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收集60篇)

来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骑鹅旅行的童话故事。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小村庄里的十四岁男孩,他的父母是穷苦的佃农人家,他们十分勤劳而且心地善良。但尼尔斯生性粗野,玩劣调皮,对读书一点兴趣也没有,专爱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

一个星期天早晨,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尔斯在家里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小,能通兽语的小人儿。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叫莫顿的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拉普兰。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他帮助了许多小动物,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和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养成了勇于舍己、乐于助人的'优秀品德。由于尼尔斯变善良了,当他重返家园的时候,他不仅恢复了身形,还成了一个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被尼尔斯的那种不怕困难,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体会到了尼尔斯那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那种遵守诺言的品质,不仅使我深受感动,还让我懂得了该怎样做人。

《狼王梦》读后感篇2

也许梦想遥不可及,在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幸运的人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呢?然而,在阅读《狼王梦》这一本书后,我才真正想到了梦想所代表的意义。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我很小心,因为怕出一点错误,梦想就会离我而去。

记得曾经当我想要追求梦想的时候,还天真的以为只要心中有个梦想,这个梦想就会有实现的一天,总以为只要努力了就会有回报,总是觉得再平凡的人也会有属于他的那一份旁人无法解读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美丽梦想。可是至今我才发现我错了,才明白错得有多么离谱。梦想不是轻易就能实现的,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要不断努力,坚定自己的道路,并且对自己选择的道路充满信心。

贝多芬这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大音乐家,在成为音乐家之前,也是历尽了艰辛。即使失聪,也无法阻挡他成为音乐家的脚步。最终成就了他永垂不朽的音乐篇章。

寻梦的'道路是坎坷的,除了自身的坚持不懈,也少不了父母老师的支持。妈妈叮嘱我要在学校认真学习,别贪玩,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完成。我能从妈妈的话语中明白读书会对我的未来产生重要的作用。老师更是常常鼓励我积极探索,细心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给予我知识的同时还给了我做人的道理。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在妈妈的叮嘱下,在老师的鼓舞下,我会坚定执著地追求自己的梦想,用实际行动尽快实现自己那美丽又遥远的梦想!

点评:每个人都有最初的梦想,虽然有的梦想很平凡,但是平凡才是真。作者以“梦想”为题,以《狼王梦》为引出点,写了自身对梦想的理解以及如何实现的探索,语言平实质朴,文章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感真挚不做作,强烈抒发了对梦想坚持不放弃的决心。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3

暑假我读到了一本有趣的书,它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是一个小男孩,他非常调皮,不喜欢上学读书,经常做恶作剧、欺负小动物等等。有一天,他在家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然后,尼尔斯在家中的雄鹅莫顿的带领下,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飞到了天空。于是,他跟随着大雁开始了漫长的旅程。在旅行中,他们碰上了狡猾的狐狸密斯尔,好心的领头雁阿卡、傲慢的小鹰高歌等等。尼尔斯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他非常勇敢,也非常乐观,他还从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的优点。后来,尼尔斯回到家乡,又恢复了原来的`个子,成了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我很羡慕尼尔斯可以到很多地方去旅行,但是,我开始不喜欢尼尔斯。因为我觉得他非常淘气也没有爱心,后来,看到他越来越勇敢越来越懂事,我特别高兴。特别是看到他面对困难一点也不害怕,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像他学习,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害怕,只要坚持下来就能成功。

在书中,小精灵为了考验尼尔斯,让他杀了自己的朋友,就可以把他变回原来的样子。尼尔斯虽然非常想变成原来的样子回到自己的家,但是他还是没有伤害自己的朋友。我看到这里,觉得每个人都要向他学习,要真诚地对待别人。我有很多好朋友,有时候我们会因为一点小事吵架,以后我要多为好朋友着想,这样才会有很多的朋友。

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也喜欢尼尔斯。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4

妈妈带回了一本世界名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了起来。才看了几个章节,我就被吸引住了。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由于捉弄小精灵,被变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他心灰意冷来到了牛圈,意外的发现自已可以听懂动物的`语言,可马上就遭到了牛、鸡、猫……等动物的反击,因为他曾经欺负过他们,只有白鹅莫顿肯搭理他。这时,有一群大雁飞过,大白鹅莫顿准备和大雁一起去旅行,尼尔斯趁机骑上了白鹅莫顿的背,与大雁们交上了朋友,长途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一天夜晚,大雁群遇到了死敌————狐狸斯密尔的偷袭,尼尔斯看到了,为了给大雁群解围,自已却被捉住了,后来他又在大雁的帮助下,安全逃脱。

读到这里,我看到磨练使尼尔斯从原来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开始真诚地对别人,帮助别人。

在接下来的旅行中,尼尔斯在小卡尔斯岛帮一群羊突围;帮奥茨找爸爸;帮老鹰高尔果从笼子里逃出来。还有一次,尼尔斯在商场上见到狐狸斯密尔被关在笼子里,尼尔斯思考了一会儿,掏出了小刀,把笼子打开了,从此,狐狸再也没有袭击他们。

读到这里,我又看到了尼尔斯的进步,磨炼使他变得勇敢,懂得了宽容。在旅途中,尼尔斯结识了新朋友,也遇到了凶恶阴险的敌人,一次次的磨练,使尼尔斯最终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是磨练,让尼尔斯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是磨练,让尼尔斯明白了世间的道理;是磨练,促进了他的成长!

读后感的作文篇5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对虚度时间的人来说,带来的仅仅是空虚和懊悔。的确,这是我从课外读《流浪汉的故事》书中的深受感受。

一个流浪汉一生都在浪费,浪费了自己的学业、家产,也浪费了时间光老人给予的时间。时光老人格外开恩,再一次给了他青春,但他依然虚度着他的青春。最后,他还是一无所获。时光老人临走时的最后一小句话让我感受最深。心潮起伏,他说:“我就算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拥有真正的生命。”真正的生命?是啊,只有合理利用时光老人给予的时间,一生没有什么值得懊悔的事,那才是拥有了真正的.生命!看着文中那个后悔过去的流浪汉,不禁又让我想起了我们敬爱的雷锋叔叔。他一生只有短短的22年,但在这22年之中,他把每天24小时安排得那么紧迫。在值班,出车之余,还不忘发扬他那“钉子精神”,挤出时间看书、学习,他是多么勤奋的人哪,他把时光老人给予的时间利用的那么充分,这难道不是拥有了真正的生命吗?

时间是宝贵的,时间又是短暂的。我会用我一生的时间,做有用、做有用的人,我相信,我会是一个珍惜时间的人!

……

《狼王梦》读后感篇6

在《狼王梦》里写到,狼的智慧也是很高的。捕食需要技巧,母狼还要想办法教育孩子、培养孩子。登上王道也需要有智慧,有提前的准备,才能有充分的把握。

有了智慧,加上自身的信心和勇气,就可以去想办法登王道。命运第二,命运是谁也无法掌控的,有的虽然有了智慧、信心和勇气,但命运最终还是将它抛于死地。为什么不说命运第一呢?就是因为你如果没有智慧,就根本没有让命运选择的资本。

紫岚在临产前,跑不快,找不到食物,总是连累了它的宝贝们,让它们饿得在肚子里乱蹬。紫岚也担心他们生下来后没有乳汁喝,它只好用智慧去捕捉鹿。它到一个鹿饲养场,找好时机,快速捕捉,它虽然捕捉到了,但还是被人类的`大白狗给追跑了。这些都是命运问题,但智慧是必不可缺的,不然挑战都不可能存在了。

抢夺王位也要找好地点进行伏击,狼王可不是轻易就能让你正面攻击的。如何对狼王进行攻击,需要防备狼王的哪些应对,一开始先咬哪里,先扑哪里,遇到紧急情况怎么实行防备,所谓攻防结合,其实这都是需要思考的。

人类用智慧胜过狼,狼又以超过其它动物的智慧捕食,的确是弱肉强食,有身体的弱和强,也有智慧的弱和强。人类社会又何尝没有争斗?有本事的人才能拥有更好的生活,头脑清醒的人才会冷静判断局面,随机应变,取得胜利。刻苦读书,学习知识,这些是至关重要的呀!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7

清脆的铃铛声唤来了金桂飘香的秋天,我端坐在书桌前,回想着孩子尼尔斯骑着莫顿环游的故事,再次被尼尔斯对小动物的关心学生爱护我们深深打动了。

对于“爱护”二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爱护小动物也是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话题。可是,真正爱护小动物的又有几人?盘运羊、巨壶龟、枯叶蝶、金刚鹦鹉,东北虎……如果一堆尘土被风吹得不见踪影,偷猎者好似来无踪、去无影的鬼魂,将枯叶蝶、雪尾兔、象牙送到拍卖会场,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几万到几十万的人民币。看着这惨不忍睹的现状,难道偷猎者是铁石心肠吗?等到动物灭绝了,你们再反悔还有什么用?尼尔斯是一个小孩子,都能勇敢地去帮助灰雁,去爱护小灰雁,为了让它能跑能跳,不懈地努力着。人类停止猎杀有那么难吗?

人类社会真的应该更加重视爱护动物了,但这样的'事情仍在我们现在眼前上映。

奶奶不知道在哪里买鱼,回家后,他拿起一把刀,指着鱼肚“切”,鱼尽了最大的努力摇动身体,但仍然无法阻止生命的流逝,很快就死了。

我问奶奶:“奶奶,小鱼还是死了挺可怜的,您说过要爱护这些小动物的呀!”

奶奶听了,小声说:“我要你更聪明!”我听说心里很矛盾,小动物也有生命!

我又想起自己读过的一本书上的故事:一个小姑娘,她翻山越岭与偷猎者斗智斗勇,在一片山林中她险些被子弹射中脚跟,差点被坏人推进冰冷的河水,遇到一些困难,小女孩总是想:偷猎者杀害了无数无辜的小动物,一定就是要将我们这个系统消息进行上报国家政府,让他们没有受到企业应有的惩罚。她就只有这样学生坚持人民不懈地一直都是这样发展做着……

看!尼尔斯热爱动物,当他遇到危险时,动物们会前来营救;这个小女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动物;你会怎么做?请不要只爱嘴里的小动物,让我们记住aka“人类不应该把整个地球当作自己的”这句话!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爱护动物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8

从前,在瑞典的一个农场里,有一个男孩,名叫尼尔斯,他总是惹麻烦。

有一天,当他欺负一个老精灵时,他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骑在家鹅马丁身上的时候,马丁看见天空中有一群野鹅,于是朝它们飞去。奈尔斯还没反应过来,马丁就把他带上了天。

马丁和野鹅要飞到温暖的拉普兰特过冬,于是尼尔斯开始了他的骑鹅之旅。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狐狸和乌鸦想要吃到野鹅肉,尼尔斯为了保护野鹅差点就牺牲了。当然,他们也遇到了可爱而温顺的'小动物,尼尔斯和它们成了好朋友。经过重重困难后,野鹅来到了拉普兰特,度过了一个舒适的冬天。第二年春天来了,马丁和奈尔斯回到了农场与父母团聚。

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ragerlof)小时候也住在瑞典的一个农场,她很小的时候就从祖母那里听到了这个故事。她羡慕尼尔斯能飞上蓝天,希望有一天她也能飞上蓝天。因此,塞尔玛·拉格洛夫写了一本名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来表达她的梦想。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好书,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和感受,尼尔斯变小是精灵对他的惩罚,飞到拉普兰特过冬是一种特殊的体验。在这个过程中,尼尔斯成长了很多。

在过去,尼尔斯喜欢戏弄动物,但在旅途中,他拯救了小松鼠,帮助治疗灰鹅受伤的翅膀,还帮助了一只叫果果的小鹰重新飞上了蓝天。在旅途中,奈尔斯做了很多好事,受到了动物们的喜爱。他还和马丁成了朋友,救过他一次命。

在长达八个月的骑鹅之旅中,尼尔斯改变了很多,从一个淘气的坏男孩变成了一个有爱心的人。从一个坏脾气的男孩到一个温柔懂事的男孩,奈尔斯的变化确实令人欣慰,值得我们学习。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子,他的父母是十分善良、勤奋而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由一个非常顽皮、欺负小动物、爱稿恶作剧的男孩子成长为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尔斯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莫顿也想展翅跟随大雁们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大雄鹅飞走,就紧紧抱住大雄鹅的脖子,就在这一瞬间,大雄鹅腾空而起,它来不及把尼尔斯抖掉,就把尼尔斯带着一起飞到了天空中。从此,尼尔斯骑在大雄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看到了祖国的旖旎风光,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在旅行中尼尔斯帮助大雄鹅解救小灰雁邓芬、帮助黑老鼠打败灰老鼠、帮助松鼠妈妈解救小松鼠、从动物园里救出小雕高尔果、帮助绿头鸭雅洛重返家园、帮助奥和小马从解冻的冰上跑回岸边、帮助奥找到父亲、帮助老马回到家园、解救天鹅、帮助大公羊打败三只狐狸、解救大雄鹅、解救大灰熊、打败大黑蛇、阻止人们夺走鸟儿的家园……在帮助他人时尼尔斯也获得了快乐,并从旅伴和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让尼尔斯从一个生性粗野、非常顽皮、欺负小动物、爱稿恶作剧、对读书毫无兴趣的孩子变成了十分善良、乐于助人的孩子。

