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总结(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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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1

自全区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以来,区卫生监督所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睢阳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为主线,以“五小”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按照《睢阳区“五小”行业基本卫生标准》的具体要求,深入将创国卫工作落实到实处,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创卫督导队根据xx部门承担的职责,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实行了创建工作xx负责制,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情,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在成立的领导组的基础上,下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导队,队长由张洪生所长担任,证照科科长袁卫东、稽查科科长王玉峰为成员。督导队具体负责全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检查督导,以“五小”行业整治为重点,同时检查督导创卫饮用水卫生、其它公共场所卫生、宾馆饭店除四害督导、传染病监督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卫生状况与整改情况。

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我们采取“责任到科、门店到人”的分片包抓工作机制,建立人员、路段、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追究制,并对科室负责人签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书》,先由科室xx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然后移交地段负责监督员督促整改。对整治结束后仍然存在突出问题的,确保整改措施的到位。要求监督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测频次,严防“五小”行业卫生问题回潮或反弹。目前,各项措施正在落实,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创卫意识睢阳区卫生监督所为了做好我区创建工作,今年来,xx执法人员,加强宣传,向群众讲清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的宏伟目标之一,也是树立商丘新形象,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优化商丘投资环境、促进商丘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宣传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解答消费者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指导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基本方法,宣传正确选购食品的常识,高考期间,重点加强了对考点周边餐饮业和考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随时处理群众xx案件,打击违法经营者,保护考生的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创卫工作按照《睢阳区“五小”行业基本卫生标准》的具体要求,将北海路、香君路和长江路“五小”整治作为全区开展工作的亮点街道,力争做到北海路“五小”行业户户按标准,处处为亮点的整治原则,以确保推进全区“五小”行业的全面整改。

首先xx卫生监督员对全区“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汇总“五小”行业底数;在整改过程中要求“五小”行业制度和卫生许可公示统一亮证经营;对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经营业主采取主动指导记录并要求做到妥善保存;按要求对硬件设施(如消毒柜、保洁柜)进行合理添置。通过阶段整治,“五小”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小饮食店餐饮具消毒和卫生条件得到改善,食品安全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各种违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各种食源性疾患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根据标准要求,对卫生硬件设施进行了添置,公共卫生用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增强。“五小”行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卫生状况形势正朝有利于创卫的方向发展。截止目前,北海路凯旋路至归德路一段两侧的“五小”行业基本整改到位。香君路和长江路的“五小”行业均在陆续整改中。

截止目前,共开展专项大面积专项整治xx次,下达监督意见书xx余份,限期整改xx家,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xx余份。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xx件,正规发放率xx%。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审xx件;共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xx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年审xx件。共对涉及餐饮、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xx人办理了个人健康证明。

四、再接再厉,深入推进xx年工作

1、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及窗口单位卫生。加强消毒设施建设,严把发证关。“五病”调离率达xx%,卫生知识培训率达xx%以上;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清除自来水取水点上游xx米至下游xx米的污染源,加强高楼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加强窗口单位卫生管理,火车站、汽车站设施齐全、干净卫生,候车室及售票厅等场所成为无烟场所。

2、加强食品卫生。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不符合卫生基本条件的不能发证,已发证的由发证单位收回;有必要的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卫生状况达标率xx%以上;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对早夜市摊担的管理。

3、抓好五小单位、才、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抓好公共场所除四害的xx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好责任,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2

为增强我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9月6日至10日,我单位领导认真组织部署,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活动,指导开展宣传周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其中悬挂横幅5份、设立宣传台3处、印发宣传材料3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氛围。

三、取得的实效

通过开展本次《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提高了我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注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3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xx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基本情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集体(学校)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学校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学校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利用暑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

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8、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学校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情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情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六)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积极做好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

为确保我市市民吃上合格的碘盐,杜绝劣质私盐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与盐业部门联合行动,对各碘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对盐业公司生产厂进行抽查检测,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内容。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xx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五、存在问题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城区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的防保机构代劳,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所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三)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由于各项协调工作没做好,致使监督监测采样难以同步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乡镇一级从业人员体检未明确,致使乡镇一级从业人员持证率低,存在较大的隐患。

