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席慕蓉诗集有感(收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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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席慕蓉诗集有感时间:2022-11-2308:31:18读后感投诉投稿相关推荐

读席慕蓉诗集有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席慕蓉诗集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她的诗,永远如泉水,不动声响地渗进你心里,不掀起一丝波澜,却带动你所有感官,去竭力享受这被浸润感受的存在。同时,她的诗可以随时牵引你进入她构造的世界,并能用最温柔的力量直触你内心。这种能力,是我一直所敬佩的。抒情的诗,特别是抒情雅洁的诗,难避免地,总会使读者感到娇柔或腻烦,怪不得那些抒发情思的人,怪的是,浓厚的感情。这些感情,是诗人在达到情绪巅峰时发泄的,所以每一行诗,每一个字都含盖着亿万缕情思,因此,这些文字所汇聚的诗便负担着旁人难以承受的感情,过剩的感情,就使得读者产生了腻烦的感觉。而席慕蓉,发现了这一点,也利用了这一点。她写的诗情绪不会爆发,最浓厚的几缕情思夹杂在诗的中间部分被体现,随后,便是镜头的切换,换走了镜头其实是没换走情感的,由此,情感顺着镜头被延伸,被过渡,至此,便立即收尾,不仅扩宽了意境,更酝酿了情绪,给人想象空间。就像《七里香》里写的一样: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重回大地/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而沧桑的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微风拂过时/便化作满园的郁香她不透露一点忧伤的情思在表面,甚至你看到题目时,不会联想到乡愁。但是轻柔的抒情,配上开头对“寻源”这一主题的基垫,再结合适当的场景,情绪全部融进了风里,由清风,扩散到每一个心灵中,使每个人心中都被乡愁的郁香给填满。都被“夜夜归来”的深情所感动。这就是席慕蓉强大的抒情功底,如一条肆意而流的江河,你看到它满满地洋溢到岸上来的波光,听到它滂沛的旋律,你可以把它看成一条一目了然或源远流长的河,你可以没于其中、泅于其中、鉴于其中、照于其中——但至少那河有多深沉或多惆怅,那是那条河自己的事情,那条流于席慕蓉身上的河的事情。我们,只需在诗中,感受到自己就可以了。

在她的诗中,感受到自己,就好像你所有深藏于心得不为人知不足为外人道的情感,都找到了归宿,连你自己都可能模棱两可的情感,也能被她以诗贯通,洗涤干净。她的诗,我很早之前就有接触过,那时在电视上听到过有人念她的《一棵开花的树》。缘,如云如雾,在不经意间悄然来临“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的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当时听到,心生震撼之感,如何把等待描写的诚挚,如何把错失描写的绵延又凄凉,这便是了,于是,这诗句便被镌刻进了我内心,长大一点后,深入了解她的诗,便会发现她的诗能很好的融入进自己的感情,与她心中追意而流的江河一起,奔向心境的远方,去探索未知的隐秘情思,去发现新的美好构想,得到幸福感。或许这也是最吸引我的一个地方了。

她说:“。”所以,就相对微笑吧,除了诗,我们别无所求。在心灵最幽微处,生命因诗而苏醒。

杀死一只知更鸟优秀读后感篇1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探案选集》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很好看!

这本书是我作者是一个英国人名叫:“阿瑟。柯南。道尔”他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他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对文学有强烈的兴趣,尤其爱读侦探小说。1886年4月,柯南道尔写成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塑造认为形象集睿智、勇敢、不畏权势、富有正义感等优秀品质于一身,在破案过程中,他精力过人,不轻易放弃,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深思片刻,所有疑难问题他都会迎刃而解。

书中讲了许多福尔摩斯办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在伦敦是个很有名的侦探家,大家遇到什么疑案、难案,都回找他解决,破案找出答案。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叼着烟斗沉思片刻,看找地上失望痕迹和现象分析做设想。

我一定会向福尔摩斯学习,遇事多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学习好数学,多阅读锻炼多项思维。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3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4

早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不错,今日一读,果然非同凡响!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解各种奇案的过程!

书中这样说到:“福尔摩斯在遇到一个不解的问题时,他会几天甚至一个星期不吃饭,直到解开问题或十分确信自己掌握的证据还不够充分,不能定案时,才肯罢休!”

再想想自己,遇到一个难题,如果实在解不出来,就会心灰意冷,脾气也暴躁不安,实在感到万分惭愧呀!

