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轮船》读后感(收集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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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白轮船》有感篇1

七彩暑假,阅读领航。在暑假中,一本书让我领悟了童心的纯洁,它就是《白轮船》。

主人公是一个七岁的男孩,被父母遗弃后,在山林里和外公相依为命,在外公的故事里,有一个美好的母亲——长角鹿妈妈。某天,男孩在山林里遇到了长角鹿妈妈,他十分高兴,却没想到外公在姨父的逼迫下开枪杀死长角鹿妈妈。男孩跳入水中,变成了鱼,去追随白轮船了。

男孩纯洁如冰雪的心灵,是美好、善良的代名词。虽然被父母遗弃,但他有追求信仰、有童真。在那毫无乐趣的生活中制造乐趣,会用童声呼喊:“你轮船,我来了!”他的声音像百灵鸟婉转动听,是那样地空灵,那样地纯洁。仿佛我也荡漾在这样的童年里,我也珍爱着我的`童年,在这夏日静谧的夜里,会伴着阵阵虫鸣,畅享思维外的天地;在我幸福可爱的家庭里,会与家人快乐共处,尽情享受每个瞬间;在这安定和谐的日子里,会珍惜自己每寸时光,让每天都变得有意义。

每个人的身上都永远葆有童心,它就像是一粒种子,在身体里慢慢发芽,它不会消失,当你觉得自己成熟了,但却并不是,它只是躲到深处去了。珍爱自己的童真,珍惜当下,创造美好!

《白牙》读后感篇2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书是《白牙》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不过令我至今难忘。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白牙是一只狼,它的爸爸死了,妈妈被卖了,它成了一只斗狼,天天跟狗打斗,于是它过起了地狱般的生活。有一天,一只狗咬住了白牙的咽喉,白牙差点儿就死了,这时斯科特先生的出现使它的生命有了温情。他们都不知道,白牙是一只混血狼,因为它的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斯科特先生的爸爸,斯科特法官的仇人来了,法官并不在乎。这时仇人来复仇了,白牙把仇人杀死了。白牙还当爸爸了呢。它有六个孩子,它还跟一只小狗的鼻尖碰到了一起,于是小狗用温暖的小舌头,在它的脸上舔了几下,白牙也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头,轻轻舔着小狗的脸颊,用他的父爱关怀着自己的孩子。

从书中我懂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克服,只有克服各种困难,才能获得很多幸福和美好的生活。

《白牙》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过了《白牙》这本书,讲的是白牙是一匹狼,他的牙齿很白,所以叫白牙。

刚出生时,白牙对整个世界充满了好奇,比如:爸爸是怎么穿过“墙”的,自己却穿不过?比如:松鼠能爬树,自己却爬不上去——后来白牙被印第安人收养了,常常被领头的`领袖嘴嘴欺负,最后白牙在被嘴嘴欺负的过程中一天比一天聪明,他变成一匹聪明的狼。有一回,他把整个狗群打的魂飞魄散,最后他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嘴嘴。后来换了第二个主人,他对白牙心狠手辣一直虐打他,从没有给过他爱,白牙开始仇恨周围的世界了。

第三个主人他用爱征服了白牙,他决定一直跟在这个主人身边。他开始改变自己,并且开始爱周围的一切。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爱能征服一切!

《白轮船》读后感篇4

小说留给我们三个故事,一个是白轮船的故事,一个是长角鹿母的故事,还有一个人鱼的故事;三个浪漫而又虚无的故事。

每一个故事中男孩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孩子的爸爸妈妈在生下孩子之后就离开了,妈妈在遥远的城里做织布工的消息对男孩来说,根本就是虚无飘渺的东西,所以他把对妈妈的这种留恋融入爷爷给他讲的长角鹿母的故事里,似乎长角鹿母就是他心中那神圣无暇的母亲,爷爷会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一遍遍地重复母亲的.这个故事。可是后来,长角鹿母被凶煞的奥罗兹库尔杀了,而给他说长角鹿母故事的爷爷却软弱地成了帮凶,这无异于对他幼小的心灵施暴,他选择了变成人鱼,寻找白轮船,寻找爸爸。

他能找到白轮船,找到爸爸吗?他曾经幻想过,幻想爸爸会把他从水里捞起,但是最终,幻想并没有一个好的结局,爸爸要回家,岸上有人等爸爸,而自己却不可能跟着爸爸去打扰爸爸现在的家庭。也可以这么认为,男孩其实很清楚自己的寻亲不会有结果,但是他却毅然跨进了水里,不顾滑跌,急急忙忙地在浅滩上奔跑……

他的选择,有评论说他是被恶势力征服了,也有评论说他这是和恶势力的分离,是胜利的表现,我个人觉得,他是一个男孩,他根本还没有善与恶的意识,但是他清楚自己的感觉,变成人鱼是他跟着感觉走的结果。而这种感觉来源于弗洛伊德的恋父恋母情结。他非常渴望,渴望有爸爸妈妈的爱,当母亲的爱在他心里彻底玩完的时候,他就奋不顾身的扑向了父亲。

小说人物简单,故事清晰,思想也单纯。它以男孩死的抗争来启示世人:给自己的孩子爱吧!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包括自己的生命,但他不能没有爱,爸爸妈妈的爱!

《白轮船》读后感篇5

暑假里我读了艾特玛托夫写的《白轮船》这本书,读着读着就被书中孩子悲惨的命运以及他三个愿望的破灭而感到悲伤难过,泪水时常忍不住流出来。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孩子,父母生下他之后就各奔东西,把他丢给爷爷。虽然命运不公,但孩子依然纯洁无瑕,世间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的美好,他把石头当做他的马匹,把书包当成他的挚友,他能把森林中的树木幻想成可爱的小动物。

他有三个梦想。第一个梦想是去上学。爷爷帮他实现了这个梦想,给他买了一个书包,并天天骑马送他去上学,这时他的生活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爷爷用故事为他建起了一座固若金汤的城堡。第二个梦想是希望长角母鹿可以回来。爷爷讲的故事中长角母鹿是他们的母亲,孩子从小没有感受过母爱,于是把长角母鹿作为精神寄托。但是文中的坏蛋奥罗兹摩尔却命令爷爷杀死长角母鹿,莫蒙爷爷虽不情愿,但还是照办了。孩子病了一夜,当他醒来得知鹿被爷爷亲手杀死时,内心极度痛苦却又对眼前的一切无能为力。孩子的第二个愿望破灭了,他走出家门,便一头扎进河中……第三个愿望是变成一条小鱼,到“白轮船”上去找当水手的“爸爸”。他喜欢爬到山顶,借着望远镜眺望远方,期望能看见爸爸的白轮船,那是他心中最大的'希冀。

