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读后感(收集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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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干将莫邪》有感篇1

人生应当如剑,披荆斩棘,一往无前,淬于烈火而更加坚硬。铸好人生剑是每个人成长道路上的一大考验,而如何“铸剑”就尤为关键。

铸剑,在于剑身。

剑身的材质多为铁,因此铁的品质就尤为关键,但也会有参差。倘若砍柴都会让剑豁口,那便断然称不上是一把合格的剑了。人的信念与恒心也是如此。假使我们的信念不够坚定,不去坚持,也就绝不可成大器,遇到困难便直接败下阵来。司马迁,一生命运多舛,即使遭受严酷的刑罚也没有放弃作为史官的理想: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忍辱负重,终于写成史学巨著《史记》,流传千古,人们千百年来也对此津津乐道。倘若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支撑,恐怕也就不会有这“史家之绝唱”。

铸剑,在于剑刃。

剑刃的锋利往往决定了剑的好坏,足够坚硬而不锋利的剑与铁棍几乎无异。我们的勇气也是如此。倘若只会一成不变地去坚守心中的信念,而没有实践的勇气,便只能像块石头一样守在原地,被历史的长河所冲刷,最终化为粉末,被人所遗忘。李时珍当年放弃考取功名,而选择了从医,追随父亲的脚步成为悬壶济世的医者。那个年代医生的医生条件更加艰苦,甚至有是会有性命之忧,但他“身如逆行舟”,却仍然“心比铁石坚”,有着“至死不怕难”的.决心和勇气。这便成为了他的剑刃,锋利无比,寒光四射,劈开荆棘,成就自己。

铸剑,在于剑柄。

剑柄影响着手感。过于轻则会导致头重,过于重则会失去灵活。我们的信心就如剑柄。一个人过于自信,便会自负,反之则会自卑。举鼎而亡的秦武王就是过于自信,而忽略了自身实力,命丧于鼎下。尼克松,曾经美国总统,因为竞选前一夜不放心,而派人在对手的办公室里安装窃听,最后也因此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如果他对自己的实力足够自信,也就不会因此而犯下错误。

铸剑,还在于锤炼。

不经历千锤百炼是无法打出好钢材,也就不会有坚硬的剑身。人的意志也应在磨砺中不断坚韧,不断成长。过于平静没有波澜的生活会让人厌倦,甚至“死于安乐”。没有了从前那坚定的意志与信念,开始惧怕困难,丧失了面对失败的勇气。因此,人生的成长必须经历磨练,才能使“剑”历久弥新。

愿人生如剑,立起,寒光四射;躺倒,四射寒光。

希望每个人都能祝好人生剑,破万里浪。

读《干将莫邪》有感篇2

相信大家心中都有自己的偶像吧,比如爱因斯坦、海贼王、曹文轩……像我这样情商低的人竟然也有了一个偶像—莫邪。

干将、莫邪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人物,他们是春秋时期吴国人,干将是楚国最有名的铸剑师,他打造的剑锋利无比。楚王知道了,就命令干将为他铸宝剑,后与他的妻子莫邪奉命为楚王铸成了剑,一把剑叫干将,一把将叫莫邪,由于知道楚王性格残暴,干将在将莫邪剑献给楚王之前,将干将剑给了妻子传给儿子,后来被楚王杀死。他的儿子在妻子莫邪的培养下长大成人,有一次,他的儿子意外中遇到了一个壮士,让壮士帮他为父报仇,不过代价是他的头颅,为了给父亲报仇他牺牲了自己。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干将儿子为父报仇的.孝心。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顺父母是我们每个人的事情,从小开始,从点点滴滴做起。百善孝为先,这是民族历史的佳话,对于小学生的我们来说,孝可能不能那么完美地表现出来,但是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诠释它,让它变得更有意义。孝是什么,对现在的我来说,孝,是父母下班回到家后我们送上的那一杯热茶;孝,是父母从我们嘴里得到的那一句让人感动的话;孝,是妈妈下班回家,给妈妈捶捶腿;孝,是爷爷回来送给他一句甜甜的问候;孝,是爸爸上班前一句温暖的叮嘱。对于他们来说这已是对他们的孝。

每当我看到妈妈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时,我都忍不住想帮她洗洗脚,可是都被很多事耽搁,今天终于有机会了,我捧来洗脚水,让妈妈把脚浸在水里,我左洗右洗,终于妈妈的脚由凉到暖了,妈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嘴里说道:“这丫头没白养啊!”

《劝孝歌》里讲:“人不孝其亲,不如草与木”。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的人,永远也不会过得太差,善待父母,世界才会对你温柔以待。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3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

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

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

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

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晰,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

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良善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优良品德感到开心。

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

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杀掉。

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

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强、英勇、良善、勤奋的好孩子。

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异品质的人。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4

《城南旧事》是一本由作家林海音根据自己儿时的亲身经历改编而成的一本小说。

这本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主人公“英子”和大人说的“疯子”秀贞一起玩。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疯子”是指跟英子住在同一条胡同的一位大姑娘秀贞,被称为“疯子”是因为她爱上了一位穷书生,他们相依相爱。可书生考完试回了老家后就再也没回来。书生走前承诺:“等我回去卖了山下的红薯地后,有了钱回来就光明正大、风风光光的娶你!”可这一等,就让秀贞等了好几年,她在期间又发现自己有了书生的身孕,好不容易把孩子生下来又被自己的母亲裹包裹包给扔到其华城墙根去了,不是让人拾了,就是让野狗给吃了。秀贞打这儿起,就不时的喃喃自语、情绪多变,还经常幻想自己的孩子就在身边。这些举动到了邻居眼里可就变了样儿,打定她这样子一定是疯了,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没出几日,整个胡同里的人就都知道了“疯子”,都护着自己的孩子不让靠近,生怕吓着了。