别人问福尔摩斯为什么破案又快又准,福尔摩斯只会回答他一句话:“源于青年时期的勤奋”。

人们都称福尔摩斯为破案天才,并都想让自己成为天才,但是,如果没有辛勤的汗水来灌溉,“天才之园”是不会开出任何美丽的`花朵。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天才源于勤奋”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一个受益匪浅的道理。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军官,保卫国家。首先,我要认真学习,加强锻炼身体。我坚信,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自己的理想一定会实现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5

百万年前,人类的先祖为了更好地生存,学会了驯养动物,也学会了围栏。至此,家禽与野畜同为动物,但却有了区别。人,也不过是拥有思想和更高智慧的动物。毫无例外,与家禽野畜相比,不过是人类自己给自己也做了区分:常人与怪人、黑种人与白种人……

怪人?——所有的未知与陌生都成为了猜疑的目标

不过是十五年没有出现在小镇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为了“怪人”。不乏关于他的流言和蜚语,以及“我”和伙伴关于“怪人”自导自演的话剧。让拉德利成为“怪人”的,不仅仅是房子和木门,因为“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但《蒙娜丽莎的.微笑》与“蒙娜丽莎的微笑”是有区别的。未曾见过“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话剧所扮演的那个样子。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和不怎么说话的样子。

“我”与他四目相视,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慕然间,“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

黑种人?——“人人生而平等”只不过是白纸上的几个黑字而已到底是什么,使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成为了“劣等种族”。到底是什么,使得黑皮肤的人就只可以是被奴役的那一个,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可以被污蔑?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不配拥有辩护律师?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当真相清晰时仍然应该被判定为有罪?

“汤姆的陪审团成员,是十二个通情达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却能看到在他们和理性之间隔着一层东西。”

“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

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平等和正义是用来被选择的?不习惯直接表达“我们对待他人不能有偏见和歧视”这样的话,因为“爱人类很简单,而爱一个人却很难”。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纸上的黑字一样,我们憧憬着、呼喊着,却不知道去实现。很多时候,偏见和歧视的看法来自于他人,但我们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世界纷繁复杂,追寻初心,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偏见和歧视从来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爱一个人”,去体会这其中的艰辛,在一次次不经意画圆的过程中,都要记得时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杀死一只知更鸟优秀读后感篇6

书读完,觉得有很多东西哽在心里,要回味。

我以前不应该认为人性是善与恶的较量——人性中有自私、懒惰没有错,但生命的本质不是较量。

父亲阿蒂克斯是我最崇敬的人。他尊重孩子,以身作则,给了孩子最好的教育,杰姆和斯库特会成长为像他一样正直、善良、宽宏大量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书题,在书中统共出现了三(四)次,渐读渐深才知道,它其实是父亲的也是他教育孩子要遵守的做人原则,更是对白人的黑人法则的讽刺。读书时,我不能不想,在黑白仇恨根深蒂固的`这个时代的美国,都有父亲这样的对“民主”的觉悟和尊重,为什么平等的人们(譬如白人间)却不能开诚相见?然而我又好像知道答案似的笑自己提了个白痴问题。(杰姆和斯库特在书中也有过关于人的种类的讨论。)

书末父亲的话给了我人生信条,他说,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我想,当我心有怀疑和怨恨,那只是因为我没有打开慈悲的眼睛,唯有善良的人才能够接近自然的真理。

拉德利很像宫崎骏电影作品《千与千寻》中的无脸男:形象怪异,气若游丝,心地善良。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抵御隐居一世的孤独,我希望能有那力量,但更希望具有父亲的力量努力地活。

