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图书馆大逃亡》有感(收集38篇)
来源:
读《童年》有感篇1
”仿佛是几天工夫,我上初一已有半年了?如果在一段时间里始终保持快速、短浅的呼吸,而且,此时此刻感到自己头昏眼花,这可能是由于考生呼出了太多的二氧化碳而引起暂时的化学不平衡。读《童年》有感作文就在怪怪高兴的同时,毛毛突然说话了:“我是一只神狗,我会魔法,我是我们狗王派来给你当助手的,你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去做,先回家吧,明天和你讲。
这几天,我看了一高尔基的一本《童年》,当我正打开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很好奇,为什么高尔基要写自己的童年呢?他的童年与我的童年有很大区别吗?
当我看完它时,才知道俄罗斯下层人命是多么的艰难,多么令人窒息、污秽。阿廖沙、外祖母、小茨冈面对这样的生活是多么坚强。外祖父的吝啬与外祖母的慈祥善良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阿廖沙很坚强,三岁失去了父亲的呵护。与母亲和外祖母到外祖父家。开始了他的恶魔生活,经常受到外祖父的一顿痛打。他也富有主义感和同情心,疾恶如仇,对压迫者充满了憎恶,反抗,对被压迫者充满了同情。
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宽大的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而敏感的心。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更有力量应对苦困的生活,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一个坚强、正直而充满爱心的人。
外祖父自私、残暴、专横、吝啬、凶狠,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他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还暗地里放高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没有一点同情心,迫使让母亲与贵族或老爷结婚。
同学们!我们要想阿廖沙学习,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下仍保持着对生活的力量和信心。更情况,我们现在身处于如此美好的环境,有机会学习,我们要珍惜我们所享受的一切!
高老头读后感篇2
在阅读了《高老头》之后,我发现高利尤先生是个有趣却又复杂的人物。
他是一个面条商,于1813年退出了商界,但是他一直很有钱,用的东西大多数都是金的,房东太太发现了他有钱,就慢慢接近他,想嫁给他,但是高老先生对她的暗示都是拒绝,看起来傻呼呼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真的傻,如果他傻的话,他就不可能这么有钱了,这表明了他精明世故。
他作为一个父亲却对自己的女儿关怀太深,将自己的大部分积蓄给了女儿陪嫁,让他们过上上层社会的生活。可是他自己却去过平民的生活,使自己显得卑贱起来。他一直以为,只要他的女儿嫁给了贵族,则他的女儿便成为了贵族,而他就成了贵族的座上客。
但是他的女婿雷斯多伯爵却十分看不起他,十分不想提起他,好像提到他就有损自己身份似的。在这里,我从高老先生的际遇里发现:在贵族社会里,门第都是非常重要的。
从那些人为了钱而娶高老先生的女儿的事件里我们不难看出:金钱的诱惑是非常大的。
高老先生对自己的女儿关爱有加,倾其所有,甚至为他们盲目牺牲。可是当他快死的时候,他的'女儿都认为他已经被榨干了,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看都没来看他。虽然他在死前看透了这个黑暗的社会,但是他依然渴望见到自己的女儿,渴望得到一丝温情。
到了这里,我的感觉是一种辛酸,父爱本来是一种纯真的爱,但是金钱的诱惑扭曲了它。这种盲目的父爱是不可取的,如果高老先生对身边一切事物保持他在商界那种理性的角度去思考,去办的话,他的结果就不会这样悲惨了。
在那个金钱统治的社会里,他必须保持理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只有做出理性的判断,才能做到增加自己的利益,减少自己的损失。
还有,他的父爱过于泛滥。如果他换个角度思考的话,他就不会落得最后那个下场,虽然他最后醒悟了,但是那时已经晚了。
在高老先生身上,我得到了一个教训:我们必须用理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否则我们也会落得个像高老先生一样的下场。
读《傻子》有感篇3
这天我和儿子读了叶圣陶写的童话《稻草人》,《稻草人》这则童话我小的时候听过,记忆保留在了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忙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如今读完全文,我的心中却满是沉闷和压抑,那个稻草人的形象一向都挥之不去,那些可怜的`人也一向在我心头萦绕。
文章讲了稻草人看到的几个片断,一则是年迈的老妇人辛苦耕作的麦穗被害虫啃个精光,稻草人想告诉主人但却无能为力;二则是一名渔妇带着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孩子捕鱼,孩子生病了,咳得厉害,但她却没有时间照顾他,稻草人真想自己去做柴火,给孩子煮茶喝;三则是另一位妇女更悲哀。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全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多难过了。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十分善良,和人差不多。它十分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悲哀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也在所不惜;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稻草人是一个富有同情心,不怕牺牲自己,一心想去帮忙别人的好心人。他多想用自己的心去温暖他人,但连这他都做不到。他恨自己对每一件事情都无能为力。
但愿我们世间多一些像稻草人这样的好心人,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
读《傻子》有感篇4
傻子是个孤儿,他又瘦又可怜,从小就让人又打又骂,大家都叫他“傻子”。
师父叫他和师兄做夜工,他让师兄睡,自己做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师父说没锯完打了他,还两顿饭不让吃;别人丢了银元,他也不认识银元,但他觉得别人找不到东西会哭得死去活来,傻子就等到半夜,终于等到了老婆婆来拿走它;出去做工得了馒头和糕,看到路过有难民,他觉得他们比自己可怜,自己回去还有饭吃,就分给了难民,邻居知道他会带回来馒头和糕,都跟他要,傻子说给难民了,大家都生气得说你这个傻子;还有一次,国王打败了仗,非常生气,在广场上演讲,想杀个敌人解解气,傻子觉得国王很可怜,站出来说:“国王,不必等敌人,你要杀个人解解气,就把我杀了吧!”
