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感悟(收集4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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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的大拇指读后感篇1

前不久,我在一本书看到了一篇文章《沉睡的大拇指》。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在美国,一个普通的家庭,一个小男孩了。父母也为他起好了名字——小亮。可是,在小亮右手小拇指的旁边,却长出了第六指。医生说,得等到小亮七岁时,才能做切除第六指的手术。

小亮上幼儿园时,其他小朋友看见小亮比其他们多了一个手指,都来嘲笑他。小亮回家问爷爷:“爷爷,我为什么跟你们不一样啊?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说我是怪物。”爷爷听了,悄悄背过身,把自己右手大拇指压在掌心,然后转过来,对小亮说:“小亮,你不是怪物,你多出来的手指是为爷爷长的.呀!不信,你看。”爷爷把自己右手和小亮的右手合起来:不多不少,刚好十个手指。小亮很高兴,因为他认为自己能为爷爷长一个手指是一种光荣。第二天,他跟幼儿园的小朋友讲了这件事。从此,大家再也不嘲笑他,反而很崇拜他。

等到小亮七岁时,他却不愿意切除第六个小指头了:“我不要切除小指头,这是爷爷的手指,除非爷爷的大拇指能醒来。”于是,爷爷便把自己的右手缠上纱布,跟小亮说自己的大拇指动了手术,很快就能醒来。小亮开心地去做了手术。可是,爷爷的大拇指却再也伸不直了……

是啊!无声的呵护有时候比有声的关爱更动人!

七色花读后感篇2

今天,我在学校听了《七色花》的`故事,这个故事中珍妮的愿望全部实现,可是只有一个愿望是有用的。

如果我有一朵七色花,我想要实现七个愿望,飞吧飞吧,飞到东来飞到西,请你立刻听我话,让我的朋友越来越多;飞吧飞吧,飞到东来飞到西,请你立刻听我话,让我长大环游地球;飞吧飞吧,飞到东来飞到西,请你立刻听我话,让我现在能吃到许多冰淇淋;飞吧飞吧,飞到东来飞到西,请你立刻听我话,让我一直身体健康。

飞吧飞吧,飞到东来飞到西,请你立刻听我话,让我的爸爸、妈妈工作顺利;飞吧飞吧,飞到东来飞到西,请你立刻听我话,让中国科学更兴旺;

飞吧飞吧,飞到东来飞到西,请你立刻听我话,让科学家创造一个光速飞船。

孔乙己感悟篇3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孔乙己》读后感篇4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小说中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度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明白多少人为了四书五经竭尽一生才能,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尽折腰,又有多少人因科举制度被抹杀。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又有着特殊的经历,他一生都在追求科举,却又受着科举制度的迫害。他穷困潦倒,被人当作笑料,在封建压迫和“吃人”的社会下,或许“死”是他最好的解脱。

文章多次对孔乙己着重描写,如“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描绘出一个穷困不得志、懒惰又爱面子的孔乙己形象,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也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孔乙己满口“之乎者也”,将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下文中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情节又让我们看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这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心灵被封建文化所扭化,变得不堪的事实。

这篇不到3000字的.文章,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孔乙己这样一个悲剧形象,他的一生悲剧和全部心态也让我们看到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没有人同情他,也没有人帮助他,只有哄笑取乐包围他,活着无人关心,死了无人过问,犹如一个匆匆过客,死了不带走一丝留恋。

由此也想起了一些生活感悟,尊敬老人、奉献爱心,应是每个人的高尚品德;乐于助人、互助友爱,应是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是每个人亮丽的风景线。生活在如今社会的我们,跟他们相比,我们是多幸运,生活的多幸福。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要谨记这些教训,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篇5

当我第一次阅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时,就对爱丽丝产生了佩服之情。

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漫游兔子洞的故事,书里有长下巴的`公爵夫人、在三月疯狂的三月兔、红桃女王的槌球游戏和她忠诚的手下黑桃杰克、比爱丽丝还大的毛毛虫……

爱丽丝的姐姐在大树下看书,那本书里既没有插图,也没有对话,爱丽丝不想在这儿待着了,她想编一个花环,可是想到还要去摘花,她又懒得动了。突然,一只兔子匆匆走过,那竟然是只会说话的兔子,背心口袋里还揣了只怀表。爱丽丝非常好奇,她跳起来,来了精神。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当我合上这本书后,爱丽丝的种种奇遇还会在我脑海里一遍一遍地回放着。她的这些奇遇太让人感到惊奇和新奇了。每当看到紧张处,都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替她捏一把汗,当化险为夷时又会为她高兴。

我喜欢这本书,我也会在今后的学习中做一个爱思考,有礼貌,遇事勇敢不慌张的“爱丽丝”。

孔乙己感悟篇6

《孔乙己》是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中,当时就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周末和佳洲同学一起读了这篇小说,我有有了新的感受。

文中,鲁迅先生把社会浓缩到小小的咸亨酒店之中,通过孔乙己这一封建科举制度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牺牲品的悲剧形象,揭示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人们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病态和腐朽。

这次读这篇小说,我的感受是《孔乙己》不仅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对现在的社会也是有普遍性意义的。当今社会,资讯高度发达,许多负面信息让青少年过早地体会事态,影响他们“三观”的形成。

多年以后,他们难免会分化为“长衫主顾”、“短衫主顾”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难免就会有人象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孔乙己这一悲剧形象代表了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这在任何一个社会背景下都会存在的。

所以,离开封建文化教育的'框框来读《孔乙己》更能感受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也说明了当今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鲁迅先生用这有语病的句子做为文章的结尾,我想他的用意也是再于此吧。

故乡读后感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威尔逊。罗尔斯写下的世界著名小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攒了两年的钱买下两只猎犬,公的取名老丹,母的取名小安,并把他们训练成优秀的捕浣熊猎犬,获得捕浣熊比赛冠军后,不幸被山狮攻击,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受了重伤,老丹不幸去世后,小安很难过,开始绝食,用最后的力量来到老丹的坟墓,但终究还是永远闭上了那双有善的灰色眼睛,被上帝派来的天使就这样被收回了。他们的墓前永远留着神圣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两只可爱的.猎犬,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么强的毅力,太让人惊讶了!而我呢?每当碰到难题时,我总是退缩,不去思考,从来没有坚持过,读了文章,我感到十分愧疚,而且每当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我总会问爸爸妈妈,让他们买,虽然我也想过自己攒钱买东西,但攒了三四天就放弃了,而文中的比利呢?他却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实在是太令人内疚了!