和《城南旧事》一样,这本书是大人的视野孩童的哲学。

我以前说,每一本好书原本都只遵循着一个简单朴素的真理,而真正的好书又有足够魅力让人读到最后返璞归真。现在还要再加上一句:好的书让人更有力量。

杀死一只知更鸟优秀读后感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8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all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优秀读后感篇9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我的儿子皮卡读后感篇10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我的儿子皮卡》,深有感触。曹文轩出生于江苏盐城,是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获得过冰心文学奖大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大奖、金鸡奖最佳奖等奖项,他的作品深受少年儿童的喜爱。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羡慕皮卡在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有捉不完的昆虫,热闹的大戏,还有疼爱她的姑姑们,但我最喜欢的人物却是皮卡严厉的爷爷。为什么我会喜欢连皮卡都不喜欢的爷爷呢?原因就是我从皮卡爷爷的身上看到了我爷爷的影子,我的爷爷也像皮卡的爷爷那样总是对我很严厉,不是催我快点吃饭,就是要我自己把房间整理好,所以我也很讨厌我爷爷,不爱跟他玩。可是当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严格要求也是一种爱,皮卡爷爷正是用这种严格的爱使皮卡變成一个优秀的孩子。那我的爷爷呢?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是《蜻蜓》,讲的是皮卡来到乡下后捉蜻蜓的`事。因为皮卡喜欢蜻蜓,就从早到晚地捉,皮卡的四个姑姑见皮卡喜欢,一有空就帮皮卡捉,甚至发动班上的学生一起捉,这样皮卡的蜻蜓就越来越多,多到要用一个废弃的屋子来装,皮卡可高兴啦!可是,有一天皮卡出去了,奶奶养的公鸡来偷吃蜻蜓,蜻蜓大部分都被吃掉了,剩下的几只也是伤痕累累,皮卡痛苦极了。皮卡终于认识到,爱它们就要给它们自由,于是他决定把蜻蜓们放了。当皮卡把蜻蜓放飞的那一刻,他在心里默默地祝福它们:祝你们永远自由、快乐!

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也喜欢上了书中的人物和故事了呢?那就赶快拿起书来读一读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11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我的儿子皮卡读后感篇12

这个双休日,我又阅读了很多书籍,《明朝那些事儿》,《云母谷的童妮娅》……。然而你们不会想到,一直魂牵梦萦在我心中的,是《我的儿子皮卡》。

这本书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曹文轩,我看到书的后面写着这样一句话:让孩子体味一段岁月,让父母重温那段动人的时光。这究竟是本什么样的书?怀着这个疑问,我走进了书中,走进了作者的内心世界。放暑假了,皮卡又回到了麻油地,似乎皮卡一直住在这儿,他很自然地找到了朋友,他与花儿一起在田野里疯玩,捉鱼;为了抓住一只兔子,被满地芦苇搞得晕头转向,一时之间迷失了方向;他与周五爷一起去放鸭,晚上躺在船舱上数着星星,在无数星星的陪伴之下进入了梦乡。这一切中的一切,是那么令我无限的神往啊!

读着读着,那个一去不复返的童年似乎又回来了,那些历历在目的童年趣事像放电影般在我的脑海中回放。记得那回,我曾把清水泼到小狗身上,名义上是给它洗澡,其实还不是为了一个字——“玩”。看着那只被淋成“落汤鸡”的小狗,我笑了;又回忆起那个广玉兰吐出芽儿的季节,我摘下一个长茸的花苞,俯下身去让清冽的水沾湿花苞,在玉兰树上认真涂涂沫沫;或是采把野花,让它们在风的吹拂中飞翔,因为我想飞,渴望能飞得更加高远……每当想起这些往事,我是多么希望我能再度重温那段成长的岁月,那些动人的.时光。

窗外的鸟鸣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放下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方面,我想成长,想接触这个世界,圆了我的心望;另一方面,我又不想长大,我要一直生活在这无忧无虑、真善美的小世界里。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又看见了在阳光下玩耍的那个我,又看见了充满稚气的那个我,我像皮卡一样歪歪扭扭地走了过来,也成长了起来。童年那段成长的岁月,动人的时光又一次重临于我的心头……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13

那一天,我怀着无比激动、十分想要知道最后的答案的心情,看完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

在巴斯克威尔猎犬片段中,小罗杰不惜以其代价要得到一样东西......福尔摩斯经过重重地考验,仔细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让真凶凶相毕露,让大家看到了小罗杰的真实面目。

福尔摩斯和伦敦的普通的老百姓一样走在伦敦的大雾中,每天早晨在自己的公寓中读者《泰晤士报》,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敢的.化身,面对一切在探案中的一切困难,不放弃,坚持,揭示了犯罪嫌疑人虚伪的外表,看到了犯罪嫌疑犯邪恶的内心,福尔摩斯在金钱、亲情......的困难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法律存在的正义,福尔摩斯十分形象的表现出正义与邪恶之间激烈的斗争。也让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美国作家柯南道尔虚构的人物,但福尔摩斯已经走出书本,慢慢的走进了老百姓的生活中。

杀死一只知更鸟优秀读后感篇14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15

侦探类的小说一向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而柯南·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更是将其推向极至。她犹如一块电磁铁,猛地一下被加强了电流,将读者深深地吸引住了。

本人就是被这强烈的磁铁吸引住的铁屑之一。初次看时,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报以惊讶。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到了崇拜的地步。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刻画得极具个性:瘦高的个子,脸部线条硬朗,学识渊博,善于分析推理,最重要的一点,他对名利丝毫不感兴趣。帮助一些初学的侦探,荣誉全归他们,破案时获得快感足矣。用某部电视剧中的经典台词来形容他是最恰当不过了:和内心的快乐与充实相比,功名利禄又算得了什么呢?

