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收集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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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内容是关于东汉末年,世界分崩离析,战争纷争,曹操、刘备、孙权三方势力逐渐崛起。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三国逐鹿,造就了许多独具特色的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诚、勇敢的关羽、勇敢的张飞、才华横溢、心胸狭窄的周瑜、雄心勃勃、才华横溢的孙权、文涛武略、欺骗的小曹操

其中,我最佩服上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因为他很机智,就以《草船借箭》的故事为例。

在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令他在10天内完成10万支箭。面对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自信地回答说,不需要10天或3天就能完成,并立了军令。鲁肃很担心。孔明一点也不担心。他让鲁肃接他20艘船。每艘船有30人,1000人,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第三天四更的时候,诸葛亮突然派人去请周瑜,说他一定要一起去拿箭,周瑜会怀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

五更时分,船队靠近曹军水寨。孔明命令船只一字排开。士兵们挑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以为会有伏击,于是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河边一字排开,向河中放箭。稻草人上的箭插满了。诸葛亮立即命令士兵将船转头迅速离开。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信。派人把草上的箭数,确实有十万多个。从此,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

小说读后感篇2

书,是伟大的祖国留给我们子孙后代的灿烂的文化遗产;书,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生幸福的伴侣;书,是哺育心灵的母乳,启迪人们的钥匙;书,是全世界人类的营养品。因此,我爱读书。今天,我一口气就把杨鹏叔叔写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魔力金钥匙》读完了。读后,我的感悟有很多,感受也有很多,收获也很多。

《魔力金钥匙》是杨鹏写的,他是童书作家、动画编剧、影视制片人。他曾获中宣部“五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等三十余种国家级奖项。出版作品一百多种,多部作品在海外出版。他写的书让我爱不释手。

《魔力金钥匙》讲述了主人公杨歌和他的爸爸捡到了一把“永远正确的金钥匙(就是做一件事永远不会错)”,于是,杨歌利用了金钥匙,从一个学习很差的成了一个学习很好的同学。但是,这把金钥匙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的.麻烦。后来,杨歌的爸爸复制了一把一摸一样的金钥匙,阻止了杨歌和他爸爸的老对手——猴子,他用盗来的金钥匙当上了A国总统,更妄想统治全世界的故事。书中的一个个故事感人肺腑,书中的一个个故事多姿多彩,书中的一个个故事催人泪下。

《魔力金钥匙》不可思议的想象、不同凡响的夸张、不可复制的喜剧。把杨歌一家人的喜怒哀乐丰富多彩的描绘出来,表现出来,写得非常形象、生动,更写出了杨歌和她爸爸的坚强勇敢。读后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如果一个人要想走向成功,就要学会学习、就要学会做人、就要学会相处。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能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书是乳汁,能哺育人们成长;书是最好的伴侣,与你共度美好时光;书是眼睛,带你遍及于生活的细微之处。读了《魔力金钥匙》这篇小说,让我明白了:人不能贪图小利,更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成功要靠自己的努力拼搏和奋斗而实现!

动物小说读后感时间:2022-10-0611:47:09读后感投诉投稿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推荐度:动物小说读后感推荐度:动物小说读后感推荐度:相关推荐

动物小说读后感

周六周日,百般无聊的我,发现了初中时读的几本动物小说。

通过近一上午的阅读,揉了揉酸痛的脖子,抬头看了看窗外,正午的阳光很是温暖,我大概回想了一下,陷入了沉思。

这几本都是关于狼,狼的狠,智慧,描写的淋漓尽致,通过作者和它们打交道,细致入微的观察,甚至深入狼窝,假般大公狼,最终被母狼利用却活了下来,这些故事使我深刻了狼,它的习性,以及遇到后所应采取的措施,在加上文本以小说的形式,吸引人观看。

作者是西双版纳的一个名叫曼广弄的傣族寨子生活,那儿远离布镇,地广人稀,四周都是密不透风的热带雨林,享有植物王国的美誉。下田耕作,白鹭和孔雀就在身边盘恒,上山砍柴,经常能遇见马鹿和岩羊,哪儿不仅野生动物数量众多,还能感受到人类与动物浓浓的血缘亲情。巫师跳神,使用的就是用虎豹犲狼狗牛马猪羊骡鹿十二种走兽,仿佛不管是在阳间还是阴间,与动物相伴才是完整的人生。

当地还流传着许许多多有关动物的趣闻逸事,什么水牛抵死前来扑食牛犊的老虎啦,什么象群在干旱使用长鼻子涉水,帮助一位曾经救起乳象的老汉,浇快要枯死的包谷地啦,这样的故事多的就像树上的叶子,怎么也采不完。

作者经过数年努力,陆续写出一些很好的动物小说读本,同样,也是他获得了很多奖,什么事情,不努力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也明白了很多事理,使我受益良多。

论语小说读后感时间:2022-10-0716:27:59读后感投诉投稿相关推荐

论语小说读后感

孔子还要求统治者的行为要端正,“政者,正也。子率而正,孰敢不正”。

为官者道德的高低是政治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其次,选拔官吏要以道德为标准,孔子认为,如果有道德的人的职位在没有道德的人的上面,那么人民就会信服;如果没有道德的人的职位反而在有道德的人的上面,则民不服。再次,他主张推行教化,反对统治者的杀戮政策,“子欲善而民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意思是说就像草随风动一样,为官者的言行影响着老百姓,以此要求统治者发挥身教作用,引导天下风气向善。“爱人”表现在政治上便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雍也》),采取合乎民情的便宜措施以促进生产,使人民富足。

青春小说读后感时间:2022-10-0521:40:51读后感投诉投稿相关推荐

青春小说读后感

首先,看一部电影,不能带着期望去看,不然看到的肯定都是失望。

青春是一部小说,每个人都有一种活法,你有,我有,全都有。

吴飞的梦想是考上大学,可他却想拥有不平凡的生活,他想过一种混混的生活,不想每天活在父母的阴影下,每天受尽压迫,想去做什么却永远都害怕,可是又找不到未来,因为在他曾经生活的十几年里他一直都认为考上未来才能走出他所生活的环境,离开他所生活的环境才能解救出他自己。

青春的故事总是有很多重叠,不只是吴飞,也许不只是生活在我身边的朋友,每个人的青春里都会有一段和吴飞相似的故事,你们的高中是不是为了高考整天受尽父母老师的说教?你们是不是整天会幻想自己有一天解放了有钱的时候又会是另一种景象?你们偶尔会不会羡慕班里那些所谓的混混每天不上课打架上网的自由?我有!你们呢?