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两只猎犬,比利更是吃尽了苦头,甚至用两天两夜来砍树,把浣熊赶下来,他的一诺千金,更是让我敬佩。而我每当大型考试,我就会对父母说考的好,怎么怎么样?考不好怎么怎么样?但是考得好时,父母会给我奖励,而,考不好时我不会有惩罚,每当考的好得到奖励时,我总会觉得理所当然,而考不好时也早就把那些自己定的惩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想:如果我早点读这本书,我就会早点明白,只要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虽然为了救比利,老丹和小安永远倒下了,但他们的墓前长出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红色羊齿草!他们的精神留在了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

七色花读后感篇8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七色花》,读了之后,这篇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被文中神奇的七色花和善良的小姑娘乐于助人的精神所吸引。

这个故事主要描写了有个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叫珍妮,妈妈叫她去买面包,结果面包都被小狗偷吃了,小姑娘在非常着急害怕的时候,遇到一位老婆婆,老婆婆送给她一朵神奇的七色花。七色花的'每片花瓣可以实现一个愿望,小姑娘用了六片花瓣以后,感到很浪费,没有做对别人有帮助的事情。于是她用最后一片花瓣帮助残疾的小男孩拥有了健康,获取了真正的快乐!

我很羡慕这个小姑娘有一朵七色花,假如我有一朵七色花,我会好好珍惜,绝不会随随便便地浪费,要让七色花的每一片花瓣都用得很有意义。假如我有一朵七色花,我想让旱灾的人们有水喝;假如我有一朵七色花,我想让贫困山区的小朋友们能上学;假如我有一朵七色花,我想让人们永远都不生病,每天都健康快乐,让所有人都生活在没有灾难,没有污染的世界里……

虽然现在我没有这样神奇的七色花,但是我会好好学习,长大了做一个有文化有爱心的人,用知识,用爱心去创造未来!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篇9

今天看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这本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另一部分是《爱丽丝境中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角爱丽丝在两个梦境中的冒险经历,其中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认识了一些朋友,区分了一些坏人。书里有漂亮的插图和美妙的诗句,我很喜欢。书中有很多很好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奇怪的兔子洞》。主要讲的`是:一天下午,爱丽丝看见了一只兔子,一只会说话的兔子。她跟着兔子进了一个树洞,来到一个小门前,发现了一张三条腿的桌子。穿过一扇小门后,她来到一个仙境般的花园,吃着能让她变小的食物。结果她变小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善于思考,不懈追求,富有同情心和好奇心的小女孩。我们都应该有一颗好奇的心。只有当我们有好奇心时,我们才能探索。只有敢于探索,才能知道事物的真相,才能获得知识,才能开阔视野,才能帮助自己快乐成长。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也要学习爱丽丝活泼好动、好奇心强、为人正直等优良品质,这样才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孔乙己》读后感篇10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读后感篇11

笑耶?单看孔乙己的人生境遇无不让人可怜,因为他的身份——无任何功名却也不肯摘掉读书人的头衔。因此使两个阶级都不待见他,他也融不进任何一个群体里,可怜到只得在孩子们中找认同。可算是可笑了。

喜耶?文章多次出现“笑”的剧情,孔乙己的出场也给人们带来欢笑,可这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这笑让人寒心害怕。

悲耶?“孔乙己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在其他人的心中,孔乙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他的存在只是在烦闷生活中打发无聊的笑料罢了。即便是孔乙已之后死了,所有人也都无所谓,冷漠到病态了,孔乙已渐渐在人们记忆中消失。唯一记得他的人,却是还想剥削他的掌柜。这是那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已悲惨的结局一半来自那腐烂的社会,一半来自于他自己。他本可以褪去长衫以他高大的身材,养活自己本身就不成问题,可终究败给了面子和惰性。生活在那个时代,似乎悲惨命运早已注定,但各自的命运应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若天要亡我,那就逆天而行,逆天改命。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篇12

“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提诗在上头”

看了书友王宗英的评论,直接无话。原样搬来镇镇门面:夸父死在了逐日的路上。

海子说,“击鼓之后,我们把在黑暗中跳舞的心脏叫做月亮”,这月亮破碎在了铁轨上。

只顾抬头望月的斯特里克兰,若非遇到自愿奉上六便士之人,早已是破烂阁楼里的一具腐尸。

理想是伟大的。

可以肆无忌惮地追随理想的年华是幸福的。

但是,正如安泰的力量来自大地一样,理想的存续也决乎于手中是否握有最后的六便士。理想是年轻人的专利,并不意味着成熟必将伴随理想的丧失。成熟不过是既看清了月亮与六便士之间的关系,也愿意为自己的六便士负责而已。要抬头望月,也要低头看路,否则会得颈椎病的`。

抬头者灿烂,低头者长久。人们常常喜欢把这二者对立起来,实则不然。毕竟世上还有富兰克林和曾国藩们,既长久,又热烈。至于夸父、海子和斯特里克兰们,让我敬佩,更多的是同情。

当然,他们根本不需要这种廉价的同情。正如年轻的你,可以也应该不负年华肆无忌惮地抬头望月,而完全不必顾忌周围人的目光一样……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篇13

看完很是震撼,虽说早就知道是以高更为原型,也没先去了解高更本人,从未知的角度,抱着好奇之心去了解小说主人公,在翻阅的过程中也找出与文章内容契合的高更作品细细体味,在作者描述下的他的精神世界和他的作品感受到斯特里克兰(高更)的伟大!