全场的人都说他是个大傻子,但把国王感化了,并说他不如傻子,以后再也不打仗了,于是约他进宫喝酒,请他雕一座高大的牌楼,大家因此都记住了傻子,为他欢呼。
傻子并不傻,他非常善良,有爱心,做事处处为别人考虑,他就是一个天使,我也要做了“傻子”。
读《岛上书店》有感篇5
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有个书店,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基金开了这家“小岛书店”。
A。J。费克里性格孤傲古怪,对图书的品味很独特,他不喜欢童书,特别是有写到孤儿的,他讨厌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悲剧的非虚构文学,吸血鬼故事,名人图书,他也不进处女作,年轻女性喜欢读的畅销书,诗集和翻译作品,他只喜欢文学作品,尤爱短篇。书店的收入主要来自夏季的游客,但他又讨厌游客。他跟镇上的居民没有什么交往,大家都觉得他怪怪的。要不是妻子妮可做了一些营销活动,可以想象单靠他书店的经营状态不会有多好。
这一年,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发生车祸身亡,成为鳏夫的A。J。费克里,活在对爱妻的无尽思念中。书店虽然照常营业,销售额却创下历史最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醉酒之夜,他家中唯一值钱的珍本书被偷了。不久之后,有人还把一个2岁的幼儿丢在了他的书店,希望孩子在有书的'地方长大。
这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原本A。J。费克里会继续走在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的路上,但这个小孩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当他在书店的地板上抱起向他伸著胳膊的玛雅,她搂著他的脖子时,一切就不再与之前相同了。
后来,A。J。费克里领养了玛雅,成为了一名父亲。表面看来,是他拯救了这个孤儿,但实际上玛雅才是他的人生拯救者,将他从内心的绝境中拯救出来。他接受警长兰比亚斯的提议,给玛雅办了一个非受洗派对。在这个派对上,他内心生出一股久违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小女孩的爱。“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对女儿的爱一点点扩张了他的人生版图,玛雅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玛雅彻底扭转了他的人生。他不再只是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
我们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世界上的其他人事物。这就是爱的能量和魔力。爱,丰富和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润而辽阔。在爱中的人会有一股趋向完美的动力,不断获得成长和勇气,度过人生的不幸与悲哀,甚至战胜死亡的恐惧。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看到那些因爱改变的人。处在人生低谷,陷入深渊的人因为看到爱的光亮而得以振作和重生;软弱依赖他人之人因为爱而变坚强和独立起来;自私又逃避责任的人因为爱而学会付出和承担。。。。。。这就是爱的魔幻又现实的力量。
这本书讲了书的故事,岛上书店,书店老板,出版社业务员,写书的作者,失窃的书,还有无数的书名贯穿全书;这本书讲了阅读的故事,书中每个章节的题记是主人公的读书笔记,还有许多与读书相关的片段,一段段关于阅读品味的谈话;这本书更了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沟通,讲了爱如何改变人的故事。两个爱书的男女因为阅读品味一致而情投意合,相互爱恋,克服重重困难在一起。因为爱一个弃婴,一个孤僻的男人不再封闭自己,不再愤世嫉俗,他开始敞开心扉,与其他人去交流,去建立关系,于是他看到了人们的善意,交上了贴心的朋友,也将书店的生意越做越好。
这本书让我看到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在我们生命中占据著多么重要的位置,也让我看到无人为孤岛,人们是如何通过爱相互关联的。它能拯救陷于孤独绝境中的我们,它能让我们感受到存在本身的美好,它也许也是我们活著的意义之一。
我相信,这本《岛上书店》爱书之人会喜欢,普通读者也会喜欢,它具备有趣又动人的故事,真实感人的情感,优美活泼的语言,多元丰富的内涵等诸多好书元素。故事从一开始就非常扣人心弦,让人一路读下去,充满阅读的快乐。我在旅行的路上,在夜晚的灯下都不忍放下这本书。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孙仲旭老师参与了此书的翻译,感谢他的付出,我们才有机会读到优秀的译作。
很喜欢书中主角A。J。费里克说的一句话,将之作为本文的结尾。“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著,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读《傻子》有感篇6
有这样一则耐人寻味的故事:
客机在大沙漠里失事,仅有十一人幸存,沙漠的白昼气温高达五六十摄氏度,如果不能及时找到水源,人很快就会渴死。这十一人中,有大学教授、家庭主妇、政府官员、公司经理、部队军官......此外,还有一个叫彼得的傻子。
他们出发去找水源,他们曾三次看见水草丰茂的绿洲,可冲过去一看却是海市蜃楼。第二天中午,他们又一次看到了“海市蜃楼”,于是发誓再也不会上当了,所有人都躺倒了,除了傻子彼得。彼得不知道什么叫海市蜃楼,他吃力地攀上了前面一个沙丘,突然高兴得手舞足蹈:“水塘,一个水塘!”可没有一个人搭理他……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寻找到他们时,那十个人已经全死了,只有水塘边的傻子彼得安然无恙……
故事中的所谓正常人都被风沙湮没了,然而,杀害他们的真正凶手不是大自然的风沙,却恰恰是他们自己。
文中的傻子表面上看上去很“傻”,可是“傻”的背后又蕴藏了怎样的哲理呢?我想,傻子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他的信念。傻子与其他聪明人的区别在于他从不泄气,尽管一次次地被海市蜃楼愚弄,但仍不改初衷,相信水源的存在。于是,上天给了他存活下来的`机会,以此来作为对他坚定信念的奖赏。
我们不能对生活绝望,就像星星不能对夜空失望一样。因为再美丽的流星,也不如恒星那样动人。如果说绝望好比茫茫黑夜,那么信念则该是隐没在这黑暗里的一道通向光明世界的大门。
记得我曾在书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但很多人却过早地迷茫在夜色里了,他们黑色的眼睛只能看见比夜更可怕的黑。他们抛弃了信念,放弃了寻找光明的希望……于是,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漫漫的人生旅途,有光明,也有黑暗。在极度艰难的情况下,能让我们活下来的,是心中不灭的信念。
高老头读后感篇7
最近,闲来无事,见舍友书橱上有这本《高老头》,便借来读读。我想这本书,很多同龄人都在中学时读过吧!以前听别人说起这个书名,以为就和《伊索预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那些书一样,都是讲童话故事的,讲一个关于姓高的老头他的奇闻异事。其实不然,读作品时才恍然大悟,这是讲父爱的故事,然而这种爱却带有罪恶感。
巴尔扎克是闻名世界的小说家,他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用他的笔给我们在现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现状,而《高老头》却是巴尔扎克长篇小说中的代表作。这部作品是作者用三天三夜的时间一气呵成的。作品发表后,就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同凡响的影响,这就足以看出他的份量。
地位一落千丈表现得分外强烈。使资产阶级中以“财”取人的状况表现出来。
当时的巴黎社会是被金钱和欲望所充实的最恶的深渊。在那个社会中,只要有钱你就可以平步青云,无人可挡。无论你的出身如何,干过何等恶事,钱就是你的'通行证。
现在的社会虽然较为和谐,但并不是不存在这种现象。其实当我们步入社会之初,也会像主人公一样,但随着周围环境的影响,心理也将随之变化。
人人应保有一份良知。即使社会再黑暗复杂,也是存在光明的。正如顾城的诗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高老头读后感篇8
《高老头》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高老头曾经是个面粉商,他积攒了一大笔钱。他非常疼爱他的两个女儿,对两个女儿百依百顺、有求必应,使她们过着十分优越的生活,有马骑、有车乘,穿着华丽的衣服,并且给了两个女儿每人丰厚的嫁妆,使得她们分别成了伯爵太太和银行家太太,跻身于上流社会,让人刮目相看。但为此却花去了高老头大部分的积蓄,自己仅留了很少一部分钱。
他的'两个女儿住在巴黎圣日尔曼高档富人区,而高老头却蜗居在位于贫民区的伏盖公寓中。当大学生拉斯蒂涅敲开高老头的房门时,也不由地惊呆了。难道这就是两位跻身上流社会阔太太的父亲的住所吗?屋内没有窗帘,床上有的只是用伏盖太太旧长裙改制的薄薄的盖被,壁纸由于房间潮湿,加上时间较久,早已斑驳脱落了。房间内除了床之外,一个缺了门的破柜子和一张不像样的桌子。
谁能相信这就是一个昔日面粉商人的住处!但即便高老头与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有着天壤之别,但为了替女儿还债,为了女儿高达一千法郎的舞衫,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节衣缩食,甚至变卖了仅存的唯一最值钱的金银器具。他的两个女儿就如同榨汁机似的,把高老头给榨干了,但高老头却无怨无悔,他对女儿的父爱是无私的,永恒不变的。
读《傻子》有感篇9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傻子伊凡的故事》,我建议大家可以去读读看。
傻子伊凡的故事,这本书它的作家是俄国的著名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这本书一共分好几个故事,故事第一个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农民,这个农民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心想当兵的'谢苗、大肚子塔拉斯和傻子伊凡还有一个哑巴女玛拉尼雅。谢苗出去参军打仗,为沙皇效劳,大肚子塔拉斯进城,跟着商人做买卖,傻子伊凡和哑巴妹妹在家里劳动,家庭环境还可以。可是傻子伊凡的两个哥哥太贪财了,老魔鬼叫来三个小鬼,叫他们三兄弟挑拨离间,让他们打架,而且还打的死去活来的。可是那三个小鬼一到傻子伊凡这就全部失败了。最后还是老魔鬼来对付傻子伊凡。最后,老魔鬼还是失败了,傻子伊凡当上了国王。不过,在他的王国里面有一个规矩,谁手上有老茧就可以上桌吃饭,谁手上没有老茧,只能吃点剩菜剩饭。
后面就还有一些故事,不过,那都是小故事。有老鼠姑娘、小蛾子、三个小偷、庄稼人分鹅、廉明的法官、刺猬和野兔、放货容易灭火难、蛇尾和蛇头、一块石头、驴子和马、农夫与黄瓜、爷爷和孙子、平分遗产、博学的儿子、两个商人、两匹马、鹭、鱼与虾。我最喜欢这是傻子伊凡的故事。
傻子伊凡的故事中的伊凡傻气十足,他情愿将自己的家产让给了两个哥哥,全家因此一直和睦相处。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大家可以去看看哦!