吴飞的生活里一直有林林陪伴,可他却想像小志一样活着,因为他觉得小志活的有尊严,活的比他快活,更像男人,因为小志做了很多他敢想却不敢做的事情。可是小志却惨死街头,所以他想在懦弱自私的时候有小志一样的性格,用来保护林林。他做不到,因为他不是,他顾忌,他害怕,他想走出不平凡的路,可他的心注定平凡。

每个人的青春都想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可是青春总是太过仓促,爱情曾有,更多的都是伤害,因为不成熟,因为太幼稚。高中生的生活注定是寂寞的,却不是孤单,因为人寂寞时才想有个伴。当你们看到电视剧那些个情侣互相安慰互相鼓励的走下去你们不羡慕?我想老实讲,都一样,都会羡慕。所以很多人的青春都会有一段或几段异性的感情有过。可能没那么轰轰烈烈,可至少有过。

吴飞注定不是小志,吴飞注定解救不了林林,林林改变不了吴飞,吴飞也变不成小志。这些就是现实。吴飞和林林走过乡间小道,走过坟头田间,走过小镇铁轨,进过摄影小店……可这一切在吴飞的想象中一切都不是那样的,一切都不会那么的平淡,他想要的是另一种生活,可他就是他,他不敢面对自己,他认不清自己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把自己所生活的空间理解为噩梦,只因他害怕,害怕面对,只想逃避。

青春,说起来多么美好。可是走过才发现美好的背后总是伤痕累累。

多少人的青春因为害怕而去逃避,多少人的青春因为热血而失去所有,多少人的青春因为感情而遍体鳞伤。也许每个人都有,只是多少罢了。

青春小说,是在项城拍摄,有二高一高沙河大桥以及铁轨这些熟悉的场景,所以我们看起来才会觉得有很多出入,可是心理剧这种东西就是这样,也许场景不是最美,可反应出来的东西永远是大多数人都有过的。我想写出来,可是又觉得词语少,不能描绘出那些妙不可言的东西。

抛开情景、猪脚形象、背景的真实度,我觉得青春小说挺不错的,至少让我想起很多我埋在记忆深处的故事。一高的一七班,二高的一五班、二一班(其实想多写点的,可是我想起来只有懂得人才会记得)、三五班,八角楼的那个下课铃,公园东边旁边有河的铁轨(我都忘了和几个人走过那里,可是我知道确实是那里)。这一切,可能反应出的更多是高中生、青春期孩子所有的一些幻想和错误。

写了这么多,憋了好久,我实在忍不住了,刚好不知道怎么结尾,那就吐槽下吧。真心不知道这个导演是怎么导的,情景画质剧情那么渣你有学过编导吗?猪脚你是怎么选的?你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吗,那男猪脚一头傲娇的小发型你能告诉我他是谁吗?中间还带插播小广告的?曙光罗门?尼玛啊!!!

小说读后感篇3

主人公哈罗德因为儿子得了抑郁症自杀而亡自责,喝醉后将自己公司老板重要的东西打碎,然而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里,替哈罗德承担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雇了,之后奎妮和哈罗德就再无见面。

而因为儿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为伤心一直认为是哈罗德从来不关心儿子导致的,所以自这件事后,就一直和哈罗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罗德的旅行就开始于奎妮给他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们的一切。这让哈罗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决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边去,一开始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觉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时间长了,因为哈罗德见到的人越来越多,经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帮助过哈罗德的人,这让哈罗德对这对旅途越来越有冲劲,最终,哈罗德经过87天,行走了627里,走到了奎妮身边,虽然走到了之后奎妮也离世了,但哈罗德看到了她最后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时间。

而哈罗德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体曝光之后,觉得更像是一次朝圣,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让哈罗德和妻子莫林重归于好……

突然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要追求自己内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更像是对于自己人生的救赎,一生中,难免会有一些让人失望,不知所措或无法弥补的事情,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误弥补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么让人钦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这就是作者想给我们呈现的:名利本非那么重要,只要忠于自己,忠于信念,即使不是什么伟大的事情,也愿意为之奋斗,更何况,哈罗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万事开头难,做出这个决定难,开始这个旅行难,完成整个旅行更难,所以,朝圣的意义就在于,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别人不一定做得到,读后感但你做到了,就是对自己做好的交代,也许中途会有阻碍,不管是外力,还是来自自己内心的挣扎,只要我们都挺过去了,那就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我想,我们自己缺少的,就是一个决定,一个信念,一个开始以及一个完完整的结局。

决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们认为正确的,积极的,我想,我们可以;信念是让我们生活更有意义的精神支柱,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我想,我们可以;开始起于一点一滴,任何事情的开始都是一个不错的决定,只要忠于内心,我想,我们可以;结局不论好坏,没有对错,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败了,我们只忠于过程,我想,我们可以。

没有人生来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注定是失败的,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缺少一次忠于自己的旅行,这个旅行,可以是自己内心之中一个小确幸,也可以是一个伟大的计划,但这不是一次比赛,不争输赢,我们可能都开始于此时此刻,不论先后,只要路上有你,终点有你的名字,就是属于自己的朝圣。

小说读后感篇4

听朋友说《哈利·波特》这本书不错,便央求妈妈给我买一套,当时并没有考这本书好看不好看,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了再说。买来一看,不知是什么魔力,把我给紧紧的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每天都看,每天都沉浸在哈利·波特带给我的世界里。

哈利小的时候,父母为了保护哈利,伏地魔的人给杀死了,正当他把杀戮咒发出去时,奇迹发生了:伏地魔发出去的咒语,反弹到了他的身上,同时,他也成为了伏地魔的第7个魂器,哈利一夜成名。当他11岁时,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并开始了他的巫师生涯。在霍格沃茨,他结识了他的两个朋友:赫敏和罗恩。这两个朋友曾经在哈利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他,陪着他;在哈利遭到魔法部追捕的时候他们一直在他身边鼓励他,开导他。当哈利知道自己是第七个魂器的时候,他知道他必须死,必须斩断这种关系,因为“两个人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我以为,哈利会退缩,没想到,他竟然选择了面对现实。哈利在禁林里遇见了伏地魔,哈利倒在了最后一件,也是他们要找的最后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并没有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很佩服J。K。罗琳,她能把她的写作才能发挥的淋漓尽致,让读者感到一种空前绝后的感觉,使他们忍不住一住读下去。读完哈利波特以后,我对正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正义是什么?正义是与邪恶对峙的一股力量,是为受冤屈的人洗清罪名的一股力量,是维护公平的一股力量。

我认为《哈利波特》这本书很不错,有机会你也看看吧!

小说读后感篇5

读完《百年孤独》觉得这是一部讲述孤独的书。加西亚.马尔克斯,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一个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反复只用五个名字来命名,几乎几十名成员终年做着相似的事来打发时间,仿佛时间在那儿定格成了一个圈,重复,轮回。每天只做两条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当积攒到二十五条时又重新放回坩埚中熔炼从头开始;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妲;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何塞·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来慰藉自己。

时间的孤独,使爱情,成为这个家族难以想象的奢饰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或许有过不懈的追求,但最终都会被命运的铁腕所扼杀,埋葬在苦闷的土壤中。

如书中的一位女性人物--阿玛兰妲。阿玛兰妲几次站在幸福的门外,只消轻移莲步便有唾手可得的安稳日子,然而她没有,这并不是她自己选择的拒绝,而是对自己的巨大的不信任感,以及对幸福的不安全感,早年那个会弹自动钢琴的小伙子更是因此就此了断性命。她在对幸福的追求和胆怯的两极中,选择了孤独。

当布恩迪亚家族中的一人破译了羊皮卷“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当最后那场飓风袭向马孔多,经历了整整一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也随着马孔多孤独的消失在飓风中。