其结局并不让人意外,作者前期描述的对话和对斯特里克兰内心世界的揣测预示了那座海岛,星辰,大海……以及斯特里克兰悲戚而伟大的死亡。

很有感触,可以说是理想与现实的.较量,我总结是灵魂与世俗的较量。作者描述的那种无形的力量,邪魅缠身,很神秘很有力量,是一种执念,最让我感到印象深刻。

在读的过程中,精彩之处常常看其他人的评论和感悟,就像与许多人交流。有的人分析透彻有深度,有的人结合自己的生活感同身受,有的人愤愤不平,有的人同情理解,有的人观点与我达成一致,有的人的想法我不苟同……完完全全读下来,收获很多。

看的很慢,平时坐车时,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排队等候的时候……积累下来发现自己竟然能够用这些零散时间读完一本书,读完这么多字。真的是,很好啊。

《孔乙己》读后感篇14

《孔乙己》是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中,当时就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周末和佳洲同学一起读了这篇小说,我有有了新的感受。

文中,鲁迅先生把社会浓缩到小小的咸亨酒店之中,通过孔乙己这一封建科举制度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牺牲品的悲剧形象,揭示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人们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病态和腐朽。

这次读这篇小说,我的感受是《孔乙己》不仅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对现在的社会也是有普遍性意义的。当今社会,资讯高度发达,许多负面信息让青少年过早地体会事态,影响他们“三观”的形成。多年以后,他们难免会分化为“长衫主顾”、“短衫主顾”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难免就会有人象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孔乙己这一悲剧形象代表了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这在任何一个社会背景下都会存在的`。

所以,离开封建文化教育的框框来读《孔乙己》更能感受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也说明了当今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鲁迅先生用这有语病的句子做为文章的结尾,我想他的用意也是再于此吧。

《孔乙己》读后感篇15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

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

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

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

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篇16

是十年不换的长衫;是有生活能力却靠偷窃为生;是成天的好喝懒做;是只能拥有绰号的下等人物。

这是孔乙己的人生。

掌柜的卖酒掺水,欺骗穷苦人民;众人的嘲笑讥讽,麻木冷漠;有权有势之人的.凶残冷酷。

这是社会的现状。

孔乙己是当时社会一部分人的写照,是社会转型中的群体之一。他自命清高,认为自己与他人不同,有着一腔学识,却自甘于堕落。迂腐麻木的心却存有一丝善良。孔乙已不过是科举制度下一个贫困不得志的知识分子,而人性的冷漠、麻木,冷酷压倒了他最后一棵稻草。

文章看似写孔乙己的悲惨人生,却揭露了人性的丑恶,社会的腐败。一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酿出一出悲惨命运。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篇17

《月亮与六便士》的情节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主人公原是位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

毛姆在小说中深入探讨了生活和艺术两者的矛盾和相互作用。《月亮和六便士》的情节并不复杂,写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

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

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

七色花读后感篇18

我觉得珍妮最后一片花瓣用得很好。因为她帮助了别人。

她去北极不好,她太浪费了。去北极发现很冷,又回来了,她浪费了两块。

我觉得紫花瓣用得不好。本来她想玩具,发现玩具太多了。从四面八方到院子,她用橙花瓣说:不要玩具,好吗?所以她又浪费了两块。

假如我有七色花,谁做不到,我就帮她。

如果我不能做任何事情,我必须把它撕碎。

《孔乙己》读后感篇19

血,冰一样冷?“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故乡读后感篇20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

故乡读后感篇21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七色花读后感篇22

从前有一个叫珍妮的小姑娘,一位老奶奶给了珍妮一朵七色花,七色花有七片花瓣,每一片花瓣,每一片花瓣都可以完成一个愿望。

珍妮没有好好珍惜其中的六片花瓣,用它们做了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剩下最后一片,珍妮用它干嘛好呢?买蛋糕、买巧克力……珍妮左思右想。珍妮决定用最后一片花,让一个小男孩恢复健康。于是,她用最后一片花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要尽自己的能力多帮助别人,给予他人幸福,多做有意义的事情。

七色花读后感篇23

《七色花》是一篇童话故事,作者为苏联作家瓦·卡泰耶夫[又译卡达耶夫],该故事并于1948年拍成同名动画片。

有个小姑娘,叫珍妮。有一天,妈妈叫她去买面包圈,珍妮买了七个面包圈,爸爸两个,妈妈两个,一个粉红色的给小弟弟,两个带糖的给自己。珍妮提着一大串面包圈,一边走,一边念着商店招牌上的字,数着天上飞来飞去的乌鸦。

这时,一只小狗跟在珍妮后面,它偷偷地把面包圈吃了,先吃了爸爸的、妈妈的、小弟弟的`,然后吃了珍妮带糖的面包圈。珍妮觉着手里轻了,她扭头一看,哎呀,面包圈全没了,旁边一只小狗正舔着嘴呢。"你这害人的狗,小偷!"珍妮追着小狗,要打它。珍妮追呀追呀,追不上小狗,自己却迷路了,她走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她害怕了,呜呜地哭起来。忽然,不知从哪儿出来一位老婆婆,老婆婆问她为什么哭,珍妮把一切全告诉了老婆婆。老婆婆很可怜珍妮,就说:“别哭,小姑娘,我这儿有一朵‘七色花’,它什么事都能办得到,我把它送给你,它会帮助你的。”