读《岛上书店》有感篇10
读《岛上书店》时完全只是因为它吸引人的那句标题语"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确实我日日觉得这一年的艰难,身体不好,心情不好,一切的状态到达了我二十多年的最低谷,我丝毫没有感到触底反弹,否极泰来的效果,我仿佛对那些悲伤的事显得力不从心。每天要喝药却也能感到疲惫,大把大把头发的掉落,失眠或是多梦,早起的心脏作怪,胃口的敏感和脆弱,常常一个人时崩溃大哭,我很少关注网络,不爱发微信也不愿与人多深入的交流,常人说时间是最好的解药,可他们却忘却了苦痛渗透的力量,会随着日子的流逝而愈来愈耀武扬威。
我原认为它是一本类似宗教或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但没想到小说的开篇就没有让我继续下去的心情,外国小说的情节总是这样,你永远不要去想着从开头就被它吸引,()不要责怪它语言的晦涩,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而恰巧主人公也是一位down到人生谷底的古板中年男性,他是岛上书店的.老板,传统绅士而又清高,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每日他都要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想象出他束缚在狭窄的书店里穿着一件棕色的条绒西服,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
可从43页开始一切都有了转机,本身决定三天结束的一本书,却开始爱不释手,每天只决定读短短的一章好让它能陪伴我稍长一些。人生的转折点永远不是什么时间,而是代替,他意外的收养了一个孩子,他在孩子的成长中学会了付出爱,学会了沟通,学会了充满希望,他的改变也为他争取到新的爱情与婚姻。你要知道对于一个失落的人一切充满着爱和信心的故事都是如此的迷人和令人感到高兴。
一个孩子,一个家庭,是爱。永远不要去放弃尝试,我们会成为我们所爱的那样,是爱成全了我们。
他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曾是文学博士,是最好的爸爸,有个优秀的养女,你要相信他完全没有忘记那个离去的挚爱,但他全然享受着家庭的温暖。我们认为的happyending就到这了,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他被诊断出罕见的癌症,并且迅速的器官衰退、离世。换作从前我会非常气愤作者的不公和残忍,可如今我却平静的了然这便是生活,命运的定数,让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对未来作过多的规划设计,享受爱,并在爱离开的同时去争取更多幸福的可能。人们穷尽一生,都只为了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可单单从一个人身上永远都不能去得到你真正想要的答案。安全感永远要依靠自己去赋予。书中的男主人公AJ也是一样他在爱中离世他没有遗憾,他很开心获得了那么多的爱。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见一个人,你会被爱,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我知道我将要舒展翅膀即将上路了,就允许我短暂的休养好让我不再害怕失去。
我知道天会亮,路还很长。
一本书看完就仿佛失恋一样,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生命的玄妙,不再去奢望永远,也不再纠结苦难,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当你离开人世,留下的爱永远不会磨灭,永远有人小心的收藏就足够了。
人生给了我一杯苦茶,可我也不能总记着苦不放,这杯苦茶让我不该再懦弱,苦味过后唇齿间也会透着那迷人的醇香,让后来变得更加坚强和美丽。
读《童年》有感篇11
在暑假,我看了一部名著,书名叫《童年》,是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我没看多久,就被书中主人公的坎坷命运深深吸引住了。
小说的主人公叫阿廖沙,他的的童年离奇而悲惨。父亲在三岁时去世,母亲改嫁,他住到了外祖母家;圣诞节后,善良乐观的”小茨冈“被两个舅舅害死;有一次外祖父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还有外祖父毒打外祖母和母亲。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充满了暴力和惊恐。
阿廖沙悲惨的童年体现出了俄国的混乱和阴暗。这些丢人现眼的琐事,让这个家庭不再欢乐,取代快乐的是痛苦。虽然在逆境中生活,但是阿廖沙因为有理想还是坚持了下来。如果换作是我的话,我能坚强地活下去吗?我想,我一定做不到,但是,阿廖沙做到了,他战胜了苦难,顽强地生活了下来。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失去家的阿廖沙被慈祥善良的外祖母收留。我原本以为阿廖沙会重新找回童年的幸福。外祖父的暴戾,舅舅的无情,阿廖沙的童年在惊恐中慢慢消逝。好在在外祖母的关爱和呵护下,我们的主人公用他的坚强把磨难变成了财富。他渐渐长大,变得懂事了,也学会了感恩。他利用课余时间捡垃圾是为了减轻外祖母的生活压力。”阴暗“是阿廖沙童年生活的'基调,认识了”好事情“和隔壁的三个少爷后,他们为阿廖沙的童年留下了少许美丽的彩虹。
想想自己的童年,我该是多么幸运啊,比高尔基的童年快乐多了,可我还身在福中不知福,总是说:”累死我了,我的童年惨死了,我的童年就这么过去了么?“可是,看了《童年》这本书后,我才惭愧地发现:原来我一直生活在幸福的汪洋中!
