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失明的福尔摩斯》有感(收集38篇)
来源:读《失明的福尔摩斯》有感 读完《失明的福尔摩斯》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失”的时候,要乐观,不要放弃,因为上帝为每个人准备了两扇窗户,当他关闭了其中一扇窗户时,他还会看你的表现,如果你坚强、努力,他就必然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户! 范洛虽然是个盲人,但是,通过他的辛苦磨练,终于锻炼出了异常敏锐的听力,只要嫌疑人一开口说话,他就能根据嫌疑人说话的口音判断出嫌疑人是哪个地方的……他还精通7国语言。所以范洛被誉为比利时警界“失明的福尔摩斯”。 我在电视里还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阿姨,那个阿姨虽然因为一场车祸失去了双臂,但用脚都能做得比我们更好呢!当我看见她的绘画作品时,我脑海不由自主地跃出一个词语“栩栩如生”。不仅如此,她的书法作品还在众多大型比赛中获得了冠军、金奖!可见通过努力,那些残疾人就会做得比我们更好! 这些故事,让我明白失去什么都不可怕,只要有信心、有勇气,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我坚信,只要以书为友,用一颗不断进取的心认真读书,获得的是一份知识,沉淀的是一颗浮躁心灵,油然而升华的是一种脱俗气质。 他,曾被称为“另类”作家、“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我特别喜欢他的动物系列小说,他就是著名作家沈石溪。我最近在看《狼王梦》。这本书不但讲述狼群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而且反映出了人类社会中闪烁的“人道”。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下公狼黑桑的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为了继承公狼黑桑的遗愿,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自己的狼儿成为狼王。可是造化弄人,先是一只狼儿死于冰冷的洪水中;又是大狼儿命丧金雕之口;再是二狼儿魂断捕兽夹;最终,小狼儿在狼群的争夺时死去,紫岚绝望了,只能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孙身上,而自己却为保护狼孙,和当年那只杀死黑仔的金雕一起坠入悬崖。令人敬佩的母狼用满是伤痕的.身体来培养五只脆弱的狼崽,用来悲痛的一生撑起家族的信仰,这样的生命沉重而又充满力量。 书中不仅呈现了不同的困境,还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描述了各种恶劣的环境来刻画母狼紫岚坚强而又挺拔的形象。我依稀记得作者这样写道:暴雨越下越猛,狂烈的山风像一把把尖刀在无情地宰割着狼崽脆弱的生命,沉重的雨粒像一把把钉锤在狠命敲击着狼崽稚嫩的躯体。生命的苦难与壮美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的眼前,一股热血瞬时涌上我的心头。 我努力地克服着内心的悲伤,而又暗自赞叹母狼的刚毅,母狼生命的强大在我的脑海中不停地回荡着。母狼的一生让我不禁感慨生命的不息、追梦的不止。同学们,就让我们共同打开这本充满力量的书,一起在生命的长河中,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吧!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爸爸妈妈就和我说亚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破案如有神助,那个时候我还不相信,结果当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全套,让我对福尔摩斯的态度三百六十度大转变。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让人惊奇,他能够只通过一个泥点的颜色、干度与硬度来推断出整个案件,以及作案人的职业与相貌等等。福尔摩斯的推断能力也是让人惊奇,别人几天几夜都破不了的案件,他十几分钟就响了出来。还没有丝毫错误。福尔摩斯,也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感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刚刚才见过面的人进行判断,还在侦破案件时还能将一团如乱麻的`线索快速整理归类,去掉虚假线索留下真线索,正义秉章,把那些狡猾凶险的罪犯捉拿归案。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波西米亚丑闻》,这个案件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如何策划一个计划,但是却被一位聪明的年轻女人轻松识破,这也让福尔摩斯对女人的看法重新改变。这个案件十分离奇,一波三折,令我感同身受。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作《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把我带进了书的海洋,让我过了一个意义非凡的暑假。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控案的故事。福尔摩斯,他用自己敏捷的思维和大脑,破解了许多的案件,帮助了许许多多的'受害者,也让我看明白了许多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坚持不懈和舍己为人的精神。福尔摩斯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从来没有放弃,并不惜一切代价,捉到那些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他那不舍生命,竭尽全力和邪恶势力做斗争的精神,十分值得大家敬佩。 在生活中有时候也会发生这样的事,一个小偷偷了一个人的东西。在场的人也看见了,但没有阻止。如果发生这种事,我们也要帮助那些受害者,阻止这种事发生。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后,我感到非常愤怒与惋惜。 圆明园内,有金碧辉煌的殿堂,有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有象征着热闹街市的买卖街,也有象征着田园风光的山村乡野。可是,英法联军肆意在院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三夜。现在,美丽的圆明园已成为一片灰烬。 圆明园已经毁灭了,而作者为什么要用大量笔墨来写昔日的辉煌呢?因为这样写能够引起我们对它的向往,对它的热爱与骄傲。而美丽的东西被英法联军肆意掠夺、践踏了。这样安排更能激起我们队侵略者的痛恨和队祖国的热爱。 这些侵略者在中国的土地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见到中国人就杀,见到中国人就打。一座举世闻名的`世界文化宝库,汇集了多少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啊!可就这样在侵略者的魔爪下毁于一旦。 侵略者是多么的野蛮,多么无耻、多么贪婪、多么残暴啊!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振兴中华,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一篇课文,我的心情十分悲痛。 1860年,刚刚建好几年的著名皇家园林圆明园遭到了英法联军的毁灭,此后为了销毁罪证,18日与19日他们又在园内放火,使一座举世闻名的'园林残缺不全。 这群无耻的强盗,他们烧掉了我国的宝物。多年后,他们竟然还用天价数字来拍卖这些珍贵的宝物。这些,无论是在哪一个中国人眼里,都会被激怒的,而那些仗势欺人的强盗正乐滋滋的数着一叠叠的钱。 作为一个中国人,在痛苦、悲伤的同时,也要想想我们被欺负的原因——中国太落后了。 所以,我们从现在开始要勤奋读书,长大后要更好的报效祖国,更好的建设祖国。不是要改变“东亚病夫”,而是身为人,就要有尊严,同样,一个人拥有尊严还不够,我们要的是一个国家的每一个人都拥有尊严!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同学们,让我们将那悲痛化力量,作为我们前进的动力,去报效祖国吧! 