说福尔摩斯善于分析推理,简直是小瞧了他。他拥有超常的智慧和实用的经验。他能单靠一个人的步伐幅度与写在墙上的字的高度,断定那人的身高与年龄;以一块旧表知其主人的性格、身份;凭着一撮烟灰知道了凶手的爱好……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最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小说处处出人意料,一个个难题,看似无从下手,却被主人公一语道破,原本紧张的心情顿时松弛下来:“哦!原来是这样……”以至于我夜夜都与周公在讨论案件的发展以及福尔摩斯惊人的推断能力。

据说作者原本想在《最后一案》中停笔,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可广大读者硬是不肯,反映强烈。于是柯南·道尔只好在《空屋》中让主人公死里逃生。如果我在当时的年代里,一定也会强烈反对的。因为我们社会太需要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人了。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一位了不起的主人公才能完成,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确实是一位神奇人物,柯南·道尔成功了。他凭借的是睿智、高尚、快乐和正义的力量,这是一种向上的力量,她永远朝着蓝天飞翔。

我的儿子皮卡读后感篇16

皮卡皮卡,真是个怪名字,《我的儿子皮卡》这一套书就是讲述的一个叫皮卡的小男孩的故事。

皮卡生下来就很怪,好像不愿意来到这个世界,卡在那里怎么也不愿意出来,医生索性直接把皮卡拔萝卜似的拔了出来,皮卡的爸爸因为他卡着不愿出来,所以才给他取了这个名字。皮卡在家里,就像杀猪一样的,不停地在哭呀嚎呀,他的哥哥给他听撕报纸的`声音,奇怪的是皮卡听到这种声音竟然停止了哭闹,但这种声音一停下来皮卡又开始哭了,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很重要的工作人员,受不了这种声音,只好把皮卡送到了奶奶家,他在奶奶家练就了一身抓蜻蜓的好功夫,还练出了一嗓子的尖叫,竟然把幼儿院里的小女孩都吓得不敢上幼儿园了,更可怕的是,皮卡差一点就被淹死,要不是抓住了一根柳条,就要掉进水里去了。此后,他还养了一只橘红色的猫,学过钢琴却半途而废,去街头卖杂志挣钱,却被人买走杂志后以更高的价钱卖走,上了学后,他们班有一个人控制不住自己的尿被称为没有桶底的水桶,皮卡就因为说了这句话被关在地下室里,还有一条影子灰狗,被另一只灰狗冒充咬人而被收容站接走,他养了一只叫做马明的八哥,却被人偷了……皮卡干过的事情常常令人这么想:皮卡真会干蠢事儿。这淘气的皮卡做过的事情,虽然令人发笑,但是反倒让他这个形象更可爱了。

想想看,皮卡不正是我们的影子吗?我们小的时候,说不定和皮卡差不多,也干过一些蠢事儿呢!皮卡的样子,和我们相似,皮卡的哭闹声,可能还没有我们厉害,皮卡干过的事情,我们也可能干过,皮卡说过的话,我们也可能说过。皮卡就是我们的缩影,它不仅是你的样子,我的样子,更是大家的样子。我感觉,皮卡是会变的,谁看了这本书,皮卡就会变成谁的影子,他的模样和别的人一样,因为它是所有人的缩影。

我很喜欢看这套书,因为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真正的自我。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时间:2022-10-0715:35:52读后感投诉投稿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推荐度: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推荐度:《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推荐度:相关推荐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时间:2022-09-0120:41:20读后感投诉投稿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推荐度: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推荐度:《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推荐度:相关推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时间:2022-10-2117:01:55专题读后感投诉投稿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推荐度:《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推荐度:《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推荐度:相关推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今天,利用闲暇的时间,阅读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深刻细腻的写作手法和近乎完美的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条黑狗在夏天的日头底下备受煎熬;套在大车上的骡子瘦骨嶙峋,站在广场上热浪滚滚的橡树荫下,甩动着尾巴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这是一处关于“闷热”的细节描写,用黑狗、骡子、男人、女人这种很生活化的场景构成了一幅闷热无比的画面,特别是“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中“挺括”“软踏踏”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热的程度之深。再加上“不到九点”这一时间点,就更加突出当时的燥热了。