那朵七色花,有七片花瓣,黄、红、蓝、绿、橙、紫、青,一片花瓣一种颜色。老婆婆说:“你想要什么,就撕下一片花瓣,扔出去,说:‘飞吧,飞吧!我要……’它就会替你办好。”

珍妮接过七色花,谢了老婆婆,她要回家去,但不知该走哪条路。她想起七色花,就撕下一片黄色花瓣,把它扔出去,说:“飞吧,飞吧!我要带面包圈回家去……”话还没说完,手里已经拿着一串面包圈,回到家里了。

珍妮一看七色花,只剩下一片花瓣了。她想:六片花瓣都浪费了,这最后一片,要它做什么事,得好好想一想。珍妮想买巧克力糖、买蛋卷……可是吃过就没有了;买三轮小车,买电影票……不,等一等,让我再想想看。

忽然,她看见一个小男孩坐在大门前的小凳上,他有一双可爱的黑眼睛,珍妮很喜欢他,想和他玩,但是小男孩是个跛子,不能跑、不能跳。

珍妮想,要让小男孩能够走路!于是,她小心翼翼地撕下最后一片青色花瓣扔出去,说:“飞吧,飞吧!让这个小男孩健康起来吧……”就在那一分钟,小男孩站了起来,同珍妮玩起捉迷藏来了。他跑呀,跑呀,珍妮怎么也赶不上!珍妮心里充满了快乐。

这个寓言故事告诉我们,贪心会让生活变得混乱,而帮助他人却可以获得真正的快乐。

故乡读后感篇24

泥泞的道路上,印着一排排脚印,移动着,沾染着土地的气息。那是在暮色中前进的人们。应该是刚刚从自家农田归来的农民。也只有他们,不惧夜色,没有路灯也不在乎。因为太阳的余晖还在,不久后还会亮起星星,群星闪耀的热闹。

故乡的生活永远是美妙的。我私心想着,但实际我已远离故乡。现在,快要遗忘的故乡也因为这本《每个故乡都在消逝》唤起了童年的记忆。

曾经我不懂故乡,因为熟悉,所以缺少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如今我翻动着书页,故乡的点点滴滴都在脑海里闪现。书中的乡村就像我的故乡一样,也是那么美。书中有流萤飞舞,我的故乡纵然没有见过,但夏日的昆虫还不少吗?五颜六色的蜻蜓盘旋在头顶,它们灵活地飞来飞去,有时还摇动着翅膀故意停在你的肩膀上挑衅。和它们玩是绝对不会闷的,就算目送着它们远去也总是充满希望。甚至是各种各样的小飞虫自由地穿梭在菜田里。它们虽然小,但飞得不快,是很容易找到它们的.。

我还曾记得年幼时抓过的瓢虫。透过玻璃瓶,那小小的火似的身影一点点地爬动着,然后又不动了。以为这小精灵就这样闷死了,我急忙把它倒出来,它抖落抖落身子,就飞走了。轻盈的翅膀好像载着我的梦,飞向一个神秘而美丽的地方。文中也有一只瓢虫,它在车窗与作者相遇,短暂离别,却产生了无数支明丽、欢快的歌。当它破窗而出时,划出了作者远行时最美的风景。

原来童年的时光竟这样美好惬意,连一只昆虫都满载幸福和快乐。

我不再捉鸟、昆虫,和一切大自然的生灵。哪怕偶尔见到特别漂亮的,有触碰它们的意思,也因为这本书而打消了。我明白鸟儿只有驶入蓝天时最美,花朵只有自由绽放时最美,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在无言中美丽,装点着我们的生活,我又怎么忍心伤害它们呢?

倘若这自然消失了,我想故乡也不会独自苟活。没有故乡,我又该何去何从呢?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会带上这本书,回到故乡,重建美好家园。

《孔乙己》读后感篇25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大家都很熟悉。

在鲁镇的酒店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显示多么的另类!喝柜台酒,都是一些平民百姓,按现在的语言叫“草根”,无论怎么说,你孔乙己也是个有文化的人,怎么就与那靠出卖苦力的“短衣帮”一样,站着在柜台前喝酒?岂不是有辱了“文化人”的斯文?

现在的“文化人”比孔乙己斯文多了!

女者,戴一副眼镜——虽然有些与近视、远视什么视的无关,留着长长的头发,嗯,一定要长长的,方显飘逸与俊美,戴一顶小帽,双肩包是必备——虽然是徐娘半老,在一群老男人眼里,还是可以糊弄成“小可爱”的,虽然声音已是出卖了年龄,脸上仍是厚厚的一层抹上,如同《小二黑结婚》里三仙姑的脸:象驴屎蛋上下了一层厚厚的霜。打扮的'的确象一根葱,至于被谁用来蘸酱或如何蘸酱,且与“短衣帮”们无关。

男者,头发必须另类,方显“英雄本色”:头发长到扎成一束马尾,与人讲话时,之乎者也可以没有,却一定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留几根胡须也未尝不可,却一定要弄成乱糟糟的模式,显示不与凡众,出“淤泥而不染”,不注重生活细节,只看重文学艺术。此等大师,往往让“短衣帮”们望山仰止,心里惶惶不安。

此类的“文化人”往往头衔都很吓人:当不了什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也要弄一个什么名誉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之类,官瘾之大,令人咋舌,至于如何做到,短衣帮们定然是不知道的,也不需知道。

更有甚者,再搞一些网络平台,转载或制作一些“高大上”的东西,或者狗尾续貂,东发发,西发发,短衣帮们伸长了脑袋也看不到她的作品,惶惶之下,轻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此时的孔乙己决不会抬起月白色的脸,来几句“之乎者也”,只会涨红厚厚的脸皮反呛道:你是哪根葱?谁拿你蘸酱带?