这本书让我看到人性的美与丑、善与恶,告诉我们虽然命运有时不公,也永远不要丢失童真、童趣和童心。我真希望书中的孩子能变成一条小鱼,自由的在水中翱翔,愿天堂的世界变成他梦中的模样,愿梦里他能拥有一对深爱他的爸爸妈妈,愿梦中他能健康快乐的长大。与他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有伟大富强的祖国,有深爱我的爸爸妈妈,还有爱我的老师和陪我一起成长的小伙伴们。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健康成长,保持一颗有梦想的心,为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莫泊桑拜师读后感范文篇6

写作说难就难,说不难也不难,就拿我来说吧:

以前,我只要看见梁给我布置的作业――写篇作文,我都快晕死过去了。因为,我最怕写作文了。原因:第一,我不会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第二,就算是知道题材也不知到如何下笔;第三,人们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白了吧,我以前就不爱读书,虽然表面上吵着妈妈说要买书,实际上我从来就没读完过一本所以,这些毛病就成了我写作的最大的敌人。妈妈为了让我改掉这些毛病,想了好多方法,可是都不起效。于是,我老妈便采用了自己的招牌菜――沟通、交流式消除法。看,今儿不就是来了吗?老妈把我拉到跟前和蔼地对我说:男男,写作并不难,只要多读,多练,多动脑,多记录就行了哎这招还真有效,不到一个月,我的作文就有了进步,看来老妈说得还真不错呢!

不久前,我又看了一篇文章――《莫泊桑拜师》让我对写作有了更深的'体会,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莫泊桑拜师学写作的整个经过,它还告诉我们;只要肯吃苦,勤练习,认真观察,详细记录,用心去揣摩生活中的点滴,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并写下来,就能写出好作文,当然,还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成功,才能把事物写生动、写具体。

现在,作文对我来说,已经是较简单的事了,有时候,灵感一来,不到半个钟头,我就能写出一篇600――800字的作文。因为现在我吸取了《莫泊桑拜师》中的写作方法。我相信,只要我有恒心,有决心,我就能像莫泊桑一样,从一个写作不生动的人,变成一个作家。

读《白轮船》有感篇7

在暑假里我读了《白轮船》,这本书令人悲伤,也让人感到温暖。它讲述了一个七岁小男孩悲惨而无奈的故事。父母离异又分别有了自己的家庭,小男孩只能跟着年迈的外公一起生活。

小男孩最喜欢在外公空闲的时候听他说长角鹿妈妈的故事。就在麻脸瘸腿婆婆赶尽杀绝要把两个幼童推到母亲河时,长角鹿妈妈挺身而出,与麻脸瘸腿婆婆斗智斗勇成功解救了他们。长角鹿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这两个孩子,他们饿了,鹿妈妈就用奶水喂他们,他们冷了,鹿妈妈就用自己的身体给他们取暖。为了躲避人类的追杀,长角鹿妈妈带着两个人类的孩子一路逃亡。经历了各种磨难,终于到了伊塞克湖畔在那里安稳的定居下来。

小男孩在外公的故事里体会到了世界的善与恶,又在现实生活里真正感到了恶和善。父母的变相放弃,小姨夫经常殴打不能生育的小姨。富商的儿子为了得到美丽的鹿角作为父亲葬礼的祭品。姨父逼迫最敬爱的外公开枪打死了他心中最善良的长角鹿。最终小男孩受不住现实里的这些污浊像雨点一样打在他幼小的心灵上,他选择变成一条鱼,游向了白轮船,游向了他幻想中的爸爸。

我想小男孩之所以喜欢长角鹿妈妈,是因为长角鹿妈妈作为一个母亲愿意抚养人类的孩子,让他从中得到了母爱的慰藉,可是小男孩怎么会变成鱼呢?他可能是用溺水的`方式离开了现实残酷的世界,因为他已经失去信仰,善良的爷爷不再善良,罪恶的姨父继续着他的罪行,心中对母爱的希望也逐渐破灭,他不理解这一切,那种痛苦使他无法存在于世上,所以最终他选择奋不顾身地扑向了他幻想中的父亲。

读完这本书,在为小男孩的结局感到悲伤无奈的同时,我更感慨的是:我真得很幸运!我有爱我的爸爸妈妈妈爷爷奶奶,在这个充满爱的大家庭中,我倍感温暖;我每天还能够坐在干净整洁的教室里听敬爱的老师们的谆谆教诲……和小男孩的人生相对比,我仿佛拥有了全世界。此时此刻我在心里暗暗表示:今后,我一定要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爱护家人。同时,我更想呼吁所有的爸爸妈妈:给自己的孩子多点陪伴和爱吧!就像小男孩一样,孩子可以什么都不要,但他不能没有爱,爸爸妈妈的爱。

读后感的作文篇8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是陈丹燕阿姨的作品,然而这也是我们这次“买一本读八本”漂流的书。

书中,主人公陈淼淼的母亲是一个“精灵”,这件事陈淼淼一直不知道。直到那天,由于她的一次失误、、、、、

那一天,陈淼淼把母亲喝可乐的杯子倒入酒,给爸爸喝,把爸爸喝酒的杯子倒入可乐,给妈妈喝。就在妈妈喝下可乐的那一瞬间,什么都晚了。妈妈昏倒了(因为妈妈不能喝酒精),她的身体慢慢变成蓝色的,飘向空中,幸亏爸爸反应的及时,一把抓住了妈妈,将她抱进了卧室。

当“我”知道妈妈是精灵的`时候,妈妈耐心地解释给我听,还带着我一起飞,“我”渐渐理解了妈妈。但是好景不长,在我们飞回来时,爸爸竟然提出要和妈妈离婚!“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早就知道了妈妈是精灵这件事,所以从那以后我每天夜里都睡在沙发上。我还曾和你妈妈说过,只要你知道了这件事,我们就离婚。”

本来爸爸是要离婚的,但是后来因为紧张的中考而暂时不谈了。最后妈妈走了,回到了她以前生活的地方、、、、、、

其实,不论是精灵,还是人,他们心中都有爱,让我们一起努力,让世界充满爱!