说到孤独,不仅存在于书中。其实,它无处不在。不管你是开朗的还是忧郁的,你都无法逃避。像《百年孤独》中用各种或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来逃避,却被孤独笼罩;或像《肖申克的救赎》中的那个老头坐了一辈子牢,出狱后却因孤独选择自杀。孤独就像隐藏在体内缺少抗体的细胞,它是身体的而一部分,无法抗拒,也无法逃避,甚至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段还会扩散蔓延。即使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灯红酒绿、喧闹繁华的`现代都市,我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孤独是万种思绪,是愁心的,痛苦的,是颓废的,是磨人的。但经历过,承受过巨大的痛苦与孤独的人,是最有能量的人。司马迁遭宫刑,但他能忍受孤独和痛苦,最终成就《史记》;沃尔特·迪斯尼为了创作一个卡通角色,他把自己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房间中,生活贫困且无人问津,只有老鼠和无边的孤独与他为伴,但最终他忍受了孤独创作出了大名鼎鼎的卡通人物--米老鼠。

智者说:“要成功就要耐的住孤独”。当你沉浸在孤独,勇敢的面对它活得孤独却不孤独地活着的时候,孤独的烙印就是你荣耀的印章,你就是它的永恒!

小说阅读和小说教学读后感时间:2022-10-0422:45:26小说读后感投诉投稿相关推荐

小说阅读和小说教学读后感范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阅读和小说教学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寒假期间购买书,并阅读完了《小说教学教什么》。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很新奇,以往读的书都是条理分明,目录之后直接进入书的内容,或阐述主题,或讲述故事。但是这本书却是主题学习、共同备课、课例研究三大块共同组成。更特别的是每章节都会出现反思、要点提炼、还要自己提炼要点,章节后还有问题需要回答。不过对于网师中已经经历过深度阅读的我来说,当然不在话下。书中的重要的知识点都用绿色加粗字体标注了出来,我需要阅读的是字里行间的的沧海遗珠。很快的读完理论章节,并用铅笔在书上写了问答题答案。

3月开学,讲师公布作业,二选一,我选了思维导图。思维导图等于帮我又筛选了一遍知识点,对于文中的脉络已经大概清晰。但是结合自身的阅读,我还有话想说。

邓彤教授谈到"为什么要读小说"的问题,他认为小说可以延长人有限的生命,可以丰富人生体验。这点我非常赞同。一个人的出生、求学、工作、生活的经历时有限的,我喜欢看精彩的世界,除了看身边的人和事以外,能够开阔眼界,使生命更加厚重的,就是阅读。不同的作者书写的书,多少都带有自身的痕迹。如严歌苓的书,如毕淑敏的书,作家的书写只能是来源于生活。闭门造车的作品禁不起时间的磨砺。在书中,散文和诗歌不如小说带给人的冲击大。初中的时候听语文老师读路遥的《在平凡的日子里》,听得热泪盈眶,还节省了两个星期的生活费在代销点里买到一套《平凡的世界》旧书,一读就入了迷。路遥当时给我展现的路,给予我的精神力量,比老师天天教导要好好学习力量要强大的多。那个时候就知道了只有好好读书才有可能脱离当时的生活。(我是农村娃)历经了求学生涯后,我又回到自己所在的县城一所乡镇小学教书。虽然脱离了农村,但生活的环境仍旧很局限,但是阅读却能让我的心灵插上翅膀,观看古今,欣赏中外,书中人物的虚拟人生,却让我的生活日渐丰盈,人生愈加厚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事情,使我的生命丰富了、延长了、立体了、多样化了。腹中有诗气自华,小说读多了,对人生也更通晓,人情也更练达了。安身立命知足常乐,不都是阅读教会我的吗?

单单是愿意阅读,热爱阅读还不够,还要能够读出什么。邓教授就指点我要读出来小说说了什么,要找故事层面。那么小说的故事怎么说,怎么叙述的呢,这更是我要会的。只有我理解了,通晓了,才能去教给学生。小学生虽然小,但也有阅读的权利,更有读懂小说的权利。我和学生师教学相长的。语文老师能做的,不就是让学生从一个不高明的读者、比较低级的读者向成熟的读者、高级的读者发展吗?

要明白读出什么,就要明白什么是小说。文学理论是这样给小说定义的:小说是用散文携程的,具有某种长度的虚构的一个故事。那么重点就应该放在虚构和故事这两个关键词上。

作者用虚构创造出一个虚拟的世界,然后让读者通过这个虚拟的世界去感受一种别样的人生,这就是小说的价值。虚构的真正目的,在于能够更好地表现出生活的真相。

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是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所以虚构对于小说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小说,就是作者用虚构的世界,把故事展示给读者。这个故事如果能让人若有所思、若有所悟、怦然心动、潸然泪下,而又无法言说,那么这就是好小说。

现在市场上有太多的小说,当当网随便一搜就是一大堆的小说,但是真正好看的小说却不多。我也曾购买过几本,读完之后就是若有所思但是又无法清楚地表达出来,看来读者的感受是相同的。

读小说还要注意小说的话语系统。叙述的语言、叙述的视点、叙述的时间等都是要注意的。我以后阅读小说的时候会向这个方向走,自己揣摩一下小说叙述的语言,比如是文中人物的语言呢,还是旁观者的叙述呢。还有叙述的观点,小说中的这个人物除了他自己,是否还有别的观众在评价他、看待他,要读出一个立体的人物,读出一个立体的人生。生活不总是黑白分明的,小说中的人物不仅仅是好坏就可以评定的。就如同《芳华》一样,到底是好人呢,还是坏人呢?你无法一下子言说明白,但是读的人一句自己的人生经历,一定是读出属于自己的味道。还有叙述的时间,可以看一下叙述时间和实际实践的差距,对于不符合的地方一定要多品味,读出作者把时间放慢了、放大了、细化了的用意,读出丰富的一位。

小说阅读还有一些关键需要注意。

对话特意的地方需要细细研究。邓彤教授教给了两个理论:一个叫对话合作原则,一个叫话轮的转化和控制。小说中的许多对话,是违背合作原则,答非所谓的时候,我一定要注意,为什么答非所谓,这得仔细推敲了。还有控制说话进程、话题转换的人物是主要人物,这一点一定要明晰。举个例子来说,高中教材有一段《红楼梦》节选《诉肺腑》。林黛玉、贾宝玉、袭人、史湘云,他们几个人在一起聊天。好几个人说话,谁先说,谁后说,谁转移话题,谁插了一句,把他们的话给中断,从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人物非常微妙的心理。也就是说,邓教授告诉我们生活中要会察言观色,阅读小说中也是如此,辨析对话,辨析人物,辨析微妙的心理,这样的小说才能读出滋味。

细节暗示的地方,小说中有人叫"前景突出",这里面要认真想一想,阅读小说时留意细节,也是阅读的关键。

还有就是多品味小说的语言。语言就是情感,形式就是内容。汪曾祺曾说,语言不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段,应该提高到内容的高度来认识。他还说,语言不是外部的东西,是和思想内容同事存在,不可剥离的;语言不可以像橘子皮一样剥下来扔掉,世界上没有没有语言的思想,也没有没有思想的语言,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附加的,不是可有可无的。