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积累知识、增长智慧。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很难想象没有书的日子会是多么的无聊! 我最喜欢的书有两类:第一类是侦探方面的书,比如说《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这本书以错综复杂的情节、曲折离奇的侦探方法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深爱着这本书。每当我翻开这本书、读着一个个的片段时,我感觉我正在和福尔摩斯一起来到了现场,和他一起分析案情、侦破案件、追踪凶狠狡诈的凶手。我很佩服福尔摩斯遇见案情后的大胆、冷静和勇敢,他的博学多才、思维慎密和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更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随着和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我的思维越来越严谨、考虑事情也越来越周到了。我的学习也更上一层楼了!在家中,我帮爸爸妈妈考虑事情,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小大人’了! 另一类是动手实验的书,《让孩子着迷的77X2个经典科学游戏》这本书我很喜欢,书里讲了很多个科学游戏,让我们来动手实验。其中有很多有趣的实验,杯子倒立不漏水、纸杯不着火、易拉罐自动变扁等,你们相信吗?我也不信,于是我带着满脑子的疑问和强烈的好奇心在这本书的带领下去验证书中一个个实验,结果让我目瞪口呆,它们竟然都成功了。这本书让我领略到了自然科学的神奇,增强了我的动手能力,更加坚定了我多读书的决心。 我以后还要多读书,读好书,不断积累知识,激发灵感,让我的思维之泉永不枯竭,永远流淌,使我的梦想插上翅膀,飞向知识的天堂! 早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不错,今日一读,果然非同凡响!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解各种奇案的过程! 书中这样说到:“福尔摩斯在遇到一个不解的问题时,他会几天甚至一个星期不吃饭,直到解开问题或十分确信自己掌握的证据还不够充分,不能定案时,才肯罢休!” 再想想自己,遇到一个难题,如果实在解不出来,就会心灰意冷,脾气也暴躁不安,实在感到万分惭愧呀! 别人问福尔摩斯为什么破案又快又准,福尔摩斯只会回答他一句话:“源于青年时期的勤奋”。 人们都称福尔摩斯为破案天才,并都想让自己成为天才,但是,如果没有辛勤的汗水来灌溉,“天才之园”是不会开出任何美丽的花朵。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天才源于勤奋”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一个受益匪浅的`道理。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军官,保卫国家。首先,我要认真学习,加强锻炼身体。我坚信,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自己的理想一定会实现的。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的结构严谨,情节波折起伏,引人入胜,丝丝入扣,生动形象的讲述了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的探险历程,生动的语言使人认识到一位技艺高超,有强大推理能力的传奇人物——福尔摩斯,同时也展现了这一时期壮丽的社会动态和人民的日常生活。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rk·Holrnes),他一生破案无数,断案的经验丰富,能从细微处发现大问题。夏洛克·福尔摩斯推理时通常采用的是细致入微的观察,看人先看手,再看膝盖和袖口,然后对观察到的进行整合分析,进行中,他平淡自若,仿佛和你谈话一般,然后得出结论,他那灵敏的身手,缜密的心理,精密的分析,细致的'观察,敏捷的思维都让人叹为观止。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思维呢?其实很简单,从现在开始,我要上课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专心记忆每一个知识点,让我把其深刻的记忆,烙印在脑海里,同时,我也要每天刻苦学习,奋发图强,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用学时武装自己,更要利用有限的时间,不要使时光虚度!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客观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在逛书店时,我的眼睛忽然一亮,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连忙掏钱买了它,回到家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每次破案的过程。在这本书中,还详细介绍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识时的情景以及福尔摩斯个人情况。 我最感兴趣的是《银色白额马失窃》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匹名驹失窃,而很多人下很大的注,说那匹名驹会败给第二名驹。而福尔摩斯调查出来的结果出人意料,居然只是对马脚进行手术,让它跑得慢,最终没有得逞。(对马脚进行手术,那些下注名驹输的,就可以胜利了) 我每次在考试、生活中总是不够细心,总是会错一些计算题或很简单(学前班都会做的.题)。在生活中常常因为不够细心,而做错事。如果把这些案子交到我手上,不知要出多少冤假错案呢!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粗心的错误,自己也受益终身啊! 一本好书就像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只有多一朋友,才能学到更多知识,才能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只有多一些家人,才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人如果不读书,就像没有了手和脚,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才能汲取到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世界名著是人类伟大的精神财富,为我们翻开一扇扇兴趣的大门。这其中有许多我喜欢的书,例如:《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昆虫记》、《水浒传》等等,但我对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格外青睐。 《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是由《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及《归来记》等四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构成的。《血字的研究》讲述了摩門教的严酷和主人公为复仇而锲而不舍的经历,奠定了福尔摩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与恐怖的思想根底。《四签名》这个故事真实地表达了财富欲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通过人们对宝藏的拼死追逐、疯狂复仇来加以表现,意义深刻。《冒险史》中最经典的是《五个橘核》,它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结构环环相扣,展现了福尔摩斯的卓越才华。而《归来记》中福尔摩斯放走了为爱人而布置谋杀现场的水手,帮助了为爱情而险些犯下大错的贵妇,让我们看到了福尔摩斯闪烁的人性光芒。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令我钦佩,他的推理能力及超强观察能力也非常人所及。