读《白轮船》有感篇9

想起俄语文学,很多读者首先想到的是普希金、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想到他们笔下对伦理道德的关注、对现实人生的追问,以及对宗教真谛的求索。不过,除此之外,俄语文学还有另一抒情传统,以伊凡·屠格涅夫、普里什文为代表,注重对俄罗斯山野、河流、森林的描绘。在后一传统中,其实还可以加上艾特玛托夫(虽为吉尔吉斯斯坦作家,但若依据语言文化,便不太勉强)。

艾特玛托夫出生于1928年,全名钦吉斯·托瑞库洛维奇·艾特玛托夫,漫长的文学生涯中,他创作有《白轮船》《花狗崖》《草原和群山的故事》《永别了,古利萨雷》《一日长于百年》《断头台》《群峰颠崩之时》等作,曾荣获前苏联国家文学奖、列宁奖。艾特玛托夫的作品,多写乡间故事、儿童经历,语言简洁流畅,故事饱含诗意,征服了世界上很多读者。

《白轮船》被中国读者归为中篇小说,译成中文大约十一万字,但看作长篇小说未为不可。虽然是长篇小说,但结构比较独特:收录七个可独自成篇、彼此联系而又紧密的短篇小说,主人公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以“孩子”称之,却没有点出姓名),父、母亲虽生下了他,但都离开了他,各自建立了新的家庭,留他与外公外婆(第二任外婆,第一任外婆去世了)一起生活。

《白轮船》虚构出了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世界。在深林中,住着三户人家:男孩与外公外婆、别盖伊姨妈和奥罗兹库尔、年轻媳妇古莉查玛同谢大赫玛特。他们的主要工作是看护森林,防止别人偷伐树木。奥罗兹库尔是护林员,谢大赫玛特给他帮忙,男孩的外公、他的岳父,被他“雇佣”,因此,在基层的伦理关系外,奥罗兹库尔与男孩外公,还存在着上下级关系。也正因为此,两人之间失常爆发冲突。

在男孩的.生活中,日常的“娱乐”(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在森林中奔跑、跟各种各样的石头说话,听爷爷反复讲述长角鹿妈妈的故事。当他逐渐长大之后,爷爷送给他一个书包,每天骑马送他上学。在空闲时间,男孩会来到山顶,用望眼镜看着湖上的白轮船——他父亲在上面工作;他还会想象着自己变成一条鱼,游到白轮船上,好父子团圆。这是俄语文学中少见的精灵一般纯洁的儿童形象。

不过,男孩,这个山之子的生活中,也有些那么不如意的地方:外婆不疼他,经常冷言冷语,将其视为外人;姨妈别盖伊因没有生育,长期遭到姨夫奥罗兹库尔的家暴,甚至自我内疚;男孩没有父母的疼爱,整天只能与书包、石头交流,很少人有意识地呵护着他幼小的心灵。在进入成人世界之前,他已经见识到了太多成人的不堪:尤其是外公猎杀了长角鹿这件事,直接促使他对成人世界感到“恶心”,最终投水而死。

与男孩的最终命运,与圣艾克絮佩里的《小王子》中的主人公,小王子(同样无名)相似,在长成大人之前,他们便失去了生命。无论是男孩,还是小王子,都呼应了“永远的少年”这一原型,他们注定了不会来到成人世界。不过,谁能知晓,这到底是福气,还是悲剧呢?福气指的是不必被卷入成人世界,麻痹自己的心灵;而悲剧指的是,一个年轻生命的凋亡,生命诸多可能性尚未展开。

读《白轮船》有感篇10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厚厚的小说《白轮船》。它讲述了山区森林里小小护林所里一个小小男孩与长角鹿妈妈的悲惨故事。

小男孩只有七岁,他的妈妈在他小时候就离开他到城里去了,他也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爸爸,唯一疼爱他的外公莫蒙是一个可怜的老头,他是个好心肠的人,护林所的人都叫他“百事管的莫蒙”。男孩心中有三个愿望,一个是上学;一个是变成鱼游到白轮船前让水手爸爸看看自己;还有一个愿望,也是最美好的愿望—长角鹿妈妈能够回来,跟他一起快乐的'生活。终于有一天,山林里真的出现了鹿,可是,外公居然在恶魔姨夫的逼迫下向长角鹿妈妈开了枪。男孩胆战心惊地看着死去的鹿妈妈,他听见大人们在笑着喝酒,吃鹿肉。男孩浑身发抖,摇晃着走到河边,跨进河里,谁也不知道,他变成一条鱼游走了。

读到这儿,我不禁落下泪来,是啊,姨夫阿洛斯古尔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可是,他又是工业文明的实践者,掌控着护林所所有人的“饭碗“,在他的眼里,万人膜拜才是生命的最高价值,他的良知早已泯灭,恶俗至极。他常常在喝完酒后用最粗野最肮脏的字眼辱骂他那不能生育的妻子,他甚至为用脚“把她踢出房门”而洋洋自得,当他的丈人莫蒙被制服时,他刻薄地暗笑“爬来了,跪在我的脚下了”,真是不知羞耻。

小男孩真可怜,看看他的生活,再想想我们的生活,真是天壤之别。他从小就没有父母照顾,而我们都是父母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掌上明珠。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为什么有的人凶恶,有的人善良?为什么有的人幸福,有的人不幸?为什么有的人有孩子,有的人没有?……”这些问题一直在男孩心中不断循环。也许,你读一读?白轮船?就能帮男孩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读后感的作文篇11

大学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从来都没有人问过我,我自己甚至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刚到大学的时候,我有些迷茫。以前自己有一个目标:就是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至少高中三年,这个目标很清晰,这也成为我奋斗的动力。大学开学周的时候,我觉得突然间没有了方向,只是有一种很习惯的想法:我要好好学习,好好享受大学的时光,主要是在上海好好玩一玩,然后参加一些社团活动,让自己的生活丰富一些。选完课以后,听一些学长学姐说有些课程很难,我便放弃了社团,想自己先适应一个学期,感觉一下,如果课业负担比较重就不再参加社团活动了。没有参加社团其实还是自己的兴趣不够,说到兴趣这个问题,我发现自己好像没有什么兴趣。从小到大,我没有培养过自己的兴趣:一来,我家里没有经济条件;二来,我父母都不看好学什么特长,只是教育我好好学习是农村孩子的唯一出路。其实,我父母算是农村最重视教育的家长了,和我一起长大的很多孩子仅仅上到初中就不再上学了。当时我就特别羡慕那些可以上兴趣班的孩子,因为我小时候特别想学钢琴和电子琴。当然,这个愿望要以后去实现了。所以我长这么大都没有什么特长,这也是我比较遗憾的地方。

这本书写了美国的精英教育,很多孩子参加了好多课外活动,有很多特长,我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也不知道同时学很多特长,同时参加很多课外活动是什么感觉,应该挺累的吧。但是我可以肯定一点,就是不能做到精透。其实我还是很相信做什么事情要做精就必须付出时间的。当我们的时间被很多活动分割得支离破碎,是不会把事情做得很好的。还有,这些孩子都来自精英阶层,有很多天然的优势和条件,这是我没有的,所以有一些建议对我不太适用,这在下面会提到。