这段话,就是读小说品味语言的指导方针。

小说的语言有两方面,一个是具体化,一个是抽象化。其中抽象化就是用最基本的词汇,即非常平白、朴实、简单的语言来勾勒,来塑造,有时称之为"白描"。这种文字写的好的,当推汪曾祺。记得大学时现当代文学课上,老师特别推崇汪曾祺,说汪老的语言平白、朴实,却很有味道。使我印象特别深刻,还找来许多汪老的书来读。现在读书,我还认为用华丽辞藻堆砌的文章不如直白朴实的文章好看。

当然,读到许多知识对自己大有裨益,对于以后的教学也会有许多影响。更重要的是学以致用,在以后的小说阅读中使用一两点知识,这样我才能有真正的进步。

小说读后感篇6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讲的虽然是写动物的,但是这当中的一个个喜怒哀乐、好玩、忧伤、神奇、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还是会带给人们许多的启示。

《斑羚飞渡》带给我很深的感触。这应该是作者沈石溪的亲身经历。作者那时还在西双版纳的村寨中生活。有一次他们打猎,将一群斑羚围的到了“伤心崖”上。斑羚们走投无路,前面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后面是绞肉机一般的猎狗和黑洞洞的枪口围成的封锁线。这时,斑羚分成了两拨,一拨是年老体弱的老羊,一拨则是年轻力壮的大羊和半大的羊。作者和猎人们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斑羚集体跳河被冲走。只见老斑羚和年轻斑羚同时跃起,但老斑羚比年轻斑羚稍稍低了一些。在都要落下去的一刹那,年轻斑羚在老斑羚身上一蹬,成功飞到了对面,而老斑羚却笔直地坠落山涧。接下来所有的'羊都依葫芦画瓢飞了过去。这座以老斑羚的死亡为代价,以老斑羚的生命作为桥墩的生命之桥是何等的神圣。作者和猎人们都看呆了,连猎狗都停住了吠叫。看到这,不禁被斑羚的智慧和这种牺牲自我的精神所震撼。一群斑羚,在陷入绝境时明白宁可牺牲一半,也不能都牺牲了。我在想,同生共死同甘共苦固然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时候是必须要牺牲一部分人的,要不然就会彻底失败,成为别人的猎物。

《象警》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各种动物和平相处的景象。在罗梭江大湾塘的树林边缘,一大群动物拥在这个个都是口渴难耐,眼巴巴地望着罗梭江,原来江中有鳄鱼,谁都不可能闯进去的。就在这时,象群来了,鳄鱼们看大象来了,纷纷逃走了。动物们非常高兴。大象在水深一米的地方拦起一道椭圆的警戒线,每隔几米就有一头大象守卫。动物们在水中嬉戏、玩耍,一幅和平欢乐的景象。红毛豺对于眼前的马鹿无动于衷,而马鹿对身后的红毛豺似乎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作者也进去洗澡,打算用藤条来一个顺手牵羊。一条红毛豺喝了饱水,对前面的小马鹿发动了进攻,结果招来大象的一顿揍,打得落花流水,揍得屁滚尿流,哀嚎着逃上沙滩。作者扔掉了藤条。一头盘羊玩的太高兴了,要闯出警戒线,大象善意的鼻子拦住了它。一条鳄鱼企图入境,被大象鼻子拍得翻了肚皮。看到这,不禁被各种动物和谐相处的场面所迷住了,仿佛自己就置身于大湾塘中。上岸时,一只小斑羚又顽皮地回到水中,鳄鱼又游回来了,这时,大象往小斑羚身边一站,鳄鱼又不敢过来了。这些大象真的非常尽职尽责,为小动物们开辟了一块天地,维护小天地里的秩序,保卫小天地的安全,履行自己神圣的使命。

沈石溪动物小说还讲了很多他年轻时在云南西双版纳插队时的故事,很多都是非常感人的,比如沈石溪的很多狗狗都是为了他牺牲的,灾之犬花鹰、无名的猎狗,还有一只猎鹰飞回寨子报信,救了被困两天两夜的沈石溪……无数感人的故事不由地打动着人心。还有很多沈石溪的生死时刻,一个作家,就算是一个人有这么多生死攸关的事情也不再多数。书中还有许多十分好玩有趣的事情,非常的有意思。

小说读后感篇7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如何被迫离开温暖舒适的田园,历经磨难,成为森林狼领袖的故事。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杰克伦敦是这本书的作者,美国著名作家,他写的故事有双重性质,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孩子都能读懂——尽是细节、变化和色彩。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让我很感到惊讶:作为一只贵族狗,他显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风范,他的父亲是一直圣伯纳德种巨犬,但是它的体型并不大,因为他的母亲是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终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为他觉得他们很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员也听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园丁暗算了,因为在北极圈附近,人们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属,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从那时开始,巴克就开始受到了许多磨难:被群中的狗欺负,在寒冷的北极经验不足,导致每天巴克都在严寒下受苦,也就是因为这样,巴克的学习能力有了极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经验丰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终于有一天,巴克凭借艰难的战争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渐了显现了出来,然而,由于资源短缺,雪橇队不得不与主人离开了,就这样巴克带领着所有雪橇队的狗们去寻找食物,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人收养了这些狗并与巴克结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哪里,巴克就跟着他去哪里,但是好景不长,一次巴克听见了狼的呼喊声,就过去看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经被野人杀死了,一气之下的巴克展现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了,巴克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严成为了狼的领袖。这就是巴克的经历,他的经历有平坦的时候,也有崎岖的时候,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在与他的主人一起时,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发时,他就像一名杀手,用狼的本能证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过跟巴克类似的经历,但是巴克出生于贵族,而我却很普通,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它打动了我,我当时学习一点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就会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难,把它解决,就是这样,我如今已经是一位遇到困难但是却冷静并乐观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这解决也是不行的,必须有一个冷静而又完美的计划,想巴克一样,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时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为他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待遇”,结果被打的很惨,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就像一本丰富的人格书,他把我要学的东西都写在了里面,让我懂得了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小说读后感篇8

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也是无法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面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面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小说读后感篇9

沈石溪是当代著名动物小说作家,他的动物小说内容极其丰富,最早接触他的小说是描写动物间感情与智慧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上主要是他的几个短篇的选集,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象塚》中,母象为了种族在儿子与自己心爱的“人”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仇恨》中,水秧儿宁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戈文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每个故事通过对动物的.描写,间接的歌颂了动物间的生存世界,从另一个角度歌颂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间接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使人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坚持的。

其中的《罪马》是很典型的一篇。《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是马戏团马戏表演的头马,他与驯兽员娄阿甲建立了深厚感情。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她跟着治疗的汽车跑了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深深自责,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一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

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她为自己的离开时刻准备着,自己主动让出显示尊贵地位的头马的位置,多次教训儿子要守秩序,全心辅助新的头马-------

