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盗墓笔记》有感(收集50篇)
来源:读《盗墓笔记》有感范文650字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我本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 ——题记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踏上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的太多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是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个月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震撼,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 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从帛书中得到一张古墓的地图,从此踏上了寻找真相之旅。从七星鲁王宫始,西沙海底,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到青铜门前……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吴邪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阴谋。 在这盗墓途中,吴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与吴邪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吴邪称作“闷油瓶”,性格沉默寡言,一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威慑粽子的“老闷宝血”。他总能在他人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不为人知的过去,并患有失忆症。 王胖子,自称“摸金校尉”,为人豪爽,是乐天派的代表人物,经常在冷场时活跃气氛。他四肢发达头脑却不简单。思维独特的胖子有一套自创的“枚举法”,且他喜欢摸明器。但是看似贪财的胖子却自愿淌吴邪这一趟浑水,并多次营救吴邪和小哥,提供寻找真相的重要线索。 再来说说主角吴邪——一家杭州古董店的老板,对古文字颇有研究,会写瘦金体和做拓本,有强烈的好奇心却没有勇气探索“新事物”,普通却不普通。我有时恨他的犹豫不决和胆小懦弱,也爱他的天真无邪和同甘共苦。他是铁三角一个特殊的人物——虽身手不好,有下墓必起尸的体质,被称作“拖油瓶”;但他总能在关键时刻发现一些细节,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借此不断追求真相。因此,他也是各方势力的主要针对目标。 《盗墓》中老九门、袭德考、张家和“它”组织的关系和目的错综复杂,相互的利用猜忌,无数的阴谋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终极。吴邪一干人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的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我也想了很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亦或是其他的东西。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包括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和爱,最后只想说——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眼前,是一幅《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些纤夫衣衫褴褛,面无血色,如行尸走肉一般,如狗一般地拉着货船呢?我带着疑惑,翻开了《猎人笔记》…… 书中,展示了一群群的地主以及农奴形象。文中的“我”,以贵族猎人的身份侧面描写了地主的虚伪,残暴以及农奴的悲惨可怜。在这本书中,他们是如狗一般的存在,为地主干活,服沉重的劳役,被地主呼来喝去,却不敢反抗。 奥尔加省里的农民个个人很矮,腰背弯得像一张弓,食不果腹,衣不敝体,户不挡雨,还要服沉重的劳役。有什么办法?对于地主来说,想要他们就会有,不顾他们的死活,只贪图他们带来的利益。而他们,就像狗罢了,甚至连地主的爱狗都不如。 在《猎人笔记》中,有个可怜的农奴,他迫于生计出来偷砍树木而被“孤狼”捉住。“狐狼”是个十分著名的护林人,那个农奴到底是有多穷苦?在他的`哭诉以外貌中,我们可以得出答案:他衣衫褴褛,满脸乱蓬蓬的长胡子,而他家中惟一的财产只有一辆由枯瘦的马拉的车,那匹马在雨中只有半张疙里疙瘩的草席盖。 我突然想起了咱们西藏也曾有过农奴制度,那儿农奴的可悲程度不比沙皇俄国的差。曾有一个地主的儿子想要一匹“人马”骑,地主就粗暴地抓过一个农奴,揪住他的头发,逼他做“马”。那个农奴不乐意,翻身把小主人掀下来,地主就恼羞成怒地揪住他的头,疯狂,使劲地把他的头往树上撞……其惨状令人惨不忍睹。 再回首《猎人笔记》中的农奴,他一家被残酷的管家给坑苦了,逼上绝路,饿得实在没办法才偷砍树木。他苦苦地哀求“孤狼”,让“孤狼”都有些烦燥,哀求无果后,那名农奴实在憋不住心中的哀痛与愤怒,破口大骂起来,把也以冷酷著名的“孤狼”也吓了一跳,由此可见,农奴们都是狗,且是一只只悲惨的狗。 将《猎人笔记》合上,再看看那幅《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我对它又有了新的了解,那些纤夫们不是人,也并非行尸走肉。他们是狗!处于沙皇俄国统治下社会底层的狗! 十一在舅舅家偶然间见到妹妹的书橱中有一本书《盗墓笔记》,以前有所耳闻,翻了几页,发现与我想象的并不一样,不是一本纯记录性质的笔记,而是一部小说。 相比与普通的笔记,我对于它小说的本质更感兴趣,因为基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知识,单纯的笔记怕是看不懂的,小说就好,有了情节就有了看下去的动力。 全书就以“我”为记录人,几下了所听所见的一系列离奇、恐怖又充满悬疑的故事。围绕着四个古时的墓葬的盗挖而展开,呈现了另一种行业诸多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当然是小说就有虚构。 有几个名词很有趣,倒斗就是指盗墓;土夫子就是盗墓人;粽子说的就是类似僵尸的东西。 还有几样常见的道具,第一当然得是洛阳铲,用来确定地下墓穴的构造,现实生活中洛阳铲之于盗墓,乃至正式考古,地质勘探的作用都是非常之巨大。其效用不在超声波、红外线等现代化高科技的遥感技术之下;黑驴蹄子,用来对付粽子的;武器,防身之用,还有一系列的户外登山工具。 作为短期内狂热的意淫户外发烧友,看着这些算得上世界顶级的装备,不免暗咽口涎,其性能,其价值无一不流窜于膏肓之间。户外登山者之宝,可被这些土夫子就这么利用了,有些可惜,有些浪费。不过这些倒斗的人也的确降旗发挥的淋漓尽致,甚至奇效,好像这些玩意就是为他们而设计的。 四个古墓都绝非平常的墓穴,就连明十三陵、清东西陵都不能比拟的。设计之繁复,构造之精巧,不是当代的一般建筑师能企及的。人而却也都被这几个土夫子盗了,这就是小说,主人公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脉络主线暗含汪藏海一人,上网查了一下,是元末明初的一个建筑大师、风水大师,几座城池,就连紫禁城都是他设计建造的。就这么一个人贯穿与这四个墓藏里,其中还有两个是他所设计的。 墓中多藏有陷阱,暗箭,可这些似乎太过幼稚的东西没有出现在这盗墓笔记中。其替代品往往是一些离奇的生物,从尸鳖到蚰蜒,这有点像星河舰队的巨虫。还有就是叫不上名字的奇异生灵,再有就是例如山海经中才可一见的上古神兽。这些比其所谓的陷阱暗箭多了几分恐惧与震撼。 小说从始至终没有写到这几个墓葬的真实墓主人的身份,这本身就颇具悬疑,或许是对死者的一种敬畏或是盗艺不精,未尝达到墓室的核心地带,再或就是小说的一种写作手法了。 历来盗墓者无不是为了墓藏中的金银财宝、玉石古董而去,这本说的主人公们也不例外,可奇怪的是书中并未描写什么带出来的东西怎么怎么值钱,或许对于一般的宝贝古董他们都不屑一顾,抑或是他们倒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不可现世。例如一只蛇眉铜鱼,不过拇指般大小,拍卖价高达一千万,可主人公口袋里就有两个,却不显得有什么兴奋。