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豹悲歌读后感800字(收集31篇)
来源:雪豹悲歌读后感范文800字 雪豹悲歌读后感800字【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雪豹悲歌》,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 此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雪妖的雌雪豹。书中的许多情节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富有真情实感。雪妖是一只不幸的雪豹,半岁时不小心掉入猎人设下的陷阱,从而被人类抱养,从小丧失了母亲的关爱与培养。等到它一岁半时,作者把它放归山林,却意外地碰到了雪妖的生身母亲北斗母豹。母亲虽然还有另外三只嗷嗷待哺的弟妹需要抚养,但还是尽量抽出时间与雪妖在一起,每天准时来到它的洞穴,精心照料它的生活,悉心教给它捕猎的技巧,以补偿过去一年对女儿的损失。 雪妖对妈妈的依恋日渐加深,它渴望每时每刻跟妈妈在一起,可是妈妈却只能给予它一半的爱了。弟妹尚还年幼,需要母亲的照料。在母亲陪伴它几个小时后匆匆返回自己的栖身之所时,它感到了不解。终有一天,得知真相的雪妖妒火中烧,趁母亲不在时将弟妹残忍杀害,以为能让母亲的内心没有牵挂,把所有的心思投在自己身上,坐享其成。然而它错了,妈妈发现了之后,悲痛欲绝,心碎地永远离开了自己的女儿。 再一次被母亲抛弃,也失去了人类的保护,凭着它三流的狩猎技巧,在野外根本生存不下去。在迫不得已之下,雪妖像以前那样,放下高贵的身段——以半强盗半乞丐的方式向豺群索要食物。直至一天,它的行为引起了豺群的公愤,最终惨死在它们肮脏的爪下,成为它们的食物。 书上说,雪妖与其是被豺群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自私和贪婪害死的。虽然我认同雪妖杀害弟妹而想要独享全部的母爱是错误的,但是导致这一后果的罪魁祸首还是人类。假设当初人类不下陷阱的话,雪妖就不会掉下去,从此不见母亲一年,而是跟随母亲和兄弟姐妹一起健康地成长。自从人类收留了它,它的天性就遭到了抹灭。不是人类不喜爱它,而是人兽不同,人类永远不可能采用母豹的方式去养育它。因此它的身心两方面受到了扭曲。直至被放归山林意外遇见母亲,也不去珍视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从而去杀害弟妹,导致众叛亲离,最终酿造了惨死豺群爪下的苦果。 人类是万物之灵,有责任去维护自然。其实应该不要太多地去干涉野生动物的生活,而是要以正确眼光去看待自然及自然生物。弱肉强食、以大欺小通常是动物界的生存守则,虽然不叫人类去这样做,但看见动物这样也不要去干涉。竞争是世界上不可缺少的,没有竞争就不会有和平。顺其自然,自然界的生物就会得到良好的发展。 雪豹悲歌读后感800字【二】 在读过《狼王梦》这部书后,我曾经非常喜欢沈石溪写的关于动物小说,曾经在去年拜读过他的大多数作品。最近我又读了他的一本书,名字叫《雪豹悲歌》。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一只小雪豹一岁半时被一个猎人捡到,并好心收养,并把它当做一只狗来精心喂养。由于浑身雪白而深得主人喜爱。由于雪豹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当地警署让沈石溪把小雪豹带回森林放生。 可是沈石溪觉得有些为难,因为小雪豹还不会狩猎不能在野外独立生活,这可怎么办哪?于是沈石溪就找了当地的一位猎手做向导,想尽了各种办法让小雪豹尽快学会狩猎,以便它能在野外生存,结果小雪豹还是没有学会。正在沈石溪一筹莫展时,小雪豹的母亲出现了。他的妈妈也在认真教小雪豹狩猎的本领,但它的妈妈不能时时刻刻陪她,他的妈妈还要照顾其它小雪豹。所以那只小雪豹有了嫉妒心,趁母亲外出之际,把自己的兄弟姐妹们都残忍地杀了。后来它的妈妈因伤心悲愤也离它而去了,小雪豹最终只落得个被豺狼的首领杀死的悲剧。 这只雪豹的悲惨在于,第一:每只雪豹学习生存技能的最佳时间是在半岁到一岁半之间,最佳方式是跟随并观察母亲狩猎的过程并协助母亲狩猎,而小雪豹半岁时就被猎人抓了,错过了最佳的学习时机。第二:它由于嫉妒、贪婪和自私自利而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姐妹们。第三:由于缺乏野外生存本领,最后小雪豹被豺狼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悟得了这样一些道理:这本书仅仅说的是动物吗?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在家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在学校因为一点小事就与同学动手、或者大打出手,缺乏应有的宽容和忍让,这不是和小雪豹一样吗?这本书虽然讲的是小雪豹的故事,但却值得我们深思。 从中我们应该明白: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教育学生,从小要学会独立,不能一味依赖父母,要在日常生活中,尽量多动手做自己理所能当的事,在担当中学习本领,磨练自己。生活是一门大学问,母鸡的翅膀下是培养不出雄鹰的,温室里是长不出参天大树的。更重要的是,我们绝不能像小雪豹一样,对周围的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真城地对待他们。在学校,我们要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不可以像那只雪豹一样嫉妒别人,要学会知足和谦让。嫉妒是长在心灵上的一棵毒草,请赶快扔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800字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新接触的读物。对于不好读书,一直感觉读书过于枯燥、乏味的我,却被书中真实感人的故事与所蕴含的深刻哲理深深吸引。 揭开陌生的封面,走进作者的世界,触动着海伦。凯勒的心灵,一字一句的品尝着…… 马克吐温曾说过:十九世纪有两位令世界为之惊叹的奇人。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位就是海伦。凯勒。为何将海伦称为奇人呢?原有就在于她幼年便不幸的变成了盲、聋的残疾人,不久便又丧失了语言能力。灾祸连连使她彻底与社会隔离,这个被社会抛弃的婴儿,在无助的黑暗世界中不知所措,她挣扎的想找到通往光明的道路。在无数次碰壁中,她感觉到希望之光逐渐破灭,绝望的海伦终于等到了她的指引明灯——莎莉文老师。海伦在莎莉文老师耐心的教导和精心的呵护下,逐渐恢复了语言能力,勉强能与他人交流,而且海伦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了高等教育的盲、聋人,后期她还建立了慈善机构。失去光明的自己却给更多人带来光明,海伦沥尽心血所完成的一本又一本书籍与自传更是净化了无数读者的心灵。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最大的感悟便是要学会珍惜。书中写到拥有光明的人却忽视了身边各种美,而海伦仅靠触觉便发觉了大自然中各种无法言语的美。花在我眼中只是单纯的一片红,凋零了便失去了价值,毫无意义。不曾会想到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般含义。莲花也是如此,或许在我们眼中它已是见惯不惯的景物了,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精神自然也被忽略掉。海伦珍惜她的人生,珍惜她的生命,各种困难与挫折也未能将她击倒。而如今呢,许多人因不能承受小小压力,就把自己独特的生命抹杀掉。海伦的成就与莎莉文老师有着莫大的关系,她们就像亲人般,有嬉戏,有吵闹,但一直都互相关爱着。想想我,太过于自私。只因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便和老妈吵架,当我用残忍的言辞冷酷地反抗着她时,又怎会知道她心中的痛苦。父母们何曾不都是表面上的刀子嘴,内心却是柔软的豆腐心啊啊!想想那时过于稚嫩的我,就觉得十分羞愧和懊悔。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哲理,海伦的人生,让我恍然大悟,瞬间懂了许多。让我们倾听海伦的心声,了解她的世界,以另一种心态感受我们的世界,学会珍惜吧! 史铁生大家并不陌生,算得上是一个巨匠名流,我佩服他,不是因为他的文章,也不是因为他的那种生存精神,而是,我也说不清楚。心中就是有那一种感觉,说不清楚。 史铁生先生曾经这样解释自己的名字:“心血倾注过的地方不容丢弃,我常常觉得这是我姓名的暗示,让历史铁一样的生着,以便不断地去看它。不是不断地去看这些文字,而是借助这些蹒跚的脚印不断看那一向都在写作着的心魂,看这些心魂的可能与去向。”这可以看做是对他的作品一生的诠释。 史铁生肉体残疾的切身体验,使他的部分小说写到伤残者的生活困境和精神困境。但他超越了伤残者对命运的哀怜和自叹,由此上升为对普遍性生存,特别是精神“伤残”现象的关切。 试着想一想,史铁生的创作何其成功,看那句“爱是人类唯一的救赎。”再举这句“我其实未必适合当作家,只不过命运把我弄到这一条路上来了。左右苍茫时,总也得有一条路走,这条路又不能再用脚去,便用笔去寻找。而这样的我,后来发现利于此一生,利于世间一颗最为躁动的心走向宁静。”又有几句“我向往着这样的写作—当白昼的一切明智与迷障都消散了以后,黑夜要我用另一种眼睛看这世界。”“我从双腿残疾的那天开始想到写作,要为活着找一个充分的理由。”“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写一点东西。” 蒋子丹说:“我们从史铁生的'文字里看得到一个人内心无一日止息的起伏,时也在这个人内心的起伏中解读了宁静。”许纪霖说:“在红卫兵一代中,史铁生也许是极少数能够超越自身,具有现代意识的作家。”说:“铁生对生命的解读,对宗教精神的阐释,对文学和自然的感悟,构成了真正的哲学。他幻想脚踩在软软的草地上的感觉,踢一颗路边的石子的感觉。” 《我与地坛》算得上是史铁生的成功之作了。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眼睛极其湿润,暂不多说,史铁生先生永远是一个奇迹。 