“石子路上每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来伺机报复;黑夜里每传来一个黑人的笑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在路上游荡,来抓我们;昆虫在纱窗上发出扑棱棱的声响,是怪人拉德利正在发狂地用手指撕扯铁丝;窗外那两棵大楝树也不怀好意,摇摆,盘旋,如同恶魔附体。”这是两个小主人公在夜闯怪人拉德利家后,狂奔而出的心理描写。沙沙的脚步声、黑人的笑声、扑棱棱的声响、大楝树摇摆、盘旋种种声音汇合在一起,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处处害怕的氛围。脚步声、笑声、扑棱棱声、树摇摆声本来都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是稀疏平常的大自然声音,是小主人公内心的恐惧让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可怕的意义。“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这一段分别从脸色、嘴角、下巴、脸颊、眼睛、手、嘴唇对杜博斯太太进行了形象的描写,“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这里非常的形象生动,脏兮兮的枕头是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很容易就能产生联想。特别是动词的选择“闪荡、缓缓下滑、布满、嵌着、长满、抿、提”等将杜博斯太太衰老、虚弱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尽显细节感。

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平和、智慧,懂得克制的人。当斯库特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和同学们一样称呼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只是淡定的说:“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多么睿智的回答;“她说阿迪克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站在那里任由尤厄尔先生破口大骂。骂得难听至极,打死她也不会重复。”文章多次出现,阿迪克斯淡定、超然地面对他人对他横加的指责和嚣张跋扈的挑衅。我想这就是一个“圣人般”的形象,面对别人的非议甚至暴力,还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不仅能够忍受,也能够理解,这是何等的非一般的境界。“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阿迪克斯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看到了世界的虚无和繁杂,他知道一件事需要剥离层层的包装才能达到本质,他知道必须有一双智慧的眼睛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太阳。

“灵魂、热流、咒语、秘密符号,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这些阴影就像晨雾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消失无踪了。”文中的斯库特和杰姆在父亲耳濡目染的教育下慢慢长大,哈珀·李“黑人民族文化意识”也在不断的觉醒。阴影终究散去,光明终会来临。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17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这是福尔摩斯说过的一句话,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在福尔摩斯已经小有名气的时候,在英国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在这所房子里,堆满了各种资料和书籍。他不断地学习知识,不断地钻研,常常熬夜到天亮,有时突发奇想,就会去实践和印证。正是因为他的勤奋,从而使他拥有超出常人的能力,并获得世人的称赞与崇拜。事实证明,勤奋是人的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可以说他是通过勤奋进而获得的智慧,这一点无法否认。福尔摩斯以前的学习成绩并不怎么好,可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名出色的侦探家。人的知识是学出来的,能力是练出来的,境界也是修出来的。福尔摩斯在各种案件中奔波,他对各种案件的独特见解和判断都合情合理,头头是道,使得一个又一个悬疑的难题都迎刃而解,让凶手落入法网,还积累了许多判案的经验。

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勤奋与智慧,还因为在福尔摩斯的身边有一位得力助手——华生。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一章节中,华生跟随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探听虚实,间接地使福尔摩斯破案成功。华生也是福尔摩斯的知心朋友,关键时刻,就会伸出手拉一把。

在我的身边,也有许多知心朋友。我这个人不能说多笨,但也不能说是多么聪明。我想成为一个即勤奋又聪明的人,福尔摩斯一直是我的目标。我以前想过要勤奋好学,可是一看到书上满满的字,就头疼,而且我没有丝毫的自制力可言,一张张好的成绩单都要全凭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上网查资料时,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想去玩。

终于,在大家的合力帮助下,我喜欢上了读书,在书中,我找到了乐趣,不再沉迷于网络世界。《福尔摩斯》就是我读的第一本书,在书中,睿智、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会严密的逻辑推理的福尔摩斯深深吸引了我。

在我的眼里,福尔摩斯就是勤奋与智慧的化身。他勤奋的精神让我学会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聪明的头脑令我十分敬佩。他像是一个指南针,引导我去往太阳的方向,寻找光明。我相信,在福尔摩斯的引领下,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栋梁之才,为国家真正奉献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18