用他们的话说,真正能值钱的撑死两千万,再多都是炒作,有行无市的。真正的宝贝都是无价之宝,就是真的没有价,卖不出价钱的。所谓唐宋之后无宝,也就是了。堂堂明清帝陵的陪葬尚不及汉前的诸侯,更不要说比什么上古神器了。之所以比不了是因为明清以后陪葬就仅有金银珠宝瓷器等东西,一来年代较近,二来金银之物本有市价,涨幅不会很高。例如战国青铜器其命运就不以此类了。可以说全中国2/3的财富还埋在地下,这毫不夸张。虽说小说写得能让人长生不老的玉俑,能让人心想事成的参天青铜树等等都令人难以接受,单从这方面和墓葬的构建上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事实——古人的博大智慧,现如今的不可能或许早在远古都是能够解决的。之所谓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元年的奇迹时代就是说在这1000年中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秦皇陵兵马俑,万里长城,埃及金字塔,空中花园等等等等。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古人的造诣不免自惭形秽,但那确实有时真的,真真切切的摆在眼前,不由得你不相信。就书中的这个汪藏海的'心机甚至算计了千年之中无数的人,他的机关构造不知让多少后世人成为其陪葬。小说的学构成分滤去不看,书中提到两处尚未被成功盗挖的陵墓,骊山秦皇陵还有就是武则天和李治合葬的乾陵。想了想我影响中去过的清西陵中的雍正泰陵也未被盗过。转念一想可能这种无“宝”的皇陵应该不在那些土夫子的考虑范围之内吧。其实我也心存疑虑,怎见得秦皇陵真的就尚未被盗呢?但从理论上想想,如果被盗也就是一个人,两千年的历史中仅有一个人成功盗过,而且盗出的东西至今尚未面世。因为如果有第二个人再进过这个墓穴,肯定会发现盗挖的痕迹,不用说着就肯定大白于天下了。而那个唯一的盗墓者隐两千年而不露一丝痕迹也未免太冤了些。所以我宁愿相信秦皇陵从未被盗挖过。想想也对,历史的传说,现代化的勘测无不指向秦皇陵内机关凶险这一事实。个人,恐怕无人有胆去甘当殉葬吧! 最后就是土夫子了,由衷的敬仰他们。离奇的经历、渊博的知识、强大的技能无一不令人神往。话说一个高深的盗墓者必是一个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地质学家、堪舆学家、建筑工程大师甚至还得是心理学家等等,给他个院士头衔不为过。记得一句主人公的话:“为了获得一点点财宝不惜毁坏一个文物,也就是最低级的盗墓者才做的出来!” 当翻阅完《猎人笔记》的那一瞬间,我的内心不由得被屠格涅夫笔下的任务所感动。《猎人笔记》完美地赞扬了普通人纯朴、善良和真挚的品质。美好地讴歌了老百姓内心丰富的精神世界。更歌颂了大自然美丽富饶的自然景观。为此我不由得称屠格涅夫为“神笔”。 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品位完这本名著时,我深深地被其中的《美丽的梅洽河畔的卡西扬》吸引了。故事中的卡西扬是极其热爱大自然的人。他只要走进树林就会完全沉醉在其中。他会不由自主地学黄鹂鸣叫,学青蛙远跳,学那憨憨的小熊漫步,与森林的动物呼应。他浸透在了这自然世界。卡西扬还是一位热爱生活向往自由的人。他说我不喜欢那些禽兽,因为它们泛滥了我的自由。这是一句深富哲理的话。后来我才知道,这禽兽代表的是那些专横无理的财主,是常欺压老百姓的'恶霸。而那自由却有着对地主的反抗与平等的向往。我们怎能不能去赞扬卡西扬,赞扬屠格涅夫呢?从他的身上我也学会了博大的爱和善良的纯朴及从来不会泯灭的自由的内心。卡西扬就是美丽的。 这伟大的作家屠格涅夫不仅把笔下的任务写得栩栩如生,更让大自然优美的景色活跃在了纸上。 《别任草地》和《树林与草原》更是猎人笔记中一曲举世无双的歌谣。当读者走进屠格涅夫笔下美丽夺目的“画卷”时,你就会看见七月的早晨灿烂的霞光,明亮的太阳,闪烁的星星在一同起舞;看见和睦自在的大家庭。这是你一定会心旷神怡,神清气爽。这时,你不会不称赞屠格涅夫为“大自然的诗人”。这也陶冶了我粗暴的性格。 屠格涅夫笔下的《猎人笔记》让我们看到了进步的思想,耳目一新的人物及美丽宜人的风景。也让我学会了善良,纯朴,丰富内心世界。 屠格涅夫,你是俄国乃至世界的妙笔。 当我坐在阳台上,细细地看着屠格涅夫写的《猎人笔记》时,我犹如已经和屠格涅夫融为一体了,感受到了一种猎人们全新的快乐生活。 《猎人笔记》这本书是俄国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家。诗人和剧作家屠格涅夫的作品。这书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等一些人物的形象。《猎人笔记》与平常看的书有一些不同,别的书都是以一个中心为主题的,而《猎人笔记》却是每一篇章都描写不同的事情。 在这几章中,要说我最喜欢的,那当然是第一章《霍尔和卡里内奇》和第十一章《活骷髅》。在《霍尔和卡里内奇》里面写的是作者他结识了一个酷爱打猎的地主波鲁德金,随后,他通过波鲁德金而认识了霍尔和卡里内奇。来到霍尔家,作者看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孩子,那都是霍尔的孩子,但这次,作者并没有见到霍尔。第二天早上,他们马上又去打猎了。他们来到了卡里内奇家。卡里内奇是一个性情顶愉快,顶温和的人,常常不停地小声唱着歌儿,无忧无虑地四处张望着。吃过晚饭,他们又遇见了霍尔,作者与霍尔坐在客厅里,开始谈了起来。谈完后,作者来到干草棚里睡觉,可他怎么睡也睡不着。早上,霍尔又与作者聊了起来。这之后,就是与霍尔在一起的生活了。从这一章可以看出普通农民们的淳朴。憨厚。真挚。善良的心灵。还可以看到卡里内奇是个理想家,也是个浪漫主义者。 《活骷髅》中描写了露凯丽娅是仆人中的美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完全干瘪了,完全成了青铜色的活骷髅,但是他并不怨恨天尤人。她并没有什么个人的要求,她虽然变成了活骷髅,但她却时时不忘农民的一切利益,她只想把农民的租税减轻一些。 在这本《猎人笔记》中,我获得了不少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真理,并且让我体会到了农民们的辛勤劳动。这一本书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作,由二十五篇随笔组成,而主角(第一人“我”)以猎人为身份作线索贯穿全文。二十五篇文章,分别介绍并描述了主角的所见所闻,其中有对地位高贵却内心龌龊之人的讽刺,这类随笔大多止步于讽刺与不屑而并没有讲述故事,自然也没有结局;其他的篇章中有对年轻穷苦人家的怜悯之心,也有对童心的赞颂与渴慕,可无论主人公是谁,故事的结局总是悲伤的。 像列别姜市场买马记,对于这类背信弃义之人本应是鄙视和恼怒,但角最后“笑着离开”,风轻云淡得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般,这时不妨过度解读一下:主角是不是经历了这类事很多次呢?还是他看到类似的'事情实在太多而不在意了?可想而知,作者并不满足于简单地批判,而是将小事扩大直至整个社会甚至是国家,对整个“体面”但毫无良心的地主群体作了愤慨的谴责。 再提枯萎了的女人一章。开头即是结尾,道明了露克丽雅的身世背景与她的苦楚,也说了她在命运与他人的夹击下硬抗着的生活。主角似乎更在意她的向上精神和所谓“心灵美的魅力”,但我只能感受到女人的孩子气,她热爱生命,热爱大自然,但她已经在床上躺了七年了,这七年恐怕她连大自然都没触碰到过。这样木乃伊似的活死人有什么活着的必要吗?她看不清楚她这不是意志坚定,也只是抱着无望的希望活着。好在最后的结局是理想化的,死神最终带走了她,在主角离开不久后。 故事还有很多,可其中的悲伤不是人为制造的戏剧性的悲伤,自然也没有洪流般的悲切。屠格涅夫的悲伤如同缓缓流过的小溪悠远而平静。 屠格涅夫的笔下,农奴生活在整个沙皇时代的最底端,被地主与贵族欺压得“体无完肤”。而我,也似乎从这残酷的欺压,得了些什么…——题记 沙皇时期,可谓是我俄国统治最黑暗的时期。《猎人笔记》的作者屠格涅夫,就深深感受到了这种残暴的统治——他的母亲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农场主。屠格涅夫终日听着母亲对手下五百多个农奴的打骂,逐渐萌生了写出一部批判黑暗社会的作品,《猎人笔记》就诞生了。 在《庄园》这个单元中,屠格涅夫塑造了一个虚伪的青年地主——埃尔卡季·巴伯雷奇。他外表举止优雅、风度翩翩,但是到对待自己仆从的时候,就变得粗鲁无礼,他还有一位专门为他管理仆从的总管。这个总管与他一样,甚至还要比他更穷凶极恶。村民们一旦看到他——一个小男孩哭喊着跑进屋里;农妇投掷着木片轰赶着狗,就连母鸡也惊慌失措地钻到门里去……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这位总管的可怕,村民们对他的恐惧……他对农奴们百般折磨,对自己的地主却低声下气、百般献殷勤。