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正需要这种“关键时候不掉链子〞的意识,冷静的头脑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不能说福尔摩斯是十全十美,也是“十全九美〞了。他是我们的典范,我们要向他学习。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青铜有大叫一声:‘葵——花’当时阳光倾盆,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空中滚动着的那轮金色的天体……”假日的清晨,独自一人坐在花园里,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感受着温暖的阳光,但在不知不觉之中,有一颗晶莹的泪珠滑过我的脸颊,落在书本的最后一页上。 书中的故事让我深深着迷: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大麦地村庄生活,孤独的她认识了一个叫青铜的男孩。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在缓缓流逝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小同心协力,艰苦却又是快乐地生活着。当洪水、蝗灾来临时,他们从容坚强地面对这一切。葵花12岁那一年,命运又将她召回了她的城市。失去妹妹的青铜,一直坐在草堆上,遥望葵花离去的地方,并在文中发出让我震惊的生音! 葵花在父亲繁忙的时候,是孤单的,她心中那份深深的寂寞让她拥有了一份与同龄女孩不一样的.想象空间。正如书中写道:“一只鸟拥有天空的孤独,一条鱼拥有大海的孤独,一匹马拥有草原的孤独。”但此后她认识了青铜,青铜当她为妹妹,比亲妹妹还亲的妹妹。他总是无微不至的呵护葵花,因为爱着妹妹,他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因为爱着妹妹,他顶着葵花站了一个晚上,让葵花好好看马戏;因为爱着妹妹,她为妹妹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项链,青铜,一个哑巴男孩,对葵花的感情竟如此深厚,怎能不让我感动呢? 人生道路上的阳光,到底哪一丝阳光最耀眼?我认为就是知恩图报,在葵花孤单无依的时候,是青铜收留了她,给了她一个温暖快乐的家,而葵花也是懂事的,懂得报恩的好女孩。她知道家里穷苦,所以她经受住了诱惑,没有向家里要钱拍照,他知道哥哥渴望上学,所以她教青铜认字,她知道奶奶生病,家里没钱治病,所以她便只身一人去江南检银杏。是的,学会感恩,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情操。我们从蹒跚学步到上学读书,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点滴,都满载着亲人对我们的期望和辛勤付出。亲人为我们撑起幸福的蓝天,为我们插上理想的翅膀,建起知识的森林。因此,我们必须对他们有感恩的心。即使是做一次家务活,送一张卡片,说一句问侯,都是对他们所付出爱的尊重。 葵花,一个城市女孩,却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当洪水汹涌地涌向村庄时,当蝗虫大面积地从头顶飞过时,这些灾难,这些困苦,葵花非但没有悲伤,没有抱怨现有的生活状况,而是以乐观向上的态度快乐地生活着,享受着这一切。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所需要学习的吗? 曹文轩曾经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觉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达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人生的成长道路是坎坷的,曲折的,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和痛苦,它们就像生长在道路中央的荆棘,它阻挡着我们前进的脚步。你若能够勇敢的披襟斩棘,前方便会一片光明,否则,只有放弃或失败。 当一次次被挫折打到,都要重新爬起来。仰望是星空,会发现流星是如此渺小;眺望草原,会发现小草是如此柔软;凝视大海,会发现小水珠是如此不堪一击。如果没有挫折,就没有小草顽强的生命;如果没有挫折,就没有大海的汹涌澎湃;如果没有挫折,就没有花儿绽放的美丽。倾听来自远方的声音。遥望远方,大声地喊出:“挫折,快来吧!” 张海迪的事迹让我深深感动:她自幼严重高位截瘫,几次濒临死亡边缘,身体十分虚弱。可是当她面临人生对她的考验时,她并没有放弃,而是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现实。她学会了四种外语,并攻读了大学和研究生课程。为了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她先后自学了十几种医学专著,为群众无偿服务。正如一句话:种子不落在肥土而瓦砾中,有生命力的种子觉不会悲观叹气,因为有了阻力才有磨练。 只有你经历过挫折,面对现实,不逃避,你才会变得坚强。人最初就好像一粒种子,当它往上生长的时候,碰到了石块,石块就像是挫折,如果不能坚持向上地继续生长,那么就永远不能发芽。如果能够冲破石块,它就能慢慢向上生长,发芽,渐渐长成一棵大树。也许很多人希望自己的人生能顺利一些,少一些痛苦和挫折。因此他们从小就娇生惯养,太过于依靠父母。长大后他们仍旧如此,永远成不了真正的强者。 在成长的道路上跋涉的人们,不管遇到了怎样的挫折,请谨记青春的誓言:当挫折来临的时候,请不要抱怨。因为啊,它是生活的雕刻刀,承受它,当磨难结束的时候,我们的个性就得到了完美。 她,干校唯一的孩子,幼时丧母,因为爸爸的溺亡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他,大麦地的哑孩子,因为一场大火失去了言语——青铜。 两个人本是两条平行的单行线,相隔甚远,却因为一条线发生角度的偏差,让他们交错在一起,成为了兄妹。他们在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起接受命运的嘲笑。 青铜啊!你在家庭只能提供一人上学时,用一个小把戏把机会给了葵花;当妹妹没有灯光写作业时,你用萤火虫制成南瓜灯;马戏团来了,你让葵花骑在你的脖子上,自己却是一头汗津津;妹妹演出没有项链,你神奇地用冰凌吹出闪闪的冰项链。你啊,对妹妹对这个家尽了心力。 葵花呀!所有的人都如此喜欢你,因为你的懂事,你的善良。你下定决心教哥哥识字,用各种奇特而充满智慧的方法,让哥哥得以在众人目瞪口呆之中在墙上写下“我是大麦地的'青铜!”;你甚至用考试不及格不去上学,只为了给家里省下钱;你独自一人去江南捡银杏,为了挣钱给奶奶治病,当你从口袋里抓出两大把面值很小的钱,对奶奶说:“我挣了很多很多钱!”的时候,让人为之动容。 青铜葵花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可是,命运再一次开个玩笑,它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但是,这并没有让这份纯粹圣洁的感情从此阻隔,失去妹妹的青铜望着芦荡的尽头,居然开口说话,高喊一声“葵——花!”命运在这里被打得支离破碎。 命运如此多娇,引无数凡民竞折腰。当今,有这么多人一味的相信命运,一味的求神拜佛,希望日子过得好一点。可是,他们并没有想过生活是可以靠自己改变的,重要的是有没有屈服于命运。因为命运是在自己手中,信就有,不信就没有的东西。雨果曾经说过:“命运是一个乔装打扮的人物,没有比这张脸更会欺骗人了。”命运总是拨弄人,也可以觉得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人们总说这孩子命不好,青铜与葵花之间的纯真牵动人心,美丽的痛苦,不就令人无法忘怀吗? 对于我来说,这人生,又怎是命运了得。人生是一个圈,有的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画出的圆圈,他们就是不知道,圆上每一个点都有一条腾飞的切线。 “当命运递给我一个酸柠檬时,让我设法把它制造成甜的柠檬汁。”这是我的座右铭。曾经的我,一遇到刮风下雨打雷就立刻躲着不出来,总觉得定有劫数,无非是自我恐惧罢了。 现在的我,总站在风浪口,迎接着挑战,因为心中有一个信念在支持着我,那就是“怎是命运了得”我不再懦弱,苦难是必然的,痛苦是必须要经历的,终于站起来,面对着所谓的命运…… 眼前,再次看到青铜和葵花之间无言的交流,真挚的眼神;耳畔,又听到吐词不清的“葵——花!”;心中,又为他们的纯真感动。 《青铜葵花》读后感3 我利用暑假把《青铜葵花》看了一遍。