我亲爱的同学们,我们一定要抓住童年的尾巴,来学习更多的知识,把我们的童年时间更好地利用到生活当中去。因为阿廖沙告诉我们:你没有悲惨的童年,有的只是不会感受幸福的心。
高老头读后感篇12
《高老头》这本书我早就听说过,并且像一块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趁寒假期间,我领略了巴尔扎克那优美的文采——《高老头》。
看完《高老头》这本书后,我不禁潸然泪下。这本书使我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过早的去世了,他对两个女儿疼爱有加,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而正是这种过分的溺爱成了杯具的导火线,正是他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有见到他心爱的两个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她们虽然所选的路不一样,但都是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他们的父亲!她们仅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才会想到父亲,他们只需要一句花言巧语,高老头就会顺其自然地把钱交到她们那双肮脏的手中。读到那里,我总会觉得高老头太傻了,会轻信于他那两个人面兽心的女儿。
高老头在临死前明白了一句话:“金钱能够买到一切,包括女儿。”我觉得他真可悲,就算金钱能够买到女儿,可是用金钱换来的亲情是廉价的。如果亲情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话,那“亲情”这个词语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那种和在街上认识的人有什么区别呢?高老头在临死前领悟这样的一句话,难道他的女儿不会感到惭愧羞耻吗?最终,他的两个女儿没了父亲的庇佑,没有了欢乐和一切,这也算是她们罪有应得。高老头需要用金钱去维持父女之情,这样的父亲是可悲的,但他为女儿付出的一切,不得不承认他是个伟大、值得敬佩的父亲。
读《岛上书店》有感篇13
刚开始看几乎要读不下去了满篇都是我不认识的作家没看过的书名,AJ这个老男人孤僻又坏脾气过着颓废的生活。但还好我坚持读下去了,坚持读的原因还是书名太引人遐想,“小岛书店”:书店本身就带给人愉悦的感觉,主人公再不济,书店总是美好的吧。而且小岛书店店门上那句“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挽留了我,的确,再读那么两章故事就变得丰富而趣味起来了,和AJ那个古怪的人一样当玛雅出现后整本故事整个人生渐入佳境(我才不会告诉你好几个中午为了看这本书我几乎牺牲了我宝贵的午睡时间[发呆])其实看到玛雅带给AJ变化的时候我是振奋的但是不免又有些失望:oh!又是一个爱和家庭改变全世界的故事,和所有美国励志电影一样!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也逐渐改变了些许看法,这不是爱拯救世界的故事,是人、书本和书店的故事,书店联结了AJ、玛雅、艾米莉亚、兰比亚斯、伊斯梅,作者娓娓道来在很多的细节上前后呼应看到总让人会心一笑然而整本书也就在这样平淡的叙述中画上了句号故事的`高潮似乎被刻意的压了下去,也许这就是生活多么的痛苦等回首再看也只是往事罢了,引用故事最后的一句话“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
高老头读后感篇14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闭上眼睛,眼泪落了下来,泪珠在那本书上滚动,仿佛在倾诉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元的陪嫁,只给自己留下了1万法郎的'年金。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之后,他等于拥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两个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了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过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的心肠痛斥的泪。他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了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了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会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写得栩栩如生,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儿子对为自己牺牲一切的父母毫不在乎,女儿把父母无情的赶出家门,我不知道: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父母就一定会幸福吗?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终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想见女儿一面,但是,这丝毫感动不了两个女儿冰冷的心肠。”
读到这,我也曾落下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自己没钱了呀!以往,只要女儿叫一声“好爸爸,”高老头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女儿孝敬的是他,但是不是,女儿真正孝敬的是他的钱呀!“钱能买到一切,也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金钱的残酷。
泪,痛恨的泪,悲伤的泪。我希望所有的人都来孝敬父母,让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读《童年》有感篇15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高尔基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叹的呢?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描写的是阿廖沙幼小时从三岁到十岁这段时间的生活。阿廖沙的童年十分艰辛,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不得不令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给他受到教育。可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家产而产生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生活的善与恶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记。
十一岁阿廖沙就走向了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但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到他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他依然在艰苦的环境中苦苦追求自己的理想。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使他意志更加坚强。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平常的人和事物都影响儿童。如果受到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这好像一个人做某件事情,如果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么会很好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也同样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发出无限感慨!当你不满足于你现在的生活时,想想阿廖沙的童年,他会告诉你应该怎样对待生活。
读《岛上书店》有感篇16
其实读完之后,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基本上是大致看了一下,知道了《岛上书店》中书店老板A.J.大致的人生,他爱阅读,爱女儿,爱妻子,很平凡的一生。
可是真正让我读下去的是他的坚持,和妻子一起放弃继续学习,在小岛上开了一家书店,为小岛的人们举办读书会,让那个小岛变得更好、更美。一切都是那么好,像世外桃源一样。但当他的`第一任妻子的车祸去世,他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他活着也像是死了。直到玛雅的出现,他不再是独自一个人,有了女儿,有了羁绊,他的人生再次鲜活起来了。
后来又和出版社的销售代表阿米莉娅结婚,夫妻俩人兴趣相投,都爱阅读。一家人生活的很好了,看似很完美,事实上也很完美。可是我们无法预料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当阅读到书店老板因为疾病离世,书店面临着关闭转让,小岛面临着没有书店的生活。很揪心与无奈,就是很现实的一幕,在当今这个时代,电子版图书占据主流的时代,书店的存亡就这样无奈。可是事情有了转机,书店没有被转让,还是书店,只是换了主人。生活又继续下去,书店继续开着,小岛的人民依然还有一份羁绊,只是还有遗憾和惆怅。
读《狼王梦》有感篇17
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它讲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
当读到紫岚一边分娩,一边与大白狗决一死战时,我紧张极了!心仿佛都快从喉咙里蹦出来了,我的拳头紧紧地攥着,生怕大白狗把紫岚和狼崽们撕成碎片。
当黑仔被金雕抓走吃掉时,我气愤极了!真想冲过去把金雕赶走,拽黑仔回山洞,狠狠揍他一顿!谁让它不听话。
当兰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抓住时,我难过极了!喉咙哽咽,眼泪夺眶而出,真想去安慰安慰那位可怜的母亲。
当双毛与洛戛争夺王位失败被狼群吞食后,我失望极了!自言自语地感叹道:“唉!好可惜呀!差一点儿就当上狼王了!”
当媚媚把紫岚赶出石洞,和卡鲁鲁在一起生活时,我痛苦极了!一瞬间心如刀绞,但一转眼又如释重负。
可怜的紫岚,三个儿子都在争夺狼王宝座的路上牺牲了,连她的亲女儿媚媚都抛弃了她,最后她与自己的仇人,即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书读完了,我掩卷长叹!动物的世界原来和人类一样,也有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母狼紫岚对狼崽们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假如只有梦想,而没有爱,那么狼王梦永远都不会实现。
一本好书,能让读者不由地身临其境……
读《岛上书店》有感篇18
期中考试来临之际,我居然还有这闲情雅致读“闲书”,虽比不上A.J.,但和警长兰比亚斯比一比还是不错的。