可是英子不这么想,她不但不排斥秀贞,还与她交朋友,天天找他玩儿,发现秀贞心灵手巧还有耐心。秀贞会给英子包花指甲,会把自己的.故事一一讲给她听。

其实,一个人要想交到好的朋友,并不能一昧的去听别人去如何评价,如果只依赖别人去指引、别人的“指导”或只靠听别人的评价来判断一个人的本性来交朋友的话,那么那个人就永远也交不到真心朋友的。所以我觉得英子勇于尝试,不被大人误导,才会发现秀贞的善良与美丽,也正是她敢于尝试,才会有了如此精彩的写作人生!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城南旧事》的第一篇小说———《惠安馆》。《惠安馆》作为《城南旧事》的开篇之作,从风格上奠定了全书纯净、自然、温馨而略带惆怅的基调,里面讲了“疯女人”秀贞,一个失去自己孩子,而丈夫身不知处的可怜母亲,这也是她“疯”的原因。“妞儿”一个整天过着被养父母打骂的可怜小女孩儿,经常和“我”一起玩。作者以“英子”的角度,去写秀贞,写出了好奇,写妞儿,写出了同情。

“英子”最终离开了那个充满记忆的地方,那儿的`人,那儿的事,都永远留在了记忆中。秀贞和妞儿后来怎么样了?“我”再没去过惠安馆吗?秀贞、妞儿的家人怎么样?……作者给我们留下了无限的联想。我看到这里总会想起一个地方———外婆家,从我小时开始记事起,就是外婆带大的,不像现在,只是到外婆家吃顿饭就走。以前在外婆家一住就是半个月,所以,外婆家也算半个故乡,有着不一样的感情。前段时间,听说外婆家那边要拆迁了,我自我安慰:“不会的,肯定是假的,一年前就说要拆了,这不也没拆吗嘛!”虽然嘴上这么说,可心里还是忐忑不安,好像真的要拆了。想象很美好,可事实却给了我重重的一击。爸爸说这是真的,真的要拆了。“啊!”我的身体仿佛被掏空一般,接下来这两天就一直有点心不在焉,去外婆家时,我用尽了一切办法,把手机带去——拍照。我知道,外婆家拆了以后,我就再也找不到一点童年的样子了,那就拍了做个纪念。因为,我真的害怕,怕长大了,不记得外婆家了;不记得我小时候住、玩的地方长什么样子了;不记得外婆的红烧肉了;不记得我小时候摔得头上起了一个大包的门槛……

我的童年,也已经快接近尾声了。童年是过去的时间,是已经品尝完的巧克力。读着《城南旧事》,回忆自己渐行渐远的童年,再次回味那浓浓的回忆,淡淡的忧伤。

《三体》读后感篇6

三部曲三个主人公,第一部的叶文洁对人类失望向太空发出信号引来外星文明侵略地球。第二部罗辑参透宇宙社会学理论威慑三体人保护地球文明不受侵略。

第三部程心在机缘巧合下接替罗辑成为新的执剑人,但通篇看下来程心可以说是被我骂惨了,相当不合格的执剑人。为了所谓的爱,一次两次的把地球文明火种推向万劫不复的境地……

与寻常的英雄故事叙事结构不同,故事的结尾并没有所谓的大团圆结局,整个宇宙化归为零,地球,三体,其他所有的文明都消失,一切从零开始。

程心也不是英雄,但也谈不上罪人。是人类选择了程心,让她一次两次去决定人类的命运。结局是惨败的,但却在情理之中。

文中除了精彩的描绘宇宙,高维文明,未来的世界,主要故事情节,还描绘了不少小人物,看到享受着威慑时代的`和平而盲目自负的女性化的现代人,对青铜时代船员,对罗辑指责起诉,见不得别人好的怒骂……觉得叶文洁对人类的失望不是没有理由,安逸让人愚昧自大,过了四个世纪大部分人仍像巨婴一样只会推卸责任,最后的毁灭是必然的。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7

我读完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故事情节。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的男孩。由于他捉弄了一只小精灵,于是尼尔斯被变得只有蚂蚁那么大的小不点,并被家里的白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场漫长而又危险的旅行。

一路上,他在各种动物的帮助下,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故事的最后尼尔斯终于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使我认识到,我们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通过读《骑鹅旅行记》,可以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明白了许多道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要和睦相处。故事中尼尔斯从一个喜欢虐待小动物的讨厌鬼慢慢变成一个可以和小动物们和平相处,继而开始帮助小动物的富有爱心的'小男孩,他和大雁互相帮助,每当有危险时,尼尔斯会挺身而出帮助大雁渡过难关;

最终,尼尔斯也在大雁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小男孩儿。我想:同学们之间也应该这样互相帮助,互相友爱,只想得到却不愿意付出的人,是不会交到好朋友的。

而且人与自然界的动物们也要和睦相处,人类和动物是平等的,人类不能因为要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就大肆捕杀动物,相反,我们应该和动物成为朋友,为动物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和平相处,让地球成为一个幸福的大家园。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尊重他人,要热心帮助别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8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在一个夏天的早晨,被一群神奇的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微小的人类。作为一个小人儿,尼尔斯骑在家里的公鹅莫顿身上,与一群大雁展开了一段惊险刺激的旅程。途中,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和人类,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并聆听了无数有趣的故事。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本书的情节。