最初结识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在小学,他惊人的推理能力和缜密的思维,深深地震撼着年少的我。一瞬间,福尔摩斯成为我眼中、心中最闪耀的那颗明星。

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冷漠孤僻,但也不乏幽默感,他甚至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还总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古怪但却很有魅力的人。

整部书绝大多数都是以华生的视角写成,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可以说对于儿时的我而言,在读书过程中,我俨然成为了福尔摩斯身边的那位助手,华生,跟随他侦破一件又一件看似难以破解的案件。

从血字的研究到最后的致意。

这位大侦探自问世以来,逐渐成为了名侦探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将他描绘的活灵活现,以至于我曾一度认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贝克街221号B,在这里福尔摩斯利用着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他善于思考,并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推理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根本找不出问题所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信服。

总而言之,这位诞生于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大侦探,在众多人们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我便是那其中之一。

除了那些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案件,整部书中在个别案件中也体现出了人性之恶。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更是揭露了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黑暗面。

说起黑暗面,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最大反派——莫里亚蒂。他在背后控制着整个伦敦所有的罪恶,表面上确实道貌岸然,受人尊敬。福尔摩斯是侦探界的天才,莫里亚蒂则是犯罪界的天才。他被福尔摩斯称作“犯罪界的拿破仑”,由称呼就可以得知,这是一个有着多大权力的老头。

莫里亚蒂是欧洲最不可一世的犯罪帝王,伦敦市里一半以上的案子都与他有关,而且每次都能干净利落的逃走,从没有被捉住,也很少留下破绽。他有着不寻常的数学天赋,但这一天赋反而助长了他生性的凶残——他天生就属于犯罪。

说实话,我并不反感这个可恶的人。能将犯罪制造的如此完美,也是他的一大本事。因而,对于他坠入莱辛巴赫瀑布中离世一事,感到有那么一些惋惜。

他就像是福尔摩斯的另一面,他们相互对立、相互制约。

夏洛克和他所侦破的案件在我心中逐渐扎根,于我而言,这是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著作。那位永恒的大侦探,是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光,同样也是我心中的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篇19

春节期间细细的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刻意的结构构思,仅仅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时光,但是饱含平等、正义、良知、坚守等人性的光芒,却能让我停下阅读,掩卷而思,感悟颇多。

我想,律师也曾经是个孩子。

我想其实每个人都曾是个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个孩子。常常我们认为孩子受到知识、阅历、眼界的限制,对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准,然而,实则未必,孩子们的眼是纯净的,她们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过成人那双双眼却沾满了人间烟火、世俗枷锁和利益算计,透过那些重重的镜片,改变了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应有的处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们不敢承认的事实罢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间最本真的纯粹,而生活却污染了大多数成年人那双也曾经明净的双眼和纯真过的心。

幸运的是,斯库特有一个勇敢的父亲,作为成年人中“异类”,他尽最大努力减少生活的污染与影响,他教会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对待每个人,学会勇敢,守住光明。作为父亲,阿蒂克斯守住了职业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识,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灵。

书中,斯库特的老师痛恨纳粹对于犹太人所做的事情,但她对于就在身边并没有罪的黑人如此苛刻。其实小镇的乡亲、邻居们都知道这样做并不对,但没有人去反抗,而是默认这一切,斯库特却提出了疑问。这是对成年人群的疑问,对那个时代疑问,同时,这样的.疑问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经常会为那些遥远的、宏观的不公不平、霸权欺凌表达出一如既往地愤慨、抵制和抗议,甚至发挥网络暴力,然而,当在我们的身边遇到这样的、具体的事情时,我们却选择沉默、冷漠、妥协和明哲保身,自己这样做,一直这样做,这是多么的伪善!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利益至上。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我们如何面对孩子的疑问,如何引导孩子成长?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发生、发展,但是当世界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你无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让你所爱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库特爸爸曾经说过:勇敢就是在面对别人都不认可的事时,依然坚持去做。现在,我们缺乏的就是这份品质、这份情怀和这份坚持,而勇敢正是孩子们成长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粮。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作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着孩子勇敢地坚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与美好的东西,避免过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远的守护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鸟,童稚永存、大爱永在。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她们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们,让我们一起领着孩子们守护好心中的知更鸟吧,不要让它受伤、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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