小细节……电影书籍,新的旧的,动态静态,在脑海不由自主混搭叠加,大概是想忘也难忘了。 感谢小鹏吧,感谢他愿意书写这些现实生活外的世界,它们曾给予我些许能量,让我知道还有诗和远方,让我存有一丁点梦和想象,也让我努力成为自己目前的模样。最后,如果有幸,这些散碎的文字能被他看到,我还希望告诉他:“亲爱的,感谢你远行,欢迎你回家!”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三打白骨精》。这本书讲述了唐三藏带着四个徒弟去西天取真经。不幸的是他们碰到了一个妖怪,叫白骨精。她先变成了个小女孩,来骗唐三藏。没想到唐三藏有个徒弟叫孙悟空。他看穿了白骨精的阴谋,他把小女孩打死了,可白骨却的灵魂逃跑了。她变了两次还是失败了,可是第三次成功了离间记。最后,孙悟空听说师父被抓了,所以,孙悟空打死了白骨精。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的'力气很大,他也有正义感,而且他的武功也很厉害,所以我喜欢他。读《养花》有感篇1
读《回家》有感篇2
读昆虫记有感篇3
《论语》读后感篇4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篇5
读《养花》有感篇6
读昆虫记有感篇7
读《养花》有感篇8
读《回家》有感篇9
读《回家》有感篇10
读《回家》有感篇11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篇12
读《养花》有感篇13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篇14
读昆虫记有感篇15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篇16
《论语》读后感篇17
读昆虫记有感篇18
读《养花》有感篇19
读《回家》有感篇20
读《回家》有感篇21
读《养花》有感篇22
《论语》读后感篇23
读《养花》有感篇24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篇25
读昆虫记有感篇26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篇27
《论语》读后感篇28
读昆虫记有感篇29
读昆虫记有感篇30
读《回家》有感篇31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篇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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