《青铜葵花》是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书中讲的是一个城里的小女孩葵花和大麦地的小男孩青铜之间的故事。 在青铜五岁时,大麦地里忽然发生了火灾,正在发烧的青铜躲在妈妈的怀里吓得瑟瑟发抖。从此,一个说话口齿清晰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哑巴。只能用手势表达意思。 葵花生下来就很好看,很漂亮,皮肤又白又嫩,身上有一股奶香味。可是,葵花很不幸,在很小的时候,爸爸就被水淹死了,妈妈生病死了。干校的人把葵花送到大麦地,也就是青铜住的地方。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收养她。过了一个上午,青铜家终于把葵花收留了。尽管青铜家很穷,但是他们的家人已决定: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把葵花带好。 葵花在青铜家住了一段日子,渐渐的与他们家人有了感情。葵花很懂事,学习也很刻苦,成绩也挺好的。又一次,学校里每位学生交钱拍照片。葵花也想去拍照,可是因为家里没有钱,所以葵花就放弃了。这件事被青铜知道了,他们家决定攒钱,让葵花去补拍一张彩色照。 还有那次跳舞比赛,妈妈把她以前的衣服让奶奶改一下,给葵花穿。到了学校,老师说如果戴上银项链就好看了。葵花向同学借,人家不借,青铜知道后,用冰为葵花做了冰项链,在比赛时,冰项链一闪一闪,发出了亮晶晶的光,美丽极了…… 过了些日子,城里人把葵花带走了。青铜很难过,每天不吃不喝,等葵花回来。有一天,青铜突然看见了葵花的影子,他大喊一声:“葵花!”青铜竟然开口说话了。虽然讲得含糊不清。 在书的最后,我看见了罗曼·罗兰的一段文字: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姐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位叫梅丽·摩斯坦女生在自己父亲失踪之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包裹中每次都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很传奇的密谋。——题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这本书我已读过很久了,大概是一年前,因为喜欢曹文轩的作品就想把他的著作看个遍。当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眼泪已盈满眼眶,被小说表达的真情和人间至爱深深的感动着。 青铜是一个因病致残的哑巴,虽然他不能说话,但是他的内心是聪慧丰盈的,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懂得如何去爱护一个人,去帮助那个需要帮助的人。于是有了他与葵花的第一次相遇,他的善与嘎鱼的恶作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愈发显得这个骑在牛背上的男孩有了小英雄的影子,这给葵花和爸爸留下非常好的印象,当然也确实是青铜救了花一般可爱稚嫩的小女孩葵花。从一开始,青铜就是葵花的恩人,就是上天派给葵花的天使,尽管是一位断了一只翅膀的天使。 五岁那年,连续五天的高烧夺走了青铜说话的功能,从此青铜的世界改变了,他没有正常孩子上学的权利,陪伴他的只有奶奶温暖的大手和一头水牛。爸爸每天忙碌的工作无暇陪伴葵花,在五七干校葵花是个没有伙伴的女孩。于是两个孤独的孩子隔着一条大河相伴相依,这时我想起了北宋李之仪那句话“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虽表达情感不同,但隔江相望的意境是如此相似,书中写到清纯的目光越过大河,那便是声音,目光化作声音,这是青铜与葵花之间默切的交流和沟通。看!以大河为界,在岸边,两个美好的孩子用世上最干净的目光对视着,不能发声的青铜上想出各种方式哄葵花开心,先在芦苇岸边演出一场骑牛奔驰秀,这种跑动威武雄壮、惊心动魄,精彩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任何一场马戏表演;有时用芦苇做成口哨,站在牛背上,吹出悠扬动听的旋律,葵花担心他掉下来,他竟然倒立在牛脑袋上将两条腿举在空中,一会儿并拢一会儿分开,葵花入迷的看着,青铜突然从牛脑袋上滑落了下去,跌进烂泥塘里,站起来浑身都是泥,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样子滑稽极了,葵花笑了,用歌声表达着快乐的心情以及对青铜的感谢之情。 作为雕塑家的葵花爸爸,他一生最成功的作品就是葵花—-用青铜制成的葵花,葵花是爸爸灵魂的一部分,所以他给女儿取得名字也叫葵花,也许是爸爸对葵花的爱之深,注定了他与葵花之间,是生死之约,是不解之谜。爸爸最后在欣赏了最美的葵花后,在水中挽救葵花画作时,与葵花一起飘零而去,永远的离开了。在这段中有很精彩的描写,读到这些精彩的片段,我真想飞到野外立即去看看那些美丽夺目的葵花。书中写到:“这是一种多么奇异的植物,一根笔直的有棱角的长茎,支撑起一个圆圆的花盘,那花盘微微下垂或薇薇上扬,竟如人的笑脸...它将它的面孔,永远地朝着神圣的太阳。它们是太阳的孩子。整整一天时间里,它们都会将面孔毫不分心的朝着太阳,然后跟着太阳的移动,而令人觉察不出的移动。在一片大寂静中,它们将对太阳的热爱与忠贞,发挥到极致...花盘优雅而丰厚,背大致看上去为绿色,但认真一看,中心地方,竟是嫩白,像是人的肌肤,凝脂一般的肌肤。每一瓣花瓣都有一片小小的叶托,那叶托为柔和的三角形,略比花瓣矮一些,一片连着一片,变成了齿形,像花边。真是讲究的很,花盘并不是平平的一块,而是向中心逐步凹下去的,颜色也是从淡到浓,最中心的为毛茸茸的褐色。就那么一株,却似乎读不尽它似的。”这是爸爸对葵花细致入微的观察,唯美而感人,让我有一种向往,去到一片葵花地抑或仔细的看一株葵花,静静的欣赏这忠于太阳和光明的植物,曾几何时,这不过是一种司空见惯的植物,但是当文字赋予它灵性的时候,它就具备了某种精神,让我们膜拜。在艺术家的`眼里植物是美的,女儿更是,“他将女儿放在床上时,常常会看到她的嘴角绽放出一个甜甜的笑,那笑就像水波一样荡漾开来,那时,他觉得女儿的脸,是一朵花,一朵安静的花” 做青铜葵花的爸爸走了,爱女儿的爸爸永远离开了本来就孤独的葵花,成了孤儿的葵花站在了大麦地的老槐树下,等待来领养他的人,她对未来的命运懵懂无知,无助而迷茫,“老槐树的叶子,已被秋风吹黄,风大些时,就会有几片落叶飘下来。有片落叶掉在了葵花地头发上,站在她身旁的阿姨,就低头用嘴去吹这片落叶。她的头发在那股小小的气流下,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漩涡。葵花不知道有什么东西落在了她的头发上,当阿姨用嘴去吹时,她缩起了脖子”。作者凭借柔软的笔触和敏感的心绪定格了这一瞬间,一个乖巧、惹人怜爱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在青铜倔强的恳求和奶奶勇敢的争取下,贫穷善良的青铜一家人领养了孤苦无依的小女孩葵花。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圆明园,一个极其繁华的游园,它在清朝最鼎盛的“康乾”时期建造,在地大物博的的.京城之中,它可谓是皇家园林之冠。 曾经的它,金碧辉煌;曾经的它,微风轻拂;曾经的它,百花争妍,曾经的它;鸟语花香。 可惜,这一切在1860年10月6日化为了泡影,英法联军入侵北京,闯入圆明园,将园中珍贵文物全数掠走,然后放火烧园,将罪证一一销毁。一夜间,圆明园的富丽堂皇消失不见了,更多的是凄凉和悲哀。不久,奉命留守的恭亲王奕忻承诺了侵略者的一切条件,分别与英、法、俄诸国交换了《天津条约》文本,签订了《北京条约》。 但此时,作为一国之主的咸丰和慈禧,却逃去了承德避暑山庄。其实不然,追根溯源,从慈禧垂帘听政开始,官场腐败成风,让前朝的漏网之鱼有机可乘。一时间,送礼行贿已成气候,整个朝廷的框架已散,官员个个懒懒散散,安治也是大问题,清朝迟早灭亡,所以此次圆明园的毁灭,也对日后清朝的衰败做了讽刺和暗喻。 其实,圆明园之灭,还是证明了清朝不强大,要在优胜劣汰的社会生活着,必须要有自身的强大。 葵花,青铜。暖调与冷调相结合,是如此气韵无穷,生机盎然,肃穆一片。他们一个是失去双亲的孤儿,一个是没有语言组织能力的哑巴。面对突如其来的苦难,他们都坚定地迎向那看似永远都不会退却的风雨。从容的,平静的,坚韧的,在痛苦的黑夜里,经历暮草茫茫,簌簌风雪。等待着在春暖花开时节里抽出新芽,开出芳香四溢的花儿...... 此书主要讲述的是:在一次偶然机遇下,农村里的哑巴青铜与城市的女孩葵花结成兄妹,一起在乡下过着贫苦的生活,一起经历了苦难与痛苦。之后因宿命使得葵花不得不与青铜分离。青铜因情感的不舍令他下意识地喊出那一声:“葵——花!” 《青铜葵花》字里行间皆透露着大大小小的,或深或浅的亲情。其中的真挚情感连成串儿,接成片,似一篇纯净至极的童话,又似晶莹而剔透的露珠。