沈石溪总是用他的作品大声急呼,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动物的和谐、改变并走出人与自然的对立。读他的书是享受,是乐趣,更是引领我们感悟真善美的好导师。我喜爱他的作品。

小说读后感篇10

我又看到了摆放在我书桌上的那只贝壳,上面有彩色的花纹,有规律地呈现在我的眼前,这使我不禁又想起了汤素兰写的一篇小说《珍珠》。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十二岁的女孩阳子,本应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过着快乐的`生活。可是有一天,阳子的爸爸妈妈由于不喜欢阳子,就在她五岁那年和她爸爸去了深圳,给她又生了一个小弟弟,把阳子一个人放在爷爷家。这给阳子的内心留下了阴影。后来,连最疼她的爷爷也去世了,她只是每天放学后一个人躲在屋子里看着爷爷的照片偷偷地哭泣,脑海里还回想着爷爷给她讲的最后一个故事《蚌孩子》。讲的是茫茫大海中,一个小蚌壳为了能孕育出美丽的珍珠而忘记疼痛,原谅疼痛,最终将一粒沙子化成为一颗美丽的珍珠。

阳子小学毕业后,又进了“杨百万实验贵族学校”。遇到了一个好朋友:卢莎。卢莎经常帮助她,使阳子有了第一个好朋友。但又因为种种原因,她们之间产生了误会,又不再是朋友。后来,阳子打听到了卢莎的生日,打算在那一天给卢莎一个惊喜。果然,她成功了,这让她们又变成了好朋友。她觉得,自己就像那个蚌孩子,渐渐的原谅了内心的疼痛,开始接受痛苦,并能忘记痛苦。后来,李阳的父母也回来了,一家人又幸福地在一起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成长,是一种美丽的伤痛。生活,就像是那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海,我们,则是大海中的那只蚌孩子,而生活中的痛苦、困难,便是那一粒粒沙子。漂流在生活这片汪洋大海上,也许我们每个人都要像蚌孩子一样,学会接受生活,面对生活;学会忘记疼痛、原谅疼痛。尝试着微笑面对生活,因为生活就像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也会对你笑。让我们像蚌孩子一样,勇敢、坚强地面对痛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绽放自己生命的色彩,才能绽放人生美丽的花朵。我相信有一天,在我们幼小的蚌壳中,也会孕育出美丽、璀璨的珍珠!

小说读后感篇11

在这世间中,每个事物、每种生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存在的意义。

今天,我读了《守着树墩的兔子》,这本书令我感概万千。

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守着树墩的兔子》,它主要讲了:一只流浪兔彼得喜欢冒险,他认为兔子不能总过吃草晒太阳的日子,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在世上存在的意义。它流浪了几十年,经历了许多事,它累了,接受了一颗树墩的请求,守护着树墩。树墩觉得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理由。然而彼得的到来改变了树墩,它帮树墩穿上了“新衣裳”,让树墩成为了“指南针”……使大家都接受了树墩,明白了自己也有存在的价值。

从中我懂得了我们人不能只做吃饭和玩耍的事情,还要读书识字不浪费生命;我们还要帮助别人,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自己。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任何生物不管它是善、是恶、是美、是丑,它的'存在都有价值与意义。就像狼和鹿是天敌,在童话世界里鹿是美好的化身,狼是凶残的代表。当它们生活在一起,虽然会给鹿造成一定的伤害,但从一方面也是在保护鹿群的数量不会极速增多。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可爱、有理想、有追求。当别的兔子都只是满足于吃草和晒太阳的日子时,它勇敢地离开家乡,到处流浪,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善良、乐于助人。当迷路的小鹿来到它的面前时,因为它及时地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所以让小鹿成功地找到了回家的路,回到了自己的家。

我们不也应该做一个特别的人吗?当我们选择好自己应该前进的方向后就该勇敢前进,做一个自我、率性、特别的人!

小说读后感篇12

假如世界上存在一种带有字母C的奶酪,一旦拥有你将会获得成功与幸福,你会怎样做?我想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会回答:寻找那种奶酪。获得奶酪之后呢?此时的答案则会不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或许是守着已经拥有的奶酪,或者是寻找更多的奶酪。如果所有的奶酪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呢?是相信这只是一时的幻觉,明天又会重新获得奶酪,还是重新寻找奶酪呢?

其实自己所拥有的奶酪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并不是一种偶然,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变是唯一的不变,不改变,就会被瞬息万变的未来所淘汰。懂得随机应变并享受变化的人,才是未来最受青睐的人才。在变化面前,成长中的我们应当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是像匆匆一样取下挂在脖子上的鞋子迅速出发?还是像嗅嗅那样经常能嗅出奶酪变质的味道?或者像唧唧发现自身的问题之后敢于自嘲,勇敢面对变化的现实?还是像哼哼一样,止步于自己的幻想和固执中?答案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已经属于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为什么我又重新生活在一个没有奶酪的世界上?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法适应,不能正确应对已经改变的情况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我们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沉浸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之中,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就是一个复杂的迷宫,这个迷宫很大,我们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寻找迷宫的出口,因为出口的那一段连接的就是一个巨大的奶酪世界,与普通的迷宫所不同的是,这个迷宫会改变,如果因为迷宫的改变而感到无助,就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到了那时那些当初没有改变的人只能看着远方庞大的奶酪世界,陷入无限的悔恨之中。

有时,我们会认为人类是世界上最具有智慧的生物,这种判断也是在改变的。名为嗅嗅、匆匆的小老鼠在面对奶酪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却做出了继续寻找奶酪的决定,因为他们总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而名为哼哼、唧唧的小矮人则认为两个小老鼠的决定过于盲目,选择了等待,所具有的复杂的脑筋和人类的情感,却总是把事情变得复杂化。但最后的事实却证明前者的选择是正确的,人类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生物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或许真的像作者所说的那样,人类那些过于复杂的智慧和情感有时又何尝不是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呢?思考复杂并不意味着思考严密,有时复杂的思考会把一个简单的问题变得无从下手,简单的思考会让你感到一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用简单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复杂的问题,或许你会发现真理!

小说读后感篇13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先生《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小说读后感篇14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为《三国演义》的书。《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其中迷人的故事将人物的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场景生动生动。让我永远不会忘记,及时抛开书,他们也会充满世界,深入我的心。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之一,它降汉不降曹。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济阳,后来在荣华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知故主的消息,就不知千里往投。我觉得他虽然降了敌人,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仅忠诚,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诚。在《三国演义》中,展示关羽的方法极其简单:单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燕月刀。后来加了红兔马,刮骨疗伤不怕疼,斩颜良、朱文丑几乎成了天下无敌。

看完之后,我低下头沉思。草船借箭的'诸葛亮想在三天内造出10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瑜和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个幻想。然而,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隐瞒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了10万支箭,这让周瑜刮目相看。

《三国演义》共有数百次,介绍了许多有血有肉的英雄,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诚……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小说读后感篇15

前一段时间阅读了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卡尔维诺文集》,包括了卡尔维诺的绝大部分作品。本来阅读卡尔维诺是为了写篇论文的,后来发现自己水平太低,写不出来,但读过他的作品后对卡氏还是不由得喜欢上了。