尼尔斯是一个不守规矩,并且还异常喜欢欺负小动物的人,他们家的牲畜都很厌恶他,因为他老是搞恶作剧,有一天,一个小精灵鬼鬼祟祟的溜到他们家,不巧被尼尔斯看见,尼尔斯一把抓住小精灵,想逗它玩玩,没想到自我脸上突然一阵剧痛,然后就昏了过去……

醒来后,尼尔斯突然感到自己开始变小,周围的一切都显得巨大无比,他感到非常失落和绝望。为了逃避这种痛苦,他决定外出探索一下,并且出人意料地听懂了动物们的语言。与此同时,他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

突然,一群大雁飞过,家中的小鹅看着它们徜徉而去,心生向往。尼尔斯见状,忘记了自己已经变小,迫不及待地跑到小鹅身边,抱住它温暖的脖子。然而,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是,小鹅竟然振翅高飞,将他带入了云端。从那一刻起,尼尔斯骑着小鹅,跟随在大雁队伍后,展开了一次奇妙的迁徙之旅......

在路上,他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像邓芬、小绿黄鸭、高尔果。这些朋友都曾经帮助过他,给他讲了无数个童话故事。他在旅途中也做了很多善事,比如清理了森林里的虫害,拯救了小绿黄鸭,阻止了人们抽干湖水来开垦农田。尼尔斯从一个懒散无知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乐于助人、热爱小动物、关心他人的人。或许小精灵们正是希望通过这次旅行让他重塑自己、重新做人。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要关爱小动物,它们拥有自己的语言和生命。珍惜生命、乐于助人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品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别人的喜爱和获得大家的关注。

《三体》读后感篇9

感觉看一遍不足以评价这部书。先简单留下个痕迹,等回头再看完一遍后,再来细细评价。

首先,这里面有很多专业术语,但是我都快进过去了,关注更多的是故事本身很里面一些让人沉默深思的人性。

当末日来临的时候,如果人们知道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厄运,而且是所有人无一幸免的时候,知道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的时候,会更坦然。但是,当知道会有例外的时候,会不惜牺牲一切去让自己成为那个例外,如果自己成为不了那个例外,宁愿毁掉那个例外,一起走向末日。包括那次末日战役事件,大移民事件,还有误发警报导致的慌乱时间,总让人唏嘘。

遗忘在时间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时间,是最狠的东西。几百几千万年,无数个光年,相比人短暂有限的一生,宇宙是永恒的.。但是一切都有尽头,只是早晚而已。宇宙中的文明,也存在着,消亡着,无法评价哪一个最棒或者最封闭,一如长老对歌者所说的那样,总有比你快的,也总有比你慢的。

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是由一个个如我们一样渺小如原子的人还有各种存在的动植物,细菌,病毒,一点点影响,改造成如今的这个样子的。但或许我们的一点点改变,微不足道,但是只要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我们就愿意去尝试。

读后感的作文篇10

读完这本书后我十分感动,笑猫为了自己的妻子虎皮猫的耳朵去蓝山冒这样的险,虽然草被兔子吃了,十分可惜,但因他的坚定毅志,最终将妻子耳朵治好。也让我知道了世界上只要你肯努力,再难的'事你也可以成功。

《长安的荔枝》读后感篇11

《长安的荔枝》是马伯庸先生的新作,它的篇幅不算很长但却给我了一种十分新奇的体验——用一个九品下的小官的视角来看“一骑红尘妃子笑,有人知是荔枝来”。

主人公是负责送荔枝的荔枝使——李善德。他因为上级的阳谋而接到了一个任务:要在贵妃诞日之前,从岭南运来新鲜荔枝。荔枝“一日色变,两日香变,三日味变”。而岭南距长安五千余里,山水迢迢。李善德在接到任务后消极过,崩溃过,甚至想过与深爱的妻子和离让她和女儿不要受自己任务失败的牵连。但在好友杜甫的鼓励下,他决定为了家人,放手一搏。

李善德的梦想是在长安城内买一间房子,让家人安定下来,更幸福地生活。这个梦想并不崇高,十分朴素,但却是支撑他的最大动力,让一个普通人展现了他不可思议的毅力和意志力。尽管在瓮装腊封,隔水隔冰和许多不同的路线运输皆失败后,他都没有放弃。这个为了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梦想让他平凡的身躯爆发出巨大的.能量,令他完成了这个不可能的任务。

李善德坚毅、执着的身影通过作者极具穿透力的笔触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里。他要豁出命来守护他所珍视的东西。这个梦想,这种精神带给他的冲破一切阻滞的闯劲让我看到了梦想对一个人巨大的影响,也令我惊叹梦想的巨大力量。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要有一个梦想,它会让你不畏艰难险阻,披荆斩棘,闪耀出生命中最亮眼的光芒!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12

妈妈带回了一本世界名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了起来。才看了几个章节,我就被吸引住了。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由于捉弄小精灵,被变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他心灰意冷来到了牛圈,意外的发现自已可以听懂动物的语言,可马上就遭到了牛、鸡、猫……等动物的反击,因为他曾经欺负过他们,只有白鹅莫顿肯搭理他。这时,有一群大雁飞过,大白鹅莫顿准备和大雁一起去旅行,尼尔斯趁机骑上了白鹅莫顿的背,与大雁们交上了朋友,长途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一天夜晚,大雁群遇到了死敌————狐狸斯密尔的偷袭,尼尔斯看到了,为了给大雁群解围,自已却被捉住了,后来他又在大雁的.帮助下,安全逃脱。