在小学的时候,曾看到过《城南旧事》这部电影,影片中的英子和秀贞在我的印象中记忆深刻,英子喜欢和秀贞(疯子)在一起玩的情景,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但是,英子为什么总愿意和秀贞在一起说话,留在记忆里的东西很淡,这也是我的一个疑问。 寒假伊始,我捧读《城南旧事》,解读心中的疑惑,竟没想到这书中,文字的力量也如此神奇。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是以主人公英子从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描写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欢乐的一家。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书中的人物却不断涌现在我的眼前。《城南旧事》的主人公林英子,她天真善良,她可以对于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付出自己的一片真心,和他们零距离接触。就像那个被大家公认的“疯”女人秀贞,大家都不敢和她接触,甚至连说一句话都好像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然而小英子对她却没有一点歧视,反而和她特别亲近,虽然家人们都不赞同小英子和秀贞来往,且一再提醒小英子这件事,但是小英子始终不理会家人们的反对,继续和秀贞来往,并且帮她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 还有那个当“小偷”的年轻人,换作是其他人可能唯恐避之不及吧,但是善良的小英子却可以毫无顾忌地和他聊天,并且可以耐心地聆听他的故事。 想起小英子和她的小玩伴妞(小桂子)离别时,那一刹那过去种种的快乐时光也都浮现在小英子的眼前;以及由于小英子的无意却害了那个当“小偷”的青年,到最后似乎小英子的好朋友都一个一个离她而去了,她把我带到了故事的悲伤情节中,使我为之动容。 而小英子的家中也接二连三地发生了些不幸的事情,在她经历了这些变故以后也逐渐变得坚强起来,也成熟起来。小英子就是如此善良天真,却又在逆境中能够如此坚强勇敢地站起来。 因为一部电影,想看一本书;因为一本书,想看一部电影;《城南旧事》的每一章节,都有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我喜欢,因为它天真、自然,写得朴实,让人回味悠长,让人感到亲切感人。 看了《我与地坛》一文,我感受到了我与地坛的缘分,以及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崇高母爱之美子女若似山边草,在母亲心中也象珠宝。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了的。母亲对儿子是理解和尊重的。她理解儿子在特殊境遇中的烦躁、任性,用宽恕、顺从给儿子以尊重,心里却承受着超过儿子百倍的痛苦。她兼有痛苦与惊恐,祷求儿子能好好地活下去。 然而,母亲内心的斗争是何等的激烈,"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母亲是矛盾的,从感情上讲,她不放心儿子到地坛去,那是一个脱离了她视线让她力不能及的地方。"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从理智上,她感到儿子需要地坛,需要一处可以在独处中完成人生再认识的地方。"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母亲的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祷告". 所以,她一方面有心忡忡,一方面深明大义。她需要反复说服自己才能看着儿子隐入地坛。母亲作对了选择,使儿子得以在地坛治愈了灵魂,然而母亲却为此押上了她最大的赌资:"如果他真的要在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作者在《秋天的怀念》中也说到,当作者暴躁砸东西时,"母亲这时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地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她隐藏着内心的痛苦,鼓励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母亲完全是在这种苦难中度完了自己的余生。 母亲的爱是一种艰难、坚韧而毫不张扬的爱,也正是这种沉默和深厚的爱使作者读懂了母亲,使作者有了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和经验储备。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普希金(后记)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之作。 史铁生在二十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了他头上,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简直如雷轰顶。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 母亲已在这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希望的种子,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这些丰富的'感情足以升华人的心灵,拉近人的距离,温暖社会关系。这些都是生命的意义,都是让人坚强的理由。人生是如此复杂而又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逐渐变得稳重,深情。于是作者坚强地走了过来。 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正是有了这些磨练,才使我们体味到人生的乐趣。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会友爱,学会负责,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古人尚知“留须蓄发”谓之“父母所赐”,我们当代青年又岂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以及对大自然的敬重。文中充满了对生命之意义的思索,对生命目标的探寻,鼓励人们善待生命,善待生活。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坚强,学会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探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作者(史铁生)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里,对自己所看到的人生百态发出的感悟和思索,同时也回想母亲在世时的艰辛,痛苦而追悔莫及。结合种种场景,对生命作出了深度的思考和正视。 看完这篇文章,随作者对人生也有些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中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思索,对生与死的理解,真的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完美作品。 作者在他最狂妄的年龄失去了双腿,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他头上,失去双腿后对他来说是沉重的打击,亦如五雷轰顶。失去双腿让他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出路,所有的不顺,所有的自卑,所有的痛苦让他痛不欲生、失魂落魄。每天面对这一切,他只有选择逃避与逃离,逃离的最好藏身之处就是地坛——这座古园,想象着躲进这古园里自生自灭,逃避现实乃至放弃生命的想法。也正是这种躲避让作者可以静下心来看清古园历经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的变化与轮回,花开花落,植物竞相生长,生物的生机勃勃等等景象。当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 后面,史铁生不仅思考了自己的逆境,也深思自己瘫痪后对母亲的打击。起初他并没感受到母亲的痛苦,只是一味的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和母亲的去世后,他感知到了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不易和心酸,现欲将好事相告于母亲时却无法实现。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决定将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何况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无数次地给作者鼓励,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从而坚强的活下去。 看完这篇《我与地坛》后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怒视那些面对挫折和苦难选择亲手扼杀自己生命的人,例如:莫泊割喉自杀、马利亚诺自给一枪自杀、海子卧轨自杀等等,追其之根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对生命的不重视。人的一生很短暂,也不会是一帆风顺,会遇到很多的不幸与坎坷,不管我们是否身心健康都要勇于面对,勇于克服,如此所有的困难都不足为惧。