前言里有这样一句话:反思能力是精神生活的关键,而独处是反思的前提。我很赞同这句话。这可能和我的经历有关系。虽然我生长在农村,但是由于父母对教育的重视,我初中是在县城读的,升高中时我放弃了县一中的通知书,到了市一中就读。在市一中的英才班里,我的成绩不再像初中那么拔尖,各种学神,极其聪明。我只能排在班级中游,每时每刻都顶着巨大的压力。我有两个同桌,每次参加什么活动或者吃饭我们都一起。后来因为文理分班,我的两个同桌都去学了文科,我们班只有三个同学去学了文科,我的两个同桌都走了!两边的人都走了,后来班主任就只调来了一个同桌,我们两个关系还不错,有什么话都说,一起吃饭,一起玩。可是后来,她顶不住压力,转去了普通班。没错,我就是这么悲催,同桌都走了,连一起吃饭的人都没有了,呜呜。我自己独桌一直到高考。开始的那一段时间我真的不适应,总感觉一个人怪怪的。可是后来,我渐渐发现,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会思考很多问题,比如对近期生活的总结,自己有什么问题等等。我越来越享受独处的时间,自己一个人真心感觉不错,在某些事情上效率也会提高很多。所以到现在我还是喜欢自己一个人做一些事情。在我们班里,这样的人似乎并不多,特别是女孩子。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和别人一起做事情,受不了自己一个人,我想如果不是我那三个"弃我而去"的同桌,我也会这样吧。我是不是应该感谢我那三个同桌呢?哈哈。

其实,再后面提到的那些优秀学生身上的恐惧、焦虑、失落、无助、空虚和孤独,我都感受过。其中最多的还是焦虑。其实我自己也很奇怪,自己以前高中的时候会因为担心自己的成绩而焦虑恐惧,还有很多老师方面的原因。到了大学,本来就很自由了,也没有老师管,自己应该会放纵一些,不会再有焦虑恐惧的心理,至少不会再因为担心成绩而这样。可是上了大学以后我发现自己错了,我还是会因为成绩而焦躁不安;或者说,这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习惯。第一学期,我的绩点达到了4.9,感觉第一学期挺轻松的;虽然第一学期成绩很好,或者说就是因为第一学期成绩比较好,第二学期我觉得压力很大,时常焦虑恐惧,担心自己会做不好。我也总在想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每个学生都会这样吗?理智告诉我不是的。恰巧第二学期我选了"社会心理学"这门选修课,我就带着自己的疑惑咨询了这门课的老师。我大致讲了一下我的心理问题,老师说每个人都会有焦虑的时候,但是持续时间会不一样。其实我的焦虑也只是暂时性的,属于很正常的现象,特别是在期末考试期间。而且老师建议我在学习之余找一些其他的可以分散注意力的乐趣。其实我也很想,可是我一看书学课本,总觉得自己学的东西还不够,自己学的还不够精,总是想反复多看几遍,让自己理解更透彻一些,我不想让学习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是让自己所收获,特别是一些理科,这样会有一些心理安慰。没什么事的时候就喜欢出去玩一玩,赏赏风景,散散心。

"我们现在的教育系统培育出了高智商、有成就的二十几岁年轻人,但却没有教育他们领悟生命的追求,他们甚至并不知道如何去寻找生命的意义。他们按部就班地生活,缺乏新生活的想象力,在内心深处,他们也缺乏勇气和自由来创造自己的道路".其实中国的教育系统也是如此的。至少我是这样的。我每天的生活很有规律,而且不愿意去打破这个规律,很多人都说我过着老年人的生活。我喜欢健康的生活。所以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我都会准时地睡觉,绝不熬夜。这也是一种习惯吧。"按部就班",缺乏勇气和自由来创造自己的道路,我就是这样的,不敢去冒险,做什么事情总是想要有绝对的把握,当然,我也愿意去尝试一些事情。同班的一个女同学曾经和我说:"我觉得自己什么事情也不敢做,除非有绝对的把握,我比你差远了。"我很诧异,我也是一个不愿意冒险的人啊,有时候是不得已或者禁不住诱惑。慢慢地,如果持续下去,我们只会迷失自我,在预定的框框里生活,不敢尝试,畏畏缩缩。多尝试一些事情还是很好的,哪怕最后失败了。或者说,很少有人一次就成功。只有我们不断地突破自己的框框,才会发现更美好的世界。就像柏拉图的"洞穴神话",我们不能只看到影子就满足了,而要走出洞穴寻找更美好的世界。洞穴就是束缚我们的条条框框,自己不敢走出的牢笼,而很多人情愿在牢笼里终其一生。从影子到投射影子的人,再到洞穴外面的世界,需要我们不断突破,而这是很艰难的。

其实,我很崇拜"机器人学生".他们很厉害,是现实生活中的学霸学神,是每个学生崇拜的对象。他们很努力,同时参加很多活动,同时学习很多课程,而且全A.我们以这样的学生为榜样,老师也大力吹捧这样的学生,提起这样的学生,我们的眼里全是敬佩与羡慕。我没有努力尝试过那样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可以想象很累很累,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哈佛大学的学生会住在图书馆了。当美国大学教授在质疑这种教育系统的时候,我们还在羡慕和努力发展中,不禁让我觉得中国在教育方面有些落后。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我们一直想要创新,一直想要全面发展,其实和美国现在的教育系统差不多,甚至我们做不到美国学生那么优秀。

还有一点,在名校的大学生会自认为自己是最棒的。这点嘛,没有亲身经历,不好说。我没有这种感觉。我觉得吧,自以为是的背后是自卑与恐惧,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很多人表面上很骄傲,其实是不想让自己显得很卑微,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在内心深处是自卑的。想一想,在名校很多人都是极其优秀的,身边都是一些很优秀的人,一定会有自卑的感觉,很可能会觉得自己不如别人。我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我高中的班级里都是大学霸,大家都有这样的想法。我想那些很优秀的人在优秀的氛围里也会有这样的心理吧。