我们可以从他身上学到许多有益的'东西,他对朋友的不离不弃,宁可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朋友。他的这种精神,正是多少人所欠缺的!朋友是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令我们看到了一个神奇的动物世界。一个妙趣横生的旅行。都去看看吧,你会收获的!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0

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轻易。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出色,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这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慨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愉快的作品诞生。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闻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

假如说《傅雷家书》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最具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书中处处闪耀着聪明的光线,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

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其实我早就受了毛泽东的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

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书笔记、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11

现如今大家好像都很浮躁,看新闻只看标题,读书都看杂志或精读版,学习只求写完作业然后马上干其他事去了??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很少了,读名著的就更少了,特别是语言晦涩的古文。但是,人活着,终归还是需要文化的滋养,读名著修养身心,未免不是一个让自己心神宁静,陶冶情操的好方法。

不久前读的《西厢记》,这里可不是央视的电视剧,而是原版的王实甫的元曲《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有些难懂,还是咬牙看完了,很精彩,语言和内容。《西厢记》作者王实甫不提,作品的主要内容是说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书生张珙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最后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

故事是没什么新鲜的,一对小恋人反抗家庭压力而结合的故事,现今多了去了,肥皂剧到处都是!但是要知道这部戏什么时候出来的?元朝啊,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典型的.反抗风建设会包办婚姻和家长制,追求自由与爱情,这是需要多大的创新与勇气啊!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俄国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就我自己来说,剧中的张生就是在爱情上坚贞不渝,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并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美满结果的偶像青年啊!爱情本就不是需要金钱来做垫脚石的,在当时的封建社会,张生为了自己的爱情突破种种困难,终成正果,乃吾辈之楷模啊!现如今情侣到处都是,但是有多少是为了消除寂寞?有多少人是两情相悦?又有多少人毕业即分手?这是赤裸裸的讽刺啊!爱情不是用来消遣的,是需要我们用力的呵护,全力的争取!崔莺莺和张生就是因为追求真挚的感情而结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以门第、财产和权势为条件的择偶标准的违忤。同时,我想说一下红娘,这是这部剧中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她算是整出戏的精神领袖。她扮演着在张生与崔莺莺之间的传信员,在崔莺莺母亲与莺莺之间的协调员。她据理力争,为张崔两人的美好爱情做了不少努力与牺牲。她活泼热情,思想在当时算是很先进的。是一个无产阶级挑战社会固有僵化制度的精彩人物。

文章里的语言真的很经典。很多用到元曲中的曲牌什么的,我不懂,但不影响我对它语言的欣赏。张生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近长安远。”[小桃红]上言道:“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又一篇“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无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可反复品读

又如:〔端正好〕中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化用了范仲淹《苏幕遮》词中的“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并取其秋景凄凉的意境,以烘托送别的凄冷氛围。以疏淡几笔,描绘了一幅动人的长亭送别图:碧云密布,黄花遍地,西风凄紧,

北雁南归?作品如椽之笔,由头顶之天至脚下之地,从耳边之风声写到眼中之归雁,大块设色,融情于景,只捕捉几样形象,稍加点染,就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又如:“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这两句是从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中的“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转变过来的,改写得自然恰贴,不见斧痕。又如:〔朝天子〕中的“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引用苏轼《满庭芳》词原句,形象地表现了莺莺珍重爱情,轻视功名利禄的思想感情。再如:〔耍孩儿〕中的“未饮心先醉”之句,一字之易,更加夸张,语境更加沉重,表现了莺莺饯别时的极端愁苦。而“遍人间烦恼填胸臆,量这些大小车儿如何载得起”一句则从李清照词中脱出。

《长亭送别》中[滚绣球]恨相见得迟,怨归去得疾。柳丝长玉骢难系,恨不得倩疏林挂住斜晖。马儿迍迍的行,车儿快快的随,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脱布衫]下西风黄叶纷飞,染寒烟衰草萋迷。酒席上斜签着坐的,蹙愁眉死临侵地。耍孩儿]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听后则会眼前浮现莺莺在离别时心伤和担忧之情。

还有很多不详说了,我也不会专业的赏析,只会模模糊糊的去静静体会词曲的魅力,感受作者所感受,就像“feelwhatyoufeel,listenwhatyoulisten”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西厢记》很晦涩,专业的人来说估计要说一天。我不怎么懂,就看语言,看剧情,呵呵。读书,读自己的心而已。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12

书在手,泪凝眸。观西厢,感上苍。

张生与崔莺莺可谓是郎才女貌,才子佳人。他们几经波折,最终结合在一起。

西厢,明月影,树斑驳,莺莺闺内叹息流。柳遮花映,雾障云屏,夜阑人静,海誓山盟。张生,怨不能,恨不成,坐不安,睡不宁。可爱的红娘,不遗余力,撮合两人的姻缘,直斥老夫人人的背信弃义,可爱可敬,可歌可颂。郑桓,求爱不得,顿生邪念,捏造谎言,企图与莺莺成亲。"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善恶最后终有报,是非曲折有人断。在白马将军的威势下,在铁的事实面前,他原形毕露,羞愧自杀。

读《西厢记》,心中几多波折,几番感动。突破痴男怨女的旧模式,我读到了一种至情、至爱,空气里,多了几分新鲜感。

现实,就是如此地残酷。我们看到了太多的背叛、谎言和眼泪。那冰冷的脸庞、无助的眼神、苍白的面色、随风摇曳的身姿,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我的心。我为之扼腕、为之叹息、为之流泪。静静地,我忘了时间,只剩下他的负心,你的伤心。

你有你的方向,他有他的方向,你记得也好,不记得也好,最好你忘记。抬起你高傲的头,重拾那遗失的美好。你要懂得,他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是你生命的主宰者。既然他不是你,你凭什么把自己的欢乐和幸福都给他呢?你或许会说,你爱他,你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你爱一个人没有错,你痛也没有错。他错了吗?他有爱你的权利,也有不爱你的权利。似乎,他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那是谁的错呢?自我安慰一下,可以说,天不遂人愿,天公不作美,有缘无分。在正确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错误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是一种伤悲。你爱或不爱,悲或不悲,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他走了,但有更过的人还依然爱着你、关心你。世界不会因他的离开而灭亡,时间也不会因此而静止,你也不会就此消失。遗失的美好,不是指你们之间曾经有过的温柔,而是你心中的理想,你的坚持,你的爱。你只做你自己,不要担心自己的人品问题。如果,你人品不好,为何会有那么多的人爱你?甚至于挑剔的他,也曾经热烈地追求过你呢?萤火虫的光芒怎可敌明月的光芒?勇敢地迈出第一步,抚慰一下受伤的心灵,深呼一口气,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也许,他一直在默默地陪伴着你,也许,你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他。不要再感叹自己的不幸,就那点小破事,能难住睿智的你吗?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多么优美的词句!

亘古至今,爱贯穿一切,它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我愿爱洒满人间,有情人终成眷属。

祝恋人们幸福快乐,真爱无价!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13

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之后,我觉得这是一部十分精彩的儿童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十四岁的瑞典小朋友的冒险故事。

书中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拇指一样大小的小不点尼尔斯,另一个是莫顿,它是一只家鹅,可是另人没有想到的是,这只家鹅竟然神奇般地飞了起来,驮着尼尔斯和大雁们一起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小不点尼尔斯和大白鹅莫顿相依为命,大白鹅还捉鱼给尼尔斯吃。这让尼尔斯这个不喜欢小动物的人改变了对小动物的看法。从这之后,但凡有小动物遇到了危险或困难,他都不惜一切代价帮助它们解决。比如:帮助黑老鼠赶跑灰老鼠;和狐狸斯密尔做斗争;和大公羊一起战胜狐狸等。一路上,他们互帮互助,冲破重重困难。这让尼尔斯感受到爱的力量,成为了一个乐于助人,聪明勇敢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着大白鹅和大雁们周游了整个瑞典,每个地方都美不胜收,让人流连忘返。而且他还听过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传说,在这些传说中,他不仅学习到了祖国的地理构造,矿产资源等很多丰富的知识,也了解了许多风土人情和人们的生活习惯等等。成为了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勇敢的男孩。最后,尼尔斯回到了爸爸妈妈身边,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善恶,也让我懂得了只有善良、热情、勇敢的孩子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我以前不太喜欢帮助别人,读了这本书后,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一样能够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因为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张哲菡)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14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看了之后,心里涌现出了一种惭愧的心情。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是:一位叫做尼尔斯的人,是瑞典乡村的一个14岁的`男孩。这是一个美好的春天,他的父亲去了教堂,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这时候,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家里的雄鹅也想跟着大雁飞,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飞到瑞典北部。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尊重他人,热心帮助别人,舍己为人,助人为乐。

有一个人,曾经帮助过我,让我学会了舍己为人。记得有一次,叮铃铃放学了。我一出教室门,就被眼前的一切大吃一惊——外面倾盆大雨,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呆若木鸡地站着。等我回过神来,却发现雨伞不翼而飞了。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可什么也没找到。心想:怎么办?如果淋雨回去会被爸爸妈妈大骂一顿的。突然,小红走过来,说:“你怎么了?”我垂头丧气地说:“我雨伞不见了。”小红不假思索地说:“要不,我把雨伞借给你吧。”我却推辞了,可是她还是把雨伞塞在我手里,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大雨中。我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15

童话、漫画、作文等书曾经让我们爱不释手,百看不厌。从识字时候起,我就“吃”了许多优秀读物,大家都叫我“小书虫”。瞧,我最近又迷上了一本优秀读物,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扣人心弦。我是百看不厌,这本书主要写一个顽皮、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尼尔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坐在家里的雄鹅莫顿身上飞上了天空,跟随大雁阿卡的雁群去南方一个美丽的小岛度过整个冬天。尼尔斯常常一个人偷偷地哭,因为他再也变不成人了,再也见不到父母了,每次他都安慰自己坚强些,不要害怕,事情总会过去的。就这样,尼尔斯跟着阿卡的雁群越走越远,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冒险、有趣的事,看到了美丽的河山和“鹤之舞”。渐渐地,尼尔斯变锝机智、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淘气、贪玩、爱捉弄人的尼尔斯了。一路上,小动物们都听闻他的大名,什么事都找小人儿尼尔斯了。时光悄悄地溜走,转眼间尼尔斯和阿卡雁群在一起两年了,最后,尼尔斯在阿卡的帮助下又变回了人,可他再也找不到阿卡雁群了,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这神奇快乐的旅行成了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首先、我非常羡慕尼尔斯能有这么一次充满神奇的旅游历程,因为正是经历了这次旅程他才得到了生活的锤炼,从而造就了一个机智勇敢、乐于助人的尼尔斯。其次、我特别欣赏尼尔斯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性格。笛福说过:“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尼尔斯虽然身处逆境,但最终能克服害怕、恐惧的心理,并在一次次的磨练中变得勇敢坚强起来。最后尼尔斯善良、乐于助人的品质更是深深的打动了我,他之所以能从一个顽皮、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孩子变成一个有爱心、懂得帮助别人的孩子,是因为他懂得了给予是快乐的!