要对生命负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史铁生用这篇文字书写了心路历程,给了我们前行的动力,让我们要善待生命…… 数年前,在初中课本的语文书上偶然翻过《我与地坛》,便为作者折服,但当时只能感叹作者的不幸与坚强,那时的还不知道我们这只是我们的初初见面,往后种种,我不知在书本上,作文中写过多少遍作者的例子,对我来说,史铁生,不仅仅是一个名字,还是一个生动有温度的形象,但我也想当然的以为我已经领会到了他的所有,但时至如今,我又再度翻开这本书,书本里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在像我招手,那是史铁生的世界。他在最年少轻狂的时候失去了双腿,再次变成了一个需要妈妈照顾的“婴儿”,命运多么残酷,多么无情,史特生在地坛的抚慰下渐渐平静,他无可奈何而又渐渐平静,他逐渐明白,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是,而是一个终将会到来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他还是想要把生命活的更有意义,最终,他或许以作家的身份向世界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可是,他的妈妈呢,那个经常被史特生记起的妈妈,那个在史特生出门时默默静望的妈妈,半生凄苦,唯一的希望也被命运所戏弄,谁又能够抚平她的伤口,史特生说也许就是因为他妈妈太苦了,所以才被早早的召回,也许这算是一种安慰吧。 在地坛里,史特生见证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也许是偶然经过史特生的世界,对他投以一瞥,却把半生呈于史特生眼前,一位短跑运动员在短跑生涯即将结束时被发现有天赋,日日歌唱的小伙子也不见总踪迹,漂亮的少女智力有缺,年迈的老夫妻陪伴中老去…命运总是喜怒无常,休论公道,这些在地坛中与史特生相遇的人们,也许在半生过后,会带着命运的馈赠回于地坛吧。可是,谁又能知道呢? 史特生说,当牵牛花初开的季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但他还说,太阳总在一面下山时在另一面爬山。也许,岁月催人老,但心呈稚儿永青春。 我不是一个商人,我对商界的传奇人物不感兴趣;我不是电子产品的发烧友,至今我也未曾拥有苹果相关的产品。但我却知道乔布斯这个人,因为他的名气实在太大了,处在这样一个信息高速发达的社会你想不知道他的名字都难。接触到《乔布斯》这本书实属偶然,暑假期间我到上海的妹妹家小住,在她家的书柜里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这样我才有幸读了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获益匪浅。 乔布斯,一个标准的美国式个人英雄主义者,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私生子,一个只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学的叛逆者,一个曾经吸食的“瘾君子”,更是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的践行者。读他的传记,给我的内心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 说到乔布斯,你也许会羡慕他的财富,也许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你也一定会喜欢他带来的iPad和iPhone,但如果有时间,我建议你好好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乔布斯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这个略显偏执的信念,激励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 今天,苹果每推出一款新产品,都让世界各地的人疯狂地趋之若鹜,当人们惊奇于乔布斯不断取得成功,用什么语言来赞美他都不过分。但,回过头追寻他走过的路,你会发现这并非坦途。为追求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在创新途中,他曾经被董事会赶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公司达13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他收购并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抛弃…… 乔布斯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以此苛求自己的付出。这也许才是他最值得我们深思之处。 我们总是惊叹美国的科技,惊叹美国引领世界IT潮流,究其根源,是因为美国有成千上万的乔布斯,他们在用自己的全部心血追求理想,全身心投入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业中去,甚至不怕用生命的代价去追求与众不同。微软的盖茨,为了坚持心爱的事业,不惜中途退学创办自己的公司,最终成为电脑操作系统的绝对国王。在西雅图,102栋办公楼里,数万名世界顶级的工程师,在他打造的这片天地日夜辛勤奉献,盖茨本人也早已成为世界首富;甲骨文的埃利森,同样是个IT狂人,一天近20个小时的工作量,谁人能比?他的数据库已成为行业的绝对领导者,在硅谷,他一口气把一个海洋公园买断,几栋圆柱形的大厦,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 阅读了《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我与地坛》作者史铁生,病痛并非在他幼年时展现,偏偏挑中了他风华正茂的青壮年时期。史铁生身体不好,住院多次,他乐观积极地配合治疗,殊不知,命运的阴影正笼罩在他的头上。 史铁生21岁那年,双腿截瘫,又差点被肾病夺去生命。史铁生出院后,对茫茫的人生充满了绝望,而他的母亲并没有放弃,依然全心全意的照顾史铁生,坚持给他找工作、寻出路。后来母亲得了肝病,在一个秋天,母亲永远地离他而去,离世前,嘴上还念着史铁生和他的妹妹……不久,他的父亲也辞别人间。读到这儿,我不禁泪目,深刻地体会到了史铁生内心的悲痛。 从史铁生的文字中,我看到了他的自卑,21岁的年龄双腿截瘫,对他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他在《我与地坛》中写道:自己只敢躲在园子的角落里写作。因为他的身体,他被深深的自卑感笼罩着,在家人与朋友的鼓励下,他以写作为媒介,抒发自己的情感,在小说获奖的同时也找到了自我的价值,自卑最终被自强战胜! 父母的爱让史铁生重拾生活的希望,用文章来抒发自己的情感,他写的小说大获成功,从而为自己的人生找到了出路。 读完整本书,我从史铁生的文字中看到了“渴望”,对成功的渴望,对健康身体的.渴望,父母永远陪在身边的渴望……一切的渴望,都是他对抗病痛的良药。虽然再无法获得健康的身体,虽然不能再见到父母,但他可以用手中的笔,将记忆封存在生活中,他写作并不光为他自己,更是为了他的母亲!史铁生的意志来源于伟大的母亲,来源于朋友的关怀,更来源于他对生活所溢出的源源不断的勇气!是母亲的爱唤醒了他对生活的希望,更是他自己坚强的信念为他寻找到了生活的出路,并引领他找寻到了精神的出路。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对生命的意义加深了理解。 记得第一次看史铁生的作品是很小的时候了。我爬上椅子,看到一本极旧的初中语文课本摆在桌上,便不禁翻开,一下子翻到了《秋天的怀念》。读完后,不受控制得哭了出来。那时,我并不知什么是史铁生,什么是《秋天的怀念》,什么是生与死的思考。单觉得,一儿子失去了母亲,一母亲诀别了儿子,是多么痛苦啊,那孩子真可怜,还摇轮椅生活呢。也许那时的哭就是怜悯吧,我没体会到生命,也没体会到死亡。 我正式读《我与地坛》时,是两三年前的时候了,我有了一点思想,也在思考生与死。我问妈妈为什么活呢?人生既苦又短有那么多烦心事。妈妈却告诉我,她的生命负有责任,她要照顾姥姥、姥爷,还要抚养我长大。她现在因这两件事活着,若死了,便没尽到责任。我不解了,一个生命活着的信念竟像马套在车上一样毫无自由,但却无法反驳这看似“无道理”的理由。于是,我开始读《我与地坛》了,读了一段便哭了,一直哭到读完文章。史铁生的失魂落魄缓缓埋入我心中。他的母亲出现了,儿子走后,她仍呆呆地站着,想着儿子,想他的明天,又想他的今天,担心着在病中痛苦挣扎的儿子。她不愿儿子得病,更不愿看到儿子放弃生命。 作为母亲,她真的能改变什么吗?她仍然做着该做的所有事,没放弃,努力着。实在等不下去了,儿子究竟怎么样,他到地坛了没?情绪是否恶化?于是偌大的园子里,不知母亲走过多少焦灼的路。这就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可母亲永远不平凡。 在一次谈话中,聊到了《我与地坛》。我说:“我有一次在家哭了,是因为我看到了史铁生所说的’有过车辙的地方,就有母亲的脚印……’我感到我在一些事上不听母亲的话,给母亲带来了麻烦……” 说着我又哭了,我真的哭了出来,好像心中什么东西被点燃了,那火扑不灭,火苗在大脑里一蹦一蹦的,泪水不住地涌出来。那时,我不小了,不是孩子那样说哭就哭,也能勉强控制情绪,但是《我与地坛》总有一种让我哭的东西,也许就是母亲吧。史铁生冲母亲喊:“我可活什么劲”是有原因的,原因不在他。而我和母亲的争吵,无一不是我的过错,而我总喜欢苍白地狡辩。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作者在地坛待了整整十五年之久。在这十五年间,他思考过人生的生与死,品味过春夏秋冬的转换,明白过人的欲望与对比。可却唯独没有为自己的归宿划个着落。有人说过:铁生是地坛,地坛四铁生。我不这样认为。即使作者把很多情感都寄托在这个如知音一样伴随了他十五年乐与苦的地方,但是,作者的一切是为了逃避啊!他逃避自己的情绪,不敢接受母亲的关心,不愿接受周围的温暖。地坛的十五年,他无疑是感到十分孤独,寂寞,无聊的。可是,又有谁来陪伴他呢?当她回过头,想明白了之后再寻求慰籍,其实早就已经晚了。作者的思考,弟五章与第六章的内容,是为了接受,接受自己的事实,以更好地控制情绪,以更佳的状态去面对一个为他付出过一切的母亲。 作者跑出来已经太久了啊!当别人叫起他的.名字时,当别人向他打招呼时,他会问“您怎么认识我的?”