最后谈一下最重要的话题:寻找自我。大学,首先要选择自己的专业。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之前也没有考虑过,报志愿的时候才想了几天。我觉得自己不适合学习工科,我更喜欢理科。我开始有一个很普遍的想法:大学就是为就业做准备。特别是经常和我一起的一个女同学,她就一直想在大学里学一些职场的技能,比如谈吐、化妆。这一点,我就做不到。我开始也挺羡慕她的,这么早就考虑工作的事情了,我还生活在学生的世界里,呵呵。我说话做事非常直接,很多时候会让人不开心,但那些就是我自己的真实想法。我总是不会伪装自己,总是会被好朋友说"傻"、"情商低".可是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性格,反而会更加信任我。各有利弊吧,每个人都喜欢听好话,我也是这样,但是我更愿意说真话、听真话。学校可能是我们最后能够表达自己真实想法的地方了,我想珍惜这个地方,珍惜这段时间,珍惜这种机会。等到步入社会,自己可能会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各种迷失。大学是塑造自我的时间,我不想让自己很早地去接受社会那些潜规则,或者说那些比较阴暗的东西。我想让自己保持一颗纯净的心,享受这段时光。等我在大学养成了满满正能量的`习惯,以后可能会与社会格格不入,但是我知道自己是正确的,至少会有抗拒负能量的意识,再加上坚强的意志,一定会走上正确的道路。其实重点是怎么找到自我。我没有这么远大的理想,或者说我好像没有太多机会和条件去发现自我。我没有精英阶层家庭的经济条件,我几乎没有机会去尝试,没有犯错误的空间和余地,我一旦犯错,基本上就挽回不了啦,而且我的生活会变得更加沉重。这也是我说有些建议对我不太适用的原因。我的目标很简单,本科毕业读研(争取出国的机会),毕业以后好好工作,让我的弟弟妹妹有寻找自我的机会,至少有尝试和失败的机会。我要努力为他们创造条件,我不想让他们像自己一样活得很被动。我一直相信,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使命,可大可小。其实我还是希望自己的贡献可以大一点呢,最好可以做一些惊天动地的改革之类的,哈哈。机会总是有的,我相信自己可以抓住有限的机会找到真正的自我。

我一直都觉得学习很重要,学的多了才会有自己的想法。多读书也会拓展自己的视野,让自己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所以为了改变我一贯的理科直线思维,我决定多读一些文学书籍,感觉哲学类的还不错,虽然有时候不太懂。以前读的书不是很多,以后要多读书,提升自己的内涵。我还要多听一听自己感兴趣的讲座,拓展知识面。我最喜欢的就是音乐了。幸运的是,我选到了"星期音乐会"这门选修课,哈哈,下个学期就有耳福了,想一想就觉得自己很幸福。到了大学我挺满足的,校园环境很不错,走在小路上欣赏大自然的风景是一种很美好的享受,这是高中的我做不到的。大学也很自由,自己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老师不再管学习(对我来说都一样)。唉,我还没有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美国的那些优秀的"精英",就被这本书敲了一下。我真的想成为学习的机器吗?不不,当了那么多年学习的机器,真的不想了,可是自己还是很羡慕崇拜那些学生,明明就很厉害嘛,现在,他们的能力很让我佩服,但是他们内心的承受能力就太差了。我觉得自己的内心还是很强大的。有时候我还是很相信命运的,当我遇到挫折、很痛苦的时候,我就会想:我的命运是很好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只要永远相信这一点,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我有些焦虑恐惧的心理和"精英"还是很类似的,但是抗打击能力应该比"精英"强,能力方面自然就差远了。不过我还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个很优秀的人,每个人应该都希望吧。我有一个很坏的毛病,太注重结果,往往会因此忽略过程的美好,最后只要结果不好,自己就会很郁闷,我要努力改正这一点。对于大学的发展,我还是想多通过书籍寻找自我,很多时候都可以和作者产生共鸣,这时候应该就找到一些自我了。还有就是多运动,我喜欢羽毛球,新的学期我要多打打羽毛球,我选到了羽毛球课也是一件很令人兴奋的事情。英语,我要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养成每天听新闻的习惯,背单词。以前总是想多看一些专业书,现在想想,自己的知识储备不够,很难看懂,课外书是很好的选择。

总之,多读书,好好学习,好好享受,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

《白轮船》读后感篇12

小说留给我们三个故事,一个是白轮船的故事,一个是长角鹿母的故事,还有一个人鱼的故事;三个浪漫而又虚无的故事。

每一个故事中男孩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孩子的爸爸妈妈在生下孩子之后就离开了,妈妈在遥远的城里做织布工的消息对男孩来说,根本就是虚无飘渺的东西,所以他把对妈妈的这种留恋融入爷爷给他讲的长角鹿母的故事里,似乎长角鹿母就是他心中那神圣无暇的`母亲,爷爷会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一遍遍地重复母亲的这个故事。可是后来,长角鹿母被凶煞的奥罗兹库尔杀了,而给他说长角鹿母故事的爷爷却软弱地成了帮凶,这无异于对他幼小的心灵施暴,他选择了变成人鱼,寻找白轮船,寻找爸爸。

他能找到白轮船,找到爸爸吗?他曾经幻想过,幻想爸爸会把他从水里捞起,但是最终,幻想并没有一个好的结局,爸爸要回家,岸上有人等爸爸,而自己却不可能跟着爸爸去打扰爸爸现在的家庭。也可以这么认为,男孩其实很清楚自己的寻亲不会有结果,但是他却毅然跨进了水里,不顾滑跌,急急忙忙地在浅滩上奔跑……

他的选择,有评论说他是被恶势力征服了,也有评论说他这是和恶势力的分离,是胜利的表现,我个人觉得,他是一个男孩,他根本还没有善与恶的意识,但是他清楚自己的感觉,变成人鱼是他跟着感觉走的结果。而这种感觉来源于弗洛伊德的恋父恋母情结。他非常渴望,渴望有爸爸妈妈的爱,当母亲的爱在他心里彻底玩完的时候,他就奋不顾身的扑向了父亲。

小说人物简单,故事清晰,思想也单纯。它以男孩死的抗争来启示世人:给自己的孩子爱吧!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包括自己的生命,但他不能没有爱,爸爸妈妈的爱!