读到这里,我看到磨练使尼尔斯从原来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开始真诚地对别人,帮助别人。

在接下来的旅行中,尼尔斯在小卡尔斯岛帮一群羊突围;帮奥茨找爸爸;帮老鹰高尔果从笼子里逃出来。还有一次,尼尔斯在商场上见到狐狸斯密尔被关在笼子里,尼尔斯思考了一会儿,掏出了小刀,把笼子打开了,从此,狐狸再也没有袭击他们。

读到这里,我又看到了尼尔斯的进步,磨炼使他变得勇敢,懂得了宽容。在旅途中,尼尔斯结识了新朋友,也遇到了凶恶阴险的敌人,一次次的磨练,使尼尔斯最终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是磨练,让尼尔斯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是磨练,让尼尔斯明白了世间的道理;是磨练,促进了他的成长!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13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城南旧事》,读后我感触很深。

这本书里有,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

当读到主人公英子在冬阳下看骆驼咀嚼食物的情景,自己的嘴也不由得动了起来的时候。我体会到了:英子童年时的样子,也看到了童年的天真与幼稚。英子还想把骆驼的毛给剪整齐了。好天真的'想法。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继续往下看。可是却让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与和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母女相认,就在她们母女去找妞儿的爸爸时,却被火车给撞了,可怜的母女,没有一个人活了下来……我的眼泪滴在了这页书上面。我在替他们惋惜。

英子的爸爸也因肺病去世了,家里就英子最大。这年英子12岁。这天也正是英子毕业的那天。她在心里默念: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英子要承担起照顾家人的重任。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英子12岁了,我们也12岁了。英子要撑起这个家,我们在这个家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我们在爸爸心里是个宝,英子失去了爸爸,看了这样的描述,我们还会气我们的爸爸妈妈吗?

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而英子童年的道路却是坎坷的,我们要珍惜童年,珍惜时间!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年的可贵,时间流逝的快。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

再见,童年!

读后感的作文篇14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汤苏兰阿姨写的《笨狼的学校生活》这本书。

文中的狼其实并不笨,他是一只善良可爱又乐于助人的小狼,和他的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在森林镇上。镇上的.鹅太太办了一所学校,小动物都来这上学。鹅太太不仅担任校长,还教小动物们音乐和舞蹈。

一天音乐课上,棕小熊忘带了音乐书,笨狼想也没想就把书借给了棕小熊,自己和聪明兔共用一本书。可是棕小熊却在笨狼的书上写了自己的名字,笨狼要他还书时,他还向鹅太太哭诉说笨狼欺负他。得逞了的棕小熊向大家炫耀他现在有两本音乐书,他还要有两本算术书,两本英语书.....要大家都小心点。胆小的小白母鸡吓得哭起来,笨狼不愿意看见女同学哭,把书包里的书全倒给棕小熊,说:“你抢我的书吧,我的书都归你了,好不好?你不要抢其他同学的书了!”

在我们班上也有许多向笨狼一样善良又乐于助人的同学。有时候上学我忘带水彩笔,课外书之类的,总有同学主动借给我。就

在上个星期五,老师说天热可以不戴红领巾,戴校徽。可是那天我又没带钱,真着急呢,诸雅雯见状就将自己多余的两元钱借给了我。

我以后也要向他们一样,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一定尽力去帮助他们,做个有爱心又善良的孩子。

读《干将莫邪》有感篇15

《干将莫邪》是一个流传千古的神话故事,讲述了春秋战国时期一对铸剑师夫妇干将和莫邪为楚王铸剑的故事。这个故事不仅描绘了夫妻二人的坚韧和智慧,还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残酷。

故事背景和主要情节

故事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楚王要求干将和莫邪为他铸造一把独一无二的宝剑。夫妇二人历经艰辛,最终铸成了两把宝剑,但因为楚王的猜忌和暴虐,干将被杀。莫邪生下一个儿子,取名赤,赤长大后得知真相,按照父亲的遗言,最终为父亲报了仇。

人物形象分析

干将:他是一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铸剑师。尽管知道前去交剑会面临生命危险,但他为了家庭的责任和承诺,毅然前往。他的智慧和勇气令人敬佩4。

莫邪:她温柔贤惠,对丈夫无微不至的照顾,并且在丈夫被杀后,独自抚养孩子,教育他复仇。她的坚韧和母爱令人动容。

楚王:他是一个残暴且多疑的统治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最终失去了人才和民心。他的行为揭示了权力的腐败和人性的阴暗面。

主题思想

故事通过干将和莫邪的悲剧命运,揭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干将的.牺牲和赤的复仇,象征着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同时,故事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残酷现实和人性的复杂。

启示与感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正义和善良虽然常常面临挑战,但最终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干将的牺牲精神和对家庭的责任感,莫邪的坚韧和母爱,以及赤的复仇,都给我们深刻的启示: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坚持正义和善良是最重要的。同时,故事也警示我们,权力的滥用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通过阅读《干将莫邪》,我们不仅能感受到古代人民的智慧和勇气,还能深刻理解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以及在困境中坚持正义的重要性。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16

“美好的童年,淡淡的乡愁”,每当听到这句话,我总会想起《城南旧事》这本书。这本书是作者根据自己儿时居住过的老北京城南而写下的回忆录。通过主人公英子童稚的双眼,展现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