总之,我从尼尔斯身上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懂得了很多……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16

这个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爸爸说这本书他小时候也看过,很好看,于是我也开始读这本书,一打开这本书,它就带我走进了神奇的童话世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是世界著名作家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这本书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顽皮,贪玩,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尼尔斯因为捉了森林里的小精灵,变成了一个不到5厘米高的小人,然后骑着雄鹅莫顿飞上天空,周游世界的故事。在这趟旅行中,尼尔斯碰到了许多有趣冒险的事情,也和许多小动物建立起了友谊的桥梁;他和雄鹅莫顿在面对风险和苦难时,从来没有放弃,坚强而勇敢;尼尔斯最后安全的将雄鹅莫顿送回家后变回了原来的模样,虽然他再也不能跟动物朋友们做游戏,聊天了,但这神奇美好的经历将成为他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尼尔斯之所以能从一个淘气,贪玩,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是因为他懂得了给予别人是快乐的!他在身处逆境的时候,仍然能克服恐惧的心理,在一次次的.“磨练”中变得勇敢起来,他善良,乐于助人的高贵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如果有可能,我也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还想和森林里的小动物谈心、聊天、讲故事呢。帮助别人是件很最快乐的事,我也要做这样的好孩子。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7

一封封书信体现了他对孩子的呵护,一封封书信表达了他对孩子的期望,一封封书信字里行间里都体现了浓浓的爱。

他,在为孩子的受挫而担忧;他,在为孩子的成就而骄傲;他,在为孩子的骄傲而不满。他——就是傅雷。一个成功的作家,更是一个成功的父亲。他用摘编了1954年至1966年傅雷及其夫人给儿子傅聪、傅敏的家信编辑了这本《傅雷家书》,这本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他不仅仅是教导了他的儿子,还是教导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他让我明白了一个父亲对自己孩子的各种各样的爱,让我身临其受。其中我读到了这样一段话:“可见为了获得更大的成功,只有加倍努力,同时也得期待别的迂回,别的挫折。我时时刻刻要提醒你,想着过去的艰难,让你以后遇到困难的时候更有勇气去客服,不至于失掉信心!人生本是没穷尽没终点的马拉松赛跑,你的路程还长得很呢:不过是一个光辉的开场。”这一段话让我有颇深的思考,也告诉我了很多的道理,想到了我自己,尽管现在的成绩有了一些些的提高,别过去好了许多,但是要时刻记牢:逆境让人得到磨练,困难让人获得思考,在拥有一定的成就同时也要思考未来,不能仅仅凭着现在就骄傲,就自大,要时刻警醒着自己。

记得几年前,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给父母写一封信,刚开始我不知道写什么更不知道从何写起从何说起,只记得开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妈妈,老师让我给你们写一封信,可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之后,爸爸用他仅识的几个字给我回复了一封仅仅只有7个字的信——‘未来是属于你的’。刚开始我不懂什么意思,也没有过多的追问,但随着渐渐地长大我才逐渐的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你现在不努力未来就得不到好的结果,现在努力未来也还是你的成果,只要你肯付出,未来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降临于你。正如傅雷写给他儿子的信一样,每一封信都表达了对儿子的告诫,提醒。现在的我开始珍惜现在的机会珍惜父母对我的期盼,尽管现在的.我还并不算成为父母的骄傲,但是我会用父母对我的爱护期盼把教导化为动力,去成就属于我的未来。

近年来父亲为我和姐姐忙碌,对我“唠叨”,但却总是用期待而温和的目光注视着我。不经意间看见父亲头上有银光闪过,仔细一看,发现父亲头发又白了几根,眼角的皱纹又深了几分。每当这时,我都想说:“父亲,您辛苦了大半辈子,该歇歇了。”可愚笨的我始终开不了口。

父亲,在我心中,您永远是伟大而成功的。在您的言传身教下,我会有更大的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踏上我的成长道路。

感谢《傅雷家书》,感谢父母。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18

寒假,我发现书柜里有一本书已经落满尘灰,拿起来擦了擦便读了起来。这本书叫做《西厢记》,看完后感受颇深。

至于《西厢记》的高深论坛评价,前人、古人、今者学家总说纷纭!我倒是只觉得此书倒真值得再看她几遍!“黄山归来不看岳,五岳归来不看山!”读罢此书,在翻阅元稹的《莺莺传》感觉着实有点儿遗憾,以至于《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西厢记诸宫调》应该在此书之前读!

自古才子佳人的爱情结合都难免遭到上天的妒忌,也难免有所催人泪下的波折,也难免会有后人的传诵。至于结果是否完美,那自是另当别论。中国自古以来人们的潜意识里都有大团圆!即便是牛郎织女,即便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即便是白素贞与许仙!张生与崔莺莺也算是最终修得正果!

张生的才与貌无可厚非,崔莺莺那简直是完美,那是自古以今所有天下男子心目中的女子的化身,压根儿就是“唯美”!莺莺的貌,不多说,只张生道——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我和他作相逢记不真娇模样,我只索手抵着牙儿慢慢的想。其才情其家势,你也简直没得挑剔!也难怪张生即便考取状元,也没有如郑恒所说为尚书女婿。

或许女人给了真心,爱得愈深愈容易患得患失,莺莺先是心动、思恋到最后的长亭送别中“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依依惜别,到“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再到寄送张生汗衫、裹肚、袜儿、瑶琴、玉簪班管等东西,不外乎担心他的心上人有“始乱终弃”的念头。呵,天底下究竟又有几个崔莺莺呢!不过难得的是,张崔二人毕竟是真爱的。无论是戏剧还是小说电影,都必符合郎才女貌,其背景都应是王公贵族,不是贝勒公子便是少爷,或者公主小姐,呵,反正不是万金也有千金,要么什么明珠,总之排场要耀眼的。

至于穷书生巧遇佳人,如《西厢记》或《柳梦梅》那也不是没可能,不可否认的就是真爱。话说现实生活中也是有的,我想他们肯定是上辈子种红豆的`,而且投胎之前贿赂了柏拉图和维纳斯的!

话题回到《西厢记》其实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大凡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要说张催二人爱情背后的确有一个功不可没的红娘,这是肯定的!不管他们二人相遇相识到相知这整个过程,都抹不掉红娘的影子。至于老夫人、郑恒、孙飞虎那只是他们爱情的试金石!

一部《西厢记》着实让人赞叹王实甫的才华不一般。还一个——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我感谢那些尘灰让我有机会看到《西厢记》这本好书。

读《鞋里的沙》有感篇19

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追求着成功,可为何有的人好像轻而易举地就获得成功,而我们却总是原地踏步,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又是什么制约着我们呢?

有位哲人说过;让你疲倦的不是远方的高耸山峰,而是你鞋子中的沙子。《鞋里的沙》讲述职场、家庭、婚姻、家教、理财、为人处事等等人生所有要经历的过程当中所存在的误区,读后心中有许多的感慨!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所谓的“面子”并不是骨子里的自尊和自信,爱面子的主要表现就是怕在人面前露怯丢丑,宁肯错过这机会,也也不肯轻易一试。这些道理其实早就明白,关键从来没有按最好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书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下班许久了,小张办公室里还灯火通明,他依然在忙忙碌碌,老板推门走进来问道:“你每天都这样忙吗?”小张说:“是呀”他满心希望得到老板的.表扬,不料老板却说:“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对的,但你这样从早忙到晚什么时候去思考呢?”是啊!如果一个人只知道埋头走路,而不知道抬头看路会怎么样呢?忙,但没有作为,所以要学会思考,去发现问题可解决问题,学会思考给自己的大脑留出空间和空间吧!风雨之后见彩虹,不努力永远就不会成功。

从这两则故事,我感悟到:不成功得人其实是自己在放弃每一个成功得机会,自己挡住了自己得阳光,毛病不是错误,却是错误的根源,每个坏毛病都要巨大的惯性,有不小的诱惑,你享受了眼前,便不能享受将来!不管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情,都不要屈从于它,否责尽管你可以藐视它,实际上你却处于它的统治之中,一个坏习惯足以让人受害终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20

他的父母是勤劳的农民,而他有很多缺点:尼尔斯不爱护小动物,还十分顽皮,性情也非常粗野。在一个美丽的春天,他的父母被朋友邀请去了教堂,让尼尔斯自己在家读书,而他却到农场玩耍,被小狐仙变成了小精灵,白鹅莫顿用力一飞把尼尔斯也带到了天空,随后一段漫长而又有趣的旅行就开始了。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大雁们脱险的故事。大雁们停在了草地上,领头大雁阿卡除去探路,但路上不幸遇上了狐狸,狐狸飞快地跳了上去,掐断了它的翅膀,这时尼尔斯挺身而出,狐狸要去咬尼尔斯大雁趁机飞走了。最终勇敢的尼尔斯把可恶的狐狸打跑了。多了不起的'尼尔斯,如果生活中有人欺负我的朋友,我也会像他那样挺身而出。后来,尼尔斯终于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变成拇指大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一只小鹅愿意变小,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而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和热爱自己的祖国。我一定要向尼尔斯那样乐于助人,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在自己绿色的家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狼王梦》读后感篇21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2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

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

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23

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容易。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那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

只有透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能够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着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

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最具这种好处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推荐,便是期望透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

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

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

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书笔记、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2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是一个瘦高个儿,鼻子两边长着雀斑,还有一头淡黄色的头发。他不爱读书,特别顽皮捣蛋,让父母操碎了心。粗野顽皮的尼尔斯和小精灵搞了一个恶作剧,小精灵把它变小了,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尼尔斯家的雄鹅莫顿和大雁一起飞了起来,尼尔斯跳到雄鹅身上,一把抓住它的脖子飞身了蓝天。鸡、鹅、猫、牛都不愿意尼尔斯,因为尼尔斯以前经常欺负它们。雄鹅带他飞走,他十分高兴,甚至忘了他变成小人,牲口欺负他的事情。

在飞行过程中,一直是冤家的.雄鹅和尼尔斯,开始了互相帮助。尼尔斯想要开始做好事让小精灵把他变成原样,因此性格也慢慢好转了。危险降临时,尼尔斯没有害怕,不顾自己的安危救下了大雁。淘气的尼尔斯变成了勇敢的尼尔斯。

我想: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友爱,要是只想得到,又不愿意付出,是不会交到好朋友的。不但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界的动物们也要和睦相处。故事中大雁阿卡说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她说:“人类把整个大地占为己有了,这是霸道的行为。你们有了一大片土地,那里肥沃而富饶。而我们这些飞禽走兽只是想要荒山和一些偏僻的森林,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我们这一生时时刻刻都遭受着人类的追捕,连睡个觉都担惊受怕。真希望有一天,人类能有良知,给我们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读了这段话,我感到很羞愧。我认为人类和动物是平等的,人类不能因为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而大量的捕杀动物,相反,我们应该和动物成为朋友,为动物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让地球成为一个幸福的大家园。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不仅把每一个角色描写得栩栩如生,而且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看了一遍还不过瘾,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25

今年暑假,我分批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原本我没有指望这本书写的有多精彩,但是现在,我错了。这本书中有喜、有怒、有哀、有乐。它深深的吸引了我。撰写这部伟大作品的是来自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格芙,她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女作家。

这本书讲述了小主人公尼尔斯因为自己的顽皮和贪心惹急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为了惩罚他,将他也变为小精灵。然后一群大雁从天上飞过,骗家鹅们一起到雪山高原去旅行。尼尔斯家里的雄鹅莫顿正准备飞翔,被尼尔斯一把抱住了脖子。但尼尔斯毕竟是个小人儿,莫顿遍把他也带上了天空,和大雁阿卡、雄鹅莫顿、小灰燕邓芬等等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次长途旅行中,尼尔斯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也使他增长了不少知识,同时自己也经历了不少困难,从动物身上学习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最后,尼尔斯为了拯救即将被妈妈爸爸杀去的莫顿和邓芬,无奈变成了一个正常人,再也无法和动物们一起说话,也不能听懂鸟语,他只能一次又一次拥抱阿卡,拥抱莫顿,然后一次又一次的.惆怅。

其实尼尔斯学习到的,我们也可以学习。他和鸟群遇到困难不低头,一个朋友遇到困难,其他伙伴就会舍身相救。这正是我们需要的团结友爱,也是我们需要的将心比心。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人生路途遥远,你一定要遇到无数的磕磕绊绊。但是无论前方的绊脚石有多大,都应该想办法克服。智慧将是我们最有利的武器,只要你敢于尝试,幸运女神一定会站在你这一旁的。

这本书还告诉我们要保护动物。就像尼尔斯没有变成小人儿之前,他常常自己家的家禽,所以变成小人儿听懂动物语言时,没有一个动物愿意帮他。在他诚心诚意帮助了阿卡一番后,雁群才慢慢认可了这个小伙伴。所以我们要爱护动物,如果人与动物能像人与人那样成为朋友,那该有多好!