“你母亲有一回到这边找过你呢!”如果回答不是这样的话。作者的心中或许还会有些许慰籍。当他看见那个吹唢呐的人时,唢呐的声音也会将他引入无限的思念中,带着这缠绵而又苍凉的悔恨。只是,此时他回头来发现他真的已经离开太久时,想要回家时,家,又在何处?哪又有家可回?作者生气的时候跑了出来,后来,却是懊悔得不敢回去。 “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泡上了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这是作者最想看到的场景,可是,这又是作者最不愿去面对的场景。若这个孩子真的是作者,那么在那山洼上看着他快乐而欣慰的,一定会是这孩子的母亲。 作者由哲学的思考,变为对于自己归宿的瞻望,发现自己的欲望已和自己的一起,被买进了名为“悔”的坟墓。作者想传递给我们的,是他自己的错误说带来的醒悟罢了。然而,他自己,却没有一个能挽救的机会了。 还是这座古园,还是这个北京,可是,一切却又好像不一样了。 总是说,出生的婴儿嚎啕大哭时,双手是握紧的,仿佛要抓住这世上的某物,而逝去时,双手又无力地垂下。终是带不走的,人,在这红尘俗世中,又能在造物主中拿走什么?给你的,终是要还的。 是吗?真的是带不走?可是,逝去前,那安详的面容又不像是不舍啊?其实,已经带走了,带走了身边之人心底的呼唤,带走了,在这人世间最精彩的所有--你的回忆,你的无论欢喜、苦涩的回忆。 但人生在世,为的真是带走些什么吗?只是心中不甘,不甘就此走一遭离开,虽不能留名万世,但总得在世间划过轻轻的痕迹。 那么,史铁生的坎坷与不放弃,其实不过是人之常情,但只因这路太坎坷了,许多人坚持不下去,于是,“物以稀为贵”,史铁生才被我们牢牢记住。 说是容易,其实史铁生有没有放弃过?沧桑的地坛啊,在与你细细述说的,是他不为人知的最深的梦啊?或许他也有他的梦,可是现实把他的梦深深地打击,压碎,他,不敢奢望了,只敢在你的怀里静静地述说着他的梦。 史铁生在文中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虽说我也确实不赞同庄子的观点,可是,在死面前无所畏惧,真的,不是说的那么容易的。 活下去需要勇气,这话说的不错,不单是如同史铁生一般饱受生活打击的人需要勇气,是人,活在这个世上都需要勇气,如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都有他的难处,可是这样,我们就可以抱怨生活吗?我们就可以肆意地宣泄我们的不满吗? 还是不行的,人,总要负点责任的,不单单是在生活中为他人、社会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其最重要的就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活下去需要勇气时,请你试一下,试一下活下去,虽然这话说的好像有点不负责,生命不是试验,我们是必须活下去,可是试一下总比放弃好,试一下,再试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好的,你就会不愿意舍弃这个世界去寻死的了。 有时候,死,不是件痛苦的事,可是眼睁睁看着你死去的亲人的心却必定不能平静,不如学会“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吧。 啊,地坛,我的母亲,交给你的,是我最深最深的梦了,请你一定要好好保管啊! 今天有幸拜读了西班牙著名文学家塞万提斯的著名小说——《堂吉诃德》,内心受到了极大地感触,仿佛自己的身体已经飘荡在纷乱的中世纪之后,仿佛已经成为了文艺复兴的先驱…… 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唐·吉诃德·德·拉曼恰”,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这部小说是一部非常典型讽刺小说,有许多现代评论家都说这本《堂吉诃德》西方文学史上第一部现代小说,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读完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文章里面堂吉诃德做出了与时代相违背的种种搞怪事情,却终究无法抵挡历史的洪流,被淹没的.历史的车轮之下。其实现实中我们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做与时代相符合,与滚滚历史洪流方向一致的正确的事情,否则的话,肯定会被历史所淘汰。 无论怎样,读书使人明智,感谢这本《堂吉诃德》带给我如此之多的知识。 《夏洛的网》800字读后感 阳光暖暖的,照在威尔伯的身上。天空中的云朵也在捉迷藏,软软的,胖胖的,那不是长大后的一只小猪吗!驻足在农场的一角,有一张网熠熠生辉,上面还挂着清晨的露珠呢,摇摇欲坠又恋恋不舍的样子,这就是夏洛的网…… 在朱克曼家的农场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是最好的朋友,然而一个丑恶的消息打破了农场的宁静,小猪威尔伯的命运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小猪,悲痛欲绝的威尔伯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夏洛却用人类视为奇迹的网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也因为如此,夏洛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夏洛用生命编织的一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E.B。怀特用文字编织的网,唤起了你我心中的爱与温情。夏洛走了,但她留下了自己的祝福,当每一个春天来临时,总会有更多的“夏洛”像妈妈那样忠诚陪在威尔伯的身边,继续着幸福的约定。 等待着每一个春天的来临,守候住生命中永恒的爱,小猪维尔伯和夏洛的友情感动着我。有那么多人希望自己是威尔伯,可以找到自己的夏洛。但更多时候,我希望自己是夏洛,全心全意默默地对一个人好,不去计较些什么,握一份从容,一份淡定,爱着自己的威尔伯,那么每天都是阳光明媚的春天…… 有人说《夏洛的网》一只小猪和蜘蛛的故事,写给孩子也写给大人。为了一个承诺,夏洛付出了自己的全部,直至走到生命的尽头,她不求任何回报,威尔伯是那样的幸福,他注定不会孤单。这种友谊是无私的忠诚的,永恒的。她打动了每一个读者的心,在忙碌的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夏洛吧,只要我们用心,她就在我们身边啊! 夏洛的一声再见,伴随着曾经的蛛网随风飘散,但她活在我们的心中,留下了一张夏洛的网。她的离开不是一个悲剧,她留下的是生命的杰作,带给我们灵魂的升华。 等待每一个春天的来临,她带给人们希望,憧憬。怀着对生命的热爱,我们坚信友谊的忠诚,正如中国诗经所言: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我是先了解史铁生,然后才去读《我与地坛》的。人都说地坛是他的精神源泉,我怀着一种探究的心理捧起了《我与地坛》。 《我与地坛》这本书详细讲述了史铁生病后经历与心路历程。一个经历了生活种种残酷的打击和磨难的人,是怎样在地坛重新找到前行的力量,做回自信乐观的自己,成长为我们熟知的著名作家的,我读《我与地坛》,找到我内心追寻的答案。 地坛真是一个神秘的所在,史铁生在瘫痪后的几年里,总是独自到地坛去,一坐就是一整天。地坛的每一片土地,每一片落叶,每一阵风,每一棵树,都有是他心灵的朋友。正如他所说:“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窸窣窣片刻不息。”他读懂了自然,也读懂了生命,看清了以后要走的路。他摇着轮椅沮丧痛苦地走进地坛,满怀希望和信心坦然走向了以后的人生。 我想,如果说地坛引领史铁生体悟自然真理,彻悟生命意义,那么母亲的爱是文中感动天地,支撑他走下去的伟力。什么样的母亲是这个世界最苦,是史铁生的母亲。当他在地坛枯坐了一天又一天时,母亲的心在承受怎样的凌迟之痛呢?在他痛苦颓废的日子里,假装看到到母亲的爱,其实每分每秒母亲的`爱都是在感召着他受伤的心,在抚慰他脆弱的灵魂。为了爱,他才决定走出悲痛,坚强勇敢地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来,所以《秋天的怀念》一文里,当母亲离开人世时,巨大的悲痛中,史铁生反而沉静了下来,那一刻,我想,他是真正的生活的勇者了,爱和责任使他勇敢、坚强而沉着。 《我与地坛》是一本真正的好文章,文章中有自然,有人生,有血有泪有爱有力量。我认识到拥有的幸福,也更意识到人生的无常,无论遭遇多少不幸,仍然乐观积极面对生活的人,才是生活真正的主人,我要如史铁生说的:“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来看待人生。 《我与地坛》饱含作者对人生感悟,对亲情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本质却是一个绝望人寻求希望过程,以及对母亲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自己双腿,对一个年轻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死亡选择生活。是他母亲爱给他力量,点燃他生渴望,还有书中写到中年夫妇,热爱唱歌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小姑娘……他们都给作者无数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自己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身体,说出最为健全而丰满思想。看到史铁生,我便想到许多身残志坚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头脑,很好幽默感告诉世界生命坚强,告诉世界生命自尊、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大家熟识伟人。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觉悟,但我们需要做我们可以却偷懒做一些小事。 