这是一个典型的`欺软怕硬的人物形象。 《草莓泉》一章中,出现了一位可怜的农奴——弗拉斯,他的儿子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虽然只剩下他一个人,但地主依然没有减少对他的压迫——他不仅得交自己的一份代役租,还要还上他儿子欠的债呢!只可怜他沉浸在愁苦中无法自拔…… 法国作家莫洛亚把《猎人笔记》比作一部“诗意的现实主义”。是阿,屠格涅夫笔下的地主个个丑陋无比。他揭露、批判了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我默默合上了那本《猎人笔记》,既为农奴的命运感到悲哀,又对地主感到无限的愤恨……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写阅读感受,我想趁我刚看完这个故事心中还有些澎湃时记录下来。在过年之前看到结局或者是看完结局让我很开心,也想感谢三叔的努力,作为业余写手真的很不容易的。 不得不说我不喜欢恐怖的东西,因为都是血肉横飞,惊吓漫天的玩意儿。但是南派三叔的小说很多是源自人类自身的恐惧。因为人类幻象的恐惧是最深沉的,三叔把握的很好,甚至第一次看第一章的情形以及那种让人兴奋的颤栗也恍如昨日之感。 评价以及中间过程的感受我实在写不出来,我只想说说看完结局时的一些体验。我三叔的两部作品《盗墓笔记》和《大漠苍狼》在我心中都是很完美的故事。一个是巨大的阴谋与无形之物笼罩着我,一个是无限的时间错综与可怕的时间循环(说到这,我个人觉得我上次写的“十字路口的占卜”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灵感是来自三叔的“大漠苍狼”与伊藤润二的“十字路口占卜”,当然抄袭成分还是蛮多的`),每次都是无限的寒意从毛孔逼近心脏。而这么恐怖的令人心生无限寒意的终结后总会是很平静令人怀念过完经历以及故人的结尾。 三叔的结尾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结尾而结尾。他的结尾是主角命运的尽头但是却好像是他另一个命运的开端。结尾可以看到许多的故人登场,过往惊险的经历也在几句轻描淡写的寒暄中浮现,很温馨的场面。但是每次大难之后的平静总会让主角,作者以及读者措手不及。因为激情的生活总是远比平淡的生活更令人向往,它勾起的是人类探索的求知欲,远古流传的野性。三叔并不会让主角就此失去生活的意义。小哥和天真的十年制约以及《大漠》中袁喜乐和“吴用”相见,即使那样的场景甚至包括作者也不可能看见,但那确实已经刻在我们的心里。就像这两个故事在我的生命里狠狠得刻下了一笔一样。 也许,这本小说不是什么具有很大的价值;也许,这本小说有很多没有解释的谜题。但是,它让我明白——人心是最可怕的。 这是一本盗墓小说,主角吴邪从七星鲁王宫探秘爷爷当年盗来的那份战国帛书的秘密,又因三叔的关系来到汪藏海的西沙海底墓,又被自己的同学带到秦岭的青铜神树,再按照海底墓发现的线索,来到了被皑皑白雪掩埋的云顶天宫,然后因神秘的录像带来到了塔木托再去蛇沼鬼城,而从鬼城出来后张起灵失忆,为了帮其找回记忆又不远万里来到广西巴乃,找到了在大山深处的张家古楼…… 主人公从一个做古董生意的懦弱的人,在古墓经历各种九死一生的危险和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后,变成了小强式的人物;从一个天真无知的良好青年,变成了一个冷漠,坚强,敢于面对现实的盗墓贼。 闷油瓶——这是一个强大得犹如神一般的男人。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他总像一个瓷娃娃一样,默默地站在那里,淡淡看着那一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和世界的唯一联系,似乎并没有多少价值。 无邪——一个十分单纯,有一些小聪明的.人。但他懦弱,是铁三角中最废材的人。可他最有好奇心。他很悲惨,被他三叔骗得团团转,又被张起灵无视53次,又面临各种危险。最后他与众人分离,回到了自己的店铺。静待与张起灵的十年之约。 王胖子——胖子是一个很诙谐,粗中有细的人,也是铁三角之中最正常的人。他在大家面临危险时总会说上几句很搞笑的话,常常逗得众人哭笑不得。他次次打前锋,用自己的“招牌”绝技枚举法让众人化险为夷,他也算得上是有勇有谋了。在铁三角中,胖子无疑是承受过最多痛苦的人。然而,在最后,胖子承受不了了。云彩死了之后,他发现,他的心中不愿意化解了,他不想这段痛苦和他以前的那些痛苦一样,化为一片空灵。 在这些事情背后,一切的问题都来自人心。因为人心,吴三省和解连环联合算计考古队;因为人心,阿宁在海底墓中故意触动机关,想灭了铁三角;因为人心,裘德考从吴邪爷爷手中战国帛书;因为人心,张起灵被当成肉饵放入古墓中钓尸。 就如吴邪爷爷所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你知道这样一个组合吗? 他们翻雪山,过南海,入沼泽,潜奇湖,走遍了全国的大好河山。 一个是善良真诚,一个是沉默寡言,一个是乐观热心。 三个人在重重机关下,在重重诡怪下,在如鬼神的人心中,肩并肩,背靠背,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寻找解脱。 一个人每每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带走危险,即使身受重伤也仍旧一身不吭,不会为了自己的公绩嗦,只是因为要保护身后的两人,因为那是他张起灵认可的兄弟。 一个人虽然总是带来麻烦,在危机关头却不惜给心戴上一张不属于自己的面具,带着人心不齐的队伍,做着违心的事亦仍旧孤注一掷,再探神秘的张家古楼解救深陷困境的二人,只是因为那是他吴邪认可的兄弟。 一个人总是干着赔本的买卖,随着几人翻山过海,咬着一口京腔与吴邪在九州山河地上地下间拌嘴抬杠,时不时受到小哥的眼神威压,即使失去自己最喜欢的女子也只是默默的不说话,抽完烟依旧跟着二人,因为那两人是他王胖子认可的兄弟。 背靠背冲出重围,即使已伤痕累累,相互扶持就可以不那么狼狈。 兄弟之情从来不需要立下丰碑,却坚固到连死亡都无法摧毁。 三人彼此眼中的信任,不曾掺杂半分虚伪,情谊在不知不觉之间,深入骨髓。 这就是铁三角,这就是兄弟,这就是那个叫徐磊的男人写的本叫《盗墓笔记》的书告诉我的,告诉我这样朴素的兄弟之情。 我永远记得三人在一次次生死间逐渐加深的友谊。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 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 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 《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这一周我阅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是萧红走到人生尽头时创作的长篇小说。全书共分为七个章节,主要讲了萧红小时候生活在呼兰河小镇上发生的童年趣事,主要人物有祖父、冯歪嘴子、小团圆媳妇、有二伯。每个人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让我像是在看一幕幕的小话剧。 呼兰河小镇里的人们既有善良的一面,又有丑恶的一面。当我读到小团圆媳妇不幸去世时,内心十分气愤,为她感到惋惜。我十分痛恨那些把小团圆媳妇压下水,使她不停挣扎、生不如死的人。小团圆媳妇仅仅12岁就被买去当老胡家的童养媳,没有家人疼,甚至还要遭受那些无缘无故的打骂。12岁,这本是个无忧无虑的年龄,可小团圆媳妇却要拼命干活,最终还被跳大神的谎言害死了。真是让人觉得可怜啊! 看完此书,我联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三毛流浪记》。在呼兰河小镇里,也有不少与三毛一样的社会最底层人物,饱受了那些高阶人物的折磨,真让人揪心啊! 作者萧红细致地把那个本不热闹却有趣的呼兰河小镇描绘了出来,还介绍了很多东北民俗。这里有放河灯,有跳大神,还有逛庙会,每一个场景都描写得那么鲜活,那么有趣,展示了呼兰河小镇多彩的一面。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代替吴邪,只身前往长白山云顶天宫青铜门内,再次沉睡十年。胖子留在巴乃,永远的陪伴已经死去的云彩,而吴邪选择成为吴三省,留在杭州。 盗八的最后一句话是,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是啊,多好,还有一个十年,多忧伤,还要一个十年。即使18年的现在早已是第十三年了,即使817那个属于长白山约定已经过去,又一次踏上前路的他们,在《重启》里,依旧相互扶持着,依旧在为救相互的命而不顾一切。 所谓的未来,和现在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等不到千年雨歇,也不知道三叔去了哪里,弄不清二叔的真正目的。