总体来讲,阅读卡尔维诺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好像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徒步探险,一路上迎接你的都是奇谲瑰丽的画面,令人目不暇接。不像读很多其他作家的全集,读着读着就觉得乏味厌倦,因为作者总是难免在不同的作品里重复自己,尤其是在写作风格上。卡尔维诺虽然也是一个风格鲜明的作家,但他的小说就题材内容和表现形式来讲可以说是相当丰富多彩。他在探索小说写作的无限可能中不断地挑战自我,也给读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财富。卡氏的小说像一块晶莹剔透而又坚不可破的水晶,其结构完整严谨,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如水晶般浑然天成,无需装饰。卡尔维诺的语言也是恰到好处,流畅自然,在阅读中能够感觉到作者思维的迅捷敏锐,写作也仿佛一气呵成,不磕绊,不拖沓。

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先读到是他早期的几部短篇小说,当时只是因为其篇幅短小,比较利于在睡前随便翻开读一读才看的。出乎意料的是我一读起来就被卡氏丰富大胆的想象力以及小说幽默风趣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觉得《马科瓦尔多逛超级市场》、《糕点店的盗窃案》、《弄错了的车站》等故事既妙趣横生又发人深思。可以说是这些小说滋润了我呆板枯竭的思维,向我敞开了一扇通向奇异的艺术花园的大门。

要说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乐意读的'还是《我们的祖先》三步曲,包括《分成两半的子爵》、《树上的男爵》和《不存在的骑士》。可能很多读者跟我一样也喜欢这三部小说吧,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祖先》采用了比较传统的写作方法,更易被大众读者所接受,但这决不意味着这部作品平庸,相反,这三部小说却极富张力。表面上看小说讲述的是过去发生的事情,或者说作者把故事发生的时间安排在了过去,使得作品看起来像历史小说。而对于历史故事,普通读者都或多或少地熟悉并乐于接受;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这一点也类似于以情节取胜的传统小说;此外,作者高超的文学造诣也是让读者为之倾心的最重要因素。凡此种种构成了《我们的祖先》大众化的原因。然而它决不是通俗小说,细心的读者能够从中读出丰富的哲学内涵。在小说的字里行间经常能够找到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语句,而小说背后的哲学思想更是若隐若现,发人深省。尤其是《树上的男爵》,它看似平淡无奇,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唯一独特之处是这个人不像普通人一样,他生活在树上。然而卡尔维诺正是利用了这看似荒诞不经的设计,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人类的生存状态。总之,《我们的祖先》读后既令人拍案叫绝又让人掩卷沉思,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作品。非但如此,为了更好地理解书中提出的问题,勤思好学的读者很有可能还会因此找来其它的相关书籍深入阅读,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我想这也是好书的一个长处所在吧。

卡尔维诺的代表作要数后现代作品《寒冬夜行人》了。读这部小说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体验。小说不同与传统的小说,不采用线性的叙事方式,据评论说体现了作者时间零的创作理论。对于这个理论我并没有搞清楚,而小说新颖的形式确实是一种不错的尝试,也是对传统小说的挑战。它颠覆了作者与读者的传统关系,给读者一种全新的阅读体验。虽然谈不上对这部小说有多么喜欢,但对其探索精神我还是不由得心悦诚服。

另一部带有鲜明实验性质的小说是《命运交叉的城堡》,它是作者运用了符号学理论,历经数年呕心沥血创作完成的。小说选择了塔罗牌作为一个符号系统,利用牌上的图画(符号)杜撰故事。小说的最大成功就是将符号学与文学较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很多符号学专家对这部小说赞赏有佳。从小说的内容等方面看,作者为了能够将符号学运用到作品中,确实发挥了极大的想象力。但就文学性而言,这部小说显得滞重枯燥,并不耐看。

卡尔维诺的其它重要小说还包括《看不见的城市》、《宇宙奇趣》以及早期作品《通向蜘蛛巢的小路》、《烟云》、《阿根廷蚂蚁》等。《看不见的城市》故事发生的时间是过去,但却体现了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宇宙奇趣》充满了奇思妙想,读起来非常有趣。

除了小说以外,卡尔维诺的另一部重要作品就是在他死后由他妻子整理的《美国讲稿》。这部讲稿本来是卡尔维诺应邀去哈佛讲学的演讲稿,但因其猝然死亡,演讲未能成行。《美国讲稿》是卡尔维诺的小说创作观的集中体现,他为20xx年以后的小说创作开了一剂良方,其理论价值不可忽视。

卡尔维诺是个严肃而勤奋的作家,他有强烈的作家使命感和对文学的炽烈的热爱,在他并不算长的一生中一直坚持思索和开拓小说创作的无限可能,他的作品也成为文学宝库的奇葩,绽放异彩。

小说读后感篇16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落霞里的乡村宁静安逸,但合上书本的我此刻内心却难以平静。这是第一次阅读余华的作品,他冷漠无情令人发怵的笔风令我惊叹不已。他将中国六十年发生的灾难都置于福贵一家人身上,一波波苦难的来袭,一个个生命的终结都使人物遭受巨大的打击,给读者出乎意料的感受。而又正是在层出不穷的命运的刁难中,福贵深刻地活着,身为白发人却一一送走身边的黑发人,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美好,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艰难。

福贵是旧中国里一位地主家少爷,年轻时沉迷于赌博,输光了家产的他只能与家人在一间茅草屋内相依为命。祸不单行,谁会料到福贵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拉走当壮丁,加入了国民军。几年后被解放军俘虏,这才被资助盘缠得以返乡。回到家时母亲已然去世,只剩下妻儿三人清贫度日。看到这里,我为福贵与家人的重逢欣喜,可不知这只是苦难的前奏,母亲的死只是一个开始……

中年时期福贵赶上了人民公社和大跃进,他首先面临的是儿子有庆的死,这也是让我最难以释怀的。有庆是个善良乐观的孩子,他热爱他的两只羊,每天为了割草喂羊和上学而奔波,他的存在无疑为整本书阴沉冷漠的主调增添了几分亮丽色彩,可他却由于与临盆的县长妻子血型一致而被迫献血致死。我不禁怨愤,埋怨余华无情的`笔风,愤恨那个黑暗的社会,怎么忍心让那个对生活充满希冀向往的孩子遭遇死亡的命运。接着是死于生产的凤霞,败于病魔的家珍,意外身亡的二喜和活活被呛死的苦根…。

故事的结局是福贵与同名老牛互相依偎着生活,福贵自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想想福贵的一生,虽然将如此多大苦大难安置在一个人物身上可能只在小说中才会出现,但他的人生何尝没有向我们讲述活着的意义。时运不齐,命途多舛,但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我时常思索为何福贵还能安然地活着?为何他能用冷静镇定的口吻述说苦难的一生?那是亲眼目睹至亲们逝去,数次遭遇希望破灭打击的有思想和情感的肉体啊!是何种强大力量支柱着他在人生路上不断前行?我想最重要的应该是福贵豁达的品性和坚韧的人格。余华曾说起他的写作缘起,“我曾听过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于是我写下了这篇《活着》。”福贵面对生活的无情与残忍并没有无限苦楚或怨天尤人,而是以忍受的方式用生命的力量战胜了现实。除此之外,小说中福贵家人带给他的温情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福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为富贵名利,只为相伴家人,朴实真挚的深情让福贵的生活在痛苦凄凉之外蕴含着人性的温暖。《活着》,以波澜不惊的文字震撼着我的心灵。生活固然坎坷,何不握紧坚韧与乐观,找寻生活中的美好,如福贵那样活着,不屈地活着。