作者其中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一个,不知道儿子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父亲为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父母对儿女疼惜。这又让我想到我父母,我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辐射都是为我。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母亲为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这一点小小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伟大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文章让人学会感恩,学会坚强,学会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一次对心灵搜索和对生命诘问,对生命意义又加深理解。 我是一名园神。 我是慷慨的园神。我静默地围观人世间的色彩,人们不论好坏而的回忆全驻足在这方地坛,我毫不在意他们在我这里抒发喜怒哀乐,因此我是大方的。 我是自私的园神。我耐心地等待鼓励一位少年成长,一草一木燃起生的欲望。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了,我也轻松地掐灭生灵最后垂死挣扎的火苗。 打那以后有一个老妇人陪伴残疾的他,几年后却消失了,随之消散的是少年原本的喜怒无常。我目睹他绝望、彷徨、迷茫,陷在生与死的交界线,最后他拔出泥泞的.双腿,看淡世间。我悄然问他,你忘了吗?但他只是对我道,有些事情更适合埋藏。 当地坛再换去几批人,我跨过岁月长河,再去勾勒起他寓意不明的话语。古老的岁月跳过一切,径直拥向光阴的尽头,它们那般恩爱亲昵却忽略他人濒死的悲伤。有人心易变,三头五年就面目全非;也有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初心不改,不过相同的他们都活着,都诠释生存与死亡之间急遽的过程。 少年回首与地坛对话,我听到他问生命的意义何在。可我是也只是地坛,我只会用草木的窸窣向他报以一笑,他望着园内荒芜的我,反而悟了。他看穿了死且明白上帝的义务限在创造人类,顽皮的上帝留下“生”,接着随意地把“死”掷给世人。我用树荫下走遍几十年的夫妻为他举例,有人在“生”的夹缝中相依相爱,有人至死尚未了解“生”是为何。苦难无疑是泪水掺杂的物质,只是它对每个人所展现的形式不同,譬如对于地坛言,苦难将是枯黄的草叶。当泪水同欲望并肩消亡,怎样埋葬如同生命一般沉重的自由呢? 我踱着步降临人间,拾起秋天安详的秋叶。生如夏花,死如秋叶。少年历经漫长黑暗、终于触碰到光亮。灿烂的星空同和煦的阳景迸发呈现,他带来过分淡静的哲思,秋叶经过春夏肆意的绚烂,最终悄然无息地为自己的“死”拉上帷幕。你只须知道,我们终会死亡。所以你不必沉沦在无穷无尽的压抑中,仅仅专心做一件事去——让你的生为结局铺垫色彩。 光阴骤地抖动残留的余晖,地坛迎接新的一群生物。我悠悠地鸟瞰人间,猜测他们将怎样度过晨光、日落与寂寥的晚暮。 十七世纪,西班牙失去了海上霸主的地位,封建王朝岌岌可危,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势力日益强大,在这个大背景下,塞万提斯笔耕不辍,写出了不朽的著作《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的主人公原名叫阿隆索·吉哈达,他为了效仿他心目中神圣的骑士,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又物色了一名仆人桑丘和一位意中人——挤奶工——杜尔西内娅。他为追求那有高度责任感和荣誉感的骑士,甚至超过了现实的限度,达到发疯的程度。 第一次,他单枪匹马而行,拯救了被绑在树上被主人毒打的放羊的小孩。之后,他又和一个不承认杜尔西内娅——他的意中人——是绝世佳人的商人大战。第二次,他和风车大战,释放了一群犯人,冲入羊群大战,碰到了多罗特亚和堂费尔南多这对有情人。第三次,他被公爵夫妇戏弄。 作者通过堂吉诃德的故事,描绘了西班牙丑恶的社会百态。 比如堂吉诃德拯救放羊的小孩的故事中,那地主心肠狠毒,行迹十分恶劣,他表面答应堂吉诃德的要求,但待堂吉诃德走后,他打得牧羊小孩只剩下半条命。更令人生气的是,牧羊小孩再次遇到堂吉诃德时,竟然不心存感激,反而要求堂吉诃德不要再帮助他,认为他越帮越糟。西班牙的.封建社会,人们道德沦丧,同情心和感恩心似乎同西班牙王国一样逐渐地消失,人性的丑恶令人痛心。 再比如堂吉诃德谈论骑士道时他是神志不清的,就像一个疯子;但不涉及骑士道时,却也代表着高度的道德原则、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讲,堂吉诃德的失败,不仅仅是害人的骑士小说的失败,其实也是高尚的理想主义的失败。 堂吉诃德所追求的骑士精神是和当时的主流价格观是格格不入的。当时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对上帝的忠诚和对英雄的崇敬,早已转向了对个体实用价值的追求。 《堂吉诃德》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十六世纪末到十七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示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荒淫无耻,表达了对人民的疾苦的深切同情,更透露出对高尚追求正日趋没落的深深遗憾。就好像在哈哈镜前一样,虽然故事夸张、变形,让人哈哈大笑,但是,透过故事的表象,寻求其意义的内核时,却常常有“笑着笑着却哭了”的感触。 人活着的时候总会想几个问题:1、为什么活着。2、为什么要死。 按照史铁生先生的话来说,前者思考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当人出生的那一刻起,活着就已经是一个既成事实,无法改变。至于后者,父母赋予了生命,死亡又是一个必然结果,这趟通往生命尽头的列车既然还得再开那么一会儿,何必着急下车,好好活着呗,沿途还能欣赏一下风景。 思考为什么活着虽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思考怎么样活着却还是有点价值的,史铁生先生的看法是人活着就是欲望二字,这与我认为的人活着的苦,其本质就是欲望的无法满足或者延迟满足的想法是一致的。人活着总是为了得到点什么,也许是名,也许是利,也许是爱情,也许是快乐,人惧怕死亡的本质也是害怕死了之后什么都没有办法得到了。 现在网络上经常能看到说众生皆苦,但为什么苦,无非就是欲望难以得到满足,按照这个逻辑,那如果没有了欲望,是不是就没有了苦?于是我想起了尤瓦尔·赫拉利在《未来简史》里有提到这个问题,关于人能不能选择自己的欲望,答案是不能。赫拉利的观点是人不能选择欲望,人的意识其实是受欲望驱使的。科学家做过实验,可以根据大脑成像图,就能提前知道人想干什么。人无法克制的拥有了自己的欲望,而残忍的是并不是所有欲望都能通通被满足,面对那些绝对不可能被满足的欲望,只能饱受煎熬,所以众生皆苦才是一个无法规避的.无奈。 如此看来,留给我们的剩下两种选择,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迎面而上。前段时间我听了一位老师在课上讲,他说,“人应该学会和自己和解。”我想了一阵子,后来发现其实和自己和解就是一个接受自己平庸的过程,并且接受自身欲望无法被满足这一事实的过程。想明白了之后突然就释然了,不是不想得到那些渴望已久的东西了,而是无所谓了,随它去吧,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仅此而已。另一种的选择迎面而上就比较正能量,坚持不懈,对所有阻碍着自己的那些困难说不,努力努力再努力,不屈服,不放弃,特别感人。 两种选择哪一种更好其实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史铁生先生在《我与地坛》里最后一句这样写着:“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夜幕降临,一切喧嚣归于平静。寂静的夜里,淡黄灯下,品香客,细细体味: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 天道沧染,人世芳华,本为意气风发的男儿,一颗心勇往无前,还未开创一番事业,失去了双腿。他彷徨,暴躁,自弃,不安,抱怨上天的不公,在地坛中,他孤芳自赏,深深的无助与几近崩溃的茫然要压垮他。 整日在地坛,默默逃避,心中有怨可却无意中伤害了自己的母亲。时间的推移,使他渐渐学会冷静、放下,学会思考。地坛的沧桑,花开树荣,悲欢离合,他从中得到人生的智慧。母亲的去世,于他来说不易于天塌下来,难以忍受,当头一棒,史铁生放下,跌跌撞撞闯出了一条路。“树欲静而风不止,于欲养而亲不待”道尽多少辛酸,遗憾。 一个人的身体如若无法行走,那么他的灵魂必然走的很远,人生实苦面对残忍的现实,该何去何从?史铁生给出了答案“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就命运而信,休论公道,我们只能去寻找一切不幸的救赎之路” 他并未多少英勇,却坦然,他珍惜生的,亦有活下去的勇气,这大多来自他的母亲,一个苦难的母亲,承担生活的.重担,承受了儿子的 苦难“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如果他真出了什么事,那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而不是儿子,可这事无法代替;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呢也行,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障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说到底,爱是根本的希望;爱,才需要诉说。 一直到尘埃埋没了时间,时间到存了往日的波澜。地坛见证了太多的风霜,那份沧桑,那份温柔,无法言语的存在,史铁生用文字唤起生命真正的色彩,给了同样绝望的人希望,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 第一次看书名时暗自猜想,是一部小说?