他们再强大,再无畏,或许也终究抵不过那些用千年的'时间和思考,造就的阴谋。 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现在的我们,再说出这句话,又去哪里寻所谓天真呢。时间,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的,我们可以否认可以不相信,但在那秒针滴答的瞬间,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人在时间面前终究是渺小的,就像小哥即使见到了终极也终究会遗忘,就算那一朝雨村的雨停下,那一代的张起灵也早已不知是谁人了。 可即便是如此,即便再痛苦再无奈,至少也该挣扎下吧。为了那可能的解脱和自由,为了那墓道里渺茫的光明与温度,为了那一朝惊雷再起,得以以灵魂高悬的闪电,照亮一个人。 于是终极之前,我们问过那句好久不见,见到那千年雨歇。 这个寒假,经过老师的推荐,我读了红楼梦这本书。 说的是女娲补天时,剩下了一块石头,便丢在青埂峰下。谁知那块石头有了灵性,可自由来去,被天宫警幻仙子留下做了神瑛侍者。有一天神瑛侍者看见一株仙草,那草受天地精华,长得十分娇娜可爱。神瑛侍者便每天用甘露灌溉,仙草因此修成女体。为了报答灌溉之恩,有一次,神瑛侍者投胎到贾府,名叫贾宝玉,仙子跟随,投胎到林如海家,名叫林黛玉,与宝玉是嫡亲表兄妹。 林黛玉六岁那年,母亲因病亡故,黛玉的父亲已50多岁,公务繁忙,就把从小体弱多病的.黛玉送到了外祖母贾府,渐渐的,黛玉与宝玉相念,又因凤姐从中使用调包计,使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 看完红楼梦这本名著,我很感动,也流了不少眼泪。我觉得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它当成心肝宝贝。 我要学习仙子林黛玉的感恩之心,做个懂得感恩的人;还要学习神瑛侍者贾宝玉临走时不忘拜别父亲的孝心之情。 《红楼梦》经过四大家族由胜而衰的过程和贾宝玉、林黛玉的感情杯具,展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家族兴衰史,揭示了封建末世的人间百态。 其中元春省亲、宝钗扑蝶、黛玉葬花等经典情节,充满了诗情画意,被广为传诵;所塑造的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稳重端庄的薛宝钗等很多人物,形象丰满,风采各异。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令人抚怀感叹,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令人永远难忘。 透过他们的人生遭遇,看到的不仅仅是一场场悲欢离合、命运浮沉的人生大戏,更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书中的人物之多、场面之盛,在中国古典小说创作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掩卷沉思,泪水长流。宝玉和黛玉杯具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我,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完美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坚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增强本领,用最优异的成绩去拥抱完美的未来!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所著的一部风格独特的特写集。里面写的无数文章,都描写了俄罗斯十九世纪中叶地主与农奴的关系,这一篇篇文章,都讽刺着地主的凶惨,同情着农民的悲惨,是一首首农民命运的悲歌。 书中描写了形形色色,生活悲苦的农奴。《莓泉》中的斯捷普什卡,他原先是地主的'家仆,后来被主人抛弃,沦落到“不被当人看”的地步,连“口粮”都得不到,《利戈夫村》中的“小树枝”(苏乔克)也是个家仆,在众多地主手中转来转去,被主人当一件东西任意摆布,先后充当几家地主家的厨子、车夫、鞋匠、戏子、渔夫等角色。在无数的欺压下,他变得胆小怯懦,甚至在受到生命危险时,也不敢去向老爷求助,而《两地主》中的仆役瓦夏,则更是可怜。他在受鞭挞之后还认为主子是个好人,自己罪有应得,说主人是“不会平白无故惩罚人的。” 这些农民,他们常年寄人篱下,受地主欺压。他们因农奴制的长期压迫而变得极其可怜懦弱,没有自己的想法。 屠格涅夫以悲惘的口吻去描述这一个又一个的旧式俄罗斯农民。屠格涅夫用自己的写作技巧,描绘了那暗天无日的社会、奴隶主的残暴,衬托了他对这些农民的可怜。 这样的生活,是屠格涅夫所不满的'。他不满地主的暴虐与农奴的悲惨,所以他写下了这本书。这本书表达了他对自由生活的热爱,他对农民所谱写的悲歌也正是他对自由的向往。 他向往俄罗斯的人们不分贫富贵贱,不分地主农民,没有人施暴,也没有人受压。他赞叹着那些心灵美的伟大的人,他的笔法“诚挚而公正”,让读者看到了社会的绝望与黑暗,他没有作任何评论,却让人更加了解文章。 那时的俄罗斯,正是书中所写那样。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是许多事实的缩影,他这一创作咏诵着对农民的悲歌,也让农民看见自己的地位,让他们学会反击,追求自由。 一曲曲悲歌是农民的命运,让我们看到当时社会的黑暗,也给予农民反击的力量,它是一部不朽之作! 灰色的色彩,平淡的叙述,跟随着作者的笔触,我们来到二十世纪的呼兰河城。在这里,呼兰河不再仅仅只是呼兰河,而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因为迷信、愚昧、无知,上演着一出出悲剧……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在呼兰河成了当时全中国的写照。前四章作者一改成人逻辑抽象的思维,以孩童的目光、视角、思维、感触直观形象地去观察社会,感受社会,发现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儿,以此来“直视”人生,真是难能的可贵之举!后三章是本小说巅峰之旅,直击人性的本质,自私、困顿、麻木、愚昧、凶狠、的世界,表达了国民团,麻木、愚昧、残忍,等劣根性的忧愤和悲悯。这部作品在思想上继承了鲁迅对中国人民性质的.剖析与批判;在题材上,开创了介于散文、诗歌与小说之间的一种体裁样式;在语言上,文字娓娓道来,朴实清新,沉郁感伤。被越来越多的后人认为是继鲁迅之后对国民心态的开掘和批判的力作。关于书,呼兰河留给作者的,也许正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腐化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讹诈、贪婪、腐败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瓦解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瓦解和死亡。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慨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博大高深常读常新人人有感次次有悟才是它的不朽魅力。 三叔的想象力真的很丰富,读着小说,每个场景,每个人物都好像在我眼前活了过来,读蛇沼鬼城的时候真的两天没吃饭……迄今为止也还记得张家古楼潘子最后的“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读盗笔也见证了吴邪的被迫成长。最开始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可现在他已经成为了沙海中能独当一面的邪帝了,而这一切本来是与他无关的。还有就是心中永远的白月光闷油瓶,铁三角有他的存在就让人安心。还有胖爷,不论吴邪迷茫,痛苦,还是逃避的时候,他总在吴邪身边,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这就是铁三角。 最后,少了颗星是因为三叔的坑,三叔你什么时候回来填沙海和藏海花的坑啊!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著作,但更像是自传。她是近代女作家,被誉为“20世纪30年代的文学洛神”。 我最喜欢“我家的'大花园”这章。书中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十分详细,特别在写“我”时,把“我”与祖父在园子中栽花、拔草、种菜和铲地等事写得详略得当,描写细致。