这本书像一幅童年的风景画,很多童年的生活细节都被作者描述的栩栩如生,趣味盎然。老洋槐上的“吊鬼子”,西厢房里的小油鸡,草丛里的小皮球,厚厚的能直立起来的.小棉裤……这些都是作者内心深处的记忆,那美好,心酸又难忘的童年回忆慰藉了她的心,成为了她一生最贵的财富。

书中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英子不仅帮助她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此刻,我为英子感到骄傲!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净的心。

我马上就要读六年级了,即将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下一个阶段。回想起我的童年生活,既不用操心家务,也不用为生活发愁。我小时候没有遇到过的事,英子遇到了;我小时候没有经历过的事,英子经历了。正因为英子童年遇见的这些事,才让她在后来的人生中变得坚强。再回头看看童年,也许英子会很感激童年的种种经历,让她变成生活中的“强者”。

童年,一个多美好的词啊!可是它却是短暂的,英子的童年过去了,我们的童年也终会过去。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不会像英子那个年代,与朋友分开就联系不上。但是我们还是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珍惜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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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和的阳光照耀大地,大地上的生物仿佛是太阳的儿女,太阳细心地呵护着它的儿女们,让它的每一个儿女都受到阳光的照耀,在阳光下变得生机盎然。

一个娇弱的生命在我们不经意间悄悄地诞生了,那是一朵花的幼苗,在充满母爱的阳光下迫不及待地探出了头,急切地想要感受母爱的力量。

这颗幼苗显露出它那嫩绿娇小的身姿,让人看了有想要呵护它,保护它的冲动。它的周围都是翠绿的小草,陪伴它成长。

阳光逐渐变得强烈起来,幼苗周围的小草、小草旁边的大树,耐不住热,都变得懒洋洋的。风轻轻地吹着,小草和树上的枝叶也随着风吹的方向来回摇晃着。只有这棵幼苗对这强烈的阳光无所畏惧,射向幼苗的光反射回来,像一面翠绿的镜子,显得更加有活力。

几天过去了,这棵幼苗长出了花骨朵,呈淡粉色,它娇小的身躯在草丛里显得更加突出。含苞待放的它好像立刻就会绽放,它急切地想用自己最好的一面来和世界打招呼。

终于,它绽放了。它绽放出诱人的花朵,它绽放出令人羡慕不已的娇艳。它绽放出了自己独有的色彩。

这是生命之花。这是原来那娇弱的幼苗对自己未来命运的期盼和渴望。

偏偏在它最欢喜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许多来游玩的人不懂得“怜香惜玉”。一只沉重的脚瞬间就踩在了这朵让人怜悯的花上,枝条折断了,仿佛能听到“咔嚓”的声音。也许它的内心,就像被炸弹炸了的似的,它企盼已久的未来,就这么消失了。娇艳的花朵躺在地上,上面沾满了尘土,仿佛遮盖住它的,是一片令人恐惧的黑暗。它失去了以前的光彩,不再光彩夺目,也不再令人赞叹,而令人可悲、惋惜。

它仿佛在哭泣,它不甘心自己渴望的未来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它正幻想着的未来却化为泡沫,怎么抓也抓不住。为什么它等待已久的事情会被破坏?为什么它想做的事只有短暂的、不到一天的时间?旁边的大树嘲笑它,说它太自大了,而小草们都为它感到悲哀。那片草地没有了它的存在,显得毫无生机。它的内心已是遍体鳞伤,无法救治。它伤心地哭泣着。

它那幼小的心灵变得强大起来,它在向世界呐喊,呼唤着每个被践踏了的生命。

黑夜缝合了昨日的伤疼,黎明带来了新的希望。春雨悄悄拭去它脸上的污渍,春风轻轻扶起它的手臂。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它渐渐苏醒过来。枯萎的叶片慢慢地伸展、蓬勃生长,凋零的花朵再次绽放出芬芳的笑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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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父与子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地震中父与子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文字是很具有感染力的,在一篇真情展露无遗文字里,再加上了自己的一点想象,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讲述的是1994年美国洛杉机发生大地震后,一位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抱着坚定的信念,不顾劝阻,历经艰辛,救出自己的儿子以及同学的故事。

当我读到“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你在一起。”心里感触很深。正因为这句诺言,才使父亲有了坚定的信念,用双手进行了长时间的挖掘。就算一天半没吃、没喝、没睡,到处都是血迹,父亲也丝毫没有放弃。也正因为这句诺言,才使儿子与父亲的信念同样坚定,儿子在瓦砾下忍住了因缺水、缺食带来的折磨,顽强地活了下来。

尤其是在被父亲发现后,他又做出惊人之举,那就是让同学们先出去。

“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读到这里,我不禁热泪盈眶,父亲挖掘了38小时,儿子等待了38小时,他们用共同的信念创造了生命的奇迹。信念,虽然在生活中看不见、摸不着,但在关键时刻却能发挥巨大作用,这是我以前没有想到的。

如果我们在学习上有坚定的信念,一定会得到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从前,我在学习上遇到不懂的问题时,连想都不想,直接跑去问妈妈,久而久之,养成了不爱思考的坏毛病。自从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面对困难,要有坚定的信念,不能轻易放弃。有一次,我遇到一道难题,不知从何入手,一生气便把本子放到一旁。这时,我想起了父亲在其他家长绝望地离开后苦苦挖掘的身影,于是我重新拿起本子,仔细分析,不一会儿,就解出了这道题。学习如此,生活也是这样,如果每个人都有坚定的信念,又不轻言放弃,那还有什么克服不了的难题。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17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著作。这本书从小英子的视角来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同时字里行间也将老北京城的风光展露无遗。全书语言自然生动,在忧伤的氛围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这本书用娓娓道来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关于小英子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有很多,比如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她们都和主人公英子有着深厚的情感,成为她生活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人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一开始,我还担心英子和她做朋友会不会被她伤害;后来,当英子无意中发现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我又由衷地为她们感到高兴。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终于回来了,她们母女俩终于要重逢了!这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可是命运似乎又和她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那个雨夜,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她们永远消失在了英子的世界里。秀贞的悲剧正是那个时代封建思想意识的缩影。