小说读后感篇17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深夜,我看完了《十宗罪》。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刻意关了灯,拉紧了窗帘,在黑暗中静静体会这本描写黑暗的书,试图在黑暗中寻找出一线光明。

看过《罪全书》的人知道,蜘蛛的作品看似在写罪案,其实更着重于描写案件背后的故事,充满了浓浓的悲悯情怀。而《十宗罪》更是将这悲悯发挥到了极致。天堂里的苹果固然可爱,地狱里的苹果未尝没有清甜的一面,罪恶之花不仅仅散发出罪恶,也有最初绽放的那一刻纯真。而蜘蛛,便是在挖掘这隐藏在一宗宗恐怖凶残案件之下的那一点点纯真和无奈。

每一宗案件都离奇诡谲,让人欲罢不能。每一个出场的人物都有可能成为怀疑的对象,你不知道隐藏在面具之下的那一张脸究竟是善良还是邪恶。而蜘蛛的描述,更是大吊读者的胃口,谜团一个个抛出,欲擒故纵欲语还休,在天涯连载的时候,对案件的讨论一度白热化,回帖中的精彩言论层出不穷,我却在这样的.推理中越来越迷糊,像我这样的笨人是最不善于推理的,觉得这个有理,那个也对,直至在真相揭开的那一刻恍然大悟。对作者佩服至极。

十个故事中(我习惯称它们为故事,而不愿意相信是真实的曾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五个,肢体雪人、雨夜幽灵、人皮草人、精神病院和尸骨奇谈。对于读者来说,它们不仅仅是罪案,也是对现实赤裸裸的控诉和揭露,还有,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读罢掩卷,内心浮现出无限的沉重与悲凉。这些故事,于情,情有可原;于法,天理不容。“我本良善,谁将我逼上梁山?”情与法之间的平衡,在很多时候,都令立法与司法实践界纠结,也许正是这种纠结,才体现出了社会的进步。法制化是一方面,道德化又是另一方面。人性之复杂,情理之丰富,值得人们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所以,读者思考的价值,也证明了蜘蛛的文章的价值。

肢体雪人,世界冰天雪地,我们的内心鸟语花香。——赤贫者的爱情,同样如玫瑰花般美丽芳香。

雨夜幽灵,路边的栀子花,洁白而芬芳,默默绽放。——再没有什么比亲情更让人尊重和感动,哪怕,这份深情背后是血淋淋的杀戮。

人皮草人,他乡有人吹箫,他乡菊花泛黄。——两个男人的爱情,第一次让人感觉是那样的纯净,和安静。可惜,总有人想要闯进属于两个人的桃花源。

精神病院,最丑陋的也许正是最美丽的那个人。——谁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有病之人?

尸骨奇谈,爱你爱到成了你。——这份爱,极度深情,也极度恐怖。

我很喜欢蜘蛛对每一份情感的表述,娓娓道来,仿佛很平淡,却在这样的平淡中震撼了人心。那些语言,美丽而纯净,深情而悲凉。

于是我知道了,蜘蛛是一个懂爱,并且一直爱着的人。

小说读后感篇18

在世界文坛上,莫泊桑写的卓越超群的短篇小说,具有某种典范的意义。俄国文献巨匠屠格涅夫认为他是19世纪末法国文坛上“最卓越的天才”,左拉曾预言他的作品将被“未来世纪的小学生们当作无懈可击的完美的典范口口相传”,法郎士称誉他为短篇小说之王。我买了他的书之后,读完感触很大。

这本书开头的一篇就是《羊脂球》,大致内容是;一个普鲁士军官要求羊脂球跟他睡觉,可想而知,她根本不可能答应侵略者无耻要求,开始,同行的人大还大力主持她,时间一长,他们就都不耐烦了,旁敲侧击的劝她答应。

那些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的旅伴,在利用她同感了普鲁士人的关卡之后,车道的抛弃了她,甚至还嘲笑他的牺牲行为。我愤怒了,想到在开头,羊脂球曾经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大家吃,在结尾却被大家嘲笑,一点吃的都没有,只能看着他人吃,我就得羊脂球真的非常可怜,羊脂球是一个被出卖了的英雄,一个有着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高大形象。

《项链》中的罗瓦塞尔夫妇被一次部长举办的晚会葬送了十年的青春,若不是虚荣作祟,马蒂尔德不会向朋友借项链也不会再失去项链后,买一条完全相同的赔给朋友而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就此开始了艰辛的生活。

最令人心酸的是玛蒂尔德再还清款后偶遇借给项链的朋友时那种轻松,自豪的心情。一个晚上的满足换来的是十年的艰辛,十年的艰辛为的不过是一件赝品,五百法郎的.假货却用了三万六千法郎的真品去换;为的就是所谓的一个晚上的满足;一个晚上的虚荣。一个晚上的大出风头。从《我的叔叔于勒》中,我仿佛看到19世纪末的时候,法国人所谓的“亲情”是由金钱堆砌的。而《伞》中富裕的奥莱依太太则爱贪小便宜,竟为了区区一把伞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吧奥莱依太太的寒酸相描写地淋漓尽致。

《散步》中的小职员十年如一日过着单调乏味的生活,他最终意识到这一点,竟悲愤地上吊自尽。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19世纪末法国社会的黑暗,世态的炎凉,官僚机构腐败昏暗的作风,小市民的虚荣心,人们之间的尔虞我诈,以及贫苦农民的悲惨遭遇。《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是19世纪末整个法国社会的缩影,或美好或丑恶的,它像一滴小小的水珠,折射了大千世界。

好书如挚友,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优秀的人谈话:书,能滋润我们干涸的心灵;书,能拓宽我们狭隘的空间;书,能开阔眼界。

小说读后感篇19

当我学完全文时,第一感受就是原来生存在这世界上是多么的美妙。“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儿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这是百合花在野草的鄙夷下说的。仅仅三句话,就像一根细小的针,穿过我的外表,刺进我的心灵……“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啊!可它却是引导成功的第一步。

失败往往来源于不懂如何发现自我,于是他本有的才能与智慧也就淹没了。我们大家都要知道,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才能,相信自己才能把世界装点得更美丽。“我要开花,是要完成一株花儿的庄严使命。”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我是医生,我的使命是救死扶伤;我是教师,我的职责是教育下一代,我是学生,我就要完成学习的任务,我是……在千万种角色中,你属于哪一种,你完成了生命的职责了吗?我可以很自信地说,我是一位班长,我已经完成了我的职责,不管未来的如何,我只珍惜现在,虽然常常在不理解与无耐中屡行着职责,而且在“放弃”与“坚持”的边缘中争扎。但我始终坚持下来了,不管我做的好不好,不管别人怎样地看待,我只知道这就是生命,完成我的生命就是对生命的尊重。