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这一句话不但能感觉到“我”是祖父的“跟屁虫”,也能流露出“我”很喜欢祖父。 “我”跟着祖父做农活都是以玩为主。比如种菜时,祖父是用力把土踩实,而我是随意踩着玩;铲地时,祖父是一点一点的铲,“我”却是这一下那一下的铲。祖父也知道孩子的天性是玩,他不但没有打断“我”,反而继续让“我”玩,说明他很理解孩子。 “我”只要在园子里就不会孤独,因为这里充满生机,不会被约束,十分自由。累了就靠着一个土堆上休息,想吃什么就拿什么吃,农作物想开花就开花,想结果就结果,更能反衬出在这园子里的自由。 我也真想有个这样的大花园啊。我也像文中的“我”一样,在园子里无拘无束的玩耍,同时我也想有一个了解孩子,很有慈爱感的祖父。 --《盗墓笔记》读后有感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 ---题记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题材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于我而言,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和感悟却是前所未有的。这里有沉淀千年的历史,有勾心斗角的阴谋,还有弥足珍贵的情感。 这也许不是你看过最华丽、最翔实的有关盗墓的感受,但我只想把我读这本书的所思所想呈现出来。 说起盗墓笔记,它原本确实就是一部网路小说,后来随着读者的增加而出版,固然是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家名篇相提并论,但它在我和所有盗迷心中却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无与伦比的价值。初读完《盗墓笔记》,内心必定充斥着两种极为矛盾的情感---历经凶险的旅途后的疲惫以及对故事的意犹未尽。可以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而本书的“铁三角”---吴邪(天真)、张起灵(闷油瓶)、王胖子作为本书的主角,则很好地诠释了友情、信任、希望、坚持......可很奇怪的是,我无法将他们之间的联系简单地用一个“友情”来概括。“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 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只那一句“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道尽了三人的情感,任何言语都无法超越。 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三人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也向着更大的阴谋靠近。 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 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 今天早上,我在书房里看爸爸给我新买的《呼兰河传》我看到第三章《祖父的园子》。这一章写的.是作者童年时候在祖父的园子里尽情地玩耍,作者小时候是多么地天真可爱! 读了这一章,我想到了自己老家梅州汾水村。汾水村那里有很多很高的大山,大山山脚有好多菜园,菜园里生长着绿油油的菜。小时候,我也很喜欢跟爷爷一起到菜园玩,那时候我十分淘气,爷爷摘菜我也学爷爷摘,但我老是把叶子摘了,菜摘不到,爷爷总是微笑地看着我,摸摸我的头个一点都不生气。爷爷在松土,我也拿着一个小铲子在松土,其实我并不是在松土,我也不会松土只是在地里挖一个小坑玩。爷爷在洒水,我也跟着洒水,我是在玩水玩到全身都是水才走。 《呼兰河传》真好看,我要继续认真地读下去。 《红楼梦》这部书我看完后深有感触,贾、史、薛、王这四大家族也被才华横溢的贾雪芹用四句经典的话所概括,这四句话便是:“贾不假白玉为堂金做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请来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宝如土金如铁”,从这句里能够看出四大家族的实力和富裕的生活让人惊叹不已。 更让我震惊的事曹雪芹的文笔,他把自我化身为书中的贾宝玉,栩栩如生的.描绘出一个个具有特点的人物,书中人家作诗他也能根据不一样人物特点写出不一样性格的诗。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伟大文学作品。作者把自我出身高贵,晚年生活却穷困潦倒的命运充分融合到了书里,写的十分好,我提议大家看一看,因为每看一遍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朋友买了一套《盗墓笔记》。从小我就对鬼神、墓穴之类充满了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借来看。虽然很害怕,但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书,好像里面真会钻出一个鬼怪来,很快就被书中离奇、古怪、恐怖、悬疑的故事情节吸引了。 跟随着主人公吴邪进入到了一个个千年古墓。这些古墓有的在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有的在神秘莫测的海底;有的在高不可攀的雪山;有的在泥泞的沼泽下…… 古墓里有气势磅礴的宫殿,巨大的石门、石柱;有百转迂回的墓道,无数的暗室,密道,机关重重,更可怕的是有鬼怪在墓里游荡、攻击打扰古墓安宁的入侵者。对了,古墓里还有很多绝世珍宝:有巨大的做工精湛的青铜器;有精美绝伦的壁画;有惟妙惟肖的雕塑;有价值连城的珠宝…… 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出现在眼前:无数的人面鸟身口中猴;棺中的“千手观音”尸;巨大的百足龙神——蚰蜒;鬼气森森的阴兵借道……虽然知道书里写的都是假的.,可还是看的浑身冒汗,晚上睡觉也不敢关灯。咳!这是何苦呢? 看完这本书,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气势磅礴、雄伟壮观的陵墓。像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泰姬陵,中国的秦始皇陵……这些都出自古代劳动人民勤劳的双手,是他们智慧的结晶。 去参观世界各地的古墓是我的梦想,希望我的梦想成真。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说起《盗墓笔记》,这固然不是一本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而是一本虚幻的小说。但它丰富了我的暑假,时而带给我恐惧;时而带给我悲伤;时而带给我欣喜,让我感悟甚多。 故事发生在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是个盗墓贼,从古墓带来一份珍贵的战国帛书后逝去。而那份帛书一直传到了五十年后的吴邪的三叔手中,吴邪和三叔偶然进入一个古墓,却发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秘密,使得他不得不卷入这个蓄谋已久的阴谋。后来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八次盗墓经历,八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似乎关联着什么,隐藏着什么。这令吴邪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解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这都没有解答,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想。但我读完这8本书后,感悟深触。故事中那些人冒着生命危险盗墓,这是为什么?答案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贪婪!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可以杀害!总之他们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吴邪呢?当胖子和闷油瓶失踪时,是谁在四处寻找,奔波?是谁在不顾家族荣誉,低三下四地求别人?是吴邪!相比起那些“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的人。