《狼王梦》读后感篇2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这本书非常好看,现在就分享给大家。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经历一场大战后,回到洞里生了五个狼宝宝,可是有一只一生下就死了,剩下四只虽然活着,但他们非常饥饿,不停地叫。但此时的紫岚瘦弱无力,没有母乳来喂养这四只宝宝。她看了看那只死去的狼宝宝,经历了一番纠结后吃掉了那条死狼,挤出几滴奶,四只宝宝奇迹般活了下来。

接下来,紫岚给孩子们起了几个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最爱黑仔,因为他长得最像死去的丈夫黑桑,紫岚开始训练黑桑,一心想让他成为狼王。可是有一次,一只金雕等紫岚不在的`时候抓走了黑仔。紫岚带着悲痛,决定让蓝魂儿顶替黑仔完成她的狼王梦。蓝魂儿身手敏捷,训练很成功,长大后,迅速成为狼群的绝对核心,在他的带领下,狼群连黑熊都敢打了。可是聪明的人类用羊诱惑他,他被兽夹夹住,紫岚的狼王梦又破碎了,他只好让最后一只公狼双毛当狼王,但是双毛很胆小,在与其他狼王的相争中,双毛被狼王咬死,紫岚彻底绝望了。这时,有一只叫卡鲁鲁的公狼和媚媚结婚了,媚媚也有了狼宝宝,这时,有一只金雕来了,紫岚一看,正是那只抓走黑仔的金雕,看来金雕又想打媚媚的宝宝的注意了,紫岚为了救没出生的狼孙,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到最后,我被深深震撼了,原来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紫岚对自己的孩子都寄托着狼王梦,就像我们的母亲对我们寄予的厚望,紫岚为了后代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为了我们可以付出一切!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27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太吸引我了,老师一发下来,我就一口气把它读完了!看完书后,我真想和书中的尼尔斯一起骑上白鹅,翱翔在蓝天白云之间,开始一段奇妙的空中旅行呀。

我最喜欢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因为自从他变成了小精灵后就跟许多动物和好了,他开始学会关心别人了,帮助许多动物逃脱危险,还帮助雁群逃离狐狸的魔爪,一开始,雁群的'首领阿卡认为人类不应该相信,人类是会伤害雁群的,对尼尔斯并不友好,后来就是因为尼尔斯做了许多对雁群有益的事情,所以阿卡对尼尔斯的态度变了,他们愿意在尼尔斯受到狐狸袭击的时候舍命去救他,我想这就是友谊。

我觉得自己也要象尼尔斯一样,多去帮助别人,关心别人,这样才能够跟别人友好相处,结交更多的朋友。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28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曾经和《西厢记》比较过。我也这么认为。不是写这种读后感之前写不出来,而是觉得满满的,好贴切,好美好,仅凭感知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但是,我还是想把心里的很多感情放进笔里,赶紧吐出来。

《红楼梦》,故事曲折有趣,真的是爱情的审美宣言。爱情的审美宣言是什么?在王实甫的作品中,盈盈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保持了纯洁的爱情,强调开放。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江十六个聚在一起读了起来,自觉地用文字警告人们。余香满嘴。虽然读完了书,但他只是失去了理智,默默地记住了它。”。这是戴宇在《西厢记》的23次中对《红楼梦》的恭维,其实是曹雪芹的恭维。

“永远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玩,愿世间众生皆成眷属”,这是《西厢记》中流传千古的名言。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传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穿透了时代,散发出无限的魅力和神奇。就连西湖的月老寺也忘不了把这个字叫做对联————,愿天下众生成家。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在生活有点无聊的时候,不妨试着净化一下自己的灵魂,打开《西厢记》,感受一下粗糙的爱情,甜蜜的聚合,和里面美好的文字。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和崔莺莺的`相识,是一见钟情。张生爱上盈盈只是因为她的美丽和温柔,盈盈喜欢张生只是因为她的才华和气质。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生活体验中,“一见钟情”往往是在外貌或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而产生的。是人类生理的一种荷尔蒙冲动,这种冲动永远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就像冰雪中的一滴水,很快就会自动冷却结冰。丘比特之箭,老月的红线,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只是一种浪漫的幻觉,是人生的奥秘。它经不起永恒的考验。

经常有人说《西厢记》是喜剧,我深有感触。张生看似愚蠢笨拙,但他的本质无非是追求自己的真爱。他表现出来的是自然真诚。在生活中不容易找到,就是有不常见的东西更难。他嘲笑自己的幼稚,其实是在自嘲。

读书是一种精神享受。不同的人读书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太阳下山时,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丝悲伤,所以他们会想到张生和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姻生活。同时,他们也提供了一些我自己的理由。不管理性与否,这些都是我看了一天书后最深刻的体会。生活会照常进行。如果恋人能一见钟情结婚,那不是一件幸福的事!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29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

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

在这个纷乱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30

《西厢记》直接切入生活本身,来描绘青年男女对自由的感情的渴望,情与欲的不可遏制和正当合理,以及青年人的生活愿望与出于势利思考的家长意志之间的冲突。

如一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在这背后,则存在着她那非出于己愿的婚约的阴影。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更是十分直率甚至是放肆地表述了男子对于美丽女性出于天然的渴望与倾慕,以及女子对这种渴慕的自然回应。作者以舞台上的胜利,给仍然生活在压抑中的人们以一种心理的满足。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完美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写得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山重水复、萦回曲折的复杂情节,是一般短篇杂剧不可能具有的。它不仅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感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来展现一个美丽的感情故事,使得它格外动人。

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在这部多本的杂剧中,各本由不一样的人物主唱,有时一本中有几个人的唱,这也为透过剧中人物的抒情塑造形象带给了便利。

张生的.性格,是轻狂兼有诚实厚道,洒脱兼有迂腐可笑。反映出元代社会中市民阶层对儒生的内含同情的嘲笑。张生在《西厢记》中,是矛盾的主动挑起者,表现出对于幸福的感情的直率而强烈的追求。他的大胆妄为,反映出社会心理中被视为“邪恶”而受抑制的成分的蠢动;他的一味痴情、刻骨相思,又使他贴合于浪漫的感情故事所需要的道德观而显得可爱。

《西厢记》中,催莺莺的形象得到了相当精细的刻画,她的性格显得更为明朗而又丰富。在作者笔下,莺莺始终渴望着自由的感情,并且一向对张生抱有好感。她总是若进若退地试探获得感情的可能,并常常在似乎是彼此矛盾的状态中行动,但是,她最后以大胆的私奔打破了疑惧和矛盾心理,显示人类的天性在抑制中反而会变得更强烈。作者以赞赏的眼光看待女性对感情的主动追求。

红娘在《西厢记》中成为全剧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主角。

她在剧中只是一个婢女身份,却又是剧中最活跃、最令人喜爱的人物。她机智聪明,热情泼辣,又富于同情心,常在崔、张的感情处在困境的时候,以其特有的机警使矛盾获得解决。她代表着健康的性命,富有生气,并因此而充满自信。这个人物形象固然有些理想化的成分,却又有必须的现实性。在她身上反映着市井社会的人生态度,而市井人物本来受传统教条的束缚较少,他们对各种“道理”的取舍,也更多地是从实际利害上思考的。

我觉得,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和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此刻,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咱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咱们能够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3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享誉世界的文学作品,也是第一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冒险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塞尔玛?拉格洛夫。

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顽皮、捣蛋的孩子,他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和放鸭,经常捉弄家中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见到他都会咬他,他用木鞋打牛,扯公鸡的鸡冠,揪黑猫的尾巴……甚至多次气的他妈妈站在那里哭。

一次,他捉弄了铜在村庄里的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遭到了动物的报复,做坏事要遭报应的,他还没能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又被家里的大雄鹅带上了天,家鹅决定和大雁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已久的拉普兰。途中巴尔斯展开了一段难以想象的奇幻冒险之旅。

尼尔斯经历了各种磨难,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鹤之舞表演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偷袭大雁们。

鹤之舞表演大会是一年一度的动物集会,大家在这天不用担心被凶猛的动物伤害,不论飞禽还是走兽,在这一天,都会参加这盛大的集会,雁群也不例外,尼尔斯骑在雄鹅莫顿的'脖子上,一起赴会。在这美好的日子里,狐狸斯密尔却悄悄潜入了雁群,准备痛下杀手时被尼尔斯发现了,狐狸群咬破了斯密尔的耳朵,并把他驱逐了,后来斯密尔寻雁群报仇,每次都被尼尔斯发现。

尼尔斯随雁群扶危济困,从顽皮的孩子成长为善良,勇敢,智慧的小英雄。

儿童评论家安武林说过:“灾难是人生的磨刀石。”正因为这些灾难,尼尔斯才成长为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大雁开始不愿接纳尼尔斯,到后来成为朋友,也是尼尔斯的成长过程啊!

读后感的作文篇32

《最重要的事》是五年级必读书目,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发生在美国加州,男孩小柯和妈妈、外公相依为命,生活过得非常艰辛。为了帮助不会讲英语的外公找一份工作,他欺骗司机,说自己的外公是一个很棒的园丁,其实外公是一个木匠,他对园艺工作一窍不通。这份工作看起来简单,其实不然。他和外公拔掉了所有的.花苗,而留下了杂草!直到司机回来,才发现小柯说了谎。但是他的外公没有逃避责任,而是想办法弥补错误,结果外公的正直、善良、诚信赢得了司机的尊敬和信任,最后外公得了一份正式的工作。同时,正直的外公也给小柯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课——要为说谎负责。外公的这种正直、诚信的高贵品质,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小柯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帮助外公找工作。可是,他方法错了,他不应该为了工作而说谎。有时,我们也像小柯一样,可能为了自己的一点利益而欺骗别人,可是要知道,总有狐狸尾巴露出来的一天,到时不仅事情没做好,同时还会失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就像《牧童和狼》的故事告诉我们:一惯说谎的人,即使有一天说了真话,也不会有人相信。所以,诚信是最重要的,诚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

我们一定要记住:“诚信是为人之本”,“失去诚信,就等同于敌人毁灭了自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3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孩子们的一部童话故事。它生动地讲述了十四岁的小男孩“尼尔斯”骑鹅旅行的有趣经历。描写了作者祖国的`美丽河山,讲述了许多瑞典的民间传说。让我们在阅读中懂得了真诚、勇敢、友爱和爱国,并获得了丰富的地理与历史知识。

书中的主人公是被小精灵变小了的尼尔斯。尼尔斯家的鹅带着尼尔斯竟然飞上了天空与大雁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便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从这次的旅行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还使他增长了许多知识,结识了许多好朋友,同时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与危险。一路上,他与小动物们克服了重重困难,来到了拉普兰。后来,他把鹅照顾地很好,就变大了。也从一个顽皮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勤劳、勇敢、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勇敢去面对,想办法去克服困难。还让我明白了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关心、爱护动物。我以后要像尼尔斯那样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3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是拉盖洛夫写的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那本书很好看,讲的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他与他家的鹅——莫顿,还有一群大雁一起去拉普兰。

我现在先介绍一下里面的人物:第一位,那是必不可少的尼尔斯,他一开始是一个粗野顽劣、对生命不懂得爱惜的小男孩。第二位,莫顿,他是尼尔斯家的一只鹅,就是他带着尼尔斯走的`。第三位,阿卡,是一只大雁,不过不是普通的大雁,她是大雁群的首领。第四位,斯密尔,他是一只阴险狡诈的狐狸,每天想吃大雁肉,可是有尼尔斯在,几次都没有成功!第五位,高尔果,他是一只老鹰,爸爸妈妈走了,是阿卡把他养大的。第六位,黑旋风,是一群乌鸦的首领。

阿卡它们在到拉普兰的路上时,大雁群慢慢接受了这个拇指大的人类,与尼尔斯成为了好朋友。一路上,它们交到了许多新的好朋友,也遇到了不少麻烦,无时无刻那只狡猾的狐狸都在盯着阿卡他们,所以他们也无时无刻在危险中。

最后,尼尔斯解除了小精灵对他施的魔法,也从一个顽皮、对生命不懂得爱惜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让父母放心,好好珍惜生命的小男孩。

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生命,虽然我们不能起这儿跑到世界各地让你改变自己,但也要懂得这些道理,不能让父母担心自己,自己也要照顾好自己!!

读《鞋里的沙》有感篇35

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追求着成功,可为何有的人好像轻而易举地就获得了成功,而我们却总是原地踏步,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又是什么在制约着我们呢?当我无意中翻到一本书,看到上面这段文字时,就绕有兴趣地读了下去,慢慢思量后,更是觉得书中阐述的观点和建议值得我去推敲和改正。

书中写道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孤独的旅人跋涉在漫漫的旅程上,路边的小溪欢快的为他解渴,飞翔的小鸟快乐的为他伴唱,绽开的鲜花向他微微的颔首,孤独的旅人并不觉得自己寂寞。但渐渐的,旅人感到步履有些沉重了,背上的负荷似乎也一点点在变重,旅人想,也许我累了,歇一会儿就行了,可是没有多久旅人却感到越来越累了,终于,他坐在路边伤心起来,小溪似乎也安分地静下来,鸟儿不再歌唱,野花也不再展开笑颜了。一位老者走了过来对他说:“年轻人,为什么不倒一倒鞋里的沙呢?”当微微发亮的沙子在金色的夕阳下从鞋子里飘落下来时,旅人笑了,没有了鞋里的沙子,旅人又上路了,这时小溪、小鸟、野花,一切都又快乐了!