十分古怪地,我总是喜欢书中、影片中那些古怪的人,老顽童周伯通或东邪黄药师也好,邋遢的小天狼星和伏地魔汤姆.里德尔也罢,对表里不一的比企谷八幡以及以列宁为原型的尤里总司令,我也是十分钟情的。于是A.J.这个名字,首先就使我对这位主人公有了十足的兴趣。读下去后我渐渐了解他——一位脾气古怪、沉迷读书、不被命运所眷顾的书店老板,还会犯古怪的间歇性失去意识,实在对我胃口。
概括这样一个故事:爱妻去世、书店生意不佳的A.J.在好友(自己不肯承认)去世后开始昏昏噩噩的生活,用书中看见的话说,就是“打算把自己喝死”,然后又遭偷窃,自己唯一值钱的东西——一本“写得糟糕至极但价值不菲”的诗集失窃,使他彻底封闭内心,成为了一座孤岛。一段时间后,一天晚上,在他的书店里出现了一个两岁女孩儿玛雅和玛雅母亲自杀前的信。一番波折后,A.J.领养了玛雅,教她读书,一同生活,A.J.的人生迎来了转折。他自己说:“关心一件事也同时意味着关心一切事。”他有了朋友,有了新的爱人,生活进行了下去。可十多年后,他被检查出脑内有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尽管那位“偷窃贼”归还了十多年前的那本书,提供了手术费,一年后,已经逐渐失去大部分阅读、语言能力的A.J.去世了。他的妻子和玛雅将书店卖给了A.J.的朋友——退休的警长兰比亚斯经营。故事到此结束,这自然不能体现出这本书所表达的意思,所以有了我下面要写的。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这是书店老板A.J.费克里在店门招牌上写的字。是书,改变了他。他对书的热爱使他遇见了生命中可以说是所有的朋友,是书使他和一位作家有了爱,结婚后开始了小岛书店,也是那本失窃的《帖木儿》让他结束了提前退休,靠卖《帖木儿》的.钱生活,让他遇见了玛雅,让他进入绝境后又走出了绝境,让他学会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也是爱,改变了他。
A.J.去世的前一天,对马雅说的最后的话,就是希望她明白,世界上最重要的词是“爱”,是爱成就了所有人,玛雅的到来使他懂了这个道理,在最后的时间,他想教给她的最后一样东西,也是这个道理,哪怕她听不懂他模糊不清的话,就算他说出的像是“手套”,读后感·这个给所有人带来爱和希望的小天使,这个已经把人们的孤岛用书和爱连在一起的小天使,总有一天会懂得它,会将它教给自己的孩子和别的什么人,对书和生活的热爱,将把更多的孤岛连接,每个人都会在某个时候成为一座孤岛,在绝境中,一定会有某个东西带来希望,对于A.J.来说,是书和爱;对于小岛上的更多人来说,也是书和爱。这一本《岛上书店》在告诉人们为何而读、为何而爱,连接孤岛的东西,可以是别人带来的,也能是自己带给别人的。
读《狼王梦》有感篇19
潘奕顺在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上午,我独自悠哉悠哉地在街上闲逛。不知不觉逛到了书店,也许是缘分吧,我从书架上拿起了你,我们就这样相遇了。
翻开一看,原来是我小时候梦寐以求的《狼王梦》。从我会读书开始,我就与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他的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常常是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故事讲了一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与丈夫捕食中,丈夫被野猪牙刺穿了,之后独自哺乳三只小公狼和一只小母狼。她一直有一个梦想,把狼儿培养出狼王,完成他们狼父黑桑的遗愿,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三只小公狼先后死去,而且小母狼也对它充满了仇恨。最后,连自己也被时间抛弃了,成了一只风烛残年的老母狼,最后在自己好几天没喝水,没进食的情况下与伤害长子黑仔的老雕同归于尽,命丧黄泉。对了,还没有介绍几只小狼的名字呢——长子黑仔,二子蓝魂儿、三子双毛和小母狼媚媚。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点:做事不能放弃,只要坚持就会胜利。就像在书中母狼紫岚在自己骨头被老雕的利爪抓断的情况下与老雕同归于尽。同样,我还体会出了紫岚的.母爱,接连为三只小狼崽操碎了心,虽最后还是功亏一篑。
在生活中,也与坚持有关,比如像我身上发生的——写毛笔字。一开始,我兴趣很大,每天沐浴在文房四宝的怀抱中,享受它们带给我的益处。可是好景不长,由于时间关系,我开始对它们冷淡,失去兴趣了。只有一点兴趣在支撑着我坚持。那时,我好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座灯塔,为我指引方向,使我看到了黎明的曙光,胜利的烽火给了我力量。
我喜欢沈石溪,更喜欢他的书。
高老头读后感篇20
刚看过《高老头》这本书后,我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高老头)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的早逝,他对两个女儿爱戴有加,可以说是溺爱,不,比溺爱还要溺爱!这也是他悲剧的导火索,正是他的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见到他两个心爱的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一位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它们所选的路不同,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他而去,连死的时候都没见上一面,虽然她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这也许就是她们应得的,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个父亲的爱,过分的爱,畸形的爱!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拼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母亲、姑姑、表妹伸手要钱,明知她们已经没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母亲和姑姑不得不外出赚钱来给他,还把表妹的私房钱全部搜刮。他揣着这来之不易的钱,通过表姐(上流社会的`风流人物,后来因为情夫的背叛而醒悟过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重新来过)在上流社会中游走,那时侯的他非常兴奋,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圈子。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他成了一股清泉,虽然他曾经污浊过。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21
我今年十月六号满十周岁,我是一个活泼可爱勇于探险的男生。
我最近特别迷恋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已经看了5本了,每一本故事内容都惊险刺激,我喜欢福尔摩斯冷静的大脑,缜密的思维和富有逻辑性的推理,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还有,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我的班主任许老师也经常教导我们同学之间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每天妈妈送我上学的路上,总会碰到一位不认识的大姐姐和她的妈妈,每次我都会观察那位姐姐,从她的外表我能判断她是一位足球爱好者:
第一:她黑黑的皮肤,高个子,扎着马尾辫,精气神十足就是那种很美很飒的样子。
第二:穿着打扮一般都是特别的宽松运动,这也是很多喜欢运动的人的特征,而且非常喜欢穿短裤,当然是那种到膝盖的,这也是为了踢足球做准备的,还有那双黑色中有几条白斑纹。酷似斑马一样的足球鞋。
第三:就是想装都装不出来的动作了,那就是在地上见到一个瓶子或者瓶盖子,甚至一个小石子,都想踢上两脚,(足球里的一个花式动作)还有不由自主的走小碎步!一般女生是不会做这个动作的,但喜欢踢足球的女生一般都会做。果不其然在一次课后休息时间我来到操场玩碰到6年级的姐姐们在足球比赛,我问了旁边观看的哥哥,才验证了我之前的判断,电梯里那位姐姐就是足球队的。
听完这些话妈妈都惊呆了你是怎么猜到的呢?相信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场景:在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时,就立刻辨别出华生是一名去过阿富汗的军医。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那么快地辨别出来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一名军医呢?是观察。敏锐的观察力。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遇事沉着冷静,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生活中,不管同伴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将爱心传递,建构一个和谐文明的大家园。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得知识,才能使自己有更大的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读《图书馆大逃亡》有感篇22
这本书的作者是袁毅,大家都知道图书馆是怎么样的,但是在书里写的图书馆可不是一般的图书馆,这个图书馆里有许多可怕的机器人要抓住人类统治世界。其中人类有三个小男孩,文一博是一个正宗“书呆子”一枚,王笑天是一个精力无限、机灵搞怪,包小焱是一个坚信正义定会战胜罪恶的人。
本文讲的是图书日那天,有许多人来到这所新开的图书馆阅读。谁也不知道这里为人民服务的机器人都是大坏蛋,进馆的人类很快就全部被关押在阅览室。它们想利用这些筹码达到扩充机器人队伍并且控制本城市电力系统的目的。并以市长名义将全城人召集到图书馆门口,一步一步地实现它们的`计划。
三个机智、勇敢的小孩绕过4个守卫森严的机器人,悄悄地从窗户爬进了图书馆去解救被关押的人类。最后人类联合一起消灭了整个图书馆里的机器人,成功逃出。
我的感受书中的三个小主人翁都具备正直、勇敢、团结、责任感、坚强、智慧、诚信、自信、乐观等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我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如:有一次,爸爸问我:“你是不是还不会骑自行车。”我回答道:“是的。”所以爸爸就带我去了一个宽阔的公园,在那里爸爸教我怎样骑自行车。一开始爸爸教我望着前方骑,可是我不听,直到我摔倒了五次了,我才肯听爸爸的话,经过爸爸的指点,这时我骑得很好了,接着爸爸就教我怎么拐弯。第一次拐弯我骑得还可以,不过当我第二次拐弯时,因为我骑得太倾斜了,所以我再次摔倒了。这次摔倒,我的膝盖都流血了。虽然这次学骑自行车我摔倒了好多次,但是经过我不断的练习,最终我学会骑自行车。
读这本书时我觉得惊险、刺激,而且我还感到一些疑惑不解,不知道这三个机智、勇敢的小孩后来会怎么样。最后我被他们的勇敢所折服了。
读《傻子》有感篇23
前言:开学初,我们班的同学就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开始了课外阅读。我们选择的读本是叶圣陶爷爷的《稻草人》。一个个童话故事吸引了我们,我们也开始学着思考,从故事中学习分辨真与假、善与恶!