讲述的是主人公与一位名叫“地坛”的人的故事?还是另有他法? 当我合上书页时,不禁被当时的天真给逗笑了。依稀记得有这个想法是因为当时看了这本书的引荐语:“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地坛……”。其实这想法也并非大错特错。对于史铁生先生而言,地坛不仅仅是一个景点,更像是一位朋友,在他处于人生低谷悲痛之时,“他”给予他抚慰,听着他抱怨上帝的吝啬;在他寂寞孤独之时,“他”给予他温暖怀抱;在他对世界绝望时,“他”告诉他自然中蕴藏的壮美之景。于是,史先生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焰,不再悲天悯人,恍惚意思到,在这些白白流动的时间中,是该干些什么了!他拿起笔,开始近乎疯狂的创作,而这,却让他的精神失去自由,当他再走回地坛时,他释放了自己,明白了创作的目的,为活着而写作。 我闭了闭眼,又抬头望向窗外,世间有多少不停忙碌奔波的人,又有多少在不堪压力最终被击垮,而史先生却全力坚持了下来,这其中原因为何?我想,应该是史先生有着他自己的.精神家园吧,就像王小波曾著一本书,名叫《我的精神家园》,里面阐述了他对精神家园的理解和自己的寄托。于大家,每一个人都在被不同的挑战而挑战,有的人倒了,有的人继续咬力坚持着,惋惜的是,他们却又被下一个挑战给打败了。而这时,真正能让你再次满血复活的,正是你的精神家园!那里有你的信念,有你刻骨铭心的曾经,有你坚持不懈的缘由。在你强大精神的支持下,成功必将会再次属于你。 或许那步着似荒芜又生机勃勃的土地——地坛——是史铁生先生最坚持的精神支柱,或许那个心心念念永远挂在心头上的人,是你勇往直前的动力;或许那段你可以为之上刀山下火海的感情,是你向更完美的自己进发的执念;或许是对国家,对自然的那份拳拳之情,让你忍受了一切苦难献身于世界。这么多的或许,却只为说明一件事,当你有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时,一切突如其来的考验最终会因为你的强大而退缩。 我拿起笔,精神抖擞,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清爽,想着我最后一年最期盼的成功,翻开了手头的书本。 一直听闻《麦田里的的守望者》很好看,深受读者的喜爱,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欣赏它,直到最近才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 它是经典,公认的。我也一直听闻别人说它的好,可是我并不清楚它到底好在哪里,问他人的回答也并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名著应该反映着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体现着某种精神,是得后人可以从这种精神中找到鼓励自己向上的动力,最起码都有正面的影响力。 小说的主人公和故事的叙事者霍尔顿,是个16岁的年轻人,刚刚被潘西中学因学业无成而开除。虽然霍尔顿聪明而敏感,但他仍以一种疾世愤俗且疲惫不堪的口吻叙述故事。他觉得周围世界的虚伪与丑陋令他无法忍受,他通过愤世嫉俗来保护自己不去经受成人世界的痛苦与失望。然而,霍尔顿在瞄准周围的人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瞄准了自己。他对自己的软弱感到不安,在书中他也时常显得和其他人一样虚伪、吝啬、肤浅。小说开始时,霍尔顿站在分隔童年时代与成年人世界的悬崖边。他由于不能成功地跨越这一鸿沟而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 小说从一个青少年的视角描述了成人的世界,也让成年人更加了解青少年的心里。从青少年霍尔顿叙述的成年人世界时丑陋的。他把童年幻想成一个田园般的麦田,孩子们在那里嬉戏、玩耍;对于这个世界的孩子,成年世界就如同死亡——是致命的一跌,跌落到悬崖的下面,而霍尔顿他自己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说实话我非常不喜欢小说里描写的世界,但是它的教育意义却值得人们思考。现在的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是我也经历过青少年时期的那种茫然,对长大后的期盼又害怕。青少年时期正是价值观判断逐渐成熟的时期,很容易受某些事情的影响。如果失去价值判断,也许也会出现像霍尔顿那样的言行举止。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非常的庆幸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崇尚物质追求的资本主义国家。 我国的青少年受到党、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因此,即使在那么茫然的.时期我们也不会轻易的丢失我们的价值判断,即使是茫然 之中也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 只要正确认识成人的世界,你会发现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现在一个人成年人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当时的畏惧觉得当时的自己还蛮可笑的,不过每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一段时期。人要长大,就是要有一个思想的成熟。 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苹果前总裁乔布斯传的英文版,又观赏完了由美国“DiscoveryChannel”摄录的乔布斯纪录片(Igenius), 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是一个多么伟大而又矛盾的心灵!乔布斯的一生是波澜壮阔的一生,是大起大落的一生,是现代人文历史上最 亮丽的一抹色彩,他的成就不仅属于美国,更属于全世界!! 我本人作为宁波一个资深的英语培训师和口语实践者最赞同乔布斯的一点就是他那唯美的简洁哲学。 以苹果的IPhone和Ipad为例,如此复杂的构造,强悍的.应用功能,精彩的用户体验,却令人难以置信的只使用了一个主按钮(又叫home键),而且非常容易上手(handy) 连我4岁的儿子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无师自通,玩的得心应手!更奇妙的是,就算不开机,iPhone或ipad1其简洁优雅的外形拿在手上也给人一种震撼的艺术美感。 自始至终,乔布斯都在贯彻其“大道至简”的审美哲学理念!我想这也正是乔布斯带领苹果成功的渊源吧! 感叹之余,出于职业的习惯,我不由将我们宁波人乃至国人的英语学习和乔布斯的苹果产品作了一个反向对比,得出很多珍贵的心得。 其一:国内早期曾有个成年人坚持将每张灵格风英语唱片听500遍,结果成了令人赞赏的口译专家。而我国学生从中学到过大学, 练就了一身不听对话,靠看选项照样能轻取高分的硬功夫,结果很多四六级都通过的朋友,看到老外照样是听不懂,说不出! 其二:有朋友每天坚持将看到的,听到的,或想到的用英语记录下来,结果三年后,写的一手犀利的英语文章,被知名英文报(南华早报等) 争相约稿。而我国大学生,甚至是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写的高分文章却令老外莫名其妙,逻辑混乱,不符合英美表达习惯! 其三:有学生在笔者的指导下,每天听一小段美国英语新闻,并加以听写,听读和听译练习,结果只用了短短六个月就轻轻松松地突破了英语听说关, 能说一口标准流利的英语,顺利的踏上了飞越太平洋的飞机。国内很多学生孩子埋头于题海战术做ABCD选项练习多年,而最终掌握了很多语法知识,却 没有将其成功的专为技能,结果等到要用英语的时候,还要纷纷回炉在造,不知浪费了多少精力,物力…… 想到这些,不禁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高兴和激动…… 近年来,我潜心研究实用英语技能训练的高效方法,凭借自己多年从事英语口译和口语教学的实践和体会,在征求了很多优秀的英语专家的建议之下,研发并改良出了一套 极为适合宁波英语培训爱好者的ETC高效英语学习法,其中包括了笔者独家研发的ETC高效英语语感训练系列,Simple英语自由表达训练,英语原文快速朗读和双语视译训练, 美式英语新闻双语口译训练和协同诺丁汉大学和万里学院英语专家倾力编写的英语高级母语思维演练系列教材,这些英语训练法简洁,高效,实用,鲜活,符合学以致用的语言原则, 学员们学得放心,省心又开心,已经帮助了宁波许多英语培训爱好者解决了聋哑英语的尴尬境地,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他们的人生! 本文的作者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本是生命最灿烂的季节因患病失去了双腿,这飞来横祸使他变得暴戾、抑郁,地坛成了他逃避世事、消磨时光的地方。他整日静静的呆在这里,整整十五年,看书、发呆或者思考。他在这里无数次思考着生与死,随着时间的沉淀,他终于领悟透了生命的意义,开始热爱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宝贵的一次,我们应该去珍惜爱护它。作者将“死”看成是“一生中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所以每个人都无需“急于求成”去迎接它。人生之路难免会有坎坷挫折,没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该去辩证的看待挫折。 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很欣赏他的这句话,美和丑、愚氓和智者,英雄和懦夫,他们看似是矛盾的,相互对立的,但是他们又是相互依存,互为存在前提的。没有了丑陋,美丽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没有了残缺,健全是否会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乏味呢? 