其实,挡住他的只是几粒小小的'沙子……在人生的旅途上我们都不时地扮演着旅人的角色,匆匆的路程上,可曾有人注意到自己鞋里的几粒沙子,这沙子或许是好吃懒做,自由散漫,或许是自私自立,不满、抱怨、愤怒、绝望等情绪,甚至是多玩一会、多睡一会等等一些不好的习惯。在我们看来,它们真的只是鞋里的沙粒。可就这小小的沙子便在不知不觉中又往我们的负荷上加重了砝码,终有一天,被负荷压垮的不仅是我们,还有我们的自信,人生跋涉路上最强大的动力。我们无法保证活在真空的环境里,就好像不能避免粘到灰尘,不能保证鞋子里不进沙子一样。阴雨天气本身不能够使人抑郁,如果你抑郁,那是因为你自己对天气的反应使你感到抑郁。消极的态度于事无补,只会让我们更加消沉。对于这些,我所能做的只是轻轻掸掉灰尘、把鞋里的沙子倒出来,卸下羁绊,及时清理,才能轻装上阵,快步前进以到达成功的彼岸。其实追求成功的过程就是克服自身的惰性,克服“下一次”、“明天”、“以后”这类的问题。做到了就是与众不同,就能够成功!成功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与自己的惰性和缺点做斗争的过程。

还有一则故事:下班许久了,小张办公室里还灯火通明,他依然在忙忙碌碌。老板推门走进来,问道:“你整天都这样忙吗?”小张说:“是呀。”他满心希望得到老板的表扬,不料老板却说:“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对的,但你这样从早忙到晚,什么时候去思考呢?”。是啊,如果一个人只是埋头走路而不知道抬头看路会怎么样呢?这让我想到我现在的工作,校园里每一位老师,每天都安排的满满的,大家都感到很忙碌,天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甚至有的老师说,教了好多年书了,怎么感到越来越累了呢?教材还是原来的教材,学生的层次还是原来的层次,为何多年来,自己却还是一无所获,没有一点长进呢?其实,如果每天抽一点时间出来,认真思考一下,今天教学的得与失、优与劣,慢慢积累下来,就是你轻松应对工作得法宝。学校也越来越重视这一点了,呼吁教师在教学中不断提高自己教学得有效性,也就是呼吁教师能够多一点时间来思考教学得有效性问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得效果。

从这两则故事,我感悟到:不成功得人其实是自己在放弃每一个成功得机会,自己挡住了自己得阳光,毛病不是错误,却是错误的根源。每一个坏毛病,都有巨大的惯性,有不小的诱惑,你享受了眼前,便不能享受将来;怕吃苦者往往吃一辈子苦,不怕苦者,只苦半辈子。学会思考,给自己的大脑留出时间和空间。为自己能够轻松而自信地迎接明天而思考吧。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36

月暗西厢,相思难耐,在王实甫的笔下描绘了一段曲折缠绵的爱情史诗。《西厢记》在中国四大古典戏曲中,早已名声赫赫,然而长久以来大都只耳闻其名,未见其身。想来它的名声早已远远超过书中的内容。今终于有机会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很难想象薄薄的书页不足百,竟能让人们记住千百年,并且反复吟唱。戏曲的部分,我是不懂的,在瞻仰这样一本名满天下的古书时,我更多的只是作为一个闲来无事的读者,品着在封建制度中顽强生长的爱情的甘露。我想,脱去戏曲这件外衣《西厢记》与其他的爱情著作并没有太多的不同,不过是古人一时情闷,无力挣脱现实的缩影罢了。在现在看来,尤其是对现代人来看,这样的爱情故事已经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了。更多的,我觉得这样的一本书是用来吊唁那一段不复存在的历史,那一种早已化尽烟尘的爱情。

终究,《西厢记》还是披着戏曲这件华丽的外衣,并且在历史的沉淀中愈发美艳夺目,而这最为耀眼的部分,我觉得要属文字部分了。书中处处皆精华,妙语连珠,意境深沉,情思绵长,作者驾驭文字的才华,想来后来人见了无不孜孜称叹。突然觉得我们有些无知,因为生活在自由的新世纪里,就常常借着时代的标签去嘲笑那些古人的迂腐、愚昧,终日无所事,空有满腹诗论,却只为一朝得朝归来,光耀门楣。我们在指责这些人饱食终日的时候还不忘连带戏谑一番这千百年来害了不知多少人的八股、儒书,认为那些死理的书中除了唆人虚废光阴,抢夺功名外,究竟还能做些什么。然而,当人们真正打开历史行进的车轮时,却发现,历史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即便有,但绝不是全部。因为饱读诗书,我们才看到有今日如《西厢记》一般的美文,因为功名难就,贤人们踌躇满志,才有了今天我们所见的这许多的史诗。就如书中的儒生一样,虽是饱读了诗书,却不图功名利禄,只想逍遥乐世,奈何放浪间,遇见美人,为得人心,寄情西厢,以读书为名,最后终为美人远赴求名,只为这状元身份能配得上相国之婿之称,好为写族谱的时候不至太寒碜。古人有古人的无奈,岂是现在的我们能轻易了解到的。不止是作者流畅的文笔,书中出现的更重要的一点莫过于冲破思想与时代的束缚所表现出的勇敢。相国之女莺莺虽对书生有倾慕之心,但传统的礼教却让她望而却步,即便是再有了口头的婚约之后,依旧碍于父母之命不敢越雷池一步。

然而,心早已有了归属,又见书生害得相思病,百般不是滋味,在经过了漫长而纠结的内心挣扎后,莺莺终于冲出礼教、父母之命的束缚,投得心上人的怀抱,慰藉相思。幸而文章的结尾是大团圆的结局,为这对在夹缝中生长起来的爱情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时代就那样毫无情面的横亘在那里,要么随波逐流,被时代左右,要么打破它,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西厢房门,月满西楼,料得肠断处,唯有相思泪。

《狼王梦》读后感篇37

一说到狼,人们想到的就是凶残、野蛮和自私。然而,狼也是有爱的,特别是母狼,它们跟人类的母亲一样,深爱自己的孩子,尽管野心勃勃,但浑身充满母爱,就不显得冷血和阴险了。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下和公狼黑桑的狼崽。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将它的狼崽培养成狼王,紫岚呕心沥血地训练自己的狼儿。可厄运之神却降临在紫岚身上,它费尽心血养育的狼崽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这个世界、命丧黄泉。先是大儿子黑仔在独自觅食时被金雕捉去。二儿子蓝魂儿能力超群、不屈服的性格让紫岚感到欣慰,可它却被捕兽夹抓住……紫岚只能训练小儿子双毛,后来它在与狼王洛嘎的狼王争夺战中,以失败告终被众狼咬死。这时的紫岚无比的痛苦、无比的绝望,在绝望中,它想起了女儿媚媚,它已和卡鲁鲁生下了自己的狼孙,紫岚多么希望狼孙能完成自己的遗愿。在生命的尽头,为了让自己的狼孙避免死亡,紫岚与害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冷漠的动物。

自然界残酷无情,任何动物想要生存下来,只有拼命磨炼本领,而不能单纯依赖父母,活着就得依靠自己的实力。人类社会也是如此,我们只有坚持自己的目标,发愤图强、勤奋学习,学到一身真本领,将来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如果年轻人好吃懒做、不求进取,依靠父母生活,必定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美好的生活要靠自己的双手来争取。

《狼王梦》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不论是捕猎还是学习,任何本领都需要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永不放弃才能屹立不倒。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38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很多好书,但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讲述的是瑞典南部乡村的一个14岁男孩尼尔斯。他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在一次捉弄了小精灵后,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由此,他骑在自家大白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这是一次奇异的旅行,在旅行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由于尼尔斯的心地变善良了,当他从返家乡时,重新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而且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凡事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的!虽然我没有像尼尔斯那样的经历,但这本书给我的启迪,却可以让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受益匪浅。

如果有可能我也想和尼尔斯一起骑鹅去旅行,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看看茂密森林里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还想跟动物们聊聊天,谈谈心,讲讲笑话,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在自己绿色的家园无忧无虑的生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39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霍尔哥松的小男孩因为在一次对小精灵不敬的情况下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只有……只有拇指那么大,真是一个天大的不幸!

他与他最要好的伙伴,马丁,一头强壮的公鹅,非常善良,虽然尼尔斯以前对它很不好很不好,却不埋怨尼尔斯,而是更加细心的照顾尼尔斯,这个故事从侧面反映出了人类对小动物的不爱护,不停的欺负他们,鞭打他们,可是,你却想过没有,你的鞭打会是小动物们对人类感到厌恶,更严重的话,他们会濒临灭绝,让人类再也看不到它们,那样的话,真是太可怕了。

尼尔斯和马丁在野外度过了这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这让人看着都替他们捏了一把汗,里面有很多有趣的人物,比如热情开朗,机智的领头鹅阿卡,珍惜友谊的马丁,善良活泼的尼尔斯,还有奸诈贪婪的.斯密尔,尤其是那个斯密尔,最可恶了,太让人无可忍耐,他坏事做尽,想尽一切办法骚扰鹅群,尤其是尼尔斯,它想杀掉尼尔斯,让尼尔斯死无葬身之地,它想吃上美味的天鹅肉,可是,他可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遇上了马丁它们,可真是算斯密尔倒霉咯!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熊爸爸》我觉得这是我读起来既有趣,而且更富有惊险的故事了,这里面讲的是狗熊一家捉到了尼尔斯,而且尼尔斯被他们玩的是晕头转向,想逃也逃不出去。此后,熊爸爸又回来了,他困极了,想睡上一觉,好好休息休息,可是,它闻到了人的气味,他找呀找,找到了尼尔斯,他一下子把尼尔斯抓起来,尼尔斯用他的武器,火柴棒,一下子将狗熊爸爸的嘴好生生的灼了一下,最终,他还是没能成功逃脱。第二天,他醒了过来,猎人想射死大狗熊,尼尔斯提醒了熊爸爸一下,熊爸爸狼狈的逃脱,太有意思了!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是一部很不错的作品,《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读后感的作文篇40

“人生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一只猫,活了一百万年,死了一百万次,活了一百万次,但只有猫活着的最后一次,才可以称作“重于泰山”。一只猫,它开始被人们作为宠物,每次它死时,人们为它哭泣,但猫却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当猫成为野猫时,它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也就在这时,猫爱上了一只小白猫,它们一起生儿育女,猫爱白猫,也爱小猫。

直到一天,白猫躺在猫的怀中,静静地离去,猫悲痛万分,它哭了一百万次。当新一天太阳升起时,猫跟着白猫,去极乐世界中去了。生命,它的意义既简单又困难,说它简单是因为只要生命中充满了爱,一切困难便迎刃而解;说它困难是因为如果生命中缺少了一个重要的调和剂------爱的话,生命将毫无意义。有了爱,生命将得到升华;有了爱,世界上的“冰”都将变成炙热的“岩浆”;有了爱,本是反目成仇,冤家对头的两人,将会变成肝胆相照,合穿一条裤子都嫌肥的.好朋友……爱不仅伟大,它也正是生命所在的意义。

一个人(或物)来到这个世上,只有付出了爱,哪怕只是一丁点儿,那么他来到这个世上也问心无愧。书中的猫一开始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所以,它前几次的死,毫无意义。当它爱上了白猫,并真心去爱白猫和小猫时,它的生命也充实了许多。当它再一次去世时,它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也许,它已在天堂与白猫相遇了……相传有爱,世界将更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41

寒假里,我读了好多课外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要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书上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精灵的尼尔斯,一个是莫顿,是一只会飞的鹅,莫顿带着尼尔斯跟着大雁飞。没想到家鹅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

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变成拇指大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一只小鹅愿意变小,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帮助别人的好孩子。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我也要做这样的孩子。

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要带好多好多种子,让可爱的小鸟们帮我一起去播撒,让整个森林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要给小动物们带去猎人报警器,只要猎人一来,森林里就会发出警报,小动物们就赶快躲起来,让猎人什么也抓不到。我还想和森林里的动物谈谈心、聊聊天、讲讲故事、说说笑话,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在自己绿色的家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虎门销烟》读后感时间:2023-10-3007:34:43专题读后感投诉投稿相关推荐

《虎门销烟》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虎门销烟》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我读了《虎门销烟》一文,文中的林则徐在当时帝国主义横行的情况下销毁了洋人的鸦片,这一正义行为实在令我们感动。

文中讲了林则徐在给外国盐商的通知中说:“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这句话体现了林则徐销毁鸦片的决心之大。林则徐为了不让中华人民继续被洋人的鸦片毒害,冒着生命危险去销毁鸦片,这一举动实在令我震惊。如果我国没有林则徐这样正直的清官,那么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被鸦片毒害,被鸦片夺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更不知会有多少人因鸦片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那中国将会变成一个怎样的国家?那些可恶的侵略者将会在我们的国土上干什么?我不敢想象,中国将会不会成为洋人的天下?