(四)原依靠许可审查收费来维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因调低了收费标准,经费明显不足,无法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重视和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正常业务经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落实。

六、今后工作意见

(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三)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五)处理好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与监测工作的协调问题,以免影响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步开展。

(六)积极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xx]374号)要求,切实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八)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环境和设施等的准入条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九)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血制品的卫生监督监测。

(十二)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十三)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市医疗市场。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篇4

xxxx年xx动物卫生监督所在xx局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格非洲猪瘟防控,规范屠宰产地检疫,狠抓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现将xx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把非洲猪瘟防控关。

严格贯彻《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检疫监管工作。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举办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技术,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规范x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检测阳性。

三是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生猪运输人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严格监管生猪运输车辆。

四是严格各个环节消毒措施。

(二)严格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认真落实到场到户检疫。

一是强化猪、牛、羊出栏检测比例,严格按照规定2%抽检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二是接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后,由监管人员到场到户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对出栏畜禽进行检疫,合格的出据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记录。

四是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提高产地检验率。

(三)进一步规范产地、屠宰检疫工作。

狠抓生猪屠宰的七个关键环节,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

一是把好生猪入场查证、查标和检查关,证物相符,健康无疫的才准入场;

二是监督屠宰场做好“瘦肉精”自检,进场生猪必须先由场方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合格后出据“瘦肉精”自检报告单,接受场方屠宰申报;

三是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按照检疫程序逐项进行检查,合格的出据“准宰通知书”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行现场同步检疫,同时做好寄生虫检验工作;

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抽取屠宰生猪膀胱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六是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加盖验讫印章,出据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监督屠宰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

七是做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

(四)严格管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在全县xx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对过往检查站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制消毒药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是检查站上岗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

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

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xx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五)全面规范养殖场“瘦肉精”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场发放各类告知书xx多份,签订承诺书xx多份,发放主体责任书xx多份;

二是完成全年“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六)加强对全县病死畜禽的无害无处理的监管。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

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更好地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红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xx年全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了专题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红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xx年5月14日至6月23日开展了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卫生厅《20xx年全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县卫生监督局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红安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红安县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专项整治的目的、整治对象、工作原则及方法步骤,将专项整治工作细化为工作准备、基本调查、专项整治、分析汇总、检查验收、阶段总结六个阶段,并明确各阶段的时间和任务。

在20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以“防止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外,组织各企业用工人员、医疗机构服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等3000余人参加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在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之初,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第一、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红安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全县共举办培训班一期,培训企业23家、培训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25人,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管理经营者依法防治职业病、依法维护职工正当权益的意识。第二、发放、印制、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其中,共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挂图150张、《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150册、职业病防治知识300份。第三、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营造了政府重视、各界关心、企业参与、媒体支持的良好氛围,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督促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

通过整治,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得到一定加强。

在5家重点职业危害企业中,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4家、占80%;配置有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4家、占80%;制定有职业病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3家、占60%;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家、占80%;制定有职业健康监护计划或方案2家、占40%;开展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2家,占40%;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0家,占0%,建立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0家、占0%。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县重点职业病防治及监管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不容乐观。目前。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法律意识淡漠,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到位,卫生防护设施缺乏。部分企业虽然发放有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严格实行监督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较差或不能正确使用,加之劳动者自身文化素质差,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企业未组织劳动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我防护知识的培训,未向劳动者告知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多数企业虽然现在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卫生管理组织,有了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由于我县卫生监督机构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极少,监督力度不够,很难保证这些企业及其有关组织长期持之以恒发挥职业病防治管理作用。并且,大部分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在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等过程中的可行性论证阶段未作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计及竣工验收无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认可书,给劳动者健康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如何协调各方关系加强有关各项工作值得进一步探索。