《稻草人》之《傻子》读后感
《傻子》中的傻子虽然很“傻”,虽然很“笨”,虽然连银元是什么也不知道,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捡到了一大袋银元觉得应该还给失主,于是就在漆黑的夜里等了很久......虽然他很“傻”,很“笨”,但他懂得爱和照顾,在一个很冷的夜晚,帮师兄锯木头,顾不上睡觉仍然坚持着......虽然他很“傻”,他很“笨”,但他有正义感,国王被邻国打败了悲痛欲绝,但傻子愿用自己的.生命换取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为此,国王让傻子雕一个楼牌做纪念,于是傻子雕了一个精致的楼牌,老百姓都说:“这是傻子的杰作”。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学习傻子的“傻”。
读《傻子》有感篇24
这个傻子从小就被扔在了育婴堂了,到了两岁还是又瘦又小。他的名字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原来是这样的,乳娘把一颗粽子糖含在嘴里,让他用嘴去接,他却把乳娘的嘴给咬破了,乳娘叫他“你这个傻子”,从此后他就被叫做傻子了。
这篇文章共讲了四个故事,其中一个故事他傻得太可爱了,我正担他会闯祸,谁知,他误打误撞,歪打正着,反让国王不再打仗了。
我读懂了,傻子是个好人,他为别人着想,只要能为别人减轻痛苦,得到快乐,他什么事都愿意做,挨打挨骂,他全不在乎,更不用说讥讽和嘲笑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像他一样做好人,让别人睡觉,自己干到天亮,也不把罪过责怪于别人身上,任师傅惩罚不吃饭,也不让自己的兄长受冷,真是一个让人可歌可泣的傻子。
高老头读后感篇25
在无聊的时间里,看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完全是一种偶然,偶然之中我得到了震撼。
作为19世纪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奥诺雷·德·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它有力的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万能和万恶的力量,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己主义关系。
故事从沃盖公寓展开。退休面粉商人高里奥将全部心血都寄托在了两个女儿身上,他用巨额的嫁妆把她们嫁给了两个爵爷,使她们进入了上流社会,不料却遭到女儿的嫌弃和遗弃。两个女儿只把父亲当成摇钱树,一次又一次地向父亲索要钱财,渐渐榨干了父亲的最后一滴血。
在两个女儿的婚外恋分别被丈夫发现后,她们为了钱在高老头面前大吵大闹,把高老头气的中了风,最后悲惨地死去了。知道高老头临死之前,女儿也没有来看他,而是去忙着参加一个上流社会的大型舞会,最后陪伴高老头的只有拉斯蒂涅和一个医科大学生。
本书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是没落贵族子弟拉斯蒂涅。他从内地来到巴黎攻读法律,本想刻苦攻读重振家业。但当他在表姐博赛昂夫人的`客厅里见识了上流社会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后,想往上爬的个人野心日益膨胀。在逃犯伏脱冷的唆使下,他欺骗善良无知的泰伊番小姐,获取她的爱情,几乎成为逃犯伏脱冷杀人夺遗产计划的帮凶。他又解释了特。尼沁根子爵夫人,并成为她的情人,想通过作贵妇人的情人来发家致富。
他一步步地被金钱所腐蚀,开始丧失正直的良心,沦为一名资产阶级野心家。在目睹了两个女儿对父亲的无情无义以后,他埋葬了青年人的最后一滴眼泪,决定与这个黑暗的巴黎社会来拼一拼。
高老头的善良与人性的自私、丑恶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在为高老头惋惜的同时,我也不禁为人性的丑恶感到可怕。全书以1819年底和1820年初为时代背景,展现的是一幅波旁王朝时期法国社会的历史画卷。可是,我却不禁要打一个问号,这折射的只是某个年代的西方社会吗?
读《岛上书店》有感篇26
刚开始看几乎要读不下去了,满篇都是我不认识的作家,没看过的书名,AJ这个老男人孤僻又坏脾气过着颓废的生活。
但还好我坚持读下去了,坚持读的原因还是书名太引人遐想,“小岛书店,”:书店本身就带给人愉悦的感觉,主人公再不济,书店总是美好的吧。而且小岛书店店门上那句“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挽留了我,的确,再读那么两章故事就变得丰富而趣味起来了,和AJ那个古怪的人一样,当玛雅出现后整本故事整个人生渐入佳境(我才不会告诉你好几个中午为了看这本书我几乎牺牲了我宝贵的午睡时间[发呆])其实看到玛雅带给AJ变化的时候我是振奋的,但是不免又有些失望:oh,!又是一个爱和家庭改变全世界的故事,和所有美国励志电影一样!
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也逐渐改变了些许看法,这不是爱拯救世界的故事,是人、书本和书店的.故事,书店联结了AJ、玛雅、艾米莉亚、兰比亚斯、伊斯梅,作者娓娓道来,在很多的细节上前后呼应,看到总让人会心一笑,然而整本书也就在这样平淡的叙述中画上了句号,故事的高潮似乎被刻意的压了下去,也许这就是生活,多么的痛苦,等回首再看,也只是往事罢了,引用故事最后的一句话“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
读《狼王梦》有感篇27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品格高尚的人谈话。”星期天我读着《狼王梦》来到了梦想的尽头,与母狼紫岚一起追随梦想。
这本书讲述了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历经千辛万苦却无法当上狼王。但她的梦想仍未打破,女儿也产下五只小狼。为了让女儿的孩子成为狼王,与老鹰搏斗,最终与老鹰同归于尽。
我认为紫岚是一位伟大,慈爱,拥有梦想的母亲,她的孩子们也为自己的梦想拼搏。紫岚为了培养五个孩子努力让它们坚强,在紫岚为女儿的孩子而与老鹰搏斗很让我感动。让我懂得了母爱是多么强大:母爱是你在困难时给你加油的声音;母爱是你在成功时给你的一声声赞叹:母爱是你在生病时的一句句安慰。读了这本书我感叹不已,原来母爱是那么伟大!她为了梦想而奋斗而给你无限的保护,滋养它们弱小的`心灵。
我静静翻看着回忆的画册,妈妈为了她的梦想而努力。早晨妈妈叫我起床,带我和弟弟去上课,我懂得了妈妈的梦想是全身心地投入我和弟弟,让我们以后能让我们选择生活,而不是生活选择我们。在昨天下午,妈妈对我说:“婧奕,我们现在有拼尽全力在激烈的生存情况下生长,很多人只能被生活摒弃,我希望你能成为应该有学问的人这样才不会那么辛苦,加油!”我相信我会乘着妈妈梦想的小船驶向远方。
《狼王梦》————让梦想永驻心中!
高老头读后感篇28
“高老头这里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毎人80万的陪嫁,只给自己留下1万法郎的年金。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之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读到这儿,我曾落过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了吗?她们难道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入身影了吗?
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给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社会上的悲剧:儿子对自己牺牲一切的母亲肆无忌惮;女儿把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就一定要赶走父母吗?难道赶走了父母就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儿女,要通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来的家底,可是在母亲的级记忆里,他们看到了母亲的艰辛,母亲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呀,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的想见女儿一面,但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儿,我也曾落下泪,这泪是对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痛恨的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自己没有钱了呀!以往,只要女儿叫一声“好爸爸”,高老头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女儿孝敬他,其实不然,女儿真正孝敬的是他的钱呀!“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了这金钱社会的残酷。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闭上眼睛,眼泪落了下来,不知这是第几滴眼泪了,阳光下,这滴泪在那本书滚动着,发出奇异的光,仿佛在倾诉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痛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在重演。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29
最近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我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天天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看了《福尔摩斯》,才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比如《夺命的结晶》,福尔摩斯一下子破了三个案子。他用一根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扣了工资。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们讨回公道。还有一个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然是一起致命的中毒案件,背后隐藏着悲伤,但莫斯轻松解决了三起奇怪的案件。
另外《福尔摩斯》也教会了我很多成语。比如有很多有趣的成语,比如很强势,生气,拖拖拉拉,有自己的'错。这套书也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思维更加灵活。比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做无蛋鸡蛋等等,都是很有意思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上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无蛋蛋!书里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上的方法剪了一把120cm长的魔尺。太好玩了!
我爱《福尔摩斯》!