读到这,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件事来:班主任有事出去,交给我一个小本子,让我记下来调皮学生的名字。一下课,同学们便“哗”地一下围了上来,询问是否被记在“黑名单”上。好不容易把大家打发走,刚准备出去玩,便被有名的“恶霸”堵住,凶神恶煞地问:“说!你是不是记我的名字了?赶快给我划掉!”我很不情愿,又很惧怕,生怕他总是找我的毛病,只好把他的尊姓大名从“黑名单”上划了。现在想起来,我是又羞愧又庆幸。羞愧是因为自己太懦弱,轻易地饶过了不遵守纪律的人;庆幸的是读了这篇文章林则徐的言行给了我极大地教训,让我明白了怎样做事。

读到文中林则徐“下令在虎门将鸦片公开销毁,并带领大小官员亲自监督”时,我十分感动。因为林则徐身为朝廷大臣,公事繁多,本来时间就很紧,还得抽出时间亲自督察,该多累啊?不过,如果林则徐如果不这么认真、仔细,那么销毁鸦片的事就不会办的这么彻底,那么林则徐的努力,则都白费了!

看到这,我想起了上次大扫除,班主任怕我们“偷工减料”特意亲自来盯着我们。是啊,如果老师不来盯着我们的话,不知会有多少人不干。

林则徐办事认真、负责、不畏强暴,令人钦佩!

《狼王梦》读后感篇42

前几天刚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感慨良多,我深深被紫岚这位伟大而坚持的狼妈妈所感动;她为了使她的五只幼崽成“人”,可以说是吃尽了千辛万苦,虽然结局不是很完美,但我也渐渐明白:一个人一定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并为这个梦想去不懈地奋斗,即使不一定成功,失败后也不会留下遗憾……

这个故事不仅让我联想到我和我身边的人和事,这学期妈妈辞去了工作跟我们来了盐城,专门给我和爸爸洗衣煮饭,让我们可以安心地学习和工作,还特地为我报了一个吉他兴趣学习班,一开始,我怀着好奇心去上了第一节课,感觉还不错,老师优美的琴声让我陶醉,也让我兴奋,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练琴,不辜负妈妈和老师的期望,可是当我自己真正去练习弹琴时,才发现“看花容易,绣花难”,我的手指都弹得红肿了,当时我真想放弃了,不想再弹琴了,可当我想到母狼紫岚那种顽强、勇敢的精神以及爸爸妈妈每天的`那份辛苦和坚持,不就是希望我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吗?这不正如狼妈妈紫岚一样,努力地倾其所有培养自己的“幼崽”,这份沉甸甸的爱让我重拾信心,拿起吉他认真地继续着,因为我的认真努力,终于可以熟练地弹奏老师教我的那首曲子《多年以前》,并在老师那也受到了肯定和鼓励,这使我更有信心去想着我的更高目标迈进。

通过《狼王梦》的故事,我渐渐地明白:兴趣可以慢慢培养,只要努力才有回报,为了我的“狼王梦”,我愿一直默默地努力着……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43

妈妈在我读四年级时就为我买了这本书,便没有去好好品味。这当中原有如此之多的道理。让人怎样兼顾事务与学业。有了它,我便确定了路该如何取走,事该如何处理,人要怎样去做。

《傅雷家书》文艺评论家以及美术评论家傅雷写给儿子的书信编纂而成的一本集子,摘编了傅雷先生1954年至1966年5月的186封书信,最长的一封信长达七千多字。字里行间,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挚爱、期望,以及对国家和世界的高尚情感。

爱子之情本是人之常情,而傅雷对儿子的爱却没有成为那种普通的温情脉脉,而是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位,把舐犊之情放在第二位。正如他对儿子童年严格的管教,虽然不为常人所认同,但确乎出自他对儿子更为深沉的爱。

该书由于是父亲写给儿子的家书,是写在纸上的家常话,感情纯真、质朴,令人动容。

这本小书里,不是普通的家书。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犊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种,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在书中我也读懂了自己面对以后的生活不是手忙脚乱地去过。而是控制好每一件小事,让自己的生活秩序有条不紊,不去因为琐事而放宽自己的事业要求。不因为自己要做一些额外的工作而影响了自己分内的学习任务。做好自己,老师的作业认真完成,同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和父母多沟通。分享自己的想法,让他们理解你,懂你。

通过这些书信,不仅儿子和亲人之间,建立了牢固的纽带,也通过这一条纽带,也使傅聪与远离的祖国牢牢地建立了心的结合。后来的事实证明不管国内家庭所受到的残酷遭遇,不管他自己所蒙受的恶名,他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不受祖国敌对者多方的威胁利诱,没有说过或做过有损祖国尊严的言行,这就是一个父亲对一个儿子的熏陶,这与父亲在数万里外,给儿子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时间,距离都不是问题,有心的父母,你那颗不眠的爱子之心,就是不可替代的教科书,人生的加油站。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44

不同于以往的童话,《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不是一本简单的儿童文学,它是一本融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的作品,用新颖、灵活、幽默而生动的手法,为孩子们描绘了一幅幅气象万千的美丽图画。这本书的意义超过了我之前读过的任何一本儿童作品,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也成为第一个获得如此殊荣的女作家。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儿,遇到了神话传说中才会出现的小精灵,被变成了只有拇指大的小人儿。这时天空中恰好有一队迁徙的大雁飞过,心怀梦想的大白鹅因此对远方的天地产生了憧憬,忍不住张开翅膀,想要加入他们的队伍。男孩儿为了阻止白鹅离开,便爬上了他的后背,抓紧雪白的羽毛,和他一起飞上了高高的天空。

故事中,我们仿佛是跟着尼尔斯一起,走过了瑞典的`山川和河流;见到了游牧的拉普人,他们热情好客;途经贝格斯拉根矿区,遇到了森林里的棕熊……一段充满神奇与浪漫色彩的奇遇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次难忘而特别的旅行,让尼尔斯看到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到了许多故事和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从中也受到了锻炼,并逐步改正了淘气调皮的缺点。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尼尔斯恢复了原形,也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尽管《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针对青少年的书籍,她讲述了一个化解偏见与对立的故事,让我看到了莫顿身上的坚持不懈,体会到了阿卡对同伴们的责任心,更感动于尼尔斯身上面对困难依然前行的勇敢精神。故事里的动物们鄙夷背信弃义,赞扬正直批评卑劣,这一点和真实世界有相似之处,能够引起我们的共鸣。但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塑造的每一个角色,都是在鼓励孩子们,学会能够与他人宽容、理解、沟通。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45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老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该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爱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通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爱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面对重重考验时对爱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也许这就是现在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只有靠戏剧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46

《西厢记》是国内知名的古典戏剧巨作,刻画了青年男女对自由恋爱的渴望,描写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抑郁和莫名的忧郁,表达了“愿天下众生皆成眷属”的美好愿望;因此,它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产生了强大的影响。

崔莺莺是一个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影响、对爱情生活有着向往的人。她是一个叛逆的时代女性形象。当她追求理想爱情的时候,能对抗封建礼教,值得称道。她情不自禁地对张生一见钟情,在月下的隔墙上吟诗,大胆地向张生吐露心声,坠入爱河无法自拔,相思之苦。同时对老太太的克制越来越不满,对媒人的尾随越来越生气。她对张生的爱是纯洁透明的,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去北京参加考试时,她后悔“虚名、薄利、两次分鸳鸯”。当常婷与张生告别时,她觉得:“但如果你得到一朵莲花,它就像状元一样强壮。”。她对张生最郑重的提醒是:“如果你得到了这一行的官员,你生病了就会回来”;让她担心的是,张生并不像她那样一心一意地去爱,她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他,“如果你在异国他乡看到花草,那就像以后呆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她心里,爱永远是最重要的位置。至于名利,是非可以忽略。起初,她对张生的爱是胆怯和动摇的。一方面,她有少女的情怀和欲望;另一方面,作为一个郭襄小姐,她在这样一个母亲的.管教下长大,同时接受了更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之间的矛盾。她回复了张生的诗,“桂兰孤独了很长一段时间,她无事可做:如果她要唱歌,她应该同情别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沮丧心情,也透露了她对张生的爱。在听钢琴的时候,她被张急切的呼唤深深打动,以至于眼泪夺眶而出,但她没有勇气去见。此时,在她的脑海里,封建伦理的枷锁和她对张生的爱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终于战胜了伦理。因此,当她收到张生的爱情诗时,她终于鼓起勇气写了一首名为《明月三五夜》的诗,并同意张生在15日晚上见面。“月在西翼下,迎风门半开:壁动,凝为玉人。”短短二十个字,预示着盈盈已经毅然走上叛逆之路,寻找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的,也是有价值的。

我记得著名诗人佩托菲曾经说过,“生命是宝贵的,爱情更昂贵”,崔莺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让我明白了,真爱是那么美好,那么值得期待,真爱存在于世间,是可以追求的,是应该的,也是必须要赢得的。真诚的希望,像作者心中美好的希望,“愿世间众生成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47

在这个愉快的寒假里,我读完了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的作者是瑞典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她190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这部童话的主人翁是十四岁的男孩尼尔斯,他长在瑞典的一个小乡村。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但尼尔斯生性粗野,非常顽皮。他又对读书毫无兴趣,专爱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因此,周围的村民及动物们都很讨厌尼尔斯。一个初春,尼尔斯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正在这时,一群大雁空中飞过,家中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大雁们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抱住了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们开始了惊险的旅程。

一路上尼尔斯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逐渐成为大家信任的朋友。比如,他帮助大雁阿卡看守雁群,以防狐狸斯密尔的偷袭。他还多次帮助小动物们脱离险境,搭救落难的人们。慢慢的尼尔斯成为了动物和人类歌颂的大英雄。最后大雁阿卡告诉尼尔斯只要他能把莫顿平平安安地带回家就可以变回人啦!于是,他一路上保护着莫顿,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把莫顿和它的一家都带了回来。当然尼尔斯也被小精灵恢复成了原样。

这是一个充满爱心、智慧和勇气的故事。让我们看到调皮,顽劣的尼尔斯怎样转变成为一个善良、受大家喜爱的孩子。这篇故事还告诉我们只要对一件事不断地努力,最终我们会把这件事办好的。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48

假期,我发现了书橱里有一本书早已落满尘灰,拿起來擦了擦便读过起來。这本书称之为《西厢记》,看过后感受颇丰。对于《西厢记》的深奥社区论坛点评,先人、古代人、今者学家总说纷纭!我倒是只感觉此书倒真非常值得再看她几次!“黄山归来别看岳,五岳归来不看山!”读罢该书,在浏览元稹的《莺莺传》感觉的确有点儿遗憾,以至于《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西厢记诸宫调》理应在该书之前读!自古以来才子佳人的爱情融合都免不了遭受老天爷的妒忌,也免不了有一定的催人泪下的曲折,也在所难免有后代的传诵。对于結果是不是极致,那自是另当别论。我国从古至今大家的在潜意识中里都是有大团圆!就算是牛郎和织女,就算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就算是白娘子与许官人!张生与崔莺莺也算作最后修得正果!

张生的才与貌无可非议,崔莺莺那真是是极致,那就是自古以来以今全部天地小伙心中中的女人的化身为,压根儿便是“唯美意境”!莺莺的貌,很少说,只张生道——娇羞花解语,溫柔玉有香,我俩作相遇记不真娇样子,我只索手抵着牙儿渐渐地的想。其才情其家势,你也真是没有苛刻!也怪不得张生就算报考状元,都没有如郑恒常说为尚书女婿。或许女性给了诚心诚意,爱得愈深愈很容易心烦意乱,莺莺先是心动、思恋到最后的长亭送别中“碧云天,红花地,西风紧,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依依不舍,到“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再到邮递张生汗衫、裹肚、袜儿、瑶琴、玉簪班管等物件,只不过忧虑他的心上人有“心怀不轨”的念头。呵,天底下到底又几个崔莺莺呢!但是难能可贵的是,张崔二人终究是真爱的。无论是话剧表演还是小说电影,都必符合男才女貌,其状况都应是王室贵族,并并不是贝勒爷大少爷便是公子哥,或者公主小姐,呵,总而言之并并不是千钱也是有干金,要不什么耀眼明珠,总得来说场面要绚丽的。

针对穷书生偶遇丽人,如《西厢记》或《柳梦梅》那也不是没可能,不容置疑的就是真情。话说现实生活中也是有的',我认为他们肯定是前世种紅豆的,而且投胎转世之前行贿了柏拉图和维娜斯的!话题讨论返回《西厢记》实际上有句话是那么说的——大凡一个成功男人的身后一定有一个伟大的女人!我要说张催二人感情背后的确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媒婆,它是不容置疑的!无论她们二人相逢相遇到相识这全部全过程,都抹不掉红娘的身影。对于老夫人、郑恒、孙飞虎那仅仅她们爱情的试金石!一部《西厢记》确实令人赞美王实甫的才气不一般。还一个——永老无分离,千古常完聚,愿普天下多情的都变为眷属!我谢谢这些尘灰让是我机遇见到《西厢记》这部好书。