2、卫生监督机构从事职业监督人员数量、素质与繁重的职业卫生监督任务不相适应。一方面,我县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极为有限,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现有人员业务素质(知识结构)不能适应职业病监督管理要求,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充分暴露出专业知识缺乏是制约本次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没有取得更大成效的症结所在。

3、卫生、安监之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卫生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后,与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差,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多数企业怕安监不怕卫生,对卫生部门的监管只是表面应付,没有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根本问题着手解决职业卫生防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县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整治工作:一是要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定期组织对用人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法人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企业自觉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等;四是定期组织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6

根据市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18日组织相关稽查人员对我所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并根据“20xx年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总表”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我所成立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副所长主抓监督稽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举报投诉受理登记及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建有《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制定有《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工作检查制度》,每季度检查风纪风貌和着装情况,全体卫生监督员上班时间大部分都能够按要求着装上班,证件使用规范、遵守监督员的各项行为规范。同时,卫生监督员在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二、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

我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0317-5487100,制定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举报受理工作,由监督科负责调查核实工作,发现有违法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均立案查处相关行为。截止目前为止,我所未接到电话投诉举报,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及时向举报人做了反馈。

三、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1、指定专人管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归档管理,并建立了行政处罚卷宗归档管理制度。

2、本着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截止目前为止,本年度实施行政处罚0宗.

3、部分现场检查笔录书写不严谨,部分执法文书编号、文号书写有空缺。

四、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卫生行政许可均能够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卫生许可证》,各项卫生许可档案按许可类别、许可顺序有序排列,并按规定存档保存。同时存在申请材料缺失等个别情况。

五、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我所制定了稽查工作计划,对行政许可、风纪风貌、投诉举报、执法文书书写等情况进行内部稽查,均制作了稽查笔录,并做了稽查意见书。

六、存在问题

一、由于我所人员编制少,未设置专门的稽查部门,仅展开内部稽查工作,稽查工作未全面展开。

二、稽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全面。

七、建议

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举办稽查工作培训,切实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7

为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掌握各单位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管辖单位基本情况及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所决定于20xx年11月25日上午9时,在市所6楼会议室召开20xx年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研讨会。现将《20xx年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研讨会提纲》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提纲认真准备相关汇报内容及材料,按时参加会议。

附件1:

20xx年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研讨会提纲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各地饮水卫生监督科室结构,人员数量及基本情况。

2、各类生活饮用水基本信息资料掌握情况。包括城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自建供水(含洗浴)、直饮水、涉水产品;农村自来水、学校生活饮用水(具体数据)。

3、农村自来水监督监测开展情况及模式。

4、与疾控部门信息沟通及工作分工情况。

5、各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难题及滞后原因。

6、结合饮水卫生监督工作体会,认为哪些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是否设置公共场所监督科室,科室有几名监督员。

2、各区所辖单位数(按附表填写)。

3、20xx年公共场所立案数、罚款数。20xx年5月份以后公共场所立案数、罚款数。

4、细则实施以来开展的特色工作有哪些,存在什么难点。

5、对开展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有哪些好的`建议?

6、对市区分级管理的建议和想法。

各单位会后将准备的文字和数据材料统一交到市所办公室,汇报时间每个单位十分钟。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篇8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xx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在完成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供沪企业检疫申报点实现检疫电子出证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县各乡镇,基本实现全县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全部实行电子出证。

(二)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组织做好人员队伍整顿、定岗定程序、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全员教育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等行动内容。要适应问责从严新常态要求,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提高动物卫生监督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过程巡查监管,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痕迹执法、记录可查的管理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动物检疫报检点建设管理,全县设立了40报检点,做到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都在明显位置设立公示栏和意见箱,并至少配备2名动物检疫人员。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细化为百分制,明确了责任。

1.产地检疫工作。检疫人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必须遵循检疫申报、养殖档案查询、动物标识查戴、现场尿液检测、现场检疫消毒出证、检疫工作记录等工作程序。动物检疫官方兽医确认各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规定一本检疫合格证明规范填写出差错不超过三张,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痕迹执法、记录监管的工作要求。