“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每个人在生命的起端都种下了一颗种子,开花结果是一种过程,可在千万种角色中,在茫茫人海中,你的存在代表着什么呢?我觉得个人的存在不是为了谁,只是为了自己,百合以花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可我想以与众不同来证明世上是有我这个人的存在。

小说读后感篇20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小说读后感篇21

我是去年读的《水浒传》这部小说。小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稍微有些悲壮的故事:民不聊生,百姓起义,揭竿而起,接为金兰,烽火九州,后来被朝廷招安。李逵被奸臣害死,直到临死前,他还既豪爽又悲壮地要为宋江报仇。

在梁山好汉中,我最欣赏李逵,因为他无比豪爽。李逵的豪爽是是世人都需要的,豪爽的性格,可以使人拥有好多美丽的情感,有好多与你共患难的朋友;还会使人不拘泥,拥有大度胸怀,风风火火,快乐无比。

在生活中,在我们的身边,每天都有一些人因为小事而生病。前几天,我们班的一名同学因为演出没得到第一名而生病,也因为考试得了第一而高兴异常。人们的确需要顽强拼搏的精神,但是,要看的开一些,要坦荡一些,因为只有宽大的胸怀才能容得下成功和失败,开心度过每一天。人的地位越高,就更需要有蓝天一样广容万物的胸怀。三国时期的`大将周瑜,因为被诸葛亮三气之下,大叫“既生亮何生瑜”,吐血而亡。这和李逵相比,周瑜可就差远了,周瑜可怜地被诸葛亮气死,而李逵把那么多的能人结为金兰好友,尊重他们,在交往中得到乐趣。

生活就是这样,不要因为你家的脏水泼到了我家门口,我家的蒜皮非到了你家院子,就大骂出口或者不可一世,从而伤了邻里和气,将友人变为仇人。我们真的应该把心放宽,像一条可以会聚无数小河的大江。

世界上的成功人士都有大度的胸怀,都像李逵一样豪爽。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有坦荡的胸怀,拥有豪爽的性格,只有小人才把好事忘的一干二净,把坏事永记在心。让我们记住李逵,记住孔子的教诲吧!

小说读后感篇22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阳光大马戏团,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爱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团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阳光大马戏团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团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妈接来试试看,哈雷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妈饲养的,宋大妈对于哈雷来说就是妈妈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妈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团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烧的火圈,不管宋大妈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妈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妈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妈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妈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小说读后感篇23

老舍的小说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平民出身而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平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平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习一下空缺了。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我对作家十分敬佩。当他们已经成名时也并不因此而骄傲,仍然虚心地向其它高手请教,虚心地写好每一篇文章。今天,虽然我们生活在幸福的21世纪,虽然我们接受着比前人物质条件更好的教育,可是我们又有哪一点比他们做得更好呢?即使我们获得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奖项,但他们以前的成就也许就是我们长大后学习的标杆!其次,我想对作家说:亲爱的'老舍先生,今天你的作品已经成为了我们全国甚至全世界学习的榜样,我们都十分崇拜您,到处都拿着您的书,爱不释手,谢谢您!可是今天,在全国各地还是有许多人不愿放下手机,认真看书。

在此,我想呼吁:朋友们,看书吧!书是心灵的伴侣,是一生的伙伴!如果你沉浸在游戏里就会无法自拔!潜心看书,珍惜时间吧,不要让青春年华浪费掉!感谢老舍先生,感谢您带给我们的一篇篇优美的文章,滋润我们童年的成长。

小说读后感篇24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小说读后感篇25

我阅读了作家曹文轩的佳作——《根鸟》。这本书让我更深刻的理解了中国梦。《根鸟》讲述的是一个叫根鸟的少年,一次在大山里,看到一只白色的鹰的腿上的布条上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掉进峡谷里,需要人们的帮助。根鸟很着急,不顾父亲的'劝阻,便背井离乡,去大峡谷寻找紫烟。在这段旅途中,根鸟历经了千辛万苦,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有好人,也有坏人。不管旅途有多么艰难,为了自己的梦想,他始终没有放弃。最终,经过曲折坎坷的寻找,根鸟在梦中找到了那个百合花成群的大峡谷,找到了紫烟,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梦想。

放下书,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疑问:究竟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促使着根鸟用自己整整四年的青春岁月和花样年华去寻找呢?也许是因为他那颗火热赤诚的心,也许是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在这段艰辛的路途中,根鸟友好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哪怕是坏人。他接受了困难的挑战,凭着永恒的目标,为了自己那不切实际的梦想,在幸福中遭遇苦难,在苦难中品味幸福。这个永远伫立在根鸟心中的梦想,是根鸟一步一步迈向成功。

这本书中的板金先生也是这样的人,他心地善良,帮过根鸟许多忙,他也是一个不断寻找着自己梦想的人。尽管板金先生年纪大了,但他还是不断的努力着,走了整整九年的路,并且从未想过放弃最后由于过度劳累,骨瘦如柴,以至于去世了。板金先生虽然没有找到自己那已经失去的梦想,但他却为了自己的梦想而耗尽到最后一刻。他的行动告诉我们:要在荆棘丛生的艺术大道上闯荡。

《根鸟》是一部悠远而精彩的心灵童话,也是一部具有浪漫色彩的小说,让人们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寻找梦想,永不放弃’,这是我阅读完《根鸟》以后最深的感触。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要有属于自己的中国梦,并且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小说读后感篇26

读了莫泊桑的《项链》,对于玛蒂尔德这个人物,我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厌恶。

诚然,玛蒂尔德这种追求虚荣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笑而恶又可悲的。但她生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制度下,那样一个崇尚虚荣的社会里,这种想法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的社会里,那些占统治地位的大人物们讲究排场,崇尚虚荣。玛蒂尔德身处如此环境内,渴望自己和那些显赫人物有相同地位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该嘲笑她,她是值得同情的。

有了对她的同情与理解,我们就能发现她性格中好的一面,也就是那潜在意识的反抗。如果她像那些那些安于本分的人们一样相信自己的命运上帝安排的,唯有逆来顺受的'生活,那么她就不会想去挑战命运和承载梦想了。事实上,她也有过成功的快乐:那天的舞会上,她不是那样的美丽活泼、风度翩翩压过了所有上层女士吗?虽然这样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毕竟是她对命运的一种反抗。

如果有人说玛蒂尔德的这种勇气完全是靠虚荣心支持着的,那我绝对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不会熬得过这艰辛的十年,她无论如何不会用自己的美丽容颜和青春年华去换取虚荣—虚荣心绝不会是一个人奋斗整整十年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说她这样完全是自作自受到走投无路是逼出来的,我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她没有被逼上绝路,没有被逼得失去信心呢?要知道,几万法郎,在肩上各种各样的高利,还有维持两人十年生活的费用,对于玛蒂尔德这样的清寒家庭实在是一座吃人的坟墓。但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命运,是她倔强的不肯向命运低头的性格的胜利,是她那种反抗精神的胜利。作为十九世纪的一个弱女子,能有如此精神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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