读后感的作文篇49

起初,我对成功学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但自从读了拿破仑的成功学后,自己却对此颇有感触。“成功”作为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不同的人,追求不同,对成功的看法也不尽相同。何为成功?成为行业的领袖是成功?还是拥有金钱与权力是成功?虽这些都是成功,但在我看来,我更青睐另一种成功——对报酬得失看得淡一些,对实现自身价值及社会价值看得更重一些。拿破仑的成功学不仅教会我们掌握成功学的本领,更重要的是,它还教会了我们如何使用它。

首先,树立正确的目标。成功的体现在于目标的实现,任何不切实际的目标都将成为空谈,找准目标是成功的关键。人的一生会有很多目标,每一个阶段也都有目标,宏大的目标可以通过实现每一个阶段的小目标去最终实现,其中可以通过先制定出终级目标,再设定小目标,逐级努力实现。

其次,失败是成功的基础。俗话说的好,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失败何来成功。读过拿破仑的成功学后就会明白,失败后要知耻后勇,知错必改,N次失败就能转化为1次成功。失败在带给我们经验、教训的同时,它会让我们知道,在哪一个环节我们做得不够,我们还欠缺什么。失败其实并不可怕,在成功的路上,即使在尝试之后,还是以失败告终,只要我们努力了,不是在同一个问题上犯错,就足以说明我们的能力在提高,我们距离成功更进了一步。

再者,是成功的动力。成功的动力源于自信,自信是对成功可能性的.估量。自信一方面需要不断地肯定自我,充分相信自我;自信的树立还有很重要的一方面是能力的提升,所谓艺高人胆大。但是你的技艺再高,在现实中自信心是很容易受到失败或打击的。因此,拿破仑的成功学教会我们,哪怕自信心消失殆尽,也燃起心中激情,重拾自信,我们前进的路上不能没有自信,有了自信就会更好地去面对来自成功道路上的失败。

最后,经验与技巧是成功的捷径。对有共同目标的两个人而言,一个能够得到别人实现目标的宝贵经验和技巧,另一个则试探着向目标前进,结果显而易见,如果前者能够吸取和利用别人成功的经验,就会少走弯路。但是,这个世界上容易获得的东西很难受到重视,有的人虽有先天优势,但却对别人主动提供的经验和帮助没有采纳,而是按着自己的意图去做,到头来,发现自己走了弯路,有的人没有任何优势和帮助,也不主动去借鉴、去请授经验,一切靠自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50

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也很像被一个老妖精变得很小,这样,我就也可以乘着公鹅飞翔高高的蓝天,也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了。

我觉得这次骑在公鹅马丁背上的旅行是一次让尼尔斯受益匪浅的旅行。他不仅懂得了自己以前欺负动物是不对的行为,还懂得了在动物危险的时候保护它们。去旅行之前的'尼尔斯和现在的尼尔斯对比一下,哈,还是现在的尼尔斯懂事一点吧!所以说,经历一番挫折,总会有收获的!

我觉得尼尔斯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孩子,他骑在公鹅的背上飞翔高高的蓝天,竟然没有一丝恐惧!要我的话,可能都不敢睁开眼了!而且他吃的是生鱼,睡在马丁翅膀底下,过着这样的生活,他没有固执的要回家,还是和马丁它们一起生活。他也是个有爱心的小家伙,看到松鼠被关到笼子里时,他奋不顾身把它救了出来。

马丁是一只意志坚强的公鹅。为了飞往它梦寐以求的故乡拉普兰特,它竟然打破了常规——飞了起来!虽然他一直落在最后,但对于一只鹅来说,能飞起来就是很不错很不错了!

果果是一只很孝敬“母亲”的雄鹰。他知道自己必须是一只孤傲的雄鹰,但他虽然独自飞在高高的蓝天,心里却想念着它的“母亲”——阿卡。

阿卡是一只有善心、遇到事情很冷静的领头鹅。当得知尼尔斯是人类时,她没有像其他野鹅一样大呼小叫,而是冷静的思考,最后把他们留了下来。

而斯密尔是一只心胸狭窄的狐狸。尼尔斯从它口中救出了一只母鹅,它就一直很记恨他,以至于和乌鸦们狼狈为奸来报复尼尔斯。可惜啊,恶人就是有恶报呀!最后还不是把自己的嘴巴烫坏了?

读了这本书,我们要学会尼尔斯的勇敢和善良;马丁的坚持不懈;果果孝敬父母的精神;阿卡的遇事冷静,还要机智地对付斯密尔这种心胸狭窄的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51

我的邻居家有个大姐姐,她家里有很多书。一天他送我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翻了起来,这本书是讲一个顽劣调皮的男孩尼尔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个村庄。因为得罪了一个小精灵,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且能通兽语的'小人儿。他跟随大雄鹅周游了瑞典全国,饱览了祖国秀丽的风光,亲历了祖国的历史地理和人文掌故,并从他的动物朋友身上学到了许多珍贵品质。

当他重返家园的时候,他不仅恢复了身形,而且成为了一个有责任感和爱心的好孩子。

虽然尼尔斯以前经常欺负小动物,但通过这次旅行,他不但知道了许多动物的心声,还和小动物们互帮互助,渡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最后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既然尼尔斯都可以变得善良勇敢、乐于助人,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呢?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好好保护他们:帮流浪的小狗安一个家;不吃野生动物;让小鱼在清澈的水里生活……这些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本书不愧是世界名著,它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喜欢这本书,也喜欢所有的世界名著!

《傅雷家书》读后感篇52

平时并不太接触现代经典作品的研读,对其的精髓了解甚少,傅雷家书记得在中学时期语文课本里有摘取一部分,回忆起来只记得那是傅雷父子间的书信往来,而现在看完整本书却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思考,新的反思!

傅雷、傅聪、傅敏间联络是以书信方式,现在的发展如此迅速,手机电脑早就成为我们主要的通讯工具,方便快捷。但认真感受一下,是否觉得这种方便让我们彼此之间少了些什么?是珍惜,是真诚,是感情……看傅雷家书上的点点滴滴,感受到的是距离所不能阻隔的关爱教诲,是父母对子女的期盼,是相处的温暖和快乐……现在的家庭又有多少能真正做到如此,可以说这是许多人需要学习的。一个优良的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可是有多少家庭可以适当地教育好孩子呢?在中国,许多家庭的教育不恰当,家长都没有用心与孩子沟通,不了解孩子的情况,没有正当地引导孩子,让孩子步入歧途,身心受到伤害,让孩子变得反叛。父母应该学习如何用合适的家庭教育教育孩子,而我们则应该去感受理解家长的用心良苦,懂得感谢父母,另一方面也能学着去欣赏艺术,在生活的很好的处事做人,正确的走自己的道路。

傅雷说,他给儿子写的信有多种作用:一、讨论艺术;二、激发青年人的感想;三、训练傅聪的文笔和思想;四、做一面忠实的“镜子”。傅雷在书信中告诉孩子如何做人,如何搞艺术,以及如何对待生活等问题。他教儿子要做一个谦虚谨慎的人,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在生活上,傅雷也对儿子积极的引导。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而且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他无疑是儿子的良师益友。但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个严父,对孩子要求极严,他为人极为严肃,性格倔强,一生追求艺术第一,真理第一;而傅聪年少气盛,更是一个“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的人,所以导致后来的父子反目,傅聪离家出走。其实还是性格使然。但这件事对傅雷的打击很大,在这封家书里傅雷表达了作为一个父亲的真诚的愧疚之情。在我看来一个父亲能在孩子面前坦诚的'承认自己的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傅雷不仅如此还表达了自己的愧疚,他的形象不仅在我心中上升了一个高度,相信在傅聪和傅敏的心里他们的父亲是个可亲,可敬,可爱,可佩的崇敬之人。

最值得思考的是他们之间的相处之道,正如傅雷在信中对儿子说:“孩子,我从你身上得到的教训,恐怕不比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少。尤其是近三年来,你不知使我对人生多增了几许深刻的体验,我从与你相处的过程中学到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处应该互相学习,包容彼此,改变自己。没有绝对正确的人,只有不愿去理解的人。

当然,傅雷家书所表达出来的绝非只有这些,只是对于我来说这是最触动我内心的,期望以后的重读能带给我更多的学习和思考,因为他的精髓一两次的研读是无法了解透的。

读《鞋里的沙》有感篇53

《鞋里的沙》,一本薄薄的小册子,讲述了职场、家庭、婚姻、家教、理财、为人处事等等人生所有要经历的过程当中所存在的误区,读后感慨颇多。

书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一位刚上大学的的大一学生,在一次晚会上看见大三的一位学长表演弹吉他,那股潇洒劲儿令他为之倾倒。于是他就决定也做一位令人羡慕的吉他手,他就想尽办法找那位师兄,想拜他为师学习弹吉他。没想到很顺利,从来不收徒弟的他居然破例教他。当然,他也倾心的去学,为了显示自己学吉他的决心,他还省吃俭用买了一把很好的红木吉他。在师兄的悉心教导下,他的技艺突飞猛进,在所在的大学校园里很快也小有名气。不幸的是,师兄很快就要毕业了。临走时,师兄握住他的手说:“好好练,你一定会有所成就的。”一年后,他收到师兄给他的来信:你现在应该可以很熟练地弹奏好多名曲了吧,你应该已经超越我的技艺小有成就了……他一时无语,心里愧疚不已:他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动那把花了很多钱买的名贵吉他了,吉他被尘土尘封很久了。他决心重新开始,直到现在,即使他在事业上颇有成就,但闲暇之余还是拿出当年的吉他熟练的'弹奏几曲,因为这是他事业上取得成就的动力——是师兄的话给了他前进的方向。

读完后,我深有感触。其实我们在做每件事的时候,在成功之前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很多,离成功也许就差一步之遥,只要我们再坚持一会儿,哪怕是一小会儿,就会站在成功的巅峰。可是我们往往却在即将成功的漫长等待中,耐不住黎明前这短暂的黑暗,丧失了前进的勇气和信心,低下了自己高昂的头,无声的屈服了。而那些勇往直前、不向困难低头永不服输的少数人成为成功的幸运儿。联想到我们在工作中,现在正处在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中,如何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成为教学的主题,我们就要适应时代的要求,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前进,总结出行之有效的灵活高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成为我们教师教研的重点,在我们探索过程中,也许我们会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教学改革是否可行,是否适应学生的个性特点……不管怎样,只要我们坚持,坚定不移地去改变自己的思想,在汲取先进学校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大胆的去创新,总会找到适合自己的教学模式,也许现在是“四不像”但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创新去实践,总会等到成功的曙光。风雨之后见彩虹,不努力永远就不会成功。只要我们带着恒心、毅力、不屈服的精神,成功一定会属于我们!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5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尼尔斯,原来的他很调皮,喜欢欺负小动物,学习也不好。一次,他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就用网捉住了他玩儿,结果,他被小精灵变得非常小。他灰心丧气地走出了房子,这时,一群大雁飞了过来,家鹅莫顿也想跟着它们一起飞,尼尔斯为了不让它飞走,跳到了它的背上,却被带到了空中。路上,他再也不欺负小动物了,还做了许多好事,救了许多小动物的命。经过一年的`奇异旅行,他终于回到了家,又变回了人。

我要向变好的尼尔斯学习,做一个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人。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55

还记得以前。不管是在语文课上,还是在历史课(文学史)上,都曾看见过、听过老师讲关于《西厢记》的文章或简介,所以,说实话,心里对《西厢记》还是存在一点好奇的,所以有种想看的冲动,可是,怎奈种种原因,这一想法被搁置了,可是,到了大学,古文老师正好说让我们每人都看《西厢记》,还真是那什么啊呵呵……

话说,提起元稹的《莺莺传》可能许多朋友并不熟悉,可一提起《西厢记》,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的。其实《西厢记》就是根据《莺莺传》改编而成的。只不过《西厢记》是歌颂自由恋爱的喜剧,而《莺莺传》则是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西厢记》是根据人们美好愿望而写成的一篇成人童话,那么《莺莺传》则是描述社会现实的报告文学。

看《西厢记》的原始冲动还是因为被书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所感动,我知道,原本《莺莺传》是以崔莺莺最终被张生无情的抛弃作为结局。说心里话,我是不喜欢读悲剧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都希望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的认识到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世界上存在着太多的另人悲伤的`故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而且我觉得《莺莺传》比《西厢记》更具有艺术感染力,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故事结局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说起《西厢记》来,我最喜欢的不是那缠绵悱恻的男女主角,也不是那个比较古板的老夫人,而是那个娇俏的小丫鬟,红娘。

首先,在我看来,红娘是一个充满反叛精神的人,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可是她的反叛精神却表现得很明白。崔莺莺、张生的自由婚姻,在充斥着封建礼教的社会背景下,是大逆不道的,但红娘作为一位老夫人派来“看守”小姐的丫头,不仅不揭开这层秘密,或置若罔闻,反而推波助澜,是这场婚姻得以美满结局的主要的牵线搭桥之人。在封建卫道士的眼中,红娘的形象是反面的、不光彩的,但在“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宗旨下,红娘却是美好的化身,是美满婚姻的代言人。在这场叛逆的婚姻中,红娘不畏被老夫人责打的危险,几次三番周转于崔张之间,为他们安排月下听琴,并有晓夜奔走,传书递简等一系列行动,反映了她对这场恋情的支持,以行动表现了红娘的反叛精神。在今天的我们看来,红娘的行为更是深得人心的。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还能这样,不得不说,它有让人佩服的资本!