读《童年》有感篇30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很痛苦,很震撼,也很同情,因为小主人公阿廖沙的坚强深深地打动了我,触动了我幼小的心灵。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这个孩子,因为童年时失去了父亲,所以跟着母亲投靠于外祖父家,他生活在黑暗,令人窒息的环境中,但他并没有给恶势力打垮,而是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任何困难,善良外祖母每时每刻教育着他,使他成为一个勇敢、坚强、乐观的`好孩子。后来,因为外祖父破产,觉得阿廖沙不能永远挂在他的脖子上,所以,把阿廖沙和外祖母抛出了家门,于是,阿廖沙走向人间去了。
读了《童年》这本书后,使我感到很惭愧,童年的阿廖沙生活在讶异,污浊的环境,却从来没有放弃生活,因为他憧憬美好生活,向往未来。而我却遇到一点点的挫折,便选择了退缩,我不禁地在骂自己······
小时候,我自己很喜欢跳舞,而妈妈也很用心栽培我,一次,我去参加跳舞比赛,竞选成为学校跳舞队的成员,一开始,我信心满满,总以为自己的技艺很棒,相信自己能赢,比赛时,我的心情异常轻松,表演完毕后也认为自己肯定行,但当我看到结果后,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我居然是所有竞赛选手中最差的,我哭了,整夜彻夜难眠。最后,我放弃了,没有再学下去。
正因为我缺少坚强,所以我没有坚持下去如果我没有放弃,也许我的命运就不同了,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自己与书中的小主人公反差太大了。所以,我确定要改造自己,完善自我。
坚强,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改造的。因为在人生的道路上,人们随时都会遇到挫折,只有坚强,才能把它打败,战胜它。才会有美满的人生。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用坚强去面对过去,面对现在,面对未来,面向生活的一切。
《童年》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阿廖沙,因为他让我学会坚强,他是我的榜样,时刻警醒着我。
读《童年》有感篇31
总是有人这样说:童年是美好的,是一座七彩的桥,童年是最幸福的时刻。
是啊!我们的童年就是这样,可是还有一些命运坎坷的孩子,正如高尔基笔下的阿廖沙。高尔基是苏联的一名文学家,他的《童年》是一部著名小说,向读者描写了一位命运坎坷的阿廖沙,童年的悲惨生活。阿廖沙童年时期对他最亲切,最关心的是外祖母。她总是笑嘻嘻,和蔼的,把一些民间故事来讲给阿廖沙听。对脾气恶劣的外祖父,令人害怕。阿廖沙在3岁时候就离开了父亲。母亲总是冷漠的看待一切。
在高尔基的笔下,通过童年的阿廖沙告诉我们,在19世纪末年代苏联的思想,社会风气都是:无聊,自私,无奈的,就在这灰色的世界中,祖母对阿廖沙的关爱不时放出爱的火花。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经历,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悲惨,缺少父爱母爱,缺少社会对他的关爱,但我们的童年是那样幸福,快乐,无忧无虑!我们有父爱,母爱,有社会的`关爱,但我们福中不知福。当我读完《童年》时,心里感慨了许多。如果不曾读过《童年》,我不会知道还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孩子受到欺负,如果不曾读过《童年》;我就不知道,一样是孩子,童年是这么不一样。社会是复杂的,也是最现时的。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个道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没有人会像父母一样对你,大家都是对手,你没有实力,就会被社会淘汰,被人们排斥。
阿廖沙身处逆境,但他有理想,他的身后没有人为他加油,但是他照样能够坚持下去,在这么多人面前站起来。但我们的精神支柱,给我们前进的动力。只有我们脚踏实地,就一定能能在众人面前脱颖而出。
读《图书馆大逃亡》有感篇32
“哗哗”,机器人开始发作了,图书馆这天非常的热闹。可是图书馆和机器人有什么联系呢,机器人又会怎样呢?暑假里,我就读了一本《图书馆大逃亡》。
书里讲了,图书馆新招了许多机器人来替代人们工作,可他们逐渐有了理智,还要把人类比下去,统治地球!三个小冒险家:文一博,王笑天,包小焱当然要阻止这一切。他们在一开始进入了守卫森严的图书馆,可没想到文一博这家伙居然被发现了!三个人只好兵分两路了。机智的文一博又成功地溜出来了,并且三人也找到了机器人的老窝,还利用机器人会短路放水把正在充电的机器人都摧毁了。拯救了人类!
这本书就是体现出了男孩子本应该有的气质、品格。像文一博一样再被发现的时候临危不乱,机智逃脱;像王笑天一样冷静思考想出用水把机器人短路;又像包小焱一样在世界将要被统治的`时候,主动提出阻止行动,胆量过人。而我的身边却找不到这样的小伙伴了。在困难时,我们都没有去想办法解决,而是选择了逃避,总觉得自己有别人来当做自己的后盾。有些时候用很死板,没有“绕路思考”。就好比一场篮球,有些没有很多把握的球,自己硬要投,没有传给那些有把握的队友。
如果我们还有那男孩子的品质的话,或许我们会去迎接困难的挑战,或许我们可以赢得那场比赛的胜利,又或许我们可以打开一扇属于我们男孩子的大门!
读《岛上书店》有感篇33
最近开始约束自己每天至少读半个小时的书。其实之前也曾约束过,不过都半途而费了。于是我读完的书大底分为两类:一口气读完的书和拖拖拉拉一年半载才读完的书。《岛上书店》这本书就属于后者。
这本书很无聊。我不是一个很有文学素养的人,我对有趣的书的定义是情节引人入胜、读后值得回味。《岛上书店》几乎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以至于我快读完的时候还在怀疑是不是后面攒着一个大反转。但是读后值得回味还是有的`。这本书简单来说就是一本“写书的书”。主人翁A.J.是美国麻省某偏僻小岛上书店的老板。每一篇的开头是A.J.对一本书的书评,对书的描写和评论几乎贯穿了整本书,重要情节的发展也和书脱不开关系。作者大概不想通过起伏的情节去吸引读者,以至于关键的情节也写得很平静。
书中主人翁A.J.很反对电子书和互联网,的确多媒体的发展让爱读书的人变少了。看电视电影就如同在游乐园坐过山车,无需费力就能带来畅快的体验;但读书则像是在幽静的山中徒步,耳边和心中的宁静随时都有可能变成烦躁的困兽,跳出来阻止我继续走下去。如果说战争年代是时事纷乱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那现在不爱读书的人大概是心中纷乱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
书中唯一算得上的高潮就是A.J.最后得了失语症,让人有些心痛,一个那么爱读书的人,得了一个看不懂书说不出话的毛病该有多有难受。他在弥留之际给养女留了许多话,他说: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这句话很触动我,这大概也是我想要读书的原因。想不通的时候就读书吧,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从别人口中找到答案,答案要自己想,唯一能帮得上忙的是书。
读《童年》有感篇34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
这部小说描写了作家童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以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首先我觉得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他自幼丧父,又在十一岁丧母,外祖父也破了产,他只好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其次,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自由的热烈追求。
高老头读后感篇35
骤雪初歇,云悠然去。窗外晨光熹微,为远山初降的银白添了一抹红妆。天空澄澈得有如无风镜湖,却因清晨的朦胧无端堪染了惺忪,煞是醉人。当晨光轻吻着我时,我却一瞬失去了愉悦心情,忽而想起昨夜所读,再如何明媚的晨光,也顿失了颜色。
轻阖眼,我似乎在昏黄的灯下看见了一位老人,脸上的沟壑纵横是时间与过往给予他的唯一的慰藉。是什么让他在寥寥数年间瞬间失去了所有?他突然抬起头,不知想到了什么,浑浊的双眼中闪烁起莫名的光芒······
孤灯下,耄耋年,无人奉养。再睁眼,窗外才将涌出的细微明光顿时无迹可寻。我心中顿时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苦涩烦躁,怎么也静不下来。静静翻开书,心绪迷失在书中一次次的无言据守,为书中那些迷失在金钱利益之中踟蹰不前的人而惋惜。不禁想起一个恰当的.比喻——“染缸”。无论多么纯白无瑕的绸缎锦帛只要沾染,便只能迷失在纸醉金迷与筹觥交错之中无法自拔。
高里奥,我笑你痴,即使女儿在金钱与亲情中选择了前者,可仍然还是一味的付出,在临死时心心念念的是她们!可她们呢?连你的葬礼都不肯参加!