英子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用关爱温暖了周围的人们,她的勇敢和乐于助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生活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让人回味无穷。缓缓的流水、慢慢的驼队、消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的童年时光!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18

城南,在林海音笔下的哪个年代的城南,每个人不同的命运和饱经沧桑的人生,都在她童真的语言中惟妙惟肖地体现出来。看似平凡的人、事、物,却都在经历着命运的轮回,以及他们对世界的不同的看法。

童年对于英子来说是美好而又离奇的,她用平淡的文字娓娓动人地叙述了主人公具有代表性的命运。可怜的秀贞,拥有一段不完整的恋情,与思康有了小桂子。可他一去不复返,私生子被扔到齐化门。那时的她成为了人们眼中的“疯子”,但她坚忍不拔。可当她在英子帮助下找到小桂子时,刚刚重逢的母女俩,为逃离现实生活,寻找共同梦寐以求的'亲人,竟双双消逝在了火车轮下……还有敢于追求幸福、面对挫折乐观向上的兰姨娘;隐忍、坚强,质朴善良的宋妈,在悉心照料了英子家四年后,却失去了一切。儿子早早夭折,女儿竟被狠心的丈夫卖了,她是那个时代命运的悲剧者。

整本书从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惠安馆写到马路边的小酒铺、卖报的孩子……无处不浸透着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而这些在林海音的笔下仿佛更加真实了。她写出了自己对童年的憧憬和祝愿,其实巴扎尔克说的很有道理:童年原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朦朦胧胧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而善良的,就同所有孩子一样,被大人们称作不懂事的小孩,也许在某些时候也是最机灵的,也许人情世故她并不懂得很多,但她有时也许是最看得清是非的人。正如《兰姨娘》一文中,英子瞧见爸爸与兰姨娘闹“朱砂手”一事,竟也想出了巧妙的方法拉拢了德先叔与兰姨娘的关系,最终解除了家庭的危机。

合上书,最后一页写着:纯真善良的美丽童年,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珍藏、去品味。紧随英子的脚步,我陪伴着她,回味起了她那五味杂陈又丰富多彩的童年。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19

这个寒假,我认真阅读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收获颇丰。

书中讲的是一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小男孩的故事。他是一个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的男孩。有一次他捉弄了一个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因为害怕自己家的雄鹅飞走,所以抱住了鹅脖子,不料被雄鹅带上天空。自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一群大雁经历了一次长途旅行。通过这次旅行,尼尔斯增长了许多知识,也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有良好的.品德。我也认识到要成为成功的人,不仅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渴求,还要善于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我跟随尼尔斯的漫游,饱览了瑞典的锦绣河山,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历史、地理这两科学起来是比较乏味,但这本书却告诉了我学习的技巧,那就是结合实际的山川河流、地形地貌去学,才能发现他的奥妙和趣味,才能不知不觉地把丰富而宝贵的历史知识、地理知识学到脑海。我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也要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像老师布置我们阅读,我不是读一遍就算了,我还做批注,写读后感,还有做读书手抄报。这样,我就能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

这本书还大量采取拟人的写法,并且把幻想同真实交织在一起,使整本书有了动感,有了情节,生动浪漫。读完这本书,我受到很大的教育,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品读。

《长安的荔枝》读后感篇20

前两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叫《长安的荔枝》的小说,它的作者是马伯庸。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上林属的小官李善长接到了一个任务:在六月一日贵妃诞辰前将新鲜荔枝从岭南运送到长安。可岭南距离长安有五六百千米,等荔枝送到长安早已腐烂。他明知有很大机率完不成,但为了妻女还是接下了这艰巨的任务。面对重重困难他绞尽脑汁地想出应对方法,最终成功在贵妃诞辰那日送上了新鲜荔枝。书中李善长说的一句话让我感悟颇深,“即使完不成,我也想知道我能坚持到哪一步。”

是啊,我们的人生就像李善长将荔枝从岭南运回长安,一路上哪有什么一帆风顺,可面对困难我们还是要去试一试,毕竟谁也不知道我们会坚持到哪一步,只有你勇于尝试才能知道成功与否。而书中李善长的精神品质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勇于面对困难,坚持不懈,甚至有些较真。

在发现黄草村的驿站发生逃驿事件后,回到长安第一件事是就是冒着被杀的.风险找到在幕后推波助澜的杨国公,当面对峙事件发生的原因,无论杨国公如何岔开话题李善长都只想得到一个回答,而这正是我们所需要,所学习的精神品质。

《长安的荔枝》读后感篇21

一骑红尘妃子笑,“有”人知是荔枝来。

晚饭后坐下来几乎没动,一气呵成看完这本古装版职场小说,酣畅淋漓,太过瘾!