纯净中透露出痛苦,晶莹中显示出忧伤。那份痛苦中流露出的美显得更加的深厚,更加具有无穷的韵味。读罢此书的我心里可谓是一股子的难受,这情绪一直蔓延到心口的深处,拨动着我那根深藏的心弦。一下,又一下,不断冲击着我的神经。一不小心眼窝一热,几乎眼泪就要流出,可它也只是在眼眶中打转,终究是没能哭出来。只是心里堵得慌,闷得慌。特别是读到青铜的奶奶逝世,葵花离开,这种情绪、感觉,便是更为强烈了。 青铜很孤独,这种难以与人言表的心灵痛苦,不被大众理解的孤寂,就如天山雪莲要独自面对冷寂无情的寒霜一样。他原本以为他会这么无趣地过完此生。可是直到一名叫葵花的女孩走进了他的世界,这一切似乎都改变了。原是荒芜,冰冷,寒风料峭的世界,因为她的存在,让天地间都变化着,万象更新。如暖阳,使得万物尽枯的景象变得鲜活,变得生气盎然,一扫之前的了无生机。阳光四射,世界一派明亮。每个角落都流淌着浓浓的属于生命的味道,令人感到温暖,感到陶醉,使得精神为之振奋。 虽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相同的树叶,没有完全相同的人格个体。但在这个世界上却存在着一种极其相似的心情、同样的孤寂。正因为这种孤寂,令本住在河岸两面的他们产生了一种若隐若现,不明其意的缘分。在这动荡的年代里,他们相依为命,他们的心紧紧地连在一起,一点风都透不进去。他做了十盏南瓜花灯,只为葵花好夜里读书用。为葵花挖芦根吃,即使自己已经饿得两眼发黑,也不舍得尝一口。为葵花能照张相片,他冒着凛冽的寒风与簌簌风雪站在街头卖着芦花鞋。青铜的倾情付出让我感动之极,那是世间最纯净的情感! 面对突如其来的水灾,蝗灾,他们每个人,都是坚定的迎向那看似永远都不会退却的风雨。从容的,平静的,坚韧的,在痛苦的黑夜里,经历凛冽寒风,簌簌风雪。等待着在春暖花开时节里抽出新芽,开出芳香四溢的花儿。我想这也许就是面对苦难时,应有的优雅风度吧。 苦难几乎无法避免。坎坷、失落、波折。这差不多是每一个人必须经历的。但,我们却忘却了。我们陷入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世界里。我们追求着快乐,却忽略了苦难对生命的价值,忘记了我们面对苦难时该有的风度。面对突如其来的苦难,我们大多显得束手无策,叫苦连天,这样的我们是如此不堪一击。也曾出现过许多孩子或是成年人因为某种压力而选择了轻生,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你都有勇气去死,为什么没有勇气活下来”?“你这样对得起辛苦养育你的父母吗”?翻看着这些网友的`评论,无非是谴责,或是从各方面说着为什么会使这个孩子悲剧的社会进行着检讨。可是我们却从来没有站出来对这个孩子承受苦难的能力与理解进行反思,哪怕只是一点点。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无法避免的。我们的人生路不可能是平平稳稳的。而我们该做的,便是面对苦难时保持的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看看青铜一家经历了多少风雨啊,可他们却从未有半点怨言。他们一家人齐心协力,艰难、困苦却又快乐地度过了多少岁月。 青铜,是经过非常久的时间里锻造出来的,散发着古朴又清冷的光泽。不管经历多少苦难亦是挫折,始终如一。葵花,有阳光的气息,如此的温暖,透露的是浓浓的生气,那么令人陶醉。冷调与暖调相结合,给人无限的深意。在痛苦的黑夜里,青铜,葵花,经历着暮草茫茫,簌簌风雪。依旧从容,平静,坚韧的挺过寒风的折磨,保留着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这种在痛苦中盛开的美,是最为耀眼的。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让我感到非常愤怒,当时民国政府也太腐败无能。我不禁从心底里树立发奋图强,立下报效祖国的伟大宏愿。 圆明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了北京,进入圆明园大肆洗劫,他们把能搬走的搬走,不能搬走的毁坏,最后为了销毁罪证,甚至一把火把整座圆明园烧毁,大火烧了整整三天三夜火苗还在飞窜。世界园林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圆明园在一把火中化为灰烬,让全世界盛赞和平、热爱艺术的人民为之惋惜不已。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懊悔起自己的一些不求上进。那时一天放学回家,我把书包一扔,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动画片中,不知不觉我进入了动画世界。突然,空中传来一声严厉地喝问:“你的作业完成了?”我恍然回神,妈妈下班回家了,赶紧拎起书包跑进书房做我的乖孩子。 晚上九点多钟,我的作业还没有完成,瞌睡虫却已经来向我报道。我扭头向客厅看去,正迎上爸爸那严肃地神情。当我把《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背熟练拿给爸爸签字时。爸爸深沉地问我一个问题:“孩子,圆明园为什么会被付之一炬?”看着我深思地表情,爸爸接着说:“老师一定告诉过你们,因为当时祖国太落后了。那你知道应该怎么样才能够不让这耻辱的一幕不再重演呢?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知耻而后勇。只有全国人民努力奋进,励精图治,共同建设一个繁荣、富强、伟大的'祖国,才能够雪耻,才能够屹立于世界之林而不倒!”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道理,从明天开始,不,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将来用自己渊博的知识来建设祖国,让自己的祖国强大的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撼动它! 生活中,困难无处不在。在困难面前,我们应鼓起勇气,去扼住困难的咽喉,而成功,将在不远处等待着你的到来。 ——题记 善良的葵花,淳朴的青铜,宁静的大麦地,茂盛的芦苇荡,这些人、这些景,在曹文轩老师的笔下慢慢鲜活起来,构成了一副美丽的画卷——《青铜葵花》。轻轻翻开这本书,质朴的语言萦绕心间,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却又实实在在地品味到了那一抹纯洁的美和一股淡淡的悲伤。 细细回味,心中不禁涌起一阵阵感动。女孩葵花不幸丧父,青铜一家人在经济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收留了她。兄妹俩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纯美的文笔后是真挚的友谊。为了给奶奶治病,一家人拼命挣钱,细腻的文笔后是温暖的亲情。合上书本,眼泪早已溢满眼眶,心头还回想着大麦地往日发生的一件件事。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大麦地都挺了过来,特别是大麦地被蝗虫重创,粮食所剩无几时,村民们勇敢地正视困难,团结一致地向厄运作斗争,寻找出路和方法,绝不放弃。这是一种怎样的大麦地精神!——当困境来临时,人们坦然面对,无所畏惧!竭尽全力,战胜困难,最终到达成功的彼岸。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思绪飘到了今年冬天北海道那惊险刺激的滑雪之旅。 最初的两天,由于技术并不娴熟,我一直在雪山上的初级道滑行。初级道坡度小,长度短,加上滑的次数多,时间长,练起来比较轻松。第三天,难度急剧增加,我们坐缆车来到了一条滑道,这条滑道在中级道的行列算是比较难了,弯弯曲曲,无边无际,让人看了不免胆战心惊。我下了缆车,熟练地滑到了起点处,一些滑雪高手潇洒自如地滑下去,我不禁心生羡慕,更多的滑雪新手则连连退后,面面相觑,无边的恐惧向我袭来。我探出头去,努力地想查看一番地形,无奈山高坡陡,前方的道路仍然是个未知数。我倒吸一口凉气:“好险!”求助般地望向爸爸。爸爸拍了拍我的肩膀:“加油!”说着,自己便一下滑了下去。一两秒钟后,隐隐约约传来“嘭!”的一声。我的心一紧:“不会是爸爸……”我越想越害怕,连连倒退几步,打起了退堂鼓。不行不行,这么高的峰,我一定会摔得眼冒金星的'。一旁的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去正视困难,战胜困难!”妈妈有力地掷下这句话,也“嗖”地滑走了。我沉默了!《青铜葵花》中大麦地人在面对困难时的所作所为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尽管遇到了难以想象的蝗灾,但人们仍然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困难,不彷徨,不退缩,勇敢无畏地去挑战困难。