此时定会引起哄堂大笑: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气氛!——短衣帮们当然知道,孔乙己的这根葱会如何的蘸酱,蘸了谁家的酱。

虽然孔乙己的事与短衣帮无关:不发给工资,也不给短衣帮买保险什么的。既然看不起短衣帮,可以另攀高枝啊,却又偏偏站在柜台前和短衣帮们喝酒——喜欢在短衣帮面前装装清高与纯洁,将脖子扭几扭:自己认为真的是上大人孔乙己了。

还有甚者,穷自己所学,唬不住短衣帮时,就会搬出洋人来:什么马丁什么约翰之类,仿佛洋主子的话方为正道,会帮她作主,然而,短衣帮也是有些见识,往往奋力一棒:何方妖孽,吃俺老孙一棒!洋人往往落荒而逃——在中华文化的巨轮之下,小小洋人的只言片语,如一片小小的乌云,如何遮住太阳的万丈阳光?

鲁迅先生当时明明把孔乙己写死了,他老人家怎么会知道“死灰复燃”?

此时,唯愿那些“上大人孔乙己”一路走好,到隔壁的房间里好好喝酒,别在“排出九文大钱”,穿着破旧的长衫,在短衣帮前装大师喝酒了,免得又在短衣帮的哄笑中,一边说着什么“者乎”之类,一边狼狈而逃。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篇26

今天我胸怀期待的心情与老公一起去看《爱丽丝梦游仙境》,该影片讲述了曾经到过仙境的爱丽丝如今已经19岁了,她和母亲参加了一个在维多利亚式庄园里举行的宴会,却发现自己将会在众多傲慢自大的人面前被求婚,于是她跟随一只白色的兔子逃到了一个洞里,进入了仙境,爱丽丝曾经在10年前来过这里,但此刻的她却一点也不记得了,在这里爱丽丝那些可爱的`老朋友们重逢了:

包括虚张声势的睡鼠,笑嘻嘻的柴郡猫,美丽的白皇后和她可憎的姐姐红桃皇后,还有双胞胎兄弟,毛毛虫,白兔,疯帽子。爱丽丝在奇妙的仙境历险中了解到自己身负的重大使命,那就是带领地下世界的居民们结束红桃皇后的邪恶统治,恢复仙境昔日的荣光。

说真的,看过后我其实比较失望的,其实我们说3D电影好不好看,画面占得比重是相当大的,说白了,大家花钱来看3D电影,其实就为了看画面,看3D效果,就算剧情一般(像阿凡达,我一直认为阿凡达剧情其实很一般),大家都会认为你这3D电影是好样的。但是对于《爱丽丝梦游仙境》的画面我觉得其实也是蛮好的,但是对比《阿凡达》我又觉得大大不如。

故乡读后感篇27

顺着一条回家的路,走进曹林燕的故乡。

“家”之于她有摆着旧物件的老屋,有生满了青苔的老井;有长风呼啸的洋峪川;有密林般的玉米地;有弯弯流淌的小河;有果实累累的菜园。有收集露水的小女孩;有喜欢写诗的大哥;有眷恋土地的父亲;有侍弄菜园的母亲;有又拱又叫的老母猪,有狂吠乡间的土狗,有如鼓的蛙鸣;有歌吟的蟋蟀。

她笔下的景,笔下的人,笔下的故乡既充满了诗情画意,又弥散着岁月的幽深气息。读她的《从故乡出发》,感动于她对故乡的歌吟,对故乡刻骨铭心的记忆,对亲人无限深情的怀念。她的笔是灵动的,笔下的场景是充满生活气息的,字里行间饱含感情,富于感染力。走进其文就走进了她记忆中的故乡,走近了她的亲人,情不自禁地被深深感动。

走近其文还能感受到她对故乡山水的那份痴爱,她笔下的故乡山水是秀美而独特的',山奇,岭秀,谷幽,坪美,古镇安静,巷子悠长。

这样的文字我是写不出的。这样的文字来源于她对自然万物、对她身边的人细致的观察,来源于她的敏锐的感知能力,来源于她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书写能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种来自生活的饱满的情感表现力,以上的诸多因素成就了她作品的生动、鲜活、丰富与感人。

读这本书,也就走近了她,她笔下的家居生活恬静闲适,她笔下的那个女子,身着布衣长裙,静坐窗前,一杯茶,一捧花,一张画,一本书,忍得了喧嚣,耐得住寂寞,用那个女子的话来说就是“温些时光来修炼”,与书为徒,抱读为养,才修成了才女曹林燕,修成了作家曹林燕,祝贺她,向她学习!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篇28

花了六个多小时,读完了毛姆的代表作之一《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经历不可复制,作为一个没有多少艺术熏陶的北方青年来说,对印象派画家高更的人生经历也没有多少兴趣和关注。但在本书中,作者毛姆通过旁观者的视角,对爱情、男女关系、社会生活进行了深刻的描述,非常有洞见。在书中,让我们看到了一幅19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巴黎上流社会文人阶层的日常交际画卷,和现今的时尚人士追求的附庸风雅的生活很有异曲同工之妙。

正如作者在第五十章讲述亚伯拉罕的故事中所认识的那样,一个人只经过半小时的`思考就放弃了他的职业生涯,这需要很强的个性,因为你能看出另一种生活方式有更重要的意义。一个人永远不为他突然采取的行动而后悔,这需要更强的个性。做自己最想做的事,在自己喜欢的条件下生活,淡泊而宁静,难道这就是把生活弄得一团糟吗?当个名医,每年赚一万英镑,有漂亮的妻子,难道这就是成功吗?我想,成功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社会的要求,如何看待个人的要求。我想,这一定程度上也是自己对生活的态度。