作者构思精巧、文笔幽默、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小说虽然写的是古代的故事,但又那么真实,文笔直击人的内心,洞察人性,让我们联想到每天身处的职场斗争,真的是读每一行字都是在读自己。

故事其实很简单:忠厚老实、卑躬屈膝的九品芝麻官李善德被坑着派去岭南,为皇帝采办新鲜荔枝。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差事,新鲜荔枝,一日色变,两日香变,三日味变,岭南到长安,四千余里,山水迢迢,靠马托运,怎么可能呢?但,退无可退,为了家人,只能拼死一搏。“就算失败,我也想知道自己倒在距离终点多远的地方。”

李善德没时间感叹命运,立即行动,他到达岭南,用五府通行符牒换取胡商苏谅的人力财力合作,买马备骑手,兵分四路实践转运荔枝的差事,结果四路均在第四第五日时,鲜荔枝变味流水,宣告失败。怎么办呢?他没有泄气,苦思冥想,彻夜不眠,用“分枝植瓮之法”和“盐洗隔水之法”缩短到十一天时间,通过朋友韩洄的'适时点拨,争取到杨国忠的助力,虽然经历了各种意料之外的麻烦,一波三折,呕心沥血,最终还是达成目的。

当你想要做成一件事,全世界都会来帮你,果不然。当然,“做成”也和他本人的品格有关,他不会逢迎讨好,趋炎附势,反倒老实木讷,脚踏实地,顽强拼搏、善良有悟性、肯闯有干劲。没被当人看待过的奴才林邑奴,李善德却给他敬酒,后来李善德在惹上杀身之祸时,林邑奴为报恩不惜生命跑来警示。这完美诠释了: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

过去的职场也是这样:阿谀奉承、暗中算计、勾心斗角……常年谨小慎微,只是一次的不经意,便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比如李善德被设局接下烫手山芋;比如他带着最后一口气回到长安,运送方案差点被同事窃取……

他依足规则,却处处碰壁,在拿到杨国忠的银牌后,一路畅行无阻,委屈逆转,招福寺免了他的两百贯房契、岭南经略府态度从敷衍到奉承……让他体会到权势力量的巨大。果然,“流程那种东西,是弱者才要遵循的规矩。”

本书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古代职场的潜规则,也让我们了解了“妃子笑”的由来和代价,帝王为博红颜一笑的荒诞和舍得,真让人唏嘘不已。

最后,李善德因愤恨运送荔枝所带来的劳命伤财,这些钱还要从平民百姓身上收取,一口果肉却是百姓的血泪。他直言不讳,字字珠玑的谏言得罪了卫国公,最终被流放岭南,但他对得起职责,对得起家人。他才是有大爱精神、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敢于拼搏、遵从内心、敢于做自己的英雄小人物。岭南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如履薄冰,只有田园闲适和天伦之乐,荔枝现摘鲜吃,何不快哉。

读后感的作文篇22

《最后的獒王》是一本让人为之震撼,感动的书,它讲述了藏獒的快乐与悲伤和侮辱,爱和憎。

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藏獒,他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驱赶敌人,保护人民,在人民的心中,它们是自己忠诚的伙伴。七个上阿妈的孩子闯入了西结古草原,受到了当地人民的驱逐和迫害,藏獒冈日森格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跟西结古草原上的藏獒群决斗。父亲对藏獒一片钟爱,每当有一只藏獒受伤了,他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助它。巴俄秋珠很痛恨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意识,他与自己的藏獒不断寻找它们,想砍掉他们的`一只手,驱逐出西结古草原,但是,在父亲和冈日森格的努力下,最终救出了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还他们自由,而冈日森格也打败了仇恨之獒——饮血王,并且成了敖王,成为人们心幕中的三神。

面对藏獒,就像面对赤胆英雄,英勇无畏。它们那么的忠诚,那么的讲究公平斗争,那么的情感炽热……它们身上发出来的团结和勇气让人感叹万分。是啊,我们应该尊敬他们,保护他们,要不是人类无度的介入和谐的大自然,那些藏獒就不会如此惨烈的牺牲。

这些藏獒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我们做事半途而废,而他们呢?坚持,永不放弃,我们遇到的难事不是放弃,就是发挥不出自己内在的勇气,它们却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性命安危来面对……是啊!藏獒们就是这样,我们有许多东西都不及藏獒,我们何不妨去学习它们,让自己更加坚强,拥有更多的勇气。

藏獒们,你们是了不起的大英雄,你们让我学到了如何勇敢的面对生活,然我们更加坚强,成为一名永不放弃的人民。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2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

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

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绚丽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当我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最后一句话时,不禁为尼尔斯这个小精灵感到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而兴奋不已。这位小主人公从一个不爱读书、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一位温柔善良.乐于助人的少年不能不让作为教师的我们深感欣慰。尼尔斯这些优良品德的养成富有传奇色彩,是友谊让他长大了。我想友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当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力帮助他,为他排忧解难;当我们快乐时,要和朋友一起分享,这样就会使我们的快乐加倍。

看着这本书,眼前便会浮现出一个个熟悉的面孔:爱捉弄同学的贺锦涛,爱告状的贺子珅,淘气的张福辉,一看到书就发愁的唐家云……在他们身上有无数个相同的细胞,让人有时欢喜有时忧,但无疑他们都是善良的孩子,在无拘无束地挥洒自己张扬的个性。

我想如果开学后把这本书推荐给他们看,他们一定会喜欢的,或许会收到意外的收获也未可知哦!