其次,她是正义的象征。老夫人是封建礼教的化身,终日将女儿紧闭闺房中,不得见生人,在婚姻上是极力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个封建的顽石,却遭到了奴仆红娘当面的顶撞,不留一丝情面。在“拷红”一折中,红娘以理驳之:“信者,人之根本……”短短一段话,说得老夫人无言以对,充分反映了红娘的能言善辩、通晓大义、机智过人、富正义感。

另外,她是智慧的。在最后一本中,红娘痛骂郑桓,语言锋利,咄咄逼人。当郑桓夸耀自己富有而能干、骂张生“穷酸饿醋”时,红娘说到:“他凭师友君子务本,你倚父兄仗势欺人……你值一分,他值百十分,荧火焉能比月轮?”当郑桓抬出“我祖代是相国之门”的金字招牌来压人时,红娘义正词严,剔肤见骨地指出:“你道是官人则合做官人,信口喷,不本分。你道是穷民到老是穷民,却不道将相出寒门‘”。她勇敢地与这个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斗争,维护了崔、张的爱情,读来令人为之一振。红娘突破了等级名分的界线,在主子面前,对崔、张的爱情和婚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同情,同时也体现了她的价值观和善恶判断力。

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机灵的小丫鬟,喜欢她的活泼,喜欢她的机智聪慧,喜欢她的冷静,喜欢她的善解人意……

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抢镜头啊!哈哈哈……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5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书中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原来很调皮,经常欺负小动物,动物们都不喜欢他。有一次,他捉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大拇指”小人。正当他伤心时,家中的一只雄鹅想跟着大雁飞走,尼尔斯抱住它的脖子不让它飞走,不料被雄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神奇的骑鹅旅行。

在半年多的长途旅行中,尼尔斯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听到了许多古老的传说,结交了许多动物朋友,也经历了许多困难和危险。尼尔斯从旅行伙伴和动物朋友身上学到了很多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的缺点。虽然尼尔斯的个子变小了,力量也变小了,但他还是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了雄鹅莫顿和大雁阿卡,并和它们结为生死之交。旅途中,尼尔斯还帮助了小灰雁邓芬、老鹰高歌、农庄里可怜的老妇人……尼尔斯逐渐成长为一个聪明、勇敢、善良、诚信、懂情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尼尔斯的英雄事迹感动了小精灵,它解除了魔法,让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回到了自己的家,回到了父母身边。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也有感情,我们应该爱护它们、保护他们,而不是欺负它们、伤害它们。很多动物都能给我们带来帮助:警犬可以帮助警察抓坏人,小猫可以捉老鼠,青蛙可以吃害虫……动物给人类带来的好处数也数不清,我们要保护动物,保护它们的生活环境,和它们友好相处!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善良、坚强勇敢、诚实守信,要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我们要向成长后的'尼尔斯学习,学习他善良、诚信、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学习他机智、勇敢、永不放弃的宝贵精神,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好书!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57

在观王实甫的《西厢记》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复,哪怕莺莺最终和张生喜结良缘;在文末作者发出了“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哪怕后代评论家一次次渲染该剧的反封建先进性……但我分明看见,分明感受到了剧本中所蕴含的那些让人激愤而又无奈的内容。

“斗士”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阿金》中写下:“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己会亡殷,也不相信旦己亡殷,西施亡吴,杨贵妃乱唐那些古老的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性是绝不会有这么大的力量,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由男的负。但向来男性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张生始乱终弃的行为让很多读者义愤填膺,可是后世还是出现了诸如“红颜祸水”等词语,把许许多多沉重的罪责压在了女性的头像。在遥远的古代,处于卑贱地位的女性怎么可能发挥如此强大的作用呢?为后世广为表彰的昭君是因为献身于大汉事业,可是《汉宫秋》也依旧为她留下了一个跳水而亡只为保全贞洁的伟大结局。特洛伊的`领袖们被海伦的美貌所吸引,可最终还是认为“尽管她如此美丽,还是让她坐船离开”,因为海伦会成为他们和他们的“后代的祸害”。

女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了繁衍后代的工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是古代又有多少的家庭会将这么沉重的罪责牵连上男性呢?这一点固然和当时落后的生物知识相关,但是这其中所蕴含的重男轻女的观点和女性长期以来低微卑贱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母亲成为很多人歌颂的对象,认为她无私地创造了生命。但是在魏晋时期,让梨的孔融认为母亲不过是一个容器,于自己并无恩德。这个观点可以说是相当的大逆不道了,虽然后来的鲁迅先生曾经写下了《我们今天怎样做父亲》,给了准父母和预备父母们提供了一条新式的观念。但是在孔融的年代,这般新潮的观点给了曹操一个杀他的理由,“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也是后话了。

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写道:“男人的极大幸运在于,他不论在成年还是在小时候,必须踏上一条极为艰苦的道路,不过这是一条最可靠的道路。女人的不幸则在于被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包围着,她不被要求奋发向上,纸杯鼓励着滑下去到达急了。当她发觉自己被海市蜃楼愚弄时,已经为时太晚,她的力量在失败的冒险中已被耗尽。”我们不得不承认,哪怕这个社会存在着各个领域的优秀杰出女性,但是这个社会确是到处都是为女性设置的往下滑的坡道。不管是我,还是身边的,看不见的许许多多的女性,在这个坡道中努力地向上攀爬者,时不时有着懈怠的念头。

《西厢记》中,矛盾的解决来源于张生考取了状元,这点显然是有些痴人说梦。反观我们现在的电视剧,男权的放大的现象时有出现,《何以笙箫默》、《那年花开月儿圆》、《芈月传》……这些大ip制作的背后依然逃脱不了“霸道总裁爱上我”魔咒,在女权的放大的表面下,依然是为统治已久的强大男权镀金让位。但是很遗憾也很无奈,存在即合理,观众永远都不会缺席。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58

寒假里,我读了不少的课外书,这些书丰富了我的知识积累,开阔了我的视野。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捉弄小妖精而被魔法变成了小人儿。他骑在大鹅的背上和一群大雁开始了长途的旅行。在这次旅行中,他增长了见识,交到了新朋友,但也遇到了一些凶恶的敌人。这次旅行让他得到了锻炼,变成了好孩子,最后他恢复了原形,回到了家中。

我觉得这本书十分有趣,既让我看到了别的国家美丽的自然风光,又让我看到尼尔斯的转变,由一开始的调皮不爱学习,到后来变成了勤劳善良、勇敢懂事的孩子。书中用了好很多的拟人修辞手法,使得这个故事妙趣横生,让人读得不忍放手。这些写作的方法值得我以后好好学习,然后应用到我自己写的文章中。

在书中,我认识了许多有趣的人物:有顽皮但后来变得懂事的尼尔斯,有坚强白鹅莫顿,还有慈爱勇敢的雪山老雁阿卡……这些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尼尔斯,在他身上,我知道了只有经历过困难和磨难,才能成为最好的自己。并且有一点我特别的感动,因为尼尔斯变小了,力量也小了,但他还是尽自己醉倒的'努力去帮助别人。在旅途中,他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低头。这些,都是我在以后的生活中需要好好学习的行为和品德。

“背弃一个信任自己的朋友比什么都卑鄙无耻”,“在一切困境中,出路肯定是有的,关键是靠自己去寻找”,“好的名声比黄金更值钱”,书中有不少的传说,这些传说当中又蕴含着不少像以上的道理。“人类不应该把大地据为己有”,这句话就告诉我们,不要残忍地对待动物,而是要保护它们,和它们和平共处。

这本书我非常的喜欢,也让我受益匪浅。难怪作者拉格洛夫也由此获得了与安徒生齐名的荣誉,可谓是实至名归!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59

“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在如此浪漫多情的时节里,张生遇见了崔莺莺,便一见钟情。我始终记得张生对莺莺的第一评价是“解舞腰肢软又软,千般婀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我想,这次相遇,就早已注定他们将拥有一段美好而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崔莺莺是一个大胆,美丽,善良,温柔的贵族小姐。生为一个相国小姐的她,从小就在妈妈的管教下受到了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接受过很多的封建道德教育。当她与张生恋爱,她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一个“违背道德”坏女子,就构成了思想与行动上的矛盾,在我看来,崔莺莺能与张生相爱,挺不容易的。但在这样的坏境下,她还能不顾一切地与张生相爱,我想这是非常难得的。这样的女子,放在我们现代来讲,令许多年轻人汗颜啊!许多年轻人曾信誓旦旦,许下海誓山盟,可是最后呢?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作如今的浅斟低唱。想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想那高楼碧袖,碧玉红笺,都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崔莺莺对张生的爱是纯洁美好,不含一丝杂质。

当她与张生离别时,她从不像其他的女子希望自己的丈夫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在她的'眼里“情”字是第一,名利功禄,是是非非,她统统都可以不管。“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在回复张生的诗里,她将自己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写得淋漓尽致。她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她对张生的爱恋,但最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在“听琴”的时候,她的心被张生琴中那份热切的呼唤深深的感动着,但她那一颗被封建道德教育束缚的心控制着她,尽管她早已泪水涟涟。此时此刻,她心中的爱情正与封建教育进行激烈的争吵,最终爱情战胜了封建传统思想。

当她收到了张生的情诗时,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视玉人来。”读到这里,我笑了,我想:崔莺莺是幸运的,因为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正如沈从文所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最好的人。”的确,崔莺莺是幸运的。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当她写下《明月三五夜》,短短20个字,意味着崔莺莺从此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去追寻自己的爱情。

世上有许多人选择用名利去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洋洋自得。而有些人选择去爱自己爱的人,用心去填满生活。我所理解的爱情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白对方的缺点和优点,能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优点。爱上对方的人而不是对方拥有的钱财。在这个繁杂荒乱的世界里有个爱你的人,共渡生计之苦,陪着你晃晃悠悠地度过余生,就这样慢慢变老。

《狼王梦》读后感篇60

人们总是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对此,我无法理解母爱有多么的伟大,无私,可是自从看了沈石溪写作的《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书的主人公主要讲了紫岚生了四个狼宝宝,它为了完成丈夫黑桑要做狼王的遗愿,而为此让自己的孩子去继承这样的梦想,可是天不随愿,公狼宝宝一个个的死去,最后它只能守护着自己的女儿所生的宝宝而勇敢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想想,一只狼能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更何况室人类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是也像紫岚一样一直守护着我嘛?她为了我能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失去了很多很多,不管走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熬了多少个夜晚,她总会一直陪伴我左右。

记得有一次,我的腿被玻璃划破了,鲜血一直往外流。于是妈妈一看,赶紧拿了一块布把我的伤口包住,背起我就送到医院。我知道,妈妈一直有腰疼的毛病,可是为了我却强忍着疼痛,到了医院妈妈还一直鼓励我,说;没事,缝针的时候只要你不看就一点也不疼,可是当妈妈看到医生清理伤口的时候,肉划的往外翻时,我悄悄地注意到妈妈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从中我能体会到妈妈对我的爱,就像紫岚一样它用一生的生命守护着狼外孙,为此所以说母爱室伟大的,无私的,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母爱,爱护自己的妈妈。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作文60

    - 阅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作文600字(整理篇1书中主要写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调皮小男孩儿尼尔斯历险,骑着鹅,周游各地,游览自然风光,学习地理文化,改变自己的缺点,不断进.....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篇)

    - 阅0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精选7篇200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的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的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尼尔斯骑鹅旅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00字

    - 阅0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00字优秀范文书中主要写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调皮小男孩儿尼尔斯历险,骑着鹅,周游各地,游览自然风光,学习地理文化,改变自己的缺点,不断进步,成.....

    《纸牌的秘密》读后感(收集30篇)

    阅:0

    狼王洛波读后感篇1本篇文章中,我最爱的句子:第二天天亮的时候,他还是极其平静地躺在老地方,不过,他的魂儿已经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收集60篇)

    阅:0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篇1最近我读了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一个....

    读后感的作文(收集33篇)

    阅:0

    《骆驼祥子》读后感篇1《骆驼祥子》是一部由现代人民艺术家老舍所著的长篇小说。整部小说以祥子买车的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