高里奥,我笑你愚,如若早些发觉,即使早已发觉,又怎会纵容女儿迷失在虚荣的陷阱与亲情的泯灭呢?你又如何经得起野心膨胀的两个女儿无穷无尽的压榨呢?
反观欧仁,他便是初入“染缸”的纯白帛锦,任凭错综复杂的社会如何染上颜色,他都甘愿沉沦,迷失在利益的洪流里,一去不返。终于在一次次的利欲膨胀中()成为了资本主义的畸胎。在金钱与良知中权衡,有人选择前者,迷失了本性;有人选择后者,却一无所有。这样的结果引人深省。即使欧仁目睹了一切,可是为了活下去,只得将良知置之高阁,选择任其迷失。
迷失,也许只是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做的吧?这样想着,我合上了书。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36
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读《拉自己一把》有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拉自己一把》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完《拉自己一把》已是深夜,我被作者司晶女士那坎海伦.凯勒坷的命运和她对人生那种透彻的感知深深,难以入眠。
司晶,一位被轮椅囚禁的非凡女性,因为小儿麻痹症,她全身只剩下一只左手是健全的。不要说站立行走,就连坐也得靠体内的三根钢棍来支撑……司晶的命运是悲惨的:我的世界是静止的,我的天空是灰色的,我的脚下是无路的,我的生活是苍白的,我眼前的方位是迷茫的。”这曾是司晶对生活的真实写照。可这位杰出的女性,没有屈服于命运,她凭着惊人的毅力,与病魔做斗争,和死神较量。终于学会了许多东西,发表了许多作品,并三次震撼北大讲坛。成了一位在逆境中胜出的人。
在这部纪实性小说中记录了太多的感动,但无论哪一章里都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光芒在我的心灵中闪耀。我知道,那就是爱,一种人世间最温暖的情感。文中曾多次提到这么一句“这世界什么都越给越少,唯独爱越给越多。”我想懂这句话的人因该很多,因为他们都被人爱过,包括父母的爱,的爱,朋友的爱……这些爱,使我们变得宽容,变得真诚,变得美丽。
当然,做人还需要一点,就是要坚强。司晶在她毕生的70余次的大小手术中没流过一次泪,这不是坚强又是什么呢?和她比起来,我太渺小了,即便是一次打针,也会放声大哭。这绝不仅仅是一次发泄,而是一次毅力的评判,我没有过关,这……也是让我羞愧的地方。
掩卷而思,我想了很多很多。从司晶到张海迪,又从张海迪到海伦.凯勒。美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海伦.凯勒由于1岁时的一场大病,双目失明,耳朵也失聪了。但她却没有因此而倒下,反而愈发努力,终于通晓五国语言,写出14部着作,美丽的人生在向她招手。拉自己一把,一堂触及人灵魂的课程,一次人生的洗礼……
读《傻子》有感篇37
“傻子”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一生下来就被束手无策的父母给遗弃在了一个大抽屉里。幸运的是,第二天被育婴堂的人给收养了。从此,“傻子”就这样吃着这种没有甜味的奶长大了。
“傻子”长到了两岁,“傻子”却又瘦又小。“傻子”不会说话,不会叫人,也不会笑。有一天,乳娘把一颗粽子糖含在嘴里,让“傻子”用小嘴去接,可是乳娘的嘴唇却被“傻子”才出来的锋利的门牙给咬破了,血渗了出来,乳娘生气的打了“傻子”两下。从这以后,正因为“傻子”无名无姓,“傻子”这名字就这样开始用了。
“傻子”六岁上出了育婴堂,被一个木匠领去做了徒弟。却因为过于瘦小,惨招欺辱。
做学徒期间,“傻子”任劳任怨,做了一件件好事,却是那样的不近人情,没有得到人们的接受,反而更加让人们认为傻子这个称号对“傻子”是那样的恰如其分——直到“傻子”做了第四件好事时,人们才改变了对“傻子”的看法。
这一天,国王因为头一回被邻国打败了,气急败坏的要在广场上演说,老百姓都得去听,所以纷纷都停了业——“傻子”也不例外。
国王生气得恨不得有一个敌人站在这里,让国王砍下他的脑袋,以解心头之恨。“傻子”听了,奋不顾身的要让国王砍下他的脑袋来解气。人们听了,纷纷喊了起来。可是国王听了却笑容满面,高兴着要请“傻子”去喝酒,听说“傻子”是木匠,就请傻子雕了一座高大的牌楼,因为是傻子让他懂得了和平。
牌楼完工了,国王亲手把一个大花圈挂在牌楼正中。全国的百姓都来庆祝——这是“傻子”的.业绩。“傻子”不再是傻子,因为他有一颗纯洁的心。
每一篇文章都有灵魂,和它所想要抒发的思想感情,而《傻子》这篇文章,所要抒发的思想感情便是:没有人生来就是傻子,最重要的是你的心。
高老头读后感篇38
寒假中读了一部世界名著,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
这部书主要讲的是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在高老头的养育下一直过着奢华的生活。她们其中一个高攀贵族,成为了伯爵太太,另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她们出嫁时,每个人都得到了80万法郎的陪嫁,因此,她们对父亲百般体贴。但不久后,她们双双把父亲赶出大门。高老头临死之前想见一见女儿们一面,但是一个女儿也没有来看他。
这部小说中的两个女儿,在她们眼中只有金钱,而并没有丝毫的亲情。因得到80万法郎的陪嫁,以为父亲很有钱,便争着抢着把父亲拉入自己家里住。但不久却把父亲赶出了家,让他在破旧的伏盖公寓过着寒酸的生活。
她们两个女人为了金钱,不念丝毫亲情,不仅把父亲赶出家门,最后还为了父亲的一笔钱,这俩儿姐妹争吵了起来,甚至差一点儿断绝了关系。
她们俩儿人把父亲赶走后,还不时地去“看望”他,找各种理由,让父亲可怜她们,用她们的虚伪去搜刮她们那可怜的父亲已不多的财产。
两个女儿是虚伪的,卑鄙的,贪心的,但作品中的高老头也是一个自欺欺人的人。他在临死前说过,其实,他早已经知道,女儿们的关怀,都只是冲着他的钱。他明明看到女儿们的真正意图,那都是假的`,但却依然在骗着自己。他明知道女儿们为了贪婪他的钱,还是肯来看他的,他宁愿受骗,也要看到她们。
在这个社会,钱可以使那原本残忍无情的女儿变得关怀体贴。但是,这样的关怀体贴真的会长久吗?答案明显不是,这样的体贴是有保质期的。

愿望巴士读后感(收集42篇)
阅:0《皇帝的新装》读后感篇1《皇帝的新装》这个童话我又读了一次,他来自同学们耳熟能详的《安徒生童话》。这篇....

读《图书馆大逃亡》有感(收集38篇)
阅:0读《童年》有感篇1”仿佛是几天工夫,我上初一已有半年了?如果在一段时间里始终保持快速、短浅的呼吸,而且,此时....

小学生名著西游记读后感300字(收集38篇)
阅:0《西游记》读后感300字篇1今年暑假,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写得太精彩了!这本书讲的是师徒四人历经磨难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