2.屠宰检疫工作。我局对定点屠宰场常年派驻动物检疫人员,针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把好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宰后处理关。同时规范填写入场检查记录、检疫证明回收记录、待宰检查记录、耳标回收记录、“瘦肉精”抽检记录、同步检疫记录、宰后处理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管理等屠宰检疫记录,并将这些记录保存2年以上。

3.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实施定点屠宰场严格按5%抽检,养殖场按3%抽检“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品,将检查督促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自检工作作为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的重要条件。20xx年全县“瘦肉精”监管抽样检测3643批次,上市猪肉检疫率达100%。多年来我县保持未出现猪肉质量安全事件和“瘦肉精”检测阳性样品零记录。

4.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以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通知》为契机,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处理病死猪登记摄像留证记录,严历打击养殖场病死动物乱丢乱抛行为,建立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__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由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目前国际上最为先进的美国第三代的dupps技术,建设地点设在__县邓家乡岭下村委会,占地15亩,主要包括: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冷却塔、冷库、办公区和控制区,与外部相接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汽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工程、以及无害化处理中心内部绿化、道路硬化、消防及安全监控等配套设施。

5.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做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统一领购、逐级发放、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回收检疫证明标志,销毁记录规范存档。官方兽医以旧领新使用检疫票证,动物标识登记发放、信息上传、免疫佩戴、出证确认专人完成,确保我县检疫的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以贯彻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作为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的基本动作和要求。在开展为养殖户服务活动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照“六条禁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个人在检疫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六条禁令》者,从严从重处理。我局设立《六条禁令》举报电话:0794-4332780和意见箱,在检疫申报点显著位置公示《六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我局根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特点,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多次开展现场演练观摩、专家讲授活动,主要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检疫规程操作培训、“瘦肉精”检测操作培训、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规范培训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面达到100%,20xx年7月以来,我局举办大型培训活动已达7次。通过培训每个检疫监督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检疫、检测操作技术、规范填写检疫证明,提高了执法能力。

1.官方兽医巡查监管工作。自20xx年开展畜禽养殖屠宰场所官方兽医巡查监管工作以来,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县对乡镇的巡查面为100%、乡镇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定点屠宰场的巡查面为100%,县级官方兽医对包片乡镇和责任场所每两个月巡查一次以上,乡镇官方兽医对辖区内责任场所每月巡查一次以上,每次巡查都有监管记录,实现对畜禽饲养、屠宰过程全监管痕迹可查,确保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等工作落实到位。

2.执法宣传教育工作。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印发放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饲养殖及屠宰企业是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增强了养殖者和屠宰企业的法律意识及行为自律。20xx年发放《畜禽养殖质量安全告知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等共计3千余份。

3.畜禽投入品监管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委托开展的还有饲料、兽药监管工作。全县通过兽药GSP认证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店21家,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企业4家。20xx年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收缴生产过期兽药、批号过期兽药共计269盒,查处兽药案件3起,查处销售劣质无产品标签饲料案件1起,结案4起。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9

为加强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20xx年分所开展了一系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现将本年度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现状调查和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2家供水单位均取得有效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共抽查从业人员9名,均持有效健康证,两证持证率100%;2家单位均成立卫生管理组织及专职卫生管理人员1名,各项卫生制度基本齐全;使用的水源均为水库水,水源四周无污染源;取水点水源卫生防护到位,厂区内卫生状况好;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且正常使用;均配备专职检验人员,落实水质自检及监测工作,检验记录基本完整。

二:水质监测

全年抽检共采水样44份,其中水源水4份,出厂水4份,末梢水36份。根据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44份样品,2份出厂水不合格,4份水源水不做评价,其中20xx年6月14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不符合卫生要求;20xx年8月2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以及菌落总数不符合卫生要求。

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根据省所《关于印发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及本所《关于开展20xx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横村分所积极开展了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要求对辖区内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就卫生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水质检验室及检验人员资质、水质检验记录、采购的涉水产品、消毒剂索证情况等进行检查。经评比,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所监督员将继续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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