因为有一种厄运打不垮的信念支撑,才让人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跟大麦地的生死危机相比,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 内心短暂地挣扎后,我深吸一口气:“不要怕,深呼吸,只要尽力,一定能成功!”我一咬牙,双手紧握雪杖,整个人重心靠前,“刺溜”一下滑了出去,拐着“S”形的大弯进行缓冲。我终于体会到了“飞”一般的感觉。越过一个陡坡后,坡度慢慢变缓,但滑道中间开始穿插生长着零星的杂草和树枝。我小心翼翼地躲避着,毕竟,我可不想摔个大跤。前面几根树枝都被我巧妙地避开了。糟了!正当我准备加速时,半路突然斜杀出一根树枝,我要躲不过去了!若一直保持“S”形大弯前进便会恰巧撞上它;若此时突然转弯,必会撞上前面的人;就算是急刹车,惯性也足够让我摔出去了。怎么办,怎么办?这时,我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了大麦地人在遇到猝不及防的困难时从容不迫的表现。“冷静!你可以的!”是啊,大麦地人在面对困难时能找到那么多条出路,懂得灵活变通,既然如此,我也一定可以!我的大脑飞速运转着,同时迅速地扫了一眼四周。我右腿慢慢发力,稍稍调整了一点运行的角度。虽然会撞上另一丛小草,但明显,那零星的几根小草又短又软,似乎弱不禁风,比撞上树枝好得多。打定了主意,我控制着脚下的速度,方向偏移了!我舒了一口气,但仍不敢松懈,生怕由于撞上了软软的小草而摔倒。终于,一阵颠簸后,我稳住了。“耶!”我的心中泛起一阵阵的欢乐。 继续前进,我来到了滑道中最难的一段。一段接一段的陡坡,丝毫不给人以喘息的机会。为了减少颠簸,我放慢了速度,原本两块平行的滑板渐渐变成了大三角形进行减速。我神经紧绷,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耳畔不时传来其他滑手的摔倒声。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慌乱,要保持沉着冷静。几个大陡坡过后,终于到了一些缓冲的小坡。经过了前面几段的历练,接下来的滑道我自然是手到擒来。滑雪让我享受到了酣畅淋漓的快乐。当我滑到终点时,妈妈已经在等我了。 我望着妈妈,开心地一笑。妈妈微微一笑,慈爱地摸了摸我的头:“不错,终于战胜了困难和恐惧的心理!以后还有更多更难的事在等着你,不要退缩!加油!”“嗯!”我坚定地点了点头。通过这次地磨练,我更加明白了《青铜葵花》所带来的启示:在困难面前,我们应鼓起勇气,去扼住困难和厄运的咽喉,而成功,将在不远处等待着你的到来。 在《青铜葵花》中,还有许许多多感人肺腑的事情,它们或多或少都会带给你非凡的感触,而这些,都在等你翻开这本书,去进一步地探索那些美好的品质…… 你是否听说过《狼王梦》?你是否知道他的作者?你是否被其中的故事感动?今年的暑假无意中接触到一本书——狼王梦,了解到他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的感触颇深,其主要讲述母狼紫岚关于责任、关于母爱、关于梦想的故事! 故事主要描述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大公狼的遗愿,努力训练存活的4只小狼,可最爱的黑仔被金雕吃了,两个儿子也在意外中死去,只剩下唯一的女儿媚媚,紫岚为了子孙的安全,和金雕同归于尽,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宝宝,紫岚的子孙能成为狼王的愿望得以延续。 我想没有一位母亲舍得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可是面对强大的敌人、同类的竞争,想要变成狼王,完成丈夫黑嗓的愿望,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让孩子们早日明白,在激烈的环境竞争中,适应生存的法则优胜劣汰,不断的强化自己,想要达到种族的顶端,成为优胜者,必须经受得住各种残酷的考验,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我们人类眼中,狼是狡猾的、冷酷的、无情的动物,但是在作者的笔下,无不看到紫岚的智慧、大胆,为孩子们付出一切,为梦想飞蛾扑火,他让我们认识到大自然中包括人类的所有动物的伟大与坚强,责任与爱! 现在社会中,许多孩子成为掌上明珠,温室里的花朵,不知道社会的残酷,不了解活着的压力,不体谅父母的艰辛。纵使现在人类社会没有大自然中的残酷。我想我们也应该努力学习,力争上游,每位家长都有着紫岚的心愿,我们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增强体力,不断的进取,长大后才能立足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希望我们都心存感恩,怀揣梦想,不畏艰难,勇往直前! 我以前最不喜欢读书,但从我一次生日后,我就爱上了读书。那一天是我11岁的生日,妈妈一早就订了蛋糕,买了礼物,约齐了亲朋好友在晚上开生日派对。在晚上,那些亲朋好友送给我的礼物都是好吃的、好玩的,但奇怪的是妈妈给我的却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给我,让我一天读一遍,而且要读到能背诵的程度。我奇怪的问妈妈:“妈妈,为什么要送的我一本这么厚的作文书给我呀,而且要每天读一篇作文,还要让我读到能背诵的程度呢?”妈妈回答:“你的作文不行,要多读作文才能写好的。” 从此,我每天都读,每天都背。终于有一次,我苦练这么久的成果终于在一次考试之中表现出来,我把作文中的好词佳句用在作文上,老师在我的作文上写了鲜红的一个“优”字,而且还写了许多赞扬的评语。我激动不已。真是要感谢我妈妈送给我的那本作文书,才可以拿到这么好的'成绩。从此,我更爱读书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我要以书为伴,活出精彩的人生。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辰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打开你的书,让你走进书本里去,或者做一个梦,或者给思想洗一个澡,或者去寻求无价的人类的聪明才智。读书中,我们提高;读书中,我们快乐;读书中,我们收获。 总喜欢翻看一篇篇隽永的小品,芳香;天然;浓郁;悠长。总喜欢阅读一本本有趣的故事书,神奇;新鲜;美丽;动人。总喜欢坐在图书馆的排椅上享受书的馨香。那种感觉,就像走进了上帝的伊甸园,你大胆地摘食了智慧的果子,于是你知晓了一切。 原本,我是不喜欢读书的,总是认为书枯燥无味,平淡无奇。于是,我从来不去碰那些书本,所以总在作文课上受到语文老师的批评。苦恼中,我思考:难道读书真得能帮我把作文充实起来吗?于是,我一点一点的吸取着书本的营养,一点一点收获着书本的果实。好词、好句、好段,我全部抄在读书笔记上。渐渐地,我发现读书是快乐有趣的。于是又一本一本地吸取着,收获着。终于,我的作文成了同学们在作文课上写作的范文,而且不久之后,我发表了一篇文章。这使我信心倍增,真正理解了读书的益处,从此我就跳到书海里去了。 每个星期天,我必定要去一趟书店,哪怕是雪天雨天。每个夜晚,我也必定要读一篇文章,无论长短,无论早晚。有时,梦中我也在捧着自己心爱的书,有时,生日礼物也是书。总之,一看到书,我就会精神焕发。那种感觉,就像在沙漠中遇到水源一样。 总喜欢到琮琮姐姐家去,她的书房是我和她最长呆的地方。一进她的书房,我就习惯性的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摊在腿上,随意找个地方坐下,便到书里去了。也许就因为书吧,我们成了知心朋友,经常在一起谈读书心得,谈自己在书中收获的点点滴滴。读书,要读好书,要读对自己有帮助的书。如果读些污七八糟的东西,就是对人生的不负责任。我们也不能在那里收获什么对自己有益的东西,我们要知道:许多参天大树是被自己养大的虫子毁掉的。所以,我们要读些积极向上的书,读合我们的书,只有读这些书,我们才能收获阳光。 俗话说,人有三宝精气神,腹有诗书气自华。为了获取知识,我们要读书;为了提高修养,我们要读书;为了改变命运,我们要读书。成长不可无书,成功不能无书。热爱读书吧!“书犹药也,读之可以医愚。” 读书——生命飞翔的羽翼。书是我们的翅膀,有了它,我们可以腾空而起,飞向蓝天,飞向成功,飞得更高更远。书是我们的钥匙,有了它,我们可以开启幸福与快乐的大门。 我读书,我收获。收获知识,收获力量,收获智慧。我读书,我收获。收获快乐,收获勇气,收获成功。读书吧,收获吧,品味吧,进取吧!让我们尽情地在书中沐浴,在书中享受。书是黄金,珍贵无比;书是阳光,能量无限。捧起书本吧!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渴望精神富裕的人来讲,读书实在是件快乐无比的事,可以废寝,可以忘食。