他是用真心来交朋友的!他爱亲人朋友胜过爱他自己! 所以,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吴邪。他,虽然软弱算不上一个战斗力,但在极寒的严冬里,再软弱的水也会结成坚硬的冰!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把别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吴邪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到这里,我不禁大喊:“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有,请你们好好珍惜!对亲人,朋友亦是如此! 与鬼挣财,与魂交锋,是盗墓笔记者的世界,穿行于墓道,躲闪过危机,平静中传来狞笑,绝境中忽现生机。有悲有喜,它更像一本成长笔记。是吴邪的成长,也是我的成长。 生命,这个千年来都不朽的话题,我似乎已在这盗墓中找到了答案。吴邪,他就想的他的名字一样天真无邪,单纯的他只因没有钱就喊出“我要投西湖”的傻话,孰不知生命的可贵。命运弄人,对地下宫殿一无所知的他竟糊里糊涂地步入了盗墓者的世界,多少次命悬一线,多少次危在旦夕,又有多少次虎口逃生,转危为安,我想他自己也算不清了吧。与他一起在墓中屏息探索,一起在出口吞吐光明,犹如重获新生一般。心中默默的轻叹一声活着真好,而后又惊奇自己的感慨,疑是哲人一般,原来生命如此珍贵,“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好好珍惜为上啊。 可是,有的`人活着就如死了一般,鲁王宫中长眠着的铁面先生,为了自己长生不死,伤害了多少无辜的生命,只为穿上那给他永生的玉甬。是的,他穿上了,并且活到了如今,可是他什么也不能做,只有呼吸,呼吸再呼吸。躺在那冰冷的棺椁中。感受千年时间的流逝,直到吴邪一行人找到他,活生生地将他掐死在墓中,才终结了这毫无意义的生存。生命很可贵,但失去了意义,又有什么价值呢?没有人记得你,没有人感谢你,你也碌碌无为,只有呼吸。也许张起灵杀了那先生,是对他的一次释放,让他得到解脱吧! 也许,真正的活法,就应像张起灵那样,去探寻未知,了解自己,让生命对伙伴有意义;就应像王胖子那样,乐观向上,善于自嘲,追求生命与极限。生命要珍惜,更要让生命有意义,即使终结了,也是夜空中的明星。 友谊,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所颂扬的,但在这《盗墓笔记》中,我发现了朋友的明暗之分。我不愿相信,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事实。在海上吴邪还与阿宁聊得不错,入海之后,阿宁竟让吴邪深陷机关,独自逃走。幸而伤得不重。再看三叔,有钱有势时,身边的朋友如云,可当他在蛇沼中受了重伤之后,竟无人愿意帮他一把,个个都跑开独自寻找走出墓陵的路,可悲啊! 也许天真的吴邪只有经历了交友不慎之后,才会懂得谨慎交友吧。 当然,吴邪还有许多生死之交。老痒帮助他拥有了“想之即来”的能力,张起灵一次次在危难关头向他伸出援助之手。王胖子看似漠不关心,实而处处出谋划策,为吴邪解围。潘子举身跳入尸蹩群,让吴邪危里逃生……当然,朋友以心交之。吴邪帮助老痒救活了母亲;在张起灵最无助的时候,给了他最需要的话“即使全世界都忘了你,至少我还记得你”;活人祭上,胖子严重失血,告诉吴邪不要管他,但是吴邪耗尽自己的全力将胖子这个千金鼎拖出了险境……“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孔子的这句话,我如今才算是了解透彻。探索中,盗墓中,我与吴邪渐渐学会了交友,学会了以诚相待。 吴邪在探索中渐渐成长,脱去幼稚生出成熟,远离了胆小,走向了勇敢,由被他人呵护的小鬼,成长为一个撑起一片天的男人。是的,我也在书中成长,我了解了生命的意义,我品出了“情”字之深,我学会了吴邪的好奇,张起灵的坚毅,胖子的幽默与乐观…… 故事仍在继续,我与吴邪仍在成长,不管世界的终极是什么,我都不会甘于堕落。我不是盗墓者,也无法与鬼争财,但,我会与魂交锋,在现实中追求我的梦想,成为现实中无所畏惧,追求真理的吴邪。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这是一本揭露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的名著,一本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的结晶,一部倾尽情感,声情并茂的举世之著! 这是个奴隶制度的社会,这是个黑暗的社会,这便是十九世纪的沙皇俄国。 在这里,你就如大海中航行的帆船,看不见前方的道路,你看不见人的灵魂,他们的灵魂被玷污了,他们的思考被禁止了,他们是一具具行尸走肉。 看那烈日酷暑下,在漫长荒芜的沙滩上的纤夫,他们的背后是货船,他们的身躯是那样的渺小,他们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至少在农主眼中是这样。他们的双肩扛着绳索,步履沉重地行进着。他们望着迷茫的前方,他们神情吊滞,汗水浸透了身心。一曲低沉的号子在炎夏的闷热中与河水的悲怜交织在一起。 他们无法选择命运,可是他们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吗?对此,他们是想都不曾去想的。 把视角切入文中,一个绰号“苏乔克”的奴隶陷入深水,在随时面临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他不曾想过去拉救命绳索——离他不远的主人。因为所有的奴隶从出生起就被限定了思考,他们的脑海中早已形成为主人当牛做马的想法。在他们的主人眼中,他们是畜牲,他们的'命一文不值! 《总管》中的侍仆费多尔因一点小过失(忘了给主人热酒)就被主人佩诺金下令惩罚,可见奴隶社会农主的冷酷无情与奴隶命运的悲惨。 屠格涅夫出身于贵族,他本可过着有奴隶伺侯的安适生活,就因他看不惯那些奴隶像牛马一样被人欺辱,他想拯救这些被剥夺思想的奴隶! 这是一本燃烧火种的名著,这是一本反抗黑暗奴隶制度的名著,这是一部审判黑暗的名著! 记得在儿时,我最早的一个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考古学家,穿上一身户外装备,拿起一把枪,和队友们探寻深山古墓里的历史真相;还要和古墓里的机关陷阱与可恶的盗墓贼们斗智斗勇,生活的孤独、刺激、血性和傲然。究其原因,似乎是因为看了一部有关电影,现在已经连电影的名字和基本情节都回忆不起来了,只是记忆碎片里有可怕的古墓和沧桑的爱情。谁知道,二十年后,一部天下霸唱大神关于盗墓探险的神作《鬼吹灯》让在下读的欲罢不能,瑰丽悬疑、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又重新勾起了儿时那第一个梦想。《鬼吹灯》的确是盗墓类小说的开山之作,具有里程碑般的划时代意义,对此,在下肯定要在另一篇日志里进行品评。而号称和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南北齐名、并称一时瑜亮的南派三叔的另一盗墓神作《盗墓笔记》在下则刚刚在每天的骑行中听完了有声小说,趁热打铁,就将这一部连载了5年时间,合计380万字的几次要中途放弃阅读的盗墓小说的一些感触记录下来,以免时间冲淡曾经的激情和火花。 一开始看《盗墓笔记》,就被它诡异的情节所吸引,比起天下霸唱京津味儿的娓娓道来,南方人精明善于算计的特点在笔风上显露无疑,三叔给读者设置的悬念、挖的坑更是匪夷所思,而且气氛渲染的接近于恐怖。可是读着读着,我就读不下去了,因为三叔的叙述明显有太多的破绽,故事仿佛深夜里一盏孤灯,让读者能看到或者看清的只是小小一角,还有巨大的真相和阴谋被隐藏在未知的黑暗里。鉴于这种极度不爽的感觉,我甚至想过放弃,后来勉强靠着看网络上的一些解密来强行支撑自己看下去。 可是越看越深入,随着故事的逐渐展开,人物的命运开始有了起伏,很多原本很可爱的鲜活生命和一起出生入死的感情,都随着巨大的阴谋和痴狂的梦想而葬送了。渐渐的,这本小说使我越来越有一种“江湖子弟青山老,百年风雨洞庭湖”的沧桑和慨叹;而情节上,也开始一步步的逐渐去揭开那个巨大阴谋的真相。随着老九门各个盗墓大家族逐渐浮出水面,谢雨辰、二月红、张大佛爷等经典人物的纷纷登场,矛盾逐渐积蓄和总爆发,整个故事终于渡过了漫长的青涩成长期,开始迎来了甜蜜诱人的成熟期。尤其是故事最后结尾的部分,潘子的死,哑姐的嫁人,小哥的离去,胖子的断魂,几乎每一次生离死别都让我泪眼婆娑。再精彩的小说永远也只是小说,虚构的是情节,真实的是感情,或者说人间真情! 如果说《鬼吹灯》靠磅礴大气的构思、幽默顺畅的'叙事而貌似金庸的武侠,那《盗墓笔记》就是诡谲连环、精悍个性的古龙武侠,它已经不单单是盗墓探险小说了,更接近于推理小说的范畴,可是在严密理性的推理解密和冷酷狠辣的黑道家族斗争中,却偏偏夹杂了人间的真情挚爱与无奈伤别。