《长安的荔枝》读后感篇24

窗外,夕阳的金光斜射在茶几上,几颗荔枝也披上了金纱。阵阵清香,也在屋中弥漫开来。我想,古时候运到长安城(现陕西西安)的荔枝也是如此吧。

《长安的荔枝》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天宝十四年,长安城上林署的一个九品小官李善德突然接到一个任务,从距长安5000余里的岭南运送鲜荔枝到长安城中。荔枝“一日色变,两日香变,三日味变”,绝望的李善德想与家人分离,让他们不遭受杀身之祸,杜甫却鼓励他去试试。虽然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为了家人,李善德决心放手一搏。于是,他前往岭南,研究如何在期限内将荔枝运往长安。李善德在岭南反复进行试验,然后带上大批人马前往长安。最终,两坛鲜荔枝按时到达长安。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纵使渺小,只要我们敢于飞翔,便有机会一睹千里风光。在人生这场比赛中,强者不一定会赢,弱者也不一定会输,只有无惧者,才能成为真正的赢家。正如《长安的荔枝》中,长途运送鲜荔枝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李善德放手一搏,由此发现一片新天地,赢得了一个新世界。

生活中,我们亦当如此——不必抱怨自己渺小,更不必在强者面前退却。人生并非一帆风顺,而是一个克服恐惧的过程。无畏者领先,恐惧者居后。无惧是时代的标志,是所有人拼搏的理由。

正如《长安的荔枝》中所说,“就算失败,我也想知道,自己倒在距离终点多远的地方。”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25

失去的不会再回来,但心中仍要充满光。——题记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每个人童年必读的一本名著吧。《城南旧事》是作家林海音所著,本书里面有一个童年。随着那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作者的童年也结束了。我一开始其实并不懂这句话,我的童年结束后也懂了,你失去那个最爱你的人,也要成为那些需要你爱的人的大人了。

在作者的童年里,作者遇见过许多爱着自己的人,后来他们全部从作者身边离开了。作者的童年可以说是个悲剧,又不是个悲剧。作者接受了爱,也失去了爱。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口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那些人都离去了,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落了》,作者亲爱的爸爸也去了。作者的童年结束了,那时候作者13岁,开始负起了不是小孩子所该负的'一切。作者曾经爱好一切,如今一切都结束了,但一切都又没有结束。

很喜欢书中的这样一句话“金红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上升起来的,还是从蓝色的天空上升起来的呢?”在英子幼小而纯洁的内心里,没有对错之分。当人们只知道一个小偷的可恨,不知道小偷为何要走上全然犯罪的道路时,只有英子愿意去听一个小偷的故事,愿意帮助小偷定下一起去看海的约定。

成长往往会伴随着数不尽的烦恼,我们会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后发现,我们的童年天真已经褪去,多了一份对未来的憧憬,多了一份对未来的责任。对于英子来说,是父亲去世后,可对于我来说,不知是哪个傍晚和黄昏,经历了多少悲欢离合,才褪去了稚气。

窗外的流星飞逝,亦如时光无法停留。

《三体》读后感篇26

科幻可以丰富人们的想象力,也能让人们了解到这个国家的乐观、开放。而刘慈欣的《三体》三部曲,更是中国科幻史上的里程碑,许多人因为这部书,开始读科幻,这也是世界科幻史上不容小觑的一部书,书里的每个场景,都能让人深深地震撼。

三体里令我印象深刻,记忆犹新的场景,例如,汪淼进入三体游戏时,“秦始皇”所做人体计算器,那些人排着整齐的方阵,一个命令,他们就举起手中的牌子,速度竟堪比普通的计算器,练就这样的人,难度等同于当时秦国的.虎狼之军。还有“古筝行动”,那艘巨大的豪华游轮,里面载着的并不是富豪,而是一群背叛地球的三体组织。人们为拦截这座游轮提出了古筝行动,古筝声音温和又婉转,但古筝行动是那么残酷,只要踏上这艘船,场面都是惨不忍睹,在水滴攻击人类舰队时,人类自认为自己的舰队所向披靡时,却没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三体人仅凭一个小小的水滴,就把人类舰队打得七零八落......

三体所描绘的一切,危险而又美丽,正吸引着读者们去探索,去研究。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篇27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调皮男孩子,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骑在白鹅莫顿身上,与大雁一起旅行,经历了种种困难之后,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关爱动物,关心他人的好孩子!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大雁阿卡,他是个关心集体的队长,还十分聪明,每当狡猾的斯密尔想出诡计时,都被他和尼尔斯一一识破。

读过这本书,我不禁自我检讨起来:之前的我,和尼尔斯一样,也曾经是个喜欢捉弄小动物的孩子,总是害得小动物们一见到我,就跑得远远的……现在,我要向书中那位成长后的尼尔斯学习,树立起保护环境的意识,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不驱赶它们,也不残杀它们。

假如这个世界上没有其他动物,那又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鲜花怒放,却没有蜜蜂来授粉、酝酿蜂蜜;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翩翩起舞的蝴蝶和提着灯笼的萤火虫了;在各个国家,再也看不见五彩斑斓的飞禽走兽了。

人对动物要友好,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负弱小,体现的是残暴,只有和睦相处,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美好!《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

我去书店买书时,偶然看到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时,我就在想,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还去旅行,好神奇啊,于是,我就迫不及待的吧它买回家来读,想看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因为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并且捉弄小精灵而被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到了春天,尼尔斯家的鹅要与大雁们一起飞向南方,尼尔斯也跟去了,他被皮地骑在鹅背上。一路上,出现了许多困难,尼尔斯都帮助了大家,由于他乐于助人,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坏孩子变成了好孩子,回到了父母身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人就像一粒种子一样,要长成参天大树,就必须经历风雨,来磨练自己。人可以因为一件事变坏,更可以变好,所以事情都有两面性,如果想变好,那么就要选择困难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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