书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感动了我太多太多。读书中,我收获着;读书中,我成长着。我爱读书,我爱收获。我读书,我收获。以前,我只知道埋头读书,却不知道为何而读书。现在我长大了,逐渐懂得了读书的乐趣。 高尔基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说得多好呀!读书会让我们的脑袋变得灵活,变得丰富。书像一位好老师,教我们怎样做人,怎样炼出一颗比钢铁都强悍的心。 说起牛顿,想必大家都知道,他是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他发明了微积分、万有引力定律,被誉为人类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的科学家之一。当我读了《牛顿传记》这本书之后,感受颇深。 这本书记录了牛顿不平凡的一生,童年的悲惨遭遇、坎坷的求学路、命运出现转折、巨著的问世,直到他最终取得了极大的成就。 童年的小牛顿,生活艰苦、坎坷,悲惨遭遇使他心灵上留下阴影,变得沉默寡言。即使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他没有颓废,没有自卑,而是历练了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养成了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好习惯。 相比较而言,我们的童年衣食无忧,各种玩具、各种零食、各种培训班,应有尽有,这么优越的生活条件,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不去奋斗?我要向小牛顿学习,学习他百折不挠的性格、不服输的'精神,学习上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数学大师华罗庚说过“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牛顿正是应了这句话,他认真工作起来,真的很可怕,经常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他不但喜欢积极思考,善于联想,而且还不断的积累知识,才能取得巨大的成就。当他取得巨大成就时,他并没有满足,而是继续努力工作。 同样,学习中,我们应该也要有坚持、执着、刻苦钻研的精神,纵使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时,我们也不能骄傲自满,而是应该继续努力,向更高的方向迈进。 一只铁爪攫住一匹老母狼的金雕在如绿色地毯一般的尕玛尔草原上展翅翱翔,在老母狼的百般纠缠下,它们一同坠落在乱石滩上…… 这是一本有趣的动物小说,记录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想让它的狼儿们成为下一代狼王并培养他们,可惜三匹狼儿都因各种原因失去生命,为了让他的狼孙们健康成长,它甘愿与毒辣阴险的老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紫岚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营救蓝魂儿,几颗门牙被捕兽铁夹绷断了;为了激发双毛的内在潜能,它失去了一只前腿;为了让狼孙们健康成长,它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为了让它的子子孙孙变得更好,成为狼王,它失去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老舍先生说过:“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何止这一位狼母亲,大地上所有的母亲,都在为自己的孩子们倾尽所有地奉献着。母爱深深地震撼、感动着我!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般滑落,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也在默默地向我付出着无私的母爱吗? 回想起一件件往事,至今仍历历在目:我和妈妈去商场购物,我浑身上下轻轻松松,妈妈手上大包小包,买的大多都是我的衣物;妈妈连一盒爱吃的草莓也没舍得买,却为我买这买那,忙前忙后;在入迷地为我挑选棉鞋的妈妈,穿了几年的旧皮鞋仍不舍换下;妈妈为我买学习用品慷慨解囊,自己挑来挑去却只拔出一支廉价的签字笔;回到家,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是我,拿起拖把拖地的是妈妈;看腻电视的我回房间画画,妈妈满脸笑容地为我端来一碗自己精心熬制的甜汤……妈妈用点点滴滴的小事表达着她对我的爱,而我却浑然不知,甚至一度认为那是妈妈理所应当该做的事情。哦,那时的我太不懂事啦,现在我学会了感恩,我也要用点点滴滴的爱孝顺回报妈妈。母爱就是阴天的一束阳光,照亮孤寂的心灵,母爱就是一把钥匙,打开烦恼的心锁。母爱就是一杯暖暖的茶,温暖我们心中每一个角落。 夕阳西下,山麓那个冬暖夏凉的石洞里,在痛苦又幸福的嗷叫声中,五只狼崽呱呱坠地了,淘气可爱的它们在石洞里眯着眼睛打滚、拥抱……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名师点评:小作者这篇作文,讲述的是自己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之后,自己的内心感受。小作者在作文的开头,首先对自己印象中的“福尔摩斯”,进行了细致的描述,给读者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接着,小作者简要介绍了他成功破获的案例,让读者感受到“福尔摩斯”办案的神奇。小作者最后又分析了“福尔摩斯”成功的原因,让作文的内容显得比较完整。在这篇作文的字里行间之中,小作者都流露着自己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这两部分的内容重复。“特别精通……一些要案文学知识”这句话感觉不是很通顺。“调节一下气氛”联系前文,改成“能够调节紧张的气氛”更合适。“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改成“他的房子很大,通风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不错”,表达效果会更好。“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福尔摩斯”和谁巧遇,变成了“无敌组合”,小作者没有交代清楚。 “你若想获得知识,你该下苦功;你若想获得食物,你该下苦功;你若想得到快乐,你也该下苦功,因为辛苦是获得一切的定律。”每当这句名言映入我的眼帘,我就会想起那位站在巨人肩膀上“科学巨人”艾萨克·牛顿 艾萨克·牛顿是英国伟大的数学家,物理学学家,天文学家和自然哲学家,研究领域包括物理学、数学、天文学、神学,自然哲学等。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建立了经典力学的基本体系,设计并实际了第一架反射望远镜,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的科 学家之一。 在数学方面,牛顿最卓越的成就就是创建微积分。他超越前人的功绩在于,他将古希腊以来的求解无艰小问题的各种特殊技巧统一为两类普遍的算法---微积分微分与积分,并确立了这两类运算的互逆关系。 他证明了广义二项式定理,提出了“牛顿法”以趋近函数的零点,并为幂级数的`研究做出了贡献。 牛顿的一生是伟大的一生,从他的一生中,我们也悟出了许多道理:从小牛顿做风车的经历中,我知道了天才也需要通过努力取得成就,不能空想不行动;从牛顿在金格斯造出第一台水钟我知道了:学习和研究要掌握正确的方 法,这样才会学有所成,事办公倍;从牛顿吃饭心不在焉潜心工作,我知道了精神专注是名人通向成功的坦途。 “聪明人之所以不会成功,是由于他们缺乏坚韧的毅力。”牛顿可定能不是个聪明人,但他一定是个毅力坚韧的人,毅力坚韧”就是牛顿成功的最终原因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讲述了一个身材消瘦、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作者是英国的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面讲的是巴斯克维尔爵士在公园散步时被杀害,而尸体旁边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狗爪印,进过福尔摩斯的全力探案和医生华生的鼎力相助下,案件水落石出。