而《盗墓笔记》行文布局虽然类似古龙,立意却相当高远,近于黄易探寻和超脱生死之终极秘密,妄图破碎虚空的最高哲学命题,这又极大的拔高了小说的思想深度,超过了古龙的局限和小气。就是那个试图探寻得到所谓人类“长生”之谜的那个背后最大的反派势力——“它”,布下了几乎无解的巨大阴谋,杀害牺牲了无数的鲜活生命,机关算尽却偏偏没有算到人类还有真情和善良,而最终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满盘皆输。为一己私欲,妄图长生不死之人终将淹没于历史尘埃之中,是以不朽万古者,唯有“情”、“义”二字也!正所谓: 天下风云去又来,江湖恩怨空余哀。 忍把浮名换浊酒,人间只有情永在! 掩卷之后,我唏嘘良久,不得不写下这篇文学评论,聊以自娱,也与诸君共同交流。 这就是我的盗墓笔记读后感。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四大名著,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通过阅读,感觉四大名著不愧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座瑰宝。它代表了古典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史和《红楼梦》中所写的贾家一样,是个“钟鸣鼎食”之家,曹雪芹身经荣华富贵到贫困潦倒的起落悲欢,促使他对社会和人生有着清醒透彻的'理解。 本书中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因为家庭原因投奔来贾府,与贾宝玉一见钟情,本来是一段完美的姻缘,却又因为王熙凤从中使计,让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以至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出家为僧。看到此处,我为他们感到痛心 曹雪芹从真实出发,通过《红楼梦》把贾家在当时政治上的衰落,道德上的腐败,经济上的崩溃一一展现出来,它预示了旧制度必将走向没落的趋势。 在书中我看到,曹雪芹通过刻画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形象,写出人物的真实性,复杂性,每个人物活灵活现,有血有肉,且都有着鲜明的个性。 我非常喜欢《红楼梦》这本书,它使我对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有了更深的理解。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近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平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而且吴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storyteller,他设定是好奇心重,且是有从普通人被骤然拉入盗墓界的经历,这个过程非常急速,他就会把很多他注意到的、同时也是读者好奇的地方放大,掰得很细地去讲,所以花笑他“学术盗墓”,但也正好符合第一人称的性质。不过有时候推理需要,不免要故弄玄虚,搞得整段都很克也是常事……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有幸看过余华的《活着》,差不多是高一的时候,我从未因为读或者对文字表达的渲染力而掉过眼泪。《活着》让我感受到了贴切现实的底层人民生活的寒酸。来自于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的心酸历程,我想现实中大概每个人都会有一段像富贵一样的经历吧……失去亲人也好、经历过暴富破产也罢。每个人对生活的理解和对生活的向往都是自由的',生活的不如意并不会打倒每一个人,如同最经典的一句话“生活会像磨刀一样磨平你的棱角,降低你自己心里对生活想要的满足感、幸福感”。我想“人”大都该如此吧,也只有经历过那些痛苦的、真正触动内心的,才会对生活的理解升华到一定层次。 《活着》中揭示了一个最明了直观的主题,“无论生活给予你怎样的不公平,总会有人去慢慢接受它”。人人都能像富贵一样或许每个人都会如清风般自由吧!可悲的是,最后陪伴富贵的只有那头老黄牛。余华对生活的理解程度和释怀,《活着》也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也许这个过程中会让你感觉到富贵真的好可怜,相继失去至亲,这样的过程和里面细节的文字描述既给了读者视觉冲击感,也会有真情实感和生命脆弱的碰撞。然而一切终归是美的,富贵依旧用平和的语言叙述着他一生的经历。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最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为感激,同时又相互仇视;但是又无法抛弃对方,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生活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化成泥土。《活着》讲述人生如何承载巨大的苦难,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如果从读者的角度,他的人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他的苦难经历里充满了幸福和快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儿女是世界上最好的。还有女婿和外孙,还有曾经一起生活的朋友,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讲述人生如何承载巨大苦难,人就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也许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命运。《活着》里的福贵:生活属于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也许应该理解为一种人生态度的选择。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平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今天,我看完了《呼兰河传》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很好,所以内容令我记忆犹新。 这本书主要讲了萧红小时候的所见所闻,同时也表达了萧红对自己家乡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 萧红既描写了人和物,那么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小团圆媳妇”和“大泥坑”了。 小团圆媳妇出现在了第五章里。起初,呼兰河镇的人在小团圆媳妇刚来时,每个人都说她这里好、那里好。但是,在她来了一阵子之后。之前夸她的人全成了说她不好的人。而且,她的婆婆还一天“八顿打,七次骂的虐待她”。并且,小团圆媳妇被虐待生病后,还被一大群人认为是被“阎王叫走了”的。最后,小团圆媳妇还是死了。通过这个人物形象的描绘,作者讽刺了呼兰河人的`封建思想。 然而呼兰河的人不仅有封建思想,还十分的愚昧无知。这个,就体现在第一章中了。 在第一章中,作者大多描写了大泥坑对人类的坏处。比如会淹死鸡、鸭、狗、猪等。而呼兰河人做出的反应竟然是一些奇怪的想法。明明用土填满就可以了,但是他们说又是用斧头把树砍下来当桥,又直接说跳过去,由此可以看出呼兰河人十分愚昧无知。 所以,《呼兰河传》这本书表达了萧红对家乡深沉的爱与恨。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近,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让人心惊胆战。南派三叔笔下的古墓危险重重,十分诡异,但他仍然把“铁三角”描写的始终不离不弃,虽然吵过架,斗过嘴,可他们还是心连心。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呢?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呼兰河传》是萧红所著的一本著名的小说。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五章小团圆媳妇(童养媳)的故事。在她最初来到老胡家的时候,她只有十二岁。