在他身上,我总是容易想到这样一句话“当我在抱怨我的鞋子不够漂亮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街角的小女孩没有脚。” 这样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是备受上帝宠爱的。这是多么愚昧的自我安慰啊,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种安慰确确实实可以让自己感觉舒服一点,当你认为自己正身处苦难时,别着急,别抱怨,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 多少次艰辛的求索,多少次噙泪的跌倒与爬起,都如同花开花落一般,为我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作下了铺垫。 成长的过程好比沿着沙滩走,一排排歪歪曲曲的脚印,记录着我们成长的足迹,只有经受了挫折,我们的双腿才会更加有力,人生的足迹才能更加坚实。 所以与其抱怨命运的不公,时运不济,不如坦然接受这一切,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学会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人生中的挫折,当你不再埋怨不再痛苦时,幸福便会悄悄来敲你的门了。 拿着这本“大悦读”版的《堂吉诃德》,我有一种想要一口气读完的冲动,终于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呵呵!我还要听课,高中的课,我可是一节也不敢落下呀!否则的话,一天时间,百分之百搞定了!)并且,这是我第二次读《堂吉诃德》。 读完之后,我就在想,好像第一次读人民文学版的《堂吉诃德》是厚厚的两本,那是上初中三年级的寒假,读的时候好像有很多的章节,感觉到索然寡味,为什么这一次阅读又兴味盎然了呢? 我找出原来人民文学版的和“大悦读”版的进行对比之后发现:“大悦读”版的《堂吉诃德》,删掉了全本《堂吉诃德》中那些枯燥啰嗦的有关次要人物的次要章节,而保留了有关主要人物的主要章节。比如有关牧羊人的牧歌和牧羊人讲的牧羊姑娘玛赛拉的故事,全本《堂吉诃德》用了四章,大约30页,与堂吉诃德的故事几乎无关,“大悦读”版把它直接删掉了;有关多罗特亚和堂费尔南多的爱情纠葛故事,全本用了十八章,近200页,绝大多数只是别人讲故事,与堂吉诃德关系不大,“大悦读”版只保留了与堂吉诃德关系密切的多罗特亚的`故事,用了四章约20页。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全部的原汁原味,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如果把原本的小说,变成了故事梗概,又将会失去逼真的精彩的细节描写,也将让人兴味索然。“大悦读”做得很好,它保留了原书最精彩的描写,故事的衔接非常巧妙,不露删减的痕迹。真的很佩服“大悦读”的编辑们。 这种删减名著的现象,在我国的古代名著中,也很典型。金圣叹“腰斩水浒”,只保留原著前七十回,斩掉后三十回。近代学者胡适、俞平伯等人,通过“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补缀,应从全本中剔除出去。保留精华,去其糟粕,是继承传统文化或借鉴外来文化的法宝哇,错不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其实也有更多的并非原汁原味的东西;我们的饮食,大多还是加工过的东西,正是因为这加工,味道才会更鲜美,更加丰富多彩。比如麻辣兔头,让人想想都直流口水;比如清炖鸡汤,也不是抱着一只鸡直接啃,也需要加工。清汤挂面有清汤挂面的好处,麻辣米线也有麻辣米线的优点。 即使做人,也并非都是“原汁原味”的好,与生俱来的许多缺点,需要通过学习来改正。所以孔老夫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意思是说,质朴(原汁原味)胜过了文饰(道德修养)就会粗野,文饰胜过了质朴就会虚浮(不实在),质朴和文饰比例恰当,然后才可以成为君子。 哈哈!读了一本书,读出了这许多的道理,你不会觉得我有点儿迂腐吧? 当我在斑驳的铁箱子里拿起这本书时,心中有种别样的感觉。书已经有些潮,我把它晾在太阳下。我看着书的封面——这是比较老的封面了,封面上写着书的题目——《城南旧事》。这是小学寒假的阅读作业,父母给我买下。 读完《城南旧事》,写了心得,就把它放在那个铁箱子里了。从此书就被遗忘。如今找到,像是捡起童年,我说不出事酸涩还是什么,只觉得记忆突然被勾了起来。忍不住,我又读了一遍《城南旧事》。 我的童年里有它的影子。读到文章的那个英子眼中的老北京,想到很多。我仿佛处在那个没有变化的的街道,我却不再是从前。从前的观点是“童年已经被考试占领”,现在的观点是,说着这句话的时候,就是童年。 第一次读《城南旧事》我看到了英子的童年,她的故事,第二次读我看到了老北京,那个曾经的地方。林海音笔下的老北京的味道带有一些孩子的目光,非常朴素。《城南旧事》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情感波折,但一样可以让人沉浸在书中的那个世界。《惠安馆》中的“疯女人”秀贞被其他人躲避着,但是英子接近她。 这就是孩子,孩子没有想到其他东西,只要想看,就去看。孩子的眼睛是纯洁的,带着颜色看别人,他们从来没有。英子和秀贞对话,不怕她,和她玩,我想也就只有孩子有一个童真的心可以接受了,英子一直在拥抱着这个女人。童年,就是拥有一颗有童年的心。可以不用理解,但是用自己的方法去温暖。 英子的童年里出现了很多人,但是随着她的长大那些人都离开了。英子长大了。当我翻阅着这本书时,感到英子的悲伤。他们去哪了?其实,童年去哪儿了?童年是跟着骆驼的驼铃走了,童年是跟着英子逐渐穿不上的衣服走了,童年是跟着那个满身是伤的妞儿走了。 童年在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走了。 第二次看完这本书,我无法再把它放在铁柜子里。摸着它不光滑的书页,我把它立在我的书桌边。读完它,我想到了很多,包括我已离开的童年。 时间的沙漏在不知不觉中多了起来,躺在沙漏下的是我拿不回来,却永存与我记忆中的东西。 我仿佛听到了,来自英子童年的,回荡在老北京街道的笑声,以及冬日里那一阵悠悠的驼铃声……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一篇小说,文中围绕一座古园—地坛展开,由此展开了“我”对往事的回忆,对生命的思考,对人生的感悟。 作者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遭受了心理和身体的双重打击,他在地坛中思考着生与死的问题,在地坛中思索如何活下去。地坛中每一处景,地坛中播散着的味道吸引着作者,使他常常要到那园子中去。 母亲是每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史铁生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写到自己的母亲——一个伟大的女人。她默默地承受着儿子残废的打击,整天的为儿子担心。当作者真正理解了母亲的不易与辛酸之后,当作者要告诉母亲好消息的时候母亲已不在人世。这也引发了我们的深思: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懂得它的珍贵。然而一切已经太迟了,留下的只是无尽的唏嘘和深深的悔恨。 除了母亲,文中还写到了一对夫妇,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老头,捕鸟的汉子,年轻的女工程师,我的朋友—长跑家。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或许他们与作者并没有过交谈,但他们对生活的'向往,对梦想的追求都给予了作者活下去的勇气与信念。时过境迁,他们的形象在作者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作者还写到一对兄妹。妹妹美丽但却弱智,上帝把这两样东西都给了她,正如作者所说:“只有无言和回家是对的。”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对立而相互存在的,有好的也有坏的,他们互相衬托,彼此依赖。差别是要有的,因为人类需要它——这是作者悟出的真理。 史铁生知道了残疾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活下去,如何活得更好。他选择了写作,为写作而活下去,为了那些等待他的故事而活下去,为了自己的欲望而活下去。每个人活下去都要有自己的目的,为什么而活下去,这样的人生才不会空虚,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样的你就是消灭了命运的恐惧。 读完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明白了许多道理。这篇文充满了作者对伟大亲情的歌颂,对梦想的追求,对地坛的感激,对命运深深的思考与感悟。是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而这篇文章正是作者十多年来的心路历程,人生感悟。 我固执地认为,《我与地坛》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经典。 史铁生的文字很美。我喜欢《我与地坛》用细腻的笔调呈现在读者面前的那沧桑古园,喜欢作者描绘古园中那“谁也不能改变的”落日光辉、雨燕高歌、苍劲古柏、夏雨秋风,以及对与四季相应的多种事物的排比铺陈。但他那情真意切的文字并不是吸引我的主要理由,尽管我是个美文崇拜者。因为我读这篇文章不象欣赏那些闲情逸致的文字那样轻松,而是时时停下来,反反复复地想,努力去捕捉文字背后蕴涵着的深厚意蕴。 使我难以摆脱的是弥漫在文字中间的那股沉重和苍凉。当史铁生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当他终于明白自己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之时,他的心绪荒凉。很自然地,他想到了死。是地坛,让他在惨遭厄运之后,慢慢地平静下来。 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失魂落魄”的他“摇着轮椅进入了古园。”