孔乙己感悟篇29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孔乙己》读后感篇30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七色花读后感篇31

这本书讲的是珍妮和一朵神奇的七色花的故事。

珍妮在买面包圈的时候迷路了。这时,在珍妮眼前出现了一位神奇的老婆婆,老婆婆可怜她,就给了她一朵七色花,可以实现七个愿望,并且告诉了珍妮实现愿望的神奇口诀。珍妮向老婆婆道谢后高高兴兴地回家了。珍妮用的可真快呀,一会儿就把七色花的六片花瓣用完了。正当她想用最后一片花瓣实现她买零食的愿望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小男孩。珍妮发现他只有一条腿,就用七色花的神奇口诀帮他实现了拥有一双健康双腿的愿望。小男孩、珍妮和其他小伙伴们一起比赛跑步、跳绳、踢毽子,大家玩得可高兴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一句谚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你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你将你的快乐分享给别人,别人也会将他的快乐分享给你,因为爱和快乐是会传递的。有时候仅仅是一些小小的帮助就会给别人带来快乐。文中的珍妮帮助小男孩实现了拥有一双健康双腿的'愿望,同时珍妮也交到了一个新的好朋友。珍妮和小男孩都获得了快乐。我也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帮助别人。我在学校里是老师的小帮手,在家里是爸爸妈妈的小助手。但我觉得还不够,我要每天进步一点点,成为更好的自己,才有能力去帮助更多的人。

《孔乙己》读后感篇32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收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啦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拉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拉尽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孔乙己好吃懒做的讽刺也有对他可怜遭遇的同情。既有对旧社会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腐朽的批判,对地主阶级人冷酷暴虐的痛恨,也有对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满足。孔乙己的遭遇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旧社会的.可怕,生活在那的时代的人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失去家庭,亲人,金钱一切的一切,这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也更加的让我知道啦今天我们生活的美好。

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了地主,包身工一类的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念书,公平考试的权利,都能如愿以偿的上理想的学校,不再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区别,即使是局长等官衔的子女和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他们也会同样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老师的平等教学。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像旧社会那样几乎名存实亡,贪官污吏可以随意犯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实行法律。再一次新闻报道中,一位市长贪污受贿,是整个市区经济落后,人们不顾权贵,勇于举报,最终那位市长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人们高兴的欢呼起来,为这次公平审判作出赞颂。

我相信,社会在逐渐进步,孔乙己的遭遇永远不会再重演!

《孔乙己》读后感篇33

《孔乙己》讲述了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孔乙己悲惨的人生,讽刺了当时科举制度诞生的像孔乙己这样好吃懒做的读书人,文中孔乙己出现在咸亨酒店共两次,第一个偷书被打赊账买酒喝,第二次偷窃被打残以后再去赊账买酒喝,孔乙己穷,但他从来不拖欠酒钱,没有了第三次买酒,也没有孔乙己在还清他第二次买酒欠咸亨酒店的19个钱。

总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读到孔乙己的'时候,我觉得他人很好,第一次是偷书被打别人嘲笑他时,他反驳“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虽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生活穷困潦倒却也可以这样维护学识,我觉得他值得被尊敬,文中讲到孔乙己在问我“茴香豆的茴字如何写时”当我写对了的时候,他的眼里有光,当他想教给我更多的“茴”的写法时,我的不耐烦让他有了惋惜。第二次偷窃被打残,大概是心灰意冷了,别人的嘲讽有了杀伤力,他承认了“不偷怎么会被打断腿”“请不要说了”等等词汇。

我在想他承认了,也放弃了,打残以后去咸亨酒店是爬着过去的,无法想象,那么一条生命形同够猪一样的出现在别人眼中时,没有丝毫的同情,嘲讽并没有少,反而变本加厉,人心究竟有多冷漠?我们可以理解,有手有脚的有学有才之士,怎么会沦落到那般田地,可怜之余皆是可悲至极。

我相信孔乙己想发挥学识的力量,想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却也是生不逢时,没有了温暖的春天,孔乙己死在了冰冷的冬夜。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篇34

阅读此书是我一直在纠结于这本书名字的含义,后来查阅资料才晓得“月亮与六个便士”既“理想与现实”。可惜的是,我目光粗浅,在书中get不到这个点,总觉得斯特里克兰从来就不是在乎现实的人。

斯特里克兰最耐人寻味的是逃离的过程,逃离肉体,逃离世俗,逃离文明。有人评价“这样的斯特里克兰称不上一个为艺术奔走的勇气,他仅仅是为了自己舒服遵从了灵魂的选择而已。”作画并不是他所喜爱的,而是他发泄灵魂的一种最舒服的方式。正如他所说的“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爱塔是斯特里克兰最后的女人,她的爱是无私的,即使她依然没有获得斯特里克兰对爱。

艺术是孤寂的,显然斯特罗夫是第一个欣赏甚至尊敬斯特里克兰的`艺术作品的人。滑稽的外表下是一颗温柔的心,就像温泉里的水不瘟不火,没有令人着迷的地方。他的心很大,可以容下任何人和事,他可以原谅斯特里克兰的粗言鄙语,甚至在妻子出轨后依然包容他们。斯特罗夫在艺术,在爱面前是没有尊严的。他是一个温柔的人,却在苦难中消磨了意志,我不喜欢他的结局,但是也找不到更合适的结果。

《正面管教》读后感时间:2024-02-1812:22:36专题读后感投诉投稿正面管教读后感推荐度:读《正面管教》有感推荐度:《正面管教》读书心得推荐度: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书心得推荐度:《正面管教》读书心得体会推荐度:相关推荐

《正面管教》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正面管教》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生长河中,总有那么一本书,会扣动你我的心弦,赋予你我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作者进行一次深刻的对话。