《白轮船》读后感篇13

同事周老师推荐阅读的这本仿童话小说《白轮船》,是苏联作家艾特玛托夫的巅峰之作,该作品发表于1970年,作家把神话、幻想与现实三条线索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深刻揭露了人与自然的斗争、善与恶的较量。今天刚一字一句读完,语言优美,画面感很强,感触亦极深。

“小孩”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七岁的男孩,是故事发生地护林所仅有的三家人之中唯一的一个孩子,他是被父母遗弃在外公(莫蒙爷爷)家的孩子,父母都已有各自的新家庭,他们的新家庭或许容不下这个“小孩”。“小孩”什么也没有,连名字也没有,但他心存梦想,尽管这些美好的梦想最终以悲剧结束。

上学的`梦想——这是他的第一个梦想。“百事管”的莫蒙爷爷帮他实现了第一个梦想:贫穷善良的莫蒙爷爷在流动商店售货员的固执坚持下为可怜的“小孩”买了“这只不寻常然而又是最普通的上学用的书包”,他高兴急了,向所有人炫耀,分享自己的喜悦,尽管阿洛斯古尔姨夫对他不屑一顾,“他才不管什么倒霉的书包呢!还有这个被父母抛弃了的孩子、老婆的外甥,跟他有什么相干!”“小孩”喜欢与书包对话、诉说。他向往与长角鹿母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幻想着有朝一日变成一条小鱼游到白轮船边去看父亲。

与“长角鹿母”快乐的生活——这是他的第二个梦想。这个故事是爷爷反复讲给他的:很久很久以前,吉尔吉斯人遭到外族的杀戮,正当全族人几近灭绝,仅剩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也将被麻脸瘸腿婆婆推下悬崖的时候,忽然来了一只长角鹿母,挽救了两个孩子。

重新建立了吉尔吉斯民族。但到了后来,吉尔吉斯民族的后代,以恶报善,忘记了长角鹿母的救命大恩,以猎取鹿角卖钱为职业,捕杀鹿母的后代。“小孩”梦想着长角鹿母的归来,梦想着与长角鹿母快乐地生活,他还祈求长角鹿母带个白桦木的摇篮给阿洛斯古尔姨夫和别盖依姨妈,“让他们有孩子吧”,好让别盖依姨妈免除因不能生育而经常遭受姨夫的痛打和侮辱。莫蒙爷爷在一次帮阿洛斯古尔姨夫偷运树木的时候,为了接“小孩”放学回家而遭到阿洛斯古尔姨夫解雇,意味着他们将没有生活来源,“小孩”非常生气,“为了不让别人看见他哭,他沿着河岸跑了起来”,而就在河边,他看见了三只真正的鹿,安详幽静地散步,“小孩”被这优美的画面和长角鹿母雍荣的体态所吸引,我想,这可能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家”。

去看父亲——这是他的第三个梦想。这个梦想他从未和任何人说起,他想要看见白轮船,因为父亲是个水手,他相信白轮船上有他的父亲。他“幻想着能变成这样的一条鱼——身体、尾巴、鳍、麟都是鱼的,只有他的头仍旧是自己的!……”沿着小河,一直到湖里,去到白轮船边,去看看自己的父亲,也让父亲看看自己。

“小孩”的三个梦想是紧密相连的。莫蒙爷爷给他买了书包,虽然家离学校很远,但莫蒙爷爷每天骑马送他上下学,他的第一个梦想得到了实现。一天,为了接“小孩”放学回家,莫蒙爷爷与林场领导阿洛斯古尔姨夫发生了激烈冲突,莫蒙爷爷将因此失去赖以生存的工作。为了保住工作,莫蒙爷爷不得已在阿洛斯古尔姨夫的强迫下违心地向长角鹿母开了枪,内心痛苦难捱,一夜酩酊大醉。这夜“小孩”病着,他听到院子里人们饮酒吃鹿肉快乐的声音,他的心灵受到强烈冲击,第二个美好梦想随之灰飞烟灭。“小孩象鱼一样在河里游走了”,现在,他心里留存的只有第三个梦想,他要变成一条小鱼找白轮船,要去看父亲……

白轮船读后感时间:2022-10-0611:06:59专题读后感投诉投稿《白轮船》读后感推荐度:相关推荐

白轮船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白轮船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同事周老师推荐阅读的这本仿童话小说《白轮船》,是苏联作家艾特玛托夫的巅峰之作,该作品发表于1970年,作家把神话、幻想与现实三条线索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深刻揭露了人与自然的斗争、善与恶的较量。今天刚一字一句读完,语言优美,画面感很强,感触亦极深。

“小孩”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七岁的男孩,是故事发生地护林所仅有的三家人之中唯一的一个孩子,他是被父母遗弃在外公(莫蒙爷爷)家的孩子,父母都已有各自的新家庭,他们的新家庭或许容不下这个“小孩”。“小孩”什么也没有,连名字也没有,但他心存梦想,尽管这些美好的梦想最终以悲剧结束。

上学的梦想——这是他的第一个梦想。“百事管”的莫蒙爷爷帮他实现了第一个梦想:贫穷善良的莫蒙爷爷在流动商店售货员的固执坚持下为可怜的“小孩”买了“这只不寻常然而又是最普通的上学用的书包”,他高兴急了,向所有人炫耀,分享自己的喜悦,尽管阿洛斯古尔姨夫对他不屑一顾,“他才不管什么倒霉的书包呢!还有这个被父母抛弃了的孩子、老婆的外甥,跟他有什么相干!”“小孩”喜欢与书包对话、诉说。他向往与长角鹿母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幻想着有朝一日变成一条小鱼游到白轮船边去看父亲。

与“长角鹿母”快乐的生活——这是他的第二个梦想。这个故事是爷爷反复讲给他的:很久很久以前,吉尔吉斯人遭到外族的杀戮,正当全族人几近灭绝,仅剩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也将被麻脸瘸腿婆婆推下悬崖的时候,忽然来了一只长角鹿母,挽救了两个孩子......重新建立了吉尔吉斯民族。但到了后来,吉尔吉斯民族的后代,以恶报善,忘记了长角鹿母的救命大恩,以猎取鹿角卖钱为职业,捕杀鹿母的后代。“小孩”梦想着长角鹿母的归来,梦想着与长角鹿母快乐地生活,他还祈求长角鹿母带个白桦木的摇篮给阿洛斯古尔姨夫和别盖依姨妈,“让他们有孩子吧”,好让别盖依姨妈免除因不能生育而经常遭受姨夫的痛打和侮辱。莫蒙爷爷在一次帮阿洛斯古尔姨夫偷运树木的时候,为了接“小孩”放学回家而遭到阿洛斯古尔姨夫解雇,意味着他们将没有生活来源,“小孩”非常生气,“为了不让别人看见他哭,他沿着河岸跑了起来”,而就在河边,他看见了三只真正的鹿,安详幽静地散步,“小孩”被这优美的画面和长角鹿母雍荣的体态所吸引,我想,这可能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家”。

去看父亲——这是他的第三个梦想。这个梦想他从未和任何人说起,他想要看见白轮船,因为父亲是个水手,他相信白轮船上有他的父亲。他“幻想着能变成这样的一条鱼——身体、尾巴、鳍、麟都是鱼的,只有他的头仍旧是自己的!……”沿着小河,一直到湖里,去到白轮船边,去看看自己的父亲,也让父亲看看自己。