这次偶然的“进入”,是作者生命史上的转折。这座“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古园,“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仿佛就是为了等他,为了给他一个思索生与死的地方,寻找一个活着的理由。 古园是一座神圣的祭坛。它的上面曾经供奉过无数祭品,象征着生的欲望,也表达了对死的.恐惧。沧海桑田,如今的祭坛上早已没有了那些祭品,有的是斑驳的琉璃,颓圮的老墙,飘摇的树叶,还有那“摇头晃脑”的蚂蚁、“一朵小雾般的”蜂儿、“会忽悠一下升空的”瓢虫。古园的败落,自然界的生生不息,似乎蕴藏着生命的奥秘,也紧紧拽住了史铁生。于是他几乎天天来到地坛,摇着轮椅,走遍园子的每一个角落。在那里度过他的春夏秋冬,专心致志地思考着生命的意义。 古园是一个思考生死最适宜的场所,尤其对一个血气方刚便遭命运残酷一击的人。史铁生置身于“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达到了物我合一的境地,渐渐想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代他的一个事实。“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把死当作生命中必然要降临的“节日”,他便安心多了,因为参透了死亡,便开始面对厄运而不再逃避。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它等待我活到最傲慢的年龄,突然使我的腿残废。”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体会到了他不寻常的生活和他顽强的意志。 20年,人生中最美好的年龄。如果说生命是一个开花的过程,那么花朵在二十岁的时候就会盛开。史铁生此时双腿瘫痪。他丢了工作,找不到出路,生活一片模糊。他很生气,他很迷茫,他似乎觉得活着没有意义。他每天都去地坛打发时间,有时候整天都呆在那里。 史铁生看到荒芜的院子里,但没有下降,逐渐看到光明的一面世界,终于走出阴影,开始了写作生涯,勇敢,坚强地活下去...... 看完后,我很感慨。没有人能够幸免尴尬,困惑的时候,越是困难,越要勇敢面对。 三年级时,我面对这样一个具有巨大的转变:转学。从老家转学到了中国北京。入学教育考试是少不了的。老家学英语是比较晚的,这里的同学我们已经发展可以把自己的.想法用英语进行自由地选择表达设计出来,而我认为只是企业仅仅通过认识存在几个方面单词罢了。入学学生考试的成绩作为自然高不了,这让我一度悲伤与焦虑。上英语课如同听天书,完成家庭作业也十分复杂艰难,我简直失落影响到了极点。我默默地问自己:“李子萌,这还是以前的你吗?难道你的英语教学成绩要一直差下去吗?”“不,绝对不是不行!”我一面不断学习着课本的内容,一面借来以前的课本,听着,读着,强记着。爸爸也在每天下班后给我一些耐心辅导,给予我巨大的帮助。渐渐地,我成了我国英语专业课上老师发言最积极的那一个,在第一次使用英语水平考试的时候他们居然拿到了满分。这对于需要一个从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的孩子一般来说都是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我个人来说,其中一种付出的努力和得到的快乐谁又能够更加懂得。 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起起落落,难免会有失落和迷茫。跌倒不怕,站起来继续勇敢地走,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颠簸才能被打败!这个道理,我们应该永远记住。 如果有一本书,我愿意一读再读,那一定就是《城南旧事》,它的作者是林海音。还记得刚拿到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而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几乎整天捧着不舍得放下。 这本书讲了20年代末,有一个叫林英子的六岁小女孩,她搬家搬到了北京城南,而她的童年就在那里度过了。在惠安馆里,英子认识了一个疯女人秀贞,看到这里,我真觉得英子的胆子真大,我可不敢跟疯女人去讲话。读着读着,我又觉得疯女人其实也不那么可怕,而是有些可怜。她是英子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英子还结交了一个好朋友,叫妞儿,她爸爸常常动不动就打妞儿,英子告诉妈妈,妈妈怀疑妞儿不是他们亲生的,又得知妞儿脖子后面有一块青记和秀贞的小桂子一样,就这样促成了她们母女相认。 后来英子迁居到了新帘子胡同,在一个荒园的草丛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可他居然是一个小偷。不过当了解了那个年轻人的身世后,英子又觉得非常同情他,觉得他很善良,他是为了供自己的弟弟上学,不得已才去偷东西,可最后还是被警察抓走了…… 眼间,英子已经九岁了,她的宋妈也被她的丈夫带走了。而英子的爸爸因为感染肺病去世了,爸爸最喜爱的花儿也落了,我想英子该是非常伤心的,我的'心也随着英子已经千疮百孔了。最后,英子带着种种疑惑踏上了远行的马车,告别了自己的童年。 看完这本书,已经是深夜了,但我辗难眠,脑海中一直浮现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那些景物好像电影画面般出现在我的梦中…… 英子所经历的童年是对于我而言非常的陌生,我的童年简单而又快乐。但是平时有空时,总是有学不完的功课,做不完的作业;周末也报了舞蹈培训班,虽然这也我喜欢的,可能与小伙伴一起玩耍的时间却少之又少。回忆我的童年,是这样的简单而苍白,根本不可能经历英子的故事,所以,英子的童年深深吸引着我。 “麦田”是最具象的一个,金黄、广袤、视觉和心理上的无限延伸。 一个孩子的成长需要这样的环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孩子们真的不知怎么了?教育怎么了?肆意浪费自己的青春从不后悔,但他们真的.不知道:青春禁忌游戏!难道真的是本性难以改变? 作为教育工作者,二十多年来,我也一直在追求“守望者”的理想,看着一个个孩子眼看着跳进悬崖,一次次地伸手去拉他们,本本分分地尽好自己的职责。我挽救了多少将要跳进或已经跳进悬崖的孩子(尽管只是在我所教的过程中),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很多年以后,他们还有他们的家长都还在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感谢我。这我已经非常满足了。 现在我又遇到了一群这样的孩子,不遵守学校纪律,我行我素。晚上通宵达旦出入网吧、酒吧。头发染色,随意旷课,和书中那一群浑浑噩噩度日的孩子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已经不能最大限度地纠正他们的思想,现在只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做好“守望者”了,不能当一个罪人。想想我们身边,看着一个个误入歧途的迷失羔羊,我竟然无能为力,做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不能不说又是一个悲剧,造成这个悲剧的罪魁祸首又是谁呢,谁敢站出来为这些买单? 主人公的愿望: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的愿望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就让书中主人公的这句话当作我读后感的结束。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在史铁生的文章中,对往事的回首就像这群飞鸟一般回旋不去。史铁生散文的一大特点就是:在细节丰满,印象鲜明的记忆中,重新体味那份温情与美好;在弥漫着淡淡忧伤的语调中,不断发出一些令人深思的感叹和不无偏执的追问。 在他的文章中,无论是蜂儿、蚂蚁、繁花野草;蓝天、白云、行人都是那么的形象生动,那么的记忆深刻,就像我们本人也亲历其境一样。 他对生命的感触也是很独特的。“死是一件不用着急的`事情,是一件怎样都不会耽搁的事情,”所以,他决定试着活下去。想到自己被截肢,整天坐在轮椅上,那感觉真的是无法想象有多么的煎熬。因此,我们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好,只要想想,死是怎样都不会耽搁的,我们可以试着活下去那不就更加好么。反正袁隆平培育的杂交水稻也可以养活你。 下面一句“太阳也不疲劳,把树的影子缩小成一团,把疏忽大意的蚯蚓晒干在大路上”,写的很是精彩。用这么细腻的语言向我们描述了猛烈的太阳暴晒下的微笑光景,很是微妙。我觉得下次提醒别人要注意防晒的话可以用得上这一句,当然也要遇上知音才行,不然就是对头弹琴了。 意义的原因很可能是意义本身。不是人有欲望,而是人即欲望。 很多时候,我们想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总会听过到很多反对的声音。他们认为那样那样做是没有意义的,不该那样做。殊不知,我们又不是他们,怎么他们可以以自己的立场来决定我们的方法论呢?明明世界观就不一样,方法论肯定不一样啊!就像著名记者芮成钢说过的,“如果你掌握我所掌握的一切,那么你就会同意我所说的了”。他们之所以不认同我们,是因为他们掌握的跟我们掌握的不一样而已。 有人对篮球有兴趣,因而他会更加注意姚明多一点,但是对于喜欢羽毛的人就不那么关注姚明,而是关注林丹多一点了。 有时候我们做某件事情仅仅是因为我们想去做,无需理由。(注意,这里说的事情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合理更要合法哇)。我喜欢吃蛋,那么我每次都点有蛋的菜,那么我就不会在意“怎么他每次都吃这个,难道不腻的么”。《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篇1
2023城南旧事读后感800字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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