《正面管教》一书可看性强、可操作性强,不仅解答了我育儿路上的困惑,还教给了我许多提升班级管理的方法。暑期以来,我每天抽出一定的时间阅读。通过这些时日的阅读,我对自己为人母、为人师产生了一些感触与思考。

和善与坚定并行

书中反复强调,正面管教是一种既不惩罚也不骄纵的管教方式。孩子只有在一种“和善而坚定”的气氛中,才能培养出责任感和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学会使他们终身受益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

“和善而坚定”是文中高频出现的词。初次“见面”时,我的内心掀起一阵波动。这是对我们作为父母、教育者多么贴切、多么到位的定位。和善而坚定,我的理解是做一个温柔而有边界的成长参与者。我想,不管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尊重孩子是基础,俯身倾听是最温柔的姿势。

在书中,作者还列举了许多案例,告诉我们如何与孩子有效沟通以及背后的深层原因。不管是工作上的教师角色,还是生活中的妈妈角色,我觉得都可以尝试用这样的方式去解决生活中突如其来的“冲突”。

当孩子出现发脾气式的“无理取闹”时,结合自己的理解与实践,我梳理了以下步骤与方法:第一步,换位思考。我们要体谅和诉说孩子的当时感受。第二步,同等表达。我们要用简单的话语说出自己的想法与感受。第三步,解决问题。针对这个爆炸点如何解决,我们应和孩子一起梳理出能够想到的所有办法。第四步,协商策略。针对所有办法,我们和孩子心平气和地一一讨论是否合适。最终留下双方都认同的方式,再付诸行动。

鼓励与成长同行

在本书中,作者提到,孩子们需要鼓励,正如植物需要水。鼓励可以是一句表扬,也可以是一个微笑。这种被肯定和接纳的感觉会让孩子感受到温暖。鼓励能够帮助孩子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策略,在潜移默化中使孩子对自己的行为和结果进行正确分析。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发挥鼓励的艺术,让孩子能够勇敢表达呢?通过阅读,我得到以下启发:家长要学会抓住鼓励的时机,留心观察孩子在做什么,如果孩子有好的表现,应及时抓住时机。在鼓励时,家长应语气诚恳,让孩子明白得到鼓励的原因,这样才能帮助孩子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此外,家长应少用笼统的评价,尽可能使用详细描述过程的语言。“你刚才用七步洗手法洗手,洗得很认真哦。下次把水龙头开得小一点就更好了。”这样的话语,孩子容易产生共鸣,也更确定自己什么地方做得好,什么地方需改进。

当然,知易行难。很多时候,我们很难把控自己的情绪,火气上来必定不是“他伤”就是“你亡”。这个时候,书中提出了“积极暂停”的方法。我们可以选择退出,给自己或孩子一个冷静期。“我愿意在你我都冷静下来之后,再和你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用这样的话语来表达感受,而不是指责或批评。

温柔而坚定、和善有边界是为人父母、为人师者最好的体态。我想,通过阅读此书,我们培养起这样的意识本身就是一种可喜的改变。希望我们继续修炼,成为和善而坚定的成长参与者,陪着孩子一起成长。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篇35

每个人对待生命和生活的意义不同,所以才有了五彩缤纷的美景和故事;当今社会物欲横流,很多人都被现实的欲望绑架,无法活出真实的自己,读完《月亮和六便士》后会让自己驻足反思,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曾经的梦想是什么?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人性的弱点是什么?

《月亮和六便士》代表了两个不同世界,梦想是天上的月亮,现实是地上的六便士,不同的追求决定了不同的人生!无论为了生活而追求现实的理想,还是为了追求理想而放弃现实的生活,人生百态,都是一次生命的旅程,每一种生命体验都需要被尊重,你不懂别人的灵魂,就不要对别人的选择评头论足。

通过对比,毛姆把理想与现实,纯真与伪善,真挚与虚荣,用最原始的方式把人性的.弱点:虚伪、贪婪和懦弱赤祼祼地展现,用无情冷酷的纯真撕掉热情似火的伪善面具,让真善灵魂回归原始,回归自然!

生命是一场旅行,愿我们都可以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不被纸醉金迷的现实所打败,愿我们在人生的路上能够始终保持初心,不被人性的软弱金钱的利剑所拖累!

但愿活出真善美不是一种错。

《孔乙己》读后感篇36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篇37

我很快发现有个奇怪的故事在她的朋友圈里流传。他们说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曾经去帝国大戏院[插图]看芭蕾舞剧,当时迷上了某个法国舞女,然后随着她去了巴黎。我搞不清这个故事是怎么传开的,但足够奇怪的是,它居然为斯特里克兰太太赢得了许多同情,同时也给她增添了不少的名望。这对她已经决定要开始的事业不无助益。麦克安德鲁上校当初说她身无分文倒是没有夸大其词,她确实需要尽快赚钱养活她自己。她打算利用她和许多作家的交情,于是片刻也不耽搁地学会了速记和打字。她的教养和学识使得人们以为她的效率可能会比普通打字员更高,而她的凄凉遭遇则让她更加受到顾客的`欢迎。许多作家朋友答应把活都交给她,还不忘把她推荐给他们的朋友。

麦克安德鲁夫妇没有子女,生活又很优渥,所以承担了照顾两个孩子的重任,斯特里克兰太太只要养活自己就可以。她把她的公寓租出去,家具也都卖掉。她在威斯敏斯特找了两个小房间安顿下来,重新面对世界。从她做事的效率那么高来看,她的事业肯定会大获成功。

沉睡的大拇指读后感篇38

今天是放寒假的第一天,之前紧绷的神经终于得到了稍微的放松。可是,爸妈还没放假,在我还在床上做着梦的时候,它们就已经拍拍屁股上班去了。我一觉睡到了10点半,起床刷牙洗脸吃早点,然后坐了下来,拿起语文报,开始了我的“早读”。