“小孩”的三个梦想是紧密相连的。莫蒙爷爷给他买了书包,虽然家离学校很远,但莫蒙爷爷每天骑马送他上下学,他的第一个梦想得到了实现。一天,为了接“小孩”放学回家,莫蒙爷爷与林场领导阿洛斯古尔姨夫发生了激烈冲突,莫蒙爷爷将因此失去赖以生存的工作。为了保住工作,莫蒙爷爷不得已在阿洛斯古尔姨夫的强迫下违心地向长角鹿母开了枪,内心痛苦难捱,一夜酩酊大醉。这夜“小孩”病着,他听到院子里人们饮酒吃鹿肉快乐的声音,他的心灵受到强烈冲击,第二个美好梦想随之灰飞烟灭。“小孩象鱼一样在河里游走了”,现在,他心里留存的只有第三个梦想,他要变成一条小鱼找白轮船,要去看父亲……

莫泊桑拜师读后感范文篇14

虚心成就一切——读《莫泊桑拜师》有感“对你所要写的东西,光仔细观查还不够,还要能发现别人没有发现和没有写过的特点。”这句话在我心中深深地记住了。

这句话来自《莫泊桑拜师》中福楼拜对莫泊桑的知道。那篇课文主要讲述了从小热爱写作的.莫泊桑为了能写出好作文,拜福楼拜为师,福楼拜认真教导莫泊桑,莫泊桑发奋图强,成为短篇小说之王“的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任何方面碰到难题时,应该向高人虚心学习,学完后更要多做练习,在那方面就能取得成功。这个道理让我回响起小时候的一件事:在一、二年级暑假期间,我在乡下学骑小自行车,一开始是骑四轱辘的小车,但我还是非常害怕,感觉会从车上摔下来,但我去问妈妈有什么技巧,她说,一定要保持平衡。之后我抓紧联系。

一个月后,骑”三轮车“可,虽然有时会摔跤擦破点皮,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过了五、六个星期,骑真正的小车了,我欣喜若狂。在2023年10月1日,天下着毛毛细雨,我舅舅结婚了,在乡下办酒席,但我吃完饭,仍旧是去练骑自行车。我到隔壁邻居家的空地上去骑自行车,我骑了一圈又一圈越骑越快,打破了以前的最快速度。

突然,在转弯时车身倾斜过猛,我从车上摔了下来,还好只是出了一点点血,我忍痛胡笳,告诉我妈,妈妈很高兴,送了我一个鼓励的吻。之后,我就能在田野中自如地来回穿梭。莫泊桑也正是持之以恒地观察、思考、写作,而写出脍炙人口的文章。

我喜欢《莫泊桑拜师》,更喜爱虚心好学的莫泊桑,关心后辈的福楼拜,是他们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我永远都会记住他们的!

读后感的作文篇15

暂且剽窃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书名,也就当做是这本小说的读后感吧。

如果让我给这小说选个题目,我会选《摇晃》。其实多年前我有写过类似手稿,只是那时可算是一时冲动,所以在仅仅三万多字之后就无奈的太监掉。年轻人,有些想法总是好的,只是现在看着那些手稿,却无写下去的想法。那时总是独自伤情,现在想想,有些像是书中的那主角,会在他人面前发狂、会为了她说些夸大其词的话,却只会在她面前默默的,做自己能做的,自认为自己幸福的事情。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我只看到柯景腾上大学之后就不敢看下去。我想结局应该是悲剧的,自然,我想起了《三重门》里的林宇翔,他们两人之间在感情方面有着些许共通处。但是两本书中所想表达的东西不同,自然也无法拿感情作为类比。林宇翔是个牺牲品,教育的牺牲品,他和Susan的感情自然是这种众多牺牲品之中的一个,林宇翔是悲剧的.,注定了和Susan就这样擦肩而过;而九把刀就只是为了简单的描述一个少年,亦可以说是男人在面对感情的时候的活动,之后我想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因为他们之前美得太完美。

恋爱中我想每个男人都可以为了她读书,可以为了她营造出一个个不经意,也可以为了她而拼命去博,一切只为红颜一笑,那个她,我想就是心中的那个“沈佳宜”吧。

《白牙》读后感篇16

《荒野的呼唤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读《白轮船》有感篇17

这部小说被分类为儿童文学,总觉着略有不妥。钦吉斯·艾特玛托夫将成年人内心的阴暗、自私、凶残、狂暴表现的淋漓尽致,阅读时似乎有一碗滚烫的油汤悬在头顶,一点点的浇淋在读者身上,从悲伤到疼痛,从疼痛到麻木,想大口的深呼吸,却因沉重的语言将口腔塞的密不透风,本想畅快的谈吐却变成了无声的控诉。

艾特玛托夫的小说有沉重的人性,有优美的风景,有动人的歌谣,所有的情节交织在一起,便成了一部发人深省的童话故事,或许不能称为童话,艾特玛托夫只不过借着童话的外衣去批判世间的善与恶,批判世间的美与丑。艾特玛托夫的文风有一种诗意,像四季里的微风,只不过这微风转瞬即逝便变成了“兴妖作怪”的暴风雨,他会在你沉浸于美丽的幻想时,趴下那层美丽的面纱,露出骇人的面庞。

《白轮船》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位刚刚上学的孩童,他纯洁无暇,世间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的生机盎然,他能将石头当作他的马匹,他能将书包当成他的挚友,他的父母遗弃了他,他与外公相依为命,他从未抱怨过生活的不公,树林中静止的事物他都能幻想成可人的动物。他喜欢爬到山顶,借着望远镜向远方的湖泊眺望,他期待父亲会出现在驶来的白轮船上,白轮船是他生活的源动力,是他的希冀,是他与勾心斗角的社会作斗争的`武器,归根结底,白轮船只不过是他自我欺骗的幻想。他那和蔼可亲的外公,视他为掌上明珠,他用思想为孩童建起了一座固若金汤的城堡,他细心的照料着这个天真无邪的孩童,孩童理想化的生活来源于外公对他的保护,孩童不会被世俗所侵蚀,因为外公将一切污浊阻挡在了城堡外。当外公自己倒下的时候,世人将这座城堡蹂躏成了碎渣,碾压在了脚下,孩童被暴露在淫威肆毒的成人社会里,他内心的五彩缤纷的幻想,犹如一个个脆弱泡沫,纷纷炸了开来。