巴斯克维尔爵士乘坐库姆·德雷西的车子回家,看到自己的猎犬跑出来,嘴里喷着被别人事先放好的化学原料——磷冒出的蓝火,以为有鬼出来了。吓的心脏病猝发而死。 福尔摩斯的.探案能力是很厉害,但如果千千万万市民都留心观察身边的事件,并主动负起责任,那我们不就可以让福尔摩斯休息一下,不用那么忙了吗?所以,我们要先从自己做起,负起治安的责任。 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只让一两位强者为我们力挽狂澜,帮我们探索案件,而是要让大家一起探案,这样大家都可以当上福尔摩斯,生活也会越来越愉快。用一句话说,就是“团结的力量大”。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圆明园的毁灭》记叙了在北京西北郊这座被誉为”万园之园”的圆明园,曾琼楼玉宇,曾诗情画意,曾中西合壁,曾奇珍异宝,但因为一场1860年来自英法联军的浩劫,一切的一切化成了一片灰烬,真可谓“一炬毁名园,千古江山留恨迹。” 曾经去过圆明园,踏着残缺不全的汉白玉路,看着风烛残年的残垣断壁,听着黯然神伤的鸟鸣,我仿佛看到了无耻的帝国主义残暴践踏中华民族尊严的马蹄声,看到了烈焰冲天的熊熊大火和居为己有的贪婪之光。我愤怒于英法联军的贪婪残暴,愤怒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大火只能烧毁这座辉煌的园林,却掩盖不了帝国主义卑劣的罪行。 但愤怒之后,我又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昨天已经成为历史,我们不能改写历史,但我们不能让历史再次重演!落后就要挨打,国强民富才是硬道理。所以,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带领工农红军克服困难,解放了中国。从此以后,中国犹如一只雄纠纠,气昂昂的公鸡屹立丰世界的东方,申奥的欢呼雀跃,国际风云变幻的坚定历程,大灾大难前的众志成城,一次又一次向全世界证明着中华民族的强大,尤其是中国飞天梦的实现,更让世界为之震撼。去年我在电视上亲眼目睹了中国飞天梦的实现。那是九泉女发射现场,只见长烈焰升腾,大漠震颤,宛如巨龙的橘红色火焰划破戈壁长空,托举着“神舟”十号飞船的火箭,在地动山摇般地轰鸣声腾空而起,直指苍穹。宇航员的声音穿过茫茫太空,不仅传到了北京指挥中心,更传到了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心中。浩瀚的天空从此写下了中国人的名字,留下了中国人的足迹。 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当催人奋进的'国歌再次奏响时,我们不会忘记:在圆明园中,那侵略的烈火留下的残骸,那黑色泥土上沾染的斑斑血迹,是一个民族的屈辱之泪,是一个坚韧民族的刚强不屈。今天的它,是中国屈辱的见证,是英法联军罪行的见证,是落后就要挨打这一真理的见证。所以,愤怒之后,作为表少年的我们,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是否应为中华的崛起而努力读书呢? 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有一个尖鼻头,他爱拿放大镜看线索,他还有一个烟斗。 这本书有八个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是:“绿王冠案”。讲的是福尔摩斯、华生遇到了霍尔德。霍尔德给他们讲他怎么用五万英镑换绿玉皇冠。凌晨两点,他被某种响声吵醒,他看见儿子阿瑟穿着睡衣拿着绿玉皇冠,霍尔德发现少了三块绿玉。 福尔摩斯听完了,让霍尔德明天九点到十点来找他。福尔摩斯到乔治家里买了他穿的那双旧鞋去霍尔德家门前与乔治的.脚印做对比,正好吻合。紧接着,他又去乔治家里要那三块绿玉。当福尔摩斯用枪对准他的脑袋时,他就开始说用钱买绿玉的事情。福尔摩斯把绿玉买了回来。到了上午,霍尔德果然来了,福尔摩斯把绿玉还给了霍尔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事情,要有协作精神。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一起协作,破案才那么快,那么神。有一次,我去沙滩玩,很多人都愿意和我一起合作,共同挖出了一个雄伟的地下工程,我至今还沾沾自喜呢。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圆明园的毁灭》,我读了这篇课文后有深深的感受。 这篇课文主要内容是说,圆明园昔日辉煌的景观和惨遭侵略者肆意践踏而毁灭后的景象,八国联军把我们的皇家园林变成了一片废墟。 圆明园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堪称园林艺术的瑰宝,但是如今这些琼楼玉宇、飞檐斗拱、雕梁画栋的建筑,物华天宝、玲珑剔透、价值连城的宝物都已经化成乌有,留下的是平地上几根残缺的石柱。 我幼小的心灵被触动,内心燃烧起愤怒的火焰。一个拥有长江和黄河滚滚波涛的民族,一个拥有亿万双手和眼睛的.民族,一个拥有万里长城的民族,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圆明园化成一片灰烬。 勿忘国耻,振兴中华,圆明园的毁灭又一次证明了,落后就要挨打。身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要奋发图强,决不能让火烧圆明园这种历史的悲剧再次重演。 如今,我身为一个小学生,我们要为祖国做些什么呢?我们要努力读书,用知识来武装头脑,让祖国变得更强大。我们要记住一句话:“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类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靠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严密的推理能力,侦破了一个个惊世大案。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破案非常困难,推理就更别说了,可是看了这个这本书之后,我渐渐懂得怎样推理细节。下面我就来讲两种基本案件的'推理方法。 1、杀人案推理方法。杀人的一般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痕迹中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没有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地址后去逮捕,听了解释后,是不是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 2、偷窃案的侦破方法。偷窃一般都会偷贵重物品,像钻石之类的,而钻石,一般都会有保护柜,所以要先看看保护柜四周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有指纹就去核对,然后去逮捕凶手,如果没指纹就看看脚印,找出这是什么一只鞋后,去有卖这种闲的店铺里,近期有没有人买这种型号的鞋,查出地址以后就去逮捕罪犯,不过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不过我就不做这样的假设了。 看看我这两种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需要观察的地方,只要认真观察,仔细思考,就能知道事情的真相,这本书非常好看,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哦!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狼王梦》读后感篇1
读《福尔摩斯》有感范文篇2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篇3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篇4
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篇5
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篇6
读《福尔摩斯》有感范文篇7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篇8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篇9
读《福尔摩斯》有感范文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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