翻开第一页,一眼见到《沉睡的大拇指》这篇文章,于是饶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小小的盖尔长了个第六指,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笑他是怪物。回到家,盖尔向父母哭诉,被爷爷听见了。于是,爷爷将自己的大拇指用力地压在掌心里,然后告诉盖尔,他的第六指是为了帮助爷爷而长的。五年后,父母带盖尔去医院切除第六指,盖尔却说,这是他帮爷爷长的,不能切掉。爷爷骗他说手指已经长出,盖尔才去切掉。直到爷爷去世,盖尔才知道大拇指的真相。

顿时,我震撼了,这是一句爱的谎言,是爷爷的这个谎言,消除了盖尔的自卑感,使盖尔健康地成长。文中的'爷爷用弯曲一根手指的代价换取了盖尔的阳光,这是作为爷爷对孙子伟大的爱,是那根沉睡的大拇指真真切切地告诉了盖尔什么是亲情。

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在我的生活经历中,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可我却很少在意,比如现在正摆在桌上那丰盛的早餐,这就是父母对我的关爱的见证。父母为我付出的太多太多,试问自己,我又为他们做过多少呢?我是不是应该多为父母着想一些?父母如此辛劳,我是不是应该多帮他们分担一点?想着想着,我明白了:从现在起,我要学会用关爱去回报亲人的关爱,并且,要在自己的生命历程中,勇于承担那份属于自己的责任。

《孔乙己》读后感篇39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读后感篇40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从这句话中的“又”字,看出孔乙己是经常偷东西而受到别人打的,这句话的议论,不免有些看不起和嘲笑。而后面,一个“排”字也是十分能说明他对别人言行的厌烦和不安,他是在通过自己的镇定和从容来掩盖住内心的真实感受。他排出九文钱,或许是在做给别人看,给在座的所有人看,证明自己一文都不少,也带有一些在装阔气!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是本文的结束语,读到这儿我有了些疑惑,为什么作者要连用“大约”“的确”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本应该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啊!到底要说什么呢?我静静的`端详着,不禁想到了作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句:“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确凿”这两词和本句中的一样,好像有些矛盾!但细来想想,却有很多相似,其实作者就是想要表达肯定的意思,也许还有对孔乙己的死和园中只有草的浓浓惋惜之情。细细品来,这两句又并没什么不对,反而会别有一番味道:“大约”是小伙计的猜测,在那里并没有什么人会去关心孔乙己,自然他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了,只有是猜罢了。而“的确”,或许是伙计认为前些时候他遭受到他人的毒打,腿被打折,死是必然的结局了吧!

读过这篇文章,真是感叹,也很是喜欢!感叹的是孔乙己,他的那颗好书的心总也掩盖不了,愿意为了读书而去偷。他的那种手段是不可取的,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厌恶。但是那颗心是最真诚的,最美好的,这不也让人感叹!同时我也很喜欢这篇文章,喜欢鲁迅先生的笔调,他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这更是出神入化的描绘了人物的特点。作者抓住了最为细微的脸色进行了3次细致的描写,其中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竭力争辩让我感觉他还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也流露了他内心的羞愧。我也喜欢孔乙己这个人物:他喜欢喝酒,有时没钱但会很快的还上,不怎么赊账,这样的诚信不也很难得?让我很是欣喜!

孔乙己的一生:美好因为有酒和知识,无悔因为有书,有心;悲惨因为迫不得已而被打;无可奈何因为无路可走……但是他留给我们的仅仅不只是这些……

七色花读后感篇41

从前有一个叫珍妮的小姑娘,一位老奶奶给了珍妮一朵七色花,七色花有七片花瓣,每一片花瓣,每一片花瓣都可以完成一个愿望。

珍妮没有好好珍惜其中的`六片花瓣,用它们做了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剩下最后一片,珍妮用它干嘛好呢?买蛋糕、买巧克力……珍妮左思右想。珍妮决定用

最后一片花,让一个小男孩恢复健康。于是,她用最后一片花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要尽自身的能力多帮助别人,给予他人幸福,多做有意义的事情。

故乡读后感篇42

《回到故乡的狼》一文中,作者将北美第一批殖民者对狼的残忍、西欧查理曼大帝对狼的仇视与土著印第安人对狼的尊重、古埃及的吕科波利斯城市对狼的崇拜、加拿大人对狼的宽容、一个中国朋友对狼的怀念,这两类对狼的截然不同的态度相对照,在其具有强烈情感倾向的语言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狼的存在的重视。作者引用了殖民者说过的一句名言:“惟一的好狼是被打死的狼”,并指出:“人在对狼的态度转变中,经济利益是惟一准则,狼在生态环境中所起的作用,则从未被考虑过。”

作者的语气中流露出了对捕杀狼的行为的愤怒,对人类以经济利益为准则而疯狂的捕杀狼的不满。作者认为人不能简单的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了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就盲目的开展“灭狼”计划。作者看到的是狼在生态整体中所起的作用,这与“生态整体主义”的主张是相契合的。“生态整体主义(ecological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把是否有利于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平衡和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终极标准。”

作者的出发点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人类大肆捕杀狼的'出发点则是基于人自身的利益,根本不去考虑狼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没有考虑到失去了狼,鹿就会过量繁殖而超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造成生态失衡。如果人能站在生态整体的高度,就会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生命都是相互联系的,是不可或缺的。狼的存在虽然使鹿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但是从生态整体来看,却保护了整个环境的平衡。作者对大地伦理的认识恰恰就是以有机整体的世界观为基点的伦理见解,《回到故乡的狼》一文展现了作者的这种生态整体的伦理观念。

故乡读后感篇43

我学习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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