读完全书,如鲠在喉,我希望数千根麻绳鞭笞在那些世俗的人们身上,这是我的幻想,法律以及道德无法约束他们,我唯有用微不足道的想象去惩戒那些罪有应得恶人,我想为孩童重铸起一座固若金汤的城堡,可这一切都不可能了,当孩童化作鱼游向白轮船的那一刻,他的幻想实现了,但他的生命也就此终结了。这是一个沉重的故事,一个犹如千百斤石块压在胸前的故事,一个走遍天涯海角也无处救赎的故事,只愿孩童真能如鱼一样,自由的在水中翱翔,愿他的天堂就是梦中的模样。

读《白轮船》有感篇18

第一次看梅子涵先生主编的《白轮船》,这本书里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白轮船的故事,一个是长角鹿妈妈故事,还有一个人鱼的故事。三个故事讲述了这个男孩的苦难。

男孩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弃,男孩没有名字,他在整本书里,孩子就是他的称呼。男孩长着一个聪明的大脑袋和两只招风耳,非常的招人喜欢。

男孩一直在寻找自己的父母,当他听到外公带来自己母亲的消息,他就决定不去打扰母亲的生活,决定去找自己的父亲。因为母亲已经有了新的家庭,而且还有两个女儿。我觉得男孩的母亲很残忍,而男孩则是多么的'懂事和乖巧。

经常遭受继外婆的冷眼和辱骂,男孩心里非常得难受和委屈。这时男孩听别人说,自己的父亲在轮船上当海员,男孩决定离开森林去寻找白轮船,不管自己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他也不会放弃去寻找白轮船。我为男孩的坚持不懈精神而感动,白轮船是男孩生活里仅存的唯一希望,也是他的精神寄托。

男孩被父母抛弃后一直和外公生活,莫蒙老头经常给自己的外孙讲长角鹿妈妈的故事,这个故事带给男孩足够大的勇气和信仰。谁知,有一天森林里真的出现了三只长角鹿,男孩激动不已,他就央求长角鹿妈妈把一个摇篮挂在角上,给可怜的姨妈和残酷的姨夫送去一个孩子。不料,外公和姨夫,还有姨夫的朋友一起上山伐木,他们看到有三只长角鹿在岸边喝水,就逼迫男孩的外公用枪打死长角鹿,但是外公听从了他们的话,杀害了长角鹿,然后并带回家吃掉,男孩知道后,他伤心极了!而他的外公在自责中倒下了,外公亲手抹杀了男孩的信仰。我看到看一个有信仰、善良朴实的男孩子。

男孩伤心欲绝的走出了森林来到了河边,此时男孩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热,越来越闷。于是,他摇晃着脑袋,浑身烧得无力。突然掉进了一条冰冷冰冷的河里,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条鱼。尾巴、身体、鳍都是鱼的,只有头是自己的,心想:我要是永远能做一条鱼,再也不回到山里去了,这样他就可以去寻找高大的白轮船了。

故事的结局,令人嘘唏不已,他那么可怜,又么独立,他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也离开了苦难......也许,他真的变成了鱼,在余后的时间里,他会找到白轮船,也找到了父亲,父亲很疼爱他!带着男孩的希望与不舍走出故事,我真希望男孩以后不再受苦受累,一生平安!在困难,也要保持一颗善良之心!

麦克白读后感篇19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麦克白读后感篇20

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是:《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和《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最杰出的乃至文艺复兴时期最突出的四部悲剧,这一直被认为是悲剧的圭臬。

在我看来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最杰出最-阴-郁最血腥的一部悲剧。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麦克白夫妇,尤其是麦克白夫人。在这部剧中,人的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麦克白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原因,就算没有三个女巫的预言,我想还是有别的诱因会让他做出一系列发指的行为。因为深埋在他心底的欲望,一定很早就有。魔由心生,是心里强大的欲望魔力战胜了道德,人伦,最终把他推上了不归之路。

与其说Macbeth受了三个女巫的引诱,不如说是三个女巫的预言与他内心的想法刚好相吻合,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个预言,事件同样会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由另一个导火索引发。人的欲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确实像一个黑洞,吸引着你一直往里走,等你懊悔,回头时,才发现已无力挽回,对于macbeth夫妇都是这样,不过他们的结局,读完之后,一方面为他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可怜他们用最后那仅存的王位来不断安抚自己早已冰冷了的内心。突然想到了“命运”这个词,我相信命运,但不是迷信。命运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预知猜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写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通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读《白轮船》有感篇21

每年暑假,老师都会推荐一些好书给我们阅读,《白轮船》是我这个暑假读完的第一本书。读完,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为姨夫和世人的残忍麻木与小主人公的可怜遭遇感慨良多、不能释怀。

《白轮船》这本书的作者是前苏联作家艾特玛托夫,该作品发表于1970年,作家把神话、梦想与现实三条线索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深刻揭露了人与自然、善与恶的重大社会问题。语言优美,画面感很强,让我感触很深刻。

七岁的小男孩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什么也没有,甚至连名字都没有。这是一个带有悲剧色彩的故事,他从小被父母遗弃,被外公收留,在护林所跟外公相依为命。小男孩在“长角鹿妈妈”传说的熏陶下日渐长大,他经常带着望远镜,跑到山顶眺望遥远地冒着长烟的白轮船,因为他相信船上有他素未谋面,已组建了新家庭的爸爸。忽然有一天,消失不见的长角鹿妈妈又重新回到了这座山林,小男孩和外公都兴奋不已。但是他凶狠残忍的姨夫阿洛斯古尔却逼迫他外公射杀了长角鹿妈妈。看着一颗滚倒在地上沾满鲜血的鹿头,长角鹿妈妈的大眼睛安详地看着自己。姨夫晚上居然还大摆鹿肉宴,小男孩恐惧极了。那天晚上,外公也因内心非常羞愧,醉酒倒在了泥地里。男孩受到很大的刺激,于是决定去茫茫的大海上寻找他的爸爸,因为他始终相信,唯一还能对他有爱的爸爸就在那个白色的'轮船上面。

其实小男孩的心里还有三个愿望,一个是上学;一个是变成鱼儿游到白轮船跟前找到爸爸;还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希望他的长角鹿妈妈能够复活,回来跟他一起快乐的生活。读完这本书,我有三个感悟:一个是不管有多困难,我们都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善良是一种美德,但不是对所有人都善良。二是要爱护动物,因为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三是一个孩子有爸爸妈妈的疼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有书读,有学上,有人爱。

最后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活地有棱有角,做个善良而有原则的人。愿所有的孩子都能像鱼儿一样,自由地在水中畅游,无忧无虑的生活,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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