作者是这样描写她的“她的头发又黑又长,梳着很大的辫子,普通姑娘们的辫子都是在腰间那么长,而她的辫子竟快到膝间了。她长得黑乎乎的`,笑呵呵的。”“坐到那儿坐得笔直,走起路来,走得风快。”由此可以看出小团圆媳妇是一个活泼健康的小姑娘。但因为古代重男轻女的习俗到那时还没消失,导致小团圆媳妇每天挨八顿打三场骂,很多时候只要她婆婆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打小团圆媳妇,根本不管是不是小团圆媳妇的错。小团圆媳妇在本应同父母朋友撒娇玩耍的年龄中,身上已经落下数不清的疤痕。但是邻居也觉得小团圆媳妇不像个团圆媳妇的样,该打。 作者通过描写小团圆媳妇的日常生活和她的最后结局深刻的反映了旧社会的黑暗及旧社会对妇女的剥削。并从里到外的体现出作者对于当时社会厌恶和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呼兰河传》是作者全部的童年回忆,它记录了当时的社会情况,记录了萧红童年的喜怒哀乐。它从一个孩子的角度去反应旧社会的黑暗,成为了新时代不忘初心牢记历史打造和谐社会的永恒课题。 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 这学期,老师推荐了《呼兰河传》这本让大家阅读,我读完后深有感触。 《呼兰河传》这本书的作者是萧红,她在这本书里叙述了自己童年时候的趣事,也绘制了一幅我国20世纪20年代东北乡镇的风俗画卷,展现了当时的生活,底层人民在苦难,愚昧,麻木和抗争中的挣扎,字里行间充满了悲剧的色彩。童年时候的萧红是一个天真可爱,活泼任性,自由的小女孩,家在呼兰河那边,是个小城,不太繁华。让作者印象最深的是她的祖父,祖父是一个慈祥、温和还有宽容的老人,给作者的童年带来不少乐趣,也让作者的`心灵更加自由。 让我记忆最深的,是胡家的小团圆媳妇。她成天乐呵呵的,胡家想给她个下马威,总是无端打她,左邻右舍也都支持胡家的行为,胡家就越打越凶,时间也越打越长,小团圆媳妇生了病,老胡家听了跳大神的话,用开水把小团圆媳妇烫了三次,几天后就死了。看完这个故事,我十分心疼团圆媳妇,也痛恨像团圆媳妇婆婆一样封建迷信思想的人,因为团圆媳妇婆婆的迷信和无知,残忍的对待小团圆媳妇,才置她于死地。 《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也是一串凄婉的歌谣,有幽默,也要讽刺,大家有兴趣可以去读一读。 阅读《活着》其实就是随着福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吗?尽是人生。有很多的读者都把《活着》奉为最好看的书,甚至于定义为“最好看,没有之一”。 这并非没有道理,年少轻狂时的放纵不羁到家产败光之后的落魄凄惨,这样大起大落的人生失望吧。 更为失望的啊,父亲是在接受不了风光无限的家一夜之间沦落,自杀而死,失望吧。一个家的.支柱没了。 然后,母亲一生几乎未下地干活,就因为福贵的作孽,在年老迟暮之际迈着颤颤巍巍的步子一点一点地做活,然后患病,却是没有钱,失望吧。 然后,因为女儿生病去城内请医生却被抓去充兵,几年未归,生活在随时被从天而降战场上,失望吧。 好不容易回到家了,儿女不识。女儿因生病再也无法开口说话,绝望吧。 听话懂事的女儿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好人家,却是因为难产死在了医院中,福贵还是连夜埋掉了自己的女儿,绝望吧。 然后,出门前还是活蹦乱跳的儿子到晚上就变成了躺在姐姐死的那家医院里的尸体,又是亲手埋掉,还得想着怎么安抚重病的妻子,绝望吧。 然后,从小娇贵的妻子患病了却为了几个可怜的工分坚持下地,到最后又在儿女死的那家医院,还是福贵亲手埋掉,绝望吧。 女婿带着外孙艰难生活,但是女婿在工地上被意外致死,还是他亲手埋掉,看着还不懂世事的外孙失去双亲,绝望吧。 带着外孙回到了乡下,却被福贵煮的过多的豆子撑死,亲手埋掉了自己的外孙,绝望吧。 苍凉难耐的人生,凄凉悲怆的经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人的心灵,可是这真的也就是人生啊。 这本书会让我们用同情的目光看待这世界,会让我们珍惜当下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会让我们明白人生是在猛兽随时出没的荆棘之路上走完的。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盗墓笔记读后感篇1
猎人笔记读后感篇2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3
猎人笔记读后感篇4
猎人笔记读后感篇5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6
猎人笔记读后感篇7
猎人笔记读后感篇8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9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10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11
《红楼梦》读后感篇12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13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14
《红楼梦》读后感篇15
《红楼梦》读后感篇16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17
猎人笔记读后感篇18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19
《活着》读后感篇20
《活着》读后感篇21
《红楼梦》读后感篇22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23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24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25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26
《红楼梦》读后感篇27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28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29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0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31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32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3
猎人笔记读后感篇34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5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6
《红楼梦》读后感篇37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8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9
《活着》读后感篇